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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 2022-06-18 15:0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22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篇

【篇一】2022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今年以来,宁陕县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扛稳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机制,细化实化举措,全面打响正风反腐攻坚战和持久战,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以上率下,力促落地生根。县委坚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当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统筹谋划、精准发力、传导压力。县委常委会多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审查工作,县委五人小组定期听取县委党风廉洁建设和巡察工作汇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批转信访件10件,立案4件。对全县2016年度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进行划分,将2016年工作任务分为7大类22项,分解到各牵头县级领导、责任部门、县纪委常委和内设室,层层夯实工作责任。县委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县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和镇纪委规范化建设,整合调整纪委内设机构,监督执纪机构占总内设机构的87.5%。坚持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为11个镇配齐纪委班子,配备纪委委员55名。

清单纪实,严明权责边界。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推行《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等三个责任清单,明晰了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的41项主体责任,从机制制度层面巩固和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配合印发了《宁陕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履责纪实手册》,以工作台账和过程实录的形式,将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进一步具体化、数量化、表格化。

建章立制,规范权力运行。针对规范权力运行问题,出台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投资项目招投标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的通知》;针对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出台了《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规定(试行)》;针对选人用人问题,出台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实名推荐科级领导干部人选暂行办法》;针对干部纪律作风问题,制定了《宁陕县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细则》;针对公务用车改革,出台《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的管理使用规定》,针对村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出台了《村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相关纪律》,为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

问责追责,打板动真碰硬。注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2015年度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党风廉政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等情形的13个单位,严格落实了“一票否决”有关规定,确保纪律的刚性执行力和约束力。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问责方式,今年以来诫勉谈话51人次,其中科级领导干部26人次,函询11件次,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使问责追责形成制度,形成常态。

20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进一步规范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的内容、格式、要求,确保清单更加具体可行性、特色性和实效性,近日,厦门市印发了全面从严治党三份主体责任清单参考内容,共102条具体措施。

突出层次性。根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的重点不同,每份清单分为三级,一级为清单项目,二级为工作内容,三级为具体措施。党组织领导班子的责任清单要突出抓总抓全面,一级清单应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五个方面的阐述内容;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清单要体现第一责任人责任,一级清单重点是一把手“四个亲自”的内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清单要体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重点在结合分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体现特色性。二、三级清单要将省委“五抓五看”要求的具体内容及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六个方面28条具体措施有机融入,特别是三级清单,要根据单位职能和领导干部岗位特点,按照一、二级清单内容,细化工作举措。每位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重点放在全面查找分管领域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防控措施,以及加强日常监管的具体举措,确保分管领域和人员的廉政安全。

注重实效性。清单的内容按照省委提出的“可执行、可检查、可整改、可督办、可问责”的要求,紧密结合单位特点和岗位职责,有针对性地拟订工作内容和具体措施。为确保清单内容得到有效落实,须对三级清单的每项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检查、考核、追责等保障机制。同时,强化建档工作,及时记录履职情况。市廉责办将把主体责任清单建设和落实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

2017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深入系统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当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我们要认真领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为重点,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落实到位。

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政治上看。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在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善于从政治上把大局、看问题,从政治上谋划和推动工作。要净化政治生态,突出“关键少数”,模范执行《准则》《条例》,在私底下、无人时、细微处慎独慎微,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自觉接受监督。

二要紧紧扭住“牛鼻子”,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扛在肩上,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化省委“五抓五看”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监督执纪,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长严,使主体责任落细落小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广大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增加获得感。

三要强化标本兼治,扎牢织密管党治党制度笼子。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进一步实现不敢腐的目标、完善不能腐的制度、构筑不想腐的堤坝。

要坚持治标不松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四风”问题,防止反弹回潮。要坚持治本不松懈,梳理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干部思想言行多关注、常提醒。

于伟国表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希望漳州市以此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存在的问题,严字当头落实责任,实字托底制定方案,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严肃认真追责问责,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汇聚推进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篇二】2022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020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党组书记责任清单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具体责任如下:
  1.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和具体措施,部署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参加涉及全面从严治党全局性工作的会议和活动,对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亲自部署、协调、督促、落实。

3.对反映领导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4.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经常性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

5.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定期与科室(单位)负责人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科室(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及时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协调督办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帮助执纪执法机关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

7.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8.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科室(单位)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9.每年年初按照上级纪委要求,当面报告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并接受评议。

10.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1.推进本地本单位机关纪委建设,支持机关纪委按照党章党规规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12.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清单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目标任务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之中,既抓业务又抓党务,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具体责任如下:
  1.定期专题研究、布置、检查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导督促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按照局党组确定的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要求,按时抓好落实并向局党组报告。

3.加强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经常性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

4.受局党组书记委托,对反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中层干部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轻微问题开展约谈提醒。

5.与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负责人开展经常性谈话,了解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群众反映问题比较集中、作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

6.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7.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每年带队对分管科室和联系分局(所)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8.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9.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科室(单位)负责人责任清单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按照局党组的要求,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落实。

2.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及局党组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   3.定期向局分管领导汇报履行“一岗双责”情况。

4.带头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在遵守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制度规定上作表率。

5.结合本科室(单位)工作实际,与所属人员经常性地开展廉政谈话,做到抓早抓小。

6.对上级巡视巡察提出的涉及本科室(单位)的整改要求,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7.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做好“三重一大”事项报备工作。

8.局党组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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