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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荟萃20篇

发布时间: 2023-02-24 17:10:08 来源:网友投稿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  我读了沈石溪编著的《和乌鸦做邻居》一书,书中收录了《和乌鸦做邻居》、《天命》和《烈鸟》等十多篇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和乌鸦做邻居》一文,作者告诉我们:乌鸦虽然外表难看,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荟萃20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荟萃20篇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

  我读了沈石溪编著的《和乌鸦做邻居》一书,书中收录了《和乌鸦做邻居》、《天命》和《烈鸟》等十多篇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和乌鸦做邻居》一文,作者告诉我们:乌鸦虽然外表难看,但是,非常聪明,很有个性,是一种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鸟。

  作者小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有倒霉的事。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很多令人讨厌的乌鸦,它们喜欢偷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一只外号叫“高帽子”的乌鸦正准备叼作者的纽扣时,被他发现并用剪刀打伤。此后几天,“高帽子”指挥一群乌鸦轮流往他身上拉屎,那情景想来非常狼狈,人鸟大战,作者落败。

  过了一段时间,作者无意中救了二十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乌鸦知恩图报,竟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他被一群蓝鹊攻击,伤痕累累,险坠悬崖,“高帽子”率领群鸦打败蓝鹊,助他脱险。第二次更惊险,乌云翻滚,雷电交加,大雨滂沱,作者正在呼呼大睡。半夜,他被群鸦急促的叫声惊醒,“高帽子”对着他狂叫不止,他立即预感到危险的"逼近,赶紧离屋去村长家,身后的一道闪电劈倒了菩提树,砸倒了他的小屋。两次死里逃生,都离不开乌鸦邻居的舍身相救。

  很早就听说过羊羔跪乳、乌鸦反哺的故事,我都将信将疑,认为只是老人们编出来的故事,用来教育小孩子的。今天,通过沈石溪的这篇文章,更加深了我对乌鸦的了解,虽然貌不惊人,甚至有些丑陋,但是,乌鸦知恩图报,不计前嫌,还真是值得我们中的一些人好好反思一番呢!

  这样的邻居,谁不喜欢呢?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2

  最近我经常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其中,《和乌鸦做邻居》深深的吸引了我。作者在西双版纳插队落户,跟乌鸦做了一回邻居,才有了今天的故事。

  乌鸦喜欢闪闪发亮的东西,正是这个习惯,造就了它们和作者仇家一场:有一次,这群乌鸦的首领---高帽子看见了作者闪闪发亮未缝好的纽扣,便毫不犹豫地叼走了一串纽扣,正巧作者看见了,拿一块石头把高帽子打落下来,高帽子痛苦的*着,纽扣也掉了下来,高帽子歪歪扭扭地飞进了灌木丛里。可没过两天,高帽子就带领鸦群把作者身上当成了厕所,地毯式的向作者喷粪便。

  又是一次红嘴蓝鹊袭击乌鸦的事件,让作者成了乌鸦的恩人:有一天,一群红嘴蓝鹊乘大乌鸦出去览食之际,疯狂的滥杀小乌鸦,有三分之一的小乌鸦慌不择路,拼命的从大青树上的.巢穴上跳了下来,作者正在临近大青树的小池塘边上洗衣服,见许多小乌鸦从天而降,便欢喜地用箩筐装了许多小乌鸦,准备回去杀了下酒菜,碰巧,乌鸦群览食回来了,他们先把红嘴蓝鹊赶走,又让作者把小乌鸦交出来,作者只好就范。有一天,忽然狂风大作,下起了倾盆大雨,还夹着闪电和雷鸣,高帽子“呱戈儿哇------”的叫声惊醒了作者,作者感到了一种恐惧感,连忙穿上雨衣,去了村长家,到了村长家,作者站在屋内,看着窗外的他住的茅草房,一声惊雷,正好劈中了作者住的茅草房外的菩提树,菩提树正好砸在了作者住的茅草屋上,作者虚惊一场,多亏了高帽子的帮忙,才幸免于难。

  在这里,我想说:“人类有多少人忘恩负义,知仇不报!再看看这些乌鸦!他们一个个都比忘恩负义、知仇不报的人好多少倍!我们应该好好学习这些乌鸦的品德!”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3

  《和乌鸦做邻居》这是沈石溪写的一部动物小说,里面的故事新奇,情节一波三折,读完后让我悟出某些人生道理,令我感慨万千。

  乌鸦和喜鹊是近亲,都属鸦科,但名声却有着天壤之别。群众把喜鹊视为吉祥鸟。可乌鸦呢,却被看成一种十分不吉利的鸟,主凶兆。也是那样一种令人厌恶的鸟,在故事里却布满着善良和正义。

  作者也是跟这群厌恶的乌鸦做邻居。他们不愧是一群不吉利的鸟,从作者家偷东西,让作者打不成猎,可到最后,这小小的乌鸦不但帮了作者的忙,还拯救了作者的性命,这让我感到十分惊异。

  在文本的最后,夜幕降临,作者所在的村寨下起了瓢泼大雨,忽然,一只乌鸦拼命的在作者的窗前尖叫。要了解,乌鸦夜间视力极差,天降大雨,尽管从大青树到小木屋仅有几十米远,但对乌鸦来说却是生死挑战,在路途中及有可能撞死,但乌鸦却飞到了小木屋,尖叫着。作者听见了,对乌鸦的反常举动十分困惑,赶忙冲出门外,乌鸦越叫越凄惨,就在作者刚冲出小屋的一刹那,只见大青树耀起一片蓝色的火光,轰然一声巨响,颓然倒下,正好砸在作者的小木屋上……我为作者捏了一把汗,也为之一震。像乌鸦那样不吉利的鸟,怎能成为作者的救命恩人?但我立马想到,我错了,我跟作者之前犯的错误是一样的,那也是“以貌取人”。

  乌鸦即使身披黑衣,给人一种死气沉沉的心里感受,但这只是他的外表,而它的内心却是纯洁的,纯洁的没有一点杂质。《和乌鸦做邻居》中它那颗纯洁的心深深地打动了我。在日常中,一样的,拥有漂亮的外表固然惹人喜欢,但那只是次要的,紧要的是内心,一颗善良、纯洁的心。只要拥有了它,在日常中、在上班中、在领悟中,才能得到其他人的宽容、理解、帮忙和关爱,自我就会感到十分幸福。我现时已经开始中意乌鸦这种“不吉利”的鸟了。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4

  翻开这本书,一缕淡淡的芳香扑面而来,我津津有味地读着,被其中的一篇文章深深感动了。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只雄天鹅受了伤,不想让雌天鹅为了自己离开队伍,雌天鹅不想离开丈夫,把自己的左翅膀故意弄伤了,等它回到那个地方,雄天鹅已经奄奄一息了。

  多么感人的画面,我的眼泪不禁流了下来。为了爱,再苦再累也无所谓,为了爱,可以放弃自己的一双美丽的翅膀,为了爱,不惜付出宝贵的生命......

  轻轻掩上书,一副震撼人心的画面浮现在我眼前:“几乎在同一时刻,正盘旋而降的雌天鹅对准小岛上唯一一棵黑心树飞去。她的左翅膀撞在一根树枝上,就像被锋利的刀子割了似的。她的左翅膀立刻不会动了。它“叽”地惨叫一声,靠一只左翅膀扇摇,几乎是笔直的坠落下来”。这就是爱的力量,这只雌天鹅宁愿和自己心爱的人永远在一起,可以不要那令人羡慕的翅膀,可以与自己的伙伴分开,就是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心上人,即使摔断那左翅膀,也毫不在乎。

  同样,雄天鹅对雌天鹅的爱也感动天地,熊天鹅为了不拖累雌天鹅,他知道只有自己死才能让雌天鹅打消这个陪伴它的念头。雌天鹅要和雄天鹅生生死死在一起,但可惜的是,雄天鹅已经死了......

  爱是伟大的,任何人也阻止不了,我,身边满满的爱却不知道珍惜,一旦失去了才知道拥有,比如:那次唐山大地震,一位母亲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孩子,俯下身尽力顶住那巨大的石头,是尽全力发了一条短信“宝贝,如果你还活着,记住妈妈是爱你的”爱果然创造了奇迹,母亲离去了,孩子居然毫发未损!就像这一对恩暧无比的天鹅夫妻,实在太打动人心了。

  我希望爱能创造最美好的世界!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5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书中讲了我们人类如何与鸟类和*相处,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作者沈石溪小的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了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可能有倒霉的事发生。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许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非常很难听。

  有趣是,有一天沈石溪无意中救了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在他危难之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一不小心踩了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猛烈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体力不支快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一只为首的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时分乌云密布雷电滚滚,劳累了一天的沈石溪正在呼呼大睡。*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来飞去,十分反常。在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个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家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乌鸦是一只聪明的鸟,不仅会报仇还知报恩。使我还知道了在生活中要和周围的人和物,要做到和谐相处,互相团结帮助。也不要以相貌取人。由此想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哲理。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6

  今我在读《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我们之前,在想:“乌鸦长的又黑又丑,而且通过叫声学习十分具有怪异难听,有谁可以愿意和乌鸦做邻居呢?”

  但“我”的命运是如此,乌鸦作为邻居。 乌鸦的烦恼“我”设置了许多诡计,试图赶走他们,每次都是灰色的失败,不得不与他们和解,并在机会中解决他们的痛苦。 “我”很快发现,他们是智慧和感恩的化身——他们把“我”拯救在悬崖上,把“我”从闪电灾难中拯救出来,“我”想和他们一起生活很长一段时间......

  读完之后,我不知道怎么了,但是我并不觉得很讨厌乌鸦,而且乌鸦又有了一些理解,“乌鸦”一词组成了长黑乌鸦的坏运气鸟,但是它们的心里也有一颗感恩的心。长长的人看不到和闻不到脸的地方,事实证明他们是如此善良,如此善解人意。

  每次的学校,无论冷或清蒸褶边的人,在路上或在草地上可以看出岁的奶奶在的第六十爷爷抱着一个长的铁夹子捡垃圾,没有多少垃圾的同时呢,黑包已经流泻出的是压力,而弯曲脊椎弯曲已经厌倦了背部疼痛,也正因为如此,人们愿意支付的劳动只是我们的生活环境到一个新的水*。

  我们*此时此刻也要向乌鸦一样,用自己可以无限的行动去表达需要我们对这些问题爷爷奶奶的爱意!不要乱丢生活垃圾以及他们学习也就少一点辛苦,要学会知恩图报!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7

  【主要内容】

  小时候“我”听奶奶说乌鸦很不吉利,而且看到乌鸦要朝自己的脚后跟吐口水。有一回,“我”遇见了一群乌鸦,它们的首领被“我”叫为“高帽子”。一次,“我”对“高帽子”仍了一把剪刀,没想到它竟然还“我”了八、九泡乌鸦粪。后来,“我”慢慢地和乌鸦成了好朋友。一天,因为一场暴风雨,乌鸦们搬了家,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高帽子”和那群乌鸦们。

  【喜欢的词语】枝繁叶茂 高兴 同情 赏心悦目 英勇善战*和 怀念 声势浩大 怜悯 摇曳

  【喜欢的句子】红嘴蓝雀是喜鹊的一个近亲,美得让孔雀都会嫉妒,紫红色的身体和翼羽,头顶一撮灰蓝,颈部与前胸黑得发亮,橙红的嘴,橘红的"脚黑白相间特长的尾羽,如彩带在随风飘扬。

  【我的问题】1、“我”和乌鸦做了多长时间的邻居?

  【收获:】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因为乌鸦黑,歌唱得不好听就认为乌鸦不吉利。

  【家长评语:】这一篇读书笔记主要内容写得很不错,精美的段落可以多找一些,这些都是以后写作可用的素材。问题提得不算太好,多看看吧,相信你会有不同的收获。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8

  【主要内容】

  小时候“我”听奶奶说乌鸦很不吉利,而且看到乌鸦要朝自己的脚后跟吐口水。有一回,“我”遇见了一群乌鸦,它们的首领被“我”叫为“高帽子”。一次,“我”对“高帽子”仍了一把剪刀,没想到它竟然还“我”了八、九泡乌鸦粪。后来,“我”慢慢地和乌鸦成了好朋友。一天,因为一场暴风雨,乌鸦们搬了家,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高帽子”和那群乌鸦们。

  【喜欢的词语】枝繁叶茂 高兴 同情 赏心悦目 英勇善战*和 怀念 声势浩大 怜悯 摇曳

  【喜欢的句子】红嘴蓝雀是喜鹊的一个近亲,美得让孔雀都会嫉妒,紫红色的身体和翼羽,头顶一撮灰蓝,颈部与前胸黑得发亮,橙红的嘴,橘红的脚黑白相间特长的尾羽,如彩带在随风飘扬。

  【我的问题】1、“我”和乌鸦做了多长时间的邻居?

  【收获:】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因为乌鸦黑,歌唱得不好听就认为乌鸦不吉利。

  【家长评语:】这一篇读书笔记主要内容写得很不错,精美的段落可以多找一些,这些都是以后写作可用的素材。问题提得不算太好,多看看吧,相信你会有不同的收获。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9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饿读完了《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故事,我惊讶地发现:乌鸦自古以来是一种叫声难听,全身没有光泽、乌黑不吉利的.鸟,

  可在沈石溪的生活中,乌鸦曾使用巧设奇兵,诱敌深入、捣毁老巢、两面夹击的方法,打败了红嘴蓝鹊。它还以自己的方法救了沈石溪一命,使他免受球状闪电的袭击,这透露出乌鸦的聪明和勇敢。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如果把这件事带到我咱们的生活中,把乌鸦和红嘴蓝鹊看*,那这些人,这些事,是否就在我咱们身边呢?如果我们脱下外表的华丽,语言的伪装,内心又是怎样的呢? 在我们身边,像乌鸦那样没有美丽的外表,却有着一颗重情义,懂得回报的人有很多:不分昼夜,顽强坚守岗位的警察叔叔;不分严寒酷署,默默为社会洁净而付出的清洁工爷爷;给予我们知识的老师;还有我们一出生就注定要操劳一辈子的爸爸妈妈……这些默默奉献的人,从不顾及别人怎么说,仍要坚守自己的岗位,尽自己的职责,这是多么崇高的精神,多么坚定的信念啊!不正是需要我们学习的吗?

  让我们一起,去掉所谓的虚荣,所谓的伪装,用自己的力量站好每一班岗,用实力证明我的力量!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0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和乌鸦做邻居》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沈石溪很详细的描写了各种动物的内心活动,使故事的情节更加的感人、生动。

  一天,一群红嘴蓝鹊来到了乌鸦群的窝旁边,乘乌鸦们都出去找吃的时候,用嘴把窝里的小乌鸦都扔下了树,作者不但没有同情这群乌鸦,反而很开心,因为前几天被这群乌鸦地毯式的攻击,挫伤了锐气,现在它们遭报应了。又过了几天,作者上山打猎,为了捕捉一头打死的猎物,走上了笔陡的悬崖,那群红嘴蓝鹊使劲啄他的脸,让他抬不了头,看不清路,差一点摔下去。就在这时,乌鸦群来找他们报仇了,这才使作者从悬崖上上来,为了感激乌鸦群,他经常往门口扔一些小玻璃片,好满足他们。在人们看来乌鸦是一种很不吉利的鸟类,但是作者不但没有赶走它们,还和一群乌鸦做起了邻居。

  乌鸦对世界上闪闪发光的东西都很好奇,它们喜欢收藏一些小碎玻璃、纽扣之类的东西。满足它们很强烈的.收藏欲。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1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三类鸟的生活特征。第一个是鹰,鹰是食肉猛禽,喜欢飞翔,飞翔姿态优美。动作敏捷、灵活又凶猛。第二个是天鹅,为水生植物为食,喜欢在湖泊和沼泽地带生活。第三个是相思鸟,生活在*原至海拔20xx米的山地,常到树冠寻食,偶尔到地面寻食。

  书中详细地写了雄鹰金闪子和白羽臀和睦相处团结互助故事。被摔死的鹰和弱智“鸡”是作者用鸡蛋换了鹰蛋产生的两篇故事。天命中描述了鹰妈妈用一个孩子去引诱毒蛇出洞,抓蛇救另一个孩子的故事。一对白天鹅中写了雌雄天鹅生死不离的故事。

  这本书中的故事告诉我鸟类动物也同人类一样有感情、有私心、团结。金闪子和白羽臀本因该不能生存在一个地方,但是,当金闪子遇到毒蛇攻击快致命时,白羽臀出手相助,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在学校里我们也因该互帮互助互学,不因该打架。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活活的将其摔死,从中看出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的本领,让小鹰早日掌握飞的"技能,不惜牺牲他们的性命。这里我想到爸爸妈妈*时教育我、教我学习,就是让我长本事,长大以后让我做一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天命中写到了用小鹰做诱饵引蛇出洞时,一个是自己亲生的,一个是领养的,作为鹰妈妈,很难去选择谁去做诱饵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鹰妈妈闭上眼睛,随手摸了一只。说明鹰妈妈非常爱自己的孩子,做毒蛇的诱饵非常危险。由此想到妈妈带我去游泳,我说:“带一个浮带就行了。”妈妈不放心,怕我沉水了,就给我套了一个救生圈。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2

  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文章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非常好。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吧。什么都逃不过金闪子得眼睛。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在几百公尺的天空翱翔,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早从中惊慌逃窜的灰兔子。所以,当一片黑影贼头贼脑从一朵蘑菇状乌云里飘出来,金闪子随意瞥了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着不仅是同类还是同性,不由得心头陡地一紧。这是鹰的本性。在这么多的文章中,我最喜欢——被摔死的“鹰”这篇。这篇主要内容:在离“我”住的两百公尺,在大青树梢住着一只母鹰。这只母鹰春末孵卵,初冬的小鹰翅膀长硬飞走。转眼间,就到了小鹰展翅飞翔的.日子了。

  一天早晨,蓝天白云,清风徐徐,是鸟类飞行最理想的气候。 一阵风吹过,吹得它们身体前后摇晃,它们惊慌地“咯咯咯咯咯咯”叫起来,先天就患有恐高症。大枯叶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用叫声召唤和鼓励它们飞起来,可对牛弹琴,对鸡谈飞,他的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日落西山,大枯叶累了,嗓子也叫哑了,终于失去了耐心,飞落到横枝上,强有力的翅膀左边一拍,右边一搡,把两只黑鸡推下树去。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两只黑鸡喊爹哭娘的惊叫起来,在空中拼命拍扇翅膀,无奈身体太胖太沉,翅膀太小太轻,斜斜地迅速地坠落下来,“呯”的一声,砸在草地上。

  总算是有翅膀的动物,没砸的头破血流,但落在地上也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羽毛凌乱,翅膀的羽毛折了好几根,腿骨似乎也受伤了,趴在地上起不来,仰起脖子“咯咯咯”*。它频繁地在地面和高空来回穿梭。两只黑鸡一次比一次跌得重,摔得惨。终于,两只黑鸡摔得气绝身亡,脚爪朝天躺在草地上。大枯叶在两只死鸡上空盘旋了许久,然后,哀鸣一声,振翅飞向远方。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这句话给我很大的教育,鹰必须学会飞,哪怕牺牲生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3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三类鸟的生活特征。第一个是鹰,鹰是食肉猛禽,喜欢飞翔,飞翔姿态优美。动作敏捷、灵活又凶猛。第二个是天鹅,为水生植物为食,喜欢在湖泊和沼泽地带生活。第三个是相思鸟,生活在*原至海拔20xx米的山地,常到树冠寻食,偶尔到地面寻食。

  书中详细地写了雄鹰金闪子和白羽臀和睦相处团结互助故事。被摔死的鹰和弱智“鸡”是作者用鸡蛋换了鹰蛋产生的两篇故事。天命中描述了鹰妈妈用一个孩子去引诱毒蛇出洞,抓蛇救另一个孩子的故事。一对白天鹅中写了雌雄天鹅生死不离的故事。

  这本书中的故事告诉我鸟类动物也同人类一样有感情、有私心、团结。金闪子和白羽臀本因该不能生存在一个地方,但是,当金闪子遇到毒蛇攻击快致命时,白羽臀出手相助,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在学校里我们也因该互帮互助互学,不因该打架。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活活的将其摔死,从中看出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的本领,让小鹰早日掌握飞的技能,不惜牺牲他们的性命。这里我想到爸爸妈妈*时教育我、教我学习,就是让我长本事,长大以后让我做一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天命中写到了用小鹰做诱饵引蛇出洞时,一个是自己亲生的,一个是领养的,作为鹰妈妈,很难去选择谁去做诱饵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鹰妈妈闭上眼睛,随手摸了一只。说明鹰妈妈非常爱自己的孩子,做毒蛇的诱饵非常危险。由此想到妈妈带我去游泳,我说:“带一个浮带就行了。”妈妈不放心,怕我沉水了,就给我套了一个救生圈。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4

  读完了这本书,相信你们也知道。里面有的.故事讲许多的动物。而我主要写的是,和乌鸦做邻居的这篇文章。

  乌鸦让人听了很恶心,而喜鹊和乌鸦的血缘相近,所以是亲戚。而沈石溪正好住在离菩提树不远处的地方,而菩提树上全都是乌鸦。乌鸦好偷东西,经常偷沈石溪的东西,比如纽扣和麦子、稻穗。经常让他烦得不得了,然而在一次事件中沈石溪不在讨厌乌鸦了,而喜爱上了乌鸦。

  事情是这样的,一群红嘴蓝鹊跑到了菩提大树面前,正好乌鸦首领高帽子,带领着乌鸦大军去寻找食物去了。而红嘴蓝鹊的首领带领着大军来攻击乌鸦的巢穴,有的把蛋都给踩碎了,有的把巢穴弄坏。

  等乌鸦一来,红嘴蓝鹊马上就吓跑了,但是乌鸦的损失惨重,而沈石溪却看见了几只小乌鸦,于是还给了乌鸦。

  有一天,沈石溪上山打猎,看见了一只猎物,于是毫不犹豫的把它射了下来。可是由于距离太远,他虽然射了下来却不知道猎物在哪里,他不想放弃这次的猎物,于是走了过去,刚想抓猎物,却踩碎了几只鸟蛋,但是他仍不在乎的继续拿猎物,一群红嘴蓝鹊来了看见了这几只踩碎的鸟蛋哪能受得了着气于是向沈石溪发起了进攻。刚好路过的乌鸦大军,为了报仇,攻击了红嘴蓝鹊。战斗很激烈,红嘴蓝鹊哪能是乌鸦的对手,于是夹着尾巴逃跑了。

  乌鸦由于受不了这里的环境就不在这里住了,但是他们永远的记住了沈石溪救它们宝宝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要想让别人帮助你,就先要帮助别人,那么别人也会帮助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5

  人们常常说出门遇见乌鸦,得赶紧往自己的脚后吐口水,不然的话,乌鸦朝你叫一声,你就会碰到倒霉的事,朝你叫三声,家里会死人。因此,乌鸦是一只不祥之鸟。

  刚开始我也以为乌鸦是不祥之鸟,自从看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我的想法彻地改变了。

  这本书主要讲作者沈石溪搬到了乌鸦居住的大树旁,每天,沈石溪出门都要往脚后吐口水,免得招来霉运。然而有一天,乌鸦们突然神色慌张,半夜时分,下起了倾盆大雨,乌鸦头领慌慌张张地来到沈石溪的茅屋前,拼命地喊叫,并时不时地往外飞。刚开始作者感到很奇怪,后来害怕渐渐涌上了心头。沈石溪决定到村长家去。乌鸦见沈石溪走了,才东倒西歪地飞向森林深处。沈石溪刚到村长家的门口,只见一个闪电射到了乌鸦之前居住的大树上,随后,大树正好倒在了作者的茅屋上……

  看了这本书,我不由地惭愧起来,我一前总说乌鸦是个不祥之兆,然而现在,乌鸦救了作者一命,表示它不是不祥之兆,我能不惭愧吗?

  乌鸦虽然外表丑,歌声那么沙哑、那么难听,但是内心是美丽的,也是善良的。人们常说乌鸦的坏话,可乌鸦却没有任何怨言,只是默默地生活着,当人们遇难时,尽可能地帮助人们。

  看来,人们该改改对乌鸦的看法了,也不能以外表看人了。

  让我们给乌鸦一个宁静的森林、一片美丽的天空,我们不能再像从前那样对待乌鸦了,我们要给乌鸦一个舒适的家。同时,让我们一起学习乌鸦的高尚品质吧!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6

  和人一样,动物与动物之间也有着和*竞争,这种竞争是*等的,它会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友谊和睦相处。自从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小说后,我仿佛来到了多姿多彩的动物世界,这本小说的作家是“动物大王”沈石溪,他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我也是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生动的文章所读出感悟来的。

  这本书描绘了生动的动物世界,讲述了关于鸟类的故事,其中有一篇小说叫《雄鹰金闪子》,提到了它的名字;我心中不禁会想起它与敌人作斗争的画面,它是一只理想远大、遇到敌人很会报仇雪恨的雄鹰,在我的眼里,他是一只真正的英雄,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怪不得它的名字有“金”这个字,这篇小说讲述了它的一个故事:雄鹰金闪子降临在一个美丽的纳壶河谷,当时,整个纳壶河谷只有它一只守卫在那里,只要敌人闯进它的地盘,它就会发动攻击,直到对方害怕而逃掉为止。有一天,一只叫白羽臂的雄鹰闯进了它的地盘,于是金闪子风一般的冲着它飞过来,与它进行了斗争,不一会儿,白羽臂见打不过对方,就立马藏得无影无踪,金闪子发愁了,正盘旋在空中。这时,它发现草地上有一条银白色上下嵌着一块梅花状的疤痕,金闪子立马知道了这条银环蛇是当年杀害它妻子女儿的凶手,就在这一瞬间,它忘了白羽臂,向银环蛇冲过去,就这样也改变了雄鹰与雄鹰的关系,与因换车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斗争未完,正当金闪子受到银环蛇反击时,白羽臂飞了过来,在两只雄鹰的合作下也顺利地把银环蛇解决掉了,金闪子为了感激白羽臂的帮助,从此就和它成为了朋友,金闪子也希望让白羽臂也能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

  读完了这篇小说,当我要读下一篇小说的时候,我不得不再想回到这篇小说,因为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小学语文教材中的一篇现代诗《有的人》中的一句话:“有的人他为了多数人更好地生活。”金闪子就是这样,它不仅仅有着一颗理想远大的心,而且还有这对别人似金子般的心,而我虽然有时候是这样,但却徘徊在第一种人和第二张人之间,读者这篇小说,我已把金闪子和它的形象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自己活,让别人也活,大家共享生存资源,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7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了,因为这篇小说不但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故事是这样的,作者小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有倒霉的事。很不巧的是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很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很难听,特别还会偷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有一次,作者钉纽扣时忘了拿剪刀,当拿了剪刀回来时,发现一只大乌鸦正在叼他的纽扣,他气极了,随手把剪刀扔到了乌鸦身上,乌鸦受了伤飞走了。过了几天,当他每次出门时,大乌鸦总是指挥一群乌鸦轮流往他身上拉屎,搞得他头上身上都是,别提多臭了。这让我懂得一个道理: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多一个敌人多一堵墙。

  有一天,作者无意中救了二十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一颗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不小心踩了几只红嘴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红嘴蓝鹊的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支持不住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鸦王高帽子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终于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乌云滚滚,*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走了,劳累了一天的作者正在呼呼大睡。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走马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着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读到这里,不禁让我想到一个成语:知恩图报。

  读完了《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故事,我惊讶地发现:乌鸦自古以来是一种叫声难听,全身没有光泽、乌黑不吉利的鸟,可在作者的生活中,乌鸦曾使用巧设奇兵,诱敌深入、捣毁老巢、两面夹击的方法,打败了红嘴蓝鹊。它还以自己的方法救了沈石溪一命,使他免受袭击,这透露出乌鸦的聪明和勇敢。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动物。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8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了,因为这篇小说不但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日记

  故事是这样的,作者小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有倒霉的事。很不巧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很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很难听,特别还会偷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有一次,作者钉纽扣时忘了拿剪刀,当拿了剪刀回来时,发现一只大乌鸦正在叼他的纽扣,他气极了,随手把剪刀扔到了乌鸦身上,乌鸦受了伤飞走了。过了几天,当他每次出门时,大乌鸦总是指挥一群乌鸦轮流往他身上拉屎,搞得他头上身上都是,别提多臭了。这让我懂得一个道理: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多一个敌人多一堵墙。你说是吗?

