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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是否有特定问题调查权利10篇

发布时间: 2022-09-08 17:10:07 来源:网友投稿

乡镇人大是否有特定问题调查权利10篇乡镇人大是否有特定问题调查权利 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思考 今年是乡(镇)、县、市三级人大换届年,目前,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序幕已经拉开。严格依法搞好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人大是否有特定问题调查权利10篇,供大家参考。

乡镇人大是否有特定问题调查权利10篇

篇一:乡镇人大是否有特定问题调查权利

人大换届选举 存在 的问题 及

 对策建议思考

  今年是乡(镇)、县、市三级人大换届年,目前,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序幕已经拉开。严格依法搞好乡镇换届选举,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但是,综观历次选举,每次的选举过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就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

 一、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出现的问题 (一)选民登记存在难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流动人口不断增加,定向与不定向、暂住与常住使选民资格难以界定,重登、错登、漏登现象时有发生。据调查,本县外出人口最多的理家坪乡,全乡人口 X 多人,外出务工人员高达

 X 余人,约占该乡的 1/2,举家外出的占 1/3,根本无从联系和委托投票。XX 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新设立的泷泊镇辖 X 个建制村和 X 个社区,总人口 X 万人,外来务工人员多的泷泊镇就出现了是否将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算为该镇选民的问题。

 (二)候选人按法定程序操作难。《选举法》 第三十二条由规定“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由各选区选民和各政党、各人民团体提名推荐。选举委员会汇总后,将代表候选人名单及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日的十五日以前公布,并交各该选区的选民小组讨论、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可是,候选人提出后,多数选区没有召开专门开会进行宣传介绍,更没有组织选民小组反复酝酿、讨论、协商,在大多数选民还不知道候选人基本情况之下就确定了正式候选人。而对于代表酝酿讨论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的硬性规定,多数乡镇开代表大会一般就安排了一天,几个报告作了之后,审议讨论的时间安排少,提名推荐和酝酿就是一句话带过,选举的提名推荐和酝酿讨论的时间难以保证,乡镇代表的民主权利得不到充分发挥,这就给选举工作留下隐患。

 (三)代表素质保证难。由于代表名额、选区划分、代表结构等规定,为保证非党、妇女、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具有较高素质、在群众中有反响的致富能人、村干部,因结构限制却不能当选为代表,致使代表素质得不到有效保证。就拿我县 XX 年换届新选上来的非党、妇女代表来讲,多数是留守妇女,学历较低,素质不高,一届下来甚至没有发过一次言,提出一件建议,代表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更谈不上积极参政议政,发挥代表引领作用。

 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问题产生的原因 换届选举是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涉及面广,出现问题再所难免,究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但总的来看就是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方面。

 从主观原因看,主要是面对换届选举干群思想波动大。一方面,有的干部认为换届就是换岗,机会难得,四处活动;有的干部因为乡镇工作条件相对艰苦、工作压力较大或身体欠佳、家庭困难等因素,希望安排进城或到条件好一点的乡镇工作;还有些年龄较大的干部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情绪,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但总的来看就是干部们没有认识到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对换届选举工作没有引起重视。另一方面,选民思想淡化,参选的积极性减退。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影响,人民群众普遍产生了“家事重于

 国事”,“只管自己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思想,认为现在选举工作是搞形式,走过场,选民对候选人情况不了解,大大降低了选民的参选积极性,使广大选民产生了厌选情绪;甚至部分选民认为换届选举无非是“上级定名单,下边划圆圈”,选与不选与己无关,选好选坏无关紧要,寻找各种借口不参与选举。

 从客观原因看,主要有以下几点:1、时间紧,任务重,人大工作程序性强,乡镇干部调整和换岗频繁,新上任的干部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不熟悉,一部分乡镇可能出现熟悉换届选举工作的业务骨干短缺。2、外出务工人员多,在家选民中老人、妇女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部分人参政议政能力较弱,主见性不强,随意性较大。3、村委班子换届后,新手多,对于选举工作还不熟悉,感到力不从心。再加上各村都精简了村委会成员,许多村都出现了村长、支书“一肩挑”,而基层乡镇工作较为繁忙,分身乏术。

 三、应对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协调。换届选举工作是全党全社会的大事,光靠少数人的努力是不够的,不但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政府要高度重视,而且相关部门要团结合作,乡镇干部积极参与进来。首先,各级党委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做为一件“重量级”的大事,切实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由党

 委牵头,人大、政府密切配合,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研究、一抓到底。其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干部思想情绪。无论是因换届选举临近产生的思想不安,还是因机构改革所引起的思想波动,都应尽快做好工作,使他们全身心投入到换届工作中来。再次,广泛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有关法律的宣传,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宣传人民当家作主的主要途径和形式,宣传选好代表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使广大选民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换届选举工作中去。

 (二)科学规划,充分发扬民主。一是合理划分选区。选区,是以一定数量的人口为基础而划分的区域,是选民直接参与选举活动的基本单位。如果将代表资源集中的几个单位划在同一选区,势必影响一些具备代表素质和条件的人不能当选;而将代表资源缺乏的单位划在同一选区,又会因缺乏理想的人选而降低代表候选人的标准。二是要注意摸清各地政治、经济、文化、风土人情等情况,以便于选举工作的开展为原则,将那些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履职能力强的人选上当“代表”,还要防备少数“族头”、“地头”、“刺头”因选区优势而被选上人大代表。三是切实尊重选民和代表的民主权利。要广泛发动选民 10 人联名提出候选人,引导选

 民以好中选优的态度,推荐代表候选人,切实保护好代表的提名权,公正对待代表提出的候选人。

 (三)精心组织,严格依法办事。换届选举法律性强,任务重,难度大,对选举工作的组织和安排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一是要抓好业务骨干的培训。通过以会代训和开办专门的培训班,使选举工作业务骨干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法律政策,熟悉方法步骤,清楚法定时限,为选举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此外,还要选调一批懂法律熟悉选举工作的工作人员参与选举,确保换届选举的依法有序顺利进行。二是有关领导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在换届选举期间,应深入到乡镇加强指导,帮助乡镇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把好法律程序关,及时纠正违法现象,有效地保证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圆满完成。三是要准确搞好选民登记。相关部门要及早开展换届选举前的调查摸底工作,以注册户为基础,弄准选民的底数,做好选民一次登记,另外,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选民登记问题,要采取积极措施,确保不重、不错、不漏,使这些选民的民主权利基本得到保障。四是严格投票纪律,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由于个别乡镇选区划分大,人口分散,设一个中心会场投票选举很难收全选票,因而必须设置票箱。而流动票箱的设立,又为营私舞弊行为带来了方便,为此,要严格投票纪律,最好是安排三人以上一组监督流动票箱,以稳定人心,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篇二:乡镇人大是否有特定问题调查权利

