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正文

2022年社会治理情况【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 2022-06-17 11:5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社会治理情况【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社会治理情况【精选推荐】

社会治理情况4篇

【篇一】社会治理情况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在“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小标题下,用了1000字左右的一段话,阐述了一个新的执政理念——社会治理。此前,经常使用的一个类似概念是“社会管理”。新的“社会治理”概念的提出,引出了一系列问题:什么是社会管理?什么是社会治理?社会管理与社会治理是什么关系,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为什么要用社会治理取代社会管理?

  “Governance”即“治理”的概念,在20世纪后半期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的风行而得到学界和政界的青睐。上个世纪90年代,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对“治理”的界定是:“个人和各种公共或私人机构管理其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并列出了“治理”概念的四个特征:其一,治理不是一套规章条例,也不是一种活动,而是一个过程。其二,治理的建立不以支配为基础,而以调和为基础。其三,治理同时涉及公、私部门。其四,治理并不意味着一种正式制度,但确实有赖于持续的相互作用。值得关注的是,在这段对“治理”特点的表述中,可以概括提炼出四个关键词,即“过程”、“调和”、“多元”和“互动”。

  按对“治理”的理解来看“社会治理”,是否可以作这样的界定:在社会领域中,从个人到公共或私人机构等各种多元主体,对与其利益攸关的社会事务,通过互动和协调而采取一致行动的过程,其目标是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行和满足个人和社会的基本需要。

  参照以上提出的“治理”的四大特征,对比“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这两个概念,也可以概括出“社会治理”的四大特征:

  社会治理必须强调“过程”。在这里,“过程”的涵义是:社会治理的动态性、发展性和延续性——社会治理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社会经济背景下进行的,所以既不能靠制定一套“一刀切”的规章条例,试图在任何时空条件下都以不变应万变;
同时也不能靠一场“运动式”的大轰大嗡,试图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而这两者,恰恰是以往“社会管理”的最显著的特点。

  社会治理必须倡导“调和”。社会本身是一个有自组织能力的有机体,通常处于一个生机勃勃的过程中。所以,不能试图用某种强力乃至蛮力去“支配”社会。而是要让社会本身发挥其自我生存、自我发展乃至自我纠错、自我修复的功能。所以,社会治理需要高超的“治理艺术”,在收放张弛之间拿捏得恰到好处。而以往的社会管理的缺陷,恰恰是过于迷信强制力量。

  社会治理必须兼顾“多元”。社会是由各个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构成的,不同的阶层和群体的经济利益、社会地位和政治诉求都是不一致的。因此,社会治理必须非常重视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不论多数少数,不论强势弱势,不论公立民营,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分享发展成果。而以往的社会管理常常错把高高在上的施恩赐惠当成了最高境界,而且极具“社会排斥”的色彩。

  社会治理必须注重“互动”。要引导全社会达成利益共识,尤其是针对长期目标的利益共识,就要建立一个适合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框架和社会机制。使多元主体都能够提出自己的利益诉求,然后在沟通交流、相互妥协、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社会共识。在行动上,也应该是互动型的,上下配合,同心同德。而以往的社会管理常常是“一言堂”,急功近利,短视而只顾眼前利益。

  综上所述,以往的社会管理已经暴露出很多的认识误区和制度缺陷,诸如一刀切、运动式、压制型、堙堵式、恩赐性、排斥性、一言堂、功利心……不一而足。这恐怕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要用一个新的概念,其实也是一种新的理念——社会治理来取代以往长期使用的社会管理一词的根本原因。

  具体而言,当代中国的社会治理,就是要在承认个性化、多元化的基础上,通过互动和调和——沟通、对话、谈判、协商、妥协、让步——整合起各社会阶层、各社会群体都能接受的社会整体利益,最终形成各方都必须遵守的社会契约。

【篇二】社会治理情况

刍论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的关系

李新廷, 朱凯(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 北京100091)

摘要:
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体制是治理中重要的概念和形式, 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紧密联系。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领域, 社会治理的主体、社会领域的问题以及社会治理的价值都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下, 我们应以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作为突破口, 通过理顺政社关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进基层自治和底层参与、创新社会矛盾体制、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构建多中心的治理模式等途径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重要的社会基础。

