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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 【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 2022-12-12 19:20:03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 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落实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 ,供大家参考。

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

  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落实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4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0〕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落实意见。

  一、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一)均衡配置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环境污染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将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到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以上,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加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村(居)法治学校等基层普法阵地建设,深化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等法治创建活动,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健全村(居)法律顾问制度,加快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巩固和规范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

  建设,支持设立类型多样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形成覆盖城乡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大力发展县域公证法律服务,着力解决县域公证机构队伍数量不足和群众办证不方便等问题。

  (二)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实施县域律师领军人才项目,按照国家有关部署,适当延长县域公证机构具有公务员身份公证员在公证机构执业过渡期。支持在县域新设司法鉴定机构,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设立便民服务点,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到乡村开展便民法律服务。落实《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皖法办发〔2019〕21号)要求,支持仲裁机构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可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仲裁委员会积极参与基层社会纠纷解决。集中实施乡镇(街道)、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和“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一村一法律顾问、基层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扶贫项目,并将其中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宜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三)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权益。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青少年、单亲困难母亲等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对象。加强法律援助与公证、司法鉴定的工作衔接,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相关费用。

  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参与信访接待、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清理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督导员”配备,在中小学校、职业学校设立法治知识课程。持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二、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

  (四)积极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鼓励律师、公证员、仲裁员等做好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律师行业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落实省司法厅律师专业能力认定标准,制订淮南市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评审工作规范,推行律师专业水平评定试点。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机制,加强法律风险评估,把律师专业意见作为特定市场经济活动的必备法律文书。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鼓励发展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和规模化、规范化司法鉴定中心,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开展互联网仲裁业务。鼓励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参与环境公益诉讼,探索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医疗损害等争议解决的公益性司法鉴定服务。

  (五)积极为党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提供法律服务。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要加快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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