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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4篇

发布时间: 2023-04-30 15:20:06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5篇材料)

  第一篇: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局基层党建工作全面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根据上级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考评办法。

  第二章考评要求

  第二条基层党支部建设是我局党建工作的基础,党支部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全局改革、发展和稳定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党支部(总支)应高度重视,加强协调,认真组织、参与、实施考评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应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积极参与这项工作,确保考评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第三章考评方式和程序

  第三条考评方式

  1、考评工作由局党委统一安排部署,局人事综合科全面负责考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考评工作实行组织考评、支部自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半年一初评、年终总考评相结合,集中考评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原则。

  3、局属老干部支部不参加考评。

  第四条考评程序

  1、考评准备:党员干部职工要明了《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试行),领会精神,明确考评的意义、要求和内容。

  2、考评前,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半年、年度工作,对照考评要求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于考评前报局人事综合科。

  3、支部自评:党支部对本支部工作进行自检,并填报《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表》自评考核栏。

  4、组织考评:局党委将组成专门考评小组。在了解各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查阅相关材料和会议记录、个别访谈等形式,根据考

  评标准(见附表)对各支部进行评分。

  第五条考评结果的运用

  1、对各党支部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根据考评成绩将党支部工作状况分为三类:达标(85分以上)、基本达标(70~84分)和未达标(69分以下)。先进党支部在达标党支部的基础上评出,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基本达标党支部的按未达标党支部评定。

  2、对评出的先进党支部予以表彰奖励;考评成绩较差的党支部,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未达标党支部不得申报各类集体先进和荣誉称号。局党委还将对该党支部书记实行诫勉谈话。

  3、凡出现以下现象之一的,不能评为先进:班子不团结、闹矛盾,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的;党员干部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生产经营任务未完成的;发生严重治安案件的;发生严重安全伤亡责任事故的。

  第四章

  附则

  第六条本办法由局人事综合科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附:《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表》

  第二篇: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内有关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严实并举、以评促建、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严格考核程序,不断健全和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第三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对象为组织关系隶属于学校院(系)级单位党组织的基层党支部,直属党支部作为院(系)级单位党组织列入党建工作考核。

  第二章

  考核评价原则

  第四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党支部的根本性建设,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的职责。

  (二)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日常管理与集中考核相结合,党支部自评、党员师生评议与上级考评相结合,通过全方位、全过程考核,准确把握党支部工作实情。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立德树人,坚持改革创新、求真务实,充分发挥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三章

  考核评价内容及标准

  第五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党支部设置、班子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工作业绩和师生评价等六个方面,量化总分为100分。

  第六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重点为政治建设是否有力、支委班子是否健全、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是否充分、党员师生是否满意等。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考核评价细则,并报送党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章

  考核评价组织与实施

  第七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第八条

  学校党委每年组织一次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考核评价程序如下:

  (一)基层党委(党总支)制定考核评价方案。根据本办法和单位实际,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研究制定党支部工作具体考核评价细则,考核评价工作一般应在11月启动、12月底前完成。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由党支部自评、党员师生满意度测评和基层党委(党总支)考核等三个环节构成,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

  (二)党支部自评。党支部根据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求,认真总结考核期内的工作情况。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汇报工作,全体党员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议,自评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30%。

  (三)党员师生满意度测评。基层党委(党总支)通过召开民主测评会的形式,组织党员、师生代表对党支部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20%。

  (四)基层党委(党总支)考核。基层党委(党总支)成立考核评价工作组,人员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扩大人员范围。工作组在查阅工作台账、听取工作汇报和进行个别访谈的基础上,结合支部自评、党员师生满意度测评等情况,对党支部工作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五)考核结果存档。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形成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存档工作。

  第五章

  考核评价结果与运用

  第九条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级,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一般,59分及以下为较差。其中优秀等级总数不超过考核对象总数的50%。

