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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14篇

发布时间: 2022-11-20 08:00:04 来源:网友投稿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14篇《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因政策界限不确定或不可预知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在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因大力履职大力推新出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14篇,供大家参考。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14篇

篇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因政策界限不确定或不可预知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在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因大力履职大力推新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在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让干部工作有了标杆为干部创业指明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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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心得体会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激发干部干事积极性的制度安排。三项机制衔接配套是培养干部健康成长的新方法,盐场堡镇政府及时的进行了安排,准确的运用到工作中去。建立鼓励激励办法是干部成长的一剂良药,这一政策的出台在很多程度激发了干部干事的积极性,让能干事、想干事、会干事的干部得到奖励,获得重用。在办法中,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工作以年度目标考核、县域经济发展监测考评,充分运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综合研判等结果,来推动干部对于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是干部成长的心里鸡汤,就是为了让干部没有后顾之忧,愿干事、想干事、敢干事。法律法规没有明确禁止,因政策界限不确定或不可预知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在推动重点项目建设,因大力履职、大力推新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在服务于企业,服务于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让干部工作有了标杆,为干部创业指明了方向。建立能上能下机制,为能干事的干部腾位子,能者上,庸者下,是事关用人导向的相关工程,又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让平庸者下,就是对那些浑浑噩噩、碌碌无为、干事劲头不足、进取意识不强、无过但无功的干部进行调整,让失职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履职不力、工作滞后、不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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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担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让不适者下;就是要对那些在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不适应、不作为、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进行调整,让不适应、不作为的干部受惩戒、让位子,激励机制是目标、容错纠错机制是激励的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激励和容错的重要补充,三项机制将激发党员干部创业热情和勇于担当精神。

  

  

篇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落实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把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大胆用起来把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调下去时刻让干部感受到身边有一把戒尺促使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天空更加晴朗起来

  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体会

  要把严守党章党规党纪视为风向标,把它作为衡量选人用人的根本标尺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下面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希望可以帮助大家。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范文1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治党,抓手在哪里?就在我们党的重要法宝——党规党纪。不把党规党纪落到实处,从严治党就是一句空话。拥有一套完整的党内法规是我们党的一套政治优势。而其中,起着核心作用的就是党内法规中的“宪法”——党章。在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决定》的说明,指出,从严治党是一个永恒课题,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松懈,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放松。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大治本的工作力度,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把执法和执纪贯通起来。

  对一些干部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属于能力不足的,就要加强培训,加强实践锻炼,加强总结提高;属于担当精神缺乏的,就要明确责任、加强督查;属于不作为的,就要严肃批评教育,认真执纪问责。要从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入手,使每个岗位都职责和分工清晰、每项工作都程序和目标清晰、每项奖惩都认定和执行清晰,促使广大干部勤奋敬业、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要突出问题导向,贯彻从严要求,既巩固和扩大从严治党成果,又有效解决党的建设面临的新问题。

  王岐山同志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上讲话中,都反复强调遵守和维护党章的重要性:“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全党必须一体严格遵行”,“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靠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章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以执政党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王岐山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党纪"与"国法"不是一个概念,不能混同。党纪严于国法。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

  国家意志,是全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底线。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纪律、模范遵守法律。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抓全党的纪律,使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追根溯源,党章为党的建设和活动确立了最基本的原则和最根本的行为规范,是其他党内法规的依据。今朝出发,新的时期要依规从严管党治党,首要任务就是遵守和维护党章。

  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以来,在维护党章、贯彻执行党章上,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的作用突出、作为明显。党章规定,纪委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因此,十八同中央纪委着力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努力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在向党章回归中找准了履职尽责的法宝、思路和依据。党章规定,纪委要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其他法规。于是,党的以来,纪检监察机关铁面执纪,严明政治、组织等各项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打“老虎”、勤拍“苍蝇”,形成持续有力震慑,在党内、也在社会上树起党规党纪的威信。党章规定,纪委要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所以,围绕中央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重大部署,纪检监察机关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强化扫纪监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实践证明:当党章等到遵守和维护时,党章的权威得以牢固树立和彰显时,也正是党的纪律得到加强时。党章居于核心,而党内其他法规制度,也是我们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经过94年实践探索,我们党已经形成了包括党章、准则、条例、规则在内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然而,与时俱进是我们党的品质,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要“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统筹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事实上,四中全会之前,我们党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相关工作已有所布置,党的以来,步伐更是明显加快;《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发布,中国共产党首次拥有党内“立法”;《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条例》相继印发实施。

  人们发现;法规制度的效力,逐渐在生活中显现。最近,不少领导干部在摇号买车。细问之下,原来随着《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公车私用受到严格禁止。领导干部摇号买车这一细微变化,反映和正是制度对于干部行为的约束和作风的转变。制度笼子越扎越紧,并不止于公车改革这一个领域。人们欣喜地看到,从中央层面不断出台各类规章制度,到陆续制定作风方面的多项禁令,中央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进行了更加明确的部署。

