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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 2022-06-19 09:3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度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精选推荐】

2022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5篇

第一篇: 2022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

年度信访工作个人总结

  本人自参加工作以来,我局从实践“三个代表”,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严格环保执法,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狠抓环境信访工作不放松,做到了接待、登记、回复一站式服务,不断提升了个人环境信访工作水平,起到了服务经济、稳定社会的效果。现将近年来环境信访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定做好信访工作的信心

  参加工作十几年以来,我深深了解到信访工作的重要性。信访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突出对人民群众讲感情,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信访问题绝大部分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我们政府是为人民办实事的政府,群众有问题、有困难、有要求,就必然向党和政府来反映,这是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信任和寄予厚望的表现。

  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了解社情民意的窗口,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起到重要作用,信访工作的好坏直接体现了“三个代表”在基层是否得到落实,通过学习和实践,坚定了我做好信访工作的信心。

  二、认真学习,深入工作角色。

  想做好信访工作,只有真诚和热心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加强自身学习,熟悉和掌握有关信访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安徽省省信访条例》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

  在学习中遇到不懂或不理解的地方,虚心向同志们请教,通过学习,自身工作能力得到很大提高。在接待中,我认真做好记录,并且热心、真诚地向他们解释,同时宣传党的相关政策,协调相关部门领导认真处理,确保了事件没有进一步扩大,最后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三、真诚接待,切实解决来访群众实际问题。

  信访工作的归宿和落脚点就是依据政策规定帮助群众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为民办好事办实事,我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从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的角度出发,针对来访群众的思想认识和实际问题,尽力多做解疑、释惑、顺气工作,努力真正做到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帮群众所需,解群众所难,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在信访工作中,我们经常面对的都是有怨气不满或其它想法的群众,给我的感觉就是要做好信访工作,确实需要付出很多很多的努力,但最重要的一点:必须付出真诚的心、无私的爱,才能在信访和群众之间架起理解和沟通的桥梁,我不断摸索信访工作的规律,接待上访群众时做到热心,不冷漠处之;听取反映的问题时耐心,不厌其烦;处理问题时细心,不专横武断;碰到棘手问题时有恒心,不半途而废,直到问题解决。

  针对上访群众的不同情况,我自学了心理学,根据不同上访人的心理总结出自己的接待策略:对“哭闹型”的,一杯热茶、一张笑脸,充当“亲友团”;对“叫骂型”的,勇于忍受,甘做“出气筒”;对“别有用心型”的,据理力争,维护党和政府的尊严。四、爱岗敬业,严格要求自己。

  信访工作虽然是很平凡的岗位,但在实际工作中本人一直能够坚持尽职尽责,无论是接待来访群众,还是其它工作,不分份内份外,工作到位不越位,我同志们一起加班加点,有时整夜工作。在工作中,我深刻认识到,作为一个党员干部,不但要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重要的是在实际工作中要积极践行,时刻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人民利益再小也是大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做到决策、谋事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

  虽然在工作中本人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认可,但是按照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感觉到理论功底不厚,领导工作经验不足,这些都是我今后应该加以改进和提高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把全部身心投入到做好本职工作中。

第二篇: 2022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

信访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学院及各部门同广大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本学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由学院或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坚持为学院的大局服务、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全院师生员工服务的原则;
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立文明的接待秩序。要关心群众疾苦,认真为信访人解决问题,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条 学院党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定期检查指导学院和本部门的信访工作。

第五条 我院信访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学院办公室是学院信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学院层面的来信、来电处理和来访接待以及全院范围内有关信访问题的协调、落实和督办。学院其它各部门应当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本部门的信访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办理。

第二章信访人

第六条信访人,是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本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

第七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学院各部门提出:

(一)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教学、科研、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二)对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要求;

(三)对学院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的监督和揭发;

(四)对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且属学院解决范围的行为的控告;

