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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文完整)

发布时间: 2022-06-18 12:15: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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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文完整)

202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5篇

【篇1】202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提出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工作,保证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集团公司经济工作的发展,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与各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单位党委、党支部(指不设党委的单位党支部,下同)和单位领导班子对所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对同级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下属企业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单位党委、党支部的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正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对分管职能部门、下一级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三)、总经理(经理)、院长、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对分管职能部门、下一级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单位党委、党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l、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
  2、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约方针,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惩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组织党员、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zd规,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
  4、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企业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检查和考核。
  6、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选拔和任用企业领导人员,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组织协调职责。
  单位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政组织及本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完成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抓好落实。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状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3、组织和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学习,搞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
  4、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政组织党风廉zd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抓好实施。
  5、对责任范围内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6、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干部标准和程序选拔推荐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按照有关法规,组织领导和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检查和处理。
  8、按照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搞好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责任追究
  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职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应当实施责任追究。
  单位领导班子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不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和实施监督;
不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不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不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以及发生其他违反责任内容规定的问题,情节较轻的,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
情节较重的,予以组织处理。
  单位党政领导人员违反责任内容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以及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甚至支持、纵容的;

  2、对上级组织和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不依纪处理的;

  3、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恶性案件;

  4、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选拔任用企业领导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

  5、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编造、篡改有关数据或资料,骗取政治和经济利益的;

  6、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不查处,或者对办案人员、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7、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8、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不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不组织检查、考核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
不按要求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做出检查;
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篇2】202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贯彻落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校、园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管理、“一岗双责”的要求,钟楼区教育文体局与局属各单位签订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党政领导班子的正职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措施,加强检查和考核,实行落实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正职的报告,报局党委、纪委。报告应以书面形式在今年年底前上报。遇有重要情况,应随时报告。领导班子成员的报告应由本人独立完成。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2.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办人民满意教育。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3.认真抓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全面推进和积极参与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20XX年各单位基建工程、维修项目必须签订《钟楼区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约》。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

4.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条规和廉洁从教等教育。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

5.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全面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重视发挥各方面的监督作用。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

6.抓好作风建设,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解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

二、责任考核:

按照省《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报告制度(试行)》进行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以局纪委为主,有关部门配合。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

三、责任追究:

依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苏发[20XX]3号)及《党纪条规》的规定,对发生违纪违法部门、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给予责任追究。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鹅娅尽損鹌惨歷茏鴛賴縈。

钟楼区教育文体局(章)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2月

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责任书

为进一步巩固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力度,更好地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使教育收费让人民满意,现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钟楼区教育文体局就20XX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与局属各单位签订如下责任书: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籟丛妈羥为贍偾蛏练淨槠。

一、责任内容:

1、校长、园长对教育收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收费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預頌圣鉉儐歲龈讶骅籴買。

2、校长、园长要严格执行“一费制”的收费规定,杜绝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另立项目收费、乱摊派、乱搭车收费的违规行为发生。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渗釤呛俨匀谔鱉调硯錦鋇。

3、教育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严格执行财务纪律,加强票据管理,确保教育资金用于学校的发展。坚决杜绝设立“小金库”。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铙誅卧泻噦圣骋贶頂廡缝。

4、教育收费实行公示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5、要本着对学生、家长负责的态度,严格遵照“一费制”收费的开支项目,政策不允许开支的项目一律不得在“一费制”收费中列支。“一费制”费用清单要做到学生人手一份,多退少不补要及时到位。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擁締凤袜备訊顎轮烂蔷報。

6、学校、幼儿园收费要开正式收据给学生。各项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

二、责任考核:

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列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一并考核,落实规范收费工作的成效与学校集体荣誉,校长个人荣誉相挂钩。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贓熱俣阃歲匱阊邺镓騷鯛。

三、责任追究:

1、违反上述条款,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和《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坛摶乡囂忏蒌鍥铃氈淚跻。

2、如收到群众举报,经调查后属实,或在检查工作中查实确有违规收费行为,违规收费所得款额全部如数退还给家长,并对直接负责人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蜡變黲癟報伥铉锚鈰赘籜。

3、在本年中,有违规收费行为的学校和部门不得参加集体荣誉的评比,学校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不得参加个人荣誉的评比。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買鲷鴯譖昙膚遙闫撷凄届。

钟楼区教育文体局(章)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2月

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全面落实钟楼区政府关于“十三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常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钟楼区教育文体局就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局属各单位签订本责任书。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綾镝鯛駕櫬鹕踪韦辚糴飙。

一、有领导分管,落实具体兼管人员。按要求及时将创建目标完成情况报上级领导小组。

二、按照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要求,制订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措施,并付诸实施。

