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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殇

发布时间: 2022-10-30 14:2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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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力比知识更为重要。知识是有限的,而

想象力,则包围着整个世界……

——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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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一本犯罪心理学的教科书上看到的一段话。我没有想到,爱因斯坦的话竟然会出现在犯罪心理学的教科书上。我没有想到并不是因为爱因斯坦是一个物理学家,所以不该涉足犯罪心理学的领域,而是觉得爱因斯坦的这番话,并不是在谈犯罪心理。爱因斯坦似乎是在说知识与想象力之间的关系,或者说二者之间的区别,显然,他是想论证哪一个的外延更大一些。但如果再仔细想,又觉得爱因斯坦毕竟是爱因斯坦,他虽然谈的不是犯罪心理,却已经把研究犯罪心理的思维方式也涵盖在他的范畴。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犯罪心理学告诉我们,犯罪并不一定都是由错误心理支配的行为——就如同微机软件的一种错误程序,或者说病毒;犯罪心理,有可能是一种更高级的心理活动,它的高级之处在于思维的违反常规,如果用今天的话讲,也就是不按常理出牌,这在某种意义上其实和发明创造很相近,如果人类因循守旧,循规蹈矩,恐怕直到今天仍还披着树叶呼啸在山林之间。但思维的违反常规还不仅在于意义,或者说意义也决定了结果,发明创作有可能使人类社会进步,也可能导致毁灭。由此可见,犯罪这种行为确实与发明创造很相近。

或许爱因斯坦正是基于此,才说出这番话。

但我由此想到的却是另外一个问题。这本犯罪心理学的教科书开宗明义,犯罪的本身既有社会属性,也有自然属性,如果只考虑社会属性是法律意义的事,但犯罪这种行为的主体毕竟是人,因此,也就不容忽视地还具有自然属性的层面。我不知道,当年的爱因斯坦坐在他的实验室里,是否也考虑过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我在这个时候翻看犯罪心理学的教科书是属于临阵磨枪。我意识到,我将要面对的这个女人应该不是一个寻常的女人。这个女人的不寻常之处还不仅是因为她做的这些事,当然,这些事的本身就足以说明,她有极好的心理素质,也有着超出一般人的心理承受力。更重要的是,她在短短的十几年里,竟然就从一个女人变成另一个女人,而且不是摇身一变,就如同破蛹化蝶一样自然,这其中究竟是怎样一个过程,我觉得简直就像一个谜。我必须承认隔行如隔山。警察在刑事侦察的过程中可以像抽丝剥茧一样地寻找事实的真相,而我却不行,即使对这个女人的刑事侦察已经终结,案子移交了检察院,我面对这些卷宗仍然感到不知所措。但是,正如我对刘骏警官所说,在承认隔行如隔山的同时,也要承认术业有专攻。我对刘骏警官说,我所要寻找的,是这个案子的缝隙中属于自然属性的东西。

刘警官听了,却只是冲我淡淡一笑。

他说,他的工作很刻板,与自然属性无关。

刘警官说,他的工作与自然属性无关,这一点我承认。但我已经注意到,其实这个只有不到30岁的刘警官也并非刻板得油盐不进。在见到他之前,我曾听到过一件关于他的事。在看守所里有一个40多岁的男性犯罪嫌疑人,从被关进来情绪一直很沮丧,而且经常在夜里偷偷流泪。当时刘警官负责这个嫌疑人的案子,知道他是一个单位的会计,由于认真执行上级指示,而他的这个上级又是一个贪官,就这样兢兢业业地把自己送到这个地方来了。后来刘警官了解到,这个男人经常流泪还不仅是觉得自己委屈,他的母亲得了绝症,这时正躺在医院里,已是弥留,而他的案子还不知何时能判下来,他母亲显然是等不到那一天的。于是一天上午,刘警官就把这个嫌疑人提出来,不动声色地问他哪里不舒服。这个嫌疑人不解,说自己没有哪里不舒服。刘警官用力看看他说,你如果有哪里不舒服,我可以带你到第一中心医院去看一看。第一中心医院,正是这个嫌疑人的母亲住院的地方。但这个嫌疑人很迂,仍然固执地说,可是……我没有哪里不舒服啊。刘警官无奈,只好让他回监号去了。关于这件事,我曾问过刘警官。但他只是一笑说,怎么可能有这种事,这是违反纪律的。

我是偶然接触这个案子的。我原本要写一部关于女犯在监狱生活的电视剧,这种题材对于普通人显然有些神秘。但在刑侦大队与刘骏警官接触时,他手头的这个案子却一下引起我的兴趣。刘骏警官看出我的心思,对我说,这个案子太复杂了,而且侦察过程也很曲折,你既然是要了解女犯监狱生活,就还是按原计划吧,不要碰这个案子了。但是,刘警官显然不了解我的工作。他这样说,反而更加激起了我的好奇心。

我立刻决定,放下手头的事,先探究一下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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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摆在我面前的是一摞厚厚的案卷,共有六个卷宗袋。

这些卷宗袋的牛皮纸很硬,封口有白色的圆纸绊,用细细的尼龙绳缠绕着。我打开第一个卷宗袋——韩圭美,这是这个女人到案时的名字,年龄38岁。案卷记载,她来公安机关自首时,身份是何川圭美女性用品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这个公司我是见过的,曾在电视上做过广告,虽然规模不很大,由于专营女性用品,还是给人留下一些印象。但我并不知道,这个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是一个女人,而且公司雇佣的员工竟然也都是女人。

据卷宗记载,韩圭美到案前,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并不经常在国内,她的常住地是阿联酋的迪拜。迪拜销售各种高档日用消费品,在全世界是闻名的,而何川圭美女性用品企业一直走的是高端路线,因此在迪拜设有一个分部。也正因如此,当时的办案的刘骏警官在锁定韩圭美的具体位置之后感到有些棘手,如何让她归案,在这个问题上很费了一番脑筋。去迪拜抓捕显然不太可能,而如果通过国际刑警的渠道,也许还没有动手韩圭美就已经望风而逃了。惟一的办法就是想一个合适的借口,让韩圭美自己回来。但是,刘骏警官将这个想法对何川圭美企业的人说了之后,企业里的人却认为这样做也不太可能。韩圭美在国内的公司总部有一个副手,是个不到30岁的女孩,叫于晓晴。据于晓晴说,韩圭美一向做事很严谨,她平时回国都是事先做好周密安排的,甚至每天做什么事都有详细计划。如果突然让她回国,她应该不会回来。刘骏警官经过慎重考虑,也觉得这样的做法有些冒险。韩圭美毕竟是在境外,如果她感觉到了什么,一旦去了第三国,再想找到她就更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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