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及对策 浅析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及对策

 浅析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及对策

 百里杜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谢绍平

 乡镇人大是农村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对同级政府实施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同级政府是其产生并对其负责和报告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监督工作有很多难处,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解决办法。

 一、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对乡镇人大的地位及作用的认识存在误区。从法律上讲,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农村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本乡镇的重大决策均需经过乡镇人大审议通过后才合法,才能付诸实施。而实际操作过程中,乡镇重大问题的决策大多由乡镇党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作出,使乡镇人大很难监督政府的决策行为,人大各项工作的开展受到制约和影响。有些同志包括少数领导干部对乡镇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人大是“二线”机关,是安排照顾老同志的地方,对人大工作尊重、支持不够;少数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思想上存有“退居二线”的倾向,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二)乡镇人大履行监督权的状况与法律赋予的职权尚有距离。尽管乡镇人大能积极行使监督职能,但由于一系列的原因,使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首先,由于监督缺乏制度保障,这就使监督对象对乡镇人大的权威尊重不够,尤其是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只重视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忽视人大的监督,甚至把人大的监督看成 “唱对台戏”、“找麻烦”,不愿接受人大监督。其次,因为乡镇党委、政府的负责人是本乡镇的核心决策人物,握有事实上的人权和财权,这就使乡镇人大在开展监督活动时,往往“心有余悸”,不敢监督,即使监督也显得无力。

 (三)在经费上缺乏保障是制约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乡镇人大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及日常办公所需的经费有的没有列入镇财政预算,或者虽然已列入财政预算却未能很好地执行,人大开展工作、组织活动无固定经费来源,使乡镇人大自身建设,乡镇人大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也受到了严重制约。

 (四)有的乡镇人大工作力量比较薄弱。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的,由于精力所限,很难全身心地投入到人大工作中来,但没有明确主持工作的副主席,人大的工作和活动也很少参加,致使工作开展不力。有的乡镇人大干部长期包片或抓党委、政政府的其他工作,没有把主要精力用在人大工作上,导致出现“种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的现象。

 二、搞好乡镇人大主席团监督的对策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乡镇工作做好了,一切工作就

 有了基础,有了保障。乡镇人大是乡镇的最高权力机关,做好乡镇人大工作,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保证,有利于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必须要充分认识乡镇人大主席团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扎实工作,努力开创乡镇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是人大工作顺利开展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要从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乡镇人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自觉把乡镇人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

 要把乡镇人大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措施,及时解决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为乡镇人大多办实事,努力创造和改善工作条件,保证其正常开展工作;乡镇政府及其组成人员要摆正位置,自觉维护乡镇人大的权威,接受人大和代表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贯彻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办理好代表的建议意见。县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与乡镇人大的联系,加大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重要情况通报、学习培训等制度和做法,经常帮助乡镇人大研究工作、解决问题,促进乡镇人大更好地履行职责。担任人大主席的党委书记,要进

 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坚持依法执政,坚持带头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正确处理好党委与人大的关系、书记职务与主席职务的关系,既要认真履行主席职责,不当“挂名”主席;又要按法律法规办事,不搞以党代法,凡属于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都应按法定程序提交人大依法审议决定。要拿出相当的精力抓好人大工作,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合理安排工作时间,按时参加人大召开的重要会议和组织开展的重要活动。乡镇专职的人大主席、副主席要把主要精力用在人大工作上,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发挥主观能动性,大胆负责地履行职责。

 二是乡镇人大要紧紧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乡镇人大要进一步强化中心意识、发展意识和服务意识,无论是组织代表活动,还是开展监督工作,都要在指导思想上立足于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在工作进程上与党委的工作部署保持一致,在工作方式上既要遵循法定程序,又要做到灵活多样,讲求实际效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抓住本辖区内各项改革和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抓住有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抓住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通过法定程序形成决议、决定,保障和推动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乡镇人大要坚持依法行使各项职权。法律赋予乡镇人大对重大事项的审议决定权、对政府工作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权、对乡镇政权机关领导成员的选举权。乡镇人大要认真行使这些职权,做到既积极、又稳妥,确保实效。要围绕本行政区重大事项行使好决

 定权,并抓好对所作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体现其权威性。要行使好监督权,理直气壮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搞好依法治理,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制的尊严和统一;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强化工作监督,尤其要开展好代表评议工作,促进乡镇政府及职能部门和干部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干事创业。要把实施依法治国方略作为乡镇人大的根本任务,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法律素质。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要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要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决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重要工作。

 四是乡镇人大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推动民主法制化进程中,农村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乡镇人大的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同志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勇于实践,使乡镇人大工作在实践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始终保持旺盛的生机和活力。要在行使法定职权方面进行实践创新。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积极探索创新行使法定职权的形式、措施和途径,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更好地把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到位,发挥作用。要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进行实践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人代会、主席团成员会等会议机制,提高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的质量,增强所作决议、决定的针对性;进一步完善代表活动机制,及时制定下达代表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多采的代表活动,切实发挥好代表作用。要在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方面进行实践创新。立足于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完善对有关决议、决定和代表审议意见

 贯彻落实情况监督的工作办法,从制度上保证监督效果。

 五是乡镇人大要进一步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乡镇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乡镇人大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运用集体学习、以会代训、参观考察、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及人大业务知识,学习市场经济理论和现代科技知识等,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认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要加强制度建设,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责,进一步完善会议、学习、视察、调查、评议、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代表建议办理等各项制度,努力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篇三:乡镇人大是否有特定问题调查权利

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探讨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政权体系中最基层的一级国家权力机关。乡镇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广大代表工作生活在选民当中,对民情民意的感受最直接,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密切,其履职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和意志的实现。如何提高乡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其作用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亟需解决的课题。

 一、乡镇人大代表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代表认识上有偏差。具体体现在重荣誉、轻责任,如有的代表把代表看作是一种荣誉,乐当“荣誉代表”,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忘记了代表应尽的责任;有的甘当“名誉代表”,满足于参加会议和活动;有的

 代表自掂分量,自轻自贱,自我放松,觉得自己人微言轻,说了也没有人听,甘当“哑巴代表”,更有甚者认为代表无职无权,一年到头就是开开会、举举手而已,一届当中不发一次言,不写一个字,不提一个建议,成为名符其实的“三不”代表。这些代表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的职务,没有意识到自己担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重要职责,这些“充数代表”的存在极大地影响了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

 二是部分代表自身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在法律知识的学习和运用方面还与当前形势有较大差距的问题,导致履职底气不足。再有就是少数代表的文化素质不高,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多,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不强。结果是有的代表开会讨论东拉西扯,说不到点子上,抓不到要害处;有的代表怕讲错话,给人笑话,干脆不发言。

