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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交警工作汇报5篇

发布时间: 2022-09-09 10:20:04 来源:网友投稿

百日行动交警工作汇报5篇百日行动交警工作汇报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督查组第三组2008年5月28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百日行动交警工作汇报5篇,供大家参考。

百日行动交警工作汇报5篇

篇一:百日行动交警工作汇报

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金属非金属矿山等重点行业督查组第三组 2008 年 5 月 28 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点[2008]22 号), 以下简称《通知》)

 精神,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统一部署, 金属非金属矿上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第三督查组(以下简称第三督查组)

 由德学同志(启动其他组开展工作后)

 带队, 于 2008 年 4 月 26 日开始对河北、 辽宁省进行督查, 截止 5 月 24 日, 已基本完成了河北省石家庄市、 辽宁鞍山市的督查, 正在开展对河北省邯郸市、 辽宁省抚顺市的督查工作。整个督查工作得到了 两省各级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支持与配合。

 现就第一阶段的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 督查和调研工作进展情况 第三督查组在在河北、 辽宁两省的督查工作, 按照总局确定得督查范围, 除分别对两省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外, 河北督查的重点是金属非金属矿山、 尾矿库、 冶金和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 辽宁督查的重点是金属非金属矿山、 尾矿库、 冶金等行业领域。

 在督查过程中, 着眼于推动河北、 辽宁两省各级政府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行政首长负责制, 督促金属非金属矿山、 尾矿库、 冶金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 推进安全

 生产 “隐患治理年”各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完善预报、 预警、 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 促进两省金属非金属矿上、 尾矿库、 冶金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一)

 督查工作情况 一是注重推动两省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

 第三督查组分别听取了河北、 辽宁省人民政府和石家庄市、 邯郸市、 鞍山市、抚顺市人民政府以及部分县(市、 区)

 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查阅有关资料。

 从政府层面了解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部署与落实情况, 分析总结地方政府开展上述工作中的好经验、 好做法,查找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并及时沟通, 反馈意见。

 以此推动两省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落实。

 二是认真严查事故隐患。

 根据工作需要, 河北、 辽宁两个督查分组根据总局对两省督查的重点要求和范围, 考虑河北、 辽宁两省的实际, 除分别进行集中的督查活动外, 为便于深入开展工作又分设金属非金属矿山、 尾矿库、 冶金、 危险化学品专业小组开展督查工作, 并且计划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

 这样, 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查找问题的针对性, 也提高了治理隐患措施建议的科学性与严谨度。

 在具体督查过程中, 努力把握三分之一县(市、 区)

 覆盖率, 同一领域企业的覆盖率, 计划督查单位与抽查单位比例的代表性和协调性, 注重本次督查与地方督查活动有效对接和合理安排, 充分发挥国务院安委办督

 查组的主导推动作用。

 截止 5 月 24 日, 现场检查了鞍山钢铁集团公司、 河北辛集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36 个金属非金属矿山、 21 座尾矿库、 21 家冶金企业、 22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电厂等共计106 个单位(其中抽查了 23 个单位), 共查出 1147 个问题, 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 461 个, 尾矿库 146 个, 冶金企业 338 个, 危化品企业 202 个。

 当场责令停产整改的有 16 家企业。

 第三督查组要求地方政府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整改, 同时举一反三, 推动面上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有效开展。

 使企业自自觉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治理, 真正落实号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三是督查工作与调研相结合。

 第三督查组在搞好督查的同时, 多次召开了 辖区市(县、 区)、 部分乡 镇安全监管系统负责人和有关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座谈会, 了解隐患排查治理和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采用多种形式调研所涉及的相关内容, 听取各个层次、 各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是坚持每天召开分组碰头会。

 第三督查组各专业组在完成现场的督查工作后先召开小组会, 研究分析发现的问题; 两个分组坚持每晚召开业务碰头会, 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协调各专业组在类似问题处理上的一致性, 研究改进工作措施, 商定下一步工作, 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调研工作进展情况 河北分组结合河北省开展安全生产承诺落实年和“三项度”(安全生产责任制、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建设等活动, 经征求河北省意

 见, 确定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现状、 突出矛盾和问题及对策的研究和思考》 的调研课题, 在石家庄市和邯郸市分别召开了县乡 安监人员参加的座谈会, 到一些县(市、 区)

