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工作要点 > 正文

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3篇

发布时间: 2023-05-01 12:30:05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

  

  村居法律顾问自查报告(通用6篇)

  村居法律顾问自查报告

  学校的功效不仅仅在于传授学生们知识、技能,更要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品质,增强青少年的遵纪守法意识,在学习中提高他们的文明程度,为他们明天走入社会做合格公民做好准备。正因为如此,行知学校在努力完成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的同时,注重对师生的遵纪守法的教育。目前,行知学校积极开展的“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是由瑶海区教育体育局统一部署,2017年4月启动的一个主题教育活动。

  一年来,行知学校依照教体局的计划要求,在全校扎实推进青少年的普发宣传教育工作,师生家长的法制观念得到了不断地增强。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目的有计划开展普法教育工作。

  借助“五五普法”工作的动力,行知学校进一步规范了学校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的思路,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的工作要求下,把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的常规教育工作中去。学校校长亲自担纲,成为“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各部门主要领导为小组成员,班主任、思想品德课教师为普法教育的中坚力量,同时还把一些热衷教育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力量调动起来,做为行知学校的宝贵的资源,形

  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维一体的教育网络。为了使普法教育工作职责分明,分工明确,学校制定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对领导成员的职责做了明确分工。

  根据学校人员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的分工,做到了普法教育工作的不间断。学校针对学生年龄结构、生源背景、周边环境等特点,制定了相关的普法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制定教育教学计划,明确普法教育的教学内容,配备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充实到一线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去,更把普法教育工作纳入到学校的常规教学工作去。为了进一步调动教师普法教育工作的热情,学校还建立了相关的奖惩制度,领导教师的普法教育工作与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评优挂钩。

  二、确定教学内容,普法宣传教育注重内功提升。

  行知学校针对在校学生的特点,把《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校学生意外事故处理办法》等国家的法律法规,做为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的教材。教材有了,教师该怎样把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地传授给学生,提升教师的法律意识,提升教师对相关法律的理解,成了行知学校领导们要研修的内功。只有自身的功力扎实,才可以更好的教育学生,影响家长。

  学校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在袁方正校长的带领下,首先学习了《教师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校学生意外事故处理办法》。袁校长要求行政

  管理人员,认真领会其精神实质,撰写读法心得,组织行政管理人员座谈,要求大家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做学法守法的模范。在学校领导的带动下,行知学校的教师们自觉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依法执教,遵纪守法意识不断提高,违纪违法行为为零。受到周边单位和家长的好评。

  三、营造普法氛围,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学校是青少年参与法制实践,培养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关注教育环境的营造,让教育无痕是教育的有效方法之一。为了更好的提高学生和家长的法律素养,让教育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行知学校十分注重校园文化的建设。结合“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普法教育活动的开展,在校园阵地的建设上,行知学校投入了大量资金美化校园,绿化校园。走进教育氛围随处可见,在校园文化墙上“静敬警净竞”警示语,熠熠生辉。学校的橱窗内法制宣传内容定期更换。各个教室的黑板报、学习园地、制度角、学校网站、普法教育内容不断更新。

  三月结合对《义务植树法》的宣传,学校克服资金紧张的困难,在植树节的到来之时,开始在校园内种植观赏树木,在教学楼栽植盆景,在绿地和广场栽植花草,让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交相呼应,让四时花卉暗香流动。校园的美化,校园文化氛围的浓郁,极大地影响了师生的思想与行为。随时弯腰捡起身边的垃圾,随手关闭水龙头,爱岗敬业,依法执教,关注学生成长。已成为行知学校师生的自觉行动。文明程度,公民道德素养的不断提高,是行知学校师生们遵法守法的具体体现。

  四、抓特色,带亮点,行知普法教育活动特色鲜艳,亮点闪亮

  众所周知,法律条文的严谨、严肃性决定了学生学习过程的艰辛枯燥。为了使学生们在最短的时间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行知学校的教师们自己编写普法教本,解读法律原文,针对学生的特点,以活动为载体,开展形式新颖多样,内容精彩活泼的普法的教育宣传活动。在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全校师生、家长融入到教育实践中去,在活动的过程受到教育。

  1、成立校外法律教育基地

  校外的法律教育基地,是对学生实施普法教育的最直接有效的方式。行知学校先后和瑶海区原东七派出所现花冲派出所、瑶海区法院的相关领导取得联系,在他们的大力支持下,成立了行知学校校外普法教育基地,聘请公安干警担任学校法制教育副校长。在校学生定期到普法教育基地去,听校外辅导员的讲座。学生们在专职的法律工作者的指导下,更多的了解法盲给社会稳定带来的危害,清醒的认识到应该怎样做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

  2、聘请专职的校外法制教育辅导员

  学校在成立校外普法教育基地的基础上,聘请公安干警和法院的法官做学校的专职校外法制教育辅导员。辅导员们在学校的要求下,结合各自工作的特点,以鲜明的案例教育学生和家长,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教育学生从小就要有法律意识。由于校外辅

