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正文

冶金行业危险因素辨与识

发布时间: 2022-11-07 14:55:03 来源:网友投稿


打开文本图片集

近年,冶金行业高温熔融金属喷溅、泄漏、爆炸以及煤气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每一起事故的背后,无不体现出企业风险辨识以及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严峻现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制《冶金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希望能为企业辨识风险,预防事故提供帮助。

为落实《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提高冶金企业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委托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牵头编制《冶金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并组织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

《手册》累计辨识冶金行业较大危险因素276项,并提出了主要防范措施。其中,辨识出相关生产工序较大危险因素250项,各工序共同存在的公共类较大危险因素26项。

较大危险因素的判定依据

国家标准GB/T13861《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将危险有害因素按照“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分为四类。同时,《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解读中明确:作业性质、使用的设备、材料或者储存的物品有危险因素,容易造成从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伤亡,或者操作使用中容易对人身造成伤害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都属于“较大危险因素”。

《手册》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判定上,除了遵循国家标准和《安全生产法》有关“较大危险因素”的解读外,重点综合了冶金工业广泛存在高温熔融金属喷溅、泄漏、爆炸以及起重伤害、煤气中毒窒息伤害的安全生产特点,并在吸取近年冶金工业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和岗位职工的不安全行为进行了重点辨识,并以“是否可能引起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发生死亡”作为较大危险因素判定的必要因素,同时为确保《手册》内容简洁规范,便于企业使用,《手册》编制统一采用了表格形式。

《手册》框架结构的确定思路

《手册》编制初期,编制组对手册框架结构的确定思路进行了统一。首先应能体现出冶金工业较大危险因素的集中环节和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的频发环节。其次,应能覆盖冶金工业的主体生产工序,确保《手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再次,还应与国民经济的行业分类基本吻合,以便最大程度发挥《手册》的宏观指导功能。

为此,编制组在参照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基础上,结合了冶金工业安全生产特点和生产工序划分,对《手册》框架结构进行了讨论确定,共包括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转炉、电炉)、轧制、煤气6个板块。

其中,炼铁、炼钢、轧制板块属于主体生产工序;焦化、煤气板块虽属配套工序,但因其极易引发较大及以上事故的高危害特性,《手册》重点对炼焦生产、煤化工以及各类煤气的生产、输送、净化及回收利用环节进行了编制。同时,考虑到球团工序的较大危险因素与烧结工序基本相同,且国内烧结企业的数量、生产规模远大于球团企业,也因此《手册》编制仅对烧结工序进行了覆盖,但球团企业可以参考使用。

《手册》对企业风险辨识管控的指导与完善

我国冶金工业经过近十余年的快速发展,整体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相关企业也已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广泛开展了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但行业安全风险辨识和防范管控工作依然存在诸多亟待完善、提升的地方。如风险辨识的系统性不足、辨识结果的准确性、针对性不强以及应对风险的防范措施规范性、操作性有待提高等。《手册》编制过程均对其进行了重点解决。

按照工艺流程开展系统性辨识

针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普遍存在的系统性不足问题,编制组在前期资料收集和现场调研的基础上,按照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轧制、煤气各工序生产工艺流程,以岗位生产操作步骤为主线,对可能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部位、环节,进行逐一辨识,同时对各板块共同存在的公共类危险因素进行了统一辨识,主要涉及建构筑物、起重机械、消防、电气、危险作业(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检维修作业以及厂内运输等环节,以此有效保障了《手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工作的系统性和完整性。

细化判定标准

企业风险辨识结果的准确性、针对性不强,究其原因主要是参与人员的辨识尺度不一,以及对所辨识出的危险因素没有进行审核甄别。除此以外,不同企业在开展风险辨识的过程中,常常对配套工序的重视程度不尽相同,进而导致辨识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差异。如生产现场广泛存在的平台栏杆未设置踢脚板,端头部位未设置安全链条或是警示标志等因素,绝大多数企业都能辨识出其具有安全风险,但并未对其风险等级进行划分或是划分不准。

对此,为提高《手册》指导企业防范伤亡事故的针对性,编制组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明确。较大危险因素,即是可以直接导致相关事故的发生,或是可能引发的事故危害程度较为严重。而可能造成人员死亡的间接性危险因素,包括企业能够立即整改完成,或是通过管理环节能够尽快完善的,不列入《手册》范围。