应由学院各部门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八条  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到学院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走访学院领导,须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准,一般安排在院领导接待日内进行。
第九条  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学院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围堵、冲击办公场所,不得拦截学院领导及其车辆,不得冲击会场,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
第十条  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取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
需要采取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一条  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第三章  受    理
第十二条  学院各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信访事项以及由上级机关批转和下属部门上交的信访事项。
第十三条  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凡是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法院、检察院和政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建议、劝告信访人向相应机关提出;
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对于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需要由学院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受理;
需要由上级部门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请示有关院领导后进行处理;
属于不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分别批转所涉及部门受理,若需要协调,则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召集所涉及的部门协商解决;
属于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转有关部门受理。
第十五条  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本部门负责受理;
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转给有关部门受理;
需要由学院解决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精神不正常时,应当通知病人所在部门或其监护人将其接回;
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病人,可通知学院保卫处将其带离接待场所,进行适当处理;
对有传染病或疑有传染病的信访人,应通知院卫生所按照有关卫生防疫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  学院各部门在获悉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后,应当果断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首先控制好局面,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领导。
第四章  办    理
第十八条  信访事项的办理一般采用登记、编号、调查、转阅、领导批示、提出办理意见及回复等程序,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
第十九条  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拖延。
第二十条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一条  信访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部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
第二十二条  由学院各部门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
情况复杂的,在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三条  对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学院各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
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并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第二十四条  信访人对学院或各部门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决定,应当遵守、执行;
对处理决定不服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之外,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请示原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复查。原办理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经复查,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正确,就不再重新办理;
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确有错误,应当重新办理。
第二十五条  学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分析信访事项所反映的有关情况和师生群众的愿望,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改进工作。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对于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由学院予以奖励。
第二十七条  信访人提出的建议、意见被采纳,并在实践中证实对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富有贡献的,由学院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信访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工作,或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  信访人妨碍信访秩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篇: 2022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

信访工作总结_2019信访工作总结范文

科技局信访工作总结
政建设半年工作总结上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上级文 件精神,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推进预防腐败体系 建设,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及机关作风建设,努力营造干事创 业良好氛围,为建设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和谐型、廉 洁型机关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现将上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强化领导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
今年,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为全年的工作重点 来抓。
上半年, 结合区纪委、 区委组织部等六部门下发的 《关 于进一步加强岗位廉政教育提高行政效能的实施意见》,组 织开展了岗位廉政教育活动。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到 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纳入到全局总体工作思路当中, 制定 了《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措施》等各项管理制度及奖惩措施, 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纯洁干部队伍的头等大事和重要的政 治任务狠抓落实。二是落实领导责任,成立了历下区科技局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 领导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责任网络。并按照工作分工对党 风廉正建设工作进行了细化, 落实了局长、副局长和科室负 责人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书》, 明确落实了具体的责任人, 真正做到责任、工作、指 导、监督“四个到位” 认真落实“一岗双责” , ,形成了一 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模式。三是把党 风廉政建设作为全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对责 任制的检查同干部考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年度考核中实 行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对因工作抓得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 和恶劣影响的,按照制度层层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四是加 强领导班子成员间的沟通协调。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坚持民 主集中制,凡属重大事项,都经集体讨论决定,不搞“一言 堂” 。坚持经常召开领导碰头会,随时通报工作情况,反映 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等。全局形成 了团结协作的和谐集体。五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措施的 落实。制定了年度党员活动计划,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建设制 度、党员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制度等。

  
二、坚持以加强思想教育为基础,切实提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意识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我局党组始终坚持标本兼治, 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注重在打牢思想基础上下功夫。紧紧围 绕全区工作形势,结合工作实情和干部职工的思想实际,开 展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坚持做到“四 个结合” ,即理论灌输和专题教育相结合,增强教育的吸引 力,感染力;针对性与预防性相结合,把小事当大事抓,把 苗头当隐患抓;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逢会必讲,常 抓不懈;正面疏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做到警钟长鸣。二是 积极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上半年,我局认真开展了机关 作风建设和行政效能建设的集中教育活动,在全局干部职工 中积极开展思想信念教育和艰苦奋斗的传统教育及为民服 务的宗旨教育,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坚持学习制度,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
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周星期五定期组织全局 干部职工参加学习、讨论、交流等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及职 业道德的学习,对干部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

  
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做到“四有” ,即有计划、有记录、 有考核、有学习心得,以增强学习的实效。
二是即时传达贯 彻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会议精神。
三是将学习贯彻十七 大以来的会议精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与服务科技企业发展 结合起来,展开了“我作为一名科技工作者如何服务于科技 企业发展”的大讨论活动,增强了我局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和 使命感。
四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 购买发放廉政教育学习资料,使全局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廉洁 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经验
第一,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是抓好党 风廉政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不断提高认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 巩固党的思想政治教育,营造良好的思想文化氛围,才能始 终保证头脑清醒,不迷失方向。