  有一天,作者无意中救了二十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一颗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不小心踩了几只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支持不住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终于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乌云滚滚,*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走了,劳累了一天的作者正在呼呼大睡。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走马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着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读到这里,不禁让我想到一个成语:知恩图报。

  做事不能只看外表,关键要心里美、善良。动物都能知恩图报,何况我们人呢?我们生活在美好的世界上,都应该怀着一颗爱心,和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这个世界和身边的人。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9

  黄金娃娃:乌鸦是一种高智商的鸟类,它并不是不吉祥的鸟,所以我们不能冥顽不化的按一种想法去“以貌取鸟”。比如喜鹊吧,人们说它是吉祥鸟,但是它很自私,往往把自己的蛋生在别的鸟的窝里,让别的鸟帮她哺养。

  佳句赏析:那些大乌鸦,却像忘了上釉的黑陶罐,没有光泽,乌黑乌黑的黑的死气沉沉,令人联想到墓地和灵堂的颜色。

  金子妈妈:一年前,郝老师推荐儿子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这个许久没有被任何作品感动的人,居然也爱上动物小说,和儿子抢着看。今天,儿子特意塞给我一本书,郑重的说:“妈妈,看完写感想!”我一看标题就嚷嚷起来,“为什么要看这个?”儿子很有把握的说:“看完你会喜欢它。”

  唉!《和乌鸦做邻居》,一看到标题,我的脑子里好几个画面和句子乱飞“枯藤老树昏鸦。 天下乌鸦一般黑。 昏鸦数点傍林飞 。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 乌鸦嘴”,于是,我满肚子打着问号开始阅读这个故事。我要看一看,那样一群被人们唾弃的鸟儿,有着何样的故事,因而成为儿子向我推荐的理由。

  一个下午过去了, 我确确实实被这个惊心动魄的故事震撼。“黑得如土炭”一般的乌鸦并非是灾难的象征,其实他们是一群聪明的报警精灵,因为有优于其它的鸟儿的灵敏度,故而鸦群呱噪实为环境异变时的报警铃!“邪如死神”的乌鸦又是如此聪明与灵性,且不说老幼皆知的“乌鸦喝水”的故事;单是小说中那群精灵与红嘴鹊之间有勇有谋的空中大战就让我的神经一次又一次紧绷。“有血有肉,有灵有性”的乌鸦和作者心有灵犀不点通的相处,也让我不断改变对乌鸦的根本看法!

  感谢儿子给了我一扇“另眼看世界”的窗,通过动物小说,通过一个个令人动容的传奇故事,去感受现实社会之外的那份原始的美好!

  更要感谢学校和老师提供这样一个亲子共享书香的机会,让我与孩子共同成长!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20

  《和乌鸦做邻居》,当我第一次听说这本书时,我的心中就有了好多个大谜团:和乌鸦做邻居,那不是每天都和扫把星碰面,每天都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吗?为什么作者和乌鸦做邻居还不把它们赶走,让它们继续住下来呢??但买了这本书后,我很快就明白了这些。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家门前飞来了一群乌鸦,因为乌鸦被认为是不吉利的鸟类,作者就想方设法赶走那些乌鸦。可是,每一次都会失败并且被乌鸦的大便弄得臭气熏天。后来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因为作者不小心把红嘴蓝鹊的蛋给弄破了,从而遭到几十只红嘴蓝鹊的攻击,万分危急的情况下,那群乌鸦经常被作者驱赶的乌鸦及时赶来并且拯救了作者的性命;在一个雷电交加之夜,高帽子乌鸦王也救了作者一命的故事。这个故事反映了乌鸦们以怨抱怨、以恩报恩的品质。让我明白:大自然中任何一个生灵都是有自己的准则的,有人伤害它们,它们也会毫不手下留情的报复那个人,但如果有人帮助了它们,他们也会把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动物们也能辨出是非,不要把它们当成傻子来戏弄。

  读到“突然,它长长的尾巴往上一翘,又往下一阖,洒下一串小黑点,落到我头发上,我用手一摸,热乎乎湿漉漉,有一股难闻的腥臭味,这只烂乌鸦在我头上拉屎呢!!”时,我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但又为作者打抱不*。高帽子乌鸦王的做法也太狠了点吧,太不近人情了吧!但想象一下作者那时的样子就觉得很好笑!!

  又看到“红嘴蓝雀们乱纷纷飞到我的头顶和背后,在我身边扑腾着,愤怒的宣泄着,对我乱抓乱啄。”时,我肚子中不知不觉就有了一股气,这么美丽的鸟儿心肠怎么不像它外表这么美丽?它们这样做是不珍惜自己外表的行为,它们这种行为还不如乌鸦呢,乌鸦虽然把作者用鸟屎洗了个遍,但最后也救了作者两命。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我以后要多读这类书!!!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荟萃20篇)扩展阅读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荟萃20篇)(扩展1)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0篇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

  《和乌鸦做邻居》这是沈石溪写的一部动物小说,里面的故事新奇,情节一波三折,读完后让我悟出某些人生道理,令我感慨万千。

  乌鸦和喜鹊是近亲,都属鸦科,但名声却有着天壤之别。群众把喜鹊视为吉祥鸟。可乌鸦呢,却被看成一种十分不吉利的鸟,主凶兆。也是那样一种令人厌恶的鸟,在故事里却布满着善良和正义。

  作者也是跟这群厌恶的乌鸦做邻居。他们不愧是一群不吉利的鸟,从作者家偷东西,让作者打不成猎,可到最后,这小小的乌鸦不但帮了作者的忙,还拯救了作者的性命,这让我感到十分惊异。

  在文本的最后,夜幕降临,作者所在的村寨下起了瓢泼大雨,忽然,一只乌鸦拼命的在作者的窗前尖叫。要了解,乌鸦夜间视力极差,天降大雨,尽管从大青树到小木屋仅有几十米远,但对乌鸦来说却是生死挑战,在路途中及有可能撞死,但乌鸦却飞到了小木屋,尖叫着。作者听见了,对乌鸦的反常举动十分困惑,赶忙冲出门外,乌鸦越叫越凄惨,就在作者刚冲出小屋的一刹那,只见大青树耀起一片蓝色的火光,轰然一声巨响,颓然倒下,正好砸在作者的小木屋上……我为作者捏了一把汗,也为之一震。像乌鸦那样不吉利的鸟,怎能成为作者的救命恩人?但我立马想到,我错了,我跟作者之前犯的错误是一样的,那也是“以貌取人”。

  乌鸦即使身披黑衣,给人一种死气沉沉的心里感受,但这只是他的外表,而它的内心却是纯洁的,纯洁的没有一点杂质。《和乌鸦做邻居》中它那颗纯洁的心深深地打动了我。在日常中,一样的,拥有漂亮的外表固然惹人喜欢,但那只是次要的,紧要的是内心,一颗善良、纯洁的心。只要拥有了它,在日常中、在上班中、在领悟中,才能得到其他人的宽容、理解、帮忙和关爱,自我就会感到十分幸福。我现时已经开始中意乌鸦这种“不吉利”的鸟了。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2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我很喜欢他,因为这篇小说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故事是这样的,作者小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有倒霉的事。很不巧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很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很难听,特别还会偷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有一次,作者钉纽扣时忘了拿剪刀,当拿了剪刀回来时,发现一只大乌鸦正在叼他的纽扣,他气极了,随手把剪刀扔到了乌鸦身上,乌鸦受了伤飞走了。过了几天,当他每次出门时,大乌鸦总是指挥一群乌鸦轮流往他身上拉屎,搞得他头上身上都是,别提多臭了。

  有一天,作者无意中救了二十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一颗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不小心踩了几只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支持不住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终于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乌云滚滚,*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走了,劳累了一天的作者正在呼呼大睡。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走马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着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读到这里,不禁让我想到一个成语:知恩图报。

  做事不能只看外表,关键要心里美、善良。动物都能知恩图报,何况我们人呢?我们生活在美好的世界上,都应该怀着一颗爱心,和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这个世界和身边的人。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3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是动物小说。说到乌鸦,大家就不禁皱眉头。“如果你出门遇见乌鸦,要往自己的脚后跟后吐口水;如果乌鸦朝你叫,你就会碰到倒霉事!”这是民间的说法,听了这句话,我就有觉得乌鸦是一种不吉利的鸟,主凶兆!但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其实乌鸦并不是不吉利的鸟,而是一种重情重义,知恩图报的鸟!它别误会是因为它的那一身死气沉沉的黑色羽毛。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主要写了作者到西双版纳插队落户,门前有一棵树上面住着乌鸦。开始作者也很讨厌乌鸦,远离乌鸦。乌鸦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因此发生过好多的“战争”。有一次,作者救了乌鸦的雏鸟,乌鸦的头领“高帽子”非常感激作者。一次,作者去打猎,不小心在悬崖哪里踩空,还好下面有一棵树,作者才没掉下去,可那棵树上有红嘴蓝鹊,它们啄作者的衣服,作者快掉下去了,就在这时乌鸦们赶来了,把作者救了,从这开始,做这就和乌鸦“高帽子”成为了好朋友。有一天,天上乌云密布,乌鸦们的住所被闪电给劈了,从此,作者再也没看到那群乌鸦了……其实乌鸦是鸟中进化最快的一种鸟,乌鸦是鸟中智慧最高的,乌鸦不仅有组织严密是等级森严的社会群体,还会发出四十多种叫声。乌鸦其实在外国是聪明和勇敢的化身,而在*却不是,乌鸦其实是很和睦的,我们都误会乌鸦了!

  这本书主要是些动物的,乌鸦的那种勇敢,值得我们学习。看人不要只看外表,看动物也不要只看外表啊!乌鸦也有它的优点!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4

  读完了这本书,相信你们也知道。里面有的.故事讲许多的动物。而我主要写的是,和乌鸦做邻居的这篇文章。

  乌鸦让人听了很恶心,而喜鹊和乌鸦的血缘相近,所以是亲戚。而沈石溪正好住在离菩提树不远处的地方,而菩提树上全都是乌鸦。乌鸦好偷东西,经常偷沈石溪的东西,比如纽扣和麦子、稻穗。经常让他烦得不得了,然而在一次事件中沈石溪不在讨厌乌鸦了,而喜爱上了乌鸦。

  事情是这样的,一群红嘴蓝鹊跑到了菩提大树面前,正好乌鸦首领高帽子,带领着乌鸦大军去寻找食物去了。而红嘴蓝鹊的首领带领着大军来攻击乌鸦的巢穴,有的把蛋都给踩碎了,有的把巢穴弄坏。

  等乌鸦一来,红嘴蓝鹊马上就吓跑了,但是乌鸦的损失惨重,而沈石溪却看见了几只小乌鸦,于是还给了乌鸦。

  有一天,沈石溪上山打猎,看见了一只猎物,于是毫不犹豫的把它射了下来。可是由于距离太远,他虽然射了下来却不知道猎物在哪里,他不想放弃这次的猎物,于是走了过去,刚想抓猎物,却踩碎了几只鸟蛋,但是他仍不在乎的继续拿猎物,一群红嘴蓝鹊来了看见了这几只踩碎的鸟蛋哪能受得了着气于是向沈石溪发起了进攻。刚好路过的乌鸦大军,为了报仇,攻击了红嘴蓝鹊。战斗很激烈,红嘴蓝鹊哪能是乌鸦的对手,于是夹着尾巴逃跑了。

  乌鸦由于受不了这里的环境就不在这里住了,但是他们永远的记住了沈石溪救它们宝宝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要想让别人帮助你,就先要帮助别人,那么别人也会帮助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5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老鸦,绕树彷徨,天空翔之,山上被网,水边息之,宛若落汤,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500字。老树昏鸦,小桥人家;孤村残霞,轻烟寒鸦。乌鸦总是与枯树为邻,与凄惨为伴,与冷清缠绵,黑暗中起舞,阳光中惨淡。曾经我对它嗤之以鼻,黑黑的,多难看;曾经我对他不屑一顾,喳喳乱叫,不胜其烦,发出天下乌鸦一般黑的无限感叹。然世间万千变换,在我看了沈石溪写的《和乌鸦做邻居》后,恍然觉得乌鸦很聪明和很勇敢,也许这就是事物的一体两面。

  我本来是个讨厌鸟的人。我到西双版纳曼广弄寨插队落户时命途多舛,和乌鸦做了邻居。乌鸦爱偷闪闪发光的东西,有一次鸦王在偷东西时被我刺伤了,从此,我和乌鸦之间就结下了仇。有天中午,一群红嘴蓝鹊趁大乌鸦们外出偷袭鸦巢,小乌鸦们纷纷从巢中跌落。我兴奋地捡拾着小乌鸦想炒菜吃。这时,大乌鸦们回来了,赶走了红嘴蓝鹊,我也无奈交出小乌鸦。大乌鸦们从此视我为恩人,冰释前嫌。后来,我为抓猎物不慎将红嘴蓝鹊的蛋踩破,红嘴蓝鹊们就来攻击我,在危急关头乌鸦们来帮我战斗,鸦王用计战胜了敌人,也救了我。最让我感动的是在一个雨夜,鸦王引我出屋,使我免遭雷电袭击。动物也通人性,我们同在一片天地下,和*共处,幸福生活。21世纪什么最重要----和谐!

  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它让我明白了丑陋的外表并不表示心灵也丑陋,有时恰恰相反。如果乌鸦不善良,它早就在预感危险来临时,独自逃走了,才不会去而复返冒险救我呢。因此,我们决不能以貌取人。有时候,美丽的背后却隐藏着险恶,就像红嘴蓝鹊一样,它们在攻击我的时候,下嘴是多么的狠啊!他与枯树为邻,不离弃温暖的家,他知道枯木也会逢春;他与凄惨为伴,他只是心怀怜悯在天空孤单盘旋,他知道如果他走了水泥森林里只剩冰冷与灰暗,甘愿与冷清缠绵;黑暗中起舞,执着倔强的舞出自己的礼赞,阳光下的它原来并不惨淡,它只是深沉而低调的爱着。面对周围的冰冷,他依然坚信在这场生命的盛宴,有他会更加美丽更加灿烂。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6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了,因为这篇小说不但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故事是这样的,作者小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有倒霉的事。很不巧的是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很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很难听,特别还会偷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有一次,作者钉纽扣时忘了拿剪刀,当拿了剪刀回来时,发现一只大乌鸦正在叼他的纽扣,他气极了,随手把剪刀扔到了乌鸦身上,乌鸦受了伤飞走了。过了几天,当他每次出门时,大乌鸦总是指挥一群乌鸦轮流往他身上拉屎,搞得他头上身上都是,别提多臭了。这让我懂得一个道理: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多一个敌人多一堵墙。

  有一天,作者无意中救了二十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一颗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不小心踩了几只红嘴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红嘴蓝鹊的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支持不住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鸦王高帽子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终于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乌云滚滚,*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走了,劳累了一天的作者正在呼呼大睡。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走马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着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读到这里,不禁让我想到一个成语:知恩图报。

  读完了《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故事,我惊讶地发现:乌鸦自古以来是一种叫声难听,全身没有光泽、乌黑不吉利的鸟,可在作者的生活中,乌鸦曾使用巧设奇兵,诱敌深入、捣毁老巢、两面夹击的方法,打败了红嘴蓝鹊。它还以自己的方法救了沈石溪一命,使他免受袭击,这透露出乌鸦的聪明和勇敢。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所以我们一定要爱护动物。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7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了,因为这篇小说不但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日记

  故事是这样的,作者小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有倒霉的事。很不巧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很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很难听,特别还会偷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有一次,作者钉纽扣时忘了拿剪刀,当拿了剪刀回来时,发现一只大乌鸦正在叼他的纽扣,他气极了,随手把剪刀扔到了乌鸦身上,乌鸦受了伤飞走了。过了几天,当他每次出门时,大乌鸦总是指挥一群乌鸦轮流往他身上拉屎,搞得他头上身上都是,别提多臭了。这让我懂得一个道理: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多一个敌人多一堵墙。你说是吗?

  有一天,作者无意中救了二十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一颗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不小心踩了几只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支持不住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终于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乌云滚滚,*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走了,劳累了一天的作者正在呼呼大睡。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走马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着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读到这里,不禁让我想到一个成语:知恩图报。

  做事不能只看外表,关键要心里美、善良。动物都能知恩图报,何况我们人呢?我们生活在美好的世界上,都应该怀着一颗爱心,和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这个世界和身边的人。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8

  黄金娃娃:乌鸦是一种高智商的鸟类,它并不是不吉祥的鸟,所以我们不能冥顽不化的按一种想法去“以貌取鸟”。比如喜鹊吧,人们说它是吉祥鸟,但是它很自私,往往把自己的蛋生在别的鸟的窝里,让别的鸟帮她哺养。

  佳句赏析:那些大乌鸦,却像忘了上釉的黑陶罐,没有光泽,乌黑乌黑的黑的死气沉沉,令人联想到墓地和灵堂的颜色。

  金子妈妈:一年前,郝老师推荐儿子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这个许久没有被任何作品感动的人,居然也爱上动物小说,和儿子抢着看。今天,儿子特意塞给我一本书,郑重的说:“妈妈,看完写感想!”我一看标题就嚷嚷起来,“为什么要看这个?”儿子很有把握的说:“看完你会喜欢它。”

  唉!《和乌鸦做邻居》,一看到标题,我的脑子里好几个画面和句子乱飞“枯藤老树昏鸦。 天下乌鸦一般黑。 昏鸦数点傍林飞 。乌鸦头上过,无灾必有祸。 乌鸦嘴”,于是,我满肚子打着问号开始阅读这个故事。我要看一看,那样一群被人们唾弃的鸟儿,有着何样的故事,因而成为儿子向我推荐的理由。

  一个下午过去了, 我确确实实被这个惊心动魄的故事震撼。“黑得如土炭”一般的乌鸦并非是灾难的象征,其实他们是一群聪明的报警精灵,因为有优于其它的鸟儿的灵敏度,故而鸦群呱噪实为环境异变时的报警铃!“邪如死神”的乌鸦又是如此聪明与灵性,且不说老幼皆知的“乌鸦喝水”的故事;单是小说中那群精灵与红嘴鹊之间有勇有谋的空中大战就让我的神经一次又一次紧绷。“有血有肉,有灵有性”的乌鸦和作者心有灵犀不点通的相处,也让我不断改变对乌鸦的根本看法!

  感谢儿子给了我一扇“另眼看世界”的窗,通过动物小说,通过一个个令人动容的传奇故事,去感受现实社会之外的那份原始的美好!

  更要感谢学校和老师提供这样一个亲子共享书香的机会,让我与孩子共同成长!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9

  《和乌鸦做邻居》,当我第一次听说这本书时,我的心中就有了好多个大谜团:和乌鸦做邻居,那不是每天都和扫把星碰面,每天都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吗?为什么作者和乌鸦做邻居还不把它们赶走,让它们继续住下来呢??但买了这本书后,我很快就明白了这些。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家门前飞来了一群乌鸦,因为乌鸦被认为是不吉利的鸟类,作者就想方设法赶走那些乌鸦。可是,每一次都会失败并且被乌鸦的大便弄得臭气熏天。后来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因为作者不小心把红嘴蓝鹊的蛋给弄破了,从而遭到几十只红嘴蓝鹊的攻击,万分危急的情况下,那群乌鸦经常被作者驱赶的乌鸦及时赶来并且拯救了作者的性命;在一个雷电交加之夜,高帽子乌鸦王也救了作者一命的故事。这个故事反映了乌鸦们以怨抱怨、以恩报恩的品质。让我明白:大自然中任何一个生灵都是有自己的准则的,有人伤害它们,它们也会毫不手下留情的报复那个人,但如果有人帮助了它们,他们也会把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动物们也能辨出是非,不要把它们当成傻子来戏弄。

  读到“突然,它长长的尾巴往上一翘,又往下一阖,洒下一串小黑点,落到我头发上,我用手一摸,热乎乎湿漉漉,有一股难闻的腥臭味,这只烂乌鸦在我头上拉屎呢!!”时,我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但又为作者打抱不*。高帽子乌鸦王的做法也太狠了点吧,太不近人情了吧!但想象一下作者那时的样子就觉得很好笑!!

  又看到“红嘴蓝雀们乱纷纷飞到我的头顶和背后,在我身边扑腾着,愤怒的宣泄着,对我乱抓乱啄。”时,我肚子中不知不觉就有了一股气,这么美丽的鸟儿心肠怎么不像它外表这么美丽?它们这样做是不珍惜自己外表的行为,它们这种行为还不如乌鸦呢,乌鸦虽然把作者用鸟屎洗了个遍,但最后也救了作者两命。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我以后要多读这类书!!!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0

  *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小说《和乌鸦做邻居》中的一则小故事《撞笼的金雕》让我记忆犹新。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只成年野生雄金雕首先见人就拒食但是经过动物园的工作人员耐心、细心地喂养下接受了。后来,动物园的工作人员为了让禁掉生活得更像是在森林中就建造了一些森林的视觉效果。刚刚开始金雕以为自己又回到大自然,兴奋地向被覆盖着藤蔓的笼边飞去,可是它马上又被弹回来了,他愣了一会儿,明白了它并没有真正地回到大自然中,但它也坦然接受了。可是,在一天的中午,笼子定的铁丝外。有一对鸽子在树枝上散步,雕是最喜欢吃鸽子的。所以金雕向鸽子大声鸣叫,但是鸽子不予理会,继续在树枝上散步,要知道在野外鸽子见到雕都会躲得远远地。金雕又叫了几声,可鸽子还是不理。金雕被激怒了,向鸽子冲了过去,但是金雕和鸽子间有铁丝,金雕撞到后又马上弹回来了,金雕一直撞直到自己撞死。

  通过这个故事我体会到:如果这一对鸽子在听到金雕的鸣叫后主动飞走,就不会造成珍贵的金雕撞笼的悲剧了。保护自己的自尊心,爱和别人的自尊心,这是避免活出苦酒和演出悲剧的最好方法!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荟萃20篇)(扩展2)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0篇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十分好看,让我有种爱不失手的感觉,也知道了乌鸦的智慧,与无限的信心以及勇气。

  这本书主要说的是沈石溪小时候的事情,他的奶奶告诉他,出门遇见乌鸦赶紧往自己的脚后跟吐口水,不然的话,乌鸦朝你叫一声你就会碰上倒霉事,朝你叫三声的话,家里可是会死人的呢!可见乌鸦是多么的`讨厌,但后来经过“乌鸦报仇”“乌鸦站蓝雀”“乌鸦报恩”这三件事后,沈石溪彻底改变了对乌鸦的态度,改变了对乌鸦的想法,改变了对乌鸦的一切事情。

  我认为乌鸦之所以会被人讨厌,是因为它的叫声,毛色,以及外形,如果一起对你叫会让你有种世界末日的感觉。虽然乌鸦的外形不好看,但它们很聪明,也会被人们喜欢的。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2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三类鸟的生活特征。第一个是鹰,鹰是食肉猛禽,喜欢飞翔,飞翔姿态优美。动作敏捷、灵活又凶猛。第二个是天鹅,为水生植物为食,喜欢在湖泊和沼泽地带生活。第三个是相思鸟,生活在*原至海拔20xx米的山地,常到树冠寻食,偶尔到地面寻食。

  书中详细地写了雄鹰金闪子和白羽臀和睦相处团结互助故事。被摔死的鹰和弱智“鸡”是作者用鸡蛋换了鹰蛋产生的两篇故事。天命中描述了鹰妈妈用一个孩子去引诱毒蛇出洞,抓蛇救另一个孩子的故事。一对白天鹅中写了雌雄天鹅生死不离的故事。

  这本书中的故事告诉我鸟类动物也同人类一样有感情、有私心、团结。金闪子和白羽臀本因该不能生存在一个地方,但是,当金闪子遇到毒蛇攻击快致命时,白羽臀出手相助,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在学校里我们也因该互帮互助互学,拒绝洗衣服读后感500字不因该打架。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活活的将其摔死,从中看出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的本领,让小鹰早日掌握飞的技能,不惜牺牲他们的性命。这里我想到爸爸妈妈*时教育我、教我学习,就是让我长本事,长大以后让我做一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天命中写到了用小鹰做诱饵引蛇出洞时,一个是自己亲生的,一个是领养的,作为鹰妈妈,很难去选择谁去做诱饵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鹰妈妈闭上眼睛,随手摸了一只。说明鹰妈妈非常爱自己的孩子,做毒蛇的诱饵非常危险。由此想到妈妈带我去游泳,我说:“带一个浮带就行了。”妈妈不放心,怕我沉水了,就给我套了一个救生圈。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3

  暑假匆匆结束,我在暑假读完了一本书,就是《和乌鸦做领居》。这本事看似很普通,但是其中韵味是无穷的。这本书中有各种各样的动物,还有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所发生的事情,她就像是我的母亲,伤心时会安抚于我。

  这本书中写的最生动,最吸引我的就是就是被摔死的‘鹰’这个片段啦!被摔死的”鹰“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把两个鸡蛋和两个鹰蛋互换了一下,让鸡孵鹰蛋并*小鹰,让鹰孵鸡蛋并*小鸡。这样故事就开始了。鹰和*对方的蛋孵出来以后,开始照顾、*孩子啦!小鸡长得大一点以后,鹰开始教小鸡飞行,起初鹰先是飞给小鸡看,然后让孩子试飞,小鸡胆小不敢从树上飞,鹰把两只小鸡推下树,小鸡摔了好惨一顿,鹰又抓起小鸡飞向天空从空中扔下,导致将其摔死!

  这本书让我身临其境,让我体验其中!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4

  读过这本书后,让我改变对乌鸦的看法,认为乌鸦是一种不祥之鸟,如用“乌鸦嘴”形容不吉利;“天下的乌鸦一般黑”,但是你知道乌鸦反哺的事吗?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读过以后,知道了乌鸦对小纽扣一类的发光物体感兴趣。就因为乌鸦王偷了作者一枚纽扣,他就用剪刀刺伤了乌鸦,乌鸦和人类一样,也很调皮,领着它的伙伴不是弄脏他(作者)的衣服,就是向他头上喷粪。结果使他一出门就采取措施,后来因为发生了一场战争,红嘴蓝鹊偷袭了乌鸦王的领地,是小乌鸦无处躲身,他就把掉在地上的`小乌鸦抱回了屋。

  乌鸦王就认为他救了小乌鸦,对他好得不得了。乌鸦也很可爱,有一次,晚上要下雨,乌鸦在他的屋外“呱呱呱呱”叫得撕心裂肺,他坐立不安就出来了。谁知不一会一个球状的闪电击到了门前的那棵大树,树不偏不倚砸倒了他住的茅草房子,乌鸦救了他一命是不是很可爱。我想乌鸦和人类一样,要和谐相处,鸟也是我们人类的朋友。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5

  暑假匆匆结束,我在暑假读完了一本书,就是《和乌鸦做领居》。这本事看似很普通,但是其中韵味是无穷的。这本书中有各种各样的动物,还有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所发生的事情,她就像是我的母亲,伤心时会安抚于我。

  这本书中写的最生动,最吸引我的就是就是被摔死的”鹰“这个片段啦!被摔死的”鹰“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把两个鸡蛋和两个鹰蛋互换了一下,让鸡孵鹰蛋并*小鹰,让鹰孵鸡蛋并*小鸡。这样故事就开始了。鹰和*对方的蛋孵出来以后,开始照顾、*孩子啦!小鸡长得大一点以后,鹰开始教小鸡飞行,起初鹰先是飞给小鸡看,然后让孩子试飞,小鸡胆小不敢从树上飞,鹰把两只小鸡推下树,小鸡摔了好惨一顿,鹰又抓起小鸡飞向天空从空中扔下,导致将其摔死!