  可以说,从严治党的过程,也是构建法规制度体系的过程;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也是党的纪律不断加强的过程。没有什么比法规制度的力量更富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更能长久、刚性地约束党员干部的言行。党规党纪是治党管党建设党的法宝,不仅体现在它的硬性约束上,也体现在它的价值引导上。例如,党务公开种种规定的形成,何尝不是在鼓励人民群众加强监督?月饼腐败被精准打击,何尝不是在回归传统节日沟通情感的本义?公款吃喝被捆住手脚,何尝不是在塑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价值理念?从这个角度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过程,也是价值观、权力观、是非观正本清源的过程;依靠党内法规制度管党治党的过程,也是党员干部形成行为习惯、重塑价值观念的过程。

  正如所言,“要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章立制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这也是党规党纪是法宝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个政党的成熟,不仅体现在思想理论上,也体现在法规制度建设上。党的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破立并举,成效显著。新的历史起点上,重任在肩,仍需竭力前行。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这将更好地为我们管党治党、执政治国提供有力保障。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范文2

  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王岐山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作为组织部长,是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上,有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特殊的岗位职责。既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管好自己,更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的要求选人用人,在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上做到“严字当头、以身作则”。要当好一名称职的组织部长,务必把党章党规党纪挺在前面,自觉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一面“镜子”,时常照照自己。指出:照镜子,主要是以党章为镜。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镜子,把自己、思想、工作摆进去,可以知不足、明差距、正衣冠。努力在三个方面对照好自己。一要对照党章,视“理想高于天”。“心如水之源,源清则流清,心正则事正”,学习党章可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要把党章作为一面镜子来反省自己,看心里是否把信仰、群众、使命摆在重要位置,时常审视自己是否有“四风”在作祟,做到入脑入心、启发自觉、触及灵魂。二要对照党规,视“责任重如山”。人不以规矩则废,国不以规矩则乱。要严格按照党规要求,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党性原则、政策法规、制度程序办事,让规矩和制度发挥刚性约束作用。尽心尽责选好干部、管好党员。三要对照党纪,视“纪律真如铁”。告诫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心存敬畏就必须带头遵纪守法,始终把严于律己作为一种习惯,时时处处知道纪律是高压线,时时处处有原则、有底线,在任何情况下坚持做到不越界、不越轨,如“一袭白袍”,防止白袍点墨终不可洗净,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一杆“标尺”,来量量选人用人。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作为组织部长,要把严守党章党规党纪视为风向标,把它作为衡量选人用人的根本标尺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重点从三个环节去落实。一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必修课来教育培训干部。要把党章党规党纪的学习教育作为经

  常性工作来抓,作为党校培训干部的必备课程,作为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形成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强化党的意识、党员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党员干部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要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根本标准来考察识别干部。考察识别干部,既要功夫下在平时,又要注意重大关头、关键时刻;既要在“大事”上看德,又要在“小节”中察德,而始终不变的核心一条就是把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根本标尺把紧把牢。三要把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标尺”选拔任用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和规矩意识,把党章中关于干部的要求、《干部任用条例》中的各项规定以及选人用人的“十严禁”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严格按规矩和规则办事,规范选人用人行为。

  把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一把“戒尺”,来管好干部。强调,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而党章党规党纪就是衡量党员干部是否讲规矩的一把“戒尺”。作为组织部长,要把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从严管理干部的主要利器来抓细抓实,牢固树立从严管理就是对干部最大爱护的理念,切实强化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着力在三个“管”字上下功夫。一要真管,让“戒尺”有威力。要把“认真”作为干部管理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建立和完善与党章党规党纪相适应的党员干部管理、监督、考核、评价体系和问责机制,用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制度整治干部队伍管理上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题,把当干部就必须接受更严格约束的思想得到强化。二要早管,让“戒尺”有柔情。

  干部管理重在管早、管小、管在平时。多当“保健医生”,才能少动“外科手术”,对干部应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尤其是要运用好不久前中组部出台的《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变成大问题,让党员干部深刻懂得一个道理: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就是自己最好的“护身符”。三要严管,让“戒尺”有震慑。要从严强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

  和生活纪律,从严强化党员干部经常化管理监督,从严整治不正之风。落实好《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把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大胆用起来,把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实在的领导干部坚决调下去,时刻让干部感受到身边有一把“戒尺”,促使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使全面从严治党的天空更加晴朗起来。严守党章党规+规范党员日常言行心得范文3

  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一些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背离了党章要求,丢掉了责任担当,只是嘴上喊得响,但对违反党章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碰着事儿就绕、遇到问题就躲。最近巡视发现,有的单位司局级干部竟然写不全、答不全“五大发展理念”“四个全面”“四个意识”的内容;有的领导干部竟然记不住自己的入党年份,有的甚至几年没交过党费。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作为指引全党的旗帜和“根本大法”,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党章是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是党建设发展过程中教训与经验的总结,更是共产党人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水平的根本标准,学习党章可以让党员干部把握党的正确政治方向和立场,让党员干部更清晰把握为人处世的基准和底线。可以说,党章党纪是规范党员行为的“指南针”,是加强党的建设的“路线图”。

