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正文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篇】【优秀范文】

发布时间: 2022-12-17 14:05:04 来源:网友投稿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  什么是对的?多数人的支持还是别人口中的对错?  本书以一个六岁孩子的独特视角描述了三个春夏秋冬小镇发生的故事,我们也与之成长。故事中最主要的事件是阿迪克斯替黑人打官司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篇】【优秀范文】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

  什么是对的?多数人的支持还是别人口中的对错?

  本书以一个六岁孩子的独特视角描述了三个春夏秋冬小镇发生的故事,我们也与之成长。故事中最主要的事件是阿迪克斯替黑人打官司,其余故事都是围绕它展开。

  孩子的世界单纯浅白,也正因为如此容易被染上色彩。阿迪克斯的正直善良最终赢得了小镇居民的真心,也让杰姆和斯库特成为善良的人。他是一位不折不扣的绅士,以身作则,有同理心,会换位思考,更是耐心对待孩子。在杰姆因为杜博斯太太的辱骂而糟蹋她的花园后,阿迪克斯让委屈的杰姆接受给老太太读书的惩罚,这最终教会杰姆那些看上去可恶的人也有他可敬的一面。

  小镇大部分居民都因为黑人事件辱骂阿迪克斯,阿迪克斯展现出的还是谦逊温良的姿态,世界以痛吻我,我却报之以歌。孩子们不理解为什么这样,他只是以*等的身份要求他们再等等,时间会告诉他们真相。

  怪人拉德利事件也是如此。人们对于不了解的事情或人总爱以讹传讹,我们身边总有一两个如斯蒂芬妮小姐那样的长舌妇。孩子的想象力与好奇心是无穷的,三个孩子居然能自编自导一出怪人的话剧。被父亲呵斥后也无法遏制好奇心闯入拉德利家院子。最终命悬一线,是好心怪人救了他们一命。尊重他人习惯,即使这个习惯很怪异,不要以险恶之心度人。

  但这个世界上也有尤厄尔那样坏得彻底的人,不可不防。一个家族的进步靠年轻一代的努力,尤厄尔家族的孩子生活在那样的环境下,很难被引导上正确的路,可恨可叹。

  When given choice between being right or being kind,choose kind。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2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语双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向读者缓缓道出有关人性的故事,以一个小镇发生的故事,描绘了看似*静的生活下有着跌宕起伏的情节,在斯库特眼里,阿迪克斯代表着正义,还兼容着父爱,公正,不单单是因为阿迪克斯的职业的关系,而是他本性如此,是公正的一方,是被世人认可的天生具有正义和好出身的人。另一面,则是黑人,这里涉及到的种族歧视问题,与笔者读的上一本书《飘》或多或少有所关联,此处是黑人已经获得自由有些年头,白人也在慢慢的习惯与包容,但是,根深蒂固的旧思想任然充斥着这个边陲小镇,(人生而*等,不以出身划分等级)尽管是黑人,也同白人一样,他们也善良,也会不因为利益而无常的帮助别人,可是,作者的笔下,把人性的复杂描写的淋漓尽致,(人性本恶,让笔者不经感到怀疑)被冤枉的黑人汤姆,只因为他是有色人种,陷害别人的尤厄尔人(白人)不分青红皂白的陪审团,还有看似不公正却看的透的法官泰勒,怪人阿瑟先生,本书有句话讲的特别能引起笔者的"共鸣,阿瑟先生闭门不出只是因为他“想”这样,与旁人无关,却被大众打上了格格不入的“怪人”名号,还有与黑人通婚的白人雷先生,人们带有色眼镜去看他只因为他的准则不被大众认可,可这却丝毫不影响大众。

  在庭审时,作者说只有孩子会为此哭泣,说明只有孩子的身上还保留着一些大人没有的良知,可这可贵的良知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消亡,(人性本善)?

  一切都不言而喻,人性是复杂的,就像,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怪人和绝对的好人一样,不是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3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老师推荐的名著《杀死一只知更鸟》它让我见证了生活中那些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也教会了我勇敢与正义的坚守。

  故事主要写了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的残疾黑人辩护的故事。当时正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白人黑人分明,种族歧视极为严重,在这样的时代为黑人打官司辩胜白人几乎是不可能的。果不其然,在故事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甚至心生怨恨,对阿迪克斯的孩子下了狠手,却被自己拿来的尖刀穿透。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的接这场毫无悬念的官司呢?在书中,他是这样回答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并且无论如何都要坚持到底。虽然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

  康德曾说过: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遇到了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了伤害,可他仍然不放弃,坚持为正义代言。他用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用善良与正义的举动成为了孩子们的榜样,获得了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在生活中,也发生了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到了老人摔倒不去搀扶;公交车上看见有小偷偷他人的东西不敢站出、制止等。如果连一个正义勇敢、敢站出来的人都没有,还谈什么团结*?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依据心中所想,坚持正义与良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4

  这书以小女生斯科特的视角来描述,这决定了整本书不会有太多深刻黑暗负面的内容,反而充斥着童真,呵护与爱。

  前半本书着重讲述斯科特和哥哥的童年生活,后半篇则侧重讲了南北战争后美国白人和黑人的阶级矛盾。全书给我留下印象的,除了斯科特的.天真活泼,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就是斯科特父亲阿迪克斯对他们的教导,以及为人处世。

  阿迪克斯真的是一个清醒,思想超前而又温柔善良的人,他简直可以说是全书中最美好的人,是作者对世间美好品质向往的化身。他作为一个律师,尽自己所能为黑人汤姆辩护,不带任何偏见,哪怕因此被白人市民们不齿,被视为叛徒。他作为父亲,和斯科特兄妹相处的氛围和谐温馨,润物细无声地教导他们做人做事。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绅士。像一篇读后感所说的那样,“如果有可能,有能力爱自己,有余力爱别人。”以及“学会在黑暗不公*的社会。上体面地活着”。

  但是我并不能很好地理解,书名《杀死一只知更鸟》和内容的关系。前半段我以为知更鸟指代的是拉德利,一个小时候做错事而被看做怪物,但实际上内心善良的人,但后半段让我推翻了这个推论,因为后半段发格局并不局限于小孩子的玩闹,而是上升到种族歧视的高度,所以我猜测知更鸟是阿迪克斯尽力辩护但最终死去的黑人汤姆,又或者是用知更鸟代指去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表达作者想要去除歧视的愿望?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这句话是最后阿迪克斯对斯科特说的话,我觉得虽然有点愚善,但让我看了就觉得很喜欢,就像那种你明明知道你不可能像他一样毫无戒心地对待每一个人,甚至会觉得他傻但你会在心里欣赏他的行为,并羡慕他的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5

  这书以小女生斯科特的视角来描述,这决定了整本书不会有太多深刻黑暗负面的内容,反而充斥着童真,呵护与爱。

  前半本书着重讲述斯科特和哥哥的童年生活,后半篇则侧重讲了南北战争后美国白人和黑人的阶级矛盾。全书给我留下印象的.,除了斯科特的天真活泼,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就是斯科特父亲阿迪克斯对他们的教导,以及为人处世。

  阿迪克斯真的是一个清醒,思想超前而又温柔善良的人,他简直可以说是全书中最美好的人,是作者对世间美好品质向往的化身。他作为一个律师,尽自己所能为黑人汤姆辩护,不带任何偏见,哪怕因此被白人市民们不齿,被视为叛徒。他作为父亲,和斯科特兄妹相处的氛围和谐温馨,润物细无声地教导他们做人做事。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绅士。像一篇读后感所说的那样,“如果有可能,有能力爱自己,有余力爱别人。”以及“学会在黑暗不公*的社会。上体面地活着”。

  但是我并不能很好地理解,书名《杀死一只知更鸟》和内容的关系。前半段我以为知更鸟指代的是拉德利,一个小时候做错事而被看做怪物,但实际上内心善良的人,但后半段让我推翻了这个推论,因为后半段发格局并不局限于小孩子的玩闹,而是上升到种族歧视的高度,所以我猜测知更鸟是阿迪克斯尽力辩护但最终死去的黑人汤姆,又或者是用知更鸟代指去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表达作者想要去除歧视的愿望?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这句话是最后阿迪克斯对斯科特说的话,我觉得虽然有点愚善,但让我看了就觉得很喜欢,就像那种你明明知道你不可能像他一样毫无戒心地对待每一个人,甚至会觉得他傻但你会在心里欣赏他的行为,并羡慕他的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6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今天,利用闲暇的时间,阅读了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其中深刻细腻的写作手法和近乎完美的主人公阿迪克斯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条黑狗在夏天的日头底下备受煎熬;套在大车上的骡子瘦骨嶙峋,站在广场上热浪滚滚的橡树荫下,甩动着尾巴驱赶苍蝇。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女人们中午之前洗一次澡,下午三点钟睡完午觉再洗一次,等到夜幕降临,扑过爽身粉的女人们一个个浑身上下汗湿甜腻,就像撒了糖霜的软蛋糕。”这是一处关于“闷热”的细节描写,用黑狗、骡子、男人、女人这种很生活化的场景构成了一幅闷热无比的画面,特别是“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中“挺括”“软踏踏”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现出热的程度之深。再加上“不到九点”这一时间点,就更加突出当时的燥热了

  “石子路上每响起沙沙的脚步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来伺机报复;黑夜里每传来一个黑人的笑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在路上游荡,来抓我们;昆虫在纱窗上发出扑棱棱的声响,是怪人拉德利正在发狂地用手指撕扯铁丝;窗外那两棵大楝树也不怀好意,摇摆,盘旋,如同恶魔附体。”这是两个小主人公在夜闯怪人拉德利家后,狂奔而出的心理描写。沙沙的脚步声、黑人的笑声、扑棱棱的声响、大楝树摇摆、盘旋种种声音汇合在一起,让读者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种处处害怕的氛围。脚步声、笑声、扑棱棱声、树摇摆声本来都是无生命的物体,都是稀疏*常的大自然声音,是小主人公内心的恐惧让他们一个个都被赋予了可怕的意义。

  “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嘴角闪荡着一道口水,像冰川一样缓缓下滑,落进她下巴周围深深的沟壑里。她的脸颊上星星点点地布满了老年斑,黯淡的眼睛里嵌着两颗小小的黑色瞳仁;手上疙疙瘩瘩长满了瘤结,指甲根部的糙皮好长好长,把指甲都盖住了。她没有戴下面的假牙,上嘴唇显得格外突出。她时不时地用下嘴唇去抿上嘴唇,下巴也跟着往上提,这让那道口水淌得更快了。”这一段分别从脸色、嘴角、下巴、脸颊、眼睛、手、嘴唇对杜博斯太太进行了形象的描写,“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这里非常的形象生动,脏兮兮的枕头是生活中常见的事物,很容易就能产生联想。特别是动词的选择“闪荡、缓缓下滑、布满、嵌着、长满、抿、提”等将杜博斯太太衰老、虚弱的样子刻画的淋漓尽致,尽显细节感。