  
第二,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根 本。完善的规章制度,会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能有效防止 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从源头上防范腐败现象的发生。

  
通过以上一些工作,我局的预防和惩治腐败防控体系建 设逐步向制度化、常态化方向迈进,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上 半年,我局无一起涉嫌腐败的事件和案例发生,干部职工思 想稳定,工作及目标任务完成良好。

  
五、主要不足
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 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   
1.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绩效考核办法落实不够细化具体;
3.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常态性还做的不够,业 务工作繁忙时有出现放松的情况。

  
今年上半年,在区纪委的精心指导下,进行认真总结, 逐步完善各项制度、坚决堵塞风险和漏洞,着力提升防控能 力和水平。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立竿见影 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和流程,为全区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奠 定坚实的基础。
档案局信访工作总结  
按照新时期档案实现“两个转变”、建立“两个体系”的目标要求,我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履行职能,服务xxxx经济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治思想认识情况   
一是提高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从事档案工作的自信心、自豪感。通过开展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活动,充分认识到档案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强的重要工作,是事关县域经济投资软环境与软实力建设水平的重要内容,增强“为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为未来着想”责任感和使命感,作好局主要领导和县委政府决策参谋助手,做好新一轮的“xxxx文书”抢保等各项工作。

  
二是将依法治档,依法管档作为第一要务,切实转变档案工作方式。加强对《文物法》、《著作权法》、《物权法》等知识产权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按照《档案法》、省州《档案工作条例》及档案工作许可法规,理顺处理各种法律关系,依法开展xxxx文书抢救保护,提高档案执法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三是增强对档案工作岗位特殊性认识,激发档案工作热爱。甘于清贫、乐于奉献、不灰心不埋怨,不冒进不坐等,积极主动多渠道跨部门争取上级重视、政策支持与经费投入,加大“xxxx文书”文化品牌创建力度,为xxxx打造“一流生态公园县”和推进旅游发展作贡献,提高社会各界和公众档案工作的认识水平与关注程度;对微机各方面知识从零学起,积极自学,努力掌握了操作系统装机重建,局网维护管理,软件应用,常见故障排除等基本技能,积极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和信息化管理。
四是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廉洁自律。时刻以“决策的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警示自己,注意研究我县新形势下档案事业管理的新规律和新特点,实事求是谋划工作,不好大喜功,叶公好龙,急躁冒进,避免“决策拍脑袋”、“办事拍胸脯”、“误事拍大腿”、“出事拍屁股”。

  
作为单位领导自觉作好工作、学习和生活等各方面表率,讲究程序,防止随意性,但不墨守陈规,讲究超前意识、新思维,讲前瞻性和预见性。尊重民主,注重倾听职工意见和建议,激发与调动职工首创精神与积极性,对工作高要求,既不越殂代疱,又不放任不管。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会议决定和规章制度执行的严肃性,不朝令夕改,做到讲感情不失原则,讲团结不忘批评,讲分工不忘补台,不管分工如何调整,都能既讲个人负责又讲大局配合,维护领导班子的“执行力、创造力、公信力”。

  
二、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一是信访挂职锻炼强素质,抓紧特藏馆开工建设准备工作   
到县信访局挂职锻炼两个月,认真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时,设身处地理解群众的难处,与群众换位思考,处理信访问题时和领导换位思考,考虑到我们是代表党和政府解决群众问题,不乱发言表态,虚心学习县信访局工作人员严谨、负责的工作作风,国庆维稳期间,被抽派安排在平秋片出口劝阻信访人员进京上省非访,作为24小时蹲守值班小组负责人,安排好值班组员的交接班接送车辆、住宿与生活伙食。

  
为了“xxxx文书”特藏馆早日开工,认真负责协助局长联系国土建设等有关部抓项目规划、可研报告、办理有关手续等工作,具体负责房屋拆迁入户动员、起草签定协议、实物调查测量登记、过渡安置落实、兑现折迁补助以及项目进度联络信息反馈。为项目选址、风格定位、功能结构和外观设计,大胆提出自己的建议。现已与19户搬迁户搭成协议,完成三江镇政府公房1栋、xx林业站公房2栋的拆迁工作,预计20xx年3月份可开工建设。

