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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心得体会500字(2篇)

发布时间: 2023-05-15 08:10: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心得体会500字

  

  反间谍法学习心得体会

  反间谍法对现行国家平安法从名称到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突出了反间谍工作特点。xx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反间谍法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反间谍法学习心得体会

  当前我国平安形势总体良好。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开展成就,综合国力大幅度跃升,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国际政治舞台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不利因素仍大量存在,境外一些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把中国作为他们进行颠覆、渗透和破坏的主要目标,一方面打着人权、民主、民族、宗教等各种各样的旗号,不断对我国进行思想渗透,扶植、资助境内外敌对分子,煽动支持分裂势力,企图颠覆我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另一方面,继续利用我扩大对外开放的时机,以公开的、合法的身份,通过各种渠道和途径,广泛收集、窃取、刺探我国军事、政治、经济、科技等情报,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平安和利益的活动。我县是一个民族自治县,国境线长达147.083公里,处于禁毒防艾和反渗透的最前沿,维护国家平安和社会政治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强国家平安意识,认真学习贯彻《反间谍法》,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平安的义务。为了让全局干部职工把准《反间谍法》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单位于2022年5月6日组织了全体员工学习,以下是我个人的学习心得;

  《反间谍法》是以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平安为主要内容的法律,分为五章,即第一章总那么;第二章国家平安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三章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

  附那么。共四十条。对反间谍工作的有关方面作出了比拟完整的、具体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平安法》国家平安是主权国家独立自主地生存和开展的保障,关系国家存亡的大事,世界上无论哪一个国家,都是将维护国家平安摆在首位,以稳固自

  己的政权。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繁荣兴盛都是以国家平安得到保障为前提的,一些国家的灭亡、政权的丧失,也都是因为国家平安不能得到保障。因此,没有国家平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的一切。间谍,作为国家与国家或集团与集团之间进行军事、政治、外交斗争乃至经济、科技竞争的有效手段,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是阶级斗争的产物。它以隐蔽的方式打人对方营垒以至高级机关,进行开展组织、窃取机密及其他各种破坏活动,以颠覆对方国家政权。使用间谍搞离间和颠覆活动,消灭异国,扩大势力范围,是一种不动兵戈,制服政敌的有效手法。间谍活动是隐蔽斗争的一种形式,是严重危害国家平安的犯罪行为。建国以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危害我国国家平安的活动从来没有停止过,隐蔽战线的斗争一直锋利,复杂。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境外间谍机关利用我国扩大对外交往的便利条件,派遣间谍入境,开展组织,建立据点、进行策反、渗透、窃密,甚至进行行动破坏,范围不断扩大,方式也更加多样。他们以公开掩护秘密,以合法掩护非法的活动方式,以外交官、记者、商人、访问学者、留学生或者旅游者等各种身份为掩护入境,打着新闻采访、经贸合作、投资办企业、友好往来、学术交流、观光旅游、探亲访友等旗号,向我国国家机构和各种组织进行渗透、颠覆政权、窃取国家秘密和情报,策反公职人员,进行暗杀、放火、爆炸、投毒、散布危害我国国家平安的谎话等行为,正是这些行为使国家机关、国家秘密、各类情报、国家工作人员等具体对象受到侵犯,从而使国家平安受到了侵害。

  新时期的反间谍工作,应当顺应时代的潮流和适应国际形势的需要,我们要加强反间谍法的学习及运用。学习反间谍法有助于我们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忧患意识,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国家平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维护国家平安的责任感和荣誉感,坚持一手抓经济开展,一手抓平安稳定,时刻警惕和防范间谍破坏活动;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平安机关开展反间谍工作。学习反间谍法有助于我们履行维护国家平安的法律义务,支持配合国家平安机关工作;提高警惕,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各种危害国家平安的行为。只有把全社会发动起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组成维护国家平安的人民防线,才能有效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平安的各种活动。

  反间谍法学习心得体会

  2022年4月15日,同志在中央国家平安委员会举行的第一次会议上,提出了总体国家平安观的概念。指出:总体国家平安观既重视传统平安,又重视非传统平安,构建集政治平安、国土平安、军事平安、经济平安、文化平安、社会平安、科技平安、信息平安、生态平安、资源平安、核平安等于一体的国家平安体系。

