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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B超”惹的祸

发布时间: 2022-10-31 13:45:03 来源:网友投稿

湖南省桃江县的一位孕妇在作胎检时,由于B超医生不经意透露了胎儿的性别,导致了一起严重超生事件,并由此引发一场官司——

苦命女,不生男孩不罢休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著名作曲家黎锦晖先生的一曲《桃花江是美人窝》唱遍大江南北,从此风光旖旎、钟灵毓秀的湘北小县桃江开始蜚声海内外。1959年本文的主人公昌立仙就出生在桃江县花果山乡灵光桥村。也许是一方山水养一方人,长大后的昌立仙渐渐出落得乖巧伶俐。然而爹娘在给了她一副好模样的同时,坎坷多舛的命运也开始如影随形地和她紧紧纠缠在一起。长到20岁,昌立仙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圈定了婚姻。1979年昌立仙与一河之隔的益阳市资阳区杨林坳乡的杨国光成亲。婚后不久,昌立仙为杨家生了个女儿。女儿的出生,本应给小家庭带来更多的欢乐,但昌立仙不久就发现,那情形完全不是自己所想象的。公公愁眉苦脸,婆婆长吁短叹,两位质朴善良的老人笑脸没了,就连平素体贴温存的丈夫也像换了个人似的,整天指桑骂槐。原来,大家在怪她没生个男孩。为此,1981年,昌立仙与杨国光离了婚,女儿判给了杨家,她只身一人回到了娘家。

离婚后,热心的亲朋好友又为她张罗着挑选对象。几经撮合,他们的目光终于锁定在同乡马家村的龚应财身上。龚应财是位憨厚的农家汉子,比昌立仙大十岁,因家境贫寒一直不曾婚娶。1981年年底的时候,昌立仙与龚应财两人结为百年之好。

婚后,龚应财披星戴月,风来雨去,用汗水和温情滋润着昌立仙那颗曾经萎蔫了的心。关切体贴、恩爱,掀起了他们幸福生活的朵朵浪花。然而昌立仙与龚应财婚后虽然夫妻感情较好,但无奈龚家家底太薄,一年辛辛苦苦的劳作收入又低,经济上还是经常入不敷出。1983年与1987年,随着两个女儿的相继出生,更给昌立仙夫妇平添了无穷的压力,家里突然多出两张嘴,每天的日常花销和柴米油盐都需要钱啊!更为糟糕的是,十多年风雨飘摇的人生旅途,不仅耗尽了昌立仙的心智,而且她的身体也明显垮了,经常疾病缠身,先是胃出血、阑尾炎开刀,后又患上了眩晕症。为了治病,昌立仙夫妇只得四处借贷,以至于债台高筑,到后来实在借债无门,四口之家的生活一下子陷入了困境,阴云顿时又布满了刚刚快乐起来的昌立仙的心境。

记得一位哲人说过:“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贫穷的根源。”龚应财、昌立仙这对贫困夫妻,按照计划生育政策与两人的经济状况,无论怎么说都不能再生育孩子了。然而封建的传宗接代思想却在龚应财的脑里根深蒂固,再加上昌立仙基于前次婚变郁结在心头的愧疚心理以及对丈夫的报恩心态,都使夫妇俩要生男孩的态度异常的坚定和一致。1987年昌立仙在龚家生育第二个女儿以后,乡计生办干部要昌立仙去做结扎手术。当时因为昌立仙的身体状况未能结扎而只是上了环。

1999年已分别是50岁与40岁的龚应财夫妇,抱着不到黄河不死心的念头,趁着计生干部疏于对他家的管理,又偷偷取环怀上了孩子。为躲避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的追查,昌立仙背井离乡,以为人编织凉席为业四处打工,在外过上了“超生游击队”的生活。一个偶然的机会,昌立仙夫妇听人谈到,B超能对6个月以上的胎儿准确鉴定出性别。这个消息对于夫妇俩来说,就如同在茫茫黑夜中看到了一丝希望的亮光,于是他们准备到医院做B超,如果是女孩就偷偷引产,如果是男孩,不管计生委的干部怎样处罚,拼命也要将孩子生下来。

B超医生,不经意泄露“天机”

