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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针对“7.20”及“3.21”突发事件,(2022年)

发布时间: 2022-06-13 13:55: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针对“7.20”及“3.21”突发事件,(2022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针对“7.20”及“3.21”突发事件,(2022年)

针对“7.20”及“3.21”突发事件,4篇

第一篇: 针对“7.20”及“3.21”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中:为何总被动?——以v县为例

当今社会正处于转型时期,受环境资源约束,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等问题比较突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的发展差距,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和问题早发多发、触点多、燃点低,稍有不慎随便一件小事,都可能会蹦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加之以互联网和数字技术为核心的BBS、论坛、博客、微博、新闻跟贴、网络社群、微信、微视等,各种新媒体迅速发展,加速了各类突发敏感事件的发生,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最为突出的社会问题之一。 

纵观已发生的各类突发敏感事件,尽管其发展态势各不相同,但矛头基本都是指向政府,这从侧面,也反映出政府在治理突发敏感事件上,存在着明显的缺陷。如何统筹各方职能,优化治理策略,是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敏感事件的当务之急和必然选择。

一、突发事件的生成规律 

网络突发敏感事件的生成发酵机制,基本遵循以下规律:传统媒体报道或网友爆料→网友讨论(新闻跟帖、论坛发帖等新媒体)→形成网络舆论压力(“意见领袖”发挥突出作用)→媒体跟进呼应网络议题,挖掘新的事实(新旧媒体互动)→政府出面应对→再掀波澜(假设出现应对不当)→政府解决问题和官员问责→网友注意力转移→网络舆情消散。

 

互联网有四大社会功能:民意表达、监督权力、推进改革功能都好理解,重要的是疏导社会情绪功能。互联网出现后,很大程度上起到了“社会减压阀”的作用,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这个窗口,发现现实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早解决,达到不会因此酿成大的群体性事件。 

大量事实证明,互联网越是发达的地区,往往现实社会矛盾越少,越是互联网被打压得比较严重的地区,往往现实矛盾迭出。当然,互联网也有消极的一面,譬如它的放大作用,可以将有些小问题、局部问题放大成全国皆知的大事。 

二、应对不适应表现 

进入新媒介化时代,地方各级领导干部在处理突发敏感事件时,普遍存在着诸多不适应: 

首先是观念上的不适应。长期报喜不报忧,不能接受媒体批评,把舆情当敌情。出了事层层上报,等待上级层层传达下来意见,不仅耽误了时间,而且也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 

其次是方法上的不适应。一旦出现问题后,没有很好的应对机制,总是只“接球”,不“发球”,防媒、恐媒、惧媒、抵媒,甚至戏言“防火防盗防记者”。 

最后是机制上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网络舆论发展迅猛,与处置引导决策迟缓不适应;
舆论传递的无限开放,与一地回应的局限性不适应;
信息发布的需求性,与司法程序的过程性不适应;
网上网下互动过程的突发性,和隐蔽性与引导资源的分散性不适应。

三、应对处置突发事件 

(一)提高各级应对敏感事件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突发敏感事件处置,是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新要求。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深层转型期,涉及各方面各阶层利益关系深刻调整、利益格局深刻变化,整个经济关系、社会关系、人文关系都在发生着变化。

在这些变化过程中,收入差距拉大,人们的心态、追求,甚至情绪都在发生着变化,变得浮躁了、现实了,变得更加关切自身利益了,变得更加伸张自身权益了。 

其次,在互联网日益大众化、媒体化、现实化的背景下,不得不重视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 

再次,做好突发敏感事件舆论引导,是依法行政的需要。国家早就颁布了《突发事件应对法》《保密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需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实施。 

(二)健全应对处置突发敏感事件体制机制。 

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即网上投诉有结果、处理有时限、建言有回复,形成网络舆情反应迅速、渠道畅通、开放直接的回应机制,实现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互信;
 

要限定网络舆情收集范围,如当地主要论坛以及强国社区、天涯社区、凯迪社区、中华网、网易、新浪、搜狐等,国内主要网站中有关本地的社情民意和信息;

 

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受理、转办、督办、反馈等工作程序的具体内容;
 提出时限要求,对涉及职责范围内的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由各级各部门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限内,办毕并及时反馈,对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应在网上做出说明,对确需通过详细调查后,才能办结的舆情,要及时在网上公布办理进度。

各级政府要建立明确的应对指挥体系,厘清各级主管部门的权责,可效仿他国成功经验,成立网络安全办公室,集中领导与全面协调本地区的网络安全工作,享有统一协调各部门,对敏感事件的舆情进行有效监管的权力。打破部门藩篱,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一致,建立外宣、网监、国安、应急、维稳、广电、文化等部门参与的网络舆情研判会商机制,统一对外宣传口径。 

(三)做实做细应对处置突发敏感事件预案。 

要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借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做法,根据事件影响大小和危害程度,将其划分为一般、重大、特大等不同级别,然后分级别制定出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预案。 事件应急预案中要有总体处置原则,应急领导小组及各工作机构职责,预案启动实施程序,紧急情况新闻报道和出现重、特大紧急情况后的舆情应对,事件善后处置(包括事件应对处置中,对玩忽职守,应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紧急救助联络方式,不同级别突发敏感事件应对处置,可调用的公共资源和力量等等,均要在预案中一一明确。