  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和、智慧,懂得克制的人。当斯库特不解的问,为什么不能和同学们一样称呼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只是淡定的说:“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多么睿智的回答;“她说阿迪克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掏出手帕擦了擦脸,站在那里任由尤厄尔先生破口大骂。骂得难听至极,打死她也不会重复。”文章多次出现,阿迪克斯淡定、超然地面对他人对他横加的指责和嚣张跋扈的挑衅。我想这就是一个“圣人般”的形象,面对别人的非议甚至暴力,还能够从他人的角度出发,不仅能够忍受,也能够理解,这是何等的非一般的境界。“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事实”,阿迪克斯对于这个复杂的世界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他看到了世界的虚无和繁杂,他知道一件事需要剥离层层的包装才能达到本质,他知道必须有一双智慧的眼睛才能拨开云雾看到太阳。

  “灵魂、热流、咒语、秘密符号,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这些阴影就像晨雾一样在太阳的照耀下消失无踪了。”文中的斯库特和杰姆在父亲耳濡目染的教育下慢慢长大,哈珀·李“黑人民族文化意识”也在不断的觉醒。阴影终究散去,光明终会来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7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的权利。

  他在书中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想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虽然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

  如: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国外一直以来对有色人种的歧视,导致人们反抗起来,大家也渐渐淡化了这种歧视,可是还是有一些人,对有色人种十分厌恶。

  如果每个人都公*公正,充满爱,那么这个世界该多么美好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8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语双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向读者缓缓道出有关人性的故事,以一个小镇发生的故事,描绘了看似*静的生活下有着跌宕起伏的情节,在斯库特眼里,阿迪克斯代表着正义,还兼容着父爱,公正,不单单是因为阿迪克斯的职业的关系,而是他本性如此,是公正的一方,是被世人认可的天生具有正义和好出身的人。另一面,则是黑人,这里涉及到的种族歧视问题,与笔者读的上一本书《飘》或多或少有所关联,此处是黑人已经获得自由有些年头,白人也在慢慢的习惯与包容,但是,根深蒂固的旧思想任然充斥着这个边陲小镇,(人生而*等,不以出身划分等级)尽管是黑人,也同白人一样,他们也善良,也会不因为利益而无常的帮助别人,可是,作者的笔下,把人性的复杂描写的淋漓尽致,(人性本恶,让笔者不经感到怀疑)被冤枉的黑人汤姆,只因为他是有色人种,陷害别人的尤厄尔人(白人)不分青红皂白的陪审团,还有看似不公正却看的透的法官泰勒,怪人阿瑟先生,本书有句话讲的特别能引起笔者的共鸣,阿瑟先生闭门不出只是因为他“想”这样,与旁人无关,却被大众打上了格格不入的“怪人”名号,还有与黑人通婚的白人雷先生,人们带有色眼镜去看他只因为他的准则不被大众认可,可这却丝毫不影响大众。

  在庭审时,作者说只有孩子会为此哭泣,说明只有孩子的身上还保留着一些大人没有的良知,可这可贵的良知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消亡,(人性本善)?

  一切都不言而喻,人性是复杂的`,就像,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怪人和绝对的好人一样,不是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9

  做人,就是要秉持着人应有的气节,掌握人所必须拥有的品质,为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哈珀·李所著。讲述了在大萧条时期美国南方的小镇上,出了一桩离奇的案件,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为犯罪嫌疑人,“我”的父亲阿迪克斯竭尽全力去为其辩护,但却因种族歧视,他还是被判了刑,后来被处死。

  在我读过之后,这本书不禁让我深思:勤劳、吃苦能干、为人善良的汤姆·鲁滨逊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这恐怕不单单只是种族歧视这简单的一个问题了吧?这其中所包含的“第二层”则是一个人的品性、内心。

  阿迪克斯在这本书中是我印象里最喜欢的一个人了。他可以奋不顾身地去为汤姆·鲁滨逊辩护,在法庭上舌战群“儒”,他的这种坚守真理的品质,怎不叫人敬佩。

  或许有一天,周围的人放弃了真理,就如说鸡蛋是方的,那我们还会坚守真理吗?坚守真理,其实并不是与他人作反抗“斗争”,而是坚持正确的行为,维护这个社会的秩序稳定。我们要学习阿迪克斯这种品质,让整个社会变成一个充满正义、真理恒在的社会,不再出现像汤姆·鲁滨逊这样的悲剧。

  我们就要秉持着坚守真理的这个品格,挥舞着这把旗帜,在成长发展的这条大路上不断披荆斩棘,奋发图强地将困难克服;我们也绝不能与真理背道而驰,铭记一条道理,走在真理的“大道”上可使人进步,而我们与其行动相反,结果也只会适得其反。

  坚守真理,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一起去奔跑在真理的康庄大道上,做一个真正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

  小说从哥哥杰姆胳膊受伤写起到杰姆胳膊受伤结束,是我目前看过的最纯洁的一本书。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来描写,展示了一个不到10岁的小女孩的视角下的梅科姆小镇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不得不说小女孩斯库特(琼·露易丝·芬奇)是个十足十的假小子,我看了四分之一的书还以为主角是个小男孩(这不能怪我不认真看或者我脑子笨,斯库特三个字很难想象是女孩子的名字呀,而且斯库特还老是打架,也会被人揍,正常女孩子哪会这么厉害,她老是跟着她的哥哥身后玩各种男孩子玩的游戏,她还会在同学遇到困难的时候仗义执言,不像是个女孩子的所作所为)也可以看出,她的爸爸阿迪克斯对她的教育方式没有因为她是个女孩子而跟她哥哥有所不同,这让我感觉到,男孩子和女孩子是*等的,也是我羡慕的地方。

  小说第一部分很*淡,主要写了小女孩的生活琐事,读书、玩耍……描写了对怪人拉德利的恐惧。第二部分才是高潮的`来临,写了爸爸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做辩护律师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后面部分才直白地显示了那个时期种族歧视的严重。当我读到黑人汤姆在回答对方的律师那段话时,我感受到了黑人在长期被歧视下那种无助、认命,连他们自己都认为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认可的深深的无力感,很让人心痛。人生来就是有偏见的吧,小说的黑暗面很少被表现出来,最大的坏人就是鲍勃·尤厄尔了吧,最后还对他看不爽的人进行一系列的报复,真真是气死人了,明明是自己的不对,还怨到别人身上,我当时想怎么会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呢!最后还想伤害两个孩子,杰姆的胳膊就是他弄伤的!!!

  为什么说这本书是我看过最纯洁的小说呢。在看到小男孩迪尔和斯库特躺在一张床上,迪尔对女主说“斯库特,我们去弄个孩子来吧”,我吓了一大跳,本来男孩和女孩躺在一张床上就让我有点不舒服了,他还说出这么一句话,后来证明是我想多了。还有一段对杰姆在斯库特面前脱衣服,向斯库特展示他的胸毛和腋毛的描写,我也惊了一下,可是杰姆就是单纯想向自己的妹妹表达自己长大*了的喜悦感呀,我真是太邪恶了。忽然发现我们小时候对性懵懵懂懂,也有点排斥,可是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这是我们长大的必经之路,心里有鬼才会去避免去提及,坦坦荡荡地表达出来才是我们应该持有的态度。斯库特(一个9岁的小女孩)对迪尔的求婚十分认真,认为长大以后就一定会嫁给迪尔了,她那一本正经地提及迪尔和她未来的生活时,给她的单纯笑到了,这确实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这就是小女孩眼里的爱情吧,很纯粹,很令人向往。

  最让我感动的是怪人拉德利,这是一个十分完美的人在我眼里。虽然第一部分孩子因为他的足不出户产生好奇和恐惧,让我也有点怕怕的,后来读到杰姆三人去怪人拉德利的院子里探险逃跑时杰姆把裤子落在了怪人的园子,杰姆回去拿裤子时发现裤子被缝补好了,还被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那里,还有两个小孩每次在拉德利门前那个树的树洞里拿到各种各样的好东西,一开始我以为这些都是爸爸所做的事情,因为斯库特说到“除非是跟你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否则没人能知道你想干什么……”当时我还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已经洞悉一切,读到最后才知道这是阿瑟·拉德利做的一切,以及迪莫小姐家着火那一段,等火被扑灭了之后,站在外面的斯库特发现自己身上披着毛毯,也是怪人拉德利的杰作。最后杰姆和斯库特遇袭时,也是拉德利第一时间跑出来救他们,那时我真的被感动哭了,这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善良的人,以前小孩子们不懂事,老是想着去招惹拉德利,当然都没有成功,他还把两个小孩当朋友一样保护,送他们好玩的东西,那是书里最纯净的一人了吧。

  当然,梅科姆小镇里的每个人,我都觉得好善良的。虽然一开始亚力山德拉姑姑让我很讨厌,但是后面也没有这种感觉了。最最要说的是爸爸阿迪克斯对孩子们的教育,这个十分有魅力的男人,有本事从不显摆自己,深受小镇人民的爱戴,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从来不打骂孩子……我也想有一个这样的爸爸。

  总之,用我同学的话来说,这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篇扩展阅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篇(扩展1)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

  主人公阿迪克斯不仅是一个慈爱的父亲,更是一位令人景仰的公正的律师。全文提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知更鸟的意义却贯穿全文。知更鸟象征着那些善良而无辜的人们。

  阿迪克斯教导年幼的子女不要杀死为人类歌唱的知更鸟,因为它们善良而从不伤害人。而杀死无罪的汤姆。鲁滨逊就如杀死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竭尽全力维护事实和法律的公正,然而却阻挡不了梅科姆人们那根深蒂固的偏见。从白人马耶拉·尤厄尔开口叫嚷的那一刻起,黑人汤姆就注定是死路一条。