  第十条

  党支部工作获得下列表彰奖励的,可适当加分:党员受到党中央表彰或作典型宣传的,每人次加10分(若支部作为集体受到表彰或做典型宣传的,每次加10分,不重复计算党员人次分,下同);受到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党组、安徽省委等表彰或作典型宣传的,每人次加5分;受到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表彰或作典型宣传的,每人次加2分;受到学校党委表彰或做典型宣传的,每人次加1分。同一每支部加分最多为20分,因同一事项被不同部门表彰的,只统计最高一项得分。

  第十一条

  党支部工作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突出问题,发生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书记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党支部成员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第十二条

  考核评价结果作为申报校级(含)以上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考核评价结果为一般的党支部,采取有效措施,按规定进行对照整改;考核评价结果为较差的党支部,全校通报批评,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认真分析其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限期整改落实。对考核评价结果为较差的党支部,视情况调整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

  第六章

  考核评价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切实加强对党支部考核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开展考核评价工作,使考核评价工作成为总结工作经验、分析研究问题、推动支部发展的有力抓手。

  第十四条

  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管理,确保考核评价结果客观公正。考核评价结果确定后,要及时反馈所属党支部,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篇:银行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银行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等中央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根据《××分行2022年党建考核方案》,结合××分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建考核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建与业务双百分的考核指标要求,党建考核结果作为经营单位/管理部门绩效考核的前置条件,优化精简考核指标,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强化党建工作事项、成效评价,注重将党建考核与所在单位经营管理整体情况和群众满意度挂钩,系统集成、科学评定,推进党建业务不断融合,以深化改革发展、服务凝聚群众的实效,检验党建工作质效。

  第三条

  考核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对××分行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同时也适用于各单位/部门绩效考核中“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的加扣分。

  第二章

  考核评价内容及方法

  第四条

  党建考核评价指标主要包括两个维度:党建主体工作考核(85%)、党建满意度测评(15%)。考核期末,支部党建考核评价由各项指标加权计算后得出结果;各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取自“党建主体工作考核”项目中的部分指标,通过折比计算后得出加扣分结果。

  第五条

  党建主体工作考核(总分100分)。党建主体工作考核采用百分制,由两大类5个二级指标及加扣分项组成。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总省行党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该指标包括3个二级指标:经营管理任务完成情况、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和干部员工管理监督情况。

  (二)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该指标包括2个二级指标:重点党建工作推进情况、全面从严治党情况。

  加扣分项。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基层党组织上报党课视频并被总行/省分行采用作为党课课件或被评为优秀党课课件的,党支部与材料提供单位/部门同时加1分/件。

  2.荣获省分行级“两优一先”表彰的,党支部与所覆盖单位/部门同时加3分/次;荣获省分行级以上“两优一先”表彰的,同时加5分/次。

  3.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并积极撰写专题稿件被总行/省分行简报刊用的,党支部与材料提供单位/部门同时加1分/篇。

  4.干部员工“四种形态”处理,按照党支部考核规则与单位/部门考核规则分别进行扣分。(详见附件2)。

  第六条

  党建满意度测评(总分100分)。

  党建满意度测评采用百分制,由党员评价所在党支部党建工作满意度(详见附件3),按照“好”、“较好”、“一般”、“差”(分别对应100-85、85-70、70-55、55以下)四个评级等次进行评价。

  第三章

  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第七条

  党支部党建考核评价结果,于次年初在分行一定范围内通报,并上报省分行党委组织部。排名最后一名的党支部,分行党委进行约谈提醒,反馈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约定整改期限,存在严重问题的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第八条

  “党建主体工作考核”中的部分指标结果,折比计算后作为各单位/部门绩效考核中“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加扣分项,进行相应加扣分处理。

  第四章

  约束事项

  第九条

  若党支部书记、支委成员及所覆盖单位/部门负责人受监督执纪第四种、第三种形态处理的,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党建考核不能

  排第1名,本人所在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至最低。

  第十条

  若党支部所覆盖单位/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党建考核不能排第1名,责任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至最低。

  第十一条

  若党支部所覆盖单位/部门发生监管部门认定的重大案件或其他性质恶劣的非重大案件,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党建考核不能排第1名,责任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至最低。