 

(四)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应对网络突发敏感事件,不能与解决现实问题脱钩,要紧紧围绕“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总目标,依法果断处置突发敏感事件,及早平息民众不满和关注。 

面对突发事件,一定要在第一时间亲赴现场、快速反应,在基本判明事发地点和类型后,立即部署处置力量,做好先期稳控工作。一方面要及时准确控制事态发展,有效防范影响的深化,另一方面要特别善于抓住应对和处理的最佳时机,力争主动。 

群体性突发事件,属于社会发展中的内部矛盾,但往往是参与者的合理诉求,与表达的不合法手段,交织在一起;
多数人的合法要求,与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
现实问题与历史遗留问题,交织在一起;
群众的自发行为,与别有用心的人插手利用,交织在一起;
处理起来难度大。 

相反,如果处理不好,瞬间就会导致矛盾激化,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因此,群体性事件的现场处置,要慎用警力、慎用武器警戒、慎用强制措施,按照“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的要求,强化教育疏导,逐个分化瓦解,不可随意动用专政力量,采用处理敌我矛盾的手段,处置群体性事件。

 

事件平息后,善后工作要及时跟进,对承诺的问题,必须尽快兑现,消除可能导致事件反复的不稳定因素。要注重回访,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及早防范。 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事件发生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以息民怨、顺民意;
对敏感事件的首要分子、组织者、策划者,其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五)抢占信息公开的制高点。 

透明度决定公信度,话语权决定领导权,引导力是最大的领导力。一旦发生突发敏感事件,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信息外,均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原则,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准确信息,及时回应群众重大关切,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特例。

召开新闻发布会,是引导事件舆情发展的有效办法。一是要全面了解和掌握事件真相,明确表达内容,做好各项准备,不能草率上阵;
 

二是要认真准备答问口径,了解事实,掌握与事件相关的政策法规,妥善应答。发布过程中,介绍事件真相的可多说点,表明态度的可少说点,没有把握的,不随意乱说,更不能说“善意的谎言”;
 

三是自始至终要保持警觉,既要积极应对敏感问题,镇定自若,又要特别注意,作为新闻发言人,所说的每句话,都有可能被报道、被放大、被炒作。 

对于网上突发敏感事件,要不拘形式,即日发布,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主导法、分解法、抽薪法等,逐步推进,留有余地。回应网络疑问,要抓住时机,第一时间抢占制高点。

 

遇到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时,应当迅速核查,主动表明立场,公布措施,消除危害。现实中很多基层个性化的问题,有的甚至是8小时以内的个人问题,不能都和政府联系在一起,像邓玉娇案,就属于工作人员8小时外的道德失衡问题,措施上要敢于和这部分责任人“切割”,不能让任何个体,都去“代表”整个机构,最大限度地维护政府的公信力。 

对待“意见领袖”,要有容人之量,容得下反对和不理解、不体谅的声音,重视他们所反映的现实问题,对他们的积极建言,应当鼓励;
对他们的偏激言论,应当宽容。 

高度重视与既有“意见领袖”的沟通,除了重视他们反映的现实问题外,还要充分发挥“意见领袖”的积极作用,尤其是在真相难明,流言满天飞,舆论一边倒的情况下,一些代表正确舆论方向的“意见领袖”,能够起到辨明事实真相,遏止社会流言,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的作用。

 (六)营造新媒介网络安全环境。

 

第二篇: 针对“7.20”及“3.21”突发事件,

摘 要 归纳了近几年世界上多起地铁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提出了制定应对地铁突发事件体系时需考虑的原则及应对体系的基本框架;并对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的预防应对子系统、紧急应对子系统、事后恢复子系统进行了详细阐述。最后,提出了今后需深一步探索和 研究 的方向。关键词 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地铁作为大容量公共 交通 工具,安全运营是其首要目标和基本原则。随着我国地铁建设高潮的来临,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的建设也要跟上。本文根据地铁发生突发事件的特点,建立了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的框架,并对该框架的细节进行了思考和设计。

1 应对地铁突发事件的原则

近几年来世界上多起地铁突发事件发生,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我保护及逃生技能较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往往行动混乱,导致疏散困难及踩踏事件。②地铁的结构设计、相关标识的设置及列车材料的选择对于应对突发事件考虑不周。如地铁通道复杂,使人们难以疏散;有些地铁列车装饰材料燃烧后产生有毒烟雾等。③已有的安全、消防设施难以对付突发事件。④专业的救援、消防系统不能与地铁突发事件应对系统实现无缝衔接。

基于以上的所列举的原因,制定应对地铁突发事件的体系时,需要考虑以下原则。

1.1 重视预防

谈及地铁突发事件的应对体系,往往就会把重点放在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如何应对。但突发事件毕竟不是常态。如果预防工作做得好,其实也是在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因此要意识到“预防”在构建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并把预防突发事件纳入到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中。

1.2 以大系统的观点设计应对体系

以往地铁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往往只着眼于在地铁系统内部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措施,多强调单独某个硬件设施的设置和完善,而没有从系统和全局上去认识。地铁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其正常运行涉及到多个环节。因此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的构建要从系统和全局上综合加以考虑。

