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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吉林省推进幸福家庭建设的主要做法

发布时间: 2022-10-31 13:45:03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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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吉林省大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实施开展了人口计生工作与发展城乡经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家庭协调推进“三结合”等一系列活动。2010年,该省以服务人口和生命全过程,提高和改进家庭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六种能力为内容,探索实施了幸福家庭发展计划。2011年,吉林省紧紧围绕提高“六种能力”,实施“六个行动”,搭建“六个平台”,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家庭幸福和谐,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1. 总体设计,科学谋划

在试点基础上,通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吉林省围绕“文明、健康、优生、致富、奉献”10字要求,制定出台了《关于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的意见》(以下称《意见》)。同时印发了吉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2011年“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的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要求在2011年内,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为重点,使实施幸福家庭的覆盖面以村(社区)为单位达到20%。以后逐年增加,2015年实现全覆盖。在“幸福家庭发展计划”实施到一定阶段后,推出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的幸福家庭样板,把幸福家庭建设推进到幸福村(社区)、幸福乡(镇)、幸福城市建设的更高阶段。

提高“六个能力”

《意见》对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重点提高家庭发展的“六个能力”:

(一)优生优育能力。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主动接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的宣传、咨询、检查、指导服务,自觉参与和配合出生缺陷预防工作。

(二)生殖健康能力。学习了解生殖健康基本知识,自觉接受生殖健康检查、咨询服务,积极预防性病、艾滋病,提高自我防护和保健的意识和能力。

(三)文明和谐能力。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弘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老爱幼、乐善好施、见义勇为、卫生整洁、文明向上的社会良好风尚。

(四)教育子女能力。加强对子女的教育,注重培养和提高子女的求知、处世、自立等综合能力,加强思想、道德、健康、礼仪等素质教育,使子女成为社会有用人才。

(五)发展致富能力。自觉树立勤劳致富、自力更生的思想,主动学习新的科技知识,掌握家庭生产、生活的实用技术,提高依靠科技创业致富能力。鼓励和支持子女接受劳动技能和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就业本领。

(六)保险保障能力。自觉支持和配合社会养老、医疗、住房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实施。根据家庭需要和承受能力,有针对性地选择参加社会各类保险保障项目,确保家庭成员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实施“六个行动”

《意见》中提出以开展各项活动为载体,全面实施“六个行动”:

(一)宣传倡导行动。全面实施宣传教育先导工程,加强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

1.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做好综合示范县 (市、区)创建活动。

2.组织实施 “五进”活动,即:计生政策进家庭、生殖健康进村屯、优生优育进军营、青春期教育进校园、计生帮扶进农户。

3.加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组织开展大讲堂、大课堂活动。

4.着力推进长白山生育文化建设,整合资源,突出区域特色,打造吉林特色品牌。

5.大力开展 “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二)优生优育促进行动。大力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的优生优育服务。

1.认真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开展免费孕前健康检查,为计划怀孕的夫妇提供健康教育、优生检查、风险评估及咨询指导等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相关服务。

2.全面落实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叶酸发放到每个计划怀孕的家庭。

3.搞好免费婚前检查,提高婚检率。

4.推进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期筛查项目实施。

5.全面开展妇女病的常规普查普治项目。

6.强化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服务体系建设,拓宽发放渠道,延伸发放网络。

7.探索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创新模式,总结经验。

(三)生育关怀行动。扎实推进 “三结合”、“五关爱”活动,深化生育关怀关爱行动。

1.关怀关爱计生家庭,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 “两项制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鼓励支持地方政府和部门从不同层面、不同领域入手制定计生家庭普惠政策。

2.关怀关爱留守人口家庭,动员社会力量,帮助留守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3.关怀关爱不孕不育家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不孕不育症的诊断和治疗,努力为不孕不育家庭提供生育服务。

4.关怀关爱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家庭,积极组织并发症患者鉴定、治疗和救助,帮助解决生活问题。