  国家平安是立国之本,是国家生存和开展的根本保障,是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的最高表现。世界各国十分重视国家平安,一般都通过法律的强制力来维护和保障国家平安。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维护国家平安、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平安、荣誉和利益的行为。我们必须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学习和贯彻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第二,坚持原那么,不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间谍斗争。反间谍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反间谍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的原那么。这是一条重要的原那么规定。

  一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反间谍工作必须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反间谍斗争是中央事权,必须在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坚持中央的统一领导,本质上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反间谍斗争最本质的要求。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够保证反间谍斗争正确方向,沿着健康轨道开展。才能不断提高斗争能力和水平,战胜隐蔽战线各种强大对手。才能取得广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反奸防谍强大的人民防线。才能为维护国家平安和利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应有奉献。

  二是要坚持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这是开展反间谍斗争的根本方法和优良传统。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开展活动突出的特点,就是公开掩护秘密、合法掩护非法。我们与境外间谍情报机关斗争,也必须针

  锋相对地使用公开和秘密两种方式和手段。该公那么公、该密那么密,公密结合开展工作。宣传教育、管理执法、打击处理等都需要依法公开进行,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预警防范、减少危害,也才能最大限度地限制挤压非法活动的空间。由国家平安专门机关开展反间谍斗争的大量专门工作,需要秘密进行,这样才能及时有效发现隐蔽敌人的秘密非法活动,及时有效维护国家平安利益。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是密不可分的,只有将二者结合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才能够最有效地维护国家平安和利益。

  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活动有着高度专业性,必须有高水平专门机关的专门工作。同时,只靠专门机关的专门工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群防群治,形成牢固的人民防线。有了人民群众的支持,我们才能及时发现隐蔽敌人各种非法活动的动向和线索,才能及时获取和掌握隐蔽敌人各种非法活动的证据,才能有效采取各项措施制止和打击隐蔽敌人各种非法破坏活动。亿万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是国家平安利益最可靠的保障。

  公密结合、专群结合,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隐蔽战线反奸防谍的有效法宝。我们一定要发扬光大这一优良传统,在新的形势下取得新的开展。

  三是要坚持积极防御。积极防御是反间谍斗争的重要方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间谍斗争性质决定的,也是我们国家反间谍斗争的正义性所在。我们要以防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绝不对别的国家进行渗透、颠覆和破坏,但也绝不允许任何国家、任何政治势力对我进行任何破坏活动。为了有效的防御,我们要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各种敌情动向,及时采取各项有效措施。防御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这样才能够真正掌握斗争的主动权。

  四是要坚持依法惩治。对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我们一定要坚持依法惩治的原那么要求。法律是最有效的武器。只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才能稳准狠地打击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各种危害国家平安的非法活动,才能准确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切实保障人权、保障人

  民群众的各项合法权益,才能更有效地效劳改革开放大局,做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第三,依法执法,正确履行国家平安机关的职责,行使国家赋予的各项权力。反间谍法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平安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同时,反间谍法在第二章中,明确规定了国家平安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具体职权。这些职权包括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刑事执法权,采取技术侦察措施的技术侦察权等刑事权力。也包括查验身份及调查、询问有关情况的验证调查权;进入有关场所、单位和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的查阅调取权;对用于间谍行为的工具和其他财物,以及用于资助间谍行为的资金、场所、物资查封、扣押、冻结的查封、扣押、冻结权;对违反本法境外人员限期离境或驱逐出境权等一系列行政处分权。我们一定要依法执法,履行好党和人民交付的重要责任,使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

  一是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反间谍工作主管机关的职责。反间谍法的规定与党中央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早在1983年组建国家平安部时,中央即明确国家平安部负责反间谍工作,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此次反间谍法从法律层面作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国家平安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这是党中央对国家平安机关的高度信任,也是国家平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长期以来,我们国家平安机关在反间谍斗争中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今后,我们一定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崇高职责。反间谍法还明确规定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依法做好有关工作。这是反间谍工作的客观需要,也是不断深化反间谍斗争的有力保障。国家平安机关一定要和公安、保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责任。