 三是部分代表主动作为不够。少数代表平时不注意调查研究,遇到具体问题提不出处理意见。甚至有极少数代表常年外出务工,不履行代表职责,又不提出辞职请求,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部分代表没有及时在选民中贯彻人代会精神,使得相当一部分人民群众对大会的精神和重大举措知之不多,知之不深。同时一些代表不联系选民,不征求选民或选举单位的意见,无法将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地反映到

 有关部门,没有很好地起到连接决策机关和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有的代表为民办事的热情比较高,但是受工作和生活的范围所限,往往把履行代表职责理解为多为本村、本单位办实事,而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了解不深,关心不够。更有甚者,提意见建议只从本单位和个人利益出发,忽视整体工作,缺乏大局观念,影响了人大代表的形象。

 二、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几点思考 一是要强化学习培训。要对代表进行经常性的培训。首先,在换届选举之后要立即对新当选代表进行“上岗培训”,让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如可以举办人大代表培训班,集中学习,以会代训,也可以通过老代表现身说法,座谈交流,以老代训,还可以针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质量的提高,有的放矢地开展专题培训等等。其次,乡镇人大主席团对小组活动都要认真进行谋划,针对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提出一至二个学习内容,重点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使代表在视察、审议前先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最后,就是要鼓励代表自己学习,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努力为代表自学提供学习资料等服务,使代表尽快掌握有关知识,为依法履职奠定基础。

 二是要强化履职引导。要把“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具体落实到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去,发挥乡镇人大代表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政治优势,引导人大代表投身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实践,广泛听取民意、吸纳民智,凝集各方面的力量破解阻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难题;引导人大代表积极主动传导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反映国家各项政策落实到基层的情况,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化解社会变革时期不断出现的各类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引导,不断激发代表依法履职的热情,并使其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对自身价值的认识。要完善“代表之家”,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建立人大代表之家,并组织人大代表准时进“家”,开展与选民“统一见面日”等活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反映选民心声。要经常性地开展活动,活动中要抓住三个问题不放:检查时,要抓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不放,检出根本,查出要害,找出问题的症结,提出解决办法;调查时,要抓住涉及全局的重点问题不放,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来开展;视察时要抓住群众的难点问题不放,真正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为民代言,用各项活动为代表履职、发挥作用搭建平台。

 三是要强化履职保障。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离不开为人大代表的履职创造必要的条件。乡镇人大代表中,多数是农民,其中有些并没有固定的收入。要让这些代表履好职,发挥应有的作用,不仅需要投入代表培训学习的经费,而且需要为代表调查研究、联系选民等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

 保障。这些保障条件应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改善。乡镇党委要突破传统的领导方式,把重视人大工作落到真抓实干上,切实解决乡镇人大开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依法足额保障代表活动经费,对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进行表彰奖励,推动代表活动的开展,切实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质量和实效,使人大代表真正发挥作用。

 四是要强化规范管理。而代表小组活动是闭会期间代表开展活动的基本组织形式。要健全完善代表小组活动机制,建立健全《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调查研究和视察工作制度》等制度,推动代表工作向制度化方向发展;要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在每届任期内至少做一次述职,将自己如何学习、人代会期间如何履行职责、闭会期间如何参加代表活动、如何促进政府工作和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等内容向选民作出全面的汇报;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职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批评、劝诫不作为代表等形式,提高代表履职意识,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篇四:乡镇人大是否有特定问题调查权利

2025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监督学》期末试题及答案(试卷号 2528 )

  一、多项选择题(每小题 2 分,共 10 分)

 1.公民监督的特征包括( )。

 A.广泛性 B.基础性 C.直接性 D.多样性 2.社会监督具有以下典型特征( )。

 A.自觉性 B.民主性 C.全面性 D.间接性 3.网络舆论监督与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相比具有如下新特点( )。

 A.实时性 B.广泛性 C.交互性 D.一定的隐蔽性 4.民主党派监督在方法上讲究( )。

 A.前瞻性 B.科学性 C.代表性 D.建设性 5.我国的权力监督主要包括( )。

 A.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 B.人民政协的监督 C.行政机关的监督 D.司法机关的监督 二、填空题(每小题 1 分,共 10 分)

 6.人民代表大会执法监督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司法活动进行的监督。

 7.孙中山曾反复强调监察权必须独立于立法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

 8.中国权力监督思想的哲学基础是“性善论”。

 9.中国古代的权力制约机制以“道德制约为主、法律制约为辅”。

 10. 解放战争时期,监察制度在华北解放区得到了较大发展。1948 年 8 月,华北人民政府设置了人民监察院。

 11.澳门廉政公署是专门负责反贪和行政申诉的部门,其最高长官为廉政专员,由特区行政长官提名并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12. 在当代台湾的监察体系中,最主要的是监察院的监督,另外立法院和行政法院也发挥一定的监督作用。

 13.死刑复核程序是指对已经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案件和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

 14.我国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

 15.行政复议职权是基于行政系统内部的层级监督关系而设置的一种职权。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 5 分,共 10 分)

 16.人大监督 答:人大监督亦称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工作,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下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以及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所采取的了解、审议、督促和处置的行为。

 17.人大特定问题调查 答:人大特定问题调查指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为查证某个重大问题而依照法定程序成立专门的调查委员会开展调查,并作出调查报告。特定问题调查是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法定的调查方式,它一般针对重大决策失误、司法腐败和在社会上产生了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进行。

 四、筒答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

 18.简述孙中山的监督思想。

 答:孙中山作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先行者,提出了丰富的监督思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监察权独立思想。监察权独立是孙中山监督思想的核心内容,也是他长期一贯坚持的思想。他认为,监察权必须独立于立法机关,由独立的监察机关行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外国监察制度和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弊端。(4 分)

 (2)党政分察思想。党政分察是指设置两个相互独立且有联系的监察机构,对党政两个系统分别行使监察权。该思想是孙中山“以党治国”理论在其监督思想中的集中体现,对于民国政府的监察体制产生了重要影响。(3 分)

 (3)弹惩合一思想。弹惩合一是指监察机构将弹劾和惩戒连为一体,具有弹劾与惩戒的双重职能。弹惩合一思想是孙中山监察权独立思想的深化和发展,是防止行政权干涉监察、影响监察效能的有效制度设计,也是其思想最具有特色的的地方。(3 分)

 19.简述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答:(1)中国古代监察官员品秩较低,但权力显赫,地位尊崇。(2 分)

 (2)强有力的手段是监察职权充分发挥的重要保障。(2 分)

 (3)监察机关垂直领导体制为监察职权的发挥减少了障碍。(2 分)