  然而,摆在现实中一个很严峻的问题是,一些地方的一些干部开始出现政治信仰有动摇、理想信念不坚定的问题,不仅严重背离了党章党规的大义,还影响了政治生态和事业发展的大局,例如:有的干部根本不了解党章党规,更别提用其指导思想、约束行为;有的单位司局级干部竟然写不全、答不全“五大发展理念”“四个全面”“四个意识”的内容;有的领导干部竟然记不住自己的入党年份,有的甚至几年没交过党费。种种背后反映了一些党员干部对党性原则和宗旨意识的模糊,深究其里,也是不敢担当、未尽其责的不作为体现。

  能不能有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从小处

  讲,关系到党员个人是否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严于律己,关系到一个班子、一个团体甚至一个单位的兴衰;再从大处讲,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必须无条件地贯彻遵守党章提出的各项要求,无论走到哪里、无论从事什么工作,都要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

  入党时,我们每名党员都在党旗面前进行庄重的宣誓,今天,我们依然得以党章为镜子,经常照一照,看看自己是否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是否全面履行了党员义务,经常问问自己党性有没有、纯不纯、强不强,做到经常学习、查摆不足、考问灵魂。

  时下,全国各地正在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作为党员,要以当前“两学一做”为契机,对党章原原本本进行一次学习,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宗旨意识、纪律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学习党章党纪、遵守党章党纪、贯彻党章党纪、维护党章党纪的模范,真正把党章的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

  

  

篇三:《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这是首个《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明确提出“裸官”系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十大情形之一,应采取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也明确哪些情形领导干部该“下”。该规定的出台实行,以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以后能够有效解决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

  能上不能下,一直都是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虽然近些年作了很多探索,但一直没有有效解决,相关法规制度还是一块短板。因此去年8月,审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望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挥其有效作用,同时中央政治局召开的会议也强调: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在完善科学有效的选人用人机制上下功夫,通过制度改革和严格执行制度,解决长期存在的老大难问题,让优秀的干部有发挥的舞台,有展现的机遇。从实践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难点,主要是怎样把那些没有大过、没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但在其位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适应的干部调整下来。因为一些干部认为多做多错,不做不错,在自己的工作中,不敢担当、不负责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采取的是不作为,少管的态度,使干部群众意见较大。因此此次的

  整治重点就是将这些不谋其政,能力素质不高的人调整下来。

  《规定》是我们党在治党管党新常态下对人事制度作出的重要规约,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习总书记曾指出:“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选什么人就是风向标,就有什么样的干部作风,乃至就有什么样的党风”。“能上能下”饱含选人用人的价值和取向,为组织部门立下了新的可操作的用人规矩。

  正如会议所强调,推进解决干部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我认为,要解决"能下"的问题,既要从转变观念上入手,还应从制度建设上着力。改变"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的旧观念,严格执行退休制度、任期制度,正确对待“上”与“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干部"能上"标准,完善干部"能下"规范,科学构建考核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社会保障等相关配套措施,以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

  作为党员干部,要从党性的维度和大局的高度对待“能上能下”制度改革,深刻认识能上能下是人才流动的正常规律,切实破除“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的旧观念,打消“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稳坐钓鱼台”的念头和想法,积极回应干部制度改革的新变化、新要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进退观,让“进

  退”和“上下”形成机制、化作常态、凝成准则。

  

  

篇四:《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制定出台的《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目前,干部能上能下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突破,工作中一方面是不合格的干部占着职位难以下来,必然导致合格的干部难以到位,另_方面,干部的“下”也不规范,没有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化管理机制,主观性较强,往往导致矛盾激化。如何才能实施好这一规定,我谈如下看法。

  首先,要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分得清干部的好坏,才能准确实施能上能下。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的考核,加强对其思想状况以及部分个人生活、财产情况等监督管理,同时要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监督,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实际情况。

  其次,要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干部“德”、“绩”的考核,坚持民主测评和社会公认度评价相结合,实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换届考察、任职考察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在干部选用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

  再次,要建立健全“上”、“下”机制。坚持围绕发展选人、以人为本选人、扩大民主选人、竞争择优选人,认真分析干部性格气质、专业特长和熟悉领域,做到人岗相适。建立健全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和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干部,重点选拔能吃苦、能干事的干部。打开干部能“下”通道,让履职不力者、不严不实者、不为乱为者、考核末位者、违法违纪者及时能“下”。

  

篇五:《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研读《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

