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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统筹发展 呼唤体制创新

发布时间: 2022-11-07 10:20:04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十七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好农村、农业、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小康的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安徽是中国农村改革的发端之地,总结过去30年,是为将来更好的发展。本文从态度、方法、思想、文化几个方面,展望了未来农村发展创新的可行性因素。

关键词:三农; 劳动力转移; 农民工; 土地

中图分类号:C912.82 文献标志码:A

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一场以回归农民经营自主权为主旨,以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重要内容的农村改革,由安徽发端,迅速席卷全国,并由农村地区扩展到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对我国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1977年秋,安徽省委作出关于落实党的农村经济政策的“农村六条”规定,并以“度荒”为由,在全省范围内大规模借地给农户自种自收,便是这场改革的滥觞。1978年,肥西县、凤阳县、来安县一些地方农民甘冒风险,率先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中央连续发了5个一号文件,支持农民获得生产自主权和产品分配权,引导农民发展商品经济,长期被压抑的生产积极性猛烈地迸发出来,农林牧副渔业一时间得到迅速发展,粮食产量成倍增长。

进入90年代以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由农村扩展到城市,由于没有适时触动城乡二元结构的旧体制,调整长期实行的以农养工、以乡养城的基本政策,以致城市改革单骑突进,农村改革停滞不前,我国“三农”发展再度陷入困境。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不动,农民收入上不去,服务体系功能退化、濒临解体,农村税费增多,农民不堪重负。包括安徽在内的我国中西部地区不少乡镇企业,由于所上项目为低水平简单重复,产品缺乏竞争力,又未能像江浙那样及时改制增效,以致多数倒闭,农民生活雪上加霜,农村金融环境随之迅速恶化。有鉴于此,中央政府下决心推广在安徽试点的农村税费改革,使农民负担得以减轻。这期间,越来越多的农民为摆脱贫困,寻找就业机会,纷纷投入从80年代开始的“民工潮”,我省农民外出务工人数从400万猛增到1000多万。

自2002年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明确提出要把“三农”放在党和国家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地位,实行城乡统筹的战略决策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减免直至最终取消了在我国实行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废除了各种巧立名目的费用;实行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以及退耕还林补贴,免除农村义务教育收费等等,使农民得到国家财政的直接扶持。同时,推行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的乡镇机构改革以及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遏制税费反弹,保障农民利益。

到2006年止,与改革前的1977年比较,我省农业总产值增长7倍多,粮食总产量增长50%,农民年人均收入增长44倍,家庭财产普遍增多。中央提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后,各地把发展的目光更多地投向农村,从解决农民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实现了新农村建设良好开局。农业和农村发展出现重大转机。但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我省农业基础仍很脆弱,农民收入增长仍不稳定,特别是新农村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城乡收入差距和农村内部差距呈逐步扩大趋势,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还没有规范化、制度化,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建设滞后,农民土地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回顾过去30年,我们应吸取的最基本经验是:在中国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三农”的重中之重地位和农业的基础地位的指导思想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维护农民权益、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的施政导向任何时候都不能偏离;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以体制机制创新破解“三农”难题的根本途径任何时候都不能改变。

一、从落实“三农”重中之重地位的高度,创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援农村”的体制机制

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农民收入有了一定程度的增长。但是,城乡居民收入依然有很大的差距,全国从1982年的1.82:1上升为2005年的3.23:1,加上城市人口享有的社会保障,实际差距超过5:1,基尼系数超过国际警戒线,而且还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在我国工业化过程中,通过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低价出让土地、提供廉价劳动力,为工业化、城市化提供了大量建设资金。现在工业反哺农业,理应加大支持的力度,帮助农业尽快实现现代化。

1.着眼于扩大内需的全局,创建政府增加“三农”投入的长效机制。扩大内需是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增长“三驾马车”(消费、投资、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我国每年有数千亿制造业产品和其他产品漂洋过海,出口到五大洲,但面临着成本增加、利润下降、摩擦不断、风险加大的严峻挑战。我国经济长期持续稳定发展的立足点,还是要靠扩大内需。温家宝总理指出,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内需,“这是一步活棋”,因此,他倡导懂得“穷人经济学”。扩大内需的重点应当是政府增加农村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为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创造条件。农村基础设施内容主要是农田水利设施,基本农田建设设施,道路、桥梁设施,饮水安全设施,洁净能源设施,环境保护设施,乡村卫生医疗和文化设施,普及教育及就业培训设施等等。只有抓住了农村这个广阔市场,抓住了农民增收这个关键,才能办好扩大内需这件事关全局的大事,否则,无异于缘木求鱼,登山采珠。