  最伟大的人也许无法对抗最固执的偏见,但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人满心的善良。

  正如阿迪克斯所说的“我们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等——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能够让乞丐*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就像任何社会机构一样,我们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等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2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今天,利用闲暇的时间,阅读了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其中深刻细腻的写作手法和近乎完美的主人公阿迪克斯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条黑狗在夏天的日头底下备受煎熬;套在大车上的骡子瘦骨嶙峋,站在广场上热浪滚滚的橡树荫下,甩动着尾巴驱赶苍蝇。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女人们中午之前洗一次澡,下午三点钟睡完午觉再洗一次,等到夜幕降临,扑过爽身粉的女人们一个个浑身上下汗湿甜腻,就像撒了糖霜的软蛋糕。”这是一处关于“闷热”的细节描写,用黑狗、骡子、男人、女人这种很生活化的场景构成了一幅闷热无比的画面,特别是“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中“挺括”“软踏踏”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现出热的程度之深。再加上“不到九点”这一时间点,就更加突出当时的燥热了

  “石子路上每响起沙沙的脚步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来伺机报复;黑夜里每传来一个黑人的笑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在路上游荡,来抓我们;昆虫在纱窗上发出扑棱棱的声响,是怪人拉德利正在发狂地用手指撕扯铁丝;窗外那两棵大楝树也不怀好意,摇摆,盘旋,如同恶魔附体。”这是两个小主人公在夜闯怪人拉德利家后,狂奔而出的心理描写。沙沙的脚步声、黑人的笑声、扑棱棱的声响、大楝树摇摆、盘旋种种声音汇合在一起,让读者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种处处害怕的氛围。脚步声、笑声、扑棱棱声、树摇摆声本来都是无生命的物体,都是稀疏*常的大自然声音,是小主人公内心的恐惧让他们一个个都被赋予了可怕的意义。

  “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嘴角闪荡着一道口水,像冰川一样缓缓下滑,落进她下巴周围深深的沟壑里。她的脸颊上星星点点地布满了老年斑,黯淡的眼睛里嵌着两颗小小的黑色瞳仁;手上疙疙瘩瘩长满了瘤结,指甲根部的糙皮好长好长,把指甲都盖住了。她没有戴下面的假牙,上嘴唇显得格外突出。她时不时地用下嘴唇去抿上嘴唇,下巴也跟着往上提,这让那道口水淌得更快了。”这一段分别从脸色、嘴角、下巴、脸颊、眼睛、手、嘴唇对杜博斯太太进行了形象的描写,“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这里非常的形象生动,脏兮兮的枕头是生活中常见的事物,很容易就能产生联想。特别是动词的选择“闪荡、缓缓下滑、布满、嵌着、长满、抿、提”等将杜博斯太太衰老、虚弱的样子刻画的淋漓尽致,尽显细节感。

  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和、智慧,懂得克制的人。当斯库特不解的问,为什么不能和同学们一样称呼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只是淡定的说:“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多么睿智的回答;“她说阿迪克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掏出手帕擦了擦脸,站在那里任由尤厄尔先生破口大骂。骂得难听至极,打死她也不会重复。”文章多次出现,阿迪克斯淡定、超然地面对他人对他横加的指责和嚣张跋扈的挑衅。我想这就是一个“圣人般”的形象,面对别人的非议甚至暴力,还能够从他人的角度出发,不仅能够忍受,也能够理解,这是何等的非一般的境界。“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事实”,阿迪克斯对于这个复杂的世界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他看到了世界的虚无和繁杂,他知道一件事需要剥离层层的包装才能达到本质,他知道必须有一双智慧的眼睛才能拨开云雾看到太阳。

  “灵魂、热流、咒语、秘密符号,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这些阴影就像晨雾一样在太阳的照耀下消失无踪了。”文中的斯库特和杰姆在父亲耳濡目染的教育下慢慢长大,哈珀·李“黑人民族文化意识”也在不断的觉醒。阴影终究散去,光明终会来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3

  这书以小女生斯科特的视角来描述,这决定了整本书不会有太多深刻黑暗负面的内容,反而充斥着童真,呵护与爱。

  前半本书着重讲述斯科特和哥哥的童年生活,后半篇则侧重讲了南北战争后美国白人和黑人的阶级矛盾。全书给我留下印象的.,除了斯科特的天真活泼,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就是斯科特父亲阿迪克斯对他们的教导,以及为人处世。

  阿迪克斯真的是一个清醒,思想超前而又温柔善良的人,他简直可以说是全书中最美好的人,是作者对世间美好品质向往的化身。他作为一个律师,尽自己所能为黑人汤姆辩护,不带任何偏见,哪怕因此被白人市民们不齿,被视为叛徒。他作为父亲,和斯科特兄妹相处的氛围和谐温馨,润物细无声地教导他们做人做事。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绅士。像一篇读后感所说的那样,“如果有可能,有能力爱自己,有余力爱别人。”以及“学会在黑暗不公*的社会。上体面地活着”。

  但是我并不能很好地理解,书名《杀死一只知更鸟》和内容的关系。前半段我以为知更鸟指代的是拉德利,一个小时候做错事而被看做怪物,但实际上内心善良的人,但后半段让我推翻了这个推论,因为后半段发格局并不局限于小孩子的玩闹,而是上升到种族歧视的高度,所以我猜测知更鸟是阿迪克斯尽力辩护但最终死去的黑人汤姆,又或者是用知更鸟代指去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表达作者想要去除歧视的愿望?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这句话是最后阿迪克斯对斯科特说的话,我觉得虽然有点愚善,但让我看了就觉得很喜欢,就像那种你明明知道你不可能像他一样毫无戒心地对待每一个人,甚至会觉得他傻但你会在心里欣赏他的行为,并羡慕他的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4

  父母是孩子对孩子最好的教育是身体力行,潜移默化,个人觉得这本书堪称家庭教育的教科书,比说教类的家庭教育书更能让人得到启发。

  杰姆是一个超有灵性又正义勇敢温暖绅士的男孩子,他满足我对男孩子的一切期望,是真正的贵族,阿蒂克斯的翻版。夜黑风高的夜晚,妹妹因为沮丧和自责不愿脱下万圣节装扮,杰姆做的跟阿蒂克斯一样好,好温暖,感动的热泪盈眶,当他跟尤厄尔战斗时,我相信他不但是为了保护妹妹,也想履行那份心底的正义,但他付出了胳膊终生残疾的代价,心里很为这个优秀的男孩子可惜。

  姑姑的各种标准和说教并不能迫使斯库特成为淑女,而姑姑在听说汤姆的死讯后,迅速收拾心情,继续主持其实她很厌烦的下午茶会,让斯库特瞬间觉得姑姑身高2米八,从而主动恭敬的为那些还活在历史荣耀里的南方白人贵妇呈上点心。那一刻姑姑对斯库特递过来的眼神是感激而非赞赏,瞬间也给我上了一堂家庭教育和淑女典范的双修课。

  阿瑟是一个本性善良不羁的孩子,只因为镇上别人对他行为的偏见,阿瑟父母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让热爱自由和社交的孩子从此闭门不出,被大家看成怪人,恐惧与人打交道。然而这并没有妨碍让阿瑟成为一个善良正义的人。

  这更是一本良知的启蒙书,对一件事的是非判断首先要成为人,跟社会地位,社会环境,宗教信仰,种族无关。那场庭审虽然败了,最后也没能挽救汤姆的性命,但我认为他胜了,他唤醒了小镇上多数人的良知,抛弃了种族偏见,身体力行的表达对不公正的反抗,比如汤姆的雇主雇佣汤姆的妻子并保护她,比如*坚决声称那个恶心的土拨鼠是自己撞到了刀上,给了我们最想要的结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5

  主人公阿迪克斯不仅是一个慈爱的父亲,更是一位令人景仰的公正的律师。全文提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知更鸟的意义却贯穿全文。知更鸟象征着那些善良而无辜的人们。

  阿迪克斯教导年幼的子女不要杀死为人类歌唱的知更鸟,因为它们善良而从不伤害人。而杀死无罪的汤姆。鲁滨逊就如杀死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竭尽全力维护事实和法律的公正,然而却阻挡不了梅科姆人们那根深蒂固的偏见。从白人马耶拉·尤厄尔开口叫嚷的那一刻起,黑人汤姆就注定是死路一条。

  最伟大的人也许无法对抗最固执的.偏见,但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人满心的善良。

  正如阿迪克斯所说的“我们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等——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能够让乞丐*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就像任何社会机构一样,我们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等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6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7

  向阿迪克斯致以崇高的敬意!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一位充满正义、善良和睿智的人。

  我也喜欢书中杰姆和斯库特的内心成长,他们在阿迪克斯、卡波妮、莫迪小姐的教导和影响下,渐渐建立起对周遭事物的看法,内心强大而温暖。看书过程中不止一次,我为这些人物的言行鼓掌,为他们坚持的公*、正义而感动。

  一开始,我跟随斯库特的眼睛,对怪人既好奇又害怕,后来怪人阿瑟冲出来救了他们,我也对阿瑟充满了深深的感激。最后斯库特像挽着一位绅士一样挽着阿瑟,把他护送回家,书中说“我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我的眼泪唰地就下来了。知更鸟在书中代表着什么呢,可以是汤姆,可以是阿瑟,也可以是镇上每一个人还有良知的那个部分,杀死这样的善良,就是一种罪恶。所以阿迪克斯拼命地去为汤姆辩护,去打这一场明知道不会赢的官司,就像莫迪小姐说的那样,“只要我们往前走了一小步,那么事情就是不一样了!”

  所以,不要再伤害无辜的人,要消除偏见和歧视,保护每个人心中的良善,并使它们发展壮大到,这个过程会很漫长,但只要还有人在努力,甚至不惜代价全力以赴为,那么总有一天光明最终会到来。

  阿迪克斯在书中说了好多睿智的话,每一句我都想反复记下来。我想杰姆和斯库特也一样,也许他们并没有意识到,那些话语已经融入他们的血液,成为了他们的一部分。写到最后,借用《奇迹男孩》的经典台词做个结尾:如果必须要在正确与善良之间做选择,请选择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8

  向阿迪克斯致以崇高的敬意!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一位充满正义、善良和睿智的人。

  我也喜欢书中杰姆和斯库特的内心成长,他们在阿迪克斯、卡波妮、莫迪小姐的教导和影响下,渐渐建立起对周遭事物的看法,内心强大而温暖。看书过程中不止一次,我为这些人物的言行鼓掌,为他们坚持的公*、正义而感动。

  一开始,我跟随斯库特的眼睛,对怪人既好奇又害怕,后来怪人阿瑟冲出来救了他们,我也对阿瑟充满了深深的感激。最后斯库特像挽着一位绅士一样挽着阿瑟,把他护送回家,书中说“我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我的眼泪唰地就下来了。知更鸟在书中代表着什么呢,可以是汤姆,可以是阿瑟,也可以是镇上每一个人还有良知的那个部分,杀死这样的善良,就是一种罪恶。所以阿迪克斯拼命地去为汤姆辩护,去打这一场明知道不会赢的官司,就像莫迪小姐说的那样,“只要我们往前走了一小步,那么事情就是不一样了!”