关键词:
国家治理;

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
C9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6183(2014)04-0008-04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除了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设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外, 还提到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社区治理、治理体系、治理能力、治理体制、治理结构、治理方式等概念, 并把“创新社会治理” 体制单独列为一节。那么, 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之间存在怎样的联系和区别? 辨析这两种治理关系对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国家治理与社会治理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文件中第一次出现的, 这一概念在我国以往的官方规范文件中并未出现过。但是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了“国家治理” 这一概念, “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被写入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和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1] 部分中。可以看出, 在十八大报告中,国家治理与社会管理并列一起。这里的国家治理和之后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的国家治理体系并非同一概念, 而是从一个相对狭义的范畴上界定的, 是与社会管理相对的。《决定》中的国家治理体系无疑是一个更为宽泛的概念, 是将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包括在内的治理体系。不仅如此, 在《决定》中国家治理体系的范围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和党建等领域, 可以说是全方位的。也正因为如此,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才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 3。习近平总书记也对国家治理体系作了进一步的阐述:
“国家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 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 也就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 [3]

国家治理体系是国家治理的体系化状态。国家治理既表明了治理的主体是国家, 也表明了治理的范围是在国家的领域之内。而国家本身就是一个较为宏观的概念, 这一宏观性也表明了国家治理的宏观性。何增科认为:
“国家治理是国家联合市场和社会力量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合作管理。国家治理可以从多种维度去分析。从横向来看, 可分为经济治理、政治治理、社会治理、文化治理、生态治理等。从纵向来看, 可分为基层社会治理、地方国家治理、全国性国家治理、国家参与区域治理和全球治理等。” [4] 郭小聪认为:
“所谓国家治理, 是指主权国家的执政者及其国家机关(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等机关) 为了实现社会发展目标, 通过一定的体制设置和制度安排, 协同经济组织、政治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一起, 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推动经济和社会其他领域发展的过程。它是多层管理主体共同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处理社会冲突、协调不同利益的一系列制度、体制、规则、程序和方式的总和。” [5]

综上所述, 国家治理的主体和方式都是多元性的, 政府和执政党是治理的重要主体, 社会也是重要的治理主体。国家治理的范围也深入到社会的各个公共领域。

《决定》中有关治理的重要论述除了国家治理体系之外, 较重要的概念就是社会治理。《决定》的第十三部分涉及的就是“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社会治理的提出取代了以往的社会管理以及社会管理创新, 也是对十八大报告以及之前所提的社会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社会治理针对的是社会领域中的社会问题。姜晓萍认为:
“社会治理是以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 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 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 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 [6]。社会治理重视的是多元化的社会治理主体。《决定》中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体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四个方面来阐述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 可以说是抓住了社会治理的重点和核心, 体现了国家治理体系中对社会多元力量的重视。我们也可以明显地看到, 社会治理体制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具体来说, 社会治理和国家治理的关系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社会建设是国家建设的基础, 因而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存在着不同的类型。在学界已有的研究中, 往往根据国家的强弱和社会的强弱将国家与社会关系分为四种类型①:即强国家—强社会、强国家—弱社会、弱国家—弱社会、弱国家—强社会。然而, 这种分类容易将国家与社会对立起来, 造成一种不是国家统治社会就是社会压制国家的研究状况, 不利于国家与社会的协同。我们国家在对国家与社会关系上逐渐改变了以往的国家对社会的控制与维稳的社会管理体制,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下的社会治理体制创新, 强调社会建设对于整个国家治理的重要意义。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都对社会建设予以重视, 注重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社会建设关切民生等重大领域, 社会治理体制创新表明了国家对社会领域的重视。社会治理的成效在社会意义上决定了国家治理的成效。

二是社会治理领域问题的诊断及其解决是国家治理的主要内容。随着现代化的推进和社会转型的深入,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经济结构的调整, 社会结构性的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 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成为我国国家建设和治理的主要内容。当前我们处在社会转型和国家建设与治理的关键时期, 社会结构性问题的凸显不可避免。我们在国家治理方面存在的不足主要是对社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的诊断不够准确,从而影响了治理的效果。国家治理的主要内容就是要判断当前社会转型关键期的这一事实, 诊断这一大转型过程中凸显的各种社会问题, 从而能够有效的进行国家治理。