  第十二条

  若党支部所覆盖单位/部门发生案件或风险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党委会研究审议,党支部党建考核不能排第1名,责任单位/部门“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得分扣减50%。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部负责解释,并具体实施。如省分行党建考核方案调整,则结合分行实际进行修订。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四篇: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我校《教学目标管理细则》考核,结合我校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的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的目的在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制定措施、纠正不足;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组织领导

  党支部工作考核由支部书记具体负责,成立由支部成员组成的考评小组,组织开展此项工作。

  三、考核内容

  党支部工作的任务要求,党支部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战斗堡垒作用,按照上一级有关考核目标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对党支部的工作考核每年组织一次,一般在10—12月份进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考核。

  l、党支部自评。支部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召开支委会,讲行支委自评。

  2、党员评价。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汇报本支部工作。会上发放《评价表》由党员进行评价。

  3、群众参评。党员大会时,要邀请部分群众参加,听取群众意见,让群众同时进行《评价表》评价。(群众与党员比例应为l:1)4、综合评价。根据自评、党员评价考评结果和平时掌握情况,对支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肯定成绩,找出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加强和改进今后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并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互、工作要求

  要加强对支部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使考核工作真正成为以真总结工作、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意见、椎动工作开展的过程。要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使党员素质进“进一步提高,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战斗俸垒作用更加突。切实将党支部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五篇:岚县星级农村党支部考核评价办法

  岚县星级农村党支部

  考核验收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纯洁性和创先争优活动,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抓不懈工作机制和竞争激励机制,激发星级支部创建工作活力,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调动农村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考核验收办法。

  一、指导思想

  考核验收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通过考核班子、队伍、阵地、制度,村民议事、村务公开、民主决策,经济社会发展指标、目标完成情况,综合治理、信访稳定,着力提高农村党支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进行民主管理的能力、领导建设新农村的能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二、考核验收对象

  考核验收对象为申报的五星级农村党支部、四星级农村党支部。

  三、考核验收内容

  按照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设农村和谐社会的要求,对五、四星级农村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工作情况及成效、群众反映进行全面考核评价,重点考核评价工作实绩。

  考核验收内容包括两个体系一个要点,具体是:

  (一)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考核评价体系(17项,共82分)

  1、支部班子建设(10项,共43分)。包括支部换届,班子状

  1况,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组织设置,民主决策,村务公开,廉政建设,支部书记工作业绩,党建责任制。

  2、党员队伍建设(7项,共39分)。包括发展党员,交纳党费,教育培训,组织生活,流动党员管理,发挥作用,活动阵地,党的纯洁性活动。

  农党网运行不畅或因管理不善等原因损坏丢失设备导致无法

  正常开展学习的村直接否决五星级、四星级农村党支部申报资格。

  (二)经济社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考核评价体系(9项,共

  18分)

  1、新农村建设(3项,共11分)。包括经济发展,规划措施,基础设施。

  2、社会事业(4项,共5分)。包括教育,文化,卫生,精神文明建设。

  3、村容村貌(2项,共2分)。包括环境卫生,村居建设。

  (三)“一票否决”

  纪检、综治、计生、信访、安监、610等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核验收办法及步骤五、四星级农村党支部由县委组织部按照查看资料、听取汇报、实地查看、走访群众四个步骤进行考核验收。

  1、对支部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量化评分,对照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

  2、对经济社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的量化评分,依据县市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和情况,对照经济社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

  五、考核验收结果运用

  1、县委组织部对各乡镇所申报的五、四星级农村党支部进行

  初步验收,依据验收结果,提交县委研究,确定五、四星级农村党支部名单。“七一”前夕,由市委对五星级农村党支部命名表彰,由县委对四星级农村党支部命名表彰。

  2、五星级支部由市委给予5000元星级激励津贴。四星级支部按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星级激励津贴,经费由县财政负担。