  所以,不要再伤害无辜的人,要消除偏见和歧视,保护每个人心中的良善,并使它们发展壮大到,这个过程会很漫长,但只要还有人在努力,甚至不惜代价全力以赴为,那么总有一天光明最终会到来。

  阿迪克斯在书中说了好多睿智的话,每一句我都想反复记下来。我想杰姆和斯库特也一样,也许他们并没有意识到,那些话语已经融入他们的血液,成为了他们的一部分。写到最后,借用《奇迹男孩》的经典台词做个结尾:如果必须要在正确与善良之间做选择,请选择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9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语双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向读者缓缓道出有关人性的故事,以一个小镇发生的故事,描绘了看似*静的生活下有着跌宕起伏的情节,在斯库特眼里,阿迪克斯代表着正义,还兼容着父爱,公正,不单单是因为阿迪克斯的职业的关系,而是他本性如此,是公正的一方,是被世人认可的天生具有正义和好出身的人。另一面,则是黑人,这里涉及到的种族歧视问题,与笔者读的上一本书《飘》或多或少有所关联,此处是黑人已经获得自由有些年头,白人也在慢慢的习惯与包容,但是,根深蒂固的旧思想任然充斥着这个边陲小镇,(人生而*等,不以出身划分等级)尽管是黑人,也同白人一样,他们也善良,也会不因为利益而无常的帮助别人,可是,作者的笔下,把人性的复杂描写的淋漓尽致,(人性本恶,让笔者不经感到怀疑)被冤枉的黑人汤姆,只因为他是有色人种,陷害别人的尤厄尔人(白人)不分青红皂白的陪审团,还有看似不公正却看的透的法官泰勒,怪人阿瑟先生,本书有句话讲的特别能引起笔者的共鸣,阿瑟先生闭门不出只是因为他“想”这样,与旁人无关,却被大众打上了格格不入的“怪人”名号,还有与黑人通婚的白人雷先生,人们带有色眼镜去看他只因为他的准则不被大众认可,可这却丝毫不影响大众。

  在庭审时,作者说只有孩子会为此哭泣,说明只有孩子的身上还保留着一些大人没有的良知,可这可贵的良知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消亡,(人性本善)?

  一切都不言而喻,人性是复杂的,就像,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怪人和绝对的好人一样,不是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

  小说从哥哥杰姆胳膊受伤写起到杰姆胳膊受伤结束,是我目前看过的最纯洁的一本书。

  小说以第一人称叙述来描写,展示了一个不到10岁的小女孩的视角下的梅科姆小镇发生的一连串的事情。不得不说小女孩斯库特(琼·露易丝·芬奇)是个十足十的假小子,我看了四分之一的书还以为主角是个小男孩(这不能怪我不认真看或者我脑子笨,斯库特三个字很难想象是女孩子的名字呀,而且斯库特还老是打架,也会被人揍,正常女孩子哪会这么厉害,她老是跟着她的哥哥身后玩各种男孩子玩的游戏,她还会在同学遇到困难的时候仗义执言,不像是个女孩子的所作所为)也可以看出,她的爸爸阿迪克斯对她的教育方式没有因为她是个女孩子而跟她哥哥有所不同,这让我感觉到,男孩子和女孩子是*等的,也是我羡慕的地方。

  小说第一部分很*淡,主要写了小女孩的生活琐事,读书、玩耍……描写了对怪人拉德利的恐惧。第二部分才是高潮的`来临,写了爸爸阿迪克斯为黑人汤姆·鲁滨逊做辩护律师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后面部分才直白地显示了那个时期种族歧视的严重。当我读到黑人汤姆在回答对方的律师那段话时,我感受到了黑人在长期被歧视下那种无助、认命,连他们自己都认为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被认可的深深的无力感,很让人心痛。人生来就是有偏见的吧,小说的黑暗面很少被表现出来,最大的坏人就是鲍勃·尤厄尔了吧,最后还对他看不爽的人进行一系列的报复,真真是气死人了,明明是自己的不对,还怨到别人身上,我当时想怎么会有这么厚颜无耻的人呢!最后还想伤害两个孩子,杰姆的胳膊就是他弄伤的!!!

  为什么说这本书是我看过最纯洁的小说呢。在看到小男孩迪尔和斯库特躺在一张床上,迪尔对女主说“斯库特,我们去弄个孩子来吧”,我吓了一大跳,本来男孩和女孩躺在一张床上就让我有点不舒服了,他还说出这么一句话,后来证明是我想多了。还有一段对杰姆在斯库特面前脱衣服,向斯库特展示他的胸毛和腋毛的描写,我也惊了一下,可是杰姆就是单纯想向自己的妹妹表达自己长大*了的喜悦感呀,我真是太邪恶了。忽然发现我们小时候对性懵懵懂懂,也有点排斥,可是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了,这是我们长大的必经之路,心里有鬼才会去避免去提及,坦坦荡荡地表达出来才是我们应该持有的态度。斯库特(一个9岁的小女孩)对迪尔的求婚十分认真,认为长大以后就一定会嫁给迪尔了,她那一本正经地提及迪尔和她未来的生活时,给她的单纯笑到了,这确实是一个可爱的小女孩,这就是小女孩眼里的爱情吧,很纯粹,很令人向往。

  最让我感动的是怪人拉德利,这是一个十分完美的人在我眼里。虽然第一部分孩子因为他的足不出户产生好奇和恐惧,让我也有点怕怕的,后来读到杰姆三人去怪人拉德利的院子里探险逃跑时杰姆把裤子落在了怪人的园子,杰姆回去拿裤子时发现裤子被缝补好了,还被叠得整整齐齐地放在那里,还有两个小孩每次在拉德利门前那个树的树洞里拿到各种各样的好东西,一开始我以为这些都是爸爸所做的事情,因为斯库特说到“除非是跟你住在同一屋檐下的人,否则没人能知道你想干什么……”当时我还沾沾自喜地以为自己已经洞悉一切,读到最后才知道这是阿瑟·拉德利做的一切,以及迪莫小姐家着火那一段,等火被扑灭了之后,站在外面的斯库特发现自己身上披着毛毯,也是怪人拉德利的杰作。最后杰姆和斯库特遇袭时,也是拉德利第一时间跑出来救他们,那时我真的被感动哭了,这世界怎么会有这么善良的人,以前小孩子们不懂事,老是想着去招惹拉德利,当然都没有成功,他还把两个小孩当朋友一样保护,送他们好玩的东西,那是书里最纯净的一人了吧。

  当然,梅科姆小镇里的每个人,我都觉得好善良的。虽然一开始亚力山德拉姑姑让我很讨厌,但是后面也没有这种感觉了。最最要说的是爸爸阿迪克斯对孩子们的教育,这个十分有魅力的男人,有本事从不显摆自己,深受小镇人民的爱戴,对任何人都彬彬有礼,从来不打骂孩子……我也想有一个这样的爸爸。

  总之,用我同学的话来说,这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篇(扩展2)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

  父母是孩子对孩子最好的教育是身体力行,潜移默化,个人觉得这本书堪称家庭教育的教科书,比说教类的家庭教育书更能让人得到启发。

  杰姆是一个超有灵性又正义勇敢温暖绅士的男孩子,他满足我对男孩子的一切期望,是真正的贵族,阿蒂克斯的翻版。夜黑风高的夜晚,妹妹因为沮丧和自责不愿脱下万圣节装扮,杰姆做的跟阿蒂克斯一样好,好温暖,感动的热泪盈眶,当他跟尤厄尔战斗时,我相信他不但是为了保护妹妹,也想履行那份心底的正义,但他付出了胳膊终生残疾的代价,心里很为这个优秀的男孩子可惜。

  姑姑的各种标准和说教并不能迫使斯库特成为淑女,而姑姑在听说汤姆的死讯后,迅速收拾心情,继续主持其实她很厌烦的下午茶会,让斯库特瞬间觉得姑姑身高2米八,从而主动恭敬的为那些还活在历史荣耀里的南方白人贵妇呈上点心。那一刻姑姑对斯库特递过来的眼神是感激而非赞赏,瞬间也给我上了一堂家庭教育和淑女典范的双修课。

  阿瑟是一个本性善良不羁的孩子,只因为镇上别人对他行为的偏见,阿瑟父母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让热爱自由和社交的孩子从此闭门不出,被大家看成怪人,恐惧与人打交道。然而这并没有妨碍让阿瑟成为一个善良正义的人。

  这更是一本良知的启蒙书,对一件事的是非判断首先要成为人,跟社会地位,社会环境,宗教信仰,种族无关。那场庭审虽然败了,最后也没能挽救汤姆的性命,但我认为他胜了,他唤醒了小镇上多数人的良知,抛弃了种族偏见,身体力行的表达对不公正的反抗,比如汤姆的雇主雇佣汤姆的妻子并保护她,比如*坚决声称那个恶心的.土拨鼠是自己撞到了刀上,给了我们最想要的结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2

  这书以小女生斯科特的视角来描述,这决定了整本书不会有太多深刻黑暗负面的内容,反而充斥着童真,呵护与爱。

  前半本书着重讲述斯科特和哥哥的童年生活,后半篇则侧重讲了南北战争后美国白人和黑人的阶级矛盾。全书给我留下印象的,除了斯科特的.天真活泼,白人对黑人的歧视,就是斯科特父亲阿迪克斯对他们的教导,以及为人处世。

  阿迪克斯真的是一个清醒,思想超前而又温柔善良的人,他简直可以说是全书中最美好的人,是作者对世间美好品质向往的化身。他作为一个律师,尽自己所能为黑人汤姆辩护,不带任何偏见,哪怕因此被白人市民们不齿,被视为叛徒。他作为父亲,和斯科特兄妹相处的氛围和谐温馨,润物细无声地教导他们做人做事。他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绅士。像一篇读后感所说的那样,“如果有可能,有能力爱自己,有余力爱别人。”以及“学会在黑暗不公*的社会。上体面地活着”。

  但是我并不能很好地理解,书名《杀死一只知更鸟》和内容的关系。前半段我以为知更鸟指代的是拉德利,一个小时候做错事而被看做怪物,但实际上内心善良的人,但后半段让我推翻了这个推论,因为后半段发格局并不局限于小孩子的玩闹,而是上升到种族歧视的高度,所以我猜测知更鸟是阿迪克斯尽力辩护但最终死去的黑人汤姆,又或者是用知更鸟代指去除白人对黑人的歧视?表达作者想要去除歧视的愿望?