三、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以提高人口素质为出发点,将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在学校中开展青少年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更要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健康教育活动方案,充分利用橱窗、板报、宣传栏、广播等阵地,组织各种形式的活动进行宣传教育。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驅踬髏彦浃绥譎饴憂锦諑。

四、全面落实体卫艺“两条一规”,实施《体质健康标准》,启动课外文体活动工程,继续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猫虿驢绘燈鮒诛髅貺庑献。

五、接受属地街道办事处的业务指导,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各类奖励,做好相关工作的台帐资料。

六、局委托区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对所属各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与检查,局定期或不定期对所属各单位目标执行情况进行考核。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锹籁饗迳琐筆襖鸥娅薔嗚。

钟楼区教育文体局(章)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2月

20XX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进一步做好全局安全工作,保障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保护集体财产安全,各有关单位20XX年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如下: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構氽頑黉碩饨荠龈话骛門。

一、建立和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落实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布置、督促和检查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参加安全工作会议与培训,认真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輒峄陽檉簖疖網儂號泶蛴。

二、推进安全标准化管理,完善安全管理的考核体系,进一步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幼儿园参照执行),明确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责任,明确班主任、体育教师及各任课教师在学生安全管理和教育方面的责任,细化“谁主管,谁负责;
谁在岗,谁负责”的要求。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尧侧閆繭絳闕绚勵蜆贅瀝。

三、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对本单位重点部位,每月定期检查,并按要求完成月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限期完成整改。识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识饒鎂錕缢灩筧嚌俨淒侬。

四、建立健全门卫、值班等各项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制定火灾、食物中毒、反校园侵害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类安全台账。每学期组织师生进行一次紧急事故疏散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凍鈹鋨劳臘锴痫婦胫籴。凍鈹鋨劳臘锴痫婦胫籴铍。

五、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组织本单位的的安全培训,做好安全普法宣传和示范创建工作,创新宣传形式,提高宣传效果,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恥諤銪灭萦欢煬鞏鹜錦。恥諤銪灭萦欢煬鞏鹜錦聰。

六、落实安全工作的资金保障,确实按上级要求,规范安全的各项要求,保障学校保安、防卫器材、消防器材、监控设备等资金的落实。鯊腎鑰诎褳鉀沩懼統庫。鯊腎鑰诎褳鉀沩懼統庫摇。

钟楼区教育文体局(章)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2月

20XX年食品安全与卫生防疫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与卫生防疫工作管理,确保校(园)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钟楼区教育文体局与局属校(园)就食品卫生安全与卫生防疫工作签订如下责任书:硕癘鄴颃诌攆檸攜驤蔹。硕癘鄴颃诌攆檸攜驤蔹鸶。

一、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等有关规定从事食品生产加工和经营,努力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阌擻輳嬪諫迁择楨秘騖。阌擻輳嬪諫迁择楨秘騖輛。

二、学校食堂必须制定采购索证及验收、登记制度、各操作间管理制度、各岗位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和检查奖惩制度。学校要加强索证管理,所购食品原料按《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严把质量关,同时做好肉类、大米、面粉、调味品和豆制品等原料的索证台账登记工作。禁止进购无商标、无出厂日期、无厂名的假冒伪劣产品。氬嚕躑竄贸恳彈瀘颔澩。氬嚕躑竄贸恳彈瀘颔澩纷。

三、学校食堂及仓库内外保持清洁卫生,采取必需的防尘、防蝇、防鼠以及防其他有害昆虫的措施。食品贮藏室内禁止贮放有毒有害物品,按要求堆放整齐,严防交叉污染。严格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间和库房。釷鹆資贏車贖孙滅獅赘。釷鹆資贏車贖孙滅獅赘慶。

四、学校要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必须向学生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设施。使用桶装水和直饮水的学校,应与供货商签订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饮用水的协议书,并索取供货商的有效证件和水质检测报告(含每批次水的检测报告)等复印件,并保存归档。要按规定做好桶装水饮水机和寒、暑假期后自来水管网的清洗、排放、消毒工作。怂阐譜鯪迳導嘯畫長凉。怂阐譜鯪迳導嘯畫長凉馴。

五、学校要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根据传染病流行特点,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重点做好流感、麻疹、流脑、乙脑、腮腺炎、风疹、手足口病等急性传染病以及水源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要建立健全学生缺课监测工作制度,规范执行因病缺课监测网络直报工作制度,防微杜渐,将各种传染病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谚辞調担鈧谄动禪泻類。谚辞調担鈧谄动禪泻類谨。

六、学校要自觉接受钟楼区教育文体局等主管部门以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检查、监督和考核,承担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责任。嘰觐詿缧铴嗫偽純铪锩。嘰觐詿缧铴嗫偽純铪锩癱。