 安监局、 社区和乡镇, 就有关制度建设、 体制建设、 基层基础建设, 特别是安全社区和乡 镇(街道)安监站建设等情况考察调研, 搜集相关资料和素材。

 辽宁分组针对辽宁省非煤矿山多, 各种情况并存的现状, 确定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问题的研究与思考》 的调研课题, 制定并细化了调研提纲和时间进度安排, 通过收集资料、 召开座谈会, 到市县就安监机构、 队伍建设、 非煤矿山安全保障条件等了解情况, 向一线员工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展开调研活动, 并结合督查活动一并开展。

 目前调研工作正在按计划有序进行。

 (三)

 几点体会 一是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有力地推动了地方“隐患治理年” 等相关工作。

 地方政府积极配合专项行动, 结合“隐患治理年” 第二阶段的安排, 借助于国务院安委办组织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更好地推动了所到地区及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是充分发挥团队作用, 确保了督查的顺利进行。

 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要求, 两位分组组长负责所在省的具体督查工作, 处理督查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 使分组的工作有序开展。

 督查组的成员来自不同的单位, 大家认真负责, 齐心协力, 密切配合, 主动开展工作。许多同志克服单位工作安排、 家庭和个人等实际困难, 潜心投入督查

 工作中。

 经过前一阶段的工作, 已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 也形成了一个肯干团结的团队, 确保了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是专家参加督查, 提高了督查质量。

 专家参加督查, 为督查组提供技术支持, 提高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质量。

 70 岁、 66 岁的专家与督查组成员一起下矿井、 上下细查尾矿坝。

 专家们严谨、 认真、 务实的工作态度, 既能及时、 准确发现问题和隐患, 又为地方政府、 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技术指导, 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地方和企业都诚恳接受, 很受基层欢迎, 也是原来自信隐患已全部排查和治理的单位受到了很大震动和教育。

 四是必须把工作做细、 做实, 才能见到成效。

 督查组从组建制定督查方案开始, 就认真学习研究国办《通知》 精神和总局有关督查内容的要求, 细化方案和总局的要求, 把方案做实、 做细; 督查过程中将要督查的内容既列有提纲, 又有表格, 到各类单位现场督查事先都要确定督查的关键部位、 必查内容, 没天晚上的碰头会又使督查工作得到延伸, 确保督查收到实效。

 五是临时党支部发挥战斗碉堡作用。

 临时党支部集体或分组党小组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国办 22 号、 23 号等有关文件, 学习德江副总理、 王君局长的有关讲话, 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廉洁自律,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督查“六条禁令” 和其他有关廉政要求, 保证了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河北、 辽宁两省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河北、 辽宁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通知》 精神, 把开展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重要手段, 两省及时转发和下发文件, 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一是高度重视。

 收到《通知》 后, 河北、 辽宁省委、 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 立即做出批示, 要求省安委办和相关部门认真学习贯彻《通知》 精神, 及时转发和下发文件, 并结合实际, 立即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全面开展专项行动。

 5 月 13 日, 河北省在本省的无会月召开全省迎奥运安全生产环境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省委副书记、 代省长胡春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副省长孙瑞彬对安全生产和环保工作作了具体要求。

 会议不仅通报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而且重点安排部署近期安全生产工作, 特别是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辽宁省除对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外, 还重点对非煤矿山的进一步治理进行专门部署。

 二是认真落实措施, 进行周密部署。

 河北、 辽宁省及时制定了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 分阶段开展专项行动。

 辖区地市和主要部门都按照要求制定了本地区、 本系统百日督查工作方案, 同时切实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周密安排, 做到人员、 责任、 措施、 经费四落实, 把专项行动工作做细、 做实, 搞好本地区的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

 同时要求有关部门、 有关地区全力配合国家督查组的工作, 及时整改隐患, 确保本省生产安全, 为改革开放三十周年, 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是有序开展督查工作。

 在积极配合第三督查组开展专项行动的

 同时, 河北省安监、 煤监、 消防、 交通、 质监、 卫生、 旅游等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重点, 组织了 14 个专项督查组, 分别对煤矿安全、 消防安全、 道路交通、 医疗卫生、 旅游景点、 特种设备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对第三督查组没有安排督查的 6 个市,河北省政府又安排 6 个组赴当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辽宁省安监、 煤管、 煤监、 建设、 交通等部门组织了 27 个专项督查组, 对重点地区、 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进行督查, 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解决突出问题。