5.关怀关爱计划生育特别家庭,继续开展 “万名爱心儿女走进万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活上得到保障,经济上得到扶持,精神上得到慰藉。

(四)便民维权行动。大力加强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在合同管理、村 (社区)务公开、评议监督和服务维权等方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2.大力开展 “阳光计生”、 “诚信计生”活动,在 “阳光计生”活动中,实现 “阳光管理、阳光服务、阳光维权”,在 “诚信计生”活动中,做到 “双项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

3.建立法律援助调解制度,建立咨询服务、社会调解、社会救助工作机制,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4.加强依法行政,开展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文明执法活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人口计生干部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人员执法水平。

(五)发展致富行动。紧紧围绕 “三化”、“三动”战略,扎实推进富民工程。

1.开展送知识、送文化、送技术、送政策、送项目、送信息活动,引导农民科学生产、经营,帮助群众科技致富。

2.积极帮助农民解决生产资料和生产资金的困难和问题。

3.建立就业培训基地,积极协调落实国家就业政策,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指导就业。

4.树立科技致富先进典型,发挥率先致富家庭的帮带和辐射作用。

(六)保险保障行动。积极推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建立完善保险保障机制,继续推进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养老保险等制度的落实。

2.在制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制度中,充分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

3.在贯彻落实 《吉林省老年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三年推进计划 (2011~2013年)》中,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家庭,解除后顾之忧。

4.支持和倡导开展计划生育系列商业保险,增强婚育家庭回避风险的能力。

搭建“六个平台”

为贯彻落实《通知》的要求,2011年,吉林省人口计生委将面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全面启动实施幸福家庭发展计划。5月3日印发的《2011年“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的实施方案》指出,紧紧围绕提高“六种能力”, 实施“六个行动”,搭建“六个平台”,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2011年,在全省确立10个幸福家庭发展计划试点单位。全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知晓率达到80%,以村(社区)为单位,活动覆盖率达到20%。这“六个平台”分别是:

1.家庭信息平台。紧紧依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和公安、民政、卫生等其他信息系统,建立健全计生家庭信息平台。通过家庭信息平台,掌握家庭情况,了解家庭发展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强化对人口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实现人口信息相关部门共建共享;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完善全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总结省内、区域内“一盘棋”工作。

2.宣传倡导平台。依托各级人口计生网站、宣传站、人口学校、文化大院、教育基地及社会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创建幸福家庭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吸引计划生育家庭积极主动地参与创建幸福家庭活动,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发展观、幸福观,努力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以实际行动建设幸福家庭。启动第四阶段“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开展军地共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开展新农村、新家庭创建活动。

【图表说明】资料来自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3.扶持救助平台。全面落实有关计划生育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励扶助的各项政策和制度,深入开展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和困难家庭的扶持扶助工作。广泛开展各种关爱、关怀、帮扶行动,帮助困难家庭走出困境,为特殊家庭送去社会的温暖和关爱,提升计生家庭的发展能力和幸福指数。落实“生育关怀”项目,深入开展“双万”活动。加大城镇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奖励政策落实力度,力争解决破产、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奖励资金兑现问题。

4.服务指导平台。依托各级人口计生服务中心、服务站,向广大计生家庭提供生育、生殖、生理、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各级婚育指导中心,开展婚育心理、健康心态等咨询、指导、服务工作,提升家庭健康发展能力。推进服务机构“两个一体化”改革, 加强各级计生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优质服务提质提速和公共服务均等化。

5.发展致富平台。以家庭经济发展为重点,以项目、政策、培训为内容,为计划生育家庭发展提供致富项目、优惠政策,开展科技兴业和就业技能培训,建立独生子女就业示范基地,帮助计生家庭解决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中的具体困难,走上发展致富之路。鼓励引导有基础的计划生育家庭发展致富、创业兴业,带动广大计生家庭共同发展。进一步拓展“幸福工程”,抓好贴息贷款项目。