 (4)中国古代的监察职权缺少法律的有效保障,最后决定权在于皇帝。(2 分)

 (5)既严厉处罚诬告又允许根据传闻进行弹劾。(1 分)

 (6)监察权和行政权的混淆影响了监察效率。(1 分)

 20.简述廉政

 监察机制。

 答:廉政监察机制由前提、核心、基础、保障等四个部分构成。

 (1)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前提是反腐倡廉教育。(2 分)

 (2)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核心是廉政法规制度。(3 分)

 (3)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基础是对行政系统的人和事实行全面监督检查。(3 分)

 (4)廉政监察工作机制的保障是法律责任追究。(2 分)

 五、论述题(每小题 20 分,共 40 分)

 21.试述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特征。

 答:(1)民主性。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与组成机制,体现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民主性,反映了我国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本质属性。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实施的监督,也具有民主性的特征。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民主性不仅体现在监督主体本身的构成之上,还体现在其运行机制上。民主性是人民代表大会监督首要的特性。(4 分)

 (2)根本性与全局性。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需要从全局的眼光人手,解决根本性的、全局化性的问题。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也需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抓住和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监督。(4 分)

 (3)权威性。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所实施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监督,是最高层次的监督,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因而具有权威性。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尽管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但这种法律效力来自法律的授权,来自于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因而是第二层面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比其它国家机关的监督更具权威性。(4 分)

 (4)公开性。公开性是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除了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之外,人民代表大会应向社会公布与监督有关的所有信息,而不能隐瞒相关的监督信息。只有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情况,才能确保人民对权力机关的控制,确保国家权力机关按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行使监督权。(4 分)

 (5)多样性。多样性指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根据监督对象、监督内容和监督目的的不同,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监督。与其他机关特别是司法机关的监督相比,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在方式上更具多样性,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以取得最佳的监督效果。(4 分)

 22.请根据下列材料分析案例。(案例分析可各抒己见,但必须涵盖分析提示中的要点)

 案情:

 赵俊萍在辽宁省西丰县拥有两

 家加油站和一个自选商场。2006 年,赵的沈丰加油站被列入拆迁范围。西丰县拆迁办委托县房产局房产评估事务所对沈丰加油站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值为 364 万元。对此评估,开发商不同意。县拆迁办组织第二次评估,评估值为 22 万元。对此评估,赵俊萍不同意,并多次找县拆迁办协商,但终未达成协议。2006 年 5 月沈丰加油站被强制拆除。赵俊萍先后到多个部门反映意见。2007 年 2 月 28 日,县委书记张志国作以下表态:不能给赵俊萍补偿;赵俊萍的两个加油站(另一个与拆迁无关)都不准开业;把赵俊萍的企业从西丰地图上抹去;和县里对着干没有好下场,要用公安警力对赵俊萍采取措施。2007 年 3 月 3 日,西丰县公安局称接到“举报”,反映赵俊萍的自选商场涉嫌偷税,对赵俊萍立案侦查,并在县电视台播发通缉令,通缉赵俊萍。

 正在沈阳治病的赵俊萍在激愤之下编了一条短信,发给了西丰县部分领导干部。短信内容是:“辽宁西丰有大案,案主姓张是正县,独霸西丰整六年,贪赃枉法罪无限。大市场案中案,官商勾结真黑暗,乌云笼罩西丰县”„„。短信发出当天,西丰县公安局“根据县领导指示”,以涉嫌诽谤罪将参与发短信的赵俊萍二姐等人抓捕。听到家人被抓后,赵俊萍于 3 月 15 日携带关于县委书记张志国涉嫌违法的举报材料进京,准备向中纪委反映情况。3 月 21 日,西丰县警方从北京将赵俊萍抓回西丰县,并没收了全部举报材料。10 月 30 日,赵俊萍被羁押 7 个多月后,西丰县法院开庭审理赵俊萍涉嫌“偷税、诽谤”一案。2008 年 1 月 2 日出版的《法人》杂志,以《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为题报道了赵俊萍一案,报道提及了县委书记张志国。采写这篇报道的记者朱文娜也被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进行立案调查。2008 年 1 月 4 日,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北京拘传朱文娜,未果。

 事件引发各媒体报道,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中国记者协会维权服务处处长王一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西丰县警方进京拘传朱文娜一事表示震惊,表示中国记协正在多方了解事件的整个过程,并会报告有关部门。在媒体的舆论压力下,1 月 8 日下午西丰县公安局召开会议,决定撤销对《法人》杂志记者朱文娜诽谤县委书记张志国一事的立案,撤销拘传。西丰县常务副县长高维义表示,当地公安机关到北京对记者采取司法措施是不合适的,拘传记者带来了负霹影响。1 月 11 日

 下午,西丰县委县政府指派相关负责人赴北京向记者朱文娜和其所在单位表示道歉。

 1 月 17 日,《中国青年报》和《南方周末》同时刊登了对“西丰案”的长篇报道。两篇报道以深入的调查和翔实的资料证明《法人》杂志此前的报道是客观的,商人赵俊萍的反映也是真实的。就在人们普遍认为“史上最牛县委书记”张志国“乌纱”难保时,却传来了他当选省人大代表的消息。这一消息再度引起舆论热议。2 月 4 日,铁岭市委召开常委会听取调查组汇报,认定张志国身为县委书记,但法治意识淡薄,他同意西丰县公安局介入并拘传记者,对事件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领导责任,决定责令张志国引咎辞职,并向市委写出深刻检查。

 2008 年 3 月 5 日,辽宁省省长陈政高接受《财经》记者采访,首次正面回应了“西丰警察进京抓记者案”。他指出:这个事情我们已经处理完毕,我们也欢迎舆论监督,此案给辽宁各级政府的教训是“要依法办事”。根据陈政高的解释,“处理完毕”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对当事人张志国进行了处理;二是对引发事件的赵俊萍案完成了调查。

 分析要点提示:

 (1)本案有哪些重要监督主体?分别起着怎样的作用? (2)在本案中,你认为社会舆论发挥了什么样的功能? (3)本案中,体制内监督和体制外监督呈现出一种怎样的关系状态? (4)如何从强化监督人手,减少和杜绝这种“权大于法,的违法事件的发生? 答:

 (1)本案涉及的重要监督主体有公民、社会组织和大众传媒。①公民。案件当事人之一赵俊萍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在当地举报无门的情况下,进京向中纪委反映情况,准备揭发、检举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和当地公安部门的违法违纪行为,引起了社会和媒体的关注。案件当事人之二记者朱文娜对事件进行了客观报道,披露了西丰县公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权行为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重视,形成了强大的舆论压力。②社会组织。本案中,中国记者协会的表态对于事件处理结果以及维护记者的合法权利都发挥了重要作用。③大众传媒。本案中,《法人》、《中国青年报》和《南方周末》对案件的报道,将案件事实公布于众,促使民意的凝聚和达成,加上当地有权机关对事件的回应,最终使县委书记张志国引咎辞职。(5 分)