三是社会治理的主体即多元化的社会力量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主体。国家治理包括多种类型, 存在多种维度, 因而在治理的主体上也是多元化的, 这是国家治理的一大特征。国家治理主体的多元化意味着公共权力并非唯一的主体, 国家治理必须要从政府向社会倾斜, 政府必须协同多元化的社会主体形成多元化的治理力量。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也指出:
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坚持系统治理”,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的参与, 实现政

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激发社会组织活力”, “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 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2] , 等等, 这些社会治理的主体也是国家进行治理的重要主体。

四是社会治理追求的价值也是国家治理追求的价值。社会治理并非一种单纯的治理过程, 这一过程贯穿着它自身的价值追求。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充满活力是社会治理的价值诉求。社会治理主张多元社会力量的参与, 主张社会力量对公权力的监督, 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 这些体现的是对民主的追求。《决定》还提出治理要依法进行, 做到依法治理, 依法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各项权利。社会治理最重要的目的是要化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整合不同的利益诉求, 保证发展的成果和社会秩序的公平正义。多元化的社会主体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不可能没有利益的冲突, 社会治理的过程就是将这种冲突的过程在一个安定有序的状态下进行调节, 因而社会治理最基本的要求是保证社会的安定有序。社会治理的另一价值追求是充满活力, 这不仅是指多元主体在参与治理过程中充满生机活力, 而且也指治理主体的活力能够让社会治理的整个过程也充满活力。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定有序、充满活力是社会治理的价值追求,更是国家治理的价值追求。

二、以社会治理创新为突破口,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有着重要的意义。杨雪冬认为: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个长期过程、系统工程,也需要确定阶段性任务, 明确工作重点。当前以及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 应该加快推进执政党以及政府治理的现代化, 选择社会治理领域作为突破口” [7]。

第一, 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 要理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 实现政社分开。政府应实现服务型政府的转型, 退出社会领域的直接管理。2013 年, 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说明》, 进一步阐述了政府机构改革的蓝图和路线,指出社会领域自治的重要性, 让人民群众通过社会组织实现自我治理。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对于社会治理体制创新来说意义重大。社会公共领域是国家与个体之间的中介, 而社会组织是社会领域的中介和载体。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指出了社团组织对于民主和社会自治的重要意义。因此, 要大力培育多元化的社会组织, 激发社会组织的活力, 提升社会组织的自治功能。《决定》也指出,要“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 “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 交由社会组织承担”, “限期实现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真正脱钩, 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 成立时直接依法申请” [2] 50, 等等。

第二, 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 离不开基层的自治和底层的参与以及社会矛盾机制的有效预防和化解。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点领域。社会转型期, 基层利益纠葛问题的处理和社会矛盾的化解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基层治理的重点在于基层的自我治理和底层的政治参与, 通过这种自治和参与的方式才能调动基层多元利益主体和治理主体的积极性, 才能在自治的过程中化解矛盾, 将各方的利益凝聚于治理的过程中。基层的自治和底层的参与本身就意味着一种多元化治理方式的形成。当今多元化的社会, 利益、价值、需求、矛盾多元化要求社会治理的多元化, 只有多元化的力量才能有效地应对这些多元化的要求, 维护社会的稳定。底层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可以为自身创造活力, 缓解政府面临的社会压力, 让政府真正地集中于顶层设计, 从而壮大公民社会的力量, 不断促进公民社会的成熟, 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质量。因此, 要健全基层自治和底层参与的制度渠道和服务体系, 健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的机制, 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

第三, 创新社会治理方式, 构建多中心的治理模式。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关键在于改进社会治理方式, 创建一个多中心、协同性的治理模式。正如《决定》中指出, 要坚持系统治理, 加强党委领导,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 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 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2] 49。社会治理体制既要顶层设计又要底层参与, 发挥政府和多元化社会治理主体的协同作用。政府掌舵, 制定社会治理的相关规则, 明确多元主体的主体地位、职责和手段, 协同好政社关系, 协调好多元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积极地致力于维护社会秩序, 保障社会的有序运行, 保证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社会的良性运行提供基本的秩序。同时,提高基层和底层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 引导社会组织在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构建一个多中心的具有协同性的治理体制。这一体制还要依法治理, 在法律保障下, 综合协调各方利益, 标本兼治, 综合治理, 实现整体性的利益共赢。