吉林省确立的10个幸福家庭发展计划试点单位

【图表说明】资料来自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6.社会保障平台。围绕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困难家庭的生育、健康、养老等问题,探索搭建计划生育家庭社会保障平台。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的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及生活护理上的相关保障措施。做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的制度衔接,完善和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奖励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州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养老中心,解决失去自理能力的计划生育家庭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养老问题。支持和鼓励计划生育家庭参与“母婴安康”、“缺陷预防”、“金色童年”等商业保险,提高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在预防保健、权利保障、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方面开展相应的工作。

2. 民需我为,分层推进

针对计生家庭需求,吉林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经济上扶助、精神上慰藉、生产上扶持、生活上关怀、医疗上保障、就业上优先”的关爱体系。

一是对新婚、待孕、生育家庭,重点实施优生优育促进工程。深化人口计生技术服务机构“两个一体化”(县级服务站和生殖保健医院一体化、县级服务站和乡级中心服务站一体化)改革,拓展服务项目,组织实施免费补服叶酸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开展孕前、产前、围产期等全程生殖保健服务。

二是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点实施亲情关爱。省人口计生委、省军区政治部等9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连续几年开展了“万名爱心儿女走进万户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活动,为特殊家庭提供生活照料、精神鼓舞和情感关怀服务。并创新开展了“邻里亲”、“国策情”等活动,促进了计生特殊家庭的和谐幸福。

三是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重点给予经济和技能扶持。在农村采取贴息贷款、科技扶持、政策优惠等措施,帮助计生困难家庭发家致富。每年省财政贴息50万元,为计划生育家庭提供小额贴息贷款1000万元。建立独生子女技能培训基地,免费培训失业或未就业的独生子女,指导就业。

四是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家庭,重点帮助解决医疗和生活困难。通过采取纳入低保、参加新农合和新农保、给予补助、捐款捐物等措施予以扶助。

五是对计划生育独女家庭,重点推行养老保障制度。在全省开展农村独女户夫妇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建立以农村独女户夫妇为对象,个人缴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的养老保险模式。

六是对计生留守人口家庭,重点开展针对性的特色服务。采取开办“四点半”学校、设“亲情电话”等措施,解决留守儿童学习生活上的困难;采取举办培训班、成立互助组、提供中介服务等措施,提高留守妇女生活自助能力;通过采取建立社区老年活动中心、提供爱心服务卡等措施,帮助留守老人解决生活、就医等难题。

3. 鼓励创新,体现特色

在吉林省人口计生委统一指导下,各地围绕幸福家庭建设,创新服务模式,突出区域特色。长春市以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为核心,以乡(镇、街道)、村和家庭三方签订计划书为手段,以政府统筹推进为保障,实施全覆盖的幸福家庭创建活动。通化市以创建健康家庭、殷实家庭、和谐家庭、文明家庭为目标,组织实施以“爱在山城、温暖万家”为主题的12项行动计划。四平市铁东区成立人口计生家庭发展服务中心,搭建六个平台,满足群众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生产生活需求。

长春:“十二五”期末半数以上家庭基本实现“幸福家庭”