我省由于某些客观原因,向“三农”投入的幅度还不可能像发达地区那样大,但也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可能增加投入。据统计资料,2005年我省用于“三农”的资金虽较2002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仅占财政支出的6.7%。2006年我省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544.7亿元,其中城镇投资占89%,农村投资仅占11%。对于这些,省领导已经引起重视,2007年在财政收入稍有好转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实行了12项民生工程,带动市、县财政支出向农村倾斜。我们建议:安徽也能像北京、浙江那样,对财政收入用于“三农”的比重尤其是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比重也有一个适度的界定,并建立健全其长效机制。

在大力增加国家和地方财政投入的同时,要动员和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入新农村建设。近年来,浙江省城镇工商企业和外商兴办的农业企业,累计投资达180亿元,为农村建设输入了新鲜血液。对于农村道路、电网、码头、桥梁、商店等建成后能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基础设施,可以吸收省内外民间资金参与,并将所得利润定期返还给投资者。要鼓励当地和外地资本投入农业。借鉴韩国新村运动方式,在保障国家高投入比例的同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农民和社会民间资本投入农业和农村发展。

2.着眼于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局,创建中部省份“粮食特区”。近几年由于实行惠农政策,调动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我国粮食产量基本上维持了消费需要,但还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大豆、棉花需要增长的部分则大多依赖进口。目前,全球粮食生产呈现波动状态,不少产粮大国减产,世界粮食库存减少,形势严峻。而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如果粮食大量短缺,国际市场是无法供应的。最近,胡锦涛总书记指出,要立足国内保证粮食安全。我省是农业大省,粮食产量占全国第6位,油料占第4位,棉花占第7位,每年向国家提供大量粮、棉、油。尽管我省具有这样的优势,但粮农却未能相应富裕。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社会平均利润率的理论指出:一个行业的利润如果低于社会平均利润率,则这个行业的大部分企业、生产者就要转移到别的行业。我省种粮农民顾全大局,为国家提供粮食这种战略性物质,诚难可贵。但也需遵循经济规律,及时改正。

尽管中央已推行了不少具有“含金量”的惠农政策,但还远远不够,其广度和力度需继续加强。为此,建议积极争取中央在安徽等中部省份和东北三省的重点粮食产区建立“粮食特区”。具体措施:1)国家发行“粮食特区三农基础设施建设债券”,像当年应对亚洲金融风暴那样,举国债大修水利等农村基础设施,起到提高粮食安全保障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和扩大内需“一石三鸟”之效。2)对该区发展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市地化、农业现代化,实行类似当年扶持沿海一样的“经济特区政策”,在税收、贷款等方面给予优惠。3)对种粮农民和粮食生产进一步采取特殊政策,如:较多地提高粮食直补的标准;如数补贴粮农由于生产资料涨价而增加的支出,把粮棉油加工延伸的产业链大部置于县域经济乃至农村集镇,使农民部分享受到由此而产生的实际利益;对产粮大户从各方面给予优惠,并量化特殊奖励。4)对于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村高科技产业的用地指标适当放宽限制,鼓励开发利用山岗荒地,实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等等。

3.着眼于政府投资效率,创新政府投入配置机制。我国行政管理框架基本上是金字塔式,层次过多、分工过细并且执行重心过高。如不尽快克服,不但可能影响新农村建设的进程,而且长此以往难免助长政府权力的部门化、集团化,留给权力寻租巨大的空间。为打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新局面,当前应借鉴扶贫攻坚“四个到省”责任制的经验,赋予地方政府与其职责相适应的资金项目配置权限。中央政府着眼于五个统筹,每年确定资金切块到省总量,一次下达到省,便于各省筹划全年工作;中央各部门向中央政府提出本行业切块方案,审批各省项目总体规划,不再管具体项目;省级政府,在征求地市和省直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统筹安排使用所有到省的资金,在不改变资金用途的前提下,资金直接下达到县;县级政府,要担负起新农村建设执行主体的重任,按照总体规划,统筹管理使用所有到县的资金项目。目前有关农业投入的规定比较笼统,对各级政府财权和事权的划分、资金用途没有明确规定,农业预算支出被挤占的现象比较严重。