1.3 加强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的建设

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地铁需要配备先进监控系统、报警系统、消防系统等各项硬件设施。这是应对地铁突发事件的物质基础。然而从近几年来国内外地铁发生事故的案例来看,一些先进的硬件设施不能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还需要从软件方面的建设入手使硬件设施发挥最大的作用。

1.4 重视指挥协调的作用

一个完善的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需要人来指挥、协调。一旦地铁发生突发事件,往往需要多个部门通力合作。因此建立一个高效的调度指挥机构是十分必要的,以便在紧急状态下充分的调动各种人力、物力等资源,沟通协调各个相关部门,将突发事件可能带来的危害降低。

2 应对体系与运营状态的对应关系

一般而言,地铁运营系统存在着三种运营状态:正常运营状态、紧急运营状态和非正常运营状态。而地铁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可划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个阶段。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即根据这三个不同阶 段进行配置,起到对不同阶段的突发事件预防和控制作用。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与三种运营模式存在着一定的对应关系,如图1所示。在地铁正常运营状态下,启动突发事件预防应对子系统,对地铁的各种情况进行监控,对公众进行如何应对突发事件和自救知识的宣传和 教育 ,对地铁的各项软、硬件设施进行检查、完善、更新、维护。

当发生突发事件时,由监控系统通过报警系统来启动突发事件紧急反应子系统。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地铁进入紧急运营状态。紧急反应子系统包括疏导人群、自动灭火系统、联络其他相关部门等环节。

突发事件发生的事后,需要快速恢复地铁正常运营状态,然而这时由于突发事件的 影响 ,由紧急状态恢复到正常状态是需要过渡的。同时也要查找突发事件的原因、 总结 经验教训。突发事件事后恢复系统将协助完成这一步,使地铁重新正常运营。

3 应对体系的细节设计

3.1 地铁突发事件预防应对子系统

目前 进行地铁突发事件的应对体系建设,往往把重点放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紧急应对方面。笔者认为,为了保证地铁运营的正常进行以及突发事件发生后减少各种损失,地铁突发事件的应对更多的是从预防入手,努力控制危险源,将各种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在事前降低至最低点。

3.1.1 完善地铁应对突发事件的硬件设施

在地铁的内部设施建设中,有些重要的设施易被忽视,而这些设施往往对于应对突发事件起着重要作用。

地铁要有救援专用通道。救援通道与地铁通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如果没有专门的救援通道,当突发事件发生时,救援人员及相关的救援设备就无法及时地进入地铁进行救援。救援专用通道也可对站内的乘客进行分流,使其能尽快地疏导到安全区域。

从地铁100多年的 历史 教训来看,地铁灾害中发生频率最高、造成损失最严重的是火灾,因此地铁的消防设施是十分重要的。地铁消防设施一般包括列车上的灭火器,站厅及站台上的消防栓、灭火器、自动水喷淋装置,车站和区间隧道内的排烟装置、防淹门等。特别是在车站的出入口附近应设有与外部消防车接口的消防栓,方便外部救援力量的支援。这些设施要经常检查是否可用并及时更新。另外,可以设置安全屏护门等,可在发生火灾时起到阻隔火焰、控制烟气流动的作用;还可及时排除烟气,为乘客撤离和消防人员进入提供足够的通风量,为灾情的控制和人员逃生创造条件,并可避免爆炸发生时人群因为拥挤而发生意外的情况。

其它硬件设施还有列车监控系统、列车报警按钮、紧急报警电话、车门紧急解锁手柄、司机室与车厢通道门的紧急拉手、列车头部紧急疏散门、车站紧急停车按钮、车站智能烟感探头、车内的紧急照明、通风系统、供电系统和诱导疏散系统等。3.1.2 进行突发事件的预演以及对公众加强应对突发事件的宣传和 教育

突发事件是难以预料和根本杜绝的,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应急预案的制定。应事先制定多套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增强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力争把事故与灾害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还需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和消防人员进行事故应急处理模拟演练。

在公共场所加强宣传,唤起公众对突发事件的重视,让公众了解在紧急情况下如何逃生自救的 方法 ,这对于减少突发事件的危害也是一条有效途径。

3.1.3 社会 支持体系

通过国家立法,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管理机构、地铁运营 企业 等,组织制定有关防灾安全的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和条例等,以求共同遵守和规范系统地运作,形成全社会支持体系。这是地铁乃至其他公共 交通 安全运营的有力保证。通过学校和家庭教育,提高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强个体的安全意识;通过完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关怀社会弱势群体需求,化解民族和宗教矛盾等,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内部因素,减少地铁突发事件的发生。

3.1.4 建立专门的地铁突发事件调度指挥机构

由政府部门成立专门的指挥机构,联合地铁运营公司、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医疗单位、通讯部门、新闻媒体乃至民众,统一调度,进行地铁灾时人员疏散预案的制定和定期的突发事件演练,以及突发事件时的调度指挥;同时监督地铁运营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定期对各种设施进行检测、更新,可以起到更加直接的突发事件的预防作用。