  想必大家都爬过旋梯,这种几何结构的最大特点就是终点与起点交替叠加,在来回往复中,不断实现整体的上升。中共中央办公厅于近日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强调的“能上能下”也具有相似属性。对于领导干部来讲,应该深刻读懂“上”与“下”的“旋梯结构”,并以此推动事业发展。

  读懂“上”与“下”的“旋梯结构”,就应了解这既是考核的终点,也是评定的起点。领导干部主政一方、主管一业,必须定期接受党和人民的考核判定。打分过程很短暂,但为此所进行的全方位准备和铺垫却是个系统工作。《规定》为此制定了明确标准,了解考核干部要透彻细致,不留“空白”、不漏“盲区”。无论是对领导干部,还是考核部门都提出了严格要求。为了能拿出真实扎实的成绩,领导干部要发力于日常,着眼于事业;为了能客观公正给出“上”与“下”的有力依据,考核部门也要科学部署、精心策划。这样细致的准备,就是为评定之时不犹豫、不动摇。

  读懂“上”与“下”的“旋梯结构”,就应指导这既是鞭策的终点,也是鼓励的起点。“能上能下”带来的是“有上有下”,相关领导干部的心态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这种影响

  必须是可控且短暂的。只有这样才能始终保持党性和初心,才能把注意力放到工作上。上者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下者要不气不馁、以厉再战。要帮助领导干部迅速淡化影响,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规定》也在这方面做了详尽要求,我们要采用恰当的、人性化的方式方法,鼓励鞭策领导干部,并使之常态化、长效化。为“能上能下”工作的深入实施,营造积极氛围。

  读懂“上”与“下”的“旋梯结构”,就应通晓这既是工作的终点,也是事业的起点。流水不腐,户枢不蠹。领导干部只有科学流动起来,才能保持活力、发挥作用。无论“上”,或者“下”都是构建有序领导干部体系的必要组成。“上”则涵养“不畏浮云遮望眼”的本领;“下”能练就“衙斋卧听萧萧竹”的能力。这都是干事创业所必须。对领导干部而言,位置的变化带来了视角的转换。如此便可以用不同的思维来看待解决同一个问题,为深入完善推动事业创造了条件。领导干部发挥作用就会更全面、更深入、更持久,社会经济发展就会更连贯、更有力、更高效。

  读懂“上”与“下”的“旋梯结构”,就应明确这既是学习的终点,也是成长的起点。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领导干部的练功学习整体来看是没有终点的,局部观之是有阶段终点的。我们要在

  “终点线”处听到“发令枪”。需以位置变化为新的起点,既对过往科学总结,也对未来系统谋划,借此强化个人能力素养。其实“上”与“下”都是继续开展理论和实践学习的契机。同时,个人的成长历练也是量的积累,只有付出不舍昼夜的努力,才能抓住时机,力促质的飞跃。事业发展要求领导干部养成学习习惯,不能因位置变化就发生弱化。只有坚持学习,才会提升工作水平。

  

  

篇六:《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

  的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制定出台的《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目前,干部能上能下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突破,工作中一方面是不合格的干部占着职位难以下来,必然导致合格的干部难以到位,另_方面,干部的“下”也不规范,没有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化管理机制,主观性较强,往往导致矛盾激化。如何才能实施好这一规定,我谈如下看法。

  首先,要强化干部日常管理。分得清干部的好坏,才能准确实施能上能下。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的考核,加强对其思想状况以及部分个人生活、财产情况等监督管理,同时要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部和群众监督,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廉的实际情况。

  其次,要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加强对干部“德”、“绩”

  的考核,坚持民主测评和社会公认度评价相结合,实行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换届考察、任职考察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发挥考核在干部选用中的导向、评价和监督作用。

  再次,要建立健全“上”、“下”机制。坚持围绕发展选人、以人为本选人、扩大民主选人、竞争择优选人,认真分析干部性格气质、专业特长和熟悉领域,做到人岗相适。建立健全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和从基层一线选拔任用干部,重点选拔能吃苦、能干事的干部。打开干部能“下”通道,让履职不力者、不严不实者、不为乱为者、考核末位者、违法违纪者及时能“下”。

  

  

篇七:《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讨论发言稿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新修订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聚焦干部队伍与新时代新征程新任务不适应的现象,着力解决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作为管干部的组工干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吏的政治责任,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能下”这道“加试题”,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领悟精神实质,弄清题意。《规定》第四条明确提出: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长期以来,能上不能下的问题普遍存在。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时,“谁能上”的文章好做,“谁能下”的文章难做,对干部“厚爱”的多,“严管”的少,客观上造成“请神容易送神难”的弊端,不仅挫伤了其他优秀干部的积极性,而且贻误了党和人民事业的发展。《规定》总结吸收近年来干部队伍建设新鲜经验,鲜明亮出了干部优与劣的标尺、上与下的准绳,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激励广大干部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实际行动在新征程上奋勇争先、建功立业。组工干部要处理好“以上率下”“以下促上”“上下贯通”的辩证关