  二是要依法执法,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反间谍法赋予国家平安机关充分法定权力,为开展反间谍斗争提供了有力保障,这是必要的。同时,法律也明

  确规定国家平安机关行使权力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各项规定,依法执法。反间谍法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平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平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获取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材料,只能用于反间谍工作,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这是完全必要的。开展反间谍斗争必须具有相应的权力,同时在履行这些权力时,也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的要求,使这些权力能够正确行使,真正效劳于国家平安和利益,效劳于反间谍斗争。在当前党和国家强调依法治国的大环境和背景下,我们要特别强调这一点,绝不能滥用权力、以权谋私。

  第四,充分依靠、发动、组织群众和社会各界,明确自身义务和权利,建立牢固的人民防线。反间谍法规定,国家平安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发动、组织人民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平安的间谍行为。依靠人民群众开展反间谍工作是我们战胜隐蔽敌人的重要法宝。

  贯彻实施反间谍法,是每一个公民和组织的共同责任。反间谍法明确规定了公民和组织享有的各项权利,也明确规定了公民和组织在维护国家平安、开展反奸防谍斗争中应尽的义务。我们要依法做好发动、组织工作,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都能够充分认识自身承当的法律责任、义务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只有做好发动、组织工作,才能够得到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建立牢固的人民防线。反间谍法第一章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平安、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平安、荣誉和利益的行为。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平安的义务。反间谍法第三章对公民和组织的义务和权利又作了进一步具体、明确规定,包括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其他协助的义务;发现间谍行为及时报告的义务;如实提供、不得拒绝国家平安机关调查的义务;保守所知悉的反间谍工作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义务;不得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义务,等等。同时,法律对法人还单独作

  出了对本单位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平安的教育,发动、组织本单位人员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的义务。

  责任和权利是一致的,法律在明确了法人和公民责任义务的同时,也明确了其所享有的合法权利。反间谍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反间谍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第一章第七条中,还规定了国家对支持、协助反间谍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有重大奉献的给予奖励。在第三章中,对总那么上述规定,又作了具体规定:包括公民或近亲属因协助反间谍工作人身平安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国家平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国家平安机关应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对国家平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有检举、控告权和处理结果知情权;公民和组织协助国家平安机关工作或依法检举、控告,个人和组织有不受压制、打击报复权;公民对行政处分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等等。

  反间谍法的这些规定,表达了权利和责任的统一,表达了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与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统一,是依法治国精神的生动具体表达。我们要大力宣传法律的这些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各项权利,真正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自觉学法用法,结成牢固的人民防线。

  第五,明确法律责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明确法律责任是反间谍法的重要内容。反间谍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平安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这一条十清楚确地指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个人只要从事了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平安的间谍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同时,反间谍法第四章又根据这一条作出了具体明确规定:包括任何组织、个人只要从事了间谍行为,构成了犯罪,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知他人有间谍行为,拒绝提供的,可以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的,或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

  但成心阻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依法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以各种方式破坏和掩饰、隐瞒赃款、赃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反间谍法还明确规定:国家平安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或者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述规定非常重要,是采取法律手段保证执法机关去除执法障碍、有效执法的重要措施,也是采取法律手段严格要求、明令禁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重要标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反间谍法还作出了两条特殊刑事政策规定,给反间谍斗争以强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一是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分;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二是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敌对组织、间谍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平安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平安机关、公安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这两条规定,充分考虑了反间谍斗争的特殊情况,有利于教育挽救在特定环境下失足犯罪的人员,也有利于深化反间谍斗争,提高反间谍斗争的能力和水平。执行这两条规定,一定要严格依照法律要求,准确掌握、适用。