  “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这句话是最后阿迪克斯对斯科特说的话,我觉得虽然有点愚善,但让我看了就觉得很喜欢,就像那种你明明知道你不可能像他一样毫无戒心地对待每一个人,甚至会觉得他傻但你会在心里欣赏他的行为,并羡慕他的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3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今天,利用闲暇的时间,阅读了哈珀·李的《杀死一只知更鸟》。其中深刻细腻的写作手法和近乎完美的主人公阿迪克斯的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条黑狗在夏天的日头底下备受煎熬;套在大车上的骡子瘦骨嶙峋,站在广场上热浪滚滚的橡树荫下,甩动着尾巴驱赶苍蝇。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女人们中午之前洗一次澡,下午三点钟睡完午觉再洗一次,等到夜幕降临,扑过爽身粉的女人们一个个浑身上下汗湿甜腻,就像撒了糖霜的软蛋糕。”这是一处关于“闷热”的细节描写,用黑狗、骡子、男人、女人这种很生活化的场景构成了一幅闷热无比的画面,特别是“男人们挺括的衣领还不到上午九点钟就变得软塌塌了”中“挺括”“软踏踏”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表现出热的程度之深。再加上“不到九点”这一时间点,就更加突出当时的燥热了

  “石子路上每响起沙沙的脚步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来伺机报复;黑夜里每传来一个黑人的笑声,都像是怪人拉德利在路上游荡,来抓我们;昆虫在纱窗上发出扑棱棱的声响,是怪人拉德利正在发狂地用手指撕扯铁丝;窗外那两棵大楝树也不怀好意,摇摆,盘旋,如同恶魔附体。”这是两个小主人公在夜闯怪人拉德利家后,狂奔而出的心理描写。沙沙的脚步声、黑人的笑声、扑棱棱的声响、大楝树摇摆、盘旋种种声音汇合在一起,让读者身临其境感受到那种处处害怕的氛围。脚步声、笑声、扑棱棱声、树摇摆声本来都是无生命的物体,都是稀疏*常的大自然声音,是小主人公内心的恐惧让他们一个个都被赋予了可怕的意义。

  “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嘴角闪荡着一道口水,像冰川一样缓缓下滑,落进她下巴周围深深的沟壑里。她的脸颊上星星点点地布满了老年斑,黯淡的眼睛里嵌着两颗小小的黑色瞳仁;手上疙疙瘩瘩长满了瘤结,指甲根部的糙皮好长好长,把指甲都盖住了。她没有戴下面的假牙,上嘴唇显得格外突出。她时不时地用下嘴唇去抿上嘴唇,下巴也跟着往上提,这让那道口水淌得更快了。”这一段分别从脸色、嘴角、下巴、脸颊、眼睛、手、嘴唇对杜博斯太太进行了形象的描写,“脸色跟脏兮兮的枕头套一个样”这里非常的形象生动,脏兮兮的枕头是生活中常见的事物,很容易就能产生联想。特别是动词的选择“闪荡、缓缓下滑、布满、嵌着、长满、抿、提”等将杜博斯太太衰老、虚弱的样子刻画的淋漓尽致,尽显细节感。

  阿迪克斯是一个非常*和、智慧,懂得克制的人。当斯库特不解的问,为什么不能和同学们一样称呼黑人为“黑鬼”时。阿迪克斯只是淡定的"说:“从现在起,从所有人里减掉一个好啦……”多么睿智的回答;“她说阿迪克斯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掏出手帕擦了擦脸,站在那里任由尤厄尔先生破口大骂。骂得难听至极,打死她也不会重复。”文章多次出现,阿迪克斯淡定、超然地面对他人对他横加的指责和嚣张跋扈的挑衅。我想这就是一个“圣人般”的形象,面对别人的非议甚至暴力,还能够从他人的角度出发,不仅能够忍受,也能够理解,这是何等的非一般的境界。“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事实”,阿迪克斯对于这个复杂的世界有自己独特的看法,他看到了世界的虚无和繁杂,他知道一件事需要剥离层层的包装才能达到本质,他知道必须有一双智慧的眼睛才能拨开云雾看到太阳。

  “灵魂、热流、咒语、秘密符号,随着我们一天天长大,这些阴影就像晨雾一样在太阳的照耀下消失无踪了。”文中的斯库特和杰姆在父亲耳濡目染的教育下慢慢长大,哈珀·李“黑人民族文化意识”也在不断的觉醒。阴影终究散去,光明终会来临。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4

  父母是孩子对孩子最好的教育是身体力行,潜移默化,个人觉得这本书堪称家庭教育的教科书,比说教类的家庭教育书更能让人得到启发。

  杰姆是一个超有灵性又正义勇敢温暖绅士的男孩子,他满足我对男孩子的一切期望,是真正的贵族,阿蒂克斯的翻版。夜黑风高的夜晚,妹妹因为沮丧和自责不愿脱下万圣节装扮,杰姆做的跟阿蒂克斯一样好,好温暖,感动的热泪盈眶,当他跟尤厄尔战斗时,我相信他不但是为了保护妹妹,也想履行那份心底的正义,但他付出了胳膊终生残疾的代价,心里很为这个优秀的男孩子可惜。

  姑姑的各种标准和说教并不能迫使斯库特成为淑女,而姑姑在听说汤姆的死讯后,迅速收拾心情,继续主持其实她很厌烦的下午茶会,让斯库特瞬间觉得姑姑身高2米八,从而主动恭敬的为那些还活在历史荣耀里的南方白人贵妇呈上点心。那一刻姑姑对斯库特递过来的眼神是感激而非赞赏,瞬间也给我上了一堂家庭教育和淑女典范的双修课。

  阿瑟是一个本性善良不羁的孩子,只因为镇上别人对他行为的偏见,阿瑟父母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让热爱自由和社交的孩子从此闭门不出,被大家看成怪人,恐惧与人打交道。然而这并没有妨碍让阿瑟成为一个善良正义的人。

  这更是一本良知的启蒙书,对一件事的是非判断首先要成为人,跟社会地位,社会环境,宗教信仰,种族无关。那场庭审虽然败了,最后也没能挽救汤姆的性命,但我认为他胜了,他唤醒了小镇上多数人的良知,抛弃了种族偏见,身体力行的表达对不公正的反抗,比如汤姆的雇主雇佣汤姆的妻子并保护她,比如*坚决声称那个恶心的土拨鼠是自己撞到了刀上,给了我们最想要的结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5

  主人公阿迪克斯不仅是一个慈爱的父亲,更是一位令人景仰的公正的律师。全文提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知更鸟的意义却贯穿全文。知更鸟象征着那些善良而无辜的人们。

  阿迪克斯教导年幼的子女不要杀死为人类歌唱的知更鸟,因为它们善良而从不伤害人。而杀死无罪的汤姆。鲁滨逊就如杀死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竭尽全力维护事实和法律的公正,然而却阻挡不了梅科姆人们那根深蒂固的偏见。从白人马耶拉·尤厄尔开口叫嚷的那一刻起,黑人汤姆就注定是死路一条。

  最伟大的人也许无法对抗最固执的.偏见,但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人满心的善良。

  正如阿迪克斯所说的“我们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等——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能够让乞丐*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就像任何社会机构一样,我们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等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6

  那是一个充满着双标性的时代,对他人满怀愤恨,对自己充满宽容,那个时代像盖茨小姐的人很多,一边对希特勒深恶痛绝,声张人生而*等,对犹太人抱有深深的同情,一边又对黑人嗤之以鼻,认为他们天生低贱,不适合生活在有着白人的土地上…全文最爱的就是阿迪克斯,他是一位严师,用自己的方式教育着杰姆和库斯特,让他们真正的去理解和感受民主,同时它也是一位慈父,用爱和*等塑造着两个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

  看到黑人汤姆的事件时,我多么不希望他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面的汤姆叔叔一样,一生良善助人却因为肤色不得好终,可在那个时代,满身污点的白人和正直善良的黑人对质公堂,从来都没有黑人胜诉的特例啊,最后汤姆被乱枪射死的时候,我多么希望那场*南方奴隶的南北战争早点到来…

  怪人阿瑟一生都活在自己的世界,关于他的流言蜚语从来都未间断过,小镇对他的总是不那么友好,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在故事的最后为了救库斯特和杰姆第一次跨出家门,杀死了坏人尤厄尔,库斯特拉着阿瑟回到居所的那一段,我觉得阿瑟是个怪人,却也是那个时代最不怪的人,我们从来没有那个资格去评判他人的人生,我们所以为的奇怪的生活方式也许是其他人眼中正常的人生轨迹,怪人又回到了那个他熟悉的屋子,一生安然,真好!

  曾经看《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也是拿起读完第一章放下,循环往复了好久才耐着性子看到第二章、第三章…然后一发不可收拾,越到后面越觉得放不下手,这本书和当时一模一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7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8

  《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的权利。

  他在书中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想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虽然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

  如: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国外一直以来对有色人种的歧视,导致人们反抗起来,大家也渐渐淡化了这种歧视,可是还是有一些人,对有色人种十分厌恶。

  如果每个人都公*公正,充满爱,那么这个世界该多么美好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9

  “律师,我以为,也曾经是孩子。”

  这句话是英国散文家查尔斯·兰姆的一句名言,也是这个故事的开始。在那个经济萧条时期的南部小镇,有一个曾经是孩子的人贪玩误杀了一只小知更鸟,这使他留下了永远的愧疚,而为了心中的火焰,他选择成为一名优秀且坚定的维护法律的律师,这个故事即是他处理过的无数案件中的一件最独特的事。但他不是主角。

  这个故事没有主角,或者说主角就是那个社会,那个种族矛盾尖锐,歧视观念根深蒂固的社会。偏见可以挑战任何事情,包括事实。但这样的环境下却有三束光始终指引方向。

  第一束是那个律师:阿蒂克斯。在小镇的多数人表示反对的情况下他接受了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指定。因为他知道事实,他相信证据,他坚信司法是绝对公正的。为了证明这一点他愿意舍弃自己的名誉。

  第二束是那三个孩子。他们调皮捣蛋,为了见一见神秘的邻居设计了许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但他们有颗纯真的心,他们相信自己的、朋友的父亲。孩子们的坚持给那些坏人们以当头棒喝。

  第三束是那个邻居,一个神秘的“怪人”。从不出现但会给调皮的孩子留下礼物的他有着属于自己的温柔,最后解救被谋害的孩子也一定会是他的选择。

  但这是个悲剧,汤姆最终被判有罪,并因为越狱被击毙。这是两个家庭的悲哀,是一个种族的悲哀,一个社会的悲哀。但一只知更鸟会死,一群知更鸟终究能继续飞翔,它们有飞翔的能力,有翱翔的意义。有人会托起它们的身躯,目送它们越飞越高,越走越远,直至那个所有鸟类共同栖息的花园。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