总而言之, 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以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为突破口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当下的一个重点。因此, 将充满活力的多元化社会力量整合到社会治理体制和国家治理体系中来, 能够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奠定重要的社会基础。

注释:

① 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研究的代表人物为美国学者

乔尔·S·米格代尔, 相关著作有《社会中的国家》、

《国家权力与社会力量》以及《强社会与弱国家》等。

参考文献:

[1] 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

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

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

>

【篇三】社会治理情况

让社会治理社会

专家/邓伟志教授 采访/本刊记者 凌燕

【期刊名称】检察风云—创新社会管理理论专刊

【年(卷),期】2012(000)004

【总页数】4

学界动态

邓伟志:

1938年生,安徽人。1960年大学毕业后,先后在上海社会科学院、中共中央华东局政治研究室、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上海分社从事理论工作。现为上海大学社会学院教授。曾为上海市社会学学会会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妇女理论研究会副会长,第九、十届全国政协常委。著有20余种书。2008年出版了《邓伟志文集》(6卷本)。

社会主义是什么?社会主义就是运用社会组织建设社会、治理社会的社会,是在党的领导下,运用社会组织和各种社会规范来进行社会治理的社会。社会规范已经成为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越来越重要的资源,如何有效地进行社会管理,就要综合运用包括法理、政治、道德、宗教的各种社会规范来实现社会治理;
就要运用社会组织来进行社会建设,实现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长效性。

《创新社会管理理论专刊》(以下简称《理论专刊》):如何进行社会建设、社会治理,是当前社会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您提出“让社会治理社会”这一概念,其出发点是什么?

邓伟志教授:第一,我感觉到我们现在的社会管理成本太高太高,单单这个维稳的“稳”字,我们花了多少钱?维稳的费用已经高于军费。有次在北京开会,坐在我旁边的是一位军事经济专家,我不认识他,他在发言时,批评维稳的费用高于军费之后,他还悄悄地给我讲了一句:我们现在忠实地执行着某某的“攘内必先安外”。这句话厉害了,这句话是什么意思?这个人是什么人?一问便知他是官二代,是太子党成员,人家敢讲,咱不敢讲。鉴于这样一个高成本,大家还知道,我们现在有好多维稳的名堂,诸如“维稳旅游”、“维稳大餐”、“维稳列车”等。我们的费用太高太高。这是第一个考虑。

第二个考虑的是我们的社会矛盾太多太多。这些矛盾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群体性事件,这是有统计的,从五万上升至七万再到九万、现超十万起了。群体性事件在逐渐上升。不但数量多,而且规模、强度和烈度都很大,有的已经动刀枪了。面对这样的严酷现实,我们怎么能不去关心我们的社会治理问题呢?

第三,我们在社会建设理论上有些偏向,不过现在已经开始有所纠正了。过去,我们重管理轻社会建设、社会事业,大有用社会管理代替社会建设的趋势,大有用社会管理代替社会服务的趋势,大有用政府管理代替社会管理的趋势,所以,我们需要在理论上把这些问题讲清楚。社会建设是怎么提出来的?是“非典”提醒的我们。我国的汽车工业,当时仅仅是整机制造厂的就有170家,经济部门整顿之后降为110家,但没几年又膨胀了100多家。可见我们的汽车工业是非常繁荣的,但是,就在“非典”期间,却找不到一辆能够运送非典病人的车。因为非典病人的车不同于一般的救护车,不能因为救一个非典病人让驾驶员染病,也不能因为救一个非典病人让医护人员染病,所以,迫不得已到那时我们才匆忙地进口能够运送非典病人的车子,这件事情非常值得我们去反思。“非典”那会儿,我在北京听到温家宝的一个内部报告。他说:我们现在是经济建设的这条腿太长太长,社会建设这条腿太短太短。这时中央才提出了社会建设,大家知道,我们是从两个文明、三个文明,现在到四位一体。社会建设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理论专刊》:现在,社会管理成为了一个高频词,那么它与社会建设是什么关系,我们在讨论社会管理创新时存在哪些问题或偏向?