4.着眼于农村的阶段性特征,创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金融是经济的血液,缺乏金融的支持,农村经济无法活跃。农村金融原本拮据,金融机构县域范围内存款的50.5%(1256亿元)倒流到城市,进一步加剧了农村金融困难。农村金融机构面对的是小规模农户和大量的中小企业。他们的金融要求一般具有期限短、频率高、数额小等特点,金融机构对其服务的交易成本比较高。农村信贷市场信息不对称现象对于城市工商业贷款而言更为突出。城市工商业贷款中使用的传统意义上的抵押品,在农村严重缺乏。农业经营受自然和市场影响具有高风险性。因此,农村金融的特殊性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必须进行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的创新,有效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如何改革创新?应借鉴国内外经验,积极培育、引导农民互助基金会健康发展,解决农村贷款难的问题。农村只有信贷有门,才能遏制高利贷暗流,促进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5.着眼于提高直接融资能力,创新资本市场参与机制。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了“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特别是提出了“逐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大国崛起”的历程中表明,不失时机地建立和发展资本市场,是不可替代的重要举措。安徽在培育资本市场中做了大量工作,上市公司在中部地区居前位,但与东部地区比较还有较大差距。到2006年底,全省共有上市公司46个,占全国总数的2%左右。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业企业是空白,只有一个涉农企业。建议抓住资本市场的发展机遇,培育农业企业、涉农企业和县、乡(镇)企业创造条件挤进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做强做大企业,带动城乡经济跃上新的台阶。这就需要从领导决策到经济主体法人在解放思想、提高认识、调整思路、敢于实践、善于创新诸多方面作出不懈努力。

二、从落实农民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高度,创新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体制机制

土地是广大农民的衣食之源、生产之基和生存之本。英国经济学家威廉·配弟曾经说过:“土地乃财富之母,劳动乃财富之父。”土地和劳动是农业生产的两个基本要素,只有使之成为有机结合的统一体,才能够形成现实的生产力。

1.贯彻《物权法》,回归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是确立农民市场主体地位的关键。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落实农村政策的基石。土地使用权应包括承包权、经营权、抵押权、入股权、转让权。温家宝总理指出,农民拥有的这种权利是永久性的。

我省芜湖市在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建设上,创造了新鲜经验。2000年2月,国土资源部在我省芜湖市5个镇开展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并将流转试点扩大到15个镇。2001年7月,国土资源部批准同意我省“对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进行立法实验研究”以来,我省选择了37个乡镇开展试点。2003年4月,国土资源部在芜湖市召开总结研讨会。会议认为,芜湖市试点是成功的,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保障了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使农民的收入有了大幅度的提高,生活有了明显改善,养老有了基本保障。5个试点镇农民收入的增长率比全市平均增长率高14.35%,有17582名农民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二是加快了小城镇建设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各试点镇的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首批试点的5个镇2002年实现财政收入1.0483亿元,与开展试点前的1999年相比,增长了70.62%,比全市平均增长率高23.39%。三是立足于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土地利用结构更趋合理。四是坚持以规划控制为前提,切实保证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的实施。实践证明,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是切实可行的,建议我省加快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立法进程,为国家制定农民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条例提供借鉴。这将是我省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创举。

2.坚持互惠互利,引导农民适度规模经营,是恢复土地与劳动两大要素有机结合的方向。早在1990年邓小平同志就高瞻远瞩地指出:农业的改革和发展有两个飞跃: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飞跃;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又是一个飞跃。现在农业生产过度分散经营,地块狭小,是我国农业低效和农民低收入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加入WTO后,境外粮食生产对我们构成了威胁。因为发达国家土地高度集中,机械化生产,用工少、成本低,加之政府给农业大量补贴,所以竞争力很强。要鼓励城镇或当地资本组成“龙头企业”,转包土地、规模经营。据省农委调查统计,全省1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有7953户,经营规模161万亩,占全省耕地面积2.6%,户均经营202亩,经济效益显著。2007年种粮大户粮食总产占全省粮食总量3.06%,单产水平、科技含量、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显示出旺盛生机。不少地方还发展了多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规模经营,成效也明显。这方面各地都有不少创造,应该总结推广。

