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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推进小额信贷支持蘑菇大棚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方案 (完整)

发布时间: 2023-02-09 08:30:05 来源:网友投稿

推进小额信贷支持蘑菇大棚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方案 推进小额信贷支持蘑菇大棚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小额信贷工作和产业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加快建农户致富步伐,根据XX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推进小额信贷支持蘑菇大棚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方案 ,供大家参考。

推进小额信贷支持蘑菇大棚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方案

  推进小额信贷支持蘑菇大棚乡村振兴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乡村振兴小额信贷工作和产业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加快建农户致富步伐,根据XX市金融办和乡村振兴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认真落实202**全市乡村振兴小额信贷目标任务的通知》(淮府办〔202**〕1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自愿参与的原则,为农户积极申请乡村振兴小额信贷资金。政府引导鼓励农户以乡村振兴小额信贷资金参与X区双孢菇—草菇“欧式恒温棚”乡村振兴项目,同时充分尊重农户的意愿,通过平等协商,和宏巨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帮扶协议,由该公司提供技术及生产材料,指导农户参与生产。

  二、目标任务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左右,建设30个蘑菇大棚,其中385万元来源为符合银行贷款准入条件的农户向银行申请乡村振兴小额信贷资金,剩余资金由孔店乡与宏巨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承担,设立共管账户进行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乡村振兴小额信贷。贷款银行为符合银行贷款准入条件的农户每户提供不超过5万元乡村振兴贷款,贷款期限3年,总金额385万元左右,参与X区双孢菇—草菇“欧式恒温棚”新建乡村振兴项目。区政府同意XX市宏巨食用菌农民合作社为农户帮扶企业,帮助农户参与生产,且利用自身销售渠道帮助农户销售。XX市九龙工业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龙公司”)在承贷银行开设

  账户,存入不低于120万元的预存购货款,若出现产品滞销现象,九龙公司负责收购,确保农户正常经营。若乡村振兴项目因各种因素无法达到预期收益,九龙公司应向农户预付采购款,确保农户收益。因上述原因支付预付款后,九龙公司需向账户补足资金。区政府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小额信贷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36号)文件要求,设立风险补偿金270万元,承担70%贷款损失,如若发生风险,承贷银行可直接从风险补偿金专户中按比例扣划。区财政乡村振兴资金对获得乡村振兴贷款的农户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标准原则上为实际贷款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期限以贷款实际期限为准,贷款利息的支付方式由贷款银行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金额以银行计算为准,由孔店乡上报区政府批准拨付。

  (二)收益分配。X区双孢菇—草菇“欧式恒温棚”乡村振兴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项目建成后由XX市宏巨食用菌农民合作社承包经营管理,第一年承包费54万,用于给农户收益24万,归还银行贷款本金30万。第二年承包费84万,用于农户收益24万,归还银行贷款本金60万。第三年承包费114万,用于农户收益24万,归还银行贷款本金90万。为防范投资风险XX市宏巨食用菌农民合作社应该提供相应担保。第三年剩余206万元农户贷款本金由九龙公司代为还款,农户从以后大棚收益中归还九龙公司代为归还银行的贷款本金。三年后XX市宏巨食用菌农民合作社继续承包X区双孢菇—草菇“欧式恒温棚”,承包事宜由XX市宏巨食用菌农民合作社和九龙公司协商。

  若预期“蘑菇大棚”无法实现收益,导致不能按时归还银行贷款本金,形成小额乡村振兴贷款逾期或不良,承贷行可直接从风险补偿金专户中按70%扣除,剩余30%待九龙公司支付给农户预付蘑菇款后,承办银行直接扣除。

  若借款主体灭失,由孔店乡政府负责在一个月内利用乡村振兴项目收益偿还相应贷款本金。若收益未能达到预期,导致无法偿还本金的,承贷行可直接从风险补偿金专户中按70%扣除,剩余30%待九龙公司支付给农户预付蘑菇款后,承办银行直接扣除,孔店乡政府重新安排农户进行生产,后续生产实现收益后补偿九龙公司。

  (三)项目建设。X区双孢菇—草菇“欧式恒温棚”乡村振兴项目由孔店乡与宏巨食用菌农民合作共同负责。

  (四)评级授信。由区乡村振兴办、孔店乡和合作银行联合对农户进行评级授信工作。贷款发放后,区乡村振兴办、孔店乡政府配合承办行做好农户致富及死亡情况调查工作,按月报送农户情况调查表,对于出现致富或死亡现象的借款人,及时报送承办银行,承办银行按照本实施办法进行本金扣划。九龙公司、区乡村振兴办、孔店乡政府配合承办银行对蘑菇大棚的经营情况做好贷后调查工作,出现经营风险的应及时报送承办银行,到期无法归还本金的,承办银行按照本实施办法进行本金扣划。

  (六)资金发放。贷款资金的发放、受托支付按照合作银行的管理规定执行,合作社经营主体须在项目建成、正常生产经营后每年8月底前将农户乡村振兴资金支付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区乡村振兴办、区财政局、孔店乡和合作银行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定期进行会商,做到信息畅通、上下联动,确保乡村振兴小额信贷支持产业蘑菇大棚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快推进。由孔店乡和XX市宏巨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推进蘑菇大棚建设,由区乡村振兴办、孔店乡配合合作银行做好评级授信等相关工作,按照《方案》抓紧推进落实到位。

  (三)加强监管。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办、孔店乡要对乡村振兴小额信贷支持蘑菇大棚乡村振兴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要建立

  农户贷款资金管理台账,进行全方位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用于蘑菇大棚乡村振兴建设,保证农户利益切实得到保障。区乡村振兴办、孔店乡、XX市宏巨食用菌农民专业合作社配合银行开展贷后管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对乡村振兴小额信贷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对虚报、冒领、套取、挪用政府贴息资金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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