七、学校要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一把手校长负责制和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钟楼区教育文体局及相关部门,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抢救,同时做好调查和处理工作。熒绐譏钲鏌觶鷹緇機库。熒绐譏钲鏌觶鷹緇機库圆。

钟楼区教育文体局(章) (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2月

【篇3】202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篇一: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把“守纪律,讲规矩”落实到行动中。按照集团公司党委和公司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公司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经营层副职是职责范围内的主要责任人,纪检负责人是第一监督责任人。各支部书记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为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公司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教育监管责任。加强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和生活等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增强廉洁从业意识。
  (三)制度建设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制约权力运行的制度管控体系。
  (四)“一岗双责”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
  (五)检查报告责任。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情况。
  (六)执纪问责责任。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人员开展纪律检查、调查核实和责任追究工作,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考核与追究
  公司党委将严格按本责任书和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责任考核与迫究。出现重大问题,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领导责任。
  (一)未按公司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二)未按公司党委惩防体系xxx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有效推进落实各项工作;
  (三)未按公司党委、纪委要求认真及时完成专项工作;
  (四)不落实“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
  (五)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集团公司24条措施,“四风”整改不深入、不彻底,作风建设不力,党员干部多有顶风违纪现象;
  (六)不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选人用人、重点项目、资源开发、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设备处置、施工队管理等方面出现问题;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疏于监督管理,出现贪污、受贿、渎职等案件:
  (七)内外勾结,营私舞弊,私设“小金库”,插手施工队、物资设备和工程项目招投标,贱卖含金物料和废旧物资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八)在工资奖金分配、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违规操作,造成负面影响:
  (九)民主管理及信访制度缺失,企务公开、职代会等民主渠道不畅,损害职工利益,群众意见较大,引发群体事件;
  (十)对本单位违规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十一)指使、纵容本单位人员干扰、对抗公司纪检监察人员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或对检举投诉人、证明人打击报复;
  (十二)其它违反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规定情形者。
  公 司 党 委:(盖章) 党支部书记:
  公司党委书记:
部门责任人:
  部 门:(盖章)
  年 月 日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篇二:
  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意见》,明确各股室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一层抓落实”的原则,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1、单位负责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各股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各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责任内容
  1、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理论,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xxx—2xxx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贯彻意见》,以及本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预防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突出重点岗位、重点时机,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学习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党风党纪廉政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2、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县委、县政府、县纪委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党风

  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到年有计划、月有安排,与其他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风廉政规定。
  4、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建立完善管理和监督制约机制,对本部门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及时发现和处理违纪苗头,遇到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做到不隐瞒、不延误、不失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排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推行公开办事,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5、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规定选拔使用干部,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坚决抵制和消除跑官、要官、拉帮结伙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6、带头遵纪守法,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条禁令”和“八条守则”,依法、秉公办事,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决不以权代法,决不滥用职权。
  7、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不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吃喝玩乐。决不收受或者变相收受各种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或于任何形式变相入股,非法取得收益。
  8、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绝不允许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关系非法从业,谋取私利。
  三、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对直接管理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
  2、直接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而使国家、集体资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违反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国共产党党风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
  4、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额、税收、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
  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报甚至包庇、纵容的;
  7、利用公款吃喝玩乐、涉足高消费娱乐场所或利用婚丧喜庆敛财,性质严重的;
  8、在公务活动中收受或变相收受礼金、礼品,不按规定上报处理的;
  9、在干部任免、调动等问题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群众反映强烈的;
  10、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业务范围内从事经商办企业活动或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并支付上网费用等,经“两清理”仍不纠正的;
  11、领导干部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开发商、私营企业提供的奖励和赞助行为的;
  12、领导干部以任何方式,到任何地方参与赌博的;
  13、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检查考评
  1、各股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考评由单位办公室负责实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考评工作要与领导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进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并作为述职述廉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和考核,要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考核结果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责任制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的,接任者继续履行。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单位负责人:
股(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篇三:
  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为了明确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 政建设责任,搞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特签订本责任 书。
  一、严格履行职责,抓好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必须抓好以下工作:
  1. 领导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

