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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与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 2022-10-31 08:55:03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注册会计师审计发展到一定阶段无疑是存在风险的,审计风险贯穿于审计活动过程的始终,渗入到审计活动的方方面面,而这种审计风险又不是与生俱来的,它又与特定的经济条件相联系,由于这种审计风险的存在必然导致注册会计师会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有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也就谈不上法律责任的问题,探讨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有助于研究采取何种方式避免审计风险,减少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法律责任。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 审计风险 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从产生的那一刻起,就肩负起了相应的责任,会计责任、审计责任、法律责任等。解决好注册会计师的责任问题,不仅影响社会会计审计的质量,决定注册会计师职业社会地位的高低,对于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有序的运行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注册会计师制度恢复时间较短,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处于逐步发展的阶段,企业市场行为尚不规范,有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尚未健全,会计工作秩序尚未确定,一些公司、企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会计监督乏力,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加之其他各种因素的影响,对注册会计师责任并未予以足够的重视,为加强审计执法,提高审计质量,应当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执业的法律环境和社会环境。会计责任、审计责任是注册会计师的基本责任,而法律责任则是会计责任、审计责任的保障。目前,仅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风险、法律责任问题,在此简述一点看法。

一、当前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法律责任存在的原因

1、专业胜任能力不足。当前我国会计体系正处于同国际接轨的阶段,加入WTO也加快了这一进程。新准则、新法规不断颁布,加之拓展业务的要求,即使已取得了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也应不断加强后续学习和培训。但许多注册会计师对此不甚重视,也不去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以适应业务发展日益复杂的需要。审计能力始终处于一种被动状态,始终为满足社会的需求而努力,但又无法达到完全满足社会需求的程度。审计过程的每一步都离不开职业经验,而经验又难以适应迅速变化的客观环境,即要判断被审计资料的真实性、公允性,又要判断主观审计行为、方法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而审计的经验也不是全能的,也有误断的时候。

2、内部审计力量薄弱,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注册会计师审计成本很低,而潜在的收益却很高,往往是几十万元的注册资本承担的却是几个亿、数十亿数额的业务,难以保持独立性,审计侧重于对基层操作人员的审计,忽视对关键人员的审计,不能形成对关键人员的有效威慑,为做出虚假审计报告提供可能。内部控制分散、重叠、矛盾、低效,往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的现象相当的普遍,落实不好岗位分离与专人管理,因此审计工作也做不到防患与未然。另外,经济环境、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的特点、内部控制制度的强弱、技术发展趋势、管理人员素质和品质等原因都会对企业的经营风险产生影响,从而加大审计风险。

3、工作责任心不强,职业道德低,缺乏职业谨慎。工作的责任心要求注册会计师审计人员是高层次的德才兼备的人才,具有高尚的品德、正值的人格和一丝不茍的工作态度,具备扎实的会计、审计、法律知识和审计的基本技能,敏锐的分析能力和准确的判断能力。而许多审计人员或对交易事项缺乏应有的专业怀疑,或收集的审计证据明显不足,或运用不当的审计程序,或过分信赖管理当局,或对客户舞弊的研究与重视不够,或审计人员思想水平不高,敬业精神不强,态度马虎,随便签字盖章,无疑都会增加审计的风险。

4、审计对象复杂性和审计内容广泛性。从早期的查错防弊,发展为资产负债表审计,进而转移到财务报表上来,审计范围扩大到今天,远远超出了传统审计。注册会计师审计不仅要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程度和运作效果进和研究和评价,而且还要就企业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做出报告。有关这方面的信息不确定性很大,信息的风险很高,注册会计师想做出正确的审计结论难度增加,风险在所难免。加之人们对审计报告的依赖程度很大,随着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广大投资者、报表的使用者、管理者对企业财务状况表示极大的关注,更关心已审的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依赖审计意见的人越来越多,审计风险也越来越高。

5、地方政府监管不得力。我国仍然存在着地方保护主义,为了粉饰地方经济而包庇上市公司的造假行为,加之监督体系薄弱,监管手段不成熟,监管人员严重不足,上市公司造假难以被及时发现查处,注册会计师在此条件下也迁就默许上市公司的这种造假行为。

6、注册会计师审计欠缺完善的法律保护。注册会计师不可能通过审计查出企业所有的错误和舞弊,但社会公众却往往将审计意见视同对会计报表担保或保证,虽然被审计单位是造假者,而公众或法官要求注册会计师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而审计准则的地位在法律上却没有得到确认,其他法规中对审计民事责任的内容规定又几近空白。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法律责任