  
二是积极主动抓好分管工作,大力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数字化管理   本着“为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为未来着想”的工作原则,改造升级了我馆泰坦档案电子数据管理软件系统,让“死”档案变“活”信息,强化了档案管理与利用,今年在馆藏档案没有现存目录可供录入的情况下,克服了设备、技术、人员、经费不足困难,采取把基础数据录入任务落实到局职工人头上,并外聘人员到单位与职工一起录入两种方式,对没有建立卷内目录未编页码的3000多卷档案进行编目录入,共完成档案基础数据录入102,820条,再次超额完成了省、州下达的录入任务,现我馆录入民国档案案卷级目录和部分建国后档案文件级目录已达57万多条。

  
三是加强档案编研工作,启动了“精品档案”编研工程   
档案编研工作一直是我局薄弱环节,编研股编制2人,却一直只有股长1人,还同时兼局财会工作,我建议局添置了用友财务电子管理软件,减少财会工作量提高财务管理效率的同时,使编研人员腾出手来抓业务工作,结合实际,将宣传推介xxxx文书作为选题,启动了《话(画)说xxxx文书》编研工程,纳入了局年度职能管理目标,首先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人员分工,编撰原则,编章结构,收集选材要求等有关内容,为下步材料搜集、征集、编纂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材料收集工作得以有序开展,该工程启动后计划用两年时间,2012年完成初稿。为了评诂估档案查阅利用效果,根据对大多数查档人员的登记调查,精选整理编辑10个档案利用分析典型案例,工作逐渐步入正轨。

  
四是抓好局机关管理,提高办公室办文办会办事效能   
建立健全局机关工作制度,强化局馆消防信访安全24小时值班制度, 加强信息反馈和材料上报工作,抓好目标考核管理和工作督查,今年局获目标考核三等奖。

  
局班子中途调整由我分工负责办公室后,带头和鼓励局干部职工编写工作简报,积极采写新闻报道,投稿报刊杂志,撰写档案业务论文与调研文章,参加省档案学会学术年会,xxxx年,全局在国家级报刊用稿2篇(头版头条1篇),省级10篇,获省“纪念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档案学术研讨会论文“三等奖”1篇。

  
五是加大xxxx文书宣传力度,推动新一轮抢保工作开展   
为增强了民族自豪感,激发了干部群众对xxxx文书保护与捐献意识,本人采写《“xxxx文书”抢救保护现状、问题与对策初探》、《 侗族原生态文化和谐内涵----九寨侗族社区和谐文化个案探析》、《xxxx文书:清水江“苗疆”社会的世界级文化遗产》、《国家重点抢救保护档案---xxxx文书述略》、《走近我国珍贵历史文献----xxxx文书》、《从要“山鸡”变“凤凰”想到的》等文章分被《中国文化报》、《贵州民族》、《贵州档案》、《贵州论坛》、《中国民族宗教网》等刊登,编发于《省委工作动态》的得到省州委领导重视并批示,实现了xxxx文书特藏馆项目从凯里易地落户xxxx建设的重大转机。

  
《xxxx文书: 尘封百余年的文化遗产》被xxxx/5/12《中国文化报》头版头条刊登,多家重要文化门户网站予以转载,xxxx文书宣传报道实现了新的突破,提高了“xxxx文书之乡”xxxx的知名度。《xxxx文书抢救保护现状、问题与对策初探》一文引起国家林业部的高度关注,进而启动了相关抢救工程,该文还被作为省林业厅推荐材料入选《中国林业志》、《中华大典:林业典》。

  
三、下步工作思路   
1、进一步创造条件,将“xxxx文书”向国家档案局申报入选第二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 和联合国科教文组织“世界记忆工程”。

  
2、健全xxxx文书抢救保护制度,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创新工作机制,依法加大xxxx文书征集和利用力度,完成20000件电子数字化典藏保护工作,整理编辑馆藏“xxxx文书”汇编内部出版资料, 为项目申报与对外展示、学术研究、公开出版、开发利用夯实基础。

  
3、完善局机关局域网建设,启动县“数字档案”信息化建设,创造条件打造推介平台。利用我县在“xxxx文书”、原生态民俗文化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有计划、有步骤地收集具有本区域特色的名人、民俗、民清等档案资料,有意识地丰富优化馆藏结构。

  
4、实施好投资规模达1782万元的xxxx文书特藏馆建设项目,将它建成为体现贵州林业文化、清水江“木商文化”和xxxx“杉木之乡”特色,提升xxxx旅游文化品位的标志性建筑。将“xxxx文书” 陈列展示工作纳入重要议程,超前安排,精心策划,组织开辟好“xxxx文书”专题陈列展示厅,对内外开放和广大游客展览,扩大xxxx文书的文化影响与知名度。