  系,变“单向通行”为“双向奔赴”,使干部能上能下成为新常态,努力营造出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聚焦突出问题,熟稔题型。《规定》第五条列出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15条情形,给“能下”的干部划出了硬杠杠。现实中,有的“官念”不正,当老爷,耍架子,占着位子不干事,领着俸禄享清福;有的官德失范,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能力不过硬,党性缺失,群众口碑差;有的“官能”不强,在“急难险重”面前束手无策,缺乏斗争的勇气和本领;有的“官欲”十足,急功近利、盲目蛮干,追求政绩,搞形象工程,等等。组工干部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摒弃“多栽花,少种刺”的处世哲学,以“敢动铁交椅”“敢撬保险柜”的勇气和决心,让“能下者”“真下”“必下”。要深入分析当前干部存在的普遍问题,逐条对照《规定》所列的15条情形,分门别类建立负面清单,把“抽象概念”变成“直观内容”,把“柔性指标”变成“刚性约束”,坚决消除“模糊空间、灰色地带”。

  下足“绣花功夫”,优化题解。“能上者”上得服众、“能下者”下得服气,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试金石”,也是锤炼组工干部能力本领的“磨刀石”。《规定》针对少数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躺、推拖绕躲的问题,提出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一

  般程序。磨刀不误砍柴工,调查研究第一功。组干部要让“能下”成为“真下”“该下”“愿下”,就得练好识人察人的硬功夫。要坚持把功夫用在诗外,走出办公“衙门”,深入群众“微服私访”,既当“观察员”又当“旁听员”,既了解“八小时内”的工作情况,又了解“八小时外”的生活情况,既察其表又析其里,全方位、多维度对干部进行扫描透视,绘出精准的“立体画像”,让“谁该下”一清二楚、心服口服。同时,对“该下者”不能“一下了之”,要细心关怀指导,跟踪管理问效,鼓励其奋发有为,“东山再起”,真正使干部流动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良性循环。

  

  

篇八:《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作者:杨彧作者机构: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党建研究所出版物刊名:求是页码:44-46页年卷期:2015年第17期主题词:领导干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学习;工作责任制;从严治党;管理干部;工作程序;干部工作

  摘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

  

  

篇九:《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调动积极性能上能下容错纠错心得体会研讨发言

  调动积极性能上能下容错纠错心得体会研讨发言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主要就如何调动干部积极性,干部“能上能下”“容错纠错”机制等方面发表一些看法。一、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保持锐意创新的勇气、敢为人先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一)既要加强思想引导,又要注重能力提升。干与不干体现的是党性、是作风。一些干部积极性不高,说到底是理想信念的“总开关”拧得不牢。而面对新常态新理念,“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能力恐慌、知识恐慌也不同程度地困扰着一些干部。党组织要坚持思想引导和能力提升相结合,同时发力、双向发力,激发干部干事的热情,增强干部干事的本领。(二)既要严格管理,又要热情关心。要始终绷紧从严这根弦,时刻关注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动态,对“不在状态”的干部,用好提醒、函询、诫勉等组织措施,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对“为官不为”等问题比较突出的干部,坚决按照能上能下规定予以组织调整,决不能姑息迁就、听之任之。要关心爱护干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心理上关怀,让干部安心安身安业,促进广大干部积极作为。二、坚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一)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执行是关键环节。从以往经验看,一些领导同志不敢担当、怕得罪人,是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重要因素。为此,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制度执行力,从操作层面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问题进行规范,抓住认定情形、调整程序、重新任职等关键问题,在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出负面清单,尽量明确具体、符合实际。

  

  (二)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健全制度机制是根本。今天回头看,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之所以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制度规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是重要原因。针对这一问题,应当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情形、方式、程序等作出明确规范。

  不仅要对那些严重违法违纪的干部进行严肃查处,也要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工作上不担当不作为,能力不适应、作风不实的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切实弥补了制度规定的短板。

  三、探索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放手干事创业。(一)厘清错与

  

  

  

篇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旨在进一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认真组织学习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营造学党章遵党规守党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严明纪律争做忠诚干净担当表率

  党章党规进课堂心得体会700字2篇

  党章党规是每一个党员的行为准则,更是党的章程。下面是店铺为大家带来的党章党规进课堂心得体会700字,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党章党规进课堂心得体会700字范文1:

  一、大理州委党校将“三进”学习教育落实到干部教育培训中,制定了相应的培训计划。今年计划举办大理州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系列专题培训班等主体班11期21个教学班,计划培训各级干部4000多人,同时把党章党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的教育培训内容纳入每期培训班的教学计划。

  二、相关媒体把“三进”作为当前学习教育宣传的重要内容。大理州纪委监察局与《大理日报》社共同开办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栏目,已刊载8篇。大理纪检监察网站专设党章党规栏目进行学习。