  这本书让我身临其境,让我体验其中!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6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老鸦,绕树彷徨,天空翔之,山上被网,水边息之,宛若落汤。老树昏鸦,小桥人家;孤村残霞,轻烟寒鸦。乌鸦总是与枯树为邻,与凄惨为伴,与冷清缠绵,黑暗中起舞,阳光中惨淡。曾经我对它嗤之以鼻,黑黑的,多难看;曾经我对他不屑一顾,喳喳乱叫,不胜其烦,发出天下乌鸦一般黑的无限感叹。然世间万千变换,在我看了沈石溪写的《和乌鸦做邻居》后,恍然觉得乌鸦很聪明和很勇敢,也许这就是事物的一体两面。

  “我”本来是个讨厌鸟的人。“我”到西双版纳曼广弄寨插队落户时命途多舛,和乌鸦做了邻居。乌鸦爱偷闪闪发光的东西,有一次鸦王在偷东西时被我刺伤了,从此,“我”和乌鸦之间就结下了仇。有天中午,一群红嘴蓝鹊趁大乌鸦们外出偷袭鸦巢,小乌鸦们纷纷从巢中跌落。“我”兴奋地捡拾着小乌鸦想炒菜吃。这时,大乌鸦们回来了,赶走了红嘴蓝鹊,“我”也无奈交出小乌鸦。大乌鸦们从此视我为恩人,冰释前嫌。后来,“我”为抓猎物不慎将红嘴蓝鹊的蛋踩破,红嘴蓝鹊们就来攻击“我”,在危急关头乌鸦们来帮我战斗,鸦王用计战胜了敌人,也救了“我”。最让我感动的是在一个雨夜,鸦王引“我”出屋,使“我”免遭雷电袭击。动物也通人性,我们同在一片天地下,和*共处,幸福生活。

  这是一个多么感人的故事!它让我明白了丑陋的外表并不表示心灵也丑陋,有时恰恰相反。如果乌鸦不善良,它早就在预感危险来临时,独自逃走了,才不会去而复返冒险救“我”呢。因此,我们决不能以貌取人。有时候,美丽的背后却隐藏着险恶,就像红嘴蓝鹊一样,它们在攻击“我”的时候,下“嘴”是多么的狠啊!他与枯树为邻,不离弃温暖的家,他知道枯木也会逢春;他与凄惨为伴,他只是心怀怜悯在天空孤单盘旋,他知道如果他走了水泥森林里只剩冰冷与灰暗,甘愿与冷清缠绵;黑暗中起舞,执着倔强的舞出自己的礼赞,阳光下的它原来并不惨淡,它只是深沉而低调的爱着。面对周围的冰冷,他依然坚信在这场生命的盛宴,有他会更加美丽更加灿烂。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7

  书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沈石溪家左侧的一棵菩提树上,生活着一大群乌鸦。一开始,沈石溪十分讨厌它们。但有一次,沈石溪把小乌鸦从红嘴蓝鹊那救了出来。然后沈石溪出去打猎,大乌鸦又救了沈石溪。后来,沈石溪与乌鸦和睦相处。一天夜里,沈石溪待在家中,听到乌鸦大声喊叫,他觉得有些异样,便离开了自己的房子,去村长家借宿。结果屋子不一会就塌了。这之后,那一群乌鸦就不见了。

  在这个故事中,一直被人类视为不吉利的象征的乌鸦,却是那么有情有义。若乌鸦不肯通风报信、出手相救,沈石溪还不知道会怎样呢。相反,外表华丽的红嘴蓝鹊,却乘人之危,去攻击别人,心肠坏得不得了。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如果把这件事带到咱们的生活中,把乌鸦和红嘴蓝鹊看*,那这些人,这些事,是否就在咱们身边呢?如果我们脱下外表的华丽,语言的伪装,内心又是怎样的呢?

  在我们身边,像乌鸦那样没有美丽的外表,却有着一颗重情义,懂得回报的人有很多:不分昼夜,顽强坚守岗位的警察叔叔;不分严寒酷署,默默为社会洁净而付出的清洁工爷爷;给予我们知识的老师;还有我们一出生就注定要操劳一辈子的爸爸妈妈……这些默默奉献的人,从不顾及别人怎么说,仍要坚守自己的岗位,尽自己的职责,这是多么崇高的精神,多么坚定的信念啊!不正是需要我们学习的吗?

  让我们一起,去掉所谓的虚荣,所谓的伪装,用自己的力量站好每一班岗,用实力证明我的力量!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8

  《和乌鸦做邻居》前半章给人的感觉是,作者以貌取“鸦”,认为乌鸦是一种不吉利的鸟。后半章里,当作者被乌鸦“无意”救了之后,对乌鸦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和乌鸦“交”朋友了。

  当作者拿着剪刀扔向高帽子时,我认为高帽子是罪有应得,但作者被群鸦“狂轰滥炸”时,我想:作者真是不识时务,既然发现了高帽子与其他乌鸦不一样,难道没有想过它可能是头领吗?当然,作者有可能是因为生气而来不及细想这么多。不过,后来作者十分清楚,如果不归还并且再把幼鸟吃了,那么自己就没有“干净”日了。

  当作者被外表美丽心肠狠毒的红嘴蓝鹊攻击时,若不是乌鸦来报仇,作者就不会写这篇文章了。虽然说乌鸦可能不是有意去救作者,但毕竟对作者有“恩”,也就是从这里开始作者和乌鸦交上了朋友。但想想现在的情况,动物信不过人,人则杀害动物。虽然现在已经禁止杀害野生动物,但是偷猎者层出不穷,就算没有偷猎者,家禽呢?如果说这些你都不吃,光吃素的,那么也可以因为在现代的食物中几乎都只有糖、盐、脂肪,我认为动物和人的地位完全可以交换过来。因为动物虽然吃肉,但只是为了生存,而人不但吃肉,还为了钱财不惜杀更多的生灵,往肉里加更多的化学物质……金钱和道德,到底哪个重要?

  最后,当高帽子冒着生命危险来警告作者危险将要来临时,我不禁感叹:人,到底是进化了还是退化了?是进化好还是退化好?如果为了道德,我们应该进化吗?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9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书中讲了我们人类如何与鸟类和*相处,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作者沈石溪小的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了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可能有倒霉的事发生。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许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非常很难听。

  有趣是,有一天沈石溪无意中救了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在他危难之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一不小心踩了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猛烈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体力不支快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一只为首的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时分乌云密布雷电滚滚,劳累了一天的沈石溪正在呼呼大睡。*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来飞去,十分反常。在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个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家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

  我读了这本书明白了乌鸦是一只聪明的鸟,不仅会报仇还知报恩。使我还知道了在生活中要和周围的人和物,要做到和谐相处,互相团结帮助。也不要以相貌取人。由此想到“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哲理。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0

  喜鹊和乌鸦虽同属于鸦科,但在人类眼中的地位却有天壤之别,人们把喜鹊视为吉祥鸟,而把乌鸦比作不祥的征兆,一身乌黑,黑的死气沉沉,看见了它就忍不住要皱眉头,而读了这本沈石溪的《和乌鸦做邻居》之后,我对乌鸦的看法产生了改变。

  故事讲述的是,作者小时候被奶奶告诫:遇到乌鸦你就会遇到倒霉事,要马上往自己脚后跟吐口水,如果朝你叫三声,家里会死人。这个毛骨肃然的警告,使作者幼小的心灵里有一种根深蒂固的看法,乌鸦是一种不吉利的鸟。可是,没想到的是他在西双版纳插队的时候,竟和乌鸦做了邻居。它们嘶哑的叫声和那身黑衣服使作者感到恐惧和万分厌恶。乌鸦们还有一个怪癖,喜欢偷一些圆形的在太阳下亮晶晶的东西。有一次,爱偷东西的乌鸦叼走了作者的一串纽扣,这个举动更加激起了作者的愤怒,他用剪刀扎伤了乌鸦的首领,从此结下了仇。乌鸦们每天用粪便当做“炸弹”轮番轰炸,弄的作者很是狼狈,而无反攻之力,只好每天出门的时候,头上倒扣一直脸盆,像古代的武士带起了头盔才敢出门。

  一天,美丽的红嘴蓝鹊趁乌鸦们不在,想占其巢,残忍的开始猎杀小乌鸦。他出于同情和怜悯,救下了它们的孩子。后来乌鸦可能是为了报恩,在作者受到红嘴蓝鹊的围攻时,救了他;更让我感动的是,在一个暴风雨的夜晚,乌鸦的首领冒着生命危险让作者提前走出了家门,才幸免于雷电击倒大树砸毁他的房子而活了下来。

  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这群乌鸦邻居也许通人性,他们从敌人到朋友,直到最后知恩图报,令我感动。人们都说,乌鸦是令人讨厌的动物,我却认为乌鸦是通人性的动物。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学会感恩,父母养育了我们,父母的爱,无处不在,从我们呱呱落地那一刻起,父母就对我们百般关怀,每一件温暖的衣服,每一顿可口的饭菜,都来源于家人的爱。哪一样父母不是操碎了心?所以我们要感恩父母。

  我们还要感恩老师,是他们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授予我们知识与做人的道理,他们兢兢业业,就像蜡烛一样,燃烧了自己,照亮了别人,那种无私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考取优异的成绩来报答他们吗?我们还要感谢同学,和朋友,以及帮助过我们的人。

  做事不能只看外表,关键要看心灵美,动物都能知恩图报,何况我们人呢?我们生活在美好的世界上,都应该怀着一颗爱心,和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这个世界和身边的人。

  生命在于感恩,一颗怀着感恩的心才是最美好的,会感恩的心是美丽的,会感恩的人更是美丽的!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荟萃20篇)(扩展3)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0篇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

  我读了沈石溪编著的《和乌鸦做邻居》一书,书中收录了《和乌鸦做邻居》、《天命》和《烈鸟》等十多篇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和乌鸦做邻居》一文,作者告诉我们:乌鸦虽然外表难看,但是,非常聪明,很有个性,是一种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鸟。

  作者小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有倒霉的事。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很多令人讨厌的乌鸦,它们喜欢偷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一只外号叫“高帽子”的乌鸦正准备叼作者的纽扣时,被他发现并用剪刀打伤。此后几天,“高帽子”指挥一群乌鸦轮流往他身上拉屎,那情景想来非常狼狈,人鸟大战,作者落败。

  过了一段时间,作者无意中救了二十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乌鸦知恩图报,竟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他被一群蓝鹊攻击,伤痕累累,险坠悬崖,“高帽子”率领群鸦打败蓝鹊,助他脱险。第二次更惊险,乌云翻滚,雷电交加,大雨滂沱,作者正在呼呼大睡。半夜,他被群鸦急促的叫声惊醒,“高帽子”对着他狂叫不止,他立即预感到危险的"逼近,赶紧离屋去村长家,身后的一道闪电劈倒了菩提树,砸倒了他的小屋。两次死里逃生,都离不开乌鸦邻居的舍身相救。

  很早就听说过羊羔跪乳、乌鸦反哺的故事,我都将信将疑,认为只是老人们编出来的故事,用来教育小孩子的。今天,通过沈石溪的这篇文章,更加深了我对乌鸦的了解,虽然貌不惊人,甚至有些丑陋,但是,乌鸦知恩图报,不计前嫌,还真是值得我们中的一些人好好反思一番呢!

  这样的邻居,谁不喜欢呢?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2

  翻开这本书,一缕淡淡的芳香扑面而来,我津津有味地读着,被其中的一篇文章深深感动了。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只雄天鹅受了伤,不想让雌天鹅为了自己离开队伍,雌天鹅不想离开丈夫,把自己的左翅膀故意弄伤了,等它回到那个地方,雄天鹅已经奄奄一息了。

  多么感人的画面,我的眼泪不禁流了下来。为了爱,再苦再累也无所谓,为了爱,可以放弃自己的一双美丽的翅膀,为了爱,不惜付出宝贵的生命......

  轻轻掩上书,一副震撼人心的画面浮现在我眼前:“几乎在同一时刻,正盘旋而降的雌天鹅对准小岛上唯一一棵黑心树飞去。她的左翅膀撞在一根树枝上,就像被锋利的刀子割了似的。她的左翅膀立刻不会动了。它“叽”地惨叫一声,靠一只左翅膀扇摇,几乎是笔直的坠落下来”。这就是爱的力量,这只雌天鹅宁愿和自己心爱的人永远在一起,可以不要那令人羡慕的翅膀,可以与自己的伙伴分开,就是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心上人,即使摔断那左翅膀,也毫不在乎。

  同样,雄天鹅对雌天鹅的爱也感动天地,熊天鹅为了不拖累雌天鹅,他知道只有自己死才能让雌天鹅打消这个陪伴它的念头。雌天鹅要和雄天鹅生生死死在一起,但可惜的是,雄天鹅已经死了......

  爱是伟大的,任何人也阻止不了,我,身边满满的爱却不知道珍惜,一旦失去了才知道拥有,比如:那次唐山大地震,一位母亲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孩子,俯下身尽力顶住那巨大的石头,是尽全力发了一条短信“宝贝,如果你还活着,记住妈妈是爱你的”爱果然创造了奇迹,母亲离去了,孩子居然毫发未损!就像这一对恩暧无比的天鹅夫妻,实在太打动人心了。

  我希望爱能创造最美好的世界!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3

  今我在读《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我们之前,在想:“乌鸦长的又黑又丑,而且通过叫声学习十分具有怪异难听,有谁可以愿意和乌鸦做邻居呢?”

  但“我”的命运是如此,乌鸦作为邻居。 乌鸦的烦恼“我”设置了许多诡计,试图赶走他们,每次都是灰色的失败,不得不与他们和解,并在机会中解决他们的痛苦。 “我”很快发现,他们是智慧和感恩的化身——他们把“我”拯救在悬崖上,把“我”从闪电灾难中拯救出来,“我”想和他们一起生活很长一段时间......

  读完之后,我不知道怎么了,但是我并不觉得很讨厌乌鸦,而且乌鸦又有了一些理解,“乌鸦”一词组成了长黑乌鸦的坏运气鸟,但是它们的心里也有一颗感恩的心。长长的人看不到和闻不到脸的地方,事实证明他们是如此善良,如此善解人意。

  每次的学校,无论冷或清蒸褶边的人,在路上或在草地上可以看出岁的奶奶在的第六十爷爷抱着一个长的铁夹子捡垃圾,没有多少垃圾的同时呢,黑包已经流泻出的是压力,而弯曲脊椎弯曲已经厌倦了背部疼痛,也正因为如此,人们愿意支付的劳动只是我们的生活环境到一个新的水*。

  我们*此时此刻也要向乌鸦一样,用自己可以无限的行动去表达需要我们对这些问题爷爷奶奶的爱意!不要乱丢生活垃圾以及他们学习也就少一点辛苦,要学会知恩图报!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4

  读完了这本书,相信你们也知道。里面有的故事讲许多的动物。而我主要写的是,和乌鸦做邻居的这篇文章。

  乌鸦让人听了很恶心,而喜鹊和乌鸦的血缘相近,所以是亲戚。而沈石溪正好住在离菩提树不远处的地方,而菩提树上全都是乌鸦。乌鸦好偷东西,经常偷沈石溪的东西,比如纽扣和麦子、稻穗。经常让他烦得不得了,然而在一次事件中沈石溪不在讨厌乌鸦了,而喜爱上了乌鸦。

  事情是这样的,一群红嘴蓝鹊跑到了菩提大树面前,正好乌鸦首领高帽子,带领着乌鸦大军去寻找食物去了。而红嘴蓝鹊的首领带领着大军来攻击乌鸦的巢穴,有的把蛋都给踩碎了,有的把巢穴弄坏。

  等乌鸦一来,红嘴蓝鹊马上就吓跑了,但是乌鸦的损失惨重,而沈石溪却看见了几只小乌鸦,于是还给了乌鸦。

  有一天,沈石溪上山打猎,看见了一只猎物,于是毫不犹豫的把它射了下来。可是由于距离太远,他虽然射了下来却不知道猎物在哪里,他不想放弃这次的猎物,于是走了过去,刚想抓猎物,却踩碎了几只鸟蛋,但是他仍不在乎的继续拿猎物,一群红嘴蓝鹊来了看见了这几只踩碎的鸟蛋哪能受得了着气于是向沈石溪发起了进攻。刚好路过的乌鸦大军,为了报仇,攻击了红嘴蓝鹊。战斗很激烈,红嘴蓝鹊哪能是乌鸦的对手,于是夹着尾巴逃跑了。

  乌鸦由于受不了这里的环境就不在这里住了,但是他们永远的记住了沈石溪救它们宝宝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要想让别人帮助你,就先要帮助别人,那么别人也会帮助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5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三类鸟的生活特征。第一个是鹰,鹰是食肉猛禽,喜欢飞翔,飞翔姿态优美。动作敏捷、灵活又凶猛。第二个是天鹅,为水生植物为食,喜欢在湖泊和沼泽地带生活。第三个是相思鸟,生活在*原至海拔20xx米的山地,常到树冠寻食,偶尔到地面寻食。

  书中详细地写了雄鹰金闪子和白羽臀和睦相处团结互助故事。被摔死的鹰和弱智“鸡”是作者用鸡蛋换了鹰蛋产生的两篇故事。天命中描述了鹰妈妈用一个孩子去引诱毒蛇出洞,抓蛇救另一个孩子的故事。一对白天鹅中写了雌雄天鹅生死不离的故事。

  这本书中的故事告诉我鸟类动物也同人类一样有感情、有私心、团结。金闪子和白羽臀本因该不能生存在一个地方,但是,当金闪子遇到毒蛇攻击快致命时,白羽臀出手相助,从此他们成了好朋友。在学校里我们也因该互帮互助互学,不因该打架。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活活的将其摔死,从中看出鹰妈妈为了锻炼小鹰能飞的本领,让小鹰早日掌握飞的"技能,不惜牺牲他们的性命。这里我想到爸爸妈妈*时教育我、教我学习,就是让我长本事,长大以后让我做一个有文化、有知识的人。天命中写到了用小鹰做诱饵引蛇出洞时,一个是自己亲生的,一个是领养的,作为鹰妈妈,很难去选择谁去做诱饵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鹰妈妈闭上眼睛,随手摸了一只。说明鹰妈妈非常爱自己的孩子,做毒蛇的诱饵非常危险。由此想到妈妈带我去游泳,我说:“带一个浮带就行了。”妈妈不放心,怕我沉水了,就给我套了一个救生圈。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6

  和乌鸦做邻居这个文章是著名作家沈石溪写的,这篇文章我觉得非常好。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吧。什么都逃不过金闪子得眼睛。鹰眼是世界上最锐利的眼睛,在几百公尺的天空翱翔,一眼就能看见在茂密早从中惊慌逃窜的灰兔子。所以,当一片黑影贼头贼脑从一朵蘑菇状乌云里飘出来,金闪子随意瞥了一眼,就能辨认出来着不仅是同类还是同性,不由得心头陡地一紧。这是鹰的本性。在这么多的文章中,我最喜欢——被摔死的“鹰”这篇。这篇主要内容:在离“我”住的两百公尺,在大青树梢住着一只母鹰。这只母鹰春末孵卵,初冬的小鹰翅膀长硬飞走。转眼间,就到了小鹰展翅飞翔的.日子了。

  一天早晨,蓝天白云,清风徐徐,是鸟类飞行最理想的气候。 一阵风吹过,吹得它们身体前后摇晃,它们惊慌地“咯咯咯咯咯咯”叫起来,先天就患有恐高症。大枯叶不知疲倦地一遍又一遍地用叫声召唤和鼓励它们飞起来,可对牛弹琴,对鸡谈飞,他的努力注定是要失败的。日落西山,大枯叶累了,嗓子也叫哑了,终于失去了耐心,飞落到横枝上,强有力的翅膀左边一拍,右边一搡,把两只黑鸡推下树去。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两只黑鸡喊爹哭娘的惊叫起来,在空中拼命拍扇翅膀,无奈身体太胖太沉,翅膀太小太轻,斜斜地迅速地坠落下来,“呯”的一声,砸在草地上。

  总算是有翅膀的动物,没砸的头破血流,但落在地上也像皮球似的打了几个滚,羽毛凌乱,翅膀的羽毛折了好几根,腿骨似乎也受伤了,趴在地上起不来,仰起脖子“咯咯咯”*。它频繁地在地面和高空来回穿梭。两只黑鸡一次比一次跌得重,摔得惨。终于,两只黑鸡摔得气绝身亡,脚爪朝天躺在草地上。大枯叶在两只死鸡上空盘旋了许久,然后,哀鸣一声,振翅飞向远方。既然你是鹰,就必须学会飞翔这句话给我很大的教育,鹰必须学会飞,哪怕牺牲生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7

  读完了这本书,相信你们也知道。里面有的.故事讲许多的动物。而我主要写的是,和乌鸦做邻居的这篇文章。

  乌鸦让人听了很恶心,而喜鹊和乌鸦的血缘相近,所以是亲戚。而沈石溪正好住在离菩提树不远处的地方,而菩提树上全都是乌鸦。乌鸦好偷东西,经常偷沈石溪的东西,比如纽扣和麦子、稻穗。经常让他烦得不得了,然而在一次事件中沈石溪不在讨厌乌鸦了,而喜爱上了乌鸦。

  事情是这样的,一群红嘴蓝鹊跑到了菩提大树面前,正好乌鸦首领高帽子,带领着乌鸦大军去寻找食物去了。而红嘴蓝鹊的首领带领着大军来攻击乌鸦的巢穴,有的把蛋都给踩碎了,有的把巢穴弄坏。

  等乌鸦一来,红嘴蓝鹊马上就吓跑了,但是乌鸦的损失惨重,而沈石溪却看见了几只小乌鸦,于是还给了乌鸦。

  有一天,沈石溪上山打猎,看见了一只猎物,于是毫不犹豫的把它射了下来。可是由于距离太远,他虽然射了下来却不知道猎物在哪里,他不想放弃这次的猎物,于是走了过去,刚想抓猎物,却踩碎了几只鸟蛋,但是他仍不在乎的继续拿猎物,一群红嘴蓝鹊来了看见了这几只踩碎的鸟蛋哪能受得了着气于是向沈石溪发起了进攻。刚好路过的乌鸦大军,为了报仇,攻击了红嘴蓝鹊。战斗很激烈,红嘴蓝鹊哪能是乌鸦的对手,于是夹着尾巴逃跑了。

  乌鸦由于受不了这里的环境就不在这里住了,但是他们永远的记住了沈石溪救它们宝宝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要想让别人帮助你,就先要帮助别人,那么别人也会帮助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8

  和人一样,动物与动物之间也有着和*竞争,这种竞争是*等的,它会让动物与动物之间的友谊和睦相处。自从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小说后,我仿佛来到了多姿多彩的动物世界,这本小说的作家是“动物大王”沈石溪,他的名字早已家喻户晓,我也是在他的笔下一篇篇生动的文章所读出感悟来的。

  这本书描绘了生动的动物世界,讲述了关于鸟类的故事,其中有一篇小说叫《雄鹰金闪子》,提到了它的名字;我心中不禁会想起它与敌人作斗争的画面,它是一只理想远大、遇到敌人很会报仇雪恨的雄鹰,在我的眼里,他是一只真正的英雄,有一颗金子般的心,怪不得它的名字有“金”这个字,这篇小说讲述了它的一个故事:雄鹰金闪子降临在一个美丽的纳壶河谷,当时,整个纳壶河谷只有它一只守卫在那里,只要敌人闯进它的地盘,它就会发动攻击,直到对方害怕而逃掉为止。有一天,一只叫白羽臂的雄鹰闯进了它的地盘,于是金闪子风一般的冲着它飞过来,与它进行了斗争,不一会儿,白羽臂见打不过对方,就立马藏得无影无踪,金闪子发愁了,正盘旋在空中。这时,它发现草地上有一条银白色上下嵌着一块梅花状的疤痕,金闪子立马知道了这条银环蛇是当年杀害它妻子女儿的凶手,就在这一瞬间,它忘了白羽臂,向银环蛇冲过去,就这样也改变了雄鹰与雄鹰的关系,与因换车进行了激烈的斗争,斗争未完,正当金闪子受到银环蛇反击时,白羽臂飞了过来,在两只雄鹰的合作下也顺利地把银环蛇解决掉了,金闪子为了感激白羽臂的帮助,从此就和它成为了朋友,金闪子也希望让白羽臂也能有一个称心如意的伴侣。

  读完了这篇小说,当我要读下一篇小说的时候,我不得不再想回到这篇小说,因为这篇小说让我想起了小学语文教材中的一篇现代诗《有的人》中的一句话:“有的人他为了多数人更好地生活。”金闪子就是这样,它不仅仅有着一颗理想远大的心,而且还有这对别人似金子般的心,而我虽然有时候是这样,但却徘徊在第一种人和第二张人之间,读者这篇小说,我已把金闪子和它的形象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

  自己活,让别人也活,大家共享生存资源,生活就会变得更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9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当我读到和乌鸦做邻居这一章时,令我深受感动。这这章中讲的是一群乌鸦住在一棵菩提树上,有一天,乌鸦的首领“高帽子”来到作者家叼走了一串纽扣,当沈石溪拿出剪刀来的时候,他看见乌鸦叼着纽扣的的乌鸦非常愤怒,拿起剪刀照着“高帽子”就飞了过去,“高帽子”嘴里衔着的纽扣从嘴里掉了下来,作者得意了两天,就再也得意不起来了。因为,乌鸦开始起了报复的心理。当作者晚上穿过菩提树去洗澡时,乌鸦们空投粪便,让作者落荒而逃乌鸦的报复得逞了。

  还有一次,红嘴蓝鹊来冒犯乌鸦,小乌鸦们被红嘴蓝鹊扔到了地上,作者喜滋滋的把小乌鸦捡进自己的草筐里,想做一顿美餐。可是乌鸦凄惨地叫声让作者起了怜悯之心。等大乌鸦飞回巢时,他把小乌鸦一只一只放回窝里。“高帽子”摇曳它的翅膀表示感谢。再有一次,一天下午,作者去打猎。可是遇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打到了一只黄麂,但是他踩到了红嘴蓝鹊的蛋,惹怒了红嘴蓝鹊。红嘴蓝鹊想至作者于死地。这时乌鸦来帮他战胜了红嘴蓝雀。

  半年后,一次狂风暴雨。作者在家里睡觉,“高帽子”狂叫,好像预示着什么,像要大案临头一样。作者穿好衣服,想去村长家借宿一夜。作者走后,刚上村长家竹楼,忽然一个橘红色闪电把菩提树击倒,砸在他家茅草房上,把房砸到了。乌鸦去了其他地方,可是作者躲过了一场灾难。

  书中还写了很多的故事,像天鹅生死不离等。让我懂得了好多鸟类的知识……但是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乌鸦在人们眼中虽然是个不吉祥的鸟类。虽然它的羽毛没光泽、乌黑,但是乌鸦内心是很美的。也告知了我们看人不要只看外表,一个人的外表美,不代表他的内心美。做了很伤天害理的事,有的时候反倒恩将仇报。就像故事中的红嘴蓝鹊。有的人虽然长得丑陋,但是他(她)的内心很美,做了很多好事,而且不图回报,知道知恩图报。像故事中的乌鸦一样,救了作者的的命。

  让我们知道了世上没有所谓的敌人,鸟类也是一样,只要我们不去伤害他,只要我们救了他,他们也会知恩图报,不要去做伤害他人的事,这样的话会遭报应的!通过这本书,呼吁我们大家要爱护大自然,爱护鸟类。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0