  主人公阿迪克斯不仅是一个慈爱的父亲,更是一位令人景仰的公正的律师。全文提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知更鸟的意义却贯穿全文。知更鸟象征着那些善良而无辜的人们。

  阿迪克斯教导年幼的子女不要杀死为人类歌唱的知更鸟,因为它们善良而从不伤害人。而杀死无罪的汤姆。鲁滨逊就如杀死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竭尽全力维护事实和法律的公正,然而却阻挡不了梅科姆人们那根深蒂固的偏见。从白人马耶拉·尤厄尔开口叫嚷的那一刻起,黑人汤姆就注定是死路一条。

  最伟大的人也许无法对抗最固执的偏见,但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人满心的善良。

  正如阿迪克斯所说的“我们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等——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能够让乞丐*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就像任何社会机构一样,我们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等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篇(扩展3)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5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2

  向阿迪克斯致以崇高的敬意!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一位充满正义、善良和睿智的人。

  我也喜欢书中杰姆和斯库特的内心成长,他们在阿迪克斯、卡波妮、莫迪小姐的教导和影响下,渐渐建立起对周遭事物的看法,内心强大而温暖。看书过程中不止一次,我为这些人物的言行鼓掌,为他们坚持的公*、正义而感动。

  一开始,我跟随斯库特的眼睛,对怪人既好奇又害怕,后来怪人阿瑟冲出来救了他们,我也对阿瑟充满了深深的感激。最后斯库特像挽着一位绅士一样挽着阿瑟,把他护送回家,书中说“我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我的眼泪唰地就下来了。知更鸟在书中代表着什么呢,可以是汤姆,可以是阿瑟,也可以是镇上每一个人还有良知的那个部分,杀死这样的善良,就是一种罪恶。所以阿迪克斯拼命地去为汤姆辩护,去打这一场明知道不会赢的官司,就像莫迪小姐说的那样,“只要我们往前走了一小步,那么事情就是不一样了!”

  所以,不要再伤害无辜的人,要消除偏见和歧视,保护每个人心中的良善,并使它们发展壮大到,这个过程会很漫长,但只要还有人在努力,甚至不惜代价全力以赴为,那么总有一天光明最终会到来。

  阿迪克斯在书中说了好多睿智的话,每一句我都想反复记下来。我想杰姆和斯库特也一样,也许他们并没有意识到,那些话语已经融入他们的血液,成为了他们的一部分。写到最后,借用《奇迹男孩》的经典台词做个结尾:如果必须要在正确与善良之间做选择,请选择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者哈珀·李的一部小说。在美国,知更鸟是人类的朋友,这种鸟只会忠实地为人唱歌,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总之,什么坏事也不做,在当地,人们认为杀死知更鸟就是罪恶。

  本书尽管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命名,但故事情节与知更鸟没有任何关系,作者借用“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罪恶”这句话,来形容故事中的被迫害者不是罪犯,而只是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书围绕杰姆和斯库特这对年少兄妹的经历展开,从斯库特这个天真稚气、和哥哥一起玩耍长大的假小子的角度讲述她看到的萧条时期美国南方小镇的故事,重点反映美国二十世纪初的黑人人权与法律发展状态。尽管小说的本意在此,但在我眼里,它是捕捉到了西方家庭教育中的点点滴滴——对教养的重视以及种族方面的歧视。

  本书的主人公之一是律师阿蒂克斯,那对年少兄妹的父亲,一个近乎完美的男人。在这个家庭中,孩子很喜欢父亲,因为“他陪我们玩,给我们读书,对待我们随和又公正”;他从未没有打过孩子,以至于孩子在犯下错误并留下漏洞后,孩子会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漏洞补上,因为他想保持爸爸不打他的记录;他公*处理孩子之间的争吵,让孩子陈述自己的观点,从不知听信一面之词;他从不炫耀自己的才能,也不对孩子讲自己怎样伟大。

  看得出,这对兄妹遇到的是个温和的父亲。在这样一个温和的家庭里,当孩子在外面受到委屈时,他会怎么教育孩子呢?当因父亲为黑人做辩护律师,孩子也受到别人的冷嘲热讽时,冲动的斯库特想以拳头了事,但阿蒂克斯教给孩子的不是用拳头解决问题,而是思考和转换角度,“别太在意,她是个老太太,而且还在生病,你就昂起头,做个绅士,不管她对你说什么,都不要生气。”当斯库特因和老师的意见相左而不想上学时,父亲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沉默了一会说:“你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从他的角度去看问题。”这,就是教育,面对不需解释的误会,面对不能改变的处境,父亲没有依靠家长的权威去强迫孩子做什么和怎么做,而是提醒孩子学会思考,学会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问题。

  父亲教给了孩子包容。他的邻居拉德利一家很神秘,拉德利15年没有出过门,这当然引起了孩子们的好奇和猜测,但,父亲告诉孩子不要议论拉德利,不能拿他的故事演话剧,父亲总是对孩子说:“管好自己的事,让拉德利管好他们的事,他们有权利这样。”这,就是教养,不管别人选择过什么样的生活,我们不参与不议论,因为那是他的选择,那是他的权利,无论什么样的生活,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尊重。

  小说的高潮部分,是父亲为黑人做代理律师而受到白人的非议和诘难,这是段折磨人的时光,父亲面临极大危险,孩子也跟着受到非议。这时候,父亲给孩子了很多道理。他告诉孩子唯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抬起头,放下拳头,不管别人对你说什么,都不要发火,试着用头脑去抗争……”当孩子询问官司是否会打赢时,父亲用“不会”来回答,明知官司不会打赢官司还要做辩护律师,这让孩子很疑惑,但父亲说:“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黑人的*等权利和意识,就是这样争取来的,相信,父亲的这些言和行,会让孩子学会辨析。

  因为父亲给黑人做代理律师,斯库特和杰姆在外面受到了很大的打击,心情当然不好,那天,当斯库特无意中说了一句“该死的故事”时,叔叔把斯库特请了出去,对她说:“你现在很喜欢用‘该死’‘见鬼’这些字眼,对吗?可我不喜欢,除非在非常气愤的情况下,你才可以使用这些字眼。斯库特,你想长大成为一名淑女吗?”在大人眼里,即使只是挂个脏字,也是不被允许的,即使是叔叔,也有权利对你说不,因为说这样的话,会影响你成为一个淑女。

  这就是这对兄妹生活的家庭。家是孩子成长的第一块土壤,家人的言行举止,会在孩子心灵深处刻下第一道成长的印痕。一个孩子在家里接受了什么样的教育,他就能结出什么样的果实,从这点上来说,孩子就是家长的影子,家长以身作则对孩子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让孩子做一个有教养的人,家长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幸福的童年,不是有玩不尽的玩具,宠溺你的父母,而是有人教育你怎么样去成长为一个善良、有正义感的人。作为一个家长,我们的任务不仅是给那个生命打开通往这个世界的门,更重要的是要引他走一条具有更高质量的路,我们可能不教孩子知识,但我们一定要影响他的教养,为了更好地引领,那我们还是先从自己的一点一滴做起吧。因为想要孩子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家长首先要做的是先成为那样的人。你会发现,这才是一条捷径,这比你做任何努力去改变孩子都简单。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4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语双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向读者缓缓道出有关人性的故事,以一个小镇发生的故事,描绘了看似*静的生活下有着跌宕起伏的情节,在斯库特眼里,阿迪克斯代表着正义,还兼容着父爱,公正,不单单是因为阿迪克斯的职业的关系,而是他本性如此,是公正的一方,是被世人认可的天生具有正义和好出身的人。另一面,则是黑人,这里涉及到的种族歧视问题,与笔者读的上一本书《飘》或多或少有所关联,此处是黑人已经获得自由有些年头,白人也在慢慢的习惯与包容,但是,根深蒂固的旧思想任然充斥着这个边陲小镇,(人生而*等,不以出身划分等级)尽管是黑人,也同白人一样,他们也善良,也会不因为利益而无常的帮助别人,可是,作者的笔下,把人性的复杂描写的淋漓尽致,(人性本恶,让笔者不经感到怀疑)被冤枉的黑人汤姆,只因为他是有色人种,陷害别人的尤厄尔人(白人)不分青红皂白的陪审团,还有看似不公正却看的透的法官泰勒,怪人阿瑟先生,本书有句话讲的特别能引起笔者的共鸣,阿瑟先生闭门不出只是因为他“想”这样,与旁人无关,却被大众打上了格格不入的“怪人”名号,还有与黑人通婚的白人雷先生,人们带有色眼镜去看他只因为他的准则不被大众认可,可这却丝毫不影响大众。

  在庭审时,作者说只有孩子会为此哭泣,说明只有孩子的身上还保留着一些大人没有的良知,可这可贵的.良知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消亡,(人性本善)?