邓伟志教授:社会管理成为高频词,这对于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的水平是有益的。不过目前我们在讨论社会管理的时候存在的几种偏向也是令人焦虑的。第一,在讨论中,我们常常听到有用社会管理代替社会建设的倾向。事实上,我们要明确的是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离开全局去孤立地讨论局部,就会冲击其他局部,也不利于对全局的完整认识。

第二,在讨论中还有用社会管理代替社会服务的倾向。服务也是管理,而且是最好的管理。要强调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重管理难免要“轻服务”。因此,有人建议,要弱化“管”字的下半部,要加大“务”字的下半部。

第三,是用行政管理代替社会管理。现在我们的监控技术连两个猫儿接吻都能录下来,可是,对群众心窩里的东西却很糊涂,或者是装糊涂。讲调解,本来应当是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解联动”。可是有些人重司法、行政,轻民间调解。

第四,现在有很多人流露出“社会组织恐惧症”,散布“社会组织无用论”。按马恩的说法,在两大对立阶级基本消失后,应当发展“自由人的联合体”,即社团。对社团,国家民政部有很多高见,可有的地方“不敢推行”。如果做不到人人都参加五、六个社团,就谈不上“有序”与“活力”。

第五,在讨论中还很少涉及社会规范的完整性。社会规范是社会建设(含社会管理)的准绳。法律是七、八类规范中之第一种,但不是唯一。法律不是万能的。规范还有社会政策、纪律、道德、宗教教规、风俗、乡规民约等。

第六,在讨论中很多人闭口不提“参与率”,有时讲参与率低时还有埋怨群众落后的情绪。实际上,参与率是衡量社会服务、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的首要指标。参与率低决不是群众落后,是群众对我们无声的批评。只有当群众体会到“参与有用”、“参与有益”时就一定会积极参与。

第七,在讨论中很多人口头上讲从源头上抓起,实际上没抓源头。源头是社会结构。社会结构就是阶层、城乡、地区关系。结构决定功能。结构不合理,警力、辅警再怎么增加,把社会管理的成本再怎么提高,也是扬汤止沸。

第八,社会发展是经济发展的目的。社会发展决定经济发展的布局、构成和速度。建议就社会建设以及同社会建设相关的社会事业、社会规范、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工作、社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结构等展开讨论,在讨论中比较、鉴别,提高认识。

《理论专刊》:您认为应该如何有效地进行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

邓伟志教授:首先,运用社会规范来提升社会建设。运用完善的社会规范而不是单打一的社会规范来提升社会建设,要搞社会建设,要治理社会,要有规范,不是靠某个人的批示办的,也不是靠哪一个红头文件办的。我们也曾提过社会规范的问题,但是很多的讲法不尽完善。社会规范包括哪些?第一是法律,第二是公共政策,第三是纪律,第四是道德,第五是宗教的教规,第六是我们自己的乡规民约。也就是说,我们的社区或一个村、一个镇自己搞的乡规,把这些乡规民约全部摆起来,从中选择出更大范围内适用的社会规范。我们从一个法制不健全的国家开始走向一个法制健全的国家或基本健全的国家,法律能成为系列,这是好事情,但是不能搞法律万能论。美国被人家称为“好诉之国”,动不动就是诉讼,现在这个“好诉之国”也深切感到不能动不动就打官司。打官司成本太大,程序复杂,效率太慢。因为它一定要冷静地考虑,所以,我们要用各种规范来治理社会。再比如咱们的道德,道德比较抽象,道德比较软一些,不像法律那么硬,谁违反了法律,立即就可逮捕。道德不能强制执行。但是,道德是长效的,是进入灵魂深处的。至于宗教的教规,我们国家不是宗教大国,我们公布有两亿教徒,实际上两亿不止,还有许多领导干部偷偷摸摸地信教,我们不知道。谁信教,我们就可以用宗教的教规来治理、来规范,根据大量的调查,包括浦东、宝山、奉贤的调查,有神论者的犯罪率低于我们无神论者的犯罪率。再比方说乡规民约,云南有两个村相距几公里,一个村吸毒成风,一个村没有一个人吸毒的,那么没有吸毒的用的是什么办法管理的呢?很简单!他们规定:谁吸毒就停止他半年、一年、两年的祭祖资格,就是拜老祖宗的资格,就这样,谁也不敢吸毒了。当然这个规定在别处未必能起作用。有的地方不让他祭祖他还高兴呐!乡规有区域性,局限性,但是它是不可缺少的补充。允许规范有不同层次,由低到高,不断提升。不适应群众的觉悟,唱高调,那谈不上收效。所以,我们一定要运用多种多样的社会规范来进行社会建设。

