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修合同电子版1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精装修合同电子版,菁选3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精装修合同电子版1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甲方、乙方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
(一)厅: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二)房: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三)厨: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四)卫: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均价格的,按市场*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九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二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三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四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六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七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八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一条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二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七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二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三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四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约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五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__元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章其他
第三十八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附件:
附件(一)的《房型图》
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
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
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
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
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
精装修合同电子版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第一条 乙方资质情况
1.1资质证书号码:
1.2发证机关:
1.3资质专业及等级:
第二条 乙方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2.1工程名称:
2.2工程地点:
2.3施工内容及承包范围: 工程深化设计、
2.4施工方式:包工、包料。
2.5精装修工程施工的主要项目:
2.5.1配合甲方及时进行深化设计。
2.5.2吊顶工程施工所有工作内容;
2.5.3地面工程施工所有工作内容;
2.5.4墙柱面工程施工所有工作内容;
2.5.5其他精装修工程(不锈钢装饰条、卫生间洗漱台面等)
2.5.6为完成精装修工程施工所采取的所有措施;
2.5.7脚手架搭拆;
2.5.8以上未包含的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深化设计图纸中的所有精装修内容的施工;
2.5.9乙方施工范围内的精装修施工的所有资料(包括竣工资料、竣工图的编制等);
2.6 其他工作
2.6.1乙方施工范围内进出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水*、垂直倒运、堆码整齐、清理及装卸车;
2.6.2标高控制点由乙方自行负责;
2.6.3工程项目生产和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建设、维护、维修及拆除工作。
2.*为保证工期、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所投入的各项工作和费用。
第三条 施工工期
3.1施工工期:
施工始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必须满足工期要求,若乙方不满足甲方的工期要求按本合同第10.2.2条款执行。甲方要求的的阶段性节点工期文件若乙方拒绝签字,甲方有权扣除总结算价款的10%作为对乙方的处罚。
3.2 当发生下列情况后,经甲方书面认可工期可以相应顺延:
3.2.1发生不可抗力;
3.2.2工地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3.2.3甲供材料供应不及时,乙方报甲方书面确认,但按照进度计划各工序的有效施工时间不变。
3.3 如发生上述所列情况,造成停窝工时,乙方及时用书面形式将详细原因交甲方审查认可顺延相应工期。
第四条 工程质量管理要求及工程验收
4.1 乙方施工质量符合甲方质量体系要求,并保证实现。
4.2乙方所施工工程项目质量严重违反甲方质量体系要求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3乙方必须根据设计要求、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深化设计,确保设计安全、可靠,实现设计意图,满足功能要求。
4.4 工程验收依照国家现行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 市的有关质量验收标准。
4.5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4.6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第五条 甲方义务
5.1 甲方委派 同志为施工现场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等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召开例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5.2 协助乙方协调处理外部各方面的关系和问题。
5.3 对施工进度质量、施工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
5.4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第六条 乙方义务
6.1 乙方委派 同志为现场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合同要求的各项工作。
6.2乙方应全面、准确地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和设计院的设计要求进行深化设计,出设计施工图纸,并取得甲方的认可。
6.3按甲方的要求全面配合其他工序或工作的实施(如门窗、空调、消防工程等),包括进行技术支持和相关节点处理。乙方应接受和配合甲方及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检查和试验抽检,乙方自身亦应该按照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进行各种需要的检测和试验,并承担一切费用。检验试验报告等应及时提供给甲方。
*乙方施工范围内的材料和垃圾自行运输,为此发生的和相关部门(如:环卫、渣土、交通)的外部协调关系乙方自行协调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七条 安全施工与安全防护
7.1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组织操作工人进行安全培训,并上交特殊工种上岗证,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所有工序不得开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7.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或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3乙方施工所需的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等由乙方自备。
7.4乙方的人员、设备、材料等发生的一切事故或损失由乙方负责。
7.5安全生产详细条款执行双方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
第八条 施工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设计、工作内容、材质进行变更,必须经过甲方同意后才可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工程价款计价标准及计价依据
9.1施工价款的确定:
9.1.1执行综合单价包干,具体为详见附件单价明细表:
9.1.2人工市场价格波动及政策调整、材料市场价格上涨等一切风险费用,费用不另增加。
9.1.3施工过程中由甲方提供用水、用电。
9.3合同暂定价:¥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条 对材料及质量的控制。
10.1精装修所有施工材料
10.1.1主材由乙方提供样板,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材料单价,并将乙方所提供的样板进行封样。
10.2.2甲供材料由甲方控制、乙方按需领取。
10.2.3所有材料必须送甲方指定符合条件的、经监理考察合格的实验室进行材料检测。
10.2.4进场时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物资部人员及工程技术部人员进行抽检,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5乙方采用的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产地等均应符合设计和甲方要求,材料选用坚决杜绝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产品。否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0.2.6 乙方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室内装修工程环保标准要求。
第十一条 结算及付款
11.1甲方采取月付款的形式进行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每月验工批复后10日内支付当月批复验工值的80%的工程款,工程完工经初验优良后累计支付至累计批复验工产值的90%即停止支付。
11.2工程全部完工,经联合验收确定优良后,乙方将按合同编制全面的结算报告,上报甲方。待甲方各相关部分和人员在结算意见书上签字后,按甲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结算审核工作。审核后的结算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结算书方能生效。工程结算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总金额的95%,工程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质量保修金(扣除维修支出费用和补偿金)。
11.3乙方委托与甲方进行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工作,甲方以支票的形式支付乙方工程款,每次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第十二条 保险
12.1 乙方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2事故发生时,乙方和甲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第十三条 竣工资料提供
工程竣工经质检站验收优良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十四条 违约和争议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解决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五条 其它
15.1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结算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动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满足要求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5.3 签订本合同时,承包人必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5.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第十六条 合同解释顺序
合同的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精装修合同电子版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一、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形式结构:
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卫,为*层
三、工程项目:
(附施工说明、施工图及工程报价单)。
四、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辅助施工材料,甲方提供主材(见甲方提供材料明细表)。
五、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甲乙双方认可,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为质量评定的最低标准;以《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为室内环境达标标准。
六、合同付款:
(大写)_________元。竣工后据实复核结算□;合同款包干□。
七、付款方式:
合同协议后,甲方预付35%工程款_________元;水电等隐蔽工程验收后支付40%工程款_________元;泥工,木工中间工程验收后支付20%工程款_________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5%的尾款_________元。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