  一切都不言而喻,人性是复杂的,就像,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怪人和绝对的好人一样,不是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5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篇(扩展4)

——《三只小猪》读书笔记3篇

《三只小猪》读书笔记1

  小朋友们好,大家一定读过《三只小猪》的故事吧?我读过的"《三只小猪》故事中的这三只小猪一样是小猪三兄弟,一样还是盖自己的房子,大灰狼还是来敲门,不过,这次大灰狼没有吃掉小猪,而是把小猪们吹到了故事外面,想知道怎么回事吗?让我们一起走进大卫·威斯纳的绘本:《三只小猪》,看看到底发生了什么神奇的事吧:

  从前有三只小猪离开家去外面闯天下,第一只小猪决定建一个家,于是它用稻草盖了一座房,一只大灰狼来了,准备吸一口气把房子吹到,大灰狼确实把房子吹到了,可它并没有找到小猪,它把小猪吹到了故事的外面,哈哈……第二只小猪用树枝盖了一座房子。那只大灰狼跟了过来,把房子吹破了,第二只小猪和第三只小猪跑掉了……第三只小猪用砖头盖了一座房子,那只大灰狼跟了过来,第三只小猪也和前面两只小猪一起从故事里跑出来了……故事依然在继续,小猪们后来不仅解救了后来的巨龙,而且带回来了一只会拉小提琴的小猫,从此他们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个童话故事,让我们知道了小猪们不甘心自己被安排好的命运,竟然不可思议地从故事里跑了出来,又历经了两个故事的冒险,不仅躲过了可恶的大灰狼,还成功地解救了一只要被杀死的巨龙,还带回了一只会拉琴的小猫,最后又回到了故事中自己盖起的漂亮房子里……哈哈,多么奇妙啊!欢笑之余我们也要向小猪们学习,做一个智慧和善良的人。

《三只小猪》读书笔记2

  这个假期,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新书,名字是《三只小猪》,对我说“你好好的读读这本书,看看读完了后有什么感想,得到了什么启示,再把它们写下来。”

  从前,猪妈妈生了三只小猪,很快的三只小猪长大了,要自己盖房子住。老大非常懒,用草盖了一座房子。狼来了,轻轻一吹房子就倒了,老大赶紧跑。老二也非常懒,用木头盖了一座房子。狼来了,轻轻一吹又倒了,老二也赶紧跑。老三很勤劳,用砖盖房子。狼来了,吹了半天也没吹倒。狼就用头撞,房子还是没有倒,狼的头上却起了个大包。狼想从烟囱里爬进去,老三马上在火炉里点着火,狼赶紧跑了。

  我要向第三只小猪学习,认认真真地做好每一件事,不怕麻烦,不能偷懒。只有打好了基础,才能更好的完成每次的学习任务。

《三只小猪》读书笔记3

  暑假,妈妈陪我做了件很有意义的事,亲子双阅读,在妈妈的带领下,我们一起读了一个童话事《三只小猪》。

  这本是英国的著名童话故事之一,讲的是山上住着一位猪妈妈和三只可爱的小猪,在小猪一天比一天长大的日子里,它们什么都不会做。有一天,猪妈妈把三只可爱的小猪叫到一起说:“你们长大了,应该独立生活,等你们把房子盖好就般出去吧”。老大很懒惰,为了省事就用稻草盖了一间草房。老二很贪玩,但它用了木头盖了间木房子,显然比老大的要漂亮。老三很勤劳不怕辛苦,它左思右想,终于决定盖一间坚固,不怕风吹雨打的砖房子。当老大和老二得知后,居然嘲笑老三自讨苦吃。

  结果,大灰狼来了,吹倒了老大的草房,撞到了老二的木房,却拿老三的房子没办法,大灰狼想从烟囱钻进屋子,却被聪明的小猪点起了火,大灰狼被大火烧着了夹着尾巴逃走了。

  我们做人做事要踏踏实实,要像文中的小猪一样聪明、勇敢、不怕辛苦,才能将事情做得更好!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篇(扩展5)

——一只萤火虫的旅行读书笔记3篇

一只萤火虫的旅行读书笔记1

  今天带着这种浓浓的美好回忆,开始读《一只萤火虫的旅行》的故事,更让我们对萤火虫的想念加深了,更加想去了解它的世界。一个大自然中最美丽的生物!以前的了解,只知道它会发光,它很美丽,想看见它比较不容易。其他一切皆无。而此刻读着这样一本带着科普性质的图书,让我跟孩子,从感官、从认知、从一无所知到原来它的世界竟然这样与众不同,从而更加爱上萤火虫,爱上可以发光的美丽的它。

  付新华!本书的作者,看着本书最后面一页自诉写这本书的缘由,让我感觉就像一位邻家大哥哥一样亲切自然,用最简谱的文字在讲述着他对萤火虫的热爱,它对萤火虫的付出,而且这些付出,都是出自内心,无私的。有了他这样的付出与努力,才让我们知道了,萤火虫的世界,萤火虫的故事。同时在他的努力下和长期观察下,还发现并定名了好几种萤火虫的名字。例如,雷石萤,武汉萤,等等。内心深处无名的产生深深的尊敬,希望更多的人去关注,更多的人去爱护大自然。

  故事的开始,是一只小小的萤火虫,自身演变的过程,经过幼虫到茧,最后破茧而出变成萤火虫,好像蝴蝶的演变过程一样。都需要经过自身的努力。并且还是不断的努力,要不就在这样的努力中或被吃掉,或是自身原因而死去。

一只萤火虫的旅行读书笔记2

  《一只萤火虫的旅行》真的是非常好看,好看到让我违背早睡的原则。

  孤独是最不堪的贫穷,生活中若是能有塔莉与凯蒂这样的友谊绝对是人生一大幸事。

  这本书讲述了,塔莉与凯蒂三十多年的友谊,她们两种不同的人生轨迹,以及母女之间的关系。

  塔莉是一个从头到尾都让我非常心疼的女孩,被亲妈抛弃,唯一她的外婆在十三四岁的时候去世了,青春期的她就像那种不良少女,抽烟吸毒参加舞会还被人欺辱,之后还差点进监狱,幸好她还有唯一的朋友,她开始和凯蒂的家人一起生活,戒掉了不良习惯,她崇拜那时美国电视台里第一位女性主播,她想像她一样成功。

  她的确是这么做的,确立了目标,坚定了信念,一心追求自己的事业,在这一方面我很是敬佩她,高中时期便给一个报社写新闻,上千封信里写着她的报道,却也没能让她有实习的机会。到了大学,不屑于姐妹会的活动,整日追逐着传播学的教授查德学习。

  之后到了纽约工作,每天凌晨两点半起床,努力工作不放过任何机会上头条播报台,日渐声名鹊起。

  选择事业的她一直不相信爱情,四十多岁仍然孑然一身,她只有凯蒂和她的家人。

  也许人就是这样呢,永远得不到满足,在事业上总想要更上一层楼,事业如日中天时,却开始遗憾,以及想要真正的爱。

  相反地,凯蒂没有那么大的野心,她选择了爱情与家庭,终日为三个孩子操劳,疲惫却觉得值得。我想故事并不是想说明凯蒂的选择就是对的。

  对于女性而言,*衡好家庭和事业是一个非常大的难题,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处理好这个问题,否则也就不会出现那么多青少年问题了,而女人无论选择家庭或事业都必须付出代价。塔莉与凯蒂的性格都与她们的母亲有关,教育方式不同,其选择以及处理问题的方法也都不同。

  青春期的女孩总是对妈妈特别坏。在凯蒂年少时也会对妈妈发脾气摔门不礼貌,可在她的女儿也到了青春期时,那一系列的行为都报复到她身上了。“你要等上三十年才能听到女儿的道歉”,“不过至少还有一件好事,她还不晓得道歉的时候,你就明白她知错了”。

  以前我也经常跟老妈吵架,每次吵架都能把我气哭,那是一个自以为是的年代,会固执地坚持自己是对的,会在生气的时候飙狠话,后来才明白那就叫青春期,而家人之间的狠话往往是最伤人的。

  我爱塔莉的事业心,一度觉得自己也会选择事业,觉得一个女人能有这样的能力是不虚人生此行的,可同时我却又很恋家,我觉得只要是与家人在一起的,那么没有什么困难值得害怕的。

  最后,也要提醒广大女性同胞,发炎性乳腺的癌症是一种非常恐怖的癌症,即使自我检查,每年接受乳房摄影也很难在早期发现,致死率极高,作者的妈妈和文中的凯蒂都是死于这种癌症,真令人难过。

一只萤火虫的旅行读书笔记3

  “黑暗给我一双眼睛,我却用来寻找光明。”这是我在《一只萤火虫的旅行》里读到的,它使我受益无穷!

  当我读到这里时,我不由的想到了这只萤火虫的生活经历,它对生活的`热爱,它的不怕困难,勇敢地向前飞翔!它的旅途那么颠簸,它都能坚持到底,它对我的启发是多么大呀!每当它快飞不行时或者没劲时,它都对它自己鼓励说:“不怕!黑暗给我一双眼睛,我却用来寻找光明。”有一次,它晚上出去觅食,一开始还高高兴兴的,可走着走着,突然遇到了暴风雨,狂风把它弱小的身体吹的东倒西歪,它左看右看都没有躲雨的地方,它很着急,开始还有点灰心,可后来它突然想起了这句话,“黑暗给我一双眼睛,我却用来寻找光明。”它鼓励自己要坚持,不怕!最后,它顶着倾盆大雨,在雨中艰难地飞行,有几次跌倒,但它都坚持下来,又重新飞起来,继续飞行……每当想起它的经历,我就感到震撼!

  萤火虫的经历,它的精神,和这句话使我想到了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就像双目失明的人。他们虽然看不到太阳,看不到美丽的世界,但他们却对生活充满了如此强烈的热爱!有一回,我上街看到了一些盲人走在路上,他们拄着拐杖慢慢地,小心翼翼地用脚探着。“通”只听一声响,一位盲童摔倒了,她挣扎着,想努力的站起来。一次、两次……经过几次挣扎,她终于站了起来。站起来后,她并没有哭,而是继续前行。我被他们的精神所感动,我佩服他们,佩服他们的勇气,佩服他们不怕挫折,困难。他们看不到,但他们的心是明亮的!他们就如这一只只小小的萤火虫,有勇气,有希望!他们的坚持又让我想起了这句话:“黑暗给我一双眼睛……”

  萤火虫、身边的人的经历使我想到我自己。我以前是个怕挫折的小女孩。一遇到一小点挫折就哭,一点勇气也没有。当我读完这本书,我就觉得连一只萤火虫的这么热爱生活,为什么我不能呢?有一次,我看见同学们再跳橡皮筋,我很想学会。于是,我跟着她们学。可每次都失败,前几次我甚至都想放弃了,但我还是坚持了下来。最后,我越跳越好,终于学会了!我战胜了困难!自从这次以后,我便下定决心:一定要记住这句话,时刻提醒自己,不怕困难,永远向前冲!对生活充满热爱!就像“黑暗给我一双眼睛,我却用来寻找光明……”

  我合上眼,眼前又出现了这一句话“黑暗给我一双眼睛……”完后,我又开始了战胜困难,战胜黑暗,走向人生的光明前途!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篇(扩展6)

——七只乌鸦读书笔记3篇

七只乌鸦读书笔记1

  这个暑假,我看了《七只乌鸦》这个故事,觉得很有趣。

  故事里说:从前,有个男人有七个儿子。后来,他的妻子又生了个女儿。可是,当他们夫妻俩给女儿做洗礼时,他们的七个儿子变成乌鸦飞走了。他们的女儿一天一天长大了,一天比一天漂亮了。有一天,她偷偷离开家,去茫茫的世界寻找七个哥哥。她走过太阳跟前,走过月亮跟前,星星送给她打开玻璃山的鸡腿。最后,小姑娘用小刀割断了自己的一根小手指,打开玻璃山的门,救出了自己的七个哥哥。