第二,运用社会组织来进行社会建设,运用非行政化的社会组织而来进行社会建设。社会组织就是“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初次翻译到中国来时,没有留过洋的大领导不接受,留洋的大领导接受。为什么呢?没有留洋的大领导他对“非”字很感冒,他把“非”字看作动词,那么就是反政府,非政府就是反政府,后来了解到真正的内涵便都接受了。实际上非政府组织、社会组织是政府的助手、伙伴、桥梁,在政府与群众之间发生矛盾时,社会组织是润滑剂、是减压阀,不是跟你唱对台戏的。我们现在的社会组织是怎么样的?我讲几个数字,几年前的数字,我们每千人或万人拥有的社会组织数量相当于法国的四十分之一,这几年我们提高了,我估计也还只是三十分之一,我们前几年每千人拥有的社会组织只相当于俄罗斯的二十分之一,从这可以看出来,我们的社会组织有大大的发展余地。可是现在我们不少的人患有社会组织恐惧症,害怕社会组织,不敢发展社会组织,在这个问题上,某些地方的领导不如国家民政部,国家民政部在这个问题上很开放。国家民政部有三句话:

第一句话:除了文件规定的少数几个需要找主管单位、挂靠单位社会组织之外,一律不要找主管单位、挂靠单位。

第二句话:除了文件规定的少数几个社会组织以外,都不要经过审批而是进行登记。

第三句话:除了文件规定的少数几个社会组织需要现任领导担任外,一律不需现任领导担任社会组织头头。

对民政部的这个说法虽然很多人不赞成,但我个人很赞同,我认为这是历史的趋势,是符合马列主义的,马克思、恩格斯是主张我们的未来社会,就是资本主义以后的社会,就是我们的今天应该是自由人的联合体。你说什么是联合体?这决不是别的,其实就是社会组织,这是马列的基本原理。社会主义是什么?社会主义就是运用社会组织建设社会、治理社会的这样一个社会,在党的领导下运用社会组织来进行社会治理的社会。要发展社会组织,一定要政府后退一步、让一让,社会组织才能前进一步,我们不让,它们怎么能够发展起来,这个领域不行,那个领域不行。“小政府大社会”是党的决议,是上过红头文件的。二十多年来,这一决议不大提了,但实际上对“小政府大社会”的认识是还要强化的,对社会组织还要松绑。共产党是靠农会起家的、靠农会打天下的,现在农会有没有?两亿农民工的组织是什么?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深思。

第三,普及社会工作、做实社会建设。社会服务重于社会管理,不能用社会管理来代替社会服务。上海在前年的社会建设会议上有一大贡献,就是把社会服务放在社会建设的前面。这样,我们就需要有一批社会工作者、训练有素的社会工作者,要懂得社会心理学的社会工作者,包括一些自愿者。抗美援朝时最可爱的人是咱们志愿军,今天最可爱的人就是我们的自愿者,他们有奉献精神,即使一时不能够让社会工作者有很高的职位,也一定要有他应该有的地位,应有很高的社会威信,不能歧视、蔑视社会工作者,否则会把社会工作搞坏的。严格地讲,哪里有社会,哪里就有社会工作者,就要运用社会工作。“神九”上天有三位宇航员。三人就是小社会。将来宇航员多了,就少不了社会工作,少不了建立一门“天上社会学”、“宇宙社会学”。