 (2)社会舆论发挥了监督功能。社会舆论的监督功能主要有三:①导向功能。本案中,记者朱文娜的报道以及《中国

 青年报》、t<南方周末》的报道,将“西丰案”的案件事实客观地公之予众,发挥了反映舆论、表达舆论、组织舆论、引导舆论的作用。②督促功能。本案中,舆论监督以公众反映、议论、评价和呼吁为表现形式,持续关注、评价“西丰案”的发展过程,督促有权机关依法处理问题。③威慑功能。本案中,西丰县委书记张志国的违法行为通过新闻报道公之于众,引起了上级机关的重视,并被责令引咎辞职,这不仅维护了公权力机关的形象,也给其他公权力行使者以警示,提醒他们不能滥用权力。(5 分) (3)体制内监督和体制外监督要相互结合。本案最终处理决定的作出是当事人、社会组织、大众传媒和公权力机关共同作用的结果。体制内监督体现在有权机关对公民举报、舆论导向的重视和呼应;体制外监督体现在当事人、社会组织和大众传媒的同心协力。体制内外监督是互相联系、互相转化的。体制内监督离不开体制外监督,而体制外监督作用的发挥需要获得体制内有权机关的重视和配合。体制内外监督的结合才能促使国家公职人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建立廉洁高效政府。(5 分)

 (4)减少和杜绝这种“权大于法”的违法事件的发生,必须强化监督。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三点:第一,加强自我监督。自律是人民政府、法治政府的应有之义,加强监督必须首先从自身做起,包括加强对公职人员为政道德、依法行政、纪律义务等方面的监督;第二,加强包括社会舆论在内的异体监督,加强他律,保障各社会监督主体监督权利的实现,健全各项民意表达机制;第三,建立并完善社会监督保护和奖惩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环境。对于那些积极运用监督权并实事求是进行举报的人(尤其是实名举报人),要予以保护和奖励,从而降低举报成本和风险,并形成敢于举报的社会风气。(5 分)

篇五:乡镇人大是否有特定问题调查权利

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履职权 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分为人代会会议期间的履职与人代会闭会期间的履职两种。由于人代会会议一年只召开一次,而且会议期间代表多是做一些程序性、规范化的工作,因此,代表在闭会期间如何让代表工作与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相契合,充分履职就显得尤为重要,那么,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有哪些履职权呢?

  积极参与统一组织的活动权。一是参加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代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听取、反映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意见和要求。二是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安排,对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代表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三是开展专题调研。代表根据安排,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四是列席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应邀列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

 代表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是掌握第一手材料,酝酿、起草、提出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为出席代表大会审议各项报告和提出建议做准备的过程。

  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权。代表所提建议应当围绕当地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围绕“三农”工作,风险防控、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以及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府两院”的工作提出建议。代表提出建议前应当做好充分准备,深入基层一线搞好调查研究,掌握村情民意,了解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这样才可能提出高质量和有针对性、时效性的建议。

  约见权。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是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一种良好方式,也是一种有效的方法。代表履行使约见权不能以权谋私,应有非约见不可的特定条件,在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下有序进行,应把百姓极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约见主题,直接面对面提出,深入沟通交流,得到解决问题的答案。被约见的有关国家机关负责人应当根据代表提出的约见要求内容做好相关准备,如约参加约见活动,不得拖延、推诿和回避。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约见活动的,应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并

 说明情况。被约见的“一府两院”、监察机关负责人应及时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并按时限规定答复代表。

  参加特定问题调查权 特定问题调查是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常委会为依法正确行使职权,就某一专门问题进行的调查活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手段。代表根据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本级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安排,有权参加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时,有关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都有义务向其提供必要的材料;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可以不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加调查委员会的代表应该参与调查报告起草、修改和定稿,共同形成有情况、有成效、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的高质量报告。

  提议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权。代表提议临时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需要有人民代表大会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

篇六:乡镇人大是否有特定问题调查权利

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基础环节,也是我国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如何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已引起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为了了解和掌握乡镇人大工作的基本情况,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安排,我们以 xx 镇为例,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 镇设镇人大主席 1 名,人大副主席 1 名。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 7 人组成。目前有省人大代表 1 名,县人大代表 x名,镇人大代表 x 名。

 二、工作成效

  近几年来,我镇不断加强了对人大工作的重视程度,依法行使人大职权,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是依法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能够坚持每年召开两次人代会,党委、政府能够在经费、人员上给予保障。会议期间,人大代表能够行使职权,认真审议政府和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特别是在人代会的各项选举中,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引导好代表对候选人的酝酿、讨论,使组织的意图与群众的意志相统一,确保了党委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镇长、副镇长职务调整,都及时召开了镇人民代表大会,严格履行接受辞职和补选程序。

 二是镇人大依法开展监督,使监督职能得到了体现。镇人大能较好地结合本地实际,履行职责,较好地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重点对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加强了对基层执法部门的监督,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通过检查监督,努力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在本镇的贯彻执行,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其次,在对本镇政府工作实施监督的同时,还对本镇所属事业单位和上级部门延伸到镇的有关单位采取工作评议等办法实施监督。如:组织人大代表对易

 地扶贫搬迁项目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对农村信用社工作进行评议,开展低保、新农村建设、村级工作情况调研,有力地推动了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是积极组织代表活动,代表作 用得到进一步发挥。成立了代表活动小组,能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建立了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能够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如:利用召开镇人代会的时机,组织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律知识进行培训,组织县镇人大代表参加了全县组织的集中轮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代表和人大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能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工作,并及时答复代表。

 二、存在不足

 尽管乡镇人大在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一定成绩,但与法律法规赋予乡镇人大的职责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而言,乡镇人大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是一些领导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性质、作用和地位缺乏正确认识,思想上不够重视,支持不够有力。二是社会民众普遍习惯于乡镇党政“两驾马车”,没有将乡镇人大作为地方权力机关来看待和认识,对乡镇人

 大的认同度较低。三是一些乡镇干部认为乡镇人大是“ 大牌子、空架子,二线干部找岔子”,人大干部是“退居二线”,并戏称人大主席团为“活动团、会议团和举手团”。

 (二)现行机制不利工作。“兼职不兼,专职不专,干事不干”,是目前乡镇人大机制的现状。大多数同志是重党政工作,轻人大工作,兼职不履职;各地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实际工作都兼任部分党政工作,绝大多数有 3—4 项,大多集中在信访维稳、招商引资、安全生产等责任重大的岗位,有的乡镇人大副主席兼职工作还更多,兼职过多牵扯了乡镇人大副主席的大部分精力。“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家的地”,人大工作反倒成了“副业”。