  
5、启动《话(画)说xxxx文书》编研工程,提高干部群众对xxxx文书的这一民间文化遗产保护认知和民族自豪感,转变保护观念,增强捐献意识,促进征集工作开展。搜集整理对xxxx有重要影响的历史人物史料、著述典籍、xxxx古今政要的著作及重要文稿,筹备《xxxx名家与经典名作主题展》,筹建“xxxx地方文献资料征集陈列室”、对捐献著作和图书文献多的建“专门陈列展台”,向县内外推介xxxx悠久人文历史,浓郁的民风民俗。
信访工作汇报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突出抓好信访工作,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精心组织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我局是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处于信访工作的第一线,为此局班子始终绷紧信访这根弦,把加强信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做
  为一项大事来抓。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制定全年信访工作目标,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安排调度。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信访条例》知识,并依据《条例》规定,修订完善了信访案件的接待、登记、批示、传递、办理、反馈一系列信访工作流程,保证依法接访、依法办案。同时,坚持把信访工作与各项业务有机结合起来,纳入年初岗位目标责任制,作为年终考核各科室工作成绩的一项重要内容。遇到重大信访问题和事项由局班子成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解决方案,并由一名分管副局长进行督导和落实。通过不懈努力,我局信访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指导、有考核、有奖惩,稳步开展。
  二、迎难而上认真做好各级政府交办信访案件的处理工作
  我局工作涉及面较广,信访量在全县信访总量中占相当大的比重。面对繁重的信访工作任务,我们在坚持“领导包案、归口办理、限期结案”的信访工作制的基础上,依据信访条例规定,及时与信访人签订双向责任书
  三、突出重点,做好县领导分包案件的处理工作
  为配合县四大班子领导做好重点案件处理工作,局班子根据每季度的重点案件包案表,都进行重点研究和专题部署,责成相关科室重点进行解决。一是关于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和津西铁厂张金来等4人多次反映退休工资低、取暖费低的问题。企业退休人员工资低在全国是普遍现象。针对这一情况,我局依据政策在对上访代表进行书面答复的基础上,抽调人员专门到上访人员中进行政策宣传,并向每个上访人员发放宣传材料,使他们更加全面的掌握了国家的社会保险方针政策。并书面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呼吁企业退休人员工资较低,提请市业务主管部门引起重视。通过不懈努力,有效地稳定了他们的情绪,在较短的时间内稳妥地平息了事态。二是关于99届卫校毕业生分配问题。我局配合卫生局在认真核清毕业生档案的基础上,对上访人进行了答复,讲明了政策,消除了误解。三是畜牧局招聘动物防疫人员未按规定执行问题。我局配合畜牧局对上级相关政策进行详细研究分析,认为我县没有违反政策规定,属于上访人员对文件精神领会理解不全面。为此对我局对上访人做出了解释性的答复意见。四是县社系统毛翠英要求补发1-7月份退休工资的问题。在对当时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的基础上,我局责成相关工作人员对上访人进行了多次政策解答,并向县信访局反馈了办理结果。五是农排公司郭艳保等2人反映养老、医疗保险问题。上访人一直未到我局来办理相关的信访工作手续,我局无法进行调查取证和做出相关的处理。
  四、深入基层,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做好矛盾纠纷排查是加强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确保社会稳定的前提。今年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对我局对今年所处理过的信访件,利用下乡等机会,通过电话、座谈等形式,定期进行回访,查验群众满意度。全年共进行回访60余次,即密切了与群众的关系,又有效地防止了重信重访现象的发生。同时,在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分别围绕追讨农民工工资、职工退休、企业军转干部稳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各个关键环节,着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找出可能发生不稳定因素的问题。如在重大节日前夕,我们都对企业军转干部情况做一次调查或召开座谈会,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防止出现不稳定因素。同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出的每个问题,由分管局长负责,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进行专门攻关。特别是对要求合理但尚无政策规定的问题,扎实做好解惑释疑工作;对要求不合理或过高的上访人员,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转化工作,防止了矛盾激化。通过活动开展,有效的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了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
  五、积极参与,认真落实信访接待日制度
  信访工作是与群众进行联系沟通的一个纽带。为此我局在认真处理各级领导交办的信访件的同时,认真做好信该接待工作。一是认真落实局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将每周三定为局领导班子信访接待日,局班子成员轮流接待来访的职工和群众,对来访人员提出的问题当场给予解答,符合政策的责成有关科室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一年来,共接待群众直接来访300多人次,当场解决十余件。二是积极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抽调懂政策的业务骨干,由一名局班子成员带队,按时参加县领导信访接待活动。对上访群众给予及时、准确的政策讲解,保证了县领导信访接待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年来,我局的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从整体工作上看离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在工作中进一步加完善和加强。今后,我局将坚持四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一)抓认识,增强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增强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对劳动保障信访工作的认识,把劳动保障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来抓,形成思想上有认识、落实上有措施。(二)抓重点,突出群体来信来访问题。坚持信访目标责任制,通过调查研究、专题协调,组织专班,指定专人,重点解决职工群众群体来信来访问题。(三)抓调处,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信访的配套措施,抓好接待、交办、查办、督办、回访、反馈等各个环节的落实。同时,对易发生信访的重点地区、企业,建立信访工作监控点,提前介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四)抓监督,确保劳动保障信访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通过公示栏向社会公开信访案件办结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各科室(单位)接待来访和处理来信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查,加大督办检查力度,使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群众来访事事有回音。