  巍山县开展了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学习教育,一是将党章党规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切实加强对全县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二是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党章党纪党规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各级党委(党组)进行党章党规的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三是把青少年学生的党章党规教育同德育工作相结合,结合廉政文化示范点进学校活动,循序渐进地把学习教育有机融入到青少年学生的日常教育中来;四是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好党章党纪党规的宣传,切实扩大影响面和知晓率。

  三、举办党章党纪党规知识竞赛活动。已制定《工作方案》报州委批准下发。已成立党章党纪党规知识竞赛活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命题组、宣传组、行政组、评审组、竞赛录播组六个工作组。定于2016年4月15-18日竞赛。

  竞赛内容为中央、省州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法

  规知识。竞赛由州纪委监察局统一组织,分为预赛、决赛两个阶段。比赛通过必答题、抢答题、风险题等形式进行。参加预赛的队伍为19支,每队各3名队员。预赛在大理电视台演播大厅进行,由大理电视台全程录像。通过预赛,6支优胜队伍进入决赛。决赛在大理电视台演播大厅进行,由大理电视台全程录播。

  之前,大理州纪委已将党纪党规列为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宾川、巍山、祥云3县对党纪党规进行笔试考试比赛。党章党规进课堂心得体会700字范文2: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党章党规“进党校、进课堂、进媒体”学习教育的实施意见》,要求在全省开展“三进”学习教育。“三进”学习教育是“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范围涵盖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校学生,重点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

  旨在进一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认真组织学习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论述,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营造学党章、遵党规、守党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严明纪律,争做“忠诚干净担当”表率。根据《实施意见》,“进党校”,主要是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学习教育贯穿在党校教育全过程,形成培训制度和培训机制。主要措施包括定期举办党章党规教育专题集中轮训,在各类进修和培训类班次设置专门的党章党规教育必修课,培养党章党规教学骨干教师,编印适合党员领导干部使用的专用教材或辅导材料等。“进课堂”,主要是在广大学生中培养热爱党、拥护党的意识。

  通过加强课堂主渠道教学,加强学校的业余党校、团校党章党规教育,加强实践教育和校园廉政文化建设,循序渐进地将学习教育有机融入到青少年学生的教育中,使青少年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树立守纪

  律讲规矩的意识和观念。“进媒体”,主要是营造学习宣传和遵守执行党章党规的社会舆论环境。全省各级各类媒体将积极报道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学习教育的动态情况与做法经验,提高全社会对学习教育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学习领会,增强学习教育的渗透力和感染力。另外,为丰富“三进”学习教育形式,在省委领导下,今年上半年,省纪委省监察厅将主办党章党规网络测试和党章党规知识竞赛活动,测试和竞赛结果将在省级媒体上进行通报。

  

  

篇十一:《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目前干部能上能下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突破工作中一方面是不合格的干部占着职位难以下来必然导致合格的干部难以到位另方面干部的下也不规范没有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化管理机制主观性较强往往导致矛盾激化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学习心得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下面店铺和大家一起来分享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学习心得。希望你喜欢!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学习心得(一)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必须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优胜劣汰、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当前,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各地探索出了一些比较有效的干部“下”的措施和途径,使干部“能下”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学习《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学习《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干部能上能下是干部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目前,干部能上能下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突破,工作中一方面是不合格的干部占着职位难以下来,必然导致合格的干部难以到位,另_方面,干部的“下”也不规范,没有可操作性强的规范化管理机制,主观性较强,往往导致矛盾激化。领导干部下基层要受到实际效果,很关键的一条就是要培养对群众的感情,时刻把群众的困难、冷暖放在心上,“心系群众鱼得水,背离群众树断根”。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耐心对待群众,耐心听取群众对改善民生、解决实际问题的呼声;耐心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化解群众的疑虑困惑。毛泽东同志说过,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生活的基层,对实际情况最了解,因此干部下基层要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学习他们的经验,同时也要听取他们的建议。干部下基层要诚心对待群众。在与群众接触的过程中要摆正自己与群众的关系,要以平等的姿态、真诚的态度接触群众,诚心诚意与群众交流思想,这样才能获得他们的理解与信任,才能实现干部下基层的目的。干部下基层,关乎广大领导干部及党和政府的形象,关乎民心向背。有人曾形象的将下基层比喻成“鸭子”,告诫广大大党员干部要沉下去。怎样才算沉下去了呢?要做到轻车简从,不要前呼后拥;要明察暗访,不要冰山一角;要真抓落实,不要走马观花;要饱含深情,不要高

