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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规定3篇

发布时间: 2022-08-24 15:40:05 来源:网友投稿

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规定3篇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规定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规定3篇,供大家参考。

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规定3篇

篇一: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规定

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2、组织生活会原则上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分上、下半年各一次,上级党组织规定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除外。

 3、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组织。每次召开前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合适主题,确保组织生活会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

 4、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是: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6、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7、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胸怀坦荡,坦诚相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8、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9、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个人 对照检查材料及个人发言

  根据局党组安排,本人主动对焦党员标准,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思想和岗位实际,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形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理想信念方面 一是党性锤炼不过硬。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能够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

 治上行动上自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态度坚决,但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还是不够强。二是理论武装不自觉。没有从“要我学”的层面上升到“我要学”的境界,缺乏“挤”与“钻”的自觉性,仅满足于一般性了解,感兴趣的学得多,不感兴趣的学得少,与行政管理工作有关的业务知识学得多,对关联性不大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学得少,特别是对十九大以来提出的发展新常态、结构性改革等新理念钻研不够、把握不深。

 (二)纪律规矩方面 一是政治纪律性还有待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讲得多、抓得少,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于政治上合格,用行动一致代替思想一致。二是规矩意识还有待提升。能够严格按照党的原则和规矩办事,“八小时以内”自我约束严格,但“八小时以外”自我要求却不严谨。

 (三)担当作为方面 一是推进工作的韧劲不足。由于日常事务多、工作任务重,性情又比较急,有时存在浮躁、急躁现象,缺乏“钉钉子”精神和“滴水穿石”的韧劲。二是迎难而上的劲头不足。习惯“按部就班”,等文件等批示,上级有要求、有规定就做,没要求、没规定就不想或不敢做。

 (四)组织生活方面

 一是参加党支部活动不够积极。以“工作忙”为由,偶尔“缺席”所在支部的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且在参与党支部活动过程中,有时会不自觉地以“领导”身份对同志们提要求、作指示,不能时刻谨记“自己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二是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直接。在开展批评时,对其他同志存在的问题,没有毫无保留地全面提出,大多情况只作为“旁观者”点到为止,很少帮助进行深层次剖析。在开展自我批评时,有时还遮遮掩掩,不能经常做到敞开心扉、开诚布公,三是谈心谈话不够深入。与班子成员和沟通交流多,与一般干部职工交流谈心较少,而且大多是就事论事,讲工作、讲成绩较多,很少谈问题、谈缺点,在深挖思想根源、真正触及灵魂深处上做的还不够,“拉袖扯耳”也不够直接直白,在频度和深度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剖析 上述查摆出来的问题,剖析其产生根源,既有客观原因,更有主观原因,从根子深处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党性修养有所放松。在大是大非面前,能够坚决做到保持政治清醒,但打心底还认为“党性”看不见、摸不到,党性修养强不强,跟工作的好坏没有多大关系。在参加党内政治生活时,主观能动性不足,对自己所肩负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认识不充分,不自觉地放松了对党性的锻炼。在实际

 工作中,没有时刻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总觉得自己是老党员,不会去碰“高压线”,结果忽视了一些小节和细节上的自律,这种思想如不及时纠正,很容易造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后果。二是理想信念有所弱化。认为受党教育多年,已经有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基本能满足工作所需,思想上存在着“无用感”“满足感”等不良倾向。在学习和工作冲突时,经常学习服从于任务,导致学习“欠账”越攒越多。三是宗旨意识有所淡化。认为自己出生农村,又长期在基层工作,经常与群众打交道,对群众有一种特殊情怀。但随着职务的转变,特别是回到县里上班之后,坐办公室时间多了,开会时间多了,慢慢淡忘了党的宗旨、淡忘了公仆身份。四是组织纪律有所松懈。党内政治生活还是不够严肃,科学民主决策没有很好地落到实处,对党风廉洁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认识不足,缺少“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和劲头。没有充分意识到政治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政治规矩是“高悬的铁戒尺”,存在“独善其身”思想,认为只要自己在大事大非问题上能坚守原则,不染不正之风,不为不法之事,主动当好表率,干部就会跟着学。但对抓好干部廉洁时紧时松,改作风、提效能的力度还不够大。

 三、今后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忠诚意识,做到心中有党。重点学习十九大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种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对党忠诚、为党工作、向党负责。突出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每天挤出 1个小时以上时间自学,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精神,同时加强对履职必备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的学习,注重以学促做、学做相长,努力成为业务行家里手。

 二是强化担当意识,做到心中有责。“在其位、谋其政、尽其力”,遇到问题不躲闪、遇见矛盾不回避,用责任心树立领导威信、凝聚干群关系。坚持问题导向,对存在的问题不掩盖、不回避、不推脱,带头发扬“钉钉子”精神,针对各项整改工作任务,一项一项抓落实、一件一件改到位。

 三是强化自律意识,做到心中有戒。牢记“打铁还需自身硬”。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积极参加所在支部活动,提高党内生活质量。贯彻民主集中制,注重合理分工,大胆放手并全力支持班子成员开展工作。追求积极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纯洁“朋友圈”,带好队伍、管好家人、树好形象。

 以上对照检查不到位、不深刻的地方,敬请各位同志帮助批评指正。

篇二: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制度规定

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

 为进一步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使街道党工委所属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党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党员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党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开好党员组织生活会,有利于提高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党支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有利于加强党支部集体领导,不断改进党支部班子工作;有利于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有利于党员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

 二、党员组织生活会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与监督的重要形式,是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端正党风、增强党性、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战斗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三、党员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参加范围为党支部所属全体党员,一般应吸收同级非党员行政负责人参加,还可以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党员组织生活会要和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会结合起来进行。每名党员都要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对照党员先进性和党章、条例、准则的要求,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组织观念、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五、党员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既要严以律己,敢于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和错误,又要严格要求同志,敢于触及对方的实质性问题,不隐瞒观点。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进了解,促进团结,形成合力,共同提高的目的。

 六、各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经街道党工委同意。召开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会前要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因故缺席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委托专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应转告缺席人员。

 七、党员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具体应做好以下工作: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确定组织生活会的主要议题。

 2.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开展谈心,

 相互征求意见,沟通思想,形成共识。

 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反馈出席人员。

 4.党员个人围绕组织生活会主题,结合谈心和征求意见情况,认真撰写发言提纲。

 八、党员组织生活会重点要放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明确方向上。要结合实际学习有关文件,围绕重点议题进行检查总结。发言内容要集中,查摆问题要具体。要抓住主要矛盾交流思想认识,针对主要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不得把组织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九、党员组织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党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街道党工委帮助解决的,应及时报告。

 十、党员组织生活会后 7 天内,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同时,党支部和党员个人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群众意见和个人存在的主要问题,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时限,并公开做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十一、对于未经街道党工委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和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十二、各党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支部书记是党员组织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精心领导组织这项工作。党员组

 织生活会由党支部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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