  重新翻开这篇沈石溪写的《和乌鸦做朋友》,我真的是爱不释手。这是一篇令人回味无穷的短篇动物小说。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文章里讲述了作者和乌鸦“邻居”发生的许多趣事,描述了作者和乌鸦从“冤家”变为“朋友”的过程作者在十六岁时,来到云南西双版纳一个名叫曼广弄的傣族寨子。在那里,有一棵枝繁叶茂的菩提树,树上住着数不清的乌鸦。。在作者小的时候,奶奶曾经告诉他,听到乌鸦叫是十分不吉利的,如果听到一声就要用唾液吐在自己的脚后跟上以此来消灾。如果听到三声的话,家里就会死人。乌鸦有一个习性,它们十分喜爱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晶莹透亮的小石子,玻璃片和小扣子等。所以,在作者的小院里经常会发现一个现象,刚刚放在院子里的扣子,一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了。所以作者非常讨厌乌鸦。

  但是,从文章开头细细读到最后,作者的思想在慢慢转变,以至于到最后,作者喜爱上了乌鸦,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这样的转变主要因为两件事,但最主要的一件事是:有一天深夜山里下起了暴雨,作者正在睡梦中,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一步步在想他逼近。但是,他隐隐约约的听到一些奇怪的响声。他慢慢睁开朦胧的眼,发现一只乌鸦在他的窗户旁用翅膀拍打玻璃,他很是奇怪。此时,雨越下越大,作者突然明白乌鸦这时在提醒自己快去一个其他的地方。但他始终不明白,这到底是为什么?他跑到一个更高的地方,远远的向着家的方向望去,眼前的一幕把他吓坏了:一个闪着光的大雷球向他家打去。一刹那,他的家瞬间毁灭 ……

  读完全文,令人不禁深思:乌鸦真的是丑陋而又带着某种凶兆的鸟吗?我感到乌鸦并不像原来人们想像的那么令人讨厌,它们也有 可爱 的一面,有勇于向敌人挑战的精神,并且很有智慧。外国的民谚里有这么几句话:“聪明得像只乌鸦”,“像乌鸦一样勇敢”。我们眼里可怕,邪恶的乌鸦,在某些民族,却是聪明和勇敢的化身。读了这篇文章,我明白了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要学会分别对待。对待 同学 我们也要这样,不要只看到别人的 缺点 ,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不能光看外表的美丑,要通过接触一个人的心灵来划分真正的美丑。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荟萃20篇)(扩展4)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0篇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

  读完了这本书,相信你们也知道。里面有的故事讲许多的动物。而我主要写的是,和乌鸦做邻居的这篇文章。

  乌鸦让人听了很恶心,而喜鹊和乌鸦的血缘相近,所以是亲戚。而沈石溪正好住在离菩提树不远处的地方,而菩提树上全都是乌鸦。乌鸦好偷东西,经常偷沈石溪的东西,比如纽扣和麦子、稻穗。经常让他烦得不得了,然而在一次事件中沈石溪不在讨厌乌鸦了,而喜爱上了乌鸦。

  事情是这样的,一群红嘴蓝鹊跑到了菩提大树面前,正好乌鸦首领高帽子,带领着乌鸦大军去寻找食物去了。而红嘴蓝鹊的首领带领着大军来攻击乌鸦的巢穴,爱国故事读后感500字有的把蛋都给踩碎了,有的把巢穴弄坏。

  等乌鸦一来,红嘴蓝鹊马上就吓跑了,但是乌鸦的损失惨重,而沈石溪却看见了几只小乌鸦,于是还给了乌鸦。

  有一天,沈石溪上山打猎,看见了一只猎物,于是毫不犹豫的把它射了下来。可是由于距离太远,他虽然射了下来却不知道猎物在哪里,他不想放弃这次的猎物,于是走了过去,刚想抓猎物,却踩碎了几只鸟蛋,但是他仍不在乎的继续拿猎物,一群红嘴蓝鹊来了看见了这几只踩碎的鸟蛋哪能受得了着气于是向沈石溪发起了进攻。刚好路过的乌鸦大军,为了报仇,攻击了红嘴蓝鹊。战斗很激烈,红嘴蓝鹊哪能是乌鸦的对手,于是夹着尾巴逃跑了。

  乌鸦由于受不了这里的环境就不在这里住了,但是他们永远的记住了沈石溪救它们宝宝的事情。

  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要想让别人帮助你,就先要帮助别人,那么别人也会帮助你。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2

  乌鸦是一种叫声难听、全身没有光泽,乌黑不吉利的鸟,但是,如果你看过沈石溪的《和乌鸦做邻居》后,相信你会对它有一种好感。

  《和乌鸦做邻居》主要讲了沈石溪从讨厌乌鸦到最后喜欢乌鸦的故事。在故事里,乌鸦是如此的聪明和勇敢。它的聪明表现在沈石溪受到红嘴蓝鹊的袭击时,鸦王高帽子带着它的士兵用巧设奇兵、诱敌深入、捣毁老巢、两面夹击的.方法,并且知道擒贼先擒王的道理,打败了红嘴蓝鹊们。它的勇敢表现在它冒着生命危险,来救沈石溪,使他没有受到球状闪电的袭击。

  从故事中,我懂得了只有你善待鸟类,鸟类也会善待我们,我们要和鸟类做好朋友,不要伤害鸟类。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3

  《和乌鸦做邻居》前半章给人的感觉是,作者以貌取“鸦”,认为乌鸦是一种不吉利的鸟。后半章里,当作者被乌鸦“无意”救了之后,对乌鸦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和乌鸦“交”朋友了。

  当作者拿着剪刀扔向高帽子时,我认为高帽子是罪有应得,但作者被群鸦“狂轰滥炸”时,我想:作者真是不识时务,既然发现了高帽子与其他乌鸦不一样,难道没有想过它可能是头领吗?当然,作者有可能是因为生气而来不及细想这么多。不过,后来作者十分清楚,如果不归还并且再把幼鸟吃了,那么自己就没有“干净”日了。

  当作者被外表美丽心肠狠毒的红嘴蓝鹊攻击时,若不是乌鸦来报仇,作者就不会写这篇文章了。虽然说乌鸦可能不是有意去救作者,但毕竟对作者有“恩”,也就是从这里开始作者和乌鸦交上了朋友。但想想现在的情况,动物信不过人,人则杀害动物。虽然现在已经禁止杀害野生动物,但是偷猎者层出不穷,就算没有偷猎者,家禽呢?如果说这些你都不吃,光吃素的,那么也可以因为在现代的食物中几乎都只有糖、盐、脂肪,我认为动物和人的`地位完全可以交换过来。因为动物虽然吃肉,但只是为了生存,而人不但吃肉,还为了钱财不惜杀更多的生灵,往肉里加更多的化学物质……金钱和道德,到底哪个重要?

  最后,当高帽子冒着生命危险来警告作者危险将要来临时,我不禁感叹:人,到底是进化了还是退化了?是进化好还是退化好?如果为了道德,我们应该进化吗?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4

  我在寒假中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

  作者小时候听奶奶说:“你出门时遇到了乌鸦,一定往自己的脚后跟吐口水,不然家里会死人的。”作者在十八岁之前从没见过乌鸦,没想到在西双版纳广弄寨子插队落户,作者竟和乌鸦做上了邻居。

  作者突然发现乌鸦会偷东西,而且专偷圆形的亮晶晶的在太阳底下发光的东西,什么玻璃珠子、乒乓球、耳环等。作者拿着剪刀想把这只可恶的乌鸦打落下来,可是乌鸦钻入树丛不见了。傍晚作者去水堂洗澡,作者突然发现乌鸦在他头上拉屎,作者非常生气,想打它可是它会飞作者无能为力只好把头洗干净。

  第二天早上作者在地上发现了一只受伤的小乌鸦,坐着看着这只乌鸦很可怜,所以作者把小乌鸦救了,几只乌鸦看见了非常高兴,为了报答作者二十只乌鸦在作者身边转。

  至今作者不再讨厌乌鸦了,作者开始研究乌鸦了。

  我读了这本书的感受是,鸟类是我们的朋友我们一定不要看它丑就讨厌它,同时我们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要他有缺点要帮助他,不要光看同学的缺点,看他的优点学习他的优点。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5

  今我在读《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之前,在想:乌鸦长的又黑又丑,而且叫声十分怪异难听,有谁愿意和乌鸦做邻居呢?”

  但我”的命运却是如此,偏偏和乌鸦做了邻居。深受乌鸦困扰的我”设下重重计谋,试图赶走它们,每次都是灰头土脸的败下阵来,只好与它们和解,并在机缘巧合之下为它们解决了危难。我”很快就发现它们是聪明还知恩图报的化身它们救我”于悬崖之上,救我”免雷击之灾,我”却想与它们长久为邻

  读完之后,不知怎么,我却又并未感觉乌鸦很讨人厌,并对乌鸦重有了些了解,乌鸦”一个长得黑乌乌的厄运鸟,但它们的心里也有一颗感恩的心。在哪长得令人看闻不清的面孔下,原来它们也是那么和善,那么善解人意。

  每次上放学,无论天寒地冻还是溽暑蒸人,在马路上或是草丛里都能看见一位花甲之岁的老爷爷老奶奶在拿着个铁长夹捡垃圾,还没多大一会呢,那黑色的袋子里的垃圾都已是压涌出来了,那弯一弯的腰杆早已累的腰酸背痛了,正因如此,有人愿意付出劳动我们的生活环境才更上一层。

  我们此时此刻也要向乌鸦一样,用自己无限的行动去表达我们对这些爷爷奶奶的爱意!不要乱丢垃圾他们也就少一点辛苦,要学会知恩图报!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6

  这篇文章写的是沈石溪和乌鸦做了邻居。

  乌鸦会偷东西,光偷在太阳底下会发光的东西。有一次,一只乌鸦偷了沈石溪的纽扣,沈石溪用剪刀打到了乌鸦的翅膀,乌鸦为了报复,在天上往沈石溪身上拉屎,让沈石溪用了两块香皂洗了三次澡。

  还有一次,红嘴蓝鹊进攻乌鸦巢,二十几只小乌鸦掉到了水里,大乌鸦一回来,把红嘴蓝鹊攻走了,大乌鸦让沈石溪把小乌鸦叫出来。沈石溪只好把小乌鸦还回去。

  有一天晚上,沈石溪被乌鸦叫醒了,他觉得有不好的事要发生,就去村长家住一夜,刚走上竹梯,就一声巨响,菩提树倒在了茅草房上,是那只乌鸦救了他。从此,沈石溪再也不讨厌乌鸦了。

  我们要保护动物,不能去伤害它们,我们要学习这里的乌鸦,学会感恩!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7

  暑假匆匆结束,我在暑假读完了一本书,就是《和乌鸦做领居》。这本事看似很普通,但是其中韵味是无穷的。这本书中有各种各样的动物,还有各种各样的动物之间所发生的事情,她就像是我的母亲,伤心时会安抚于我。

  这本书中写的最生动,最吸引我的就是就是被摔死的”鹰“这个片段啦!被摔死的”鹰“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把两个鸡蛋和两个鹰蛋互换了一下,让鸡孵鹰蛋并*小鹰,让鹰孵鸡蛋并*小鸡。这样故事就开始了。鹰和*对方的蛋孵出来以后,开始照顾、*孩子啦!小鸡长得大一点以后,鹰开始教小鸡飞行,起初鹰先是飞给小鸡看,然后让孩子试飞,小鸡胆小不敢从树上飞,鹰把两只小鸡推下树,小鸡摔了好惨一顿,鹰又抓起小鸡飞向天空从空中扔下,导致将其摔死!

  这本书让我身临其境,让我体验其中!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8

  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后,感触颇深。放下书后,我心里久久不能*静。

  这本书主要讲了鹰、孔雀、丹顶鹤、小火鸡、天鹅、金雕、红嘴相思鸟、乌鸦、苇莺、杜鹃等多种鸟类从出生到老死的一生惊历,书中全篇运用拟人化,用生动形象的语言介绍了鸟类的生活习性,让人们更加了解动物!

  读完全书,我真为动物和动物之间的浓厚感情而感动。朋友情、母子情、夫妻情,其中最让感动的是母子之情。“可怜天下父母心”,这是我读了书中泣血苇莺这个篇章之后的感受,本篇章主要讲了动物园里为了让杜鹃产卵,生出小杜鹃,便放出了十几对苇莺,杜鹃本来就好将自己的卵产在别人窝,所以这十几对苇莺注定成了牺牲品。刚开始杜鹃利用骗术将自己的卵产在苇莺窝里,后来竟然成了公开的掠夺,苇莺妈妈明知道却分辩不出,只能日夜啼哭,最后十几对苇莺都啼叫而亡,这可见苇莺妈妈多么爱它的宝贝呢?

  这让我想起我的妈妈,她在生活中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在我生病时她好似比我还难受呢!看着妈妈脸上新长的邹纹,头上新添的白发,我不禁心酸!

  啊!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9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是动物小说。说到乌鸦,大家就不禁皱眉头。“如果你出门遇见乌鸦,要往自己的脚后跟后吐口水;如果乌鸦朝你叫,你就会碰到倒霉事!”这是民间的说法,听了这句话,我就有觉得乌鸦是一种不吉利的鸟,主凶兆!但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其实乌鸦并不是不吉利的鸟,而是一种重情重义,知恩图报的鸟!它别误会是因为它的那一身死气沉沉的黑色羽毛。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主要写了作者到西双版纳插队落户,门前有一棵树上面住着乌鸦。开始作者也很讨厌乌鸦,远离乌鸦。乌鸦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因此发生过好多的“战争”。有一次,作者救了乌鸦的雏鸟,乌鸦的头领“高帽子”非常感激作者。一次,作者去打猎,不小心在悬崖哪里踩空,还好下面有一棵树,作者才没掉下去,可那棵树上有红嘴蓝鹊,它们啄作者的衣服,作者快掉下去了,就在这时乌鸦们赶来了,把作者救了,从这开始,做这就和乌鸦“高帽子”成为了好朋友。有一天,天上乌云密布,乌鸦们的住所被闪电给劈了,从此,作者再也没看到那群乌鸦了……其实乌鸦是鸟中进化最快的一种鸟,乌鸦是鸟中智慧最高的,乌鸦不仅有组织严密是等级森严的社会群体,还会发出四十多种叫声。乌鸦其实在外国是聪明和勇敢的化身,而在*却不是,乌鸦其实是很和睦的,我们都误会乌鸦了!

  这本书主要是些动物的,乌鸦的那种勇敢,值得我们学习。看人不要只看外表,看动物也不要只看外表啊!乌鸦也有它的优点!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10

  最近,我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课外书,让我改变了对乌鸦的看法。

  作者小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有倒霉的事,我们这儿也有这样的传说,所以人们都对乌鸦避而远之。不巧,他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很多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很难听,特别还会偷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有一次,作者钉纽扣时忘了拿剪刀,当拿了剪刀回来时,发现一只大乌鸦正在叼他的纽扣,他生气极了,便把剪刀扔到了乌鸦身上,乌鸦受了伤。当他每次出门时,大乌鸦总是指挥一群乌鸦轮流往他身上拉屎,搞得他身上都是,别提多臭了。这个小故事让我懂得一个道理: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作者伤害了乌鸦,难道乌鸦不来报复他吗?

  还有一个是乌鸦知恩图报的故事。有一天,作者救了很多小乌鸦,大乌鸦为了报答作者,在作者被其它鸟“欺负”时,大乌鸦带领着它的军团来营救作者了。还有一个更体现了乌鸦的知恩图报。在一个正下着雨的夜晚,作者正在睡觉,大乌鸦不知为什么,在他的屋前拼命的叫。作者没办法,只好走向村长的屋去,突然,从天上打了一道闪电,这道闪电击倒了一棵树,被击倒的那棵树打烂了作者的小屋。原来乌鸦赶他走,是想帮他啊。

  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当我们对待动物和善时,动物也会和善地对待我们。现在有多少动物正在濒临灭绝的边缘,我们人类该醒醒了,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强烈呼吁: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荟萃20篇)(扩展5)

——《狐狸和乌鸦》读后感5篇

《狐狸和乌鸦》读后感1

  去年夏天,我读了《乌鸦和狐狸》这本书,明白了其中的道理。这则故事讲的是:有一只乌鸦住在树上,而一只狐狸住在树洞里,有一天,乌鸦找到了一块肉,狐狸想吃,便夸乌鸦美,唱歌好听,让乌鸦唱歌,乌鸦刚张口唱,肉就掉了。狡猾的狐狸立刻叼回了家,乌鸦后悔极了,但一切都晚了。人们都嘲笑乌鸦的愚蠢,却不知我们有些时候也在犯着同样的错误。

  记得在我的生活中,发生了一件类似的问题,有一天,在学校里我的邻桌他要抄我的作业,我不让他抄,我就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依赖别人。”他一脸委屈的样子向我求情:“崔景涵,你最好了,我让你玩儿东西。”我有点儿心动了,我让他抄了一会儿。到了第二天。我要他兑现承诺,他却嬉皮笑脸的说:“那是骗你的啦!”那时候我才知道,我上当了,以后我再也不让他抄作业了。

  记得还有一次我的同学焦子涵,她带了一杯饮料,任怡凝想喝。便去给焦子涵求情,焦子涵摇摇头无奈的说:“我妈妈不让别人喝,没有办法。”任怡凝说,她要告诉老师,焦子涵说:“反正我刚刚看见老师走了,最后一堂课是副课,老师不管。”她又说明天给她一元钱,焦子涵才极不情愿的给她了。到了第二天,任怡凝一分也没带,焦子涵气愤的说,以后再也不听她的了。

  这两个故事,让我真正明白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这句话。而《狐狸和乌鸦》告诉我们,凡事不能光听好话,要不然到头来吃亏的是自己。

《狐狸和乌鸦》读后感2

  自从被狐狸骗走了到嘴的一块肉以后,乌鸦一直很后悔。有一天,乌鸦又得到一块肉。当她在一棵大树上歇脚的时候,碰巧又被出来寻找食物的狐狸看见了,狐狸非常想吃这块肉,他馋得口水都流出来了,于是又想故伎重演。

  于是狐狸装出一副笑脸,柔声细语地说道:“亲爱的乌鸦,见到您真是太高兴了。”乌鸦看了他一眼没有作声。

  狐狸继续说道:“您还是那么漂亮,您的歌声是那样的优美动人,您现在要是能为我唱上一曲,那我可真是荣幸之至啊!”乌鸦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还是没有作声。

  狐狸明白,乌鸦已经识破了它的诡计。怎么办呢?突然,他眼珠子一转,扯着嗓子叫道“哎呀,乌鸦啊乌鸦,不就是为了上次那么一块小小的肉吗,你干嘛这么生气呢?传出去也不怕别人笑话你小气。你的羽毛又黑又没有光泽,简直就是被人扔掉的一块煤炭;你的声音‘哇、哇、哇’的真是难听……”

  “你这个骗子,你骗了我的肉还要说我的坏话,你这个倒打一耙的流氓。”乌鸦再也忍不住了,终于开口大骂起来。

  肉又一次掉进了狐狸的嘴里……

  乌鸦终于明白了,刻意地奉承和故意地挑衅都会使人上当。

《狐狸和乌鸦》读后感3

  暑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狐狸和乌鸦的一本书.这一本书内容是一只乌鸦飞走了,老远才找回来一块肉,一只狐狸看见了,想把肉叼回家,狐狸就说乌鸦很美,乌鸦唱的歌声真好听,唱一个;于是乌鸦一张嘴肉就掉进了狐狸嘴里,狐狸叼回了家.乌鸦想骗走这一块肉,可是已经无法挽回了。

  有一次,妈妈接我回家,走在半路上,看见三个老人,他们对妈妈说:“坐火车的钱花完了,我们在宾馆住了一个星期了,给我们三百块钱好吧吗?""于是好心的妈妈就答应了,给他们了三百块钱。我对妈妈说:"他们是骗子啊!"妈妈反应过来后,妈妈和我还想抓住他们,可是他们已经没踪影了。

  还有一次,扫地的时候,有一个同学不想扫地了,他就让我给他扫地,我不给他扫,他说“我给你一个芭比娃娃好吗?”我突然想起了狐狸和乌鸦的故事,我坚定地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遇事要先动脑子想一想,以防上当受骗。

《狐狸和乌鸦》读后感4

  乌鸦,你被狐狸骗走一块肉,你气死了吧!是啊!好不容易找到一块肉,被狐狸的花言巧语给骗走了。那天晚上,全家喝西北风了吧!今天,我对你有几句话说。

  究竟为什么会被狐狸骗到肉?你想过吗?这不是狐狸不对,而是你!是你太笨,让狐狸的诡计成功。要是一只聪明的乌鸦,它一定会直接给家人分着吃了,而不在树枝上站着炫耀,这样露富让谁知道都要跟你抢,你还能得到吗?就算你是累了,在这棵树上休息一会儿,也应该死不放嘴角。可你呢?当时狐狸走出来,看你嘴上有块肉,说:“乌鸦,你太美了!”你没放嘴,狐狸又说:“你唱歌好听!”你就信以为真地唱起来,肉就掉了,你为什么要张嘴呢?是爱听奉承话吧。

  还有,你也不应该在狐狸家上面休息,狐狸是最狡猾的动物了,连老虎都被它骗了(详情请见《狐假虎威》),还骗不了你吗?你看,肉被它骗走了吧!

  如果你能飞回家,也应该不顾劳累地飞回家,肉在外面多呆一分钟就多一分钟危险。你站在树枝上,狐狸对你说话,你可以马上飞回家,而不可以听它的话,你到树枝至狐狸出来过了不少时间,你不需要恢复所有的体力,休息一会儿就行了。你却一直愿意听狐狸这么表扬你,最后,肉被骗走了。

  乌鸦,请你吸取这次教训,不要再受骗了。

《狐狸和乌鸦》读后感5

  自从乌鸦被骗走了肉后,乌鸦的后代都提高了警觉心,还编了一句话:勾了肉的乌鸦,不理饥饿的狐狸。或找几个保镖,跟狐狸干一场。

  有一次,小乌鸦从猎人那里偷到了一块极品的上等肉。正在树上歇息睡了一天的觉,饥肠辘辘的小狐狸从洞里一下子钻了出来揽食。小狐狸一下子就被小乌鸦嘴里的肉给深深地吸引了,可谓“口水直流三千尺,疑是银河落嘴边”。眼睛一转,计上心来,假惺惺地跟乌鸦打招呼:“嗨,小乌鸦!”乌鸦明知是计,不理狐狸。狐狸见一计不成,于是又生一计,破口大骂:“你个乌鸦,傻大个儿,叫得比猪还难听,长得比猪还难看,一天只知道为民报忧,受人排斥,连你的祖先也那么笨,还不快滚!”乌鸦听后,慢条斯理地把肉放在枝丫上,然后说:“呸!一会儿假惺惺的问好,一会又大骂我,你想怎么样?”

  狐狸见有一件不成,正准备临阵脱逃,但又抵挡不住那美肉的诱惑,就装作可怜地说:“你有所不知,当初我爸骗走你那块肉,是为了养活我们兄弟俩,现在他们都去世了,只能靠我这个哥哥来养活两口人了。”狐狸从眼角里挤出两滴眼泪。乌鸦说:“我可怜你,你后退五步,我就给你肉。”

  “一、二、三、啊……”狐狸坠入水中,由此身亡。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荟萃20篇)(扩展6)

——读《和乌鸦做邻居》有感5篇

读《和乌鸦做邻居》有感1

  初次读到“沈石溪”这三个字,没听过(迷茫),联想到了同班同学“沈曦”,一查资料,原来是动物小说大王,看了他的作品《和乌鸦做邻居》,果然名不虚传。

  老鹰、孔雀、丹顶鹤、火鸡、天鹅、相思鸟、杜鹃、乌鸦,这故事真是一个比一个好看,我想作者一定是对鸟有很深的了解,也是爱鸟之人。鸟的感情不比人类,有点复杂,让我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天鹅之间的感情,最为让我惊讶,他们对爱情非常忠贞,对伴侣更是不离不弃。雄天鹅受了伤,无法跟群体飞回北方,雌天鹅为了留下陪雄天鹅,将左翅撞在树上,也飞不起来了,可在同时,雄天鹅为了让雌天鹅走,把头猛地扎进水里,再也没能抬起头来。

  杜鹃,是让我觉得比较聪明狡猾的鸟,它们卵寄生性,也就是借巢生蛋。书中说到:在动物园里,有四对大杜鹃被养在一起,因为周围没有别的鸟的巢,所以它们就把卵产在同类的巢里,结果被同类一眼识破而啄食,骗子最终的结局是毁了自己,害了别人。

  鸟类世界不一般呐,它们的所做所为你是不会明白的······

读《和乌鸦做邻居》有感2

  你是否曾经因为车窗上白色的鸟屎而咒骂鸟儿不讲卫生?或是因为小猫抓伤了你的手而责怪它太不懂事?还是由于小狗咬了你的腿而生气不再理它?也许,你会认为全是动物们的错,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有哪一只正常的"动物会无缘无故地攻击人类呢?多半是因为人类惹恼了它们。

  动物并不是生来就要被人类欺负的,它们是与人类*等的。“兔子被逼急了还咬人”,动物被惹恼了,当然会反击。其实人类和动物完全可以成为朋友,这取决于你对它们的态度,这是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一文后最大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我”来到西双版纳后,和乌鸦做了邻居。“我”一开始像一般人一样,很厌恶乌鸦,并和它们结成了冤家。可后来,却因为“我”对小乌鸦的一次帮助以及乌鸦对“我”的两次救命之恩,“我”和乌鸦变成了好朋友。

  看了这个故事,我想起了小时候的那次经历。那天,阳光灿烂,万里无云。趁着好天气,妈妈带着我到操场上去玩。后来,妈妈去跑道上走路了,我一个人玩着沙子。玩了一会儿,我觉得有些无聊,就站了起来。这时候,我看见一只小狗站在沙坑边的草坪上,正盯着我看呢!我的心跳一下子加快了不少。我自小就很怕狗,看见狗就会急忙往父母身后躲。看着那对乌溜溜的黑眼珠,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去找妈妈。我立刻转过身子,没命地跑。没想到,那只小狗也追了过来。我越跑越快,它也越跑越快,没一会儿就追上了我。听着它粗重的喘气声,我吓得哇哇大哭。它忽然咬了一下我的左腿,所幸当时是冬天,穿得厚,而且妈妈也及时赶到了。

  事后,妈妈对我说,我一看到小狗撒腿就跑,小狗一定以为我是坏人,所以才会追我并咬我。现在,我虽然还是有些怕狗,但再也不会一见了狗就跑了,当然,我也没有再遭受过狗的攻击。

  原来动物也都是通人性的,你对它好一些,它也会对你感激、信任一些。所以,让我们一起好好保护动物,跟它们做朋友吧!