  第六,准确把握反间谍法的适用规定,有效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国家平安和社会政治稳定。反间谍法是在原国家平安法根底上修订完善形成的一部新的专门法律。原国家平安法标准和保障了国家平安机关对外情报、反间谍和反有组织犯罪斗争整体业务工作。中央决定原国家平安法改为反间谍法后,对外情报工作和反有组织犯罪斗争将通过其他立法给予充分支持和保障。除以上措施外,反间谍法第三十九条还作出专门规定:国家平安机关、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防范、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以外的其他危害国家平安行为的职责,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明确了国家平安机关在处理其他危害国家

  平安案件中,享有反间谍法规定的全部职权,是我们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斗争和侦察保卫及其他各项国家平安工作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反间谍法还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第一次在法律上对间谍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界定,这一点十分重要。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以下行为:(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平安的活动;(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划、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这一规定是在长期斗争实践根底上形成的法律的概括总结,对我们开展反间谍斗争有着深刻的意义。规定第一款,是指特定行为主体,无论是什么具体形式的非法破坏活动,只要是间谍机关实施或指使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勾结实施的就是间谍行为;第二款是特定行为主体的延伸,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任务就是间谍行为;第三款是指特定行为,虽然行为主体不是间谍机关,但从事了特定行为,进行了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或者策划、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就是间谍行为;第四款是战时条款,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第五款是兜底条款,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这样的规定,内涵准确、丰富,外延明确、严谨,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是此次反间谍法立法当中一个重大突破,回应了反间谍工作迫切要求,也回应了全社会对反间谍工作重大关切。

  反间谍法附那么中的这两条规定很重要,我们要全面把握它的内涵,准确界定它的外延,充分运用这一法律武器,保证反间谍、反有组织犯罪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反间谍法是深入开展反间谍斗争,及时发现、惩治间谍和各种危害国家平安非法犯罪活动的锐利武器;是发动、组织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建立人民防线,

  自觉抵御防范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和各种敌对势力颠覆、破坏活动的有力措施;是维护国家平安利益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保障,既有重要现实意义,又具深远历史意义。我们一定要按照总体国家平安观的要求,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学好、用好反间谍法,以法律为武器,推动反间谍和反有组织犯罪等各项工作更好开展,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事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奉献。

篇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心得体会500字

  

  国家安全教育日大学生心得体会500字(精选6篇)

  国家安全教育日大学生心得体会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规定。近期,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重庆警备区、市国安局、市普法办、市文明办、市网信办七家单位在市主城及各辖区联合部署启动了以“维护国家安全,人人参与,人人受益”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从3月中旬开始至4月底结束,为期一个半月。期间,有关部门将围绕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重庆市实施国家安全法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推广全国间谍行为与线索举报热线“12339”为重点,广泛宣传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唤醒人人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意识。

  本次活动重点面向社会公众。我市国家安全机关将联合各级国安办,陆续走进市级部门、有关区县、大型企业、高校等,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法治讲座、法治培训班等形式,加强对公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国家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在重要商圈举办主题集中展览等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为市民奉上一系列别开生面的国家安全主题教育,提高国家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该活动是我市首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重点面向公众的大规模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目前,国家安全知识竞赛等具体活动已有序推动。

  国家安全教育日大学生心得体会2在第-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入地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防患于未然,有力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的建设,浑江区文良小学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系列活动,让学生在参与活动的过程中,树立了安全意识,掌握了安全知识,提高了自护自救能力,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学校各项安全工作。

  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工作,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教育工作,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学校通过悬挂宣传条幅、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应急疏散演练、召开主题班会、“同上一堂国家安全教育课”等方式营造了安全教育氛围,增强了师生的安全意识。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4月12日开展了全校性的安全专项大检查,对教学楼、操场、运动器材、厕所、平房等重要部位进行了全民细致地检查,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改。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文良小学师生的国家安全观念得到了提高,起到了很好的国家安全教育效果。活动的开展让师生对国家安全有了新的认识,明确了学习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性,提高了自身国家安全意识,自觉做国家安全卫士的信念已扎根在文良小学师生的心中。

  国家安全教育日大学生心得体会3为了在全校师生中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4月13日,市-实验小学开展了消防安全演练。随着校园警报突然响起,正在上课的孩子们在老师的指挥下,弯着腰、猫着步,用手帕、毛巾等捂住口鼻,沿着学校指定楼梯口快速前进,有序地向操场集中。