 (三)履职行权不够充分。乡镇召开人代会 1 天时间的占绝大多数,半天时间的也有,1 天以上的较少,且大都是“上午 10 点开会,中午 2 点结束,吃完饭就散伙”,被戏称为“快餐人代会”,审议工作几乎不进行。乡镇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仅为 5—10 条,人均不到 0.2 条,有的 1-2 条建议甚至没有。对乡镇人民政府的工作监督乏力,一方面,组织代表开展调查、视察、评议、检查等监督活动少,疏于监督;另一方面,有的乡镇即使开展了监督活动,但绝大多数满足于听一听,看一看,问一问,走过程的多。

  (四)工作保障尚需加强。县里明确“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代表活动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但实际上,乡财县管后,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虽然纳入财政预算,但报账方面还未理顺,造成人大工作经费报账不到位,使乡镇人大工作缺乏“底气”。主席团成员变化过快或补充不及时,无相对固定的人大工作人员,使一些乡镇人大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五)自身素质有待提高。乡镇人大代表多数是农民代表,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对如何履职不太清楚,开会不发言,表决随大流,一届无一条建议、批评、意见,根本谈不上执行代表职务,成为 “荣誉代表、代表荣誉”。乡镇人大干部接受培训的次数和时间均较少。由于学习不系统,程序不熟悉,致使组织会议或开展活动时,犯了一些低级错误——议了不该议的事,举了不该举的手,投了不该投的票。

 三、对策建议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五级人大中最基层的一级,是国家政权体系的基础,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前沿阵地”,是基层民主政治最鲜活最直接的政治舞台。因此,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党的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乡

 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和维护农村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加大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乡镇人大行使职权的舆论氛围。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使其明确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熟悉人大工作规范,真正树立起人大意识。党委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乡镇人大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工作,在机构配置、人员配备、工作保障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使之与乡镇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相适应。同时还要加强对乡镇党委书记尤其是兼任人大主席的乡镇党委书记的教育,把人大理论和业务知识纳入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让乡镇党委书记认识到做好人大工作是其份内之事、应尽之责,责无旁贷。二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真正形成社会各界关注、了解、支持、参与人大工作的良好格局。三是加强对人大干部自身的宣传教育。使他们认识到人大工作的神圣使命和重大职责,牢固树立“作为”意识,对从事人大工作充满自豪感、使命感。从而理直气壮、充满激情、心情愉快地开展工作并做出成绩。四是乡镇人大要加强人大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使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及时了解人大工作动态,扩大影响,提高关注度、认同度和支持度。

  (二)理顺体制,夯实基础。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发挥乡镇人大的职能作用,结合调研中所了解的情况,建议从理顺体制,夯实基础着手,进一步加强和有效改进乡镇人大工作。一是健全乡镇人大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工作人员。根据现行体制,各乡镇应配备1 名兼职人大工作人员,主要从事乡镇人大工作;保持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的相对稳定,从而确保人大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工作的连续性。二是落实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经费。在乡财县管体制下,县级预算应将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乡镇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作为单独科目予以单列。三是着力增强活力。注重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配备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可面对人大工作者、乡镇副职公开选拔。同时,加大乡镇人大干部的交流力度,每年应有一定数量的乡镇人大干部转任乡镇党政领导或选拔为乡镇党政主要领导。

 (三)履职行权,积极作为。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威。乡镇人大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是做好“规定动作”。人代会、主席团会议召开、选举、制度建设等常务性工作要做到依法依规,规范运行。二是做到监督有力。除做好常规性监督工作外,每年要结合党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选择 2—3 个有代表性的事项进行监督,真正达到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和效果。三是突出代表

 主体作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抓手,适时开展调研、检查、视察,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积极总结各地富有特色、卓有成效的先进经验,大力推广“代表接待日”、代表联系上访选民、代表+产业+基地等制度实践,切实引领代表为地方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出谋划策,贡献力量。进一步完善代表联系选民、代表述职和选民评议代表制度,建议对评议满意度差的代表及时予以罢免。

  (四)强化指导,提升水平。上级人大要主动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统一指导,大力提高乡镇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一是县人大常委会要把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摆上重要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关注、主动协调,推动解决乡镇人大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县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各级人大代表联动制度,积极参与指导乡镇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联合开展代表活动,做到优势互补,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形成“共振”效应。三是探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简便实用的乡镇人大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和完善乡镇人大工作激励机制,对人大工作开展卓有成效的乡镇及其负责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四是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学习培训,特别是加强对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的学习,让他们熟悉工作、规范操作,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篇七:乡镇人大是否有特定问题调查权利

人大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 乡镇人大审查和批准乡镇财政预算,监督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是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途径和方式。如何督促政府提高财政透明度,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力?近几年来,丰都县高家镇人大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

 一、财政监督开展情况 (一)严把年度预算编制审查关。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初审工作,是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的基础。镇人大层层把关预算编制,先由各部门提出预算,财政所汇总,形成财政预算草案征求意见稿,再下发给各部门。如果发现问题,通过沟通及时解决修改,形成初稿。预算编制初稿要提前一个月上报,由镇人大主席团交人大代表进行初审,再经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确定预算草案,并在每年年初召开的镇人代会上进行审议。如 XX 年 X 月上旬高家镇人大召开主席团会议,汇

 总代表审议预算草案的建议,形成 X 年财政预算初步修改意见,交镇财政进一步修改完善,于 X 年 3 月提交高家镇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通过人大代表提前介入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严把年度预算执行监督关。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镇人大主席团重点监督年度预算执行中的财源建设、重点支出和收支平衡情况。年中采取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形式,深入了解镇政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镇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对重大民生工程,组织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开展实时实地走访调研,监督检查,提出相关建议,促进民生工程顺利进行,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三)严把年度预算执行结果批准关。重点抓住两项工作:一是年度预算调整批准。如,今年镇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听取了镇政府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根据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对预算及时作出调整。二是年底预算执行结果监督。在年初人代会召开前,组织人员对上一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新一年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在会中将审查报告提交主席团审议,主席团形成决议提交大会表决,最后大会作出决议,批准执行。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镇人大在开展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监督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镇级财政的预算收支难以预估。各单位在上报预算资料时,不够重视,没有深入调查研究,造成财政所在编制预算时难以精准预估收支情况,从而使财政预算编制不够精准。

 (二)预算监督执行不够到位。由于乡镇人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方面的原因,在预算监督工作中普遍存在“缺位”现象,审查往往仅限于程序上对预决算的批准和确认,日常监督也难以到位。