读《和乌鸦做邻居》有感3

  你是否曾经因为车窗上白色的鸟屎而咒骂鸟儿不讲卫生?或是因为小猫抓伤了你的手而责怪它太不懂事?还是由于小狗咬了你的腿而生气不再理它?也许,你会认为全是动物们的错,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有哪一只正常的动物会无缘无故地攻击人类呢?多半是因为人类惹恼了它们。

  动物并不是生来就要被人类欺负的,它们是与人类*等的。“兔子被逼急了还咬人”,动物被惹恼了,当然会反击。其实人类和动物完全可以成为朋友,这取决于你对它们的态度,这是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一文后最大的感受。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我”来到西双版纳后,和乌鸦做了邻居。“我”一开始像一般人一样,很厌恶乌鸦,并和它们结成了冤家。可后来,却因为“我”对小乌鸦的一次帮助以及乌鸦对“我”的两次救命之恩,“我”和乌鸦变成了好朋友。

  看了这个故事,我想起了小时候的那次经历。那天,阳光灿烂,万里无云。趁着好天气,妈妈带着我到操场上去玩。后来,妈妈去跑道上走路了,我一个人玩着沙子。玩了一会儿,我觉得有些无聊,就站了起来。这时候,我看见一只小狗站在沙坑边的草坪上,正盯着我看呢!我的心跳一下子加快了不少。我自小就很怕狗,看见狗就会急忙往父母身后躲。看着那对乌溜溜的黑眼珠,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赶紧去找妈妈。我立刻转过身子,没命地跑。没想到,那只小狗也追了过来。我越跑越快,它也越跑越快,没一会儿就追上了我。听着它粗重的喘气声,我吓得哇哇大哭。它忽然咬了一下我的左腿,所幸当时是冬天,穿得厚,而且妈妈也及时赶到了。

  事后,妈妈对我说,我一看到小狗撒腿就跑,小狗一定以为我是坏人,所以才会追我并咬我。现在,我虽然还是有些怕狗,但再也不会一见了狗就跑了,当然,我也没有再遭受过狗的攻击。

  原来动物也都是通人性的,你对它好一些,它也会对你感激、信任一些。所以,让我们一起好好保护动物,跟它们做朋友吧!

读《和乌鸦做邻居》有感4

  在这次假期,我看了一本书,是沈石溪的《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里介绍三种动物,我只看了前两篇,讲述的是老鹰和丹顶鹤的故事。第一篇主要讲了老鹰的生活习性以及如何觅食。第二篇主要讲了丹顶鹤“相貌”以及它们的“品质”——认定了情郎一生就不会改变;而在动物园的一只却违背了世代习性。这两篇每一篇都值得我去深思。

  在第一篇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一条蛇咬死了金闪子的孩子和妻子,鹰爸爸想给它们报仇,蛇却逃走了。一天来了一只鹰与金闪子争抢领地,这时鹰爸爸看见了咬死它全家的蛇,它不顾一切冲下去报仇但却被老鹰死死缠住。天上的鹰冲下来帮助了金闪子咬死了那条蛇并和金闪子一起吃完了这条蛇。这个情节让我觉得很奇怪:跟金闪子抢领地的鹰完全可以在天上坐之不理,等老鹰精疲力尽了在吃掉,还可以获得金闪子的领地,但它没有这么做,而是帮助了金闪子。 这种陌生鹰之间的互帮互助让我十分感动,在生活中也是一样,当一个人遇到困难,凭借自身解决不了,这时就要靠同伴的力量,就像一根筷子可以折断,而一把筷子呢?在我学习的过程中,遇到不会的题先是自己想办法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时候就去求助同学,这就是团结的力量。

  第二篇讲述了一家动物园从北京运来了一只丹顶鹤。这只丹顶鹤前面还算适应,而后来却应为气候环境水土各种因素结束了生命。这只丹顶鹤是因为人们破坏了它的生存环境,没有遵循它们的生活习性而失去生命的,它们在野外本来生活很舒适,而在动物园中却一个个憔悴不安。我在动物园中可以看到很多不是我们新疆的动物,它们从远处被运到这里,供人们观赏,我看到的有老虎、狮子、熊,但它们都是双眼无神失去了往日的威风,给人一种病怏怏的感觉。这时人类好像不是在观赏它们,而是在看着这些动物慢慢的死去。动物应该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和谐共处,遵循它们的生活习性,不要去破坏它们的生存环境。

  人与人、人与动物都可以团结、和谐共处,这样生态会*衡,生活也会更美好。

读《和乌鸦做邻居》有感5

  读过这本书后,让我改变对乌鸦的看法,认为乌鸦是一种不祥之鸟,如用“乌鸦嘴”形容不吉利;“天下的乌鸦一般黑”,但是你知道乌鸦反哺的事吗?那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读过以后,知道了乌鸦对小纽扣一类的发光物体感兴趣。就因为乌鸦王偷了作者一枚纽扣,他就用剪刀刺伤了乌鸦,乌鸦和人类一样,也很调皮,领着它的伙伴不是弄脏他(作者)的衣服,就是向他头上喷粪。结果使他一出门就采取措施,后来因为发生了一场战争,红嘴蓝鹊偷袭了乌鸦王的领地,是小乌鸦无处躲身,他就把掉在地上的小乌鸦抱回了屋。

  乌鸦王就认为他救了小乌鸦,对他好得不得了。乌鸦也很可爱,有一次,晚上要下雨,乌鸦在他的屋外“呱呱呱呱”叫得撕心裂肺,他坐立不安就出来了。谁知不一会一个球状的闪电击到了门前的那棵大树,树不偏不倚砸倒了他住的茅草房子,乌鸦救了他一命是不是很可爱。我想乌鸦和人类一样,要和谐相处,鸟也是我们人类的朋友。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荟萃20篇)(扩展7)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作文3篇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作文1

  最近,我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课外书,让我改变了对乌鸦的看法。

  作者小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有倒霉的事,我们这儿也有这样的传说,所以人们都对乌鸦避而远之。不巧,他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很多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很难听,特别还会偷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有一次,作者钉纽扣时忘了拿剪刀,当拿了剪刀回来时,发现一只大乌鸦正在叼他的纽扣,他生气极了,便把剪刀扔到了乌鸦身上,乌鸦受了伤。当他每次出门时,大乌鸦总是指挥一群乌鸦轮流往他身上拉屎,搞得他身上都是,别提多臭了。这个小故事让我懂得一个道理: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作者伤害了乌鸦,难道乌鸦不来报复他吗?

  还有一个是乌鸦知恩图报的故事。有一天,作者救了很多小乌鸦,大乌鸦为了报答作者,在作者被其它鸟“欺负”时,大乌鸦带领着它的军团来营救作者了。还有一个更体现了乌鸦的知恩图报。在一个正下着的夜晚,作者正在睡觉,大乌鸦不知为什么,在他的`屋前拼命的叫。作者没办法,只好走向村长的屋去,突然,从天上打了一道闪电,这道闪电击倒了一棵树,被击倒的那棵树打烂了作者的小屋。原来乌鸦赶他走,是想帮他啊。

  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当我们对待动物和善时,动物也会和善地对待我们。现在有多少动物正在濒临灭绝的边缘,我们人类该醒醒了,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强烈呼吁: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作文2

  自从我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后,让我知道了更多种类的鸟,和一些鸟感人的故事,也因为这样感人的故事,让我深受感动。书中有三种不同类型的故事;鹰.白天鹅和相思鸟,它们又有着怎刚动人的故事呢?我给你讲一个关于他们的故事。

  “天命”是中的一篇文章,里面描写了一只母鹰在寒冷的冬天,母鹰的两只小鹰十分讥饿,可是在那么寒冷的

  从小作者的作文可以看出,小作者的读后感应该是遵循了读后感的模式的,不过,小作者没有写完整,这样的作文显得凌乱。所以,小作者下次要把写完整的作文传上来哦,这样老师帮你改起来才能找出你的作文的优缺点。不过,从小作者不完整的作文可以看出小作者的作文结构还是比较合理的,如果能写完整就更好了,继续努力!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荟萃20篇)(扩展8)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 (荟萃20篇)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1

  任介绍了“没头脑”和“不高兴”,“没头脑”虽然名字叫“没头脑”,但人有头有脑,头还挺大,眼耳口鼻,哪样不少,但他做事丢三落四;“不高兴”的名字也有一个道理,大伙要上东,他偏要上西,不然他就叫“不高兴!不高兴!”他们长大了,“没头脑”当了建筑工程师,设计了三百层的大厦,只有楼梯,没有电梯,人们去看戏要带被子、粮食,因为上下楼梯要去一个月,他的`马虎给们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没头脑去剧场,看到了他的老—不高兴,他当了演员,演的是《武松打虎》里面的,本来是要配合武松的,却“不高兴”死,打了一天又一天,都不知道怎么收场。

  没头脑的故事告诉我们从小就要养成好习惯,做事要细心,不能粗心大意;不高兴的故事告诉我们做很多事都要相互配合,要热情地帮助别人,对人温和,不能动不动就乱发脾气,这样很没礼貌,自己不高兴,也会影响别人的心情,

  读着他们的故事,想到我有时候也会像没头脑一样,比如写我会少写一个字;做数学练习我会少写一个单位等等。有时候我也会像不高兴一样,比如跟说话,有时候因为她批评了我,我就会不高兴;在和兄弟姐妹玩游戏的时候,我和他们的意思不一样,我也会不高兴等等。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会努力地改变自己。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2

  今天我读完了《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心里有许多的感想,想分享给大家。

  书中讲述了两个人的有趣故事,一个叫“没头脑”,还有一个叫“不高兴”。就是因为这两个有趣的名字激发了我看这本书的.兴趣。原来他们两个一个做事丢三落四,一个做什么事都不高兴,因此得名。

  有一次“不高兴”为大家表演了一场武术,当人们都拍手叫好时,“不高兴”却唉声叹气连连叫:“不高兴,不高兴……最后搞得大家都不高兴了。而“没头脑”在一次学校美术课上,把自己画完的画交给老师看时,老师告诉他:“‘没头脑’,你忘记写名字了。”“没头脑”接过他的画回到座位,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再一次交到老师手上,却又被退了回来,老师提醒他:“‘没头脑’,你又忘记写日期了……”就这样他来来*了好几次才把画成功交到老师手上。

  听我介绍完这本书的内容后,大家是不是都觉得挺有趣的呢?我觉得它不仅仅是有趣,其实它真正的意思是在教育我们,要从小养成好的做人、做事的习惯,只有这样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小朋友你们的感想是什么呢?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3

  你们认识没头脑和不高兴吗?他们是一本《天空飞过的一群鱼》这本书里一个故事的主人公。故事的名称就是两个主人公的名字就《没头脑和不高兴》这个故事是任溶溶老爷爷写的。

  你们必须会觉得奇怪,为什么这两个人好好的名字不取,却要叫“没头脑”、“不高兴”呢?因为没头脑做事粗心,没有记性,总是丢三落四的,所以他叫没头脑。不高兴则是别人高兴时,他不高兴。别人不高兴时他却高兴。别人让他做什么,他总是不高兴做,所以就得名不高兴。

  这两个人虽然缺点不一样,可是却都想快点长大。有一天,他们得到了一位仙人的帮忙,一下子就长成大人。没头脑成了一名工程师。造了一座300多层的少年宫。少年宫里富丽堂皇,可是就是没造电梯,害得想看演出的人要爬两百多层楼梯。而爬上两百多层楼要一个多月,于是壮观的一幕出现了。一个个要看演出的人背着一袋行李,艰难地上着楼梯,一个个满头大汗,气喘吁吁。而没头脑呢,问了才明白原先是自我没有设计电梯,造成这个*烦,你们说他是不是太没头脑了,连这种大设计都忘想了!

  不高兴长大后当了一个演员,演武松打虎里的老虎。结果只演了一天的戏演了十几天。就是因为不高兴不高兴死。结果急死了台下的人。

  之后,他们又找了仙人把他们了两个人又变成了小学生。

  读完这个故事,我就忍不住大笑起来,这么滑稽的,两个人,真是世上少见!可是在忍俊不禁的时候,我又有点汗颜了,其实我也是个小小的没头脑和不高兴啊!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4

  今天上午,我看了任溶溶爷爷写的"《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看完之后,我笑得半死。“没头脑”和“不高兴”是两个小主人公的外号。“没头脑”不是不聪明,只是做事马虎,常常丢三落四;“不高兴”不是不会笑,而是固执任性,总不愿意与他人协调配合。一位神仙老爷爷施法术让他们变成了大人,“没头脑”当上了一名建筑工程师,“不高兴”则成了一名演员,可谁知“没头脑”设计了一座三百层的摩天大厦作为少年宫,却忘了设计电梯,人们到二百二十五层楼上去看场戏,得背上干粮、被褥,上下一次要一个月。“不高兴”呢,他跟人搭档演“武松打虎”,他扮演老虎,却总不高兴按照剧情的要求被武松打死,结果急煞了台下看戏的小朋友,你说可笑不可笑。

  看完这个故事,我觉得“没头脑”和“不高兴”两个人的习惯都不好,“没头脑”做事太马虎,“不高兴”做事太任性,我们可不要向他们两个学习,要做一个做事认真、细致,与他人合作,善于听从别人意见的好孩子。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5

  没头脑并不是没有头,他的头还挺大的,眼睛、鼻子、耳朵一样都不少,而且有时还很聪明,但为什么大家都叫他“没头脑”呢?因为他记什么都打个折扣,缺个零头,丢三落四的`。

  又一次他去邻居家串门,在那玩了会就走了,邻居刚把门关上就听到“嘭嘭嘭”的敲门声,打开一看是没头脑,原来他忘了拿走自己的书包。没头脑进屋就脱了帽子和手套,然后进去找到书包就出门了。邻居家关上门,忽然又听到了“嘭嘭嘭”的敲门声,开门一看又是没头脑,没头脑不好意思的说:“我好想把帽子落下了。”说完拿起帽子就走,这时邻居追了出来,喊道:“没头脑,你还有双手套呢!”

  这不高兴为什么叫不高兴呢?原来他有个坏脾气,一件事,大伙都觉得很高兴,谈得很开心,他偏要来个“不高兴”,这也不高兴,那也不高兴,大伙儿要上东,他偏要往西,大伙儿要上西,他就不高兴,要往东。这么个人,谁还高兴和他一起玩呢?可你不高兴和他玩,他也不高兴。有一次,不高兴在路上遇见一位老爷爷,老爷爷的胡子很长,衣带飘飘的,长得像个老寿星。不高兴不由的吃了一惊,老爷爷对不高兴说“孩子不用怕,我找你好久了,你看上去满脸的不高兴,你有什么事这么不高兴啊?”不高兴连忙问找*嘛啊?我又不认识你。老爷爷又说:“我是一位仙人,但这里的人都有‘千里眼、顺风耳’,法术比我还大,本领也比我高,我待着觉得没意思,所以决定回天上去了。回去之前,我想给人送去点快乐,可找来找去,到处都是快乐的人,好不容易让我遇见了你,现在你可以提个要求,要什么都可以,只要你能高兴。”不高兴听完这些话,乐得眼珠子都快要弹出去了,他想了想说:“我想变成大人,做件大事给大伙儿瞧瞧!”仙人说:“好哇!这好办,我马上可以让你变成大人。可每个人都得干一门活儿,你爱干什么呢?”不高兴想啊想,这门活儿也不高兴,那门活儿也不高兴,最后他终于想到了。有一次在联欢会上跟大家一起合唱,唱得好好的,忽然不高兴就不高兴了,一个人慢悠悠的唱了起来,大伙儿都唱完了,他才唱到三分之一,弄得大家听了怪怪的,打那起大家就不请他一起参加节目了。不高兴想起这事,心里那个不高兴啊,所以他拿定主意,长大当演员,好好干一回,出出这口气。仙人一听,就这要求啊,他口中念念有词,正要说“变!”不高兴忽然一把拦住了他。仙人奇怪的问:“怎么了?一副不高兴的样子。”不高兴说:“不是不高兴了,是我有个朋友叫没头脑,老挨批评,我想你能不能也满足他一个要求。”仙人说:“可以啊!”于是不高兴找来了没头脑,没头脑想都没想就说要当建筑师,仙人就施展了仙术,实现了他们的愿望。

  就这样,没头脑成了建筑师,他为小朋友们建造了一座300层的少年宫,可以让全市的小朋友一起在里面玩。不高兴也成为了演员,有一天他收到没头脑的邀请,请他去少年宫表演节目,于是他兴冲冲的赶了过去。少年宫很大很大,他看到有些孩子背着大袋子,帐篷,穿着运动装,不高兴想这些孩子一定是去露营的。等他到了楼下拿出请帖给保安,说他是被邀请来的演员,可保安上下打量了他一番后说:“你怎么空着手来的啊,而且演出是下午,怕你赶不上了。”不高兴听了很不高兴,就问:“我是来唱歌的,要带什么啊?演出是下午呢,现在不是上午吗?”保安说:“看来你是第一次来少年宫吧,剧场在300层,可那个没头脑的建筑师竟然忘设计了电梯。你要这么空着手去,不累死也饿死了。”

  这本书非常的有趣,没头脑和不高兴的故事总是让人发笑,可笑完了一想,其实很多事情我自己也做过,只是书中有些夸大了。所以看了这本书,我就越觉得从小养成一个好习惯有多重要了。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6

  没头脑和不高兴是一对好朋友。

  我们先来说没头脑吧!

  他的名字叫没头脑,人可有头有脑。头还挺大的,眼耳口鼻,那样不少。他读书也聪明,绝不可能没头脑。大家叫他没头脑,因为他记什么都打个折扣,缺点零头,不长记性,所以大家才叫他没头脑。

  下面我们再来说说不高兴。

  这个不高兴怎么不高兴呢?也有个道理。他就有那么个怪脾气,一件事情,大伙儿谈得好好的,他偏来个“不高兴”,这也不高兴,那也不高兴。大伙儿要上东,他不高兴上东,要上西;大伙儿,上西了,他又不高兴上西,要上东。这么个人,谁还高兴跟他玩。可你不高兴跟他玩,他可是不高兴你不高兴跟他玩,换句话说,就是他偏偏高兴跟你玩。真把人烦死哩!

  从今以后,我不管干什么事情,都要认认真真地干,千万不能丢三落四,而且我还要天天都是高高兴兴的样子,不能生气。这些事我一定能做到,我相信你们也能做到,加油!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7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叫《没头脑和不高兴》。

  文章讲的是两个小孩子的神奇故事,他们一个叫”没头脑“,一个叫”不高兴“。”没头脑“这个人的缺点就是:做事马马虎虎。”不高兴“的缺点则是:他很固执,什么事情都跟别人反着干,他们认为长大以后这些缺点自然会没有的,所以就没在意。一次他们遇到了一位仙人,仙人按他俩的要求把”没头脑“变成了工程师,把”不高兴“变成了演员。”没头脑“当上工程师以后,设计了一座三百层的摩天大厦做少年宫,却忘了设计电梯,到二百二十五层楼上去看场戏,得背上干粮、被褥,上下一次要一个月。”不高兴“呢,他跟人搭档演”武松打虎“,他扮演老虎,但没有按照剧情的要求被武松打死,却倒过来打武松,一连打了半个月,急煞了看戏的小朋友。”没头脑“认出了扮演老虎的就是”不高兴“,就连忙拉着”不高兴“滑着楼梯的`扶手下了楼,才一个星期,就下来了。他俩意识到:自己给大家带来了很麻烦,于是就去求仙人把他们变回小时候的样子。

  看了以后,我懂得了做事不能像”没头脑“那样粗心大意,也不能像”不高兴“那样一意孤行。同时我也认识到了自己的缺点:粗心的坏习惯。我一定会努力改正的!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8

  暑假期间,我看了任溶溶爷爷写的《没头脑和不高兴》这篇童话故事。

  首先让我们认识一下“没头脑”,他是一个*时做事丢三落四,做什么事都做不完整的人;而“不高兴”呢,他则是个很任性、凡事都不合作的人。

  我觉得任爷爷真是太伟大了,他怎么会知道我身上的这两个坏习惯呢?难道是谁帮我泄了密!

  原来任爷爷早就看出了我们这代人身上的缺点了,特地写了这个故事警告我们所有的人。

  从小我就是大人手中的心头肉,由于他们对我的照顾太细心周到了,总怕我吃亏,以至我现在生活自理能力极差,经常不能完整地完成一样事情;大人的溺爱,又使我变得很自私,总觉得自己就是对的,所以不懂得去谦让,弄得大家都不高兴。

  虽然我身边的很多小朋友也有很多和我一样的毛病,但我觉得我是幸运的。因为偶然的机会,我读了这本书,并能很快又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没头脑”和“不高兴”遇见了神仙爷爷,让他们认识到了自己的不对,而任爷爷就是我遇见的“神仙爷爷”啊!我会将任爷爷的故事永远记在心里,做一个做事有始有终、所有人都喜欢的人,虽然我知道改变坏习惯很难,但我一定会努力的。

  这个暑假真是太好了,让我们和以前的坏习惯说再见吧!变身……!

  篇二:《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 我有一本我最喜欢看的课外书,书的名字叫《没头脑和不高兴》。

  书名虽然叫《没头脑和不高兴》,可这本*录了很多故事。比如:没头脑和不高兴,一个天才的杂技演员,奶奶的怪耳朵,小妖精的咒语、小妖精闯祸、当心你身上的小妖精等,我最最喜欢看的故事还是没头脑和不高兴。

  没头脑和不高兴讲的`是:没头脑很马虎总是对三落四,不高兴总是说不高兴。一次,他们遇到了神仙,他们求神仙把自己变成大人。变成大人后,他们做了很多错事,他们又让神仙把自己变回来,做了好孩子。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9

  暑假里我看了任溶溶爷爷的著作《没头脑和不高兴》,那是一个有趣的故事:“没头脑”有头有脑,干事却不动脑子,丢三落四,马马虎虎,搞得自己的生活一团糟;不高兴呢,会说会笑,却总是喜欢和别人闹别扭,听不进别人的劝告,搞得大家很扫兴。有一天“没头脑”和“不高兴”遇到了一个仙人,仙人把他们变成了大人,""“没头脑”变成了工程师,“不高兴”变成了演员。“没头脑”设计了一座三百层的摩天大楼,却忘了设计电梯,到两百二十五层的楼上看场戏,得背上干粮,来回要一个月。“不高兴”呢,扮演“武松打虎”中的"老虎,却不按剧情发展,自顾自的打个没完没了,结果急坏了要赶回去上学的看戏小朋友······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从小我们就要养成好习惯,从小事做起,长大后才不会在大事上出错,一个人只有学会遵守规则,才能和别人友好共处,日子才能过的开心。看看自己,我才发现自己就是没头脑和不高兴的组合体。比如每天整理书包的时候,不是忘拿作业本,就是少放铅笔,还经常把同学的书当做自己的带回家。前几天,爸爸刚给我买了一个新茶杯,可去了趟梦幻谷,就丢了。你说我是不是没头脑啊!我还很像“不高兴”呢!一碰到不顺心的事,就撅起嘴巴,发起牛脾气,爸爸妈妈都说我是“小太阳”谁都得围着我转。我还很听不进别人的意见,就像昨天写作文时,妈妈叫我要运用修辞手法,要有心理描写,语言描写,我偏偏不听,当然最后的结果是作文写得像流水账,*淡无奇,让妈妈不高兴,我自己看看也不满意,又得花时间重写。哎,我真该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不高兴”了。

  没头脑和不高兴是两个大毛病,只要我们努力打-倒他们,就能成为品学兼优的好孩子。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10

  星期一下午我读了《没头脑和不高兴》一文。

  这篇文章写的是一个12岁的少年,丢三拉四的习惯。例如他在朋友家写作业,回家的时候忘了拿书包,回来拿书包时又忘记拿手套,又回来拿手套。后来他认识到自己的缺点,改掉了毛病。

  读了这篇故事后,仔细一想我也有这个毛病。例如写字缺横少点的毛病,所以每次听写的时候总得不到满分。让老师一次又一次帮我纠正,我感到很羞愧。

  以后写字的时候要认真,避免发生这种错误。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11

  过中秋节前,老师给我们发了一本书叫《没头脑和不高兴》,看到书名我就想:没头脑怎么就没头脑,不高兴怎么就不高兴了呢?我就带着问题去读。

  我读完以后才知道,因为没头脑总是忘事儿,所以别人给他起了个外号叫“没头脑”。不高兴是因为他干什么都说不高兴,所以别人叫他“不高兴”。《没头脑和不高兴》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当心你自己身上的小妖精”,多多以前很乖,可是从多多生过病以后就不乖了。爷爷告诉多多他身体里有脾气精的时候,多多很勇敢把脾气精给赶走了。我读了这本书懂得了不要忘事,每天一定要开心才行。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12

  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书《没头脑和不高兴》。当我看完了这本书以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书中的“没头脑”不是不聪明,而是个马虎鬼,常常丢三落四的;他的朋友“不高兴”不是不会笑,而是固执任性,总是和别人唱反调。后来他们俩要求仙人把他们变成大人。长大后,“没头脑”成了建筑工程师,“不高兴”成了演员,却还是接连闹出了不少的"笑话。

  读完这本书,让我们懂得了做任何事情不能像“没头脑”和“不高兴”那样,马马虎虎,随性而为。我们应该从小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懂得听取别人的意见,还要踏踏实实地干好每一件事情,才能成功。总之这本《没头脑和不高兴》是一本很有趣的好书,相信大家看过之后也会很喜欢的。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13

  期盼已久的暑假开始了,我又能够简单而舒心的阅读各种书籍了。这天,室外飘起了纷纷扬扬的雪花,我在温暖如春的家里,兴致勃勃的读完了任溶溶爷爷写的"小说《没头脑和不高兴》。

  书中描述的两位主人公“没头脑”和“不高兴”的所作所为令人捧腹大笑,也令人深思并引以为戒。“没头脑”并非不聪明,而是做事马虎、丢三落四,缺乏认真细致和周到的思考。

  *日里,“没头脑”经常是找到了帽子丢了手套,找到了手套又丢了书包……没有个利索的时候。仙人把它变成大人以后,他设计建造了一栋300层楼高的少年宫,上下楼竟然没有电梯!害得大家登楼如同登天一般,这个马虎真是祸国殃民;“不高兴”不是不会笑,而是固执任性,不愿意与别人协调配合,齐心协力的按规定做好每一件事。

  比如:在“武松打虎”的戏中,他扮演老虎,但是,不按照剧本的要求去演,武松总是打不死他,台下的观众急得直叫,浪费了大家许多宝贵的时光,真是损人不利己!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如:今后在学习和生活中,要养成好的习惯,做任何事情不马虎、不丢三落四,时刻做到头脑清醒,认真细致;主动与别人协调合作,只有团结才能产生更大的力量。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14

  我最近迷上了一本书,它就是《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读起来很有趣,故事中的没头脑和不高兴做什么事情都是丢三落四的,很任性,因为这样没头脑和不高兴都吃了亏,后来他们都改掉了身上的坏毛病。

  我最喜欢书中的第六个故事《当心你自己身上的小精灵》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多多。一开始,多多很乖很乖。爸爸妈妈都很喜欢他,可是有一天,他又变得不乖了。发起脾气来像火山爆发一样。一发不可收拾,但是也有乖的时候,有一天多多的爷爷发现了多多的问题,就跟多多说,多多不乖是因为身体里“脾气精”,然后告诉多多怎样和身体里的“脾气精”做斗争,日子久了多多变乖了,爷爷就跟他说脾气精终于被你打败了,多多非常开心。

  读完这个故事,我沉思了,因为我也是和没头脑和不高兴还有多多一样,做事情丢三落四,乖的时候挺乖的,不乖的时候也像火山爆发一样,看到没头脑和不高兴还有多多的改变,我内心触动了,我要像没头脑和不高兴还有多多学习,改掉丢三落四的毛病,赶走身体里的脾气精,我也要和脾气精做斗争,不害怕它,不听它的指令,努力做好每一件事,我相信我也能像多多一样打败脾气精的!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15

  在以前,我看过一本书,书的名字是《没头脑和不高兴》。

  这本书是出自著名作家张天翼之笔,它里面讲了两个小男孩的故事,他们一个叫“没头脑”另一个叫“不高兴”,他们两个是一对好兄弟,做什么事都在一起,但是他们各有一个缺点,没头脑干什么事都糊里糊涂,丢三落四;而不高兴则是什么事也不肯做,干什么事都不高兴。这本书让我觉得非常有趣,但它同时也教育了我:做事情绝不能像没头脑和不高兴他们两个一样,否则就什么事情也做不好。

  有一个星期天,我们小学的小队要展开一次小队活动,我就在活动开始前整理东西;若是在*常,我就会很懒散地让妈妈和奶奶帮我准备,整理要带的东西,自己却什么都不想做,就像不高兴一样,而在那天,我就不一样了,我自己自觉地去拿书包,自己整理活动中要用的东西。我做事时总是拿了这个,忘了那个,没头没脑,就像没头脑一样,而在那时,我改正了这个坏习惯,我记录下了我要带的所有东西,然后一一按照记录下来的东西把它们放在我的背包里,然后又把东西整理了一遍,全都带齐了!我第一次感到那么轻松。准备好了之后,我就去和同学会合了,之后,我们顺利地完成了这次小队活动。

  这本《没头脑和不高兴》是一本很有趣的好书,相信大家看过之后也会很喜欢的。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16

  今天我看了一本很搞笑的书,名叫《没头脑和不高兴》。听著名字就觉得很好笑吧!人怎么没有头脑呢?