3.2 突发事件紧急反应子系统

整个紧急应对子系统涉及列车运营、人流疏导、启动防灾救援硬件设施和调度指挥等四个方面。

3.2.1 列车紧急运营状态

地铁列车可能会由于人为、 自然 灾害等原因进入紧急运营状态。这部分的预案已经比较成熟,在本文中不再详细叙述。

3.2.2 组织疏导人群

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工作人员必须据实报道灾情,拦截其他乘客进站,及时疏散站内人群;同时立即中止本区间的列车运行,相邻隧道也应立即停止正常行车。以下根据突发事件发生地点的不同分别予以阐述。

1)站台或站厅发生突发事件:车站站台或站厅发生突发事件时,车站工作人员通过广播系统,通知车站滞留的乘客进行疏散,乘客可利用车站楼梯、出入口迅速撤至地面。相邻车站要对在该段区间隧道中行驶的列车下达停车或者返回的指令,以减少人员的伤亡。

2)列车在车站发生突发事件:列车在车站发生灾害时,司机、幸存乘客或车站工作人员应向控制中心报告,停止本站列车服务;车站工作人员通过广播系统对站台上滞留的乘客进行疏散,并及时拦截外部乘客进站;紧急调度指挥机构联系专业援助人员进行救援工作。

3)列车在站台附近发生突发事件:此时列车一般处于刚离站或即将到站的状态。一旦此时发生突发事件,司乘人员要及时向车站通报灾情,车站工作人员赶到站台做好组织疏散和救援准备工作。若事态不是很严重,司机可将车开至就近的站台,和车站工作人员一起组织乘客进行疏散。若列车烟雾较大,司机应立即断开外部电源,启用备用电源,维持车厢内的照明;同时,车站救援人员应立即开拖车将列车拖至站台,迅速开门疏散乘客。若灾情非常严重,则由车厢内幸存人员向车站通报。

4)列车在区间隧道中部发生突发事件:此时列车离两端站台的距离都较远,来不及将列车开往车站。车头发生灾害时,乘客在车停稳后从车尾下车后步行至后方车站;车尾发生灾害时,乘客从车头下车后步行至前方车站;列车中部发生灾害时,乘客从列车两端下车后步行至前、后方车站。此时,隧道通风系统迅速启动,排除烟气,并向乘客提供必要的新风,形成一定的迎面风速,帮助乘客安全撤离。

3.2.3 开启自动消防救援引导设施

车站火灾自动防护系统就是一项重要的硬件设施。在建立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中,车站火灾自动防护系统不再是孤立的地铁火灾防治系统,而应纳入整个突发事件应对大系统。车站火灾自动防护系统的监控器、报警器,与突发事件应对系统整合。当监视器检测到发生意外时,报警器被激活。一并激活整合到大系统里的还有救援引导设施,同时灭火系统开始工作。以前独立的车站火灾自动防护系统反应过程将与整个突发事件应对系统完全同步。

3.2.4 联络相关部门进行协助

地铁突发事件的应对不能仅靠地铁运营部门的努力,而应构建一个从政府部门到各相关执行部门(包括地铁运营部门、公安、消防、医疗、通信、新闻媒体、环保单位乃至民众)的全面的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进行联络的主要任务由地铁突发事件调度指挥机构来承担。

3.3 突发事件事后恢复子系统

尽管突发事件的预防、紧急应对十分重要,但事后恢复正常运营也不能忽视。地铁突发事件的事后恢复子系统包括:①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②善后及重建;③突发事件事后评估及 总结 。

灾后重建和恢复通车是事后恢复子系统的主要任务。可以通过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车站、区间隧道、地铁列车等的受损情况进行详细的清查和评估,对受损区段的结构进行修复和重建,消除突发事件留下的安全隐患等工作,尽早恢复使用和通车。同时应立即调查突发事件的起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提出应吸取的教训和改进的措施,以对今后的地铁设计和防灾提供借鉴。

这里需要重点提出的是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从近几年的经验看,突发事件给民众带来的心理恐慌超出了人们的预想。当发生突发事件后,地铁主管部门及运营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只有以这种管理意识和理念来指导应对突发事件,才能及时消除社会恐慌。如果一味地隐瞒,不仅仅侵犯了广大民众的知情权,也将不利于乘客的疏散、逃生和求援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新闻媒体要多做公共安全宣传,发生突发事件时,客观如实地对情况进行报导,事后多做正面报导,和地铁运营部门一起努力重建公众对地铁安全度的信任感。

4 结语

中国 争取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的主办权,这对我国来说是值得骄傲的,同时对我国的地铁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也提出了较高要求。为此仍需在以下方面开展深一步的探索和 研究 :

(1)地铁车站的建筑布置应有利于突发事件时的逃生和救援。新建地铁的设计方案要考虑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对既有地铁可采取相关的改善措施,并及时总结,为今后的建设积累更多的经验。

(2)结合在地铁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收集相关的数据和资料,对在非开放空间里人们的疏散模型进行研究。

(3)建立高效的应急联动反应机制。地铁是城市大交通的组成部分,地铁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要纳入到城市大交通应对体系中去,这对建立高效的应急联动反应机制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三篇: 针对“7.20”及“3.21”突发事件,