防范措施的规范性与操作性

在《手册》防范措施的确定上,为了避免以往企业具体措施的局限性和特定性,编制组统一确定,具体较大危险因素的防范措施,应以国家现行法规、标准要求为依据,同时要在《手册》的最后一列标明防范措施的出处。主要涉及《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AQ2002-2004《炼铁安全规程》、AQ2001-2004《炼钢安全规程》等。

同时,对法规标准未予规范或是规范不尽明确的事项,编制组邀请了冶金安全领域的国家级专家开展讨论,或是综合相关事故调查报告形成一致意见,以提高具体措施的可操作性。如炼铁板块,综合了南京钢铁公司“10·5”高炉炉墙烧穿事故教训,提出了“炉缸放残铁”的主要防范措施;轧钢板块,综合了首钢迁安钢铁公司“9·2”较大淹溺事故教训,确定了“冲渣沟清理作业”的主要防范措施。

典型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

综合冶金工业安全生产特点,《手册》对容易引发较大及以上事故,尤其是引发群死群伤事故,以及事故多发环节的生产作业场所、环节、部位进行了重点辨识。主要涉及铁水(钢水)冶炼生产、高温熔融金属起重作业和煤气(氮气)等毒害气体作业三个方面。

铁水、钢水冶炼生产

冶金工业冶炼生产,主要集中在炼铁和炼钢板块。《手册》重点对可能引发高温熔融金属喷溅、泄漏、爆炸的较大危险因素进行了辨识。炼铁板块辨识出36项较大危险因素,涉及9个工序、14处场所(环节、部位),炼钢板块辨识出40项较大危险因素,涉及6个工序、29处场所(环节、部位)。以炼钢板块“转炉冶炼工序”为例,其涉及的较大危险因素包括生产区域地面有积水,有潮湿物或是易燃易爆等物品;入炉废钢、合金等原料有积水,有潮湿物或是有密闭容器;冶炼炉冷却水系统发生漏水或是操作不当;氧(副)枪漏水进入炉内;钢(铁)水罐、中间罐、渣罐存在设备缺陷,有积水或潮湿物等。

从防止钢水喷溅、泄漏、爆炸事故发生的角度,《手册》同时给出了以上较大危险因素的主要防范措施。(见表1)

高温熔融金属起重作业

高温熔融金属起重作业是冶金工业的重要生产环节,一旦发生坠罐事故,将会造成群死群伤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手册》结合辽宁清河特殊钢、山东富伦钢铁以及宝钢股份炼钢厂等典型坠罐(包)事故经验教训,辨识出本环节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并给出了主要防范措施。(见表1)

煤气、氮气等毒害气体作业

冶金工业大量副产品煤气并被用作气体燃料回收利用,同时广泛使用氮气、氩气等有害气体,一旦发生泄漏极易引发中毒窒息或燃爆事故。为此,《手册》除单独设立煤气板块外,还对煤气等毒害气体作业存在的较大危险因素,给出了主要防范措施。(见表1)

对企业落实《手册》的建议

相关企业落实《手册》要求,重在参照《手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的工作思路、方法以及防范措施,有效开展本单位的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及管控工作,同时不应受《手册》编制内容和形式的限制。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完善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责任制,认真开展内部专题培训,促使全员都能、都会进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掌握防范措施。

第二,积极按照《手册》开展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登记建档,实施有效防范措施,定期进行检查排查和安全风险评估,加强日常管控。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将辨识出的较大危险因素及其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纳入岗位操作规程,并培训员工熟练掌握;同时将落实《手册》要求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持续提升企业安全基础管理水平。

(邬开发,国家级冶金工贸领域安全专家、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专家委员会冶金组安全专家,国家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员,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冶金安全技术研究与培训中心主任。

展之发,就职于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冶金安全技术研究与培训中心,注册安全工程师。

刘峰,高级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国家级冶金工贸领域安全专家,国家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员,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冶金安全技术研究与培训中心技术部部长。

陈美龄,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国家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评审员。)

编辑 包冬冬

最新文章

版权所有:博古范文网 201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博古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博古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20187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