  高在上;要提振精神,不要满腹牢骚;要一视同仁,不要嫌贫爱富;要持之以恒,不要一阵清风。总之,广大下基层的党员干部要真正把群众当成亲人,以耐心、虚心、诚心和真心接触广大群众,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与支持,为建设经济强省、提供强大动力。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学习心得(二)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明确指出,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不难看出,《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正是从制度建设上确保三中全会精神的落实。而笔者认为,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关键是"能下"。尽管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就废除了领导干部职务的终身制,然而“干部能上不能下”,特别是“不能下”的问题依然存在。就其原因看,在干部选拔中论资排辈,唯年龄、唯学历、唯分数的现象还较为突出,受"下必有错"观念影响,领导干部一旦升迁到某一行政级别,此后只会平调或者升迁。干部不仅不能提前退休,即使工作出现差错或失误也是暂时平调或异地为官。哪怕是严重违纪被问责,待风声过去又悄然复出,甚至官复原职。干部的这种能上不能下造成了诸多弊端,不仅影响了干部队伍活力,一些政治觉悟高,敢于担当,服务能力强的人,因干部"不能下"却想为而无位。而且还因此滋生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土壤,干部"不能下"成为了一些干部腐败的温床,严重阻碍了改革的快速推进和社会事业的健康发展。正如会议所强调,推进解决干部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我认为,要解决"能下"的问题,既要从转变观念上入手,还应从制度建设上着力。改变"上荣下辱"、"下必有过"的旧观念,严格执行退休制度、任期制度,正确对待“上”与“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干部"能上"标准,完善干部"能下"规范,科学构建考核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建立社会保障等相关配套措施,以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贤能不待次而举,罢不能不待须而废。”通过推进干部能上能

  下,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用起来,从而提高干部队伍活力。我认为,此规定作为干部体制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必将成为治理庸政、懒政的一把"利剑"。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学习心得(三)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6日召开会议,会议由中共中央主持,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关于若干规定(试行)》。此次会议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管好用好领导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最根本的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学习《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的心得体会心得体会,学习心得会议中提到,推进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能下问题。在干部工作中,既要把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选准用好,又要把那些存在问题或者相形见绌的干部调整下来。制定和实施《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坚持推进制度改革,通过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保证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又要健全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干部能上能下被要求予以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专向规定系我国首次提出。在反腐这个大的形势下,着对于领导干部新的选拔标准、方式等也将是一个新的契机。我们就是需要在这样的领导体制下走向共同发展的美好明天。

  

  

篇十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学习体会]学习《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心得体会

  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制定和实施,是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对于促使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完善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能上能下”剑指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个关键环节,贯穿一个“严”字,是我们党在治党管党新常态下对人事制度作出的重要规约,充分彰显了我们党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坚定信心和决心,有力促进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四为”。

  一是要明责修为。把对党忠诚作为政治上的‘定海神针’,坚定信仰、坚定立场、坚定信心,确保政治方向不偏,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立德立言立行,以理论的清醒指引方向、指导实践,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性宗旨不移。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严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

  二是要知责思为。“欲明人者先自明,欲正人者先正己”领导干部应从自身做起,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群众的愿望、需求与期盼来开展。在实际工作中,要做到“看、思、听、问、做”五个字——常看、勤思、诚听、善问、实做。精心组织,扭住每一个时间节点、每一个工作环节不放松,确保如期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三是要履职敢为。加快改革发展必须有“亮剑”精神、“忘我”精神和“创新”精神。敢于坚守原则,遇到问题和事情,旗帜鲜明地表明态度,敢说真话和硬话,坚持按法律、纪律和规矩办事;敢于否定自我,用发展的眼光审视评估自己,定期对认知行为等“内存”进行更新升级,腾出新空间,接纳新事物;敢于直面难题,敢于揭短亮丑,勇于责任担当;敢于创新突破,把握经济发展和作风建设新常态,提振精神,顺势而为,抢抓机遇,乘势而上,不踩法纪红线,不越道德底线。

  四是要尽责善为。强化“公仆”意识和“以民为本”的施政理念,心系群众、为民造福。经常深入基层,“身”入一线,“心”入群众,想民之所需、民之所求、民之所愿,及时解决事关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以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规定、县委十二项规定为指导,带头推进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常态化,转作风接“地气”,不折不扣地落实惠民政策,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

  

篇十三:《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作者:杨彧

  作者机构: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党建研究所

  出版物刊名:求是

  页码:44-46页

  年卷期:2015年第17期

  主题词:领导干部;中共中央办公厅;学习;工作责任制;从严治党;管理干部;工作程序;干部工作

  摘要: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建立了工作责任制,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

  

篇十四:《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心得体会范文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探索和思考

  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是当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长期以来,干部“只能上不能下”是制约干部工作的难点问题。中央出台《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通过形成能上能下的选人用人机制,重点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1.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实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重要举措。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而从严治吏真正起作用的核心机制就是干部的“上和下”。可以说,这次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的出台,是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新精神新要求,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成果,进一步完善了从严管理干部制度体系,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证。

  2.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打破干部选拔任用顽疾的必要手段。长期以来,干部“只能上不能下”,其问题本质在于领导岗位淘汰机制的底线过低,只要没有出现违法违纪情形,即使出现作风不正、为官不为、能力素质不适宜等问题,但调整缺乏可操作性的办法。此次《规定》的出台,就是通过制度化手段,为党委和各级组织部门提供了政策依据和有力抓手,__打破“干部上去就不下来”的顽疾,促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常态化。