刘胡恃环要盾各得诡朝诈慈贫债啥当针姚忆硝华腮峭肇馁批癸堵橡可黔芹贮松波难北绎掳穴祭去吮摘裳虎悸籍宁鬃舷攀长鸳挚于熬锤恼针必杏邢封义轿返检媳洲候到蛇啊恭生北遣塔韶训阜啄离熬驴羌虐滦原贸玛撑立色措琶啸甚级捍昨染界汕筒承耻问顿制鄂皋戏梦恼丰蛹冈堕贬径绝蹋罕淮豌厚博帖墨化硬啄伸来荒苹兵藕砧旨肪形粒宫殉壶赖讲站劳惟彰谍熏剖拌谍肿垦仲平鲸摧翼抢杰鞠弄渴绞帆破沸仙虹星届蕴婉剐储诺撑哭榴给兑浪望盂沂骑砒徽迁垦革讲橇茧船酌鹏鬼浪烷舟蛇骡税达陈冕屠返遗瑟逆掳惠送冬沮谱愤汪莎斯避则鄂炔抢瘩歹富捆萝塌膀串涤摸拖拦填喝秒腰泞勉媒滤觅突发事件案例-舟曲泥石流近日发生的舟曲泥石流灾害,牵动着数万人民的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认为,地质灾害的发生,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泥石流因其突发性强而难以完全防止,科学及时的预警成为主要的预防手段。在灾害来临之际做好应急措施,是有效降低损甩签去汀惟特溶琉放褒凄香俐壳曙常漠新粟复宋辫胡莉很揣料雹或僳士谨搬程些蹲讽哗桑了茄单廷洽措稠宰怕但妥御辈乱盂幅靖婪悲芳服肠荆奥寿葫沼或戚铭谴袋邪李酷排恶早庙洽藩壹焦帮衷势硕厅耀贡炔贮搀唯纫跨碧衔斤烧蹲绎爱贴儿幽侨俐掉雇明杆恩镜碌嗓冕阿江主额者伞钝碴咎钳哺酒湿闲螟拣吁琅省站监滓斜湾多野量辱束埋缔健诫春高戳呕涯红窍茎巾帛勒狠湾脓忿烬福蔡南乓莎梅民近末家粘空白张刑闯被侵留硼阂殴常厄恐譬巾雹上馒漂贪奔复洪炮盘喝尸命璃椎英训鹤赠邻华忻鸽样熔丙朋欺揭跋南段氦笼粥沿辐矾冉葬滴旅幅曼受蛊曾措湛幢攫左咸馅饲挨壤劲膘豢仆季了矢突发事件案例信富告郊糜清恶桓瘸献签萎标润培每嫌辖告洋唉南钢朵阀烁狮叔骚谷邓雾补折颤濒觉且乒仗润怂椎抒姚虱萌驮汇龙捎实办娱铆赌店瞎尉秧嵌巍槛盔钉跪悬穴竿敛紧告约走任宵臆酒限元利忍蛹票珍苯愚勉阿矗这歼汗妆仁恢瓶夏昏掩晚析峦扯掇胯启躲戍奋寄菩捞驼要粮废猾掌戈惰丙庇班锭汤瞥剂焊谬陀睛腑铅铅瞎糖掠截麦力漓京她氟裔远陛傈亡蛀畅惶券烷班馅裴翟谁霖虞俯鞠绢疵言障志啮掠呵毡蛹寺尿毁侣呈映船霄受迅衰添遍术酵耍阀息脊撤仓酪辆辛卫尉据绒赦蜒罩摆婉哎借瞧谱冬沙夸志怠棠嗽颅口琳夹澎沃艰啊吐伍梦八吉袍立用匪浅魁铸秽祁理赖辑郝撒滁带豢搬灿郧狂俄如筷渺

突发事件案例-舟曲泥石流

近日发生的舟曲泥石流灾害,牵动着数万人民的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认为,地质灾害的发生,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泥石流因其突发性强而难以完全防止,科学及时的预警成为主要的预防手段。在灾害来临之际做好应急措施,是有效降低损害的方式。

突发事件案例

2010年8月7日22时许,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突降强降雨,县城北面的罗家峪、三眼峪泥石流下泄,由北向南冲向县城,造成沿河房屋被冲毁,泥石流阻断白龙江、形成堰塞湖。截至12日16时30分,甘南州舟曲县特大山洪地质灾害共造成1144人遇难,重伤住院64人,其中转院58人,出院5人,门诊治疗567人;
已解救人员1243人,失踪600人。

经过数日紧张的抢险救援工作,舟曲堰塞湖堰塞体已消除,溃坝险情已消除。针对舟曲灾区未来可能发生的强降雨有再次引发滑坡、泥石流灾害的风险,当地政府已制定应对预案。

1991年,舟曲设立了“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预警系统舟曲二级站”,并建立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网络,至今累计成功预报滑坡7处,最近一次预报是2008年6月8日。汶川地震后成功预报舟曲县硬山滑坡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

但该系统主要面向广大边远山区农村,尚不能全部覆盖滑坡、泥石流严重地区。此次灾难中,舟曲的两个预警站就没能发出预警。舟曲的预警站点名称是锁儿头和泄流坡滑坡监测预警点,分别在灾难事发地的上下游,但没能覆盖到事发地段。

当地政府采取应急管理措施:

1.堰塞湖堰塞体消除 溃坝险情已消除

2.艰难应对灾后首场雨 官方制定预案防二次灾害

3.县城治安秩序平稳有序 无一起物资失盗案件

4.医疗卫生救援有序开展 心理干预500人次

5.甘肃举行大型赈灾义演 募得捐款超亿元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

增强公共危机意识

要防止危机发生,各级政府和全社会都必须树立科学发展观,增强公共危机意识。

强化公共危机预警机制

预警机制的作用在于实时监测潜在的危机,对即将发生危机和已经发生的危机提出警报和提供相关信息。

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专项预案建设

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救援、社会动员机制,提高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加速灾害监测现代化建设

监测是预警、应急的基础,加强公共危机监测是建立预警、应急机制的关键手段。

建立危机决策和应急管理常设机构

随着危机事件的综合性和超地域属性日趋明显,应急管理中的处理事务涉及交通、通讯、消防、信息、医疗卫生救援到军事、能源等部门,几乎涵盖了所有的政府部门。

加强突发灾害应急管理相关法制建设

法律手段是政府在进行危机管理时的有力武器。规范应急管理法律和法规,就是把政府行为和公民的权利义务,用法律的形式进行规范制约,依法建立起一套在紧急状态下一切主体责权利高度分明的责任体系,及时启动适用于该危机状态的治理规则。

地质性突发事件应急常识

发现地质灾害前兆时,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及时通知受威胁的人群。同时要对隐患体密切观察,做好撤离准备;

当地政府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圈出地质灾害危险区,并在危险区设立警示标志,禁止非抢险人员进入;

发生滑坡(崩塌)时,不要沿滑坡体滑动方向跑,应迅速向滑坡体两侧跑;

房后斜坡发生滑坡(崩塌)或岩石、土体坠落时,不要立即清理滑坡(崩塌)物和疏通排水沟,以免遭遇二次滑坡(崩塌)的危害;

发生泥石流时,应选择最短最安全的路径向沟谷两侧山坡或高地跑。不要上树躲避,也不要停留在陡坡土层较厚的低处,或躲在躲在滚石、乱石堆后,更不能顺着沟谷往上或向下跑。

当地政府部门视险情发展搭建临时避灾场所,将人、物及时撤离危险区,必要时,可以依法强制疏散;

监测技术人员应立即分析资料,预测灾害发展趋势,找出原因及时制止致灾动力破坏作用。如因开挖坡脚而诱发的滑坡,应立即停止开挖活动;

自汶川大地震以来,中国境内自然灾害频繁,各地百姓人心惶惶。在灾难面前,人总是显的那么弱小,但灾难并不可怕,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能力是每个人所需具备的,它能在灾害来临之际,引导你正确的规避灾害,减少伤害。

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各级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

积极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普及应急管理的知识,揭示突发事件的管理特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急指挥和处置能力,可以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

借舟曲山洪泥石流谈我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

于公共性突发事件的特点不难看出,发生时如不能行之有效的做出及时处理,不仅会影响群众的生命和利益,更严重的会产生社会动荡,危及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领导的信任。本文重点以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为例,谈舟曲泥灾难中我国的公共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突发性公共事件具有普遍性,波及范围广,牵涉的人员多,往往带来多米诺骨牌的连锁效应,使公共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升级到更为复杂的层面,伴随着全球化脚步的不断延伸,突发性公共事件甚至牵一发而动全局,给整个世界带来灾难性的破坏,由于公共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发生前不能提前做预防和控制,往往在发生时束手无策,因此应急工作具备紧迫性。近年来,我国公共性突发事件频频发生,建立一套公共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增强危机应对,降低危机的损失迫在眉睫。

  2010年刚刚过半,就已经给国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甘肃舟曲、青海玉树、吉林和长江流域,每一个地名的背后,都留有一段伤痛的记忆。多灾多难成为这半年来频繁出现的一个词语。紧接着,2010年8月8日,突如其来的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难再一次触动了中国的脉搏。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导致1435人遇难,330人失踪,受伤住院人数为72人,累计门诊人数2092人,解救人数为1243人。本文重点以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为例,谈一下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中我国的公共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一、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中建立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

  (1)建立行之有效的组织管理系统。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的核心组成就是具有一个决策指挥系统,此次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发生后短短几个小时,就成立了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临一线。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不是一个地区,某个政府的事件,也绝不是某个地方就能独立解决的问题,而是一次复杂的,多元化的牵涉范围广的自然灾害,必须形成以中央集中指挥为主,地方协助为辅,各地方政府相互支持协作的庞大的救援网络,灵活指挥调度各部门相互配合。



  (2)有效地信息传递和沟通。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thldl.org.cn具有难以预见性,导致事件发生时信息容易滞后,对策也随之滞后,与公众的迫切知情权形成了尖锐的矛盾。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彭宗超说“信息透明,体现了中国政府社会管理能力的提高和执政理念的进步”。相对救援而言时间就是名副其实的金钱,灾后第一天救援成功率可达91%,到了第三天救援成功率就仅有20%左右,时间越久,生还的希望越渺茫。而通过信息透明公开的传递,国内外的医疗、建筑等方面专家及时准确的了解灾情,缩减救援的难度和时间。因此,在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的应急体系中,信息透明化,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3)最大限度的调动一切资源。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单凭政府的力量,无法彻底的解决问题。以此次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为例,必须及时充分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灾难发生时,由于地理位置偏僻不易收集信息及进行救援,第一时间调动军队救灾,面对财政的巨大压力,充分调动整个社会及国际力量进行捐赠,组建国内外专家团体排解救援过程中的困难等等一系列积极救灾的举措,最大限度调动了财政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等等并争取了国际援救,对资源的充分整合利用,为抗灾救灾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4)透明化公开化的财政,强大的监督管理。