第四,提高社会保障,完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就是社会保证,社会保障能够稳定人心,留住人口,保住国家。卫生、教育、体育、安全都要有保障。住房、交通都同社保有关。廉租房应以租房为主,不必都搞产权。住房私有化率高不是好事。发达国家住房私有化率是百分之七十多。上海已达百分之八十多。多,意味着社会流动的流速慢,流量小。前面提到社保能够留住人口,是指国家人口不外流。国人变外籍的增多不是好兆头。可是,一国之内人口不流动就没活力。住房能把人锁住。从整体上说,社会福利水平、社会保障水平能不能再高一点?有没有这个经济能力做到?一般人说是没有,我看未必,我们现在有很多县政府的大楼几乎都超过欧美的市政厅。咱们只要在公款消费上紧一紧,就能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社会保障水平。你注意,我说的是“全民”,以人为本是以全体人为本,不是以一部分人为本。加入“WTO”很基本的一条是:加入WTO的国家要给任何加入WTO的国家“以国民待遇”。想想看,我们能给他们哪一类国民的“国民待遇”呢?最近,媒体上发布了一位西部地区的中层干部提出给西部人“国民待遇”的要求,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里请邓教授再补充一些内容,感谢!)

第五,发展社会事业。社会事业指什么?社会事业应该讲是这么几个词:科技文卫体安、衣食住行用,这些就是社会事业。大家都赞扬浦东,我也赞扬浦东,浦东刚建立时老百姓有句话,宁要浦西一张床,不要浦东一间房,什么道理?当时浦东刚兴起,还没有来得及办大教育、大医院,百姓看重这些,所有他不来,现在相反了,宁要浦东一张床,不要浦西一间房,因为现在浦东有好的教育、好的医院。十七八年前,在哥本哈根开过一个世界首脑会议,到了120多个国家首脑,这个会议规定,任何一个国家社会事业的投入,不能低于总投入的30%,如果谁低了就会受到国际社会舆论的谴责。因为你的社会投入低,你的社会秩序不好,你的社会病就会传染到别人那里,所以有了这样一个强制的规定。当时我们报的数字已达到30%,当时上海40%多,现在上海可能超过50%,一定要重视。这样一个数字。咱们国家的人均医疗费用、咱们的卫生公平指数比浦东差远了,比一些落后国家也差远了。这些都值得我们考虑。

第六,重心下移。社区要自治、共治的问题,我们过去不叫社区的,这几年改称社区了,现在承认社区了,引用社区了,我们是不是真正建立社区了,值得思考。什么是社区?社区是由共同的经济利益、共同的文化需求、共同的感情组织起来的共同体。社会共同体不是政党、政府组织。社区是一个共同体、联合体,是可以流动的。现在我们就怕社会流动,实际上,我认为,社会是要在社会流动中才能化解矛盾的,社会流动既包括水平流动,也包括垂直流动,政府害怕社会流动,可以说是没有出息的表现。社会矛盾能不能减少?我认为不大会,因为矛盾是动力,是事物发展的动力,这一点必须明确,害怕矛盾是懦夫的世界观,是懒汉的世界观,问题是我们不要把局部的矛盾演变成全局的矛盾、不要把非对抗性矛盾演变成对抗性的矛盾,这是我们的英雄本色。社会矛盾减少了,还要我们这些人干什么?理论工作者、公务员都是为了化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前进的一支力量。只有没有出息的人才害怕矛盾,掩盖矛盾。

《理论专刊》:现在各地都在提“转型发展”,对此,您的看法是什么?

