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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度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发布时间: 2022-06-08 10:4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度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度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X市组通〔2021〕X号)、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X市人社〔2021〕X号)市直机关工委《关于2020年度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年终考评的通知》(X市机工委通〔2020〕10号)和《XX新区开发办2020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X市X办党发〔2020〕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开发办实际,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考评工作,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开发办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事务部,综合事务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考核考评对象

开发办各党组织及所属党员,公务员(含实践锻炼人员,班子成员除外)、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发办下属XX市XX新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XX市XX科技城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合同制职工、借用人员(仅参加开发建设先进工作者评比)。

三、考核考评内容和种类

(一)公务员的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机关部门(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X市组通〔2021〕X号)、《XX新区开发办2020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X市X办党发〔2020〕XX号)及有关办法、细则等相关精神执行,内容包括平时考核和年度综合测评。平时考核为每季度一次,年度综合测评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底通过民主评议、领导评价等方式进行。其中:参加中心工作(科技城专班)人员,考核人数和优秀指标单列;
驻社驻村指导员参加社区(村)考核;
在疫情防控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可优先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股级及以下人员还需根据个人绩效排名评定优秀等次。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按照《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X市人社〔2021〕X号)、《XX新区开发办2020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X市X办党发〔2020〕XX号)及有关办法、细则等相关精神执行。内容包括平时考核和年度综合测评。平时考核以平时工作表现为主;
年度综合测评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年底通过民主评议、领导评价等方式进行。其中:股级及以下人员还需根据个人绩效排名评定优秀档次。

(三)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执行。

(四)党建工作考评主要按照《关于2020年度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年终考评的通知》(X市机工委通〔2020〕XX号)和《XX新区开发办2020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X市X办党发〔2020〕XX号)等相关精神执行,结合党员“先锋指数”评价、党性体检、民主评议党员等形式开展,其中:股级及以下党员还需根据个人绩效排名评定。

(五)开发建设先进工作者评定主要按照《XX新区开发办2020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X市X办党发〔2020〕XX号)等相关精神执行,在开发办借用人员和下属国有企业合同制职工中产生,需根据个人绩效排名评定。

四、考核等(档)次

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和不称职(不合格)四个等(档)次。

五、先进种类和名额

(一)先进集体

机关五星级基层党支部:X个。

(二)先进个人

1.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参加中心工作(科技城专班)人员,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XX%,即本年度为X名;其他人员按参加考核公务员数的XX%确定为X名。

2.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按参加考核事业单位人员数的XX%确定为X名。

3.企业职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按企业参加考核人数确定,不超过XX%,即考核优秀人数不超过XX人。

4.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按参评党员人数确定,不超过XX%,即不超过X名,2020年度市直机关“服务群众标兵”可优先评定为优秀党员。

5.开发建设先进工作者(借用人员、企业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XX%,即不超过XX名。

以上先进评比工作由综合事务部、机关党总支部牵头组织,具体评选名额结构分配和评选办法见附件。

六、工作程序

(一)研究制定实施方案(2021年X月XX日前)。

(二)撰写个人总结。个人按照考核内容的要求,回顾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和完成工作情况,撰写个人总结材料,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2021年X月XX日前)。

(三)组织考核。通过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评价等,形成平时考核结果。同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民主推荐等年度综合测评(2021年X月XX日前)。

(四)确定建议名单。根据考核情况,由综合事务部汇总确定先进建议名单(2021年X月XX日前)。

(五)会议审定。由综合事务部将建议名单提交党组会议审定,确定2020年度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21年X月XX日前)。

(六)发文表彰。据党组审定结果,进行发文表彰(2021年X月X日前)。

七、工作要求

(一)认真总结回顾

机关各党组织,各部室(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学习等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寻求对策,争取新的更大成绩。

(二)精心组织考评

机关各党组织,各部室(单位)和个人要高度重视年度考评工作,客观、全面、科学地进行考评,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确保考评质量。

(三)及时完成考评并上报资料

定于2021年X月XX日前完成各类先进评选工作,X月XX日前完成审核汇总,X月XX日前提交党组会议审定。请各部门分别于X月XX日将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于X月XX日前将先进推荐表交综合事务部。(联系人:,联系电话:XXXXXXXX)。

附件:1.先进个人评选名额结构分配及评选办法

2.2021年度先进集体推荐表

3.2021年度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4.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6.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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