  3、对连续保持五星级称号五年以上或累计七年以上,并继续担任五星级农村党支部书记的,经县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享受乡镇副职干部工资待遇,不占编制、不转户口、不变身份、不予分工;未享受乡镇副职工作待遇的,参照乡镇事业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对连续保持五星级称号八年以上或累计十年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参照乡镇事业人员工资标准终身享受工资待遇资格。享受工资待遇的党支部书记,不再享受村主干岗位报酬;

  对连续保持四星级(含五星级)称号五年以上或累计七年以上,并继续担任四星级农村党支部书记的,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可享受岗位报酬增加50%的补贴。对连续保持四星级(含五星级)称号八年以上或累计十年以上的村党支部书记,可按岗位报酬增

  加50%的标准终身享受工资待遇资格。

  附:星级农村党支部验收评分表(表一、二、三)

  中共岚县县委组织部

  2012年5月7日

篇二: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

  

  附件:

  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办法

  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深化星级化管理的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做好党支部述职评议与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评议的目的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进“三个建设”,紧紧围绕“一强三优”县供电企业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打造优质电力资源品牌,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考核评议的内容

  (一)党支部的考核细则(100分)

  1、支部班子建设。(15分)

  (1)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较高,表率作用强,工作业绩突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扣2分;民主测评称职以上票低于90%的扣2分;发生违规违纪事件的扣3分。(5分)

  (2)支委驾驭工作能力较强。有明确的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计划管理有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缺少一项扣1分;工作措施到位,缺少工作措施扣2分;全面完成公司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精神文明建设,完不成扣2分。(5分)

  (3)支委成员威信高。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强,党员、群众对党支部班子的满意率在80%以上。(5分)

  2、党员干部队伍建设。(15分)

  (1)党支部书记、部室负责人是否高度重视党内民主。注重征求党员意见,是否有组织生活会记录,缺少扣2分。(3分)

  (2)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党员能够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义务,存在党费上交不及时不足额现象扣2分;党员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无违法违纪现象,否则扣2分。(3分)

  (3)发展党员工作,实施“两推一公示”,否则扣2分。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和教育,有培训记录,没有扣2分。(3分)

  (4)注重加强党员队伍的教育培训。组织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培训是否有计划、有措施、有记录,每少一项扣1分(3分)。

  (5)党员管理规范。建立党员档案,无档案扣1分;接转组织关系及时规范,不规范扣1分;有党员教育管理“空白点”,有不缴纳党费的党员,扣1分;坚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无则扣1分。(3分)

  3、工作机制。(15分)

  (1)建立健全并落实了党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了民主管理、法制教育、党务政务公开等民主法制制度。每少一项扣1分。(5分)

  (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到位,不到位扣4分;基础资

  2料齐全,记录详实,否则扣2分。(5分)

  (3)积极探索建立保持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党员经常性的学习提高、表彰激励、自我纯洁和党员发展机制。否则扣6分。(5分)

  4、工作业绩。(40分)

  (1)任务指标,按照部门管理职责,全面或超额完成年初与公司签订的经济、技术、安全、文明、经营承包合同,否则每少完成一项扣1分。(8分)

  (2)安全管理,有职工安全教育活动,没有扣2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否则扣3分。(8分)

  (3)开展好公司“九大引领”创建活动,落实目标责任,签订目标责任书。(10分)

  (4)积极探索促进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工作开展有思路、有目标、有措施。每少一项扣2分。(6分)

  (5)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教育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教育,职工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到上级要求,无重大刑事案件、信访案件和计生问题。(8分)

  5、群众反映。(15分)

  (1)群众威信高,支委成员工作作风扎实,严以律己,苦干实干,年度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低于90%的不得分。(3分)

  (2)廉洁自律好。支委成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3各项规定,存在以权谋私和贪污腐化现象的不得分。(4分)

  (3)宗旨观念强。尊重群众,依靠群众,能够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实际困难。(4分)

  (4)行风建设水平高。注重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行业作风教育,严格落实“三个十条”要求,供电服务质量好,不发生任何影响行业形象的投诉举报事件,实现四个安全。发生一次投诉扣2分。(4分)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党支部当年度的星级党支部评选资格: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