建立“土地银行”,开发新的金融衍生工具,是激活土地要素的重要探索。我们曾多次呼吁:用建立“土地银行”的办法来解决转包土地的问题。这个银行由国家来办,或者民办公助。出去务工的农民可以把土地存在银行里,利息按当地的行情,一般每亩每年300~400元(根据耕地纯收入定)。银行把这些存进来的土地贷出去。主要贷给成片种植、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存贷之间会有亏损,由政府补贴。这种做法最大的好处是使农民转包的土地,能流转到种地能手当中,促进适度规模经营,而且能保证土地使用方向不变,保护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

三、从落实“以人为本”重要思想的高度,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培养新农民的体制机制

现在,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出现了一系列新气象:一是转移继续增长;二是不同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亮点纷呈,黄山市有一个村劳动力成建制地转移到欧洲获得高额利润;三是培训力度加大,农村劳动力素质进一步提高;四是工资小幅增加,拖欠现象减少,合同签约率高;五是合肥和沿江城市逐步成为我省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目的地;六是工业、建筑、服务业是接纳农村劳动力主要行业;七是自觉转移成为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形式;八是外出农民回乡创业渐成气候。大批农民外出务工,其中多数是农村的精英,对建设新农村会有一定的影响,产生了诸如“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之类的负面现象。但是我们看到:一千万农民工每年往来于城乡之间,不仅带回了务工的收入,也带回了知识、技术、信息,带回了城市的先进文化和新的生活方式。这些年来农业稳定发展,2006年全省粮食总产量达到2680万吨,同比增长9.8%,棉花、蔬菜、水果都有大幅度增长,2007年发生历史上少见的洪涝灾害,粮、棉、油等农副产品仍达到较高水平,从而清除了人们的忧虑。

1.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的形成,同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城乡二元制的社会结构密切相关。我省城镇化水平滞后于工业化,应当采取措施,改革户籍制度,加快城镇化进程。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我省农村人口基数较大,地域辽阔,各地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程度差异也很大,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历史上看,一些发达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都有一个过程。据有关资料介绍,农村劳动力占总人口的比重,美国从50%到9.5%,用了80年;法国从51.7%到10%用了119年;日本从49.7%到10.9%,用了50年。而拉丁美洲有些国家大批农村劳动力涌向大城市,在城边形成大量的贫民窟,给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环境保护带来很大负面效应,其教训是值得借鉴的。我们既要创造条件,大力推进,也不要不顾条件,操之过急。要站在构筑和谐社会的高度,着眼于突破城乡二元制的社会结构,不断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的体制机制,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转型之路。

2.城市稳定的农民工群体应及时转为市民,和谐融入城市社会。农民工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多年在城市稳定参加二、三产业劳动,拥有一定的技术,不少人成为企业的技术骨干或管理人员。这部分人实际上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我们建议国家把转移出来的农民工的承包地购买过来,分配给地少的农户,转移到城市的农民工把这笔钱作为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社会保障基金。同时,希望中央和省、市出台政策,规定可以转为城市户口的农民工的条件,主要以拥有技术和劳动业绩为标准,参照工作年限等,每年由输出地区和输入城市组织考核小组,经过考核分批分期转正。如果早些能够成行并形成机制,则不仅可以让有条件的农民工有序地转为城市户口,而且能形成一种推动农民工积极向上的强大动力。现在有些地方主要以工作年限和有无住房为标准,选留农民工,难于起到激励奋进的作用。

3.回乡创业的农民工群体应享受优惠政策,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组织有能力的外出务工人员带着资金、技术、项目,回乡创业。这是一项既能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效力,又能推进我省跨越式发展和当地新农村建设,还能克服农民工长期背井离乡而产生的负面效应的一项极好的举措,应该大力提倡,广为发展。到2007年5月底,我省已有70万农民工返乡创业。近几年,我省农民工返乡创业,所以能成为一种潮流,主要是由于政府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包括:农民工返乡就业列入招商引资范围,并享有相应的优惠政策;所吸纳的下岗失业人员,可享受相关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建设创业园、创业街容纳回乡创业企业,并叠加落实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税费减免、小额贷款等一系列优惠政策。正是这些优惠政策,使我省近几年出现了“凤还巢工程”蓬勃发展、返乡就业成为风尚的喜人现象。当然,同一些先进的地区比较,还有较大的差距。事实上我省还有一些具备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心存疑虑,踟蹰不前,需要各级政府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