  读了这个故事,我感到,兄弟姐妹间的亲情,是任何困难都阻挡不了的。

七只乌鸦读书笔记2

  一群不懂事的七个男孩子能给大人带来什么呢,他们摔断了凳子、椅子,捉住了小白猫和大灰猫,把牛奶倒到大灰猫的头上,……可是母亲的无意间的一句话却让他们改邪归正,他们的妈妈真是气急了,抱怨起来:“别吵了!你们这群小混蛋!最好变成乌鸦飞得远远的。”话音一落,这一群不懂事的七个男孩子立刻就变成了七只又大又黑的乌鸦,朝着远处飞去……,不一会,便不见了他们那小小的踪影。

  它们的妹妹带着妈妈临走前给她的戒指不怕苦,不怕累,得到了动物们的帮助:小鸟给她指路、唱歌,美丽可爱的小松鼠会给她橡果当饭吃,野鸭夫妇给她送新鲜甘甜的泉水,晚上天黑、夜深人静的时候,猫头鹰带上自己的妻子儿女后代们陪伴着她,当她要爬山时,鹅会借给她借自己大脚蹼和翅膀。

  不懂事的七个男孩子,七只又大又黑的"乌鸦,无论他们变成了什么,他们最后终于不会在捣乱了,从一群不懂事的七个男孩子,到一群乖孩子,经历了多少坎坷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篇(扩展7)

——《一只猎雕的遭遇》读书笔记 (菁选3篇)

《一只猎雕的遭遇》读书笔记1

  在假期间,我读完了《一只猎雕的遭遇》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人与动物的深情厚谊,以及动物的勇敢和坚强,读完后,我的眼圈红了……

  这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金雕,名叫巴萨查,它的第一个主人是达鲁鲁。因达鲁鲁是一位猎人,所以巴萨查被训练成了猎雕。有一次,巴萨查的小主人莉莉患了猩红热, 主人达鲁鲁的脚也受了伤,巴萨查为了这个家,在寒冷的冬天去寻找猎物,最终巴萨查发现了一只狐狸,原本不与这种动物打斗的巴萨查,却拼了命地与狐狸打斗, 最终,巴萨查胜利了,巴萨查拎着狐狸,骄傲地回了家,达鲁鲁拿狐狸皮卖了个好价钱,治好了自己和莉莉的病,从此,达鲁鲁一家视巴萨查为掌上明珠。但这种幸 福的生活没过多久,巴萨查与达鲁鲁闹了矛盾,达鲁鲁误认为巴萨查背叛了他,将巴萨查卖给了马拐子。

  马拐子成了巴萨查的第二个主人。马拐子的脚一长一短,不能打猎,于是就让巴萨查做诱雕,但巴萨查非坚决不同意做诱雕,于是马拐子不让巴萨查喝一口水,不让吃一点食,但巴萨查仍坚强的忍受着,最后马拐子没办法了,只好将巴萨查卖给了程姐。

  于 是程姐成了巴萨查的第三个主人。程姐是种雕人,巴萨查的到来为她生了很多小雕,因此巴萨查在种雕上立下了大功,程姐对巴萨查照顾也特别贴心,有一次,巴萨 查有机会逃跑,但为了救受伤的程姐,又被人们送回了窝里,并被剪去了羽毛。巴萨查虽然没有了羽毛,但他十分想往自由的生活。有一天,巴萨查找准机会,终于 逃了出去。

  巴 萨查成了一只野雕,在外头自由飞翔。有一次却与第一个主人达鲁鲁重逢,他们一起回了家。巴萨查回家不久与主人一起去外面打猎,遇到了暴风雪,虽然巴萨查可 以凭高超的飞行技巧,飞出暴风雪的范围自己逃生,但巴萨查没有怎样做。而且为了主人不被冻死,最后献出了自己的血与肉,帮助主人成功逃出暴风雪的范围。

  《一只猎雕的遭遇》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爱护动物,是每个人的职责。我觉得它非常英勇无畏,它的这种勇于付出的精神多么的值得我们学习啊!

《一只猎雕的遭遇》读书笔记2

  暑假里,我看了《一只猎雕的遭遇》这本书。

  《一只猎雕的遭遇》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这是一本非常感人的动物小说。文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名叫巴萨查的猎雕,它很勇敢也很善良,我们要学习它。

  书中主要写了它九死一生的狩猎,一直都为了主人达鲁鲁。可是有一天,达鲁鲁却为了一只香獐和巴萨查

  闹事,最后,还是把它卖给了马拐子当诱雕。这样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最后,马拐子也因它有几天不吃不喝卖给了程姐当种雕。有一天,程姐在笼子里放进一只叫花水背的雕,花水背做了许多事都让巴萨查有了要出逃的想法,最后,巴萨查想办法逃出了笼子,开始艰难的生活。过了几个月,巴萨查遇见了一只美丽善良的蓝顶儿,它两次向巴萨查要吃的,这让巴萨查起了好奇心,后来加入了它们的家庭,成了“第三者”。可是过了几天,蓝顶儿和它的父雕都因它而死。过了几个月,巴萨查就飞走了,遇见了旧主人达鲁鲁。有一天,巴萨查和达鲁鲁一起去风雪垭口,不小心遇到了黑风暴,被困在垭中中。最后,巴萨查为了救主人,把自己的血和肉都献给了达鲁鲁,自己却光荣的牺牲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感受是做事要有恒心,要勇敢面对现实。不要害怕困难,要善良,要忠于主人,要想着别人,就像巴萨查一样为了忠诚把血和肉献给主人达鲁鲁。猎雕巴萨查这种大无畏的牺牲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一只猎雕的遭遇》读书笔记3

  前几个星期,我刚刚读完了沈石溪写的《一只猎雕的遭遇》,它使我感到了动物对人们的忠诚。

  故事的主人公名叫巴萨查,是一只猎雕,当它和主人发生矛盾时,主人将它卖给了马拐子,变成了诱雕,诱惑同类来送死。但最终被卖给了程姐。程姐让它当了种雕,可它还是准备出逃,又一次回到了蓝天。抚养三只幼雕。但三只幼雕把他提出了这个家,意外地发现了旧主人达鲁鲁。与主人捕猎,但在一场黑风暴中,主人为了生存割破了它的血管喝干了它的血液,而它却消失在风雪之中。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1、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爱护动物,是每个人的职责。2、人一定要坚强、勇敢,吃过苦才能获得福。它(巴萨查)最令我敬佩的它坚韧不拔的精神,在文中许多地方都出过,举一个例子吧:为了不做程姐的种雕,巴萨查曾经一次又一次逃脱,可失败的经历让它剪断了翅膀,但为了使断翅尽快长出新翼,巴萨查利用金雕会自动再生尾翼及翅膀的“功能”,忍受剧痛,将还没有被完全剪断的羽毛上一根根拔起。并在恶劣的环境中顽强地生存下来,最终重新飞上了蓝天……

  在文章最后,在打猎过程中,他们遇到了黑风暴,巴萨查并没有抛弃主人而是陪伴在主人身边,最后主人用巴萨查的血和肉支撑着走出了山谷,而巴萨查却没有责怪主人。

  它是一只忠诚的猎雕!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篇(扩展8)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字 (菁选3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字1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字2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400字3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篇(扩展9)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读书心得 (菁选2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读书心得1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读书心得2

  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一类人,他们只顾担心来世,根本就不去学习今生如何做人。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他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的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的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阿迪克斯说过,与人交谈的礼貌做法是谈论对方感兴趣的事情,而不是大谈特谈自己的兴趣点。

  千万不要问你事先不知道答案的问题。

  你可以选择自己的朋友,但不能选择自己的家人,所以不管你是否承认,他们都和你有血缘关系,而且不承认事实会让你显得很愚蠢。

  迫害,都是来自那些怀有偏见的人。

  驱散阴影的最好办法,就是把一切都摆在明面上。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来回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0篇(扩展10)

——知更鸟读书笔记

知更鸟读书笔记1

  “冒险,还是不要冒险,这是永远的两难”这是风靡世界的北欧犯罪小说天王尤·奈斯博所著的《知更鸟》中的一句极富意蕴的话,更是整篇小说的灵魂。

  《知更鸟》是挪威作家尤·奈博斯的“哈利·霍勒警探”系列的第一部,暑假不求甚解地读完这本悬疑小说,心里很是触动。

  《知更鸟》交叉着讲述了一九四四年挪威志愿军在前线列宁格勒的战争,一个挪威军人盖布兰负伤后在维也纳医院里的经历以及二〇〇〇年哈利和爱伦在密勤局里的工作,随后在第五部“七日”后笔锋一转,转到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他发现自己生命所剩无几,便决定要在生命结束前,用一把威力巨大的阻击步枪,为自己遭到背叛的人生和心酸委屈执行最后的正义,因此他策划了一场谋杀案,出色的警探哈利与他的最佳搭档爱伦追查案件,同时该小说的女主角萝凯和她的儿子欧雷克出场,谱写了与哈利的爱情篇章。

  作者奈斯博没有将所以的事情巨细靡遗地写出来,而是将所有的犯罪过程的信息隐藏在他的`文字中,留下悬念吸引着我们这些读者想接着往下看,让读者在迷雾一样的剧情里又突然恍然大悟找出案件的线索,使得读者在阅读时发现更多值得回味的地方。

  跨越半个世纪的线索,种种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将形形色色的人物卷入犯罪案件的漩涡。半个世纪前战争的残酷,邪恶正义、黑暗光明之间的斗争,半个世纪后令人唏嘘的爱情友情。盖布兰与海伦娜的爱情道路是充满荆棘的,权利等级差异和他人的阻挠使得相爱的人却难以相爱,这是过去悲哀的投影,折射到现在,让耄耋之年的盖布兰化身凶手,变为复仇者,在历史与现在的缝隙里,为正义而“战”;萝凯和哈利的爱情最终圆满,两人因一场案件而彼此相识一见钟情,并为之付出自己的真心,让彼此明白了自己的心意最终走到了一起;爱伦和哈利的友情以悲剧结束,爱伦的死让哈利揪心,也让我泪目,为了破案,爱伦铤而走险,发现线索后一次又一次打电话给哈利,但是哈利没有接听到,她死后,哈利一遍又一遍给爱伦留言,直到爱伦的电话被注销,从此以后哈利再无好搭档,而爱伦给哈利留下的也只是那只她养的鸟,它的名字叫黑格……

  知更鸟飞到南方亦或留着北方过冬,留下和离开也是两难的选择,要么放手一搏,要么放弃冒险,而哈利也正如知更鸟一般,总是面对两难的抉择,但是就像那些知更鸟一样,熬过了冬天就是春暖花开。(方佳佳)

最新文章

版权所有:博古范文网 201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博古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博古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20187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