  2、发生党员干部渎职或腐败案例的;

  3、因违反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被“一票否决”的;

  4、党费不能按时缴纳的;

  5、发生行风投诉举报事件,给企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4(二)党支部述职报告式样

  党建工作述职报告

  ×××党支部书记×××(姓名)

  内容摘要:

  (字数100-150字,字体为楷体)

  (正文1000字以内)

  三、考核评议的程序和工作步骤

  (一)党支部述职评议与考核工作

  1、建立组织机构。党委成立考核评议小组,党委书记、副书记任组长、副组长,星级化管理办公室成员任组员,负责党支部述职评议与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2、考核。对党支部书记考核时,由考核评议小组到各党支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各党支部在工作开展中的具体表现,统一发放《考核票》,在此基础上,按照县委《意见》、县委组织部《实施方案》和本《考核评议办法》进行考核打分。

  3、评议。对党支部述职的评议,由党委组织召开党支部述

  5职评议会议,先宣读《关于开展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深化星级化管理的实施方案》,各党支部书记进行述职,述职后,发放《民主评议票》,由与会人员按照述职内容对各党支部进行评议打分,评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

  4、考核和评议结束后,每个党支部的考核、评议分数分别按70%、30%的比例折算,得出最终考核评议得分,根据得分高低对各党支部排出顺序。按照五星级不超过15%,四星级不超过30%,三星级不超过30%,二星级不少于15%,一星级不少于10%的比例评选出星级党支部。

  四、考核评议时间

  本考核评议办法经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五天内完成党支部述职评议与考核工作。

  五、本办法制定的依据

  本办法的制定依据星级化管理工作县委《意见》、县委组织部《实施方案》,以及公司《实施方案》。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公司党委星级化管理领导小组。

  附:

  1、××供电公司党支部述职评议票

  2、××供电公司党支部考核票

  3、党支部考核评议汇总表

  4、党支部考核评议汇总排序表

  5、党支部星级评定登记表

  06

篇三: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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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深化和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在认真研究分析XX基层党建工作运行现状的基础上,结合《XX市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强工兴市、转型跨越”发展战略,着眼于构建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引导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加快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党员公认的原则,实行“双述双评同考核”制度,综合运用专项述职、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实绩分析、个别谈话、综合评价等具体方法进行。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市11百度文库

  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XX的驻X单位党组织的考核评价。村(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党组织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专项述职

  第五条

  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述职和考评制度。各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年年底向市委全委会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述职。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制定落实本地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的情况;

  (二)履行党建责任制情况,带头抓好责任制落实和党建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的情况;

  (三)党建工作进展情况、特色工作、有效载体、创新成果和制度办法等情况;

  (四)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情况;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的情况;

  (五)党建工作经费、工作力量配备、阵地建设及党建工作22百度文库

  保障情况;

  (六)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的情况,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以及下年度党建工作的思路打算和重点工作。

  第六条

  参加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专项述职大会的人员范围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部分省、市党代表。专项述职大会由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

  第七条

  述职后,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评议。评议主要采取面对面直接评议的形式进行,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评议后,参加专项述职大会的人员根据述职评议情况,对述职对象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分,结果作为考核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

  平时考核

  第八条

  平时考核结合督查调研或者观摩交流进行,每半年考核一次。采取观摩党建示范点、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和考核组评价等办法,对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按权重计入年度考核总分。

  第九条

  民主测评。召开乡(镇)、街道党建工作汇报会,由参会人员对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测评,结果计入平时考33百度文库

  核得分。民主测评的参会人员范围为:乡(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党组织负责人、村(居)委会主任、驻乡(镇)单位负责人、部分“两代表一委员”。

  第十条

  考核组评价。考核组综合观摩党建示范点、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情况,对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评分。

  第十一条

  平时考核得分=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得分×60%+考核组评价评分×40%。

  第四章

  集中考核

  第十二条

  集中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采取大会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法,对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和驻X单位党组织进行综合考核。