  其实这只是比喻两个小朋友很粗心、经常不高兴。书中说的是一个梦:他们遇到了一位仙人帮他们变成大人,“没头脑”当工程师。他画了一栋很高的楼房却没画电梯,后果是小朋友个个都带上被子爬楼梯,爬了半个月终于到了。他们观看“不高兴”演的“武松打虎”,“不高兴”演老虎,却让武松不知道拿他怎样才好,结果看了几天几夜……。

  我看过以后感慨万千。我想:我也经常粗心大意,有一次老师都恨铁不成钢,把我的试卷戳了一个洞。现在我懂了。我以后也要把粗心的坏毛病改掉,不再把标点符号看错、把加法做成减法,把名字写到班级的地方。不能整天不高兴,应该开心一点,不然连朋友都很难交,演戏都演不成。粗心和整天不高兴不只给自己,还给别人带来诸多不便。我发誓一定要改掉这两个坏毛病!

  我们以后一定不要粗心大意和整天不高兴,应该细心、每天开开心心地生活。这就是我看完这本书最大的收获。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17

  我的好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叫《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可真有趣,我用了两天时间,一口气全看完了。

  文中写了两个很有趣的小孩。一个叫“没头脑”的小朋友,并不是他没有头和脑,而是他很粗心,总是丢三落四。还有一个叫“不高兴”的小朋友,他很固执,总是跟同学们的意见不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一天,来了个仙人,他把“没头脑”和“不高兴”变成了大人。“没头脑”成了一位工程师,“不高兴”成了一位演员。“没头脑”建少年宫的时候忘了建电梯,楼房有 300 多层高,小朋友们带着锅、大米、盆子等用品去看戏,上下一次要一个月呢!这部戏是《武松打虎》,恰好,这部戏的演员是“不高兴”,武松求“不高兴”快点死,可他就不停地说不高兴,不想死。可笑吧!

  看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能马马虎虎、丢三落四。我们要从小养成好习惯,不要做“没头脑”和“不高兴”。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18

  寒假我看了《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我对没头脑和不高兴的印象最深,我觉得他们俩很搞笑,让我捧腹大笑,没头脑让我怎样笑呢?没头脑总丢三落四,比如说:他每天都找不到东西,找不到就拿弟弟妹妹出气。还有他到朋友家玩了半天要回家了,又敲门回来说:我的书包忘在这里了;刚出门又回来说:我的帽子忘了;

  还有他生日时朋友送了一大包东西说都是没头脑丢在他家里的。不高兴呢?他总是不听别人的话,比如说:别人劝他别踩水泥,他却说不高兴不高兴,我偏要踩;然后踩在水泥上,可是还说不高兴不高兴,打了个滚才没有说不高兴不高兴。

  看了这本书后,我不要向没头脑和不高兴学习。我不要像没头脑那样丢三落四,做事情时要细心观察,看看有没有漏掉什么东西;我不要像不高兴那样每天都不高兴,我要做一个心情愉快的小朋友,每天都要开开心心地上学,每天开心地去做每一件事情。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19

  童话大师任溶溶爷爷创作出了两个经典的儿童形象—— “没头脑”和“不高兴”。由于他们两人马虎、任性,闹出了很多的笑话,惹出了许多的麻烦!

  书中有一个故事是《混乱的剧场》。“不高兴”扮演大老虎,本来应该是武松打虎,结果却变成虎追武松,最后,整个剧场乱成一团!还有一个故事叫做《千层少年宫》。“没头脑”设计建成的`高楼大厦,喷泉没有水池,经过的人都得打伞;上楼没有电梯,人们看戏得自带被褥和干粮,给人们带来了很多不便!

  在我看来,“没头脑”和“不高兴”是千千万万个小朋友的缩影!所以,我们要从他们两人身上吸取教训,改掉坏习惯,争做一名优秀的小学生!

没头脑和不高兴读后感20

  我最喜欢的一位童话作家是任溶溶爷爷,我很喜欢看他写的书,尤其是他写的《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的人物有没头脑、不高兴、多多、闹闹等等,里面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两个人物就是没头脑和不高兴,因为他们老是犯错误,惹人大笑。

  没头脑的缺点是做事马马虎虎,记什么都要打个折扣,缺点零头,比如他去邻居家串门,经常会丢三落四。而不高兴是老要爱和别人唱反调的人,比如跟同学们一起回家时,大伙都走大路,他却偏要走小道,最后掉进了泥坑里,自己害了自己。

  有一天,没头脑和不高兴做了一个梦,在梦里他们都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没头脑成为了高级建筑师,不高兴做了一名演员。在梦里,没头脑造了一套300层的高楼大厦,却忘了设计电梯,恰好此时不高兴的演出就在这栋楼的225层,所以观众必须带着粮食和住宿的物品走到225楼。不幸的是,没头脑也是这些观众中的一个。他们用了15天的时间终于到达了演出地点,观众非常期待不高兴的演出。本以为演出会顺利进行,可是不高兴却突然不高兴了,他所演的老虎本该要被武松打死,他却跟武松周旋起来,以至于演出一直没法结束。最后观众的粮食也不够了,还耽误了学习和工作,大家都抱怨了起来。没头脑和不高兴从梦中惊醒,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从此没头脑长记性了,不高兴也开始学着和大伙合作了。

  看完这本书后我不禁想到了自己,以前每当我放学回到家,书包里总会少了这样丢了那样,妈妈因此老是批评我:“能不能多长点记性!”每次听到老妈的数落,我总是撅起嘴满脸不高兴,心想:为什么要因为这点小事教训我?哪位小朋友不是缺铅笔少笔的?我真是太不高兴了,一扭头就走了,才不理会妈妈在背后喊我的名字呢!

  有一次,我又把老师发的作业本忘在学校了,这次作业是老师特别叮嘱要做好的,于是我就求老爸帮忙带我去学校取,老爸竟然不屑一顾,说:“你三天两头落东西,这次我可不帮忙了。”我当时很生气,可又没办法,只好第二天去学校再补了。第二天,我提前去了学校,但是因为匆忙,做错了好多题目,最后还是被老师批评了。看了这本书,我感觉自己的脸滚烫滚烫的:我不就是书里那个没头脑和不高兴的结合体吗?看看他们,想想自己,真的是太难为情了。看了《不高兴和没头脑》后,我想一定要改正这个坏习惯。

  在这次暑假夏令营的14天中,我一直保管好自己的物品,每天都会提醒自己不要再丢三落四了,所以我带去的东西一样都没有丢。回到家里后,妈妈检查我的行李箱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当时我高兴极了。

  《没头脑和不高兴》这本书的故事都很有意思,这些故事能让我对照着自己找出身上的坏习惯,一件一件改正过来,从读完这本书开始,我开始慢慢地和从前任性的自己说拜拜了。以后,在我的身上,你们再也不会看到他们俩的影子啦!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荟萃20篇)(扩展9)

——《礼物》读后感 (荟萃20篇)

《礼物》读后感1

  当我翻开《礼物》的第一页时,我就明白他将讲述一个浅显易懂的故事,但是那份“世界最珍贵的礼物”却在字里行间“明灭可见”,要想牢牢抓住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简单。你必须将自己融入作者所创造的童话故事,要把自身与文字结合,才能使你较为勉强地领悟到最前最表层的真理,如果让你的灵魂与书的精灵交会,再加以咀嚼,人生快乐的真谛便毫不犹豫地浮现在你面前。

  所谓的“礼物”并非物质,而是真理,让每一个得到它的人都快乐的真理:在“现在”里生活,在“过去”中学习,替“未来”计划。许多人在拆开这些礼物后,便认为得到了所有的礼物,很可惜,他们离快乐只差一份礼物,却如隔银河,无法跨越。那份礼物是上天给我们的使命,每一个人来到世界上总有一定的原因,也有不同的使命,所以生活才会与众不同更加多彩。强烈的使命感会让我们更有动力去建设更美好的未来。

  这是一个追寻“礼物”的`故事,也是一个年轻人的成长历程。从一位睿智的老人那里,年轻人听说了一份神秘的“礼物”,据说那是每个人能得到的最好的礼物--拥有它就会变得更快乐、更成功,但只能靠自己去找到它。年轻人用尽方法,四处探寻,但“礼物”始终没有出现。直到有一天,他突然领悟了“礼物”的寓意:“礼物”就在我们的身边--学会把握此刻,就能过上更加成功、更加幸福的生活。

  该书巧妙运用一语双关的妙喻:在英语里,present既可以指“礼物”,也可以指“现在”、“当下”,人们总在寻寻觅觅有形的“礼物”,却往往忽略了自己早已拥有的礼物--无形的“此时此刻”--才是最珍贵的。在这个充满不安和焦虑的时代,《礼物》会帮助我们重新发现工作和生活的真谛。和故事中的年轻人一样,你也可以找到属于你的“礼物”,亲身体验追求自我、活在此刻的人生游戏!

  我只能很朴实地说这本书来得就像及时雨,当我还没读这本书时,我依旧对命运听之任之,受它摆弄,甚至没有丝毫的主控权力,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也许是我在不经意间放弃的。生活对我来说总是一成不变,但这仍能接受,最可怕的是,一旦我做错一件事,我就非常灰心,对所有的事情都会失去信心,紧接着就是作业漏洞百出,老师和家长的批评以及训斥,而我却像无头苍蝇,到处碰壁,根本不知道那个使千里之堤毁于一旦的蚁穴在哪里。我就像掉进黑洞,沉入海底,万劫不复,潜意识地排斥自己,因为实在太无能。就当麻烦和痛苦如江河般奔腾而来让我窒息时,这本书好似利刀斩断一切阻挡我视线的“乱麻”。我不再迷惘,就像书中说的那样因为不专注当下手中的事而牵扯出烦恼,又因为太“沉迷”在过去的失败中,导致我无法看清未来的路,而停滞不前,所以我始终没有看到雨过天晴乌云散开后的绚丽彩虹。我在彩虹桥下找到了我丢失已久的礼物--认真、信心,还有一颗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心。

  我做事变得有使命感,不再把时间浪费在对我毫无意义的事上,只专注于正确并且重要的事,一切都在变好。没有任何事会让我感到不安,我能坦然面对生活给我的所有考验,因为我相信这也是一份难能可贵的礼物。

  这份礼物并不是只能在书中找到,老爷爷说过“其实你已经知道礼物是什么,你也知道应该在哪里可以找到它。同时,你也知道这份礼物将怎样带给你幸福与成功。在你年幼的时候,你曾是那么清楚明白的了解一切。只是现在你已把它深深遗忘了。”

  无论你是在寻找礼物的途中,或是还未出发,我希望那份本该属于你的礼物,早早出现在你的圣诞树下,等待你的开启。 就在今天!就是此时你意识到的这一刻……。

《礼物》读后感2

  第一次借到到水长东老师的书,真是激动得一塌糊涂。马上的甩开了手中书。脑里充满了对水长东老师的敬意,开始了想象她有多么的了不起终于,自己抛开一切杂想。开始了阅读。当时小胖杨老师在我身边。他一下就给我介绍了〈礼物〉这篇文章。盛情难却,我只有先看了。

  一个老人和一个孩子。在俩人的交谈之中,引出了“礼物”这个话题。老人在孩子无意间提起了“礼物”并把它说得很神秘。当然,孩子不知道老人所说的礼物是什么。但最终,他还是靠自己知道了礼物的存在。虽然,孩子经历了很多之后才明白,但我依然钦佩与他,因为,对于他对理解礼物的一颗心,我能感到。

  文中所说的礼物,其实就在于把握,把握今天;把握每天所得到的……学会了把握也就得到了成功。然而,人生的每个时期都定义着对成功的不同看法……所以,要努力,在于把握,把握一切。礼物,不可以失而复得,却可以永远拥有。

《礼物》读后感3

  今天,我在《亲情故事》这本书里看了一篇文章——《父亲的礼物》,感触很深!

  当我读到他让礼物轻轻坠落到我的手,却是一枚硬币!父亲说:“用这枚硬币买一份报纸,一字不漏的读一遍,然后翻到分类广告栏,给自己找一份工作,读《父亲的礼物》有感300字。到这个世界去闯一闯,他现在已经属于你了。”——读到这儿,我就觉得一枚硬币看似微不足道,却是孩子一生中收到的最重要的礼物。正是这枚硬币,让一个刚刚走出校门的孩子找到了人生的目标,让他学会了如何生存。这是作为一个父亲送给孩子最昂贵、最值得珍惜的礼物。

  当我们生日了,或是值得庆祝的时候,父母们总是会送些礼物给我们。而这些礼物对我们来说,是十分珍贵的。

  读完这篇课文,我才认识到稳重的父亲给予“我的”礼物是整个世界。

《礼物》读后感4

  暑假里,我读了郁雨君姐姐写的《最想要的礼物》,我受益匪浅。刚开始我觉得小碗很可怜,爸爸妈妈总是护着小蝶,小蝶说什么就是什么,从来不听小碗的解释,不分青红皂白的就吵她,小碗总是没有辨别的机会。在她的心目中,自己在这个家是多余的、可怜的。孤独的她很伤心,她很想有一个能理解她、保护她的好朋友来陪伴她。这时筷子跳了出来,她和筷子一起去吃五颜六色的美味 ,一起去玩独轮车,她不再孤独不再伤心,但好景不长,筷子也被她无奈的踢到外太空,紧接着小碗又被送到离家很远的黑橄榄学校,她更愤怒了。但是在她十三岁生日的那一天,小碗终于把自己的痛苦、委屈···告诉了妈妈和爸爸,但同时她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外焦里嫩的小碗突然意识到家的温暖没离开过她,而原谅和被原谅才是大家最想要的礼物。

  看到最后我被深深的感动了,想起*时在家很固执、任性的我为芝麻大小的事惹妈妈生气而感到内疚。原谅和被原谅其实也是我最想要的礼物。

《礼物》读后感5

  采撷一朵带露的玫瑰送你,我的指间也有丝丝花香;接纳一条细小的河流,大海的心胸也更加宽广;飘入一缕洁白的云彩,天空也变得妩媚多姿。

  给予如理解都是让人快乐的方式。

  授人玫瑰手留余香。当德拉脱下帽子让那股褐色的小瀑布泻下来时,她就明白了给予是多么的令人快乐,当詹姆斯摘下金表以换取一副装饰头发的梳子时,他就明白了给出的同时收获的会是幸福。

  轻启一扇窗,在不经意的同时就消除了一份陌生;礼貌的道一声好,在小小的细节中就赢得了一份赞赏,而生活就是由这无数个点点滴滴堆砌而成。不要为了给予而给予,出于面子的给出是用金钱铸成的盒子包着罪恶的愿望,那是毁了多少人的礼物阿!那不是给予,那是在破坏,给予是像扬夫妇那样送出真心的名词,虽然最后的两件礼物是那样的残缺不全,但是他们在詹姆斯和德拉的心中是那样的完整秀丽,在你的,我的,我们的心中都是那样的完整秀丽,因为他们中包含了太多的感慨,太多的真情,太多的好处,他就像麦琪送给我们全人类的礼物一样,是那么的贵重,他教会了我们“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以外的善良——给予,分享。地狱的人们为了肉汤你争我夺,可直到肉汤洒光了他们也不明白如何用长柄勺来喝汤,那是因为他们自私自利,所以他们面黄肌瘦,而天堂的人们却因为善良而学会了分享,合作,给予,从而欢歌笑语,这就是天堂地狱的区别阿!

  唐太宗因为给予了魏征一个言论的*台而收获了贞观之治;雷锋因为给予了失助的人民一双温暖的大手而收获了“学习雷锋好榜样”的尊敬;大海因为给予了小溪一个广大的空间而成就了其浩淼无垠···德拉与詹姆斯虽然贫穷却幸福,没有引人瞩目的地位,没有藏纳着无穷金币的私人金库,同时也没有沉重的虚伪的大衣,没有葛朗台老头的孤独和欧也妮的无奈,小人物一样有丰富的精神食粮与亲密的距离,残缺的表链与梳子就像增加幸福的魔术师,虽然失去了金表和头发却依旧能变为令人惊叹的东西,而扬夫妇在拥抱的时候就会收到魔术师的礼物···赠与后的余香,虽不富裕甚而贫穷,却能夫妻和睦,那么我想再大的困难也会在他们面前低头吧。

  善良的心是施给的前提,善良的迪和德拉是给予的实践者,虽失去了彼此最最珍爱的宝物却得到了更多。

  送你两个名词善良,给予。

  送你一个短语给予善良。

  送你一段话给予善良就像播种着种子,结果的那一天,你也收获,我也收获。

  让我们也怀着一颗善良而真诚的心给予吧!

《礼物》读后感6

  第一次阅读《幽灵的礼物》,我就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那种交易员和交易员之间的心灵感应。

  《幽灵的礼物》规则一说:在市场证明我们的交易是正确的以前,已建立的仓位必须不断的减少和清除。即正确的持仓方法是,当仓位被证明是正确的时候你才持有。

  多年的操盘生涯中也形成了一个自己的交易习惯:每天收盘以前,仔细的审查一遍自己保留的仓位。凡是感觉可疑的,有问题的单子,一律清除。而只持有自己认为有前途,有信心,而且最好是有浮动赢利的交易。仅仅因为这一看似简单的习惯举动,不知让我躲过了多少次无谓的、莫名其妙的损失。

  触发我制定这条交易规则的直接原因有几个:

  1、我的经验表明,因为期货投机的高风险,勉勉强强、可做可不做的交易,还是不要去做为妙。

  2、投机者应该把自己的精力集中在一些符合自己的思维框架、个性习惯,非常有把握的市场机会上。没有必要在一些令人伤神的亏损交易上冥思苦想,希望转危为安。一刀砍了它,也许你就立地成佛了。

  “如果你还在照顾损失的伤口,忙着“救火”,势必无暇寻找其它的机会。最后的结果可能是更大的损失。认赔相当于抛弃痛苦,让情绪*静下来,提高控制能力,使你得以继续交易。”

  一般说来,止损有价格止损和时间止损两种。书中的例子,采用的是时间止损法。因为持有的仓位好几天没有被证明为有利可图的,用三天规则把自己拉出了泥潭。

  对于一个新手来说,价格止损和时间止损方法虽然是被动的,但是简单实用,可以强制性的清除可能带来巨大伤害的头寸。当然,效果不一定是最好的。

  《幽灵的礼物》的规则一,不是价格止损法,也不仅仅是时间止损法,它需要投机者在交易技术方面有相当的功力,包括对交易的本质问题的理解、市场感觉、经验等等。所以,它可能会让大多数人无所适从,但对有些人非常有价值。顺便说一句,我觉得规则一不但适用短线交易,也适用中长线交易。在某种意义上,就是规则一在中线交易中的运用。

  “交易者通常不知道交易实际上是一个失败者的游戏,那些最善于输的人最终会赢。”

  你要使你的损失越小越好,割肉越快越好。这样做不会保证总是正确的,但可以保证你在这个游戏中生存。”

  《幽灵的礼物》的规则一,不是价格止损法,也不仅仅是时间止损法,它需要投机者在交易技术方面有相当的功力,包括对交易的本质问题的理解、市场感觉、经验等等。

《礼物》读后感7

  在《礼物的流动:一个*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中,作者提到礼物的馈赠对于维护关系网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礼物的流动》读后感。

  关系网络在传统*社会起到如下几个作用:

  1、经济功能。农业社会中的彼此互相扶助,某些劳动环节需要提高效率以赶天时,这需要关系网络来支持。另外私人融资也需要关系网。

  2、社会保障。在灾荒时期,关系网给生活危机提供了缓冲和社会援助。

  3、社会支持。主要是指关系网在红白喜事时候对主家的精神支持。特别是葬礼上。

  4、政治功能。在*传统绝对权力的背景下,一个关系网可以缓解上层权力对下层的直接损伤。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自我保护手段。

  从这几种功能来看,特别是前两种,是很重要的经济功能,在农业社会,直接影响到人们的生计。因而它们成为维护关系网的驱动力。而交换礼物则是维护关系网的主要工具。

  另外,作者还提到,在*的人情伦理体系中有三个结构性维度:

  理性计算(指经济上的直接盈亏计算),道德义务,情感联系。这几点构成了人在维护关系网时所考量的三个支点。在我看来,道德义务和情感联系可以看作是长效机制。道德义务用来维护群体利益不受损害,情感联系则在于加强彼此认同感和归属感。这两点可以直接保护群体中的成员一致对待危机和灾难。而理性计算,特别是经济上的计算,可以保证个体在短期内不至于在经济上出现不*衡导致危机。

  在南北文化的区别上,有个突出的群体性格特点便是:南方人们比北方人们更加善于计算,而北方人则更加憨厚义气。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差异?通过《礼物的流动》这本书,或许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求证。

  南方相比北方而言,在过去几千年中,生活更加稳定,富足,较少受到战乱和灾荒的影响。而且发展出了一套精耕细作的劳动技术。在这套技术的指导下,南方人们更加能保障自己的温饱。而且南方的商业比北方更加发达,这一点可以从南宋,明朝的经济文化交通史中看出。从这个意义上说,南方人们之间,对于关系网的依赖度相对较低,关系网的第一第二个功能就较少体现。那么南方人们在礼物交换,人情体系中,对于起长效作用的两个支点就相对薄弱。而北方则恰恰相反,经常的战乱和灾荒则直接驱动他们去尽力维护道德义务和情感联系,以应对危机和保护自己。

  这样就体现出,南方人们对于理性计算比较注重,而北方人们则对于道义和维护感情特别热衷。江浙一带,人们的群体性格就体现出“精明”和善于“算计”。北方人们如中原一带,人们的群体性格就体现出讲“义气”重“亲情”。群体性格的异化,隐含的原因就根源于经济基础的差别,这就是我读这本小书的一点点收获。

《礼物》读后感8

  “礼物就像一根棒棒糖,剥开包装纸,塞在嘴里,甜在心里”。

  每一个孩子的生日也是妈妈的受难日,但是,每一个孩子却是老天赐给妈妈最好的礼物。

  这个假期读了郁雨君的《最想要的礼物》这本书,这也是朋友给我推荐的一本她认为最好看的一本书。怀着好奇的心里,在吃完晚饭后打开了这本书,开始时候感觉大碗是个又臭又倔又怪的小女生,而妹妹小碟又乖又娇又美,与大碗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于是她就成了家里的反面分子。

  她的爸爸是个一级棒的西餐厨师,所以给她和妹妹用两种餐具起了名字。大碗有本事把每一次生日,都过成家人的受难日,妈妈责备大碗:“你不是小寿星,是小灾星!”于是她幻想出了精灵古怪的筷子弟弟作为自己的同盟军和玩伴。

  后来,大碗和爸妈日益疏远,和小碟矛盾升级,最后被“冤枉发配”到了外地寄宿学校。十三岁生日时大碗踏上回家的路,她处处和家人作对,状况不断冲突不断。最后当礼物揭晓,每一样都出乎意料,烤番薯一样外焦里嫩的大碗忽然意识到,家的温暖没有离开过她,而原谅和被原谅,就是大家最想要的礼物!

  这最珍贵的礼物所决定的对生活的态度,并不是来自于他人的鼓励和自己的一些成绩,而是在生活实践和历练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我们很幸运,因为我们并不是以单独的个体存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所以很多的人生哲理并不需要我们自己去发掘和积累,只要我们善于发现和总结,就可以从很多的方面获得这些有用的信息,然后变成自己需要的人生信条,形成自己的精神信仰。

  这个关于孩子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小故事读完,我在想文中的大碗如果能像普通的小女孩一样,不那么粗野,不那么邋遢,不那么贪吃,也许就不会发生那么多矛盾。如果大碗的爸爸妈妈能多和大碗沟通,大碗就不会因为感到孤立而幻想出一个筷子弟弟。所以我觉得家长应该站在孩子的立场上想一想,同时孩子也应该理解家长的良苦用心,只有做到相互理解,才能拥有健康、快乐、和谐的家庭氛围。

  理解,简单的两个字,做起来、做得好还真的是不容易,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怎样提高与孩子的零障碍,真的是要善于思考和勤于总结。愿天下的父母和孩子都能互相理解,互相体谅,生活和学习充满暖暖温馨,让孩子在散发着沁人心脾,芳香宜人的环境中快乐的学习成长。理解,是一缕阳光,照亮了自己,同时也温暖了他人。

  人生中,不论是在学习上、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中,会思考的人是最聪明的人,只有去思考,去发现,去探索,一定会得到这份最珍贵的礼物。

《礼物》读后感9

  当我第一次看《麦琪的礼物》时,有这样的疑问,麦琪是谁?他(她)的礼物又是什么?后来我了解到麦琪是三个人,他们是《圣经》中,耶稣出生时从东方来的三个贤人,他们的礼物带表了尊贵与圣洁。这也是欧·亨利《麦琪的礼物》中主人公表现的出的品质吧——表达了夫妻俩为他人着想的心。

  看过了《麦琪的礼物》,我对欧·亨利大概的了解了一下:欧·亨利,原名威廉·西德尼·波特,美国小说家。他出身于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格林斯波罗镇一个医师家庭。他的一生富于传奇性,当过药房学徒、牧牛人、会计员、土地局办事员、新闻记者、银行出纳员。当银行出纳员时,因银行短缺了一笔现金,为避免审讯,离家流亡中美的洪都拉斯。后因回家探视病危的妻子被捕入狱,并在监狱医务室任药剂师。他在银行工作时,曾有过写作的经历,担任监狱医务室的药剂师后开始正式写作。

  欧·亨利以善长写短篇小说著称,他一生共创作了三百余篇小说,若用一句话概括说就是:这些小说都体现了作家对健康的人性和健康的社会的强烈向往与追求!它们歌颂着小人物在贫民生存中美好善良、香濡以沫的真淳品格,尽管不无苍凉的苦笑;它们揭示着那些“社会宠儿”的骄奢淫逸、儿虞我诈、寡廉鲜耻的无耻行径!也就是说欧·亨利运用高超的讽刺艺术说法将社会的本质特征描绘的淋漓尽致!我们通过他的小说,不光能学到其中的写作技巧,也可以使自己在阅读的同时理解作家的感情,更容易描绘自己人生绚丽的画卷!

  看过欧·亨利的作品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幽默,这也是他创作的主要艺术特色。他的幽默格调与内涵,通过小说情节、篇章结构上的精妙设计,产生对社会人生不无苦涩味的幽默。幽默的语言吸引读者的阅读,使读者看后能够深刻

  的理解幽默语言背后的美与丑!欧·亨利小说的主人公一部分是社会底层贫苦的劳动人民,一部分是社会上层的贵族,这就将社会的贫富两极展现在大家面前,为劳动人民的善良和淳朴而感动,为贵族的奢侈和狡诈而憎恨!我们也必须承认欧·亨利的人生经历决定了小说的创作方向和思想。

  我总结欧·亨利有自己的独特的文章结尾,出人意料的结尾结构有时能够突出表现作者的思想感情,他的小说能够以揭示主题的语言和故事情节表现出文章的主题!这是我们应该借鉴和学习的东西!

  说了这么多,感觉欧·亨利不愧是将美国短篇小说推上艺术高峰的作家,用独特的结构,幽默的语言,出人意料的情节,深刻的主题思想来告诉我们社会的真实一面,他为我们认识当时美国资本主义下生活人们的苦闷状态,他的小说是一部历史的照射镜!