第四篇: 2022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

武汉市信访工作条例

【法规类别】信访

【批准部门】湖北省人大(含常委会)

【批准日期】1993.07.25

【发布部门】武汉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1993.07.25

【实施日期】1993.07.2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

武汉市信访工作条例

(1992年12月19日武汉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1993年7月25日

湖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信访工作效率,维护信访活动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依照本条例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来信来访。

第三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进行的信访活动受法律保护。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向国家机关和有关方面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信访活动必须遵守宪法

、法律和法规。

第四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处理信访,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确定工作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处理信访,并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

第二章 受理

第六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和各自的职责范围受理信访:

(一)应当由基层单位解决的,有关基层单位必须受理;
不服基层单位处理或者对基层单位及其负责人进行控告、检举的,由主管部门、上一级单位或者有关国家机关受理。

(二)应当受理信访的单位已经合并的,由合并后的单位受理;
已经撤销的,由上一级单位或者作出撤销决定的单位受理。

(三)涉及两个以上单位,一个单位难以处理的信访,由它们共同的上一级单位受理或者由上一级单位指定其中一个单位受理。

(四)对于不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访,应当向来信来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指明受理单位或者将信访材料转交有关单位。

(五)对于管辖不明,难以确定受理单位的信访,上级机关可以指定受理单位。

第七条 受理信访的单位对信访事项应当分别情况按如下方式处理:

(一)受理单位有权直接调查处理的,一般应当在接受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处理完毕,情况复杂的,三个月以内处理完毕,将结果直接答复来信来访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情况紧急的,受理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二)受理单位不能直接调查处理的,应当在接受之日起五日以内将信访材料转给有权调查处理的单位,承办单位应当依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受理单位对于国家权力机关、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应当在接受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处理完毕,将结果书面报告交办单位;
不能按期报告结果的,应当向交办单位说明原因并请求延期;
交办单位认为处理不当的,可以退回受理单位,限期重新调查处理。

受理单位对于信访中有较大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和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在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同时,并送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研究处理。

第八条 严禁将控告、检举人的情况及其材料泄露或者转交给被控告、被检举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九条 受理单位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访反映的问题,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应当及时解决,不得推诿、拖延;
一时办不到的,应当说明情况,要求过高或者无正当理由的,应当说明教育。

第五篇: 2022信访工作条例主题征文

篇一:《信访工作条例》
信访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持学院及各部门同广大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本学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由学院或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活动。


第四条学院党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批阅重要来信,接待重要来访,定期检查指导学院和本部门的信访工作。


第五条我院信访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学院办公室是学院信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学院层面的来信、来电处理和来访接待以及全院范围内有关信访问题的协调、落实和督办。学院其它各部门应当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本部门的信访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办理。


第二章信访人
第六条信访人,是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本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


第七条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学院各部门提出:
(一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教学、科研、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二对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要求;
(三对学院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的监督和揭发;
(四对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且属学院解决范围的行为的控告;应由学院各部门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


第八条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到学院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提出。走访学院领导,须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准,一般安排在院领导接待日内进行。第九条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学院各部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围堵、冲击办公场所,不得拦截学院领导及其车辆,不得冲击会场,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和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


第十条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取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取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十一条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第三章受理
第十二条学院各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信访事项以及由上级机关批转和下属部门上交的信访事项。


