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正文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方案【完整版】

发布时间: 2022-09-04 11:3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方案【完整版】

 

 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 号)《XX 省教育厅等二十一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通知》(X 教发〔20XX〕5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及省、市、县纪委 2022 年“点题整治”工作要求和《XX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主要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教育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涉及广告、价格、虚假宣传、合同等方面内容。

 二、目标任务

 在全县内开展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行动,坚决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反市场

 监管法律法规及“双减”政策行为,督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促进校外培训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有效推动解决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问题。

 三、主要措施

 (一)规范广告经营行为。按照《市场监管总局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民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国资委 广电总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国市监广发〔2021〕70 号)部署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校外培训广告开展全面排查,确保做到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清理存量、杜绝增量。同时,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加强对儿童节、寒暑假、开学季等重要时段的广告监管,重点打击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的违法培训广告。

 责任单位:商标广告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二)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按照《龙岩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 2022 年“护民生、促竞争、保稳定”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岩市监〔2022〕77 号)部署和要求,重点打击校外培训机构对教师资质、执教履历、

 培训效果、机构实力、用户评价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对暑期档、开学季等重要节点和时段,要立足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处置、转办相关线索,依法依规立案查处。

 责任单位:执法稽查股,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三)加强收费价格监管。依法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价格的监管,对发现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学科类校外培训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违法收费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责任单位:价格监督检查股,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四)大力整治合同违法行为。根据《福建省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工作方案》(闽教发〔2020〕57 号)部署,针对校外培训行业中存在的合同违法行为集中进行整治,引导合同当事人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签约履约行为。

 责任单位:网络交易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五)加强投诉举报处置。依托 12315、12345 平台,规范工作程序,优化工作流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处置校外培训机构群众举报投诉, 提高诉求解决质量和处置效率。

 责任单位: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各市场监管所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排查阶段(2022 年 5 月 27 日-6 月 3 日)

 各单位要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围绕重点和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措施,排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定主体、定目标、定措施、定进度,确保治理实效。加强与教育部门的配合,摸清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底数,建立整治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 年 6 月 3 日至 12 月)

 要上下协同,系统发力,综合运用舆论引导、企业自律、行业管理、市场准入、监管执法、社会共治等多种手段,依法针对校外培训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一是各所要部署开展专项检查行动,组织组织执法力量对校外培训乱象开展执法检查,聚焦问题反映最集中、社会矛盾最突出、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培训。二是开展政策提醒告诫,联合有关部门对校外培训行业头部企业进行约谈。三是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查处的企业和整改情况进行评估督导。

 (三)督促检查阶段(持续推进)

 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深入基层推动整治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如遇上级政策变化将相应调整整治内容。为强化督办力量,县局将会同驻局纪检组不定期对治理行动开展专项督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问题整改,推动形成有力有效的工作措施,

 相关治理工作动态及时向社会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和点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事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大家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双减”政策总体部署,结合省、市、县纪委 2022 年“点题整治”工作要求,坚持项目化推进、流程化运作、清单化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治工作。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 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协调小组(见附件),由傅继荣任组长,县局商标广告监管股、执法稽查股、价格监督检查股、网络交易监管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等股室、各市场监管所及执法大队负责人为协调小组成员,负责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依法履职,规范管理。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足职能,推进工作、化解矛盾,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校外培训机构整治过程中,要采取“以疏为主、查处为辅”的工作方法,避免简单、粗暴执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行柔性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要积极宣传校外培训机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全力引导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

 (三)强化协同,持续发力。要强化部门协同、上下协

 同、行业协同,做到同向发力。要坚持查处与规范并重的工作理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依法依规,持续发力,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虚假宣传、合同等方面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科类培训机构的监管。

 (四)加强宣传,正面引导。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发放提醒告诫书,引导和督促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诚信经营,推动构建校外培训机构社会共治格局。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舆情的预警和研判,遵循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做好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五)注重总结,及时报告。总结梳理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和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长效机制。同时,做好整治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及时向县局纪检组和县局报送最新治理情况和存在问题。请各所每月报送整治情况数据(报送时间以市市场监管局要求为准),并于 12 月 20 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XXXX。

 附件: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XX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XXX 成

 员 XXX

最新文章

版权所有:博古范文网 201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博古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博古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20187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