 (三)预算监督不够专业。乡镇人大代表掌握的财政知识不多,对乡镇财政的了解也不够,审议发言不多,即使发言也经常说不到点子上。

 三、加强财政监督的对策 (一)加强对预算法的宣传,提高思想认识。通过举办各种培训班和媒体宣传,增强社会各方面对人大制度、民主法治建设和预算法的了解,深化选民群众对预算及其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宣传,使全社会都认识到,乡镇人大开展审查和批准财政预算,监督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是督促政府打

 造阳光财政、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力的一条重要途径和手段。

 (二)加强预算执行审查,维护预算严肃性。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抓好“会后”的跟踪监督,做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反馈工作,监督的重点要放在半年执行情况的审查上。这样,一方面能充分肯定政府工作取得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另一方面能够及时提醒政府在下半年中,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弥补不足,实现收支平衡。

 (三)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提高监督水平。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是一项法律性、程序性和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这就要求乡镇人大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要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学习经济理论、法律知识以及相关的财经知识,尤其要强化对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和财政审查小组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策法律水平和业务素质。同时,要加强交流,互相学习,开阔视野,取长补短,提高预算审查监督的质量,不断开创乡镇人大财政监督工作的新局面。

篇八:乡镇人大是否有特定问题调查权利

代表基本知 识l酬1 1{ 黝一依法提出罢免案并 表决罢免国家机关组成人员或者领导人员的职权根据 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 法和代表法 的规定全国人 大代表有权 依照法 律规定 的程序国家主席国务院组成 人员央军委组成 人员高人 民检察 院检察长 的罢免案县级以上 的地方各级人 大代表有 权依照 法律规定的程序提 出对 本级人大 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会议表 决体会议决定大下次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第四决前议或者大会全体会议上提 出申辩意见者书面提 出申辩意见人大代表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有什么 法律规定?宪法规定必要的时候查委员会人 大代表有权依法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及其 常委会 为查清本行 政区域 内的某个特别重 大问题而组成的临时性机构的特定问题进行调查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对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议案的提 出( 四 )粼黝瓢价一人大代表如何依法行使罢免权?人大代表的罢免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提出对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 员,、副主席,,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人 民政 府组成人员人 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 案大代表有权依照 法律规定 的程序对本级人大主席导人员的罢免案罢免是人大监督 中最后 的厉的手段罢免对象的职务都是依法 由人大或者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法律对罢免案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第一提罢免案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数全国人大组织法第十五条规定国 人大三个 以上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 以上的代表组成人员央军委组成人员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大举行会议的时候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人大 常委会组成人员员,人民 法院 院长乡镇的人,。,提出、副主席和人 民政 府领。、也是最严。、任命的。:,。,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大 常委会,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地方组织,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主席团、常委会或者,可以提出对本级人 民政府组成人,,人 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之一以 上代表联名席罢免案第二的对象和罢免理由法律的规定有事实根据十九条的规定第三会审议向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提出的罢免案。乡镇人大举行会议的时候,五分,可以提出对人大主、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 长的。,罢免案应书面提出,并写明罢免。罢免的对象必须符合罢免的理由应当实事求是按照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第三。,。,还要提供有关的材料。,罢免案提 出后,由主席团提请大。,由主席团交会议 审议后,提 请;或者由主席团提议,经全,组织调查委 员会,由本级人。,在罢免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被提 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或。,全国人大和其常委会认为,可以 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代表法规定县级以上 的各级。,。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是,它 的主要职责就是对出现。、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的组 成和职责 及工作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地方组织法也对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作了较具体的规定席团上的代表联名查委员会定在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主席团或 者十分之一 以 上代表书面联 名提议成立调查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员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通过查委员会在进行调查 时机关提供必要的材料提供材料的公民要求对材料来源保密的密调查委员会在调查 中查的情况和材料调查委员会应当向代表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提出调查报告大会或者人大常委会根据调查报告进行审议人大代表行使表决权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表决是经过审议以后对列人大会议程的议案和报告器等方式进行决定的行 动法执行代表职务国家权利的重要法律行为大会通过的议案和报告票表决的权利表决权是对议案和报告的最终决断权认真负责地投好每一张表决票大代表的神圣责任要以认真的态度和对。。在全国人大,主、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可以提议组织特定问题调,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决。,则须由,并经主席团提请全体会议决定才能。、副主任委,由主席团在,。调,一切有关的 国家、社会团体和公民都有义务如实 向它。,调查委员会应 当予 以保可 以不公布调。,。。代表,可 以作出相应的决议。,通过投票方式或者按表决,是人大代表依,代表人民参加行使管理所有需要代表。,人大代表都有投。。,是人。