第十三条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凡是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法院、检察院和政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建议、劝告信访人向相应机关提出;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对于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需要由学院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受理;需要由上级部门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请示
有关院领导后进行处理;属于不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分别批转所涉及部门受理,若需要协调,则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召集所涉及的部门协商解决;属于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转有关部门受理。


第十五条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本部门负责受理;
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转给有关部门受理;需要由学院解决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精神不正常时,应当通知病人所在部门或其监护人将其接回;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病人,可通知学院保卫处将其带离接待场所,进行适当处理;对有传染病或疑有传染病的信访人,应通知院卫生所按照有关卫生防
疫法规处理。


第十七条学院各部门在获悉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后,应当果断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首先控制好局面,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领导。


第四章办理
第十八条信访事项的办理一般采用登记、编号、调查、转阅、领导批示、提出办理意见及回复等程序,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


第十九条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拖延。



第二十条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二十一条信访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部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信访人。


第二十二条由学院各部门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在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三条对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学院各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况,并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办理。


第二十四条信访人对学院或各部门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决定,应当遵守、执行;对处理决定不服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之外,可以自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请示原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复查。原办理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意见。


经复查,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正确,就不再重新办理;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确有错误,应当重新办理。


第二十五条学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分析信访事项所反映的有关情况和师生群众的愿望,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改进工作。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对于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由学院予以奖励。


第二十七条信访人提出的建议、意见被采纳,并在实践中证实对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富有贡献的,由学院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信访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工作,或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九条信访人妨碍信访秩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篇二: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
篇三:单位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制度
为使信访工作适应新形势xx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服务和为民排忧解难,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规定:
一、信访工作的原则
热情接待,诚信服务,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谁分管谁负责。


二、信访工作职责
1、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


2、本单位信访工作实行归口责任制。凡属于业务性的,由各部门归口负责处理、答复;属于综合性的,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重要来信来访必须经分管领导批阅。



3、公司办公室是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职能部门,凡上级机关转来的信访问题,一律由办公室受理、转办、催办和答复。公司办公室受理转交的信访问题,有关部门承办完毕后,需将承办意见反馈办公室统一答复。应由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受理的群众来信来访应做好受理、登记、答复等工作,并将办理结果交公司办公室备案。重大问题办公室应视情向分管领导或上级机关汇报情况。


三、信访工作程序
1、登记。接到来电、来信、来访时,要当即登记。


2、送阅批转。凡重要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领导批办的信访
问题,办公室有关人员要及时送呈领导阅批,并根据领导批示意见送交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并对重要来信负责催办。


3、查处。对群众来信来访需要进行调查核实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要有记录,并由承办部门经办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4、报结。查处结果经确认后要及时向信访人作出答复。对于上级批转要求上报结果和重要的信访问题,形成查处报告并经领导同意后上报。


四、信访工作要求
1、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坚持原则。


2、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倾听来访者的陈述,详细询问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记录,如实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耐心地做好政策、法律、法规的解释说明和群众思想的疏导工作。


3、严守国家机密和xx商业秘密,遵守信访保密纪律,不得扩散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



4、不断改进信访工作作风,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要分清轻重缓急,及时处理。


5、根据上访人反映问题的情况给予及时妥善处理:
⑴对来访者的无理要求或过激行为要给予说服教育,为其宣传相关的政策、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其息访。


⑵对反映一般性党风党纪问题的,可向来访人讲清道理,并劝其返回。


⑶对反映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已造成严重后果的重要问题,要及时送公司领导阅示。


⑷对疑难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解决办法;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情况比较复杂的问题,由公司办公室与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协调,互相配合,共同处理。


6、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要及时。一般来信来访周内处理完毕,口头或书面答复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需转交各部门办理的问题,公司办公室应从接收之日起二日内转交给有关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来信来访问题,要在规定的时限内,用书面材料上报处理结果。


五、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
凡来电来访者向我公司反映情况的,任何人不得拒绝、推诿。接待首次来电来访的部门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按照信访工作制度中规定的要求处理来访,如反映的内容属于其他部门处理的,应向来电来访者说明情况,并按照各负其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负责引导来电来访者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六、信访工作失职追究

对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导致对群众来信来访不按时转办、登记、答复,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其进行批评,责任人要作出书面检查。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或对待群众来电来访态度恶劣,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视其情节严肃处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对信访工作的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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