4.游离于城乡间的农民工群体应强化就业培训指导、健全社会保障,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以上两部分农民工固属重要,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尚属少数。对为数众多的流动性农民工,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若干问题意见的40条规定,做好他们外出务工的组织、培训、维权等工作,尤其要做好他们的技能培训工作,从而解决比较普遍存在的“农村劳动力结构性剩余和结构性短缺”的问题。现在有些地区出现“民工荒”,其实就是技能荒。没有技能,只能从事简单劳动的农民工并不缺乏。通过培训,使外出务工人员掌握一定技术,既便于就业,又能增加工资收入。所以,加强职业技术教育,认真实行“阳光工程”,抓紧农民工的技术培训工作十分重要。各地还要进行人才市场调研,同用人企业紧密结合,按照“缺什么、教什么”的原则进行技术培训。

四、从落实城乡共享发展成果决策的高度,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治理和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

党的十七大最重要的决策之一,就是要让城乡人们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我认为落实这一重大决策,关键在于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治理和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构建城乡人民同兴同荣的良好环境。

1.建设服务型政府。关键在于更新农村治理理念,转变社会管理方式。要按照规定认真精简乡镇机构和人员,真正在转变职能上下工夫。同时,要积极探索县乡联动改革,创新农村治理体制。加强党的基层组织执政能力和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一定要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依法搞好村民自治,推行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一定要优化农村组织机构,扶持农民自治组织的发育,扩大基层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农民自治组织在依法、自愿基础上形成的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维权为目的的民间组织,政府应予扶持,使人民真正能够当家作主。在农村工作中,政府规划一切、管理一切的方法已经行不通了,一切以政府组织为中心的治理格局应该转变。应当重视建立政府与乡村社会新型关系,革新基层政府运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激活农民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让多种社会力量成为发展的主体,让这些主体在伙伴关系的基础上协同共治,使农村社会内部充满活力。一定要下大力气加强基层干部廉政勤政、执政为民建设。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关心乡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适当提高他们的待遇和保障水平。要积极化解乡、村两级债务,使基层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投入新农村建设。

2.重建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农业科学技术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关键。现在农村基层农技站出现网破、线断、人散的状况,要尽快加以解决。建议学习借鉴湖北乡镇事业单位“以钱养事”的改革经验,创新农业科技等“七站八所”的体制机制。通过改革,湖北省乡镇直属事业单位已转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或中介服务结构,政府承担的农村公益服务实现由“养人”向“养事”转变。2006年,省里筹措1.8亿元资金,按每个农业人口5元标准,对实行“以钱养事”新机制的乡镇给予补助;安排1.6亿元资金,对重点贫困村村级组织运行及活动场所建设给予补助。目前,许多地方都出现了“政府的公益性服务职能得到切实加强,为农服务质量得到切实提高,服务人员收入得到切实保障”的多赢局面。

3.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总体上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发展规划和设计上还存在重大缺陷,制度覆盖的人口范围有限,保障水平低,保障项目少,保障具有应急性,缺乏制度化,与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与农村居民发展的需要相比,与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在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必须从长计议,创造条件,稳步推进城乡保障一体化。我们建议目前发展的重点是:建立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加快解决失地农民和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基本框架,通过法律手段将现代社会发展的保障制度和保障服务全面引向农村、惠及农民。

4.发展农村公益性文化。坚持把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作为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滁州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在去年就进行了定性定量调查研究,就乡村文化建设和活动的现状、问题、原因、对策撰写了调查报告,并在省劳研会在宁国市召开的全省农民创业增收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研讨会上作了专题发言,引起了热烈反映。滁州市委十分重视他们的研究成果,便在天长市召开了全市乡村文化建设研讨会,市政府把他们研究成果纳入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部署,指导实践。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竞争的重要因素,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新要求,希望采取切实措施,城乡统筹,加强协调,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作者是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本文是作者在2007年安徽省城乡劳动力资源开发年会暨安徽农村改革30年与建设新农村论坛上的讲话稿,有删改)

(责任编辑焦德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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