近年来,长春市从抓人的综合素质入手,不断丰富创建幸福家庭的内涵。在抓家庭优生方面,开展优生筛查的基础上,实施“情牵新生命——优生优育促进工程”。新婚待孕妇女要接受6项孕前筛查;孕期要接受4次优生检查;孩子出生后进行10种疾病早期筛查,先天性疾病“有一助一”。全面免费为城乡所有计划怀孕夫妇分别进行男11项、女19项优生筛查。抓家庭健康方面,全面实施“健康长春行”计划。以家庭为单位开展了控油、限盐和测血压活动,开展了针对家庭的10种常见病预防。连续开展贫困危重孕产妇医疗救助,加强了妇女“两癌”检查,提高母婴保健服务水平。抓家庭教育方面,推进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每个家庭的孩子享有相对公平的教育。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行“同城同待遇”。实施特殊教育三年提升计划,加大了孤独症儿童的关爱救助力度,建立了孤独症儿童教育训练和康复诊疗中心,对城区0~6岁孤独症儿童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标准给予康复训练、托养补贴。抓家庭致富方面,总结推广了德惠、农安、九台等县市以帮扶为己任的农业合作社、致富“一带一”互助组、种植养殖业协会等新型经济组织的做法,对计生贫困家庭在生活上“扶贫”,在能力上“扶技”,在思想上“扶志”。优先为计生贫困家庭实行小额贷款,重点扶植计生困难家庭发展个体服务业。并通过结对互助、以城带农、富帮贫消等途径,改善计生家庭的生活条件。抓家庭文明。完成农村电影数字放映工程和农家书屋建设,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全部接通广播电视,构建了“1公里文化圈”和“8分钟健身圈”。开展了以“小手牵大手”为重点的全民阅读活动,以家庭为单位的社区文艺联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促进了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的友爱和谐相处,提升了城市文明程度。

此外,长春市不断完善体制机制,逐步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深入开展。将创建幸福家庭作为发展性民生来抓,成立领导机构,纳入财政预算。财政、民政、卫生、人社等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推进。例如,优生优育工程一级预防由计生部门负责,二级、三级预防由卫生部门负责,计生、卫生部门实现无缝衔接。新生儿早期筛查费用,纳入医保和新农合,并提高报销比例。对涉及幸福家庭项目,相关部门都给予政策倾斜。计生部门主动做好优孕优生、优育优教、普及科学育儿知识,落实生殖优质服务,推动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的开展。

2011年3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马平表示,长春市从2011年起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有利于提高家庭发展能力的政策体系,“十二五”期末,使全市50%以上的家庭基本实现幸福家庭目标。做到生存能力和发展水平同步提升,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出生缺陷人口和平抑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同步稳中有降,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优生优育优教同步发展,促进每家每户把日子过好。

通化:创建“四个家庭”,实施“十二项计划”

2011年3月24日召开的“通化市人口计生重点工作落实会议”上,市人口计生委对“幸福家庭发展计划”进行了部署,标志着该市“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的正式启动。实施这一计划的目的,是适应人民群众对人口计生公共服务需求不断增加的形势,通过一系列载体性活动,来有效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的加快转型,在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过程中充分发挥人口计生部门作用,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幸福。

【图表说明】资料来自通化市人民政府网站

会议把通化“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的主题确定为“爱在山城、温暖万家”;其工作的核心定位为“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活动的载体设计为“四个家庭建设”,即健康家庭、殷实家庭、和谐家庭、文明家庭;活动方式要采取项目运作的方式进行,通过编写项目文本、科学填充计划内容,最终使项目落到实处。在建设健康家庭方面,要以实施生殖保健服务计划、优生工程促进计划、不孕不育治疗计划为主;在建设殷实家庭方面,要以实施独生子女培训就业计划、计生家庭致富帮扶计划、利益导向体系建设计划为主;在建设和谐家庭方面,要以实施后遗症人员关爱计划、流动人口及“三留”人员关爱计划、“双管双助”活动提升计划为主;在建设文明家庭方面,要以实施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宣传计划、新型生育文化建设计划、基层群众自治发展计划为主。

建设幸福家庭,要把握立足本职、务实管用、循序渐进、重点突破的原则。“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的实施,要选好重点启动单位,做到每个计划都有突破点。各县(市、区)在“四个家庭”建设中可以有所侧重,即突出一两项建设,实施重点探索,打造特色品牌。

蛟河市“五个结合”助推幸福家庭创建

蛟河积极组织开展幸福家庭创建活动,坚持“五个结合”,满足群众对公共服务和家庭发展的需求,提高了家庭的幸福指数。

一是创建幸福家庭与帮扶贫困家庭创业致富相结合。积极组织涉农部门开展送知识、送文化、送技术、送政策、送信息、送项目活动,帮助困难家庭增强发展生产能力。同时组织劳动就业部门开展就业培训,帮助困难家庭劳动力掌握劳动技能,实现就业或再就业。