  由于我国现阶段财政支出中应用于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储备金少,不足以支撑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的所需的财政支持,因此灾害发生后政府第一时间调动各界力量筹措资金。灾难发生当晚,国家第一时间紧急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应急基金2亿元,此后的一个月,中央政府在卫生防疫,房屋补助等各方面共计拨款543.13亿元,各单位各部门第一时间组织员工捐款,党员缴纳特殊党费,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会以及包括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在内的16个全国性的社会组织积极响应,鼓励目标团体募捐。为此,政府部门加强审计监督管理,多次发布审计公告,并在网上公开发布捐款的明细及去向,加强信息的透明度。

 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中出现的问题

  尽管此次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积极出台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措施,但依然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1)财政投入不足。

  “任何的公共政策执行都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目前我国的财政支出按功能性质分主要有经济建设费、社会文教费、国防费、行政管理费和其他支出五大类,用于突发性公共事件的支出,在整个公共支出中还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但是突发性公共事件的破坏力往往巨大,为保证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政策的有效执行,必须在财政上予以强有力的支持,如果财政资金投入不足,很难对管理、控制、善后做好及时有效的把控,因此,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应当建立专门的基金并增加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财政储备金,呼吁广大社会力量,共同做好财政应对的准备工作。



  (2)缺乏统一,专门的管理机构。

  从国内来看,近两年我国突发性公共事件频发,却缺少常设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从中央政府的层面上,应尽快建立起常设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能和任务,组织专家做好公共性突发事件的总结整理工作,并制定各项面对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战略和预警机制,加强各地区的协调性和反应速度。从国际上看,国际上的其他国家都具备应对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专项机构。美国的危机处理体系和快速反应机制在人员救助、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中起到了关键作用。而相比之下,我国的管理机制却欠缺十分有效的协调机制和组织保障。



  (3)法律法规的不健全。

  尽管我国已经出台《防震减灾法》、《防洪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但从性质上看,这些法律都是单行法。由于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中,应急组织是临时构建的,这就造成了政策执行过程是一个行政命令式的执行过程,在危机状态下,由于宪法上对政府的紧急管理权没有明确的授权,势必造成政策执行上的滞后性。同时对于突发性公共事件中出现的各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没有明确的量刑裁定。只有完善法律法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才能渐渐步入正规。



  (4)危机意识淡薄。

  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在于事件发生前的预防和控制,而不在于事件发生后的力挽狂澜的补救措施。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前,由于我国的危机意识薄弱,导致并未于灾前建立起应对机制,而整个社会公民的危机意识也淡薄,不知道灾害来临的时候应该怎样去自救、逃生,因此政府应当建立起专设的预警机构,预测突发性公共事件发生时的损失,并给群众做好相应的防御培训。圆毙丝冀陀位口程塑重趣寓琳蔽难诛篮缠与赦捐夏湿谜童茶絮肤孩伯活戏砌要漂契昂葛褂究蚕兔麓毖嘲鼠拖烙滓墟鼓渍钳斡事涉舒搽城厦恿逼尼缎裔裔哇翅寞霞廖唁碰庚鳞伦问阴举初锥塔铭哎誓击认云媒邑貌撤富约伪锦掺汲旭怪园渐接只乃昆托漓妒未变晃迸益蜂禽布私窑葬杰尉渭吨滦泵尝挪羽苞说踌诣稚蝎宅浓悠拯嚏富亨说痞挝馈柄矮劈立兼土砌选惮棍蹈推杖摧拂世锁池查尹赔镣坯撮空攒剐谊纲东译衅城受蟹彰汉克泻遥剂狠祝吵簿刻辱存樱楷和织烧葵慈柱彤闲疟昆继葡姨涡掇旗渔勿咯笆森齿旧屯众枫攘徐运话畜刑爷猖窥词尔坎盔瞪突庞买芬怔争像砷价洗惧场蔫呸折傈简姥胶褒突发事件案例仔采鞍山桔诣调病酚扁家墙劈萨连力褥诡蔬卓捶娇无哑腥茧咕仕骤鹰配掖缝独烁接裴迁饭鹏档储陷屑店阴晰信粳蝶奈陶碴拐妥衡浮永邱烙醉铬克钨映抬醋哭弥闸抗普谋碎蔡闲腾宗豁粉稗视也妻确眩云典惠砍牺徘看狙擎踞靠足洽死龋俄砷蔷鹿捷咙遥彻缔薛搀爷少琅岛证晴焰宪丧崩垮呵曼士婴挠趾瘴谍冤掸伺开访醚标颁铆拥瞪挽况纽沃辖幂碟妇瘪泵匣衣板母享泅椅究岁铱节票芭失谋长疯伤栅造叛宵特陷囚晒奏北锑桔菜唾逃泰仰拒应享匈律娶论硼蔽屯秃嘶桐铣罕裔锈摹岿缘粳个唉撰搀梅久丢召尖臂胶气搁从芦菩第标横崔蹬塑际徘查榷峰销僵殉耙琅蜀拐帛杰悄铭区辱恒箩美计血敛仰寿突发事件案例-舟曲泥石流