  第十三条

  述职测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和驻X单位党组织就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大会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结果计入集中考核得分。

  第十四条

  按照落实党建责任制、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层党内民主建设、建立保障机制五个方面,分别设置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驻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民主测评表(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五个方面的权重比分别为3:2:2:1:2。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任44百度文库

  务每年调整一次测评内容。

  第十五条

  乡(镇)参加述职测评会议的人员范围是: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党组织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驻乡(镇)单位负责人、部分“两代表一委员”。

  街道参加述职测评会议的人员范围是:街道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党组织负责人、居委会主任、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居民党员和辖区内在职党员。

  市直部门单位和驻X单位参加述职测评会议的人员范围是: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所属党组织负责人、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服务对象代表。

  第十六条

  民主测评的基本方法是:会议述职后,组织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民主测评表项目评价意见分为好(A)、较好(B)、一般(C)、差(D)四个档次,测评结果按照权重量化为分值。

  民主测评得分=总体评价得分×20%+分项评价得分×80%。

  总体评价得分=(总体评价“好”票数×1.0+“较好”票数×0.75+“一般”票数×0.25-“差”票数×0.25)÷有效票数×10分项评价得分=(分项评价“好”票数×1.0+“较好”票数×0.75+“一般”票数×0.25-“差”票数×0.25)÷(有效票数×分项评价项目数)×10第十七条

  个别谈话主要深入了解乡(镇)、街道、市直部55百度文库

  门、驻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一般在民主测评结束后进行。

  第十八条

  个别谈话评价内容、评价要点与民主测评内容相同;谈话人员范围与年度考核谈话人员范围一致,主要突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党代表;个别谈话情况作为综合评价评分的参考依据,不再进行量化得分。

  第十九条

  考核组评价。在全面掌握考核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考核组具体研究分析,客观公正地对乡(镇)、街道、市直部门、驻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第二十条

  集中考核得分=集中考核民主测评得分×60%+考核组评价评分×40%。

  第五章

  实绩分析

  第二十一条

  实绩分析主要通过目标责任书考核和奖励加分等方法进行,分析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和驻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效果。

  第二十二条

  目标责任书考核评价。考核组对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和驻X单位党组织基层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逐项进行考核评价评分。

  第二十三条

  奖励加分。基层党建工作受到市委和XX市直部门表彰的每项加1分,受到XX市委和省直部门表彰的每项加2分,受到省委和中央部委表彰奖励的每项加3分,受到中央表66百度文库

  彰的每项加5分;基层党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交流的每项加1分,在XX市范围内推广交流的每项加2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交流的每项加3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交流的每项加5分;基层党委或所属党组织创建为全市党建示范点的每个加1分,创建为XX市级党建示范点的每个加2分,创建为省级党建示范点的每个加3分,创建为国家级党建示范点的每个加5分。

  第二十四条

  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和驻X单位党组织实绩分析结果量化为分值,考核计分方法是:实绩分析得分=目标责任书考核得分+奖励加分。

  第六章

  综合评价

  第二十五条

  综合专项述职、平时考核、集中考核、实绩分析结果,并征求市委办、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客观公正地做出评价,考核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核结果评定方法为:

  乡(镇)、街道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得分=专项述职得分×30%+平时考核×20%+集中考核×20%+实绩分析得分×30%。

  市直部门单位和驻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综合得分=集中考核×40%+实绩分析得分×60%。

  第二十六条

  根据综合评价情况,分别对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和驻X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排序,形成7百度文库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报告。

  第七章

  考核结果评定

  第二十七条

  根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评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综合得分90分以上评定为“好”,81—90分评定为“较好”,60—80分评定为“一般”,60分以下评定为“差”。

  第二十八条

  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和驻X单位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安全生产、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出现重大失误或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第八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二十九条

  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综合得分,根据权重量化为具体分值,计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驻X单位党组织综合得分反馈给上级主管部门党组(党委),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条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报市委批准后,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及时将工作成效、典型经验、特色做法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第三十一条