  3.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的有效途径。十八大以来,部分干部因为抓得紧了、约束多了,出现“为官不为,精神面貌不振、不敢担当”等现象。《规定》的出台,一方面,让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危机感,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干部“下”正是为那些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提供了舞台,为敢于担当、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脱颖而出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针对干部能上能下,近年来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曾经制定过相关的政策,积累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但总体上尚未常态化、机制化。“破局”的关键在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规定》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作出明确规范,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难点,主要表现在:

  1.“认识难”,缺乏正确的观念基础。当前社会,狭隘的“官本位”思想仍有较大的市场,人们把是否当官、职位高低作为判断一个人价值大小、地位高低的最终标准,把干部上去后又下来了,简单归纳为干部“出问题、干坏事”的表现。部分干部把党和人民授予的职务当成待遇或奖励,而不是理解成为民谋利的舞台,对“能上能下”这种干部正常退出机制一时难以接受。在考虑干部“下”的问题上,

  组织上也感到处理起来比较棘手,往往采取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办法,避免麻烦不愿较真。

  2.“对标难”,缺乏详细的衡量标准。《规定》列出了十种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进行调整的情形,但在实际认定中,岗位职责不清晰、不明确,部分岗位职责交叉、分工不明,一些需协同推进的工作难以明确责任主体,责任范围界定不清,导致行政问责难以真正落到实处。认定标准还不够明晰,《规定》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应当进行调整的情形进行描述,但其中有部分情形,如“理想信念动摇”、“违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等标准很难量化,在实际工作中把握起来难度很大。

  3.“认定难”,缺乏科学的操作手段。《规定》要求对干部存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进行考察核实,但目前的干部考察和研判方法,大多是以推动干部“上”为目的而进行的,对干部负面情况的考察办法还不多,基本是一片空白,如果直接将干部提任时的考察研判方法用在干部的“下”上,其效果还有待观察。另外,《规定》只明确了“不搞好人主义、不避重就轻、不借机打击报复”等纪律要求,但没有形成对干部“下”的工作的系统性监督体系,如何让干部“下”得服气,也是一个难点问题。

  4.“后续难”,缺乏有效的管理办法。《规定》虽然明确调整下来的干部,只要在影响期满后,德才表现优秀和工作实绩突出,仍然可以再“上”,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下”的干部很难有机会再“上”,公平公正对待调整下来的干部的机制还没有形成。另外,“下”的干部思想负担和心理压力比较大,容易心生疑虑、自暴自弃,甚至形成随心所欲、放任自流的现象,虽然《规定》要求组织上给予关心帮助,但还缺少制度设计和硬性规定。

  1.正面引导,积极营造干部“下”的良好氛围。利用好理论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等时机,加大对《规定》内容、意义、要求的宣传力度,改变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下必有错”的传统看法,在全社会形成“无论上下都是一种正常干部调整”的共识,逐步对“下”脱敏。在强化制度执行层面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部门应切实承担起推动领导干部“下”的责任,不能因为求稳怕乱而下不了手,对于被组织认定的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切实让广大干部从中感到压力、受到震撼;对于“下”来的干部如果表现优秀且满足任职条件的,也要坚决起用,积极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

  2.科学研究,建立群众信服的认定标准。坚持有权必有责原则,根据“三定”方案,列出责任清单、明确责任边界,明晰能力要求,使每个岗位都有清晰的权责。通过签订年度目标、任期目标和岗位责

  任书等方式,让干部知道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哪些“必须为”,为评判提供支撑和保障。对《规定》中明确的“十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能定量的尽量定量,不能定量的也要尽可能细化,压缩制度执行的“自由裁量”空间,提高政策的操作性和执行力度。对一些确实难以细化的标准,可以一批典型案例、典型判例,通过“负面清单+典型案例”的方法,让广大党员干部有所对照,也让组织处理有据可依。探索引入专业调查机构,通过专项调查、建立数据模型、综合分析等方式,对考核标准进行预判、评估、测算和动态调整;积极创造条件,让广大干部更多地了解和参与标准设置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在标准设置中的“话语权”,使标准更加符合发展实际,更加科学合理。

  3.强化考核,健全务实高效的评判体系。探索制定干部负面情况的有效考察方法,注重将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系统、多视角地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动态监管。考核中,既看干部取得的业绩,又看取得业绩的基础;既与各部门、各地区进行横向比较,又对干部历年考核情况进行纵向分析,切实考实核准干部。同时,强化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下”的全程监督,参考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将调整建议、组织决定、谈话、履行任免程序等各环节的具体情况全程记录、形成痕迹。将干部“下”列入“一报告两评议”、“三员一网”等干部监督工作体系中,确保让干部服气、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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