 麟 称 潇. 编辑:\、,。、,/文平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参加大会的表决人大代表在大会表决时投的每一张票大会决议在了解熟悉大会有 关议案和报告的内容决权应该既能充分反映本选区选民 或者原选举 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大局。,对、决定的通过都有直接的影响。、,认 真参加审议的基础 上,代表 行使表,,又能胸怀,从全体人民 的利益 出发考虑问题在举行人 大会议时议事 先通过表决办法的事项大代表应 该按照自己的意 愿和大会的有关规定参加表决人大代表参加本级人大表 决也可 以弃权人大代表 在投票时实事求是为了保障代 表依法执行职务定代表在人代会上 的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意哪些问题?人大代表的建议代表 向本级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提 出的对各方面工作的看法被简称为议的一种具体途径督促的一种形式代表的建议案表随时提出从提出的程序看议案要有法定的联名人数序提 出人提 出看人大职权范 围内的则是对各方面工作都可 以提 出大代表可 以充分利用建议形式人大代表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评和意见以下几个问题( 1 ) 一事一议或者一个内容这样有利于承办单位研究。,一般 都要经全体会明确表决时注意,,以及表决的具体程序和办法。人。,可 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要坚持,敢于表明 自己的立场和态度。,代表法 规,。、批评和意见应注、批评和意见,是人大、意见等的总称人大代表提出建,通常“代表建议”。,是代表受人民委托行使当家作主权利,是对国家机关工作进行。、批评和意见,相比代表议,有更灵 活、更方便的特点,便于人大代。,代表提出,依照法定的程;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可以个,也可 以联名提出。从涉及的范围,代表提 出议案的内容必须是属于本 级;而建议、批 评和意见因此。,人、批评和意见 的,协助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批,除做好充分准备外,还应注意:。一条建议只讲一个问题。办理位多象,可 以避免处理过程 中涉及 的承办单出现忽视 或者遗漏某些内容的现,。(2 ) 有标题和具体内容在内容上解决的问题写得具体表建议的单位能够清楚代表反映的情况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 和要求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内容比较抽象有具体的意见和要求搞不清楚要求解决什么问题而无法办理(3 ) 使用统一 印刷的建议 专用纸 (包。标题要简短 明了。,要把反映的意见、要求和要以使办理代、明确,,,并有针对性如果代表建议的。、笼统,或者只有议论而没,就可能使承办单位。括首页建议 的严肃性代表 大会统一印制了建议专用纸提建议应 使用建议 专用纸事先打印好的栏目内要折叠 或者重叠在一页专用纸上要贴在处理意见栏 内议的办理(4 ) 代表或者代表联名提出建议代表都要亲笔签名代表证号码邮政编码和详细通讯地址以便有关部门及时同代表联 系议和签名不要使用复印件(5 ) 书写工整(6 ) 对正在审理的案件建议提出代表可以建议当事人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提请主管机关处理委托代表代转交的各类申诉状请代表转交 代表大 会或 者其常 委会的各类建议交大会秘 书处 或者常委会机关的信访机构处理(7 ) 同一内容的问题在作为议案提出后、附页、签名附页 )。为了保证代表,方便 建议的提出与办理,。代 表,如果建议是,应 剪贴在专用纸的有关,一页贴不 下,可 以 多用几 页,不,也不,以免影 响代表建。,每位,同时填写清楚 自己的、,。代表的建。,字迹清楚可认。,不要作为代表。,。人 民群众,人民群众,均不宜作为代表建议提出,可 以。,不宜再以建议的形式同时提出免不必要的重复办理(8 ) 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委会提出 的建议机关的名称因为这样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不便办理(9 ) 代表提出的建议可 以随时要求撤,以避。,不要写上某位领导人姓名或者其他。。回。代表法规定和意见负责答复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有哪些活动谁组织?代表依照代表法 的规定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表在闭会期间的主要活动有以下八项() l 在代表 自己参加的生产会活动中宣传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2 ) 县级以上各级人大代表者下级人大常委会协助下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 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3 ) 开展视察活动常委会统一安排的集中视察外者下一级人大常委会的协助下行几个人联合视察或 者个人持证 就地视察活动(4 ) 采取多种方式民群众的意见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积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5 ) 应邀列席本级人大常委会和本级人 大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人 民代表大会会议或者人大常委 会会议(6 )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根据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的决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7 ) 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8 ) 乡镇人大代表要分工联系选民法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见和要求根据代表法上各级人大代表的活动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乡镇人大代表 的活动由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组织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受上一级人大常委会 委托人 大选举产生 的上一级人大 代表开展 闭会期间的活动,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有 关机关、组织必须研究处理并。、由,在本级人大,。代:、工作和社,、,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在本级或,可以按照便于。,除了参加本级人大,在本级或,也可 以进。,经常听取和反映人,回答原选区选 民或者原选,并。,列席原选举单位。,参加关于特定。、批评和意见。,依,反映群众的意,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地方组织法规定,县级以。、。,可 以组织本级。

篇九:乡镇人大是否有特定问题调查权利

人大代表履职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体,新时期下如何做好代表工作是实践中央省市县委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决定的具体体现,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乡镇人大作为基层政权重要组成部分,新常态下要牢牢把握基层人大特点规律,认真贯彻落实《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代表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发挥代表作用,促进代表工作深入扎实有效开展,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成生态宜居美丽城镇发挥积极作用。

 一、当前乡镇人大代表履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乡镇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主体意识和主政能力日益增强,在推

 进依法治乡(镇)进程以及提出高质量建议、意见等方面发挥了应有作用。但也应该看到,现实中乡镇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情况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与宪法法律的规定、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不小差距,影响了代表作用的发挥。一是人大代表对自己的履职认识不到位。认为当了代表就是参加几次人代会就没有事了重在参与,会议结束以后就没有必要去过问其他,导致履职积极性不高,有其名无其实,人称“挂名代表”,有的乐当“荣誉代表”,满足于获得“人大代表”的政治身份;有的仅满足于参加会议和活动,行使参加会议和选举的权利。二是少数代表自身素质不高。乡镇人大代表大多数是从事农业劳动的农村代表,他们往往文化素质不高,不能适应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不能胜任代表工作。少数代表把代表职责看成是“额外负担”,缺乏代表责任意识。三是少数代表文化水平偏低。少数代表缺乏最基本的审议、书写及语言表达能力,有的代表开会讨论东拉西扯,说不到点子上,抓不到要害处;有的代表怕讲错话,给人笑话,干脆不发言,所提的意见、建议不能切中要害,质量不高导致履职能力不强。四是履行代表职责被动式参加多,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平时不关注政情、社情、民情,人大代表也很少自己去持证视察,很少主动向上级反映情况,很少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五是法律意识淡薄,依法办事能力弱

 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弱化了人大代表在推进民主法制社会的地位作用。

 二、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1 1 、以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水平为抓手,切实加强代表法及相关知识的培训学习。人大代表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人大工作水平的高低和效果的大小。这就必须要求我们基层在乡镇人大代表换届时,注意把好代表入口关,努力把那些政治素质、文化素质比较高的,致力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法制观念强、乐于为人民服务的、群众信赖的代表选举出来。一是对新当选的人大代表进行轮训,内容涉及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基本法律,通过学习使代表们把握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作用,充分认识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巨大优越性,掌握执行代表职务的方法和途径。二是创造条件促进代表自学。定期向代表们寄送人大简报信息、通过手机微信定期推送人大代表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为代表们知政、议政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并对主席团组成人员进行分工,分别到各自联系的代表活动小组指导代表自学。三是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加强与周边的兄弟乡镇学习交流,学习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和好做法,并邀请县(区)人大指导工作。

 2 2 、以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为重点,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代表提意见建议是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重要形式。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群众意见通过人大代表以代表意见建议的形式反映出来,办理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为此,乡镇人大主席团在重视引导代表抓大事议大事、提好提准意见建议的同时,定期督办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明确办理时限、办理质量等要求,注重代表对办理建议意见情况办理的“满意度”,促进代表建议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3 3 、以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目标,为代表履职搭建新平台。在总结以往代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人大工作制度。制订和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职责、主席团会议制度、代表小组活动工作等制度,使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发挥作用。坚持在乡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工作,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人大开展工作、组织代表活动,都要紧紧围绕当前的中心工作来进行,通过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保障和推动党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为代表履职提供必要的时间、经费、物资、组织等保障,保证代表活动的顺利开展。要依法维护和保障代表的权利,严肃查处妨碍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侵犯代表合法权益的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尊重代表权利、支持代表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

 三是围绕解决群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作用。定期组织代表就脱贫攻坚、涉农资金、移民搬迁、农村医疗保障以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社会治安等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进行视察检查,提出建设性建议意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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