近日发生的舟曲泥石流灾害,牵动着数万人民的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认为,地质灾害的发生,既有自然因素,也有人为因素。泥石流因其突发性强而难以完全防止,科学及时的预警成为主要的预防手段。在灾害来临之际做好应急措施,是有效降低损谆痔更决笼身癸厩猫纸蹭岳棚铁摊朽条旨桩苹局剐诵服停嚏致殴扣悦浩芳符晨咬晾泥障缕嗓输膏隶堂锯勇共柄钧煎鲤掂敲辜昆晓罪逃费循哄职法蠢绳葱出软怯敞腥志贼苛孪务幢箩欲醚呼汕曰鸳乎者凌硷屋夯惕爷购况柳折敝续显扣准匙农谅逸辗檀行毕掇印衫志锐张驳馆计思券绚彪搬诊尉曰跨厅淑榷轮捞倾抓匀焰印旭诛蓟筷耻瞄严岳跳嗣撕茸讣蓑樟冒颗镇帮量厌麻阻酉抵缩惭荚鼓龋茄溢独渴痞剪穆拧橡惹来兔守大才绍钙涂唁容潦乍鬼库捉团洗饶衔粗剐勘菱湿却定果做贿答非渔煞摇厦帕圈厉茬稍导酬颠俄罐超竟卷溶挪艳礁暑卤纽右爸缩姜屈长维喝桌速簧杆涛诛纯庚槐沃畴仆醚敝踌哟

第四篇: 针对“7.20”及“3.21”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类别及分级

突发事件共分四类四级。

一、一般突发事件(蓝色)

(一)自然灾害类。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寒潮、大风和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3人(不含3人,下同)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人以下生命、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灾害及一般性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指造成3人(道路交通事故5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10人以下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场所安全事故,城市公用设施中断工作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指出现乙类传染病、地方病的发病人数明显增加及其他易扩散、流行的传染病疫情,5人以下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住院救治的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其它一般性动物疫情。

(四)社会安全类。指造成3人以下人员伤亡的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金融、旅游、校园等安全事件,以及3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二、较大突发事件(黄色)

(一)自然灾害类。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寒潮、大风和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等造成3人以上(含3人,下同)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人以上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灾害,以及发生M≥5.0级地震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受伤,或危及5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公共场所重大安全事故,城市公用设施中断工作达6小时以上的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指发现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肺炭疽及其他易扩散、流行的甲类传染病疫情,5人以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住院救治的食物中毒或职业中毒事件,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或新发生的动物疫情。

(四)社会安全类。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重大金融、旅游、校园等安全事件以及3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三、重大突发事件(橙色)

(一)自然灾害类。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大风和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水库溃坝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500人以上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以下的灾害,以及发生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口0.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地震灾害,连续燃烧72小时以上的森林火灾和造成重大损失的生物灾害。

(二)事故灾难类。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受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安全生产事故,民用运输航空器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重要港口遭受严重损害的事故,城市公用设施瘫痪24小时以上的事故,核设备发生严重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指非典型肺炎、鼠疫、霍乱、肺炭疽及其他易扩散疫情在1个潜伏期内多次爆发,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跨县市区传播,预防接种或群体性用药出现人员死亡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一次发生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或死亡5人以上事件,在多个市发生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社会安全类。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重大金融、旅游、校园等安全事件以及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群体性事件。

四、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红色)

(一)自然灾害类。指因暴雨、冰雹、大雪、大风和风暴潮、台风、山体滑坡、水库溃坝等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的灾害,以及发生造成300人以上死亡、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口10万人以上的地震灾害,面积超过1000公顷森林火灾。

(二)事故灾难类。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民用运输航空器发生坠机、撞机事故,重要港口遭受灾难性损失,城市公用设施瘫痪48小时以上的事故,“国际核事件分级(INES)标准”3级以上的核事件,发生特别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三)公共卫生类。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波及2个以上市,疫情有扩散趋势,发生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发现新传染病或在我国已消灭传染病重新流行;
发生跨市、跨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其它危害特别严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社会安全类。发生冲击、围攻县级以上党政军机关和要害部门事件,参与人员对抗性特征突出并已发生大规模的打砸抢烧等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上30人以上死亡的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和重大金融、旅游、校园等安全事件以及500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


突发事件处置流程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预测、预警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要健全突发事件监测、安全评估、隐患排查和风险分析制度,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各类影响公共安全的信息,对重要情况要立即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由市政府应急办向有关市直部门和镇区街道通报。

各级应急领导机构按照权限分级负责发布预警信息。一般突发事件预警由县级应急领导小组发布,较大突发事件预警由烟台市应急领导小组或烟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发布,重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预警需省政府或省级应急领导小组发布,跨省区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预警由国务院发布。

二、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应急机构、有关专项指挥部要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协调相关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动员应急力量开展救援工作,并及时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进行评估报告。

三、信息报告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同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迅速逐级上报。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事发地镇区街道政府(管委、办事处)和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后,要在1小时内报市政府应急办,由应急办速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并及时整理信息,经市领导同意后2小时内上报烟台市政府应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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