邓伟志教授:转型发展过去叫转变发展方式,我认为,单提转变方式还不行,还要转变发展的目的。因为目的高于方式、目的决定方式,目的是什么?就是人的全面发展,是全体人的全面发展。我们现在重强势,轻弱势。上个世纪末,开展“新公共管理运动”的40多个国家,讨论了20年得出一个结论:政府是为了弱势群体而设。政府要管全面,怎么能只管弱势呢?他们说市场是为了强势而设,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竞争经济就是优胜劣汰,胜者越来越胜,败者越来越败,一败涂地。市场为了强势,那么政府很明确,就应该是为了弱势而设,这样才能平衡。市场扩大差距,政府缩小差距,这样的社会才能是橄榄型的社会,浦东之所以好,它的社会结构是最合理的。大家知道,我们的城乡差距是3.6 比1,浦东几乎是1比1,甚至部分农村收入高于城市,这样社会就稳定了,社会就好管理了,社会建设也就能搞起来了。社会建设提出来是不容易的。从概念上说,“社会建设”的提出归功于两位姓“孙”的先生。学界是孙本文,政界是民国大总统孙中山。孙中山是提出以民生为中心的社会建设,我们今天也是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因此,社会如何治理好,怎样建设好,就必须要在党的领导下全方位的运用社会力量,动员全社会一起参加、一起投入,社会人要对社会负责,尽社会责任,社会才能井然有序,才能真正做到四位一体,欣欣向荣。

【文献来源】>

【篇四】社会治理情况


关注城乡社区 共建民生乐园
——关于我市基层社会治理情况的调查

城乡社区是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城乡社区治理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贯彻落实,事关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基层的和谐稳定。为加快提升我市基层社会治理能力,近日,我们到相关部门,对全市基层社会治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形成报告如下。

多措并举 综合施策 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硕果盈枝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推进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城乡社区协商实施意见(试行)》《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全面加强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工作,推动形成了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新局面,其中,一些做法和成效,受到了国家民政部和省民政厅的充分肯定。
1.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健全完善以街道(乡镇党组织为领导核心的基层治理框架,加强和改进街道(乡镇党组织对社区各类
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城乡社区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完善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机制,加大在物业企业组建党组织的工作力度,深入实施“红色堡垒工程”,切实把党的组织有效嵌入各个领域之中,有效促进基层党的组织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结构,明确社区工作者实行劳动合同制,在东北地区率先制定社区工作者三级十二档的薪酬标准,全市社区工作者月平均工资达到5450元,有效保障了社区工作者队伍的稳定性。
2.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加大社区私搭乱建等现象的整治力度,组建“查违控违”志愿者队伍,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建立社区私搭乱建快速处理机制,实现社区私搭乱建基本拆除,社区面貌得到了明显改观。扎实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单位创建工作,全面开展餐厨垃圾收运、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等工作,社区美化水平显著提高。按照“路要平整、水要畅通、灯要明亮、绿要美观、线要规整、车要有序、房要保暖、设施要齐全、电梯要安全、违建要拆除、市容要整洁清爽”的标准,深入实施老旧小区改造,铺设路面方砖、更换庭院排水、植树绿化、粉刷外墙、安装健身器材等,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充分挖掘社区停车资源,建设临时停车场,引导相邻社区周边机关、企事业单位公共停车资源实行错时共享,不断改善社区停车环境。
3.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完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城乡社
区服务机构,编制城乡社区公共服务指导目录,全面提高了社区服务供给能力。扎实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大力弘扬“马上办”和“钉钉子”精神,制定了居(村)民委员会台账、盖章证明和检查评比“三项清单”,要求全市社区窗口对组织关系接转、老年证办理、低保及边缘户办理等99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初审即时办理。积极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将“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的理念融入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全过程,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通过降低社区社会组织开办资金标准、降低成立社区社会组织会员数量、允许将社区公共用房作为登记地址等有力措施,推动全市备案社区社会组织数量达到9789个、增幅达到8.2%。按照“实验先行、梯次推进、整体提升”的原则,补齐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短板,率先在辽中、康平开展农村社区试验试点建设,促进了公共服务在城乡社区均衡配置。
4.平安建设有序推进。按照无刑事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群体性事件等“八无”的创建标准,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建立了综合管理、治安联防和矛盾调解“三支队伍”,搭建了综治工作站和社区警务室“两个平台”,优化了治安防控系统,群众的安全感得到进一步提升。健全覆盖社区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鼓励律师进社区工作,设立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普法教育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有效增强社区居民依法办事能力。深化文明社区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社区综合文化站,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和“邻里守望”等
最新文章

版权所有:博古范文网 201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博古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博古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20187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