  让我用《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的最后一段结束我的文章,也使大家能够理解欧·亨利小说给我们所留下的艺术价值。

《礼物》读后感10

  今天我读了一个故事,名叫《圣诞节礼物》,这个故事让我久久不能*静。

  故事发生在圣诞节前夜。男孩罗伯由于家庭贫穷,没有钱给爸爸买礼物,为了让爸爸多休息一会,最后罗伯决定半夜起来帮爸爸给奶牛*,作为给爸爸的圣诞礼物。等他爸爸发现后,非常心疼他,因为他正是长身体的时候,不想让他起来这么早。我从这个故事懂了很多。罗伯和爸爸他们互相体贴,互相关心。他们之间深深的父子情,令人感动。虽然他们家里很贫穷,但是只要有爱,家里就充满了温馨。他虽然小,但是却能体谅父亲的艰辛。我*常对我爸爸也不怎么依恋,可是他一出差我却很想他。我应该关心,体贴爸爸妈妈,因为他们的工作也很辛苦。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多我们的爱是那样深厚,我们要为父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来报答他们。

《礼物》读后感11

  近日看了斯宾赛·约翰逊博士《礼物》一书,讲述了一个孩子从一位睿智老人那里获得三份礼物的寓言故事,从尔运用在工作,生活,学习中,继而成长,以致成熟!其实礼物往往一直贯穿我们的一生中,只是鲜少有人会去探究过去我学到什么…

  礼物之一,把握此刻,说起来容易,可有谁能真正领悟,我们生在如今快速发展的21世纪,每天都在追逐,都在美其名曰为了美好的未来而拼搏奋斗,可往往忽略了我们的当下,活好每一天,那么明天到来之时才不会有遗憾!

  礼物之二,向过去学习,无论我们曾经经历过什么困难,挫折,甚至是苦难,只要你从每件事中找到能学习的点,一点点的累积,那么你会感激过去令你成长,珍惜现在你所获得的,也会在每一件事情的背后得到很大的成长。成功不过就是将每次的失败经验积累起来所到达的那一层。

  礼物之三,着手创造将来,我不喜欢为不知道的未来做不切实际的规划,我只想说,学习过去的东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专注和享受此刻,感激和珍惜你所拥有的,接着为自己描绘一个‘不远的未来’!

  让我们试着以这种方式生活,学习,工作,那么我们就将会快乐着,高效着。

《礼物》读后感12

  亲爱的小伙伴们,这个假期你们一定读了不少书,明白了很多道理吧!当然,我也不例外。下面就让我这个“小书迷”来向大家介绍一下我所看的有趣文章吧!

  这个假期里我读了好多文章,其中印象最深的是名为《最珍贵的礼物》这篇文章。文章里主要讲了这么一个故事:在一个小镇里住着一帮乞丐,镇里的村民们经常帮助他们。给他们衣服,食物及金钱。乞丐们十分感激这里的村民,于是亲自编织了一顶花环,打算送给一个既没有送给他们食物,也没有送给他们金钱而经常给于他们微笑的老妇人。因为他们从老人这里收获了别人从没给过他们的自尊和快乐!

  也许在很多人的眼里金钱是最重要的,但在乞丐们看来比温饱更重要的是人的自尊。“金钱诚可贵,自尊价更高”是他们内心的真实写照!这个故事发人深省,让人深思!它告诉我们在帮助别人的时候请给于他们自尊!

《礼物》读后感13

  我读了《生命因成长而美丽》里面的《生命的礼物》让我很感动,生命是最美丽的,也是最宝贵的。

  文章中一个小女孩叫伢子,从小就跟着奶奶,奶奶经常给伢子讲神奇的故事,过生日的时候还送她礼物,伢子七岁生日的那天,奶奶给她做了牛肉粥,准备晚上给她做一碗长长的牛肉面,这时外面来了一个乞丐,身边还带着一只大狗,伢子吓得躲在奶奶的后面,乞丐不为自己要吃的,而只是为他的狗要东西吃,奶奶端出了两碗香喷喷的牛肉粥,一碗给了乞丐,一碗给了大狗,那只大狗已经奄奄一息了,连吃饭的力气都没有,太可怜了,伢子问奶奶,“这只大狗会不会死啊?”奶奶说:“都会死的,不管是人或是树甚至房子都会塌,哭是没用的,要趁他们还在的时候好好待他们,到时候土堆里面的外面的就都安心了。”伢子听不懂什么意思,但他把这句话当成生日礼物记下了,长大后会明白的。

  亲情是无私的爱,任何礼物都比不上,奶奶的爱是独一无二的,是无可代替的,我也会珍惜亲人对我的爱,长大了我会好好的照顾他们,报答他们。

《礼物》读后感14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小孩子,在他出世那天,妈妈就离开了人间。从此,每当他看到别人能从妈妈那儿得到礼物,他就非常伤心。有一天,这个孩子碰到了一位老人。老人问他:“你为什么哭泣?”孩子倾诉出了自己的哀伤。老人严肃地说:“孩子,你错了,你的母亲给了你很多的礼物。”孩子说:“我怎么没发现?”老人语重心长地说:“首先,你的妈妈把整个世界作为礼物送给你;接着给了你明亮的眼睛,让你去观察世界;给了你聪明的耳朵,让你去倾听世界;给了你一双腿,让你去走遍世界;给了你一双手,让你去创造世界。”孩子听着,陷入了沉思。老人又说:“孩子,最重要的是你的妈妈还给了你一颗充满热血的心。那是为了让你珍惜生活——去热爱这个世界。”

  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心久久不能*静下来,也不停地想着*时我对妈妈为我所做的一切总是觉得理所当然,还时常惹妈妈生气。可是妈妈却对我依然那么好,整天为我做饭、洗衣、供我上学。

  有一种伟大的爱叫做母爱,有一种最有爱心、最温暖的爱叫做母爱。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世界最伟大的爱!

《礼物》读后感15

  《绝佳拍档:送给未来的礼物》是儿童文学作家商晓娜阿姨在对小学生进行长期观察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创作的最新儿童成长小说系列,这个系列将关注的目光仍然聚焦在她熟悉的当代小学生身上。主角是一对名叫马一左和马一右的双胞胎男孩,围绕着这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小孩,写出了他们迥异的性格和各自丰富的心理世界,描绘了他们在成长过程中的快乐和感动,甜蜜与忧伤。这个故事的起因是小乔老师的小孩出生了,牛尔老师把小乔老师的小孩用手机照了下来,给全班的同学看马一右想给宝宝准备一份礼物,可是他们的想法都达不成一致,只能去问马太太。马太太就又翻出了一个相册,帮双胞胎回忆。最后,马一左想出了主意,他要给小宝宝埋下一颗种子。

  我觉得送给小宝宝最好的礼物是一本厚厚的相册,里面记录着小宝宝的一生。

《礼物》读后感16

  《麦琪的礼物》这本书反映了美国下层人民生活的艰难与不幸,赞美了主人公善良的心地和成纯真的爱情。

  本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欧亨利,原名为威廉西德尼波特。1862年他出生于美国卡罗来纳格林斯波罗镇的一个医师家庭,死于1910年。他是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曾被评论界誉为曼哈顿桂冠散文作家和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

  《麦琪的礼物》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对夫妇都有着各自最引以为豪的东西,妻子最引以为豪的是她那像棕色瀑布一样的秀发,而令丈夫最引以为豪的是一块祖传金表,在圣诞前一天,为了给丈夫买一条白金表链作为礼物,妻子卖掉了一头秀发,而丈夫卖掉了祖传金表给妻子买了一套梳子,而此时对方送的礼物已经失去了价值。

  尽管彼此的礼物都失去了价值,但他们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礼物,他们从中获得的感情是无价的。

  在欧享利的笔下,穷人有着纯洁美好的心灵,仁慈善良的品格,真挚深沉的爱情,但是他们却命运坎坷,弱小可怜,孤立无援,往往被社会无情的吞噬,这种不公*的`现象与繁华鼎盛的社会景象相映照,显得格外刺眼,其中隐含了作者的愤愤不*。

《礼物》读后感17

  罗伯十五岁时,待在父亲的农场。那年圣诞节前夕,他从父亲和母亲的对话中,知道父亲很爱他。他决定在圣诞节的凌晨三点帮爸爸挤牛奶,想给爸爸一个惊喜。圣诞之夜他醒过多次。凌晨三点差一刻时,他轻手轻脚地下楼去挤牛奶,干完活又回到屋里去睡觉。这一切父亲当然不知道,等他知到后,父子俩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这个故事其中所包含着的父子俩浓浓的深情,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在生活中,有许多这样的例子:《一枝白玫瑰》中的小男孩,他很爱自己的妈妈。他在遗体上献上一枝白玫瑰和自己的照片,跟妈妈告别。以沉痛的心情哀悼和缅怀自己的妈妈。

  罗伯在圣诞节送父亲这份既特别又新奇的礼物,是因为他要感谢爸爸对他的养育之恩和无微不至的关爱。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父母。他们每天除了工作外,还要接送我们上学、放学,为我们烧菜、煮饭……一天下来非常累,我们要向罗伯学习,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来减轻父母的压力,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

《礼物》读后感18

  在祥和安宁的森林里,小猫*突然得了一种传染病,谁都不能接近它,否则就会被传染。现在,*只能自己在病床上休息,可寂寞啦!它的爸爸妈妈也给急坏了。

  小狗乐乐、小鸟可可、小猪笨笨、小狐狸欣欣还有许多*的朋友都听说了这件事,便聚到一块儿,商量怎么给*一个惊喜,让它不寂寞,就这样,大伙儿便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起来……不一会儿,*的朋友们便按照计划行动了起来。

  到了第二天清晨,小猫*就突然被一种奇怪的声音给吵醒了,它睁开眼睛,只见病房的窗户外面,几只五颜六色的大气球冉冉升起,每一个大气球上都印着一个字,连起来就是“祝你早日康复!你的朋友们”,这时,*感到鼻子酸酸的,接着,几滴滚烫的水珠从它的眼睛里流淌出来。

《礼物》读后感19

  这个故事有一个完美的结局,它透彻的描写出一个偏爱的家庭。

  这本书写了一个叫尹小碗的女咳孩,她从来都没被爸爸妈妈宠爱过,还受冤枉,被爸爸妈妈送走,最后,经厉过风风雨雨之后,终于合好啦。

  看前半篇的时候,我有一种不知从哪来的愤怒:“有这么当父母的吗?太可恨啦。”尤其是妈妈说的那句话“要是小碟先出来,就没有小碗啦”这还是不是一个母亲说的话啦,再怎么说她也是你的亲生骨肉啊。而且还在亲戚面前说,你知不知道你伤透了孩子的心呀!

  但把全本书看完之后,我的想法改变了,我感到这本书是温暖的,在父母解除误会之后,知道了自己的错,不该偏爱小碟,所以,为了弥补以前的过错,给小碗过了一次真正的生日,也给了她最像要的礼物!

  礼物就像一根棒棒糖,剥包装纸,塞在嘴里,甜在心里……

  

《礼物》读后感20

  欧·亨利的《麦琪的礼物》,触动了我的心弦。

  这篇小说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圣诞节那天,德拉为了给丈夫吉姆买一件礼物,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一头瀑布般的秀发剪了。换到钱后,她买了一条白金表链。当吉姆推开家门,看到一头短发的妻子时,他愣住了。他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祖传的金表给卖了,为德拉买了一套她喜欢很久的、镶有珠宝的梳子。

  这个故事,让我欷歔不已。

  这对夫妻的生活是贫困的,但他们却愿意把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换成礼物送给对方。这是多么真挚的情感啊!这是多么无私的奉献啊!可惜的是,两份精致的.礼物都失去应有的“用途”。或许不应该觉得可惜,因为他们得到了比礼物更珍贵的东西——爱和幸福。我想:这样的故事,不管哪个时代、哪个国家的人看了,都会被打动的。

  这个故事,让我激动不已。

  欧·亨利,是世界短篇小说大师,被誉为“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他写的小说,你不读到最后一个字,就不会知道结果。他的小说结尾,总让人觉得“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因此,人们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当我读到《麦琪的礼物》的结尾时,心里顿时有了无限的敬佩——这就是“欧·亨利式”。


《和乌鸦做邻居》读后感 (荟萃20篇)(扩展10)

——《家》读后感 (荟萃20篇)

《家》读后感1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而在后封建社会的富人家庭中,这本经更是晦涩难通。高家是一个繁盛的大家族,腰缠万贯而子孙满堂,但这样的家族却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最长者高老太爷白手起家,独自一人将高家兴起壮大,但他却顽固不化、思想封建,认为整个家庭都应服从他的命令,而将子孙的幸福置之度外。正是如此,才造就了这家庭中的悲剧。

  第三辈中的觉新正是最大的受害者,他身为家中的长子,从小表现优异,倍受长辈们喜爱,在称誉与赞美中长大。这造就了他逆来顺受的性格,而后被弟弟们成为作揖注意与不抵抗主义。他对于长辈们的话向来只会接受,无论他满意与否。他从小便去外地上学,而后打拼一番事业的志向,与自己的表妹梅两情相悦。却因为老太爷想早日抱重孙,他被留在家中成婚而放弃梦想,又因为继母与姨妈闹翻而抛弃心之所属,与高老太爷安排的人成婚。其间,他甚至没想过反抗,只将自己的不快与痛苦憋在心中,行事依长辈所想。于是梦想破灭,情路遇崖的他开始了终日的痛苦。

  觉新的弟弟觉民与觉慧,是家中反抗的典型代表。身为弟弟的他们没有长子光环的笼罩,又入了新式学堂读书,爱好新文化运动的各类书刊,人道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思想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觉民与大哥同样,爱上了自己的表妹琴。琴也是一位新青年,她与觉民、觉慧时常一同阅读新书刊,又与觉民互相当作对方在新道路上的鼓励。当同样的事情(高老太爷安排婚事)发生在觉民身上时,他选择了挑战老太爷的权威而离家逃婚,成为了高家明面上反抗的先锋。同样的境遇,觉新选择了接受痛苦,觉民选择了坚守幸福。他也成功了,却也为高家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打击——老太爷的病逝。服从,为觉新带来半生的痛苦,同时也害死了梅与瑞珏两位温婉而贤淑的女子;反抗,为觉民带来了长久的幸福,自己终而与琴得以圆满。

  觉新最常说的一句话是我也不想,但没有办法,忍一忍就好了。然而他忍来忍去,却终无出头之日,痛苦不断叠加,将他压垮。他又何曾是上天所唾弃之人?他有选择幸福的机会,有实现梦想的能力,却屈服于封建的淫威之下。如果当时他选择反抗,或许他能自己打拼出一番天地,如果当时他选择反抗,或许他与梅能白头偕老。懦弱,将他与他身边之人葬送于无底深渊。

  觉新的这句没有办法倒也是我生活中最常听见,也最厌恶的一句话。这句话表现的即是对自己想法的放弃,对自己幸福的放弃,不到绝望,又怎么知道无望?我也没有办法,这是我哥哥与父亲常说的话。当我年幼时责备父亲总是晚上将我独自留在家中而去参加他那所谓的应酬,甚至深夜不归时,他总是甩下一句这是没有办法的,这是为你以后的发展打人际关系基础。但我却总是不禁怀疑,一星期四天凌晨回家的习惯与嗜酒成性的性格,是否真是在为我好,亦或,他认为为我好。我总是责怪哥哥跟父亲一样喝酒,每次也是不醉不归,甚至需要我去将他抬回家。他的回应,也总是没有办法,从政的路就是这样这究竟是从酒还是从政?与朋友出去喝到意识模糊又是何种的没有办法?而他却总是拿一句你还太小,长大了就会懂了来呛我。没有办法只是不去想办法,只是如觉新一般的懦弱罢了。

  以上便是我读《家》的最深感触与共鸣,我始终相信,逆来顺受,只会为自己带来苦难,幸福,要靠自己争取而来。

《家》读后感2

  《影子预言家》内容简介:故事发生在一八七二年的纽约,摄影技术才刚刚起步,少有人理解照片是如何成像的。年轻的霍勒斯当时只有十四岁,为刚成为一名摄影学徒而激动不已。在他的观念里,他只相信科学和逻辑,觉得世界上不存在鬼魂。一天,一位贵太太到店里来预订拍摄肖像照,打算把照片放在她已故女儿的墓地上。为了招揽生意,老板在照片上做手脚,骗说她女儿的鬼魂出现在霍勒斯拍的照片上。而事实上,霍勒斯真的用相机捕捉到了那个女孩的影像。当她从照片中溜走时,他才发现自己招来了一个欲将复仇的鬼魂……

  影子预言家读后感,来自当当网上书店的网友:那些看得见的、看不见的影子时时刻刻都潜伏在四周。你……真的想看吗?艾维编著的《影子预言家》是一个引人入胜的鬼故事,摄影成像的细节更增添一份真实感,而小说阴郁的结尾则让人毛骨悚然。这个故事足以证明。经过缜密的研究,伴随紧张的步调,融合推理、疯狂、传奇的哥特元素,一个古老的鬼故事能在技艺精湛的作家笔下历久弥新。

  影子预言家读后感,来自卓越网上书的网友:《影子预言家》应该是老艾维的佳作之一。十四岁的摄影学徒霍勒斯,随师傅一起接受了一位贵太太冯。马赫特夫人所派遣的拍照工作。他们将为贵太太已经过世的十三岁的宝贝女儿艾里诺拉拍照,为了她的灵魂永远安息。听起来这是多么荒诞啊,如果死去的人有灵魂的话,那她必定早已成为幽灵。老艾维的故事就是从为幽灵拍照开始的,人们都喜欢超越已知世界的新奇,要么哈利波特和孙悟空不会历久弥新,风靡全球,倾倒的不仅是孩子们,还有向往童心的成年人们。这也是艾维本部作品很讨巧的选材。

《家》读后感3

  常听书友说要多读经典,尤其是爱好写文的人要多读读八大家的文,我很认同这个观点。毋庸置疑,八大家的文章,代表了古代散文写作的巅峰水*,文辞优美,叙事生动,逻辑清晰,道理服人,什么时候读来都是享受。

  最近读了大家小书系列的《唐宋八大家》,书中精选了八大家的文章,针对每一篇选文,前有题解,后有注释和译文,辅助阅读,更助于对文章的理解。在阅读选文之前,作为北大中文系教授的作者葛晓音,用60页的篇幅,对唐宋八大家做了一篇精彩的介绍,不但简要梳理了散文这一文体的形成过程,还对八大家各自的写作风格和对散文写作的贡献做了分析和论述,对阅读八大家的文章起到了提纲挈领的指导作用。

  读八大家的散文,首先体会的是文字的美感,言简意赅,朗朗上口。而这种美的形式,从不喧宾夺主,恰恰是为了文章的内容服务的。古文运动提倡“文以载道”,不似骈文词藻华美、内容空洞,而是用诗化的语言去表达实质的内容,语言优美又言之有物。这也正是八大家的散文得以流芳千年的根本。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古代的交通远远落后于今日,而八大家在官场浮沉之余,都愿意践行亲身实践的原则,不辞劳苦,寻师访友、踏青交游。于是后世才能读到《赤壁赋》、《小石潭记》、《石钟山记》等精彩篇目。写景生动,比如柳宗元在《小石潭记》中写道:“潭中鱼可百许头,皆若空游无所依,日光下澈,影布石上。佁然不动,俶尔远逝,往来翕忽。似与游者相乐。”短短50来字,潭中灵动的鱼儿如同在眼前。

  八大家提倡形式为内容服务,他们的文章往往抒发胸意、阐述道理,发人深省。不仅仅是简单的叙事写人,更注重人和事背后的问题思考,篇末往往点出一定的处世观点或者生活哲理。这种注重独立思考的习惯,也是如今经常被提倡的。我们都希望自己不要盲目从众,遇事能够做到客观思考、公正对待,八大家的思路值得我们学习。

  八大家善于阐述观点、讲道理,他们的逻辑能力非常强。不管是从所思所感中引发人生感慨,还是从某人某事中进行引申论断,他们所作文章都善于紧贴事实、自然过渡到下一层意思,顺序递进,论述周全,非常具有说服力。

  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就是典型的例子,一百字左右的小文,分为四大句话,讲述四层意思,层层递进,逻辑严密,令人信服。再比如苏洵的《六国论》,从“赂秦”和“不赂秦”国家两方面来分别阐述,支持“赂秦”导致六国破灭的观点,堵住了别人用“不赂秦”国家来反驳他的可能。他们缜密的思维、优秀的逻辑能力都体现在精悍的文字里。在逻辑辩论上,他们都是好老师。

  读八大家的文章,不管是用词遣句、写景状物、叙事写人,还是阐述观点、逻辑辩论,都能够学到很多,是享受也是学习。他们的文章,作为千古散文写作的典范,值得我们反复去体会和揣摩。好文不厌百回读,总有新意。

《家》读后感4

  读过巴金的《家》之后,虽然对那个年代的事不是很多的了解,但是可以看懂,而且书中有一个特别显着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源泉。”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己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

  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赃官,他们运用自己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内容上,对摧残人的青春、生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因为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可以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形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家》读后感5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家》读后感6

  那最后一句肯定是艺术家绝望了,不再试图让人相信他艺术的真实性和纯粹性,然后觉得用这个谎言的方式讽刺了周围的人。

  “让他们就这么觉得吧,让他们明白我艺术的真实反而是对艺术的玷污。”卡夫卡就是这么想的。

  所以他说:“因为我找不到适合我胃口的食物。假如我找到这样的食物,请相信我,我不会招人参观,若人显眼,并像你,像大伙一样,吃得饱饱的。”

  卡夫卡这个故事被很多人误解了,这些人认为好像这个故事只是艺术家的自白。

  但我认为这件事可以发生在任何地点任何人物之间。卡夫卡揭露了一种更广泛的人间关系。就像杨德昌的电影《独立时代》,里面的女主角自然的和蔼可亲。却被别人当作伪装,虚假,背后有阴谋。

  所以呢,何必呢?

  花那么多时间(饥饿艺术家花了一生的时间),去博得别人的赞许,赏识,艺术,或者说是自己喜欢做的事,不就是做了让自己喜欢的吗?

  做人也是,做任何事都是这样,自己满足就好了。

《家》读后感7

  每当我捧起那本散发着油墨清香的书,心中便沉浸下来,

  每当我在阅读那部经典,心情总是随着主人公们的一举一动而时起时伏;每当我读完那部时代的结晶,心中总会有不同于上次的感想。

  《家》这部著作中人物众多,个性鲜明,他们给我留下的印象也不尽相同。如:觉新的办事能力强于高家任何一个人,觉民与觉慧以及琴的崇尚改革等。其中及我也想留下最深的是高家三少爷—觉慧觉慧的个性明朗,敢爱敢恨。他认为人人*等,所以他从不乘坐轿车,觉慧爱过一个女孩,她是高家的一名婢女。他们非常依恋对方,可是那一天,一切都不复存在了。她将送去做绅士冯乐山的姨太太,而她不愿去,也不愿辜负觉慧,便投湖自尽了。

  看到这里我深有感想,虽然她只是一个婢女,但他也是一个人,选择了她该有的权利!后来因她投湖,另一个人顶替了她去,经过这件事,让觉慧讨厌更深对家的感觉,当代青年没有选择的权利、经过许多事之后,坚定了觉慧离家的决心。他开始到处筹款。准备去上海做一切事物,当天清早,他匆忙向他哥哥们告别,踏上了去上海的旅途。

《家》读后感8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巴金先生写的《家》,读过这本书之后,我的感想有很多。

  《家》这本书根据多个方面写出了当时社会的弊端,觉得当时的封建社会太黑暗了,简直活不下去。但如果心中有爱就能够活下去。而这本书有批评了当时封建王朝,而当时的社会中又有许多牺牲品的人们,简直太可怜了。而当时的社会并不像现在这样,当时的官员们简直就是不把法律放在眼里,有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无恶不作。而我们以后生活也要积极乐观,当不要盲目乐观,要把任何事都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比如:我写的这篇文章,从一个角度来看就是浪费时间,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是锻炼我的作文水*,联系我的打字速度。所以以后要把任何事都从另一个角度来观察,这样才会快乐。

  这就是我读了《家》这本书的感想。

《家》读后感9

  读过巴金的《家》之后,虽然对那个年代的事不是很多的了解,但是能够看懂,而且书中有一个个性显着的气息:到处闪耀着青春的色彩。这种单纯而自然的环境就是作者本人所写的那样:“永生在青春的原野”,“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向是我的鼓舞源泉。”巴金老先生笔下的《家》是当时社会的一个缩影。而《家》的那些子弟们正代表了社会中形形色色的人物。例如:高家中专横、衰老、腐朽的最高统治者高老太爷。他代表的正是*机构中、贪婪的官员。那些官员仗着自我的官职,随意支配人,在无形中,人们对他产生了怨恨,对他也产生了无形的威胁。

  还有像狡猾贪婪的四老爷克安的贪官,他们运用自我的小聪明,毫无顾忌地从公家手中“榨钱”,行贿和受贿是样样不缺。社会中也有像腐化堕落的败家子五老爷克定的青少年,他们整日沉迷于网络的虚拟世界,他们由于承受不了社会各方面的压力自甘堕落。尽管有如此之多的“乌云”,但它永远遮挡不住“太阳”的光辉。

  总之,《家》这部作品从思想资料上,对摧残人的青春、性命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进行了愤怒的控诉,对那些在封建礼教的重压下受苦、挣扎最后作了牺牲品的人们寄予了无限的同情,对那些为争取自由的生活而奋斗的人们进行了大力的歌颂。

  这个社会永远都是在进步的,并不会正因有什么不进步的羁绊而停止,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能够阻挡得了时代的潮流。在走过的途中,它会喷发出应由的水花,这就会构成一股股奔腾的不息的激流,具有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

《家》读后感10

  这次寒假,由于时间不足,匆忙看完巴金的名著《家》,不敢说完全看懂摸清。只能稍微说一说自己的感受。

  这是一个成都地区的封建大家庭走向崩溃的故事,故事发生在辛亥革命以后。长江上游某大城市有个官僚地主家庭高公馆。高老太爷封建专制,顽固不化,代表传统封建的势力。觉新是长子长孙,早熟而性格软弱,受过新思想的熏陶却不敢顶撞长辈,他年轻时与梅表妹相爱,但却接受了父母的安排另娶了珏。婚后他过得很幸福,有了孩子,也爱自己美丽的妻子,但又忘不了梅,特别是出嫁不久后梅就成了寡妇,回到成都,两人的见面带给他无穷的痛苦。不久,梅在忧郁中病逝。觉新的弟弟觉民、觉慧积极参加爱国运动,遭到爷爷的训斥,并被软禁家中。觉民与表妹琴相爱,但爷爷却为他定下亲事,觉民为此离家躲避,觉新夹在弟弟与爷爷中间受气。觉慧是三兄弟中最叛逆的一个,他爱上聪明伶俐的婢女鸣凤,但冯乐山却指名要娶鸣凤为妾,鸣凤坚决不从,投湖自尽……至此,觉新有所觉醒,而觉慧则毅然脱离家庭,投身革命。

  巴金以成熟的文笔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罪恶,揭露了在温情关系掩盖下的大家庭的勾心斗角,揭露了所谓“诗礼传家”的封建大家庭的无耻。另外,他还描写了新思想下,新一代青年逐渐觉醒和反抗。封建势力虽然强大,但那毕竟已成为过去,和现代社会发展相悖,始终会被社会所淘汰和遗弃,即使觉民、觉慧不站起来反抗,还会有千千万万的人站起来。这些青年受“五四”反封建巨浪的影响,一方面在社会上积极参加宣传革命思想的*,另一方面在家庭内部和封建势力、封建礼教展开勇猛的战斗。一个如此庞大的的家庭衰落,,虽然有点可惜,但封建专制始终是不可取的。