 四是相关部门和市、 县政府积极行动。

 河北、 辽宁两省安监、 煤监、 公安、 交通等部门和市、 县政府按照省里的统一安排, 结合本地区、 本行业领域的实际, 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 确定不少于 1/3 的重点地区、 重点行业领域、 重点企业和重点场所进行强化督查, 全面开展专项行动。

 河北省安委办还组织 4 个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督查执法组, 督促各地整改与排查的隐患。

 河北、 辽宁两省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第三督查组查出的问题, 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整改通知, 推进有关单位对隐患及问题的整改。

 三、 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

 政府层面 1.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在基层开展的不平衡。

 从前阶段督查的情况来看, 安全生产百日督查在省市已普遍行动起来, 只是到县、 乡(镇)行动还不快, 有的还没有行动, 甚至个别企业不知道百日督查专项行动。

 2.隐患排查工作仍存在死角。

 表现在少数县(区)

 隐患排查流于形式, 排查工作不彻底、 不深入, 尤其是小型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不落实。

 3.部门联合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一是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缓慢, 对职责部门的协调力度不够, 督办措施不到位。

 二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中与押运员制度等未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4.许可证发放存在等待观望、 把关不严的现象。

 督查中发现一些矿山取证企业存在:

 特种作业人员未全部持证上岗、 未建立机械通风系统等问题, 反映出相关部门审查验收环节上把关不严。

 同时, 在矿山、 尾矿库行政许可工作上, 由于《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局 9 号令)

 尚在修订当中, 相关部门还存在等待观望的现象。

 5.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薄弱。

 表现在一些市、 县安监局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部分市、 县级安监部门缺乏冶金、 尾矿库、 危险化学品等方面的专业管理人员, 采矿专业管理人员数量也非常有限。

 在指导企业进一步晚上规章制度建设、 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 安全培训教育方面, 监管人员力不从心。

 6.应急管理工作仍有待加强。

 主要是在指导企业规范、 有针对性地编制各类预案和进行备案, 以及企业预案与地方政府级相关部门衔接方面还有不到位的现象。

 (二)

 企业层面

 1.金属非金属矿山 一是隐患排查治理仍有死角。

 部分矿山企业特别市小型矿山制定的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缺乏针对性, 对重点危险源排查分类不明显, 隐患治理台账不完善。

 部分井工矿山通风系统不完善, 管理不到位; 存在不规范开采现象。

 二是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一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和培训档案不规范, 小型矿山安全技术管理体系不完善, 缺乏矿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尾矿库 一是个别地区绝大多数尾矿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石家庄市现有 130 座尾矿库中, 仅有中国黄金集团石湖矿业有限公司的 1 座尾矿库取证, 且目前安全许可已过有效期。

 二是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尾矿库特种作业人员和专职安全员未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缺乏尾矿库基本安全管理知识。

 3.冶金企业 一是贯彻和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

 方面尚存在一定差距。

 有的企业在使用天然气的过程中不知道应该贯彻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二是生产设施、 工艺存在缺陷, 如:

 转炉煤气放散点火装置大部分未投用或处于故障状态, 高温液体风险控制措施也落实不到位。

 三是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表现在:

 有的企业内部制度管理不完善;

 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基础薄弱; 部分企业的现场管理、 防护措施、 职工的操作技能较弱, 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难以保证安全生产的需...

篇二:百日行动交警工作汇报

dquo;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总结**** 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2018年 10 月 25 日

 - 1 - “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总结根据《 **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关于深入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的通知》 (** 发〔 2018〕186 号)文件精神以及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及 ** 高速公路 ** 总监办的统一部署,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我标段高度重视, 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现将工作情况小结如下。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 **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及 ** 高速公路 ** 总监办的工作部署,我标段召开专项会议,安排部署平安交通百行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印发了《 “平安交通百日行动”方案》 ,成立了以项目为组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工区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行动小组,迅速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专项工作。二、认真开展专项活动(一)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推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并落实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每个岗位(含劳务派遣人员)的责任,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制覆盖所有组织和岗位,责任内容、范围、考核标准筒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二)对全线特种设备、 起重设备与机械车辆进行排查,要求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记录齐全,确保机械性能完好;机械合格证、检验报告手续齐全;机械操作人员持证齐全。