  大局之中,贯穿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全过程之中,扎实推进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证中央和总局、省局、市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
  2. 认真贯彻中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加强对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模范履行党员的各项义务,同时担负起本科室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领导责任。
  3.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制定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XX年工作规划》以及总局、省局和市局的配套规定,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落实。
  4. 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总局、省局及市局相关规定和实施意见,切实抓好本科室作风建设,深入开展“改作风、正税风、树新风”活动。
  5. 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认真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抓好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不搞特权、不滥用职权、不以权谋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按照上级部署适时组织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6. 着力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进一步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深入开展纠风治理,纠正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刁难群众、吃拿卡要报等问题,加大纠正、查处和追究力度,确保本科室税风税纪建设有明显成效;抓好“网上评廉”和行风评议工作,扎实整改各级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
  7. .积极配合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反腐倡廉各项具体工作
  8. 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确保执行到位。要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切实发挥责任主体作用,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完善考核评价和问责机制,狠抓责任落实,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9. 完成市局布置的其他有关反腐倡廉专项工作。
  二、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1. 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和总局《实施意见》、《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2. 严禁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规定。
  3. 认真落实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严肃惩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4. 严禁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
  5. 严格遵守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其他行为规范。
  三、考核奖惩
  责任人在签订责任书后交纳1000元廉政责任保证金。市局年终对责任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考核成绩突出的,给予通报表彰或按规定予以奖励;对未达目标要求或主要负责人因监督管理不严,发生违法违纪受到纪律处分的,实行责任追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造成系统发生较多违法违纪案件或造成较坏社会影响,以及工作成效不明显、群众满意度和认可度不高的科室,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要实施责任追究。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市局纪检组监察室存档1份,自存1份。

主管单位: 中共xx市国家税务局局长(签章)___________ 责任科室:
  中共xx市国家税务局党组纪检组组长:(签章)___________
  责任人:(签章)__________
  年 月 日

【篇4】202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未按规定公开采购的,未按规定程序设计变更、计量支付的;
(5)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6)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纪知情不管的;
(7)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失职渎职的。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检查;
情节较重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纪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上述责任内容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年 月 日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为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保证从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确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优秀”的目标实现,现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一)本级和下一级党委(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直接管理的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法人员不超过1‰。

(二)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与项目办党委、项目办行政保持一致,令行禁止,不发生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纪律的行为,直接管理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纪律行为不超过1‰。

(三)对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追究率要达到100%。

二、责任内容

(一)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厅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研究制定工作计划,任务分解细化,纳入目标管理并组织实施,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5)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交通系统廉政建设六条禁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工作汇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6)抓好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本部门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支持政监部门履行职责。(7)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检查自身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8)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党政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政组织及本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完成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细化,纳入目标管理,抓好落实,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状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3)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的学习,搞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4)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政法规制度,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交通系统廉政建设六条禁令,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抓好实施。(5)按照职责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调研、抓协调、抓落实,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工作汇报,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6)支持政监部门对党风廉政问题和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检查和处理。(7)按照党风廉政有关规定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责任追究

对于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责任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严重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以及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甚至支持、纵容的;

(2)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不依法依纪处理的;
(3)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恶性事件,以及发生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的;
(4)违反规定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借机敛财、奢侈浪费的,工程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材料

【篇5】202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xx建设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省委提出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工作,保证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促进集团公司经济工作的发展,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与各单位主要领导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

(一)、单位党委、党支部(指不设党委的单位党支部,下同)和单位领导班子对所辖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对同级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下属企业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单位党委、党支部的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
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正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对分管职能部门、下一级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严重领导责任。

(三)、总经理(经理)、院长、所长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主要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对分管职能部门、下一级副职领导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严重领导责任。二、责任内容

单位党委、党支部和行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l、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2、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反腐倡廉“六个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约方针,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惩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3、组织党员、职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严重思想,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风廉zd规,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

4、贯彻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清廉从业若干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企业的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党风廉政情况进行监督,组织检查和考核。

6、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选拔和任用企业领导人员,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领导、组织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单位领导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政组织及本单位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完成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管理,抓好落实。

2、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党风廉政状况,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3、组织和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学习,搞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

4、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政组织党风廉zd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抓好实施。

5、对责任范围内的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按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6、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干部标准和程序选拔推荐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按照有关法规,组织领导和支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问题和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检查和处理。

8、按照党风廉政有关规定,搞好清廉自律,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责任追究

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职责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应当实施责任追究。

单位领导班子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
不研究制定党风廉政规章制度和实施监督;
不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不依法依纪查处违法违纪问题;
不支持配合执纪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拔任用领导人员,以及发生其他违反责任内容规定的问题,情节较轻的,责令做出检查、通报批评;
情节较重的,予以组织处理。

单位党政领导人员违反责任内容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责任追究: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危机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规以及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甚至支持、纵容的;

2、对上级组织和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危机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或不依纪处理的;

3、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巨大违法违纪案件和恶性案件;

4、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选拔任用企业领导人员,造成恶劣影响的;

5、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编造、篡改有关数据或资料,骗取政治和经济利益的;

6、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不查处,或者对办案人员、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7、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危机违纪知情不管的;
8、不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不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不组织检查、考核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工作;
不按要求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做出检查;
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

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比照所给予的党纪处分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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