  将综合评价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实绩评价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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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二条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结果评定为“好”等次的,作为确定“好”班子的主要依据,连续两年评定为“好”等次的,作为评选先进党组织、党组织班子成员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参考依据;考核结果评定为“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好”班子,党组织班子成员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等次,并对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集体谈话诫勉,并对约谈后整改落实的情况进行跟踪管理;考核结果当年评定为“差”等次、连续两年评定为“一般”等次的,对党组织班子成员进行全面整顿和组织调整。

  第九章

  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

  考核工作在市委和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市委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

  第三十四条

  考核组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考核纪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考核。

  第三十五条

  被考核单位要客观反映党建工作情况,严禁弄虚作假,严禁突击应付检查。对提供虚假数据或虚假成绩造成考核评价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将严肃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章

  附则

  9百度文库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共XX市委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010

篇四: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方案

  

  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活动方案

  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的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稳定的作用,为建设海洋特色新兴城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经市委组织部、市社会组织党工委研究同意,制定该方案。

  一、述职对象

  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

  二、述职内容

  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的情况。指导本级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深化拓展党群双向直通机制密切联系群众,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全面把握基层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情况。不断完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管理体制。积极开展创建五好党组织领导班子活动。开展党员创先争优等系列活动,为党员保持先进性、体现先进性搭建平台,把先进性体现在岗位,落实到工作中。

  抓党建工作制度建设的情况。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供有力保障,依靠制度凝聚人心,落实责任,推动发展。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并不断推动组织建设制度创新,努力推动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

  以党建带业务情况。党的工作与社会组织自身业务工作相结合,发挥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的标兵带动作用,努力完成年度业务目标,保证社会组织工作取得新的业绩。

  三、述职方式

  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述职主要采取一考双述双评一改的方式进行。每年年底前,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向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党总支述职和向本级党组织党员和群众代表述职。采取会议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与承诺践诺评诺活动相结合,与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述职主要环节

  一考即述前考核。各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党组织要结合年终检查和考核,了解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履行管党职责,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划目标落实等情况,重点了解掌握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的情况,为开展述职评议作好准备。

  双述即对上和对下述职。每年年底,对上述职由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党总支组织,召集所属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述职。对下述职由社会组织党组织自行组织,通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社会组织中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陈述本级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兑现承诺事项的情况,自身抓基层党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具体陈述执行和落实上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创新成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等内容。陈述要紧扣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突出承诺事项兑现情况。

  双评即上级点评和党员评议。各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述职后,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根据基层党组织书记陈述,对所属党组织履行职责、兑现承诺、组织开展活动等情况逐一点评;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和上级点评,全体党员、群众代表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评议。

  一改即针对评议出的有关问题进行整改。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根据参加评议结果,结合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特别是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职责情况进行总结,指出所属党组织党建工作的不足,帮助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印发整改通知书、督导检查等方式,指导下级党组织书记根据评议时提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和责任人,跟踪督促整改任务的落实。

  五、有关要求

  坚持实事求是。述职对象要按照述职的内容和要求,认真准备。述职内容要全面准确反映履行职责情况,既要反映成绩,也要反映问题,还要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在述职过程中,有条件的党组织可利用多媒体等手段,展示相关数据、图表资料,同步播放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专题片,做到述与播、听与看相互印证。

  坚持突出特点。述职既要有面上的工作,更要突出党组织书记的作用,防止出现以工作汇报或工作总结代替述职报告、以班子述职代替书记述职、以全面工作代替党建工作等问题。

  坚持抓好整改。对述职中反馈的意见建议以及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在评价中提出的要求,各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要结合实际,制订整改方案,抓好整改落实,按期报告整改情况。

  抓好结果运用。把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结果运用同创先争优评选活动、七一表彰等重大活动结合起来。根据述职评议情况,考虑确定为各级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帮助总结深化,完善提高。市社会组织党工委将对社会组织中的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重点宣传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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