二是创建幸福家庭与救助贫困母亲相结合。发动党员和志愿者募捐帮困济贫,帮助贫困妇女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和问题。定期为贫困妇女进行免费体检,优惠诊治妇科疾病。

三是创建幸福家庭与关怀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相结合。组织妇联、教育、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落实优惠政策,解决农村“三留”人员在学习、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实际困难,优化留守儿童成长环境和留守妇女、老人的生活环境。

四是创建幸福家庭与爱心儿女走进特殊家庭相结合。组织“兵儿子”、“团儿女”定期走访慰问特殊家庭老人,使特殊家庭在生活上得到保障,经济上得到扶持,精神上得到慰藉。

五是创建幸福家庭与关怀关爱流动人口相结合。在流入人口聚集的地方建立流动人口管理协会,实行流动人口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帮助流动人口解决就业、租房和子女上学等问题,让流动人口享受到均等化服务。

铁东区:搭建服务关怀平台 创建人口计生家庭发展服务中心

四平市铁东区成立人口计生家庭发展服务中心,搭建六个平台,满足群众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生产生活需求。一是搭建数字化技术服务平台,提升家庭计划生育能力。定期将调查得到的群众计生需求信息录入平台,应用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家庭、个人需要服务的项目。中心根据这些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增强了服务的实效性。二是搭建名医与群众沟通平台,提升家庭健康能力。邀请医疗专家开展网上诊断、网上咨询服务。中心与省知名医药企业合作,利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和技术力量,为农村群众开展健康服务和妇科病普查普治。三是搭建生产创业平台,提升家庭致富能力。中心与科研单位、教育机构和相关部门建立长期合作机制,组织群众参加各类实用技术培训,面向家庭推广科研成果、提供创业信息、推荐创业示范点、提供专家指导。四是搭建生育关怀平台,提升家庭抗风险能力。依托中心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以及父母年老体弱的家庭,开展送“兵儿子”、“团女儿”活动和结“邻里亲”活动,使他们在精神上得到慰藉,生活上得到帮助,健康上得到监护。对经济困难的家庭,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其建立“爱心帮扶”活动,增强其抵抗风险的能力。五是搭建生活消费平台,提升家庭科学消费能力。开通了家庭网站,在网上公布关于群众日常生活、衣食住行的各类信息,指导群众科学消费。通过家庭网站向群众推荐诚信商家,把他们的商品通过网络向群众宣传,方便群众购买到性价比高的商品。通过家庭网,把政府、服务机构、医疗机构、志愿者与全区家庭联系在一起,使信息更畅通、办事更便捷,服务更直接、成效更显著。六是搭建数字化信息平台,提升办公便捷效能。建立了一站式办公系统,实现了联网办公、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等无纸化办公。设计开发了人口计生综合管理软件,集全员人口库、业务执行系统、人口分析决策于一身,实现了“数据采集、业务管理、决策分析”全方位的信息化管理,解决了以往办公效率较低、群众等候时间过长等问题。

4. 建立三个服务平台

接下来,吉林省要做好几件事:一是加大研究力度,形成科学体系。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成立幸福家庭建设课题研究组,研究幸福家庭内涵、外延、标准、目标如何进一步界定问题;研究幸福家庭建设工作方向问题;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幸福家庭发展计划”的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二是建立长效运行机制。在全省各层面试点取得初步成果的基础上,将这项工作上升到党委、政府民生工作的总体规划之中,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建立“积极参与、密切协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设立“创建幸福家庭活动”项目,制作项目文本,申请专项资金,建立公共财政投入机制。通过这些机制,确保工作稳步持续推进。三是建立三个服务平台:成立吉林省人口福利基金会,通过这一平台为计生家庭提供针对性服务;推广四平市铁东区经验,在条件成熟的市(州)、县(市、区)建立家庭服务机构;依托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建立家庭需求信息档案,利用信息引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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