2001年5月20日上午,昌立仙来到资阳区新桥河镇卫生院做B超检查。为了能让医生道出“天机”,他们经龚应财的姑妈龚琼英做介绍,结识了新桥河镇卫生院B超医生孙程辉。孙医生这位科班出身、已从业六年的小伙子,见是熟人带来,便热情接待龚应财和昌立仙夫妇。他说:“先到妇产科医生那里看一下。”昌立仙说:“以前看过了医生,这次只要做一个B超,看胎位是否正常。”碍于熟人情面,孙医生在未经门诊医生出具检测单的情况下,要昌立仙在收费室交了优惠价15元钱后,就带昌立仙到B超室做B超。在B超检查时孙医生对昌立仙说:“胎位正,是双胞胎。”昌立仙于是刨根问底:“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孙医生笑而不答。昌立仙不死心,又用试探的口吻说:“我在别的医院做了是男孩,是双胞胎,你讲不讲是一样。”孙医生于是顺口答道:“可能是吧。”听到孙医生的答复,龚应财、昌立仙夫妇俩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一下子怀上了两个男孩,昌立仙长长吁了口气,她觉得自己终于扬眉吐气,可以一雪前耻了。龚应财更是因为自己能替龚家续上香火而喜不自禁,全家人都兴高采烈,欢天喜地。为了逃避计划生育,为了将孩子安全地生下来,昌立仙先是躲到李昌港乡的妹妹家,后经过他人介绍来到了常德汉寿县军铺镇一家诊所作剖腹产。结果天遂人愿,昌立仙果真生下了一对双胞胎男孩。就这样,一起计划外严重超生事件发生了。

医院,不服处罚告上法庭

2001年7月19日,资阳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桃江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反映的情况,作出“益资计生罚字(2001)第02号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为处罚决定书”。决定书认定"2001年5月20日该院医师为桃江县花果山乡马家村村民昌立仙作胎儿性别鉴定,违反了《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23条。现根据《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第3款的规定,处以罚款8000元。”同时还对医生孙程辉处以5000元罚款。

新桥河镇卫生院不服区计生委处罚,向资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资阳区人民政府于2001年9月29日作出维持区计生委的复议决定。新桥河镇卫生院仍不服,向资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01年11月23日,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一行政案。法庭上,原告新桥河镇卫生院据理力争,他们认为被告资阳区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行政处罚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没有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程序违法,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应撤销其行政处罚决定。被告资阳区计划生育委员会则针锋相对反驳:原告方B超医生孙程辉为计划外孕妇的胎儿进行了性别鉴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0条的规定,已口头告知原告的违法事实及依据,处罚的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适当,依法应予维持。

资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原告新桥河镇卫生院B超医生孙程辉违反《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向被检测对象透露胎儿数量和性别,镇卫生院收取了检测费,因管理不严,导致昌立仙超生。原告镇卫生院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区计生委作出益资计生罚字(2001)第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规正确,但口头告知原告违法事实及依据不妥,应书面告知。原告提出被告的行为超越职权的观点,与法律、法规的规定不符,法院不予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1项之规定,2001年11月30日,资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维持益阳市资阳区计划生育委员会“益资计生罚字(2001)第02号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行为处罚决定书。”

性别鉴定,敲响人类警钟

新桥河镇卫生院以及B超医生孙程辉听到资阳法院判决唏嘘不已,没想到一次B超检查不经意透露了胎儿性别,竟会惹上这么大的麻烦,不仅经济上卫生院被罚款8000元,自己被罚款5000元,而且不服处罚提起的行政复议与诉讼又接连失败。

目前,我国农村有许多人受传统落后观念的影响,重男轻女,不愿意生女孩。他们通过B超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终止妊娠,如果放任这种行为长此发展,会造成人口性别严重失调,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据最近我国人口普查统计的情况表明:现我国男女人口比例失调,如果重男轻女问题不解决这个数字还会不断增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37条,……对违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医疗保健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执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23条,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第42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医疗、保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进行胎儿性别鉴定两次以上的或者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并由原发证机关撤销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执业资格或者医师执业证书。

现在要做的是应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提高妇女地位。要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破除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旧的传统观念,树立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良好社会风尚。要加强法制教育,使公民增强法制意识,提高遵守计划生育和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编辑/王凯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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