  在这些充满政治色彩的思想下,也不乏细节的描写。用了很多不同的修辞,景物仿佛就是为了主角的思想而生。比如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的公馆以及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的离家。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洋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正如巴金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在历史的洪流中,这本书永远不会被淘汰,因为它是我们新文化运动的见证。

《家》读后感11

  读完了席慕容的《槭树下的家》。

  这不是她的诗集,而是一本散文集。正如书名,里面很多文章都涉及到

  她的家和家人。这让我更全面的了解了这位女诗人。

  她很会画画。

  1966年以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比利时布鲁塞尔皇家艺术学院,多次获金牌奖。在绘画上,席慕容有很强的企图心,她付出了多少努力,我们可以从<悠长的等待>一文中找到答案。

  她不会做面点。

  “我急着要给读小学的女儿送中饭。小红帆布包里装着热热的便当, 还 放了水壶、水果和几片小饼干。”《黄梁梦里》

  “对于想给女儿童年一份幸福感的努力,终于在满厨房的面糊、满垃圾箱的蛋壳以及满冰箱的”艺术珍品“的浩劫中结束,一如我那首诗的结局:一定有些什么 在叶落之后 是我所必须放弃的” ,《刘家炸酱面》一文,席慕容用幽默自嘲的语言写了自己为孩子们制作糕点的事情,虽然最后以失败告终,但我们读懂了那颗爱孩子的心。

  她想唱可是不敢唱。

  我自己觉得我的嗓子还不错,可是,因为有一个专修声乐的姊姊,因为她有着一副珠圆玉润得天独厚的歌喉,所以,从小在家里,我们这些其他的儿女就都养成了小声唱歌的习惯,偶尔忘形了,大声地唱了几句,母亲就会从隔壁屋子里问过来:“怎么?又牙疼了吗?”我们就只好噤声了。《说梦》

  她是要写一辈子情诗的艺术家。

  她说,“30岁的时候,曾有人问我说‘你总不能写情诗写到50岁吧’,现在我已经60多岁了。我想说不是只有少女才有情怀,老人也有,我还是在写情诗,而且还在写爱情,想念从前的爱情,为什么不能到了六十几岁还在想念爱情?”,现在70多岁的席慕容还在写着情诗。

  她的丈夫刘海北于20xx年去世。在席慕蓉新的作品集中,有许多首诗就是写给她过世的丈夫,她说:“对我来说,爱情和时间一样,永远都只能追悔。我年轻的时候可能追悔爱情,现在追悔的是40年的婚姻,我怎么没有更多地去爱这个人,怎么没有更加去珍惜这个人。后来才知道,原来我错过的不是只有我的青春,我错过的是我唯一仅有的、整整的一生。”

《家》读后感12

  “他们是天生的苦行僧,拿生命祭奠美的圣徒,一群常人眼中的疯子、傻子、或上帝。”这是冯骥才对艺术家的评价。在旁人眼中奇怪的他们,在自己的朋友圈里却是珍稀的。

  合上这本书的时候仿佛结束了一次漫长的旅行,旅行中我认识了三位朋友,可陪我到终点站下车的却只有楚云天。

  他们经常在一个老楼的储藏室里见面,这看似随意的屋子全是艺术家们精心布置的最舒适的环境。他们可以在屋里聆听美妙的音乐,欣赏叹为观止的画作,然后畅谈各自的灵感与人生。安静、自然、清新就是这间小屋的写照。由此我联想到了冯骥才先生曾说过的一句话,“文学、绘画、文化遗产保护、教育是他的四架马车”。他笔下的这间小屋,包含了他这辈子追求的所有东西。

  他们虽在艺术上有很深的造诣,对世间万物都有独特的理解,但他们也是个凡人,也会犹豫不决,为情所困。大家都知道“艺术来源于生活”。文中罗潜因为在生活中被他所喜欢的女生甩了,为了发泄内心的忿忿不*作了一幅画。这幅画即使在很多年以后被楚云天看到,楚云天还是感受到了画中的生机与作画者当时的杂乱、愤怒与痛苦。他把心交给了画,因为他相信画笔可以治愈他,所以画也包容了他。白色的画纸上反映的是他内心深处活跃跳动的精灵。

  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开头冯先生描写艺术家们的形象。洛夫、罗潜、楚云天在那间小屋里听柴可夫斯基,听肖邦,看梵高、安格尔时的激情与热血澎湃的心境。他们迫不及待地分享各自的感受。再看这段文字时我仍会感觉这本书正在熠熠发光。我想象着“三剑客”侃侃而谈的样子,也想象着他们一个抱着画册,一个扶着相机,一个手中什么都没有,却可以脱口而出灵感的画面。也许这就是艺术家,他们对自己的认识始终保留了有待更新的那一个空位。不断地补充,不断地空出,不断地汲取,不断地释放,直到生活不允许为止。

  初恋不一定会一辈子,就像他们与艺术的这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一样。“我们艺术家如果坚持自己的纯粹的、真正的一种理想主义,在这种商品大潮里面确保坚守自己的精神至上,会很艰难。”这是冯骥才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的一段话。他把自己做艺术家时的认识融入了主人公的经历里。罗潜与洛夫没有和艺术走到底,因为他们需要考虑生活上的压力。洛夫和罗潜为了生活下去只得把自己心爱的,对于艺术的初衷“出售”给时代。楚云天虽小心地躲过了生计问题,但也不可避免地跌入了俗世。他们曾是对艺术满怀希望的少年,最后却先把艺术抛弃了。我想这也是很多艺术家们难做的选择。生活与艺术只有在一定经济实力上才可以殊途同归。就像罗潜说的“远离市场可以,前提是不缺钱用。为了生存,或生活得好一些,最终还得服从市场。”

  拥有一个艺术的梦想,就要承受艺术的现实。纯粹的痴心,往往会被打败。所以他们只曾是艺术家。如冯骥才所说“艺术家应该是精神至上的,应该有奉献的精神。”曾经的辉煌只代表过去,而面对现实更加需要勇气去坚持,美好的未来更加值得期待。

《家》读后感13

  “生活本身就是一个杯具”——这是巴金在读完了小说《复活》之后的一声感慨,而我觉得这恰是觉新生命的写照。

  整部小说以“五四”户外为背景,描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有昌盛至破亡的过程。这个家庭拥有着华美的外衣,貌似是豪门大家世代书香,其实在这层光鲜的外表下,以高老太爷为首的那些所谓的“卫道”“护法”者早就受了封建思想荼毒至深,他们不追随时代的发展趋势,固守旧制,压制一切反抗,竭力维护诸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死亡,不亡不孝”这一类的旧话。有这样一个封建的大家庭,这对于期望新生活却身为长孙不得不挑起家庭重担的觉新来说无疑是道枷锁,将他的身体心灵牢牢禁锢着,在矛盾,挣扎,痛苦,懊悔中艰难过活。

  书中这样写道:“‘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对他的确有很大用处,就是这样的‘主义’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我并不觉得矛盾”,因此,他坦然地以便读者新思想的《新青年》,一边继续地过旧式的生活。

  觉新自我也曾说过:“我的生命就这样完结了。我不反抗,正因我不愿意反抗,我自我做一个牺牲者……我跟你们一样都做过美妙的梦。但是都被人打破了,我的期望没有一个实现过,我的愉悦早就被人剥夺了,我并不怪别人,我是自愿地把担子从爹的肩膀上接过来的……”

  连他都认为自我是一个牺牲者了,又何来反抗一说》因此,在祖父母亲的安排下,他放下了青梅竹马的梅表姐,娶了另一个少女瑞钰;因此,他放下自我喜爱的化学,开始了上班生涯;因此,在他的妻难产而死时却不能见她最后一面……他只能忍受,忍受,再忍受,可到头来他又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却是失去了两个他爱的女生。

  他心里不是不痛,只是从来都没有在人前流过泪。他是令人惋惜的,正因他的身份——长房长子,让它失掉了反抗的资格,只能忍*神上的折磨。

  对觉新,觉慧多次批评他的懦弱,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正因觉慧能了解哥哥作为一个被牺牲者的无奈情绪,觉慧能毫不犹豫地选取逃离这个家庭,但觉新能够么?

  属于那个时代阴霾下的青年,都拥着一颗劈开黑暗见日明的心。他们在反抗和斗争中,有的是一段段不为人知的辛酸往事。只正因心中仍有梦,因此他就能忍住痛,只正因他的心中仍小小地希冀着愉悦,因此,他能坚强地活下去,而不轻易轻贱性命。

  觉新觉新,你最终还是,觉醒了吧。

《家》读后感14

  一向以来都不喜欢描写封建时代关于大宅子故事的书,觉得读来味同嚼蜡。但是却有例外,家吸引了我。巴金写作《家》是不满30岁,读完这部作品,心理起伏不是很大,大概是类似的题材看到的比较多,谈谈几点看法:这本书虽然如*新文学史(关于巴金节录)所写的:若干章节读来仍感到难以下咽,叙述的部分。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而失去口语的活气和韵味;发表《家》时,巴金还对文学蒙昧无知:我写小说从来没有思考过创作方法、表现手法和技巧等等问题;文学是什么?我不知道,而且我始终就不曾想知道……

  《家》一书写的是*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一代青年的历程。觉新、觉民、觉慧三弟兄,代表三种不同的性格,他们出身在四世同堂,黑洞洞的大家族公馆中。这里,我只想谈谈最耀眼的觉慧。

  我猜想,这个形象的出发点,是巴老在十版代序中“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然而大胆的叛徒。我要把希望寄托在他的身上,要他给我们带进来一点新鲜空气,在那个旧家庭里面我们是闷得透不过气来了。”

  诚然,觉慧正是这样一个人物,他有着新思想,他看到了社会的弊端,旧历新年夜,他救济讨饭小孩,并思考“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把社会的面目改变吗?你以为你这样做,你就可以使那个小孩一生免掉冻饿吗?……你,你这个伪善的人道主义者”最后蒙住耳朵走进房里,颓然道:‘吃醉了,吃醉了。’”

  他反对旧礼教,与琴争辩建立在他人痛苦上的玩龙灯,反对请巫师为高老太爷捉鬼而斥喝家人。

  他也很幼稚,他在爱情上受到了挫折。

  但他敢于反抗,并最终挣出了大家族的束缚,乘着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走向新的生活。

  无论是觉慧的心灵的蜕变历程,还是在大家族阴影下有着令人惋惜结局的凤鸣等人物对命运无声的抗争,透过巴老的笔,我们能看到两个字:反抗。“是的,我要反抗这个命运。”“让在我心上燃烧的火喷出来”

  家的另一个特点是满溢着纯洁浓厚的青春气息。这种单纯而自然的气息,如巴老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即便文章有着一个沉重的主题,字里间仍表现了青年人所特有的活力、困惑和斗志。“我知道生活的激流是不会停止的,且看它把我载到什么地方去!”“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它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书里的人物,埋在不同类型社会中培育,不同色泽思想的浇灌、照射下生长。而有着一层温室护罩的我们,却是脆弱的,有时甚至丧失了可怕的斗志。

《家》读后感15

  《坡道上的家》讲的是负担起养育子女的家庭主妇,负重走在半坡,孤立无援的处境。主人公里沙子是一名全职家庭主妇,受邀参加一个蓄意溺死孩子的母亲水穗的审判,在持续十多天的审判中,听取了多方观点,发现自己的生活与被告的生活有诸多相似之处。

  里沙子慢慢思考最终得出,被告周围的人都在伤害被告,动机是爱。里沙子认为在这起案件中“被告的丈夫可能心怀恶意,试图将被告逼着绝境。借由大声要挟、摔东西,在对方心里深植恐惧感,一再强调被告和一般人不一样,无法成为好妈妈”“丈夫憎恨被告,母亲怀疑媳妇生不出孩子是因为身体有问题,他居然原原本本地把这句话告诉被告,这一点让我觉得,他对被告心怀恶意。”里沙子想起自己与丈夫的相处模式,“难道阳一郎是在等我偷看他的手机吗?故意这么设计我。好骂我克制,伤害我,让我动摇,让我深感不安。”里沙子想起与母亲的相处,里沙子与渐渐疏远,是由于里沙子察觉到母亲的不对劲。“这不是憎恨,是爱,借由藐视、伤害对方,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一切都是因为爱。”结婚之后,里沙子又把思考的主动权让给了丈夫,让自己成为了一个不会主动思考的人。从水穗和自身的经历中,里沙子发现了隐藏在生活中针对女性的困境。

  在审讯的过程中,里沙子需要把女儿文香托付给公公婆婆照顾,晚上在接女儿回家。在女儿无理由哭闹的时候,里沙子会故意不理女儿,还有一次不小心把女儿落在了地铁上。里沙子恢复理智后,会像女儿道歉。每天照顾女儿就像一场拉锯战,负担生活的同时还要处理女儿的各种无理要求,所有的一切没有人可以分担。里沙子不断被灌输母乳的重要性,婆婆不断寄各种补品过来,里沙子过了很久才从不用母乳喂养的自责中走出来,用配方奶粉喂养。一次里沙子把文香丢在路边,自己在远处的旁边看,正好被丈夫阳一郎撞见,隔天文香和丈夫都去公公婆婆家住了。里沙子不断解释这只是教育小孩的方式,自己没有恶意。女性要在这么多育儿的困境中走出来,常常无人帮助,更多的人在施压。周围的人只关注你做的够不够好,而不会关注身为母亲本身的状态。

  女性的困境需要被听到,被关注,进而有所改变。时代确实有所变化,但是传统的力量根深蒂固,社会的观念本质上没有太大的进步,还是认为女性理所当然应当为家庭牺牲更多,她们的付出得不到应有的重视和保护。

《家》读后感16

  静静翻开《傅雷家书》,如深沉父爱一样,有许多足以令我感动的细节。譬如,身为父亲的傅雷为了弥补爱子因远离故土而产生的诸多对祖国传统文化的日渐陌生的因素,不顾重重的困难,坚持给孩子邮寄有关的书籍,从《诗经》、《楚辞》到宋词、明曲,还有自己的译作。在信笺中他阐述着民族的文化哲学思想,不止一次给儿子纠正用错了的字词,为的是让儿子明白:作为一名炎黄子孙,他是足以骄傲的,因为祖国有着无尽的文化财富,一代又一代在所有*人的血脉里传承着!

  “一个人对人民的服务不一定要站在大会上讲演或是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业,随时随地地点点滴滴的把自己知道的、想到的告诉人家,无形中就是替国家播种、施肥、垦殖。”这是傅雷在启发他的孩子,报效国家是每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即便自己是普通人,也可以为国家、社会作贡献。每个人都是社会前进的车轮,我们的所作所为、点点滴滴,都与国家息息相关。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地为祖国作贡献,创造美好的明天。

  当傅聪忙于演出、练习而时常熬夜,以致精神疲惫,傅雷劝告傅聪劳逸结合,多到郊外或博物馆。“人寿有限,精力也有限,要从长远着眼,马拉松才会跑得好。”傅雷用形象的比喻,劝诫傅聪爱惜自己的生命。

  傅雷还告诫傅聪,“永远保持赤子之心,到老也不会落伍,永远能够与普天下的赤子之心相,相契相抱”。只要我们心系祖国,不断适应社会发展,就一定能为自己和国家造福。

  傅雷还常劝诫傅聪不要放弃,多虚心向身边优秀的人学习,成功时保持虚心,这些都造就了傅聪的成功。某之后,傅聪没有忘记自己的祖国,千里赶来,这是赤子之心的最好体现。一个人一生要面对许许多多难题。傅聪身上具备的优良品质,是在傅雷的教导中获得的。作为新一代青年,我们要在生活中时时刻刻警醒自己,为创造美好的将来而努力。

  每个人都体会过父母的慈子和教诲。当我读着这本家书,感到的是一种另一番教诲,我似乎找到了另外一种父母之子,这也是大多数子女所体会不到的。那一封封家书,就象一次次珍贵的谈心,拉近了我们的距离。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初期至某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读了傅雷家书后,我懂得了许多,我更了解父母了这本书不仅是一本教育书,也是一本可以拉近父母与孩子的一本书,让孩子更了解父母,让父母更了解孩子。

《家》读后感17

  家是什么?家是王维《杂诗》中“来日绮床前,寒梅着花未”的那朵寒梅;家是李白《静夜思》中“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那轮明月;家是马致远《秋思》中的“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九曲回肠;家是李白《春夜洛阳城闻笛》“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春风满洛城”。那撩人的夜曲;家是张继《枫桥夜泊》中“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那夜半歌声;家是王安石《泊船瓜洲》“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似箭归心;家是李商隐《夜雨寄北》何当共剪西窗烛,却话巴山夜雨时。

  家,是灵魂栖息的港口,是心灵停泊的港湾。它在我们生活中是十分熟悉的,也是分亲切温暖和睦的。然而在巴金小说《家》中高觉新一家却是每天都在明争暗斗,是为了争夺那点家产,正面以笑脸对着家人,转身却是在暗地里说对方的闲话……这样的家,还是家吗?

  在巴金的《家》中,大概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一种是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子弟。就拿“觉新”来说,他就是那些逆来顺受孝顺子弟,他“父亲”自作主张让他和现在的“大嫂”结婚,他心中虽不愿意,因为他爱的是“梅”表妹,但他不敢为自己的爱情去争取,只是惟命是从,结果最终还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分开了。思想前卫反抗封建的莫过于“觉慧”,他积极参加学生会,参加*,敢于表现对现实社会的严重不满,敢于做出反抗。即使他爷爷不许他外出,他也并没有就此放弃了学生会的工作,而是在家看书读报,了解当天的时事新闻,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反抗封建社会的统治,宣泄自己心中的不满。再看看今天,家家户户和和睦睦,极少存在家庭的明争暗斗,都是民主制度,家和万事兴,有什么事情说出来和家人合伙商量解决,小孩子也有发言权,有时还能提出一些家长不能相处的解决方法,并不是一味的不分对错的唯命是从;和那封建社会的那种“我是长辈,我说了算”的封建专制家长,逆来顺受的孝顺子弟,钩心斗角、互相倾轧、损人利己、口是心非的男男女女截然不同。

  社会是不断的在进步,像《家》里面的“觉民”、“觉慧”那样,有着先进文明的思想,勇敢的反抗着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的行为以及家长的封建思想意识,为自己所认识的真理去奋斗。我们要向他们学习,并不是说我们也要反封建社会(现在我们不是在封建的社会里),而是勇敢的反对社会上错误的腐败的思想意识,要敢于开拓创新,坚持遵纪守法,相信科学,坚持科学真理,反对迷信。就拿文中的例子来说吧!文章中的“鸣凤”是一个丫鬟,她喜欢了“三少爷”,但后来她被“老太爷”卖给“冯老板”做小老婆,她心中不愿,但她身份低下,无选择的权力,最后跳湖自尽。再比比我们现在的社会,现在的社会人人*等,不分贵贱,没有主仆之分,一视同仁,而且每一个人都受到最基本的尊重,不像封建社会那样,身份低下的人,可以随便给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老爷当作礼品或物品用金钱买卖,完全没有了人身自由。

  《家》向我们充分的展现了封建社会家庭的面貌,封建的思想意识把人们一个个逼上了绝路:大少爷“高觉新”终日思念“梅”;“鸣凤”因被迫婚自尽;“觉新”的表妹因大人思想保守,有病不能及时医治,最终死了。当今社会,新的思想意识层出不穷,现在的思想是开放的,并不局限于传统的观念,新的资讯通过各种渠道传送到我们面前,开拓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灌输了最新的有益的思想意识;变封建为开放,变传统为创新,变专制为民主,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在巴金的《家》中,在那封建社会中,不敢像我们那样开放,不敢创新,没有民主;但现在有了,还有了互联网,有了电视,有了计算机,有了……有了很多可以让我们了解最新资讯的渠道,这一对比,证明了社会在发展,人类文明在进步,精神境界在不断的提升着。我们可以向《家》里面的“觉民”、“觉慧”学习,接受更多的资讯,敢想敢做;还要以《家》中的“觉新”为借鉴,不要一味的盲目的顺从,否则到头来还是苦了自己,要为自己的理想去奋斗。

  《家》描写高氏官僚地主大家族在“五四”后的日趋没落。通过一个家族的分崩离析,深刻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全面崩溃的现实和趋向。而今天我们的家,家里面我们成为了中心,父母长辈为我们而日益忙碌操劳,我们经常是坐享其成。更有的孩子连家务活都不懂得做,不懂得为父母分忧,甚至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有给最好的条件”。但是事事父母征求和尊重我们的意见,宠爱并且溺爱我们,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便在如此幸福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意识到应该满足,应该回报他们。看了《家》以后,我们为之反思,我们生活在如此幸福的今天,是否应感觉到庆幸,感到快乐,感到幸福,并不断努力,用自己最完美的成就来回报父母长辈们为我们的付出呢?不管怎样,今天的我们比过去的他们要幸福,我们的生活中没有硝烟、没有战争、没有奴役、没有饥饿……尽管生活中还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但是我们已经比他们原来的生活状态好了很多,很多,我们应该好好珍惜这如此不易的幸福生活!

《家》读后感18

  夜晚,在寂静的夜里,孤独侵袭着我。我好像听到了两三声呜呜声。虽然哭声很低,但它悲伤的余音已经弥漫了整个夜晚,美丽而悲伤,就像一声哀嚎,在我们告别生死的时候,不忍心让对方难过。而在我的耳边,有一个年轻人激动而炽热的声音:“我们是年轻人,不是怪胎,不是傻子,我们要为自己争取幸福!”然而背后却躺着无数鲜活年轻的生命。在它的阴影下,有一个“家”,但“家”其实是一片沙漠,一个摧残人性的炼狱,一个道德沦丧的监狱。有多少人在其中挣扎煎熬,没有青春和快乐,永远是不必要的受害者,最终得到灭亡的生命。我看到它的封口上清晰地刻着——封建、专制、残酷的字样。

  这时,痛苦、犹豫、悲伤、遗憾、无助、懦弱、失望、凄凉一起向我袭来,它们被安慰、鼓励、正直、善良、热血、反抗驱赶着。冰与火,爱与恨,光明与黑暗的交替与冲击,让我突然明白,“家”其实已经指引我们走向了一条新的道路。在这条路上,觉民、觉慧、倩茹、存仁也走过,而处于“长屋长孙”地位的觉新,却在新旧道路之间徘徊、转折、彷徨。虽然他受到了五四新思潮的激荡,甚至亲身遭受了封建礼教对他身心的压迫和摧残,但他深受封建礼教尤其是孝道的影响,使他成为一个懦弱顺从的人物。他对未来的梦想被旧伦理传统的邪恶力量击碎,让他肉眼看不见,因为后来,你在他身上看不到任何对未来的憧憬,他变成了一个像闺房一样对抗旧势力的木登海。

  梅和瑞羽的离去简直把他推向了死亡的深渊。幸运的是,他终于帮助了觉慧,为他的旅行筹集了一点钱。他终于跌跌撞撞,跪在了一条新的路上。

  突然,我被一声爽朗的笑声震惊了,笑声清脆、无所畏惧、温暖而真诚,秦阳光活泼的脸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印象。她在新的道路上昂首阔步,带着自己的梦想,守护着她对觉民的爱。他们是新来的青年,以后要举行新的婚礼。这时,我看到了觉新那张矛盾的脸,他低下头来反对,但又不能忍受。

  “哼”,我看到另一个人冷笑着说,“如果牺牲是必须的,那受害的绝不是我。”“我不会说觉民在哪里。”“我不会让你进去的。捉鬼敢死队,哼,你就是想让你爸爸早点死。你只要得到你那份财产。”“我决心要去,没有人能阻止我!”

  我承认,就连觉慧也意识到自己的道德力量即将超过整个封建家庭。我对他无话可说,却不住点头。他有骄傲和激情。有时候他也很苦恼。他在黑夜里哭泣,但他终究穿过封建遗骨,走上了新的道路。

  三个兄弟,三段不同结局的爱情,也让我的内心有一股悲愤之力,对一个垂死的系统喊出我的控诉。

  觉慧和鸣凤的爱情隔着一堵厚厚的墙。中间权力太大,分不开。他们无事可做。当他们看到最后一次的时候,他们是如此的仓促和短暂,以至于没有了永恒的爱情和永别生死的誓言。带着冯明最后一滴眼泪在回首,听着绝望的“两天后”,看着他们最后的亲吻,摸着他们微暖的嘴唇,看着冯明温柔而略带忧郁的眼神在他们面前,冯明转身走向死亡,带着对未来生活不可能的希望和期待。

  更糟糕的还不止这些。当你看到觉新和梅那种既想看又不敢看,既想和对方说话,又害怕别人说闲话的那种痛苦而矛盾的眼神时,你就知道那是多么痛苦了。觉新捶着破旧的木门,喊道:“瑞羽,你好吗?”“让我进去,我求求你,我要抱着你,我不会离开你!”有时候,这些话只能换来只能压抑的哭喊和愤怒,换来永远逃不掉的噩梦。世界从来不是他想象的那样

  太美了。善良贤惠的瑞羽在产房哭了,伴随着一个婴儿的哭声,却和丈夫永远分开了。觉新疯了。他把所有的怨恨和愤怒都收在手中,想敲敲木门,见瑞羽最后一面。只是他敲了一扇旧门,其实敲的是一个荒谬邪恶的旧制度。像他这样的弱者怎么敲门?他忍心把妻子送到农村去劳动,只是因为迷信,也因为一些规矩,丈夫进不了妻子的产房!大胆想象一下,觉慧来了,推开木门就会打开,封建制度在他眼里不堪一击。

  作者巴金将许多人物组织成一个宏大的结构,通过他们的矛盾、纠葛、悲欢离合,展示了他们鲜明的内心世界、个性特征和各自的命运。各种惊心动魄的事件交织成一个紧密相关的整体,表达了一个人对封建制度的愤恨,宣告了一种不合理制度的死刑,揭示了宗法制度必然灭亡的命运,鞭挞旧社会。并通过对年轻一代战斗勇气的描述,在严格而残酷的黑暗王国中展现出一丝曙光。

  它们被作者充分描绘和描绘,构成了一个丰富多彩的艺术世界,展示了作者在控制宏伟结构方面的杰出艺术才华。

  此时,我的心处于跌宕起伏的洪流中。它无所畏惧,勇往直前。它似乎能够冲破一切苦难和邪恶的障碍,驰骋在广阔的世界里。

  我们活着是为了什么?

  为了征服生活。

《家》读后感19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还重点描写了几个有着不幸遭遇的女子形象--梅、鸣凤和瑞珏。这三个女子虽然性格不同--梅悒郁,瑞珏贤慧,鸣凤善良却柔中有刚;她们的社会地位也不同,但她们的悲剧结局却是相同的。作品通过对这几位女子悲剧遭际的描写,进一步控诉了封建礼教以及封建道德对弱小、无辜、善良的人们的迫害,强化了全书主旨。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家》读后感20

  今天,我看了《家》这本书,它是大作家巴金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故事的主人公是高觉新、高觉民和高觉慧三兄弟。他们出生在一个旧官僚地主大家庭——高公馆。

  高公馆是一个四代同堂,拥有五房儿孙的大家庭,高老爷子是这儿的统治者,而觉新三兄弟则是五房中的长房子孙。

  大哥高觉新是个“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者”。因为母亲死了,而父亲娶了位继母后也死了,所以他过早的承担起了照顾继母和弟弟妹妹的重任。可是,因为他的无抵抗主义,是他和从小就青梅竹马的梅芬分开了。最终,还是因为他的无抵抗主义,让他的爱妻在荒郊的一间小房子中生下一个小男孩后痛苦的死去。

  二哥高觉民是一个勇于对恶势力进行反抗的青年。当高老爷子要把他许配给冯乐山的侄女时,他勇敢地进行了逃婚,并在最终取得了胜利!

  三弟高觉慧是一个在“五四新潮”影响下长大的新青年,他比二哥还要勇敢,在爷爷生病时,他揭穿了捉鬼闹剧。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恶势力面前只能勇于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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