  本次活动共分为“理论性知识科普”、“实践性安全演练”、“总结性实践反思”三个环节。市-实验小学校长表示:“任何一次演练都应当认真对待,本次演练特增理论科普与反思总结两个环节,意在从细节入手,让学生更加深入了解消防安全自救的方式与方法。”

  在理论科普环节,各班主任从哪些小地方易形成火灾、哪些小动作会造成火灾、不同场合的小型火势又该如何扑灭等各个小细节入手,对学生进行了指导。在理论科普结束后六年级学生郭欣怡说到:“原来做饭时油锅如果着火了,不是用水灭火,拿盖子盖上就可以,真有趣。”

  在安全演练中,所有老师迅速到达指定岗位,所有学生整齐有序。通过层层上报人数,1200多名师生全部安全疏散完毕,共用时3分23秒。实践反思环节,各个班级更是方式多样:黑板报、小作文、画

  报……大大丰富了学生课间生活,增强了学生生活体验。

  此次活动,增强了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了师生在火灾发生时应急避险、逃离疏散和自护自救的能力。“消防演练这种事,不容忽视,火灾的发生不是玩笑,此次的演练非常成功。学校安全办主任如是说。

  国家安全教育日大学生心得体会44月15日,我国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淄博六中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学习活动。

  一是扎实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在师生中普及宣传国家安全的相关知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教育全校师生自觉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是开展《国家安全法》诵读。让师生明确“国家安全”的定义,并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领域理解“国家安全”的内涵,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敌情意识、保密意识、防范意识、支持配合国家安全工作意识。

  三是开展“国家安全,从我做起”的主题班会。通过学习交流,增强同学们对国家安全知识的了解,清楚国家安全的重大意义和国家安全机关在依法执行公务时的有关权利义务,更加清晰地意识到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同时掌握了防止手机、网络途径泄露国家秘密等涉及国家安全的基本常识。

  四是举办国家安全法知识竞赛。把国家安全知识融入课堂,并紧扣国家安全主题,通过知识竞赛等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进一步增强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了学习范围,巩固了学习效果。

  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学习活动,旨在让全校师生将爱国主义和国家安全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讲文明、守法纪的好公民,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注入法治正能量。

  国家安全教育日大学生心得体会520xx年4月15日是我国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提高我校组织和全体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增进对敌情形势的认识,增强组

  织、单位、个人维护国家安全的自觉性,根据省、市、县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于4月11日至4月17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教育活动。现总结如下:

  学校门口悬挂一条横幅宣传标语,张贴两条盾牌标语;利用单位宣传栏、宣传橱窗、LED显示屏等宣传国家安全有关知识和相关案例。学校通过校园广播站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相关条文,提高全体师生的国家安全意识。

  学校出一期宣传专栏,并利用教职工例会作形势报告会宣传国际国内形势、宣讲国家安全常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

  学校利用学生集会、班会,上好国家安全法律知识课,采用黑板报、读书报告会、演讲赛、作文竞赛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及实施细则,宣讲国家安全和保密的基本常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师生的国家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为构建和谐桃源,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国家安全教育日大学生心得体会64月15日是第-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月10—15日,-县教体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教育活动。

  一是通过国旗下讲话、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校园广播、家校微信群等形式,积极宣传《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国家情报法》《反分裂国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让学生认识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从小树立“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思想意识,牢固树立起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高于一切的民族集体认同感。

  二是各学校组织开展了“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主题班会活动。班会课上,同学们踊跃发言,畅谈自己对国家安全的认识以及国家安全与个人的关系。同学们在讨论中纷纷表示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行为,争当保护国家安全的.小卫

  士,为铸造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贡献力量。

  三是开展以“国家安全在我心中”为主题的征文、手抄报活动,鼓励学生写出对国家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及坚决维护国家安全、校园安全的决心,用自己的心声呼唤全社会共同加入到维护国家安全的行动中来,努力争当“国家安全”的传播者、守护者。

  通过此次“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系列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对国家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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