 - 2 - (三)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每月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活动,项目部行动领导小组带头进行隐患排查行动,针对项目施工中的风险项目、隐患部位进行排查。排查出重大风险源 8 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6 处,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风险源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并对检查出的隐患确定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人员, 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共 4 份。三、工作亮点对预制梁场施工及箱梁架设施工进行了重点整治,现场做到标准化施工,材料堆放整齐规范,安全各项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全面确保预制梁场及箱梁架设施工安全可控。四、下一步工作打算我项目部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 ** 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及** 高速公路 ** 总监办关平安交通百行动的要求和部署,全面落实平安交通百日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创新工作理念,打造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机制完备、措施落实扎实的工作格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工 程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项目经理部 2018 年 10 月 25 日

篇三:百日行动交警工作汇报

dquo;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汇报

  按照 百日攻坚 行动部署,我局承担重点工作攻坚项目 7 个。截止 11 月底,已完成企业技改、重点项目方案、2016 年指标安排及工作计划等 4 项工作,主要经济指标完成 2 个(共 7 个)招商项目完成5 个(共 7 个),西虎扶持政策完成初稿。现将未完成工作事项汇报如下:

 一、主要经济指标。10 月份未达到目标增幅主要指标为 GDP、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投、第三产业增加值,经过 11 月份努力,预计 GDP 比增 11.5%、工业增加值比增 11.6、全社会固投比增 10.1%、第三产业增加值比增 10.5%,11 月份未达目标增幅的工业增加值、全社会固投主要是受去年高基数影响。本月将继续加大统计力度,力争按年度目标完成。

 二、招商项目。凤顺项目已将农转用手续送 XX 市政府,有关土地征收工作也与镇村进行沟通协商,我局始终保持与投资业主紧密联系,由于业主前段时间均出差在外,答应下周再当面进一步洽谈相关事宜。中天项目用地还在协调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招商跟踪,确保年底前期两个招商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西虎汽车政策。根据市、区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在进一步研究其他地方汽车产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专门召集财政、税务、人事、西虎公司等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对相关数据进行了测算,草拟了扶持政策初稿。下一步,将进一步修改完善扶持政策,力争早日报送市政府。

篇四:百日行动交警工作汇报

流通中心百日行动情况汇报

  一、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主任同志担任, 副组长由副科干部担任, 成员由中心有关股室、 县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 有关人员和县粮油加工厂负责人组成, 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具体工作。

 为开展这次安全大检查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 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 市粮食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和省局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精神, 结合我县粮食行业工作实际, 制定了《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下发到全县粮食收储企业、 粮食经营企业加工厂, 明确了总体要求、 检查范围及重点、 检查内容、 工作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同时要求各粮食经营企业, 在 6 月中旬至 7 月中旬务必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对自查出的安全隐患务必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到位, 并要求将自查情况及有关表格上报县中心, 县中心对企业自查存在的安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促跟踪督查, 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普查

 7 月 23-25 日, 中心抽调有关人员, 组成检查小组, 对照《方案》 检查内容, 分别对全县粮食经营企业、 加工厂(包括私营企业)

 进行了安全生产普查, 基本情况如下:

 1、 粮食安全生产情况:

 粮食企业总数 12 个, 检查企业数 12 个, 占应检查企业数的 100%, 其中国有企业 10 个, 民营企业 2 个, 按企类型分仓储企业 9 个, 加工企业 3 个, 存在防火安全隐患2 个。

 2、 储粮安全情况:

 全县库点数 5 个, 仓房数 33 个, 容量 2460 万公斤, 储粮数 1102万公斤, 其中:

 省储粮 400 万公斤、 县级储备粮 500 万公斤, 商品周转粮 202 万公斤。

 库存的粮食基本实现安全, 没有发现高水份粮、 虫粮、 高温粮、 不宜储存的情况, 通过三天的检查:

 ①各粮食经营企业都按照中心的统一部署, 对照《方案》 检查内容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做到不留死角。

 ②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把安全生产制度落到实处, 加强对出租仓库、 房屋的安全监管, 与承租业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有效地提高了承租业主的安全意识。③加大投入, 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确保了仓库、 宿舍用电安全。

  四、 存在的问题

 1、 在各粮食企业开展自查的基础上, 县粮食中心对所有粮食企业进行了 全面普查, 发现二个安全隐患, 检查组当场下发了整改通知书, 提出了整改措施和要求, 并对隐患提出限时在 7 月底前整改到位。

  2、 个别承租仓库办厂的私营业主、 民营加工企业, 安全防范意识不强, 存在乱放易燃物品和杂物的现象, 周边环境卫生较差, 检查组当场提出了整改要求, 责成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

  争对以上存在的安全隐患, 县中心对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回访, 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把安全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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