1、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表现形式。在现代社会中,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正在逐步扩展,总体来讲,注册会计师职业受到影响、甚至受到阻碍或冲击是因为:一是消费者利益的兴起,人们开对消费者的利益逐渐认识和重视;二是有关审计保险论的运用;三是在所有商业领域,注册会计师的参与日益增加。企业经营失败或者因管理层舞弊造成破产倒闭的事件剧增,投资者和贷款人蒙受重大损失,因而指控注册会计师及时揭示或报告这些问题,并要求其赔偿有关的损失。迫于社会的压力,许多国家的法院判决逐渐倾向于增加注册会计师在这些方面的法律责任。因此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不断扩大,“诉讼爆炸”由此产生,在目前的法律环境下,注册会计师职业引人关注的一个问题是,指控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不当的诉讼案件和赔偿金额日益增多。20世纪90年代美国专家估计,由于法律诉讼和赔偿金额的激增,美国会计师事务所诉讼的直接费用支出占其审计收入的20%。诉讼赔偿不仅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面临的问题,也是注册会计师面临的问题。伴随着诉讼迅速增长的趋势,出现了职业过失保险赔付急剧增长,保险赔付的增加又不可避免地导致保险费用的攀升。

2、注册会计师法津责任的认定。讨论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认定依据的前提是明确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目前这一问题只是在《独立审计准则》中提到,但《独立审计准则》属于行业准则,法律效力低,且在实际诉讼时,律师、法官往往对注册会计师执业特点和行业准则不甚熟悉,对审计固有的局限性不够理解,导致法官做出的判决往往对注册会计师不利。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问题,注册会计师与法律界的认识不一致。法律界认为,只要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与实际不符,就是不真实的审计报告。要通过宣传《注册会计师法》和《独立审计准则》让他们认识到:即使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业,也很难保证其出具的报告与实际完全一致。追究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应有法定的鉴定机构和法定程序。其要点可以是:一是通过修改《注册会计师法》,依法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鉴定委员会,由法律专家及精通注册会计师业务的专家、学者担任委员,界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二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是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果对鉴定委员会的界定结论有异议,可向中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三是委托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委托上述鉴定机构,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进行界定,并依据界定结果确定责任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但如法院对此界定结果有异议,仍可按有关法律规定做出判定。

3、注册会计师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了保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这些法律责任条款散见于《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刑法》等法律规定中。

三、注册会计师规避审计风险法律责任的应对措施

1、加强注册会计师人员的后续学习。重视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和后续教育,恰当的分工和授权,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定期考核、评估以督促和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自身的培养和提高,事务所也应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并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自身执业责任的宣传。

2、保持审计的独立性。恪守《独立审计准则》坚决摆脱各种关系困扰,改变审计委托方式,建立审计委员会,保护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有利于审计的顺利实施,完善我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我国大多数企业内部控制较差和管理人员串通舞弊经常存在的情况下,可参考发达国家的风险基础审计方法,以保证审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立足的根本。坚持“两手抓”,在抓好业务发展的同时,着力抓好注册会计师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教育,使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使之廉洁自律,奉公守法,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名利、物欲,自觉抵制各种消极因素和腐败思想的侵蚀。

4、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内部控制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更新,随时把最新的、最切实际的内部控制制度传达到注册会计师人员,以便学习、查阅和利用,提高制度的可执行性,避免有章难循有章不循现象的发生,对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全面的整合、梳理和优化,突出业务风险点的防范,培养注册会计师对风险的敏感和了解,克服随意性,提高自我约束与监督他人的意识,将审计风险降到最低。经验还表明,选择合适的被审计单位,确定客户的可接受性,是降低风险、减少审计人员因判断错误而招致法律责任的可能性的有效途径。

5、提取风险基购买责任保险。在西方国家,投保充分的责任保险是会计师事务所一项极为重要的保护措施,尽管保险不能免除可能受到的法律诉讼,但能防止或减少诉讼失败时会计师事务所发生的财务损失。我国《注册会计师法》也规定了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规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

6、政府应加强对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的行业监督。发现违规作假的上市公司和注册会计师,要严惩不贷,决不姑息,一定要做到使造假成本远远高于造假收益。建立同行业的复核制度,由一家事务所或指定的检查人员对另一家事务所的审计业务进行复核、调查和评估,发现问题一样严惩。

7、完善相关法律,设立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鉴定委员会。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鉴定是一个专业化很强、复杂性极大的工作,可以设立一个由法律界、企业界和注册会计师等组成的法律责任鉴定委员会,专门负责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责任鉴定。建议修改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法律责任,承担责任有一定的标准,确定《独立审计准则》在法律中的地位,适当保护注册会计师的地位,尽快出台相关的审计法律条文,明确注册会计师在民事制裁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外,注册会计师在涉及法律责任的情形下,可以聘请熟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律师担当法律顾问,咨询在审计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对保护自身是很有帮助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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