  导员来自执法第一线,他们的讲座案例鲜活,深受学生们的喜欢,由此而产生的教育意义也不容小觑。

  3、主题活动与普法教育有机结合,教育常规化、制度化。

  学校结合相关的主题日和纪念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例如:国际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植树节、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等,学校都要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设计主题开展活动。每个新学期安全教育第一课,是我们对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一课。学校组织师生一同观看交通安全教育课,结合学校的广播、橱窗进行安全教育。在开展主题活动期间,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征文、主题演讲、绘画、手抄报。特别是在参加瑶海区教育体育局2010年“艾滋病反歧视行动项目”活动中,学校把普法教育与主题活动结合起来,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佩戴红丝带一周活动。并把活动延伸到家庭和社会,号召大家抵制艾滋病毒,关爱艾滋病患者,活动影响较大。

  4、发挥家校网络平台作用,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为了更好开展普法教育,让教育不出现盲区,学校开展了“小手拉大手,学生带法回家”活动。通过校讯通网络平台、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把学校普法教育的信息带给家长,促进家长和孩子一起学习法律常识,实现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法律教育活动互为推动,互为补充。与此同时,学校还结合与特殊学生的家庭联系,落实家访制度。

  5、自育是的教育手段。

  行知学校注重孩子的自我教育,这和学校的办学理念有直接

  的关系。学校在普法教育中,十分重视学生们的自育。在普法教育活动中,我们设计了许多需要学生自己动手自己寻找答案的活动内容,例如主题手抄报、法制报的制作。许多素材的收集要花费学生和家长很多时间,但在制作的过程中,孩子和家长共同了解了主题的内容,而教育也在其中了。

  6、以“绿色理念”影响学生、家长。

  行知学校是省级绿色学校,教育学生和家长理性消费,珍视消费者权益,也是我们在普法教育活动的一些做法。绿色理念的渗透不是简单的给家长的一封信。它需要让家长了解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目标,更需要家长与学校有一个和谐的关系。为此,学校在宣传经费上有大量的投入。橱窗、报纸、网络平台、校长信箱、活动参与等平台的提供,为家长们更好的配合学校参与教育,共同宣传普法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五、课堂渗透,发挥主渠道的作用。

  培养学生从小就要有遵纪守法的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课堂的法律素养的渗透是最重要的。行知学校坚持把法制教育列为学校的必修课,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活动并行,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使学校法制教育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轨道。认真抓好法制教育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工作,逐步建立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法制教育成为学校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目前我校法制课堂教育主要结合在思想品德课程中进行,分阶段普及基本法律常识,切实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我们要求每学期至少要有8课时法制教育课,每学期集中一周时间为安全(法制)教育周,组织学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青少年学生守法的养成教育,使他们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行知学校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中收获很多。学校与周边社区,教师、家长、学生之间关系和谐,校园安定学风浓郁,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我们先后获得:学校先后被授予“安徽省绿色学校”、“‘有效推进教师专业化发展’课题优秀学校”、“合肥市少先队模范大队部”、“合肥市平安校园”、“合肥市教育先锋号”、“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东北师大教育信息化实验校”、“全国文明礼仪教育示范基地”、“合肥市学科优秀教研组”、“瑶海区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努力。

  村居法律顾问自查报告

  我律师事务所接受__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于*年_月_日至*年_月_日,担任__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经过我所与*人民政府*街道

  办事处一年的工作,法律顾问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果。促进了*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法治孝南建设的重要助力。对于这一年的工作情况,作出如下总结。

  一、工作基本情况

  一直以来,我所法律顾问工作实行兼职政府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制,从律师事务所中抽调实务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担任兼职政府法律顾问,主要负责参与办事处政府重要行政决策的论证,并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草拟、修改、审核以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名义签署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事务文件,并根据需要参与重大经济项目洽谈;参与研究、论证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意见及实施方案;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咨询论证工作。

  部分具体工作:

  (一)、起草或审查合同、协议;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参与决策论证,提出法律意见或建议;参与行政许可论证方面。

  从事该政府法律顾问以来,审核了大量合同,总计约50多份,出具书面法律意见7件或口头建议若干条,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论证7件,参与行政许可论证2次。有力防范了合同风险和防止了由于日常对外工作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审查方面,做到与相关单位和部门协商,制定、规范的对合同及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核,从程序上防范由于不规范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在合同审核过

  程中认真负责,从合同的方方面面周全地考虑,逐条地审查,提出相关有效而又操作性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尽管有时工作量很大,但也不得有一点马虎。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尽量把好和同关,为企业最大限度地消除风险和挽回可能发生的损失。

  (二)、参与项目谈判方面。

  在法律顾问工作过程中,积极参与多起商务谈判,并结合实际和管理提出相应的法律意见和建议,为商务谈判提供有力的支撑。

  在谈判之前,积极搜集谈判对方的资质、信用、资金、业绩以及前景预测等信息,并规划谈判的步骤和策略。在谈判过程中,有力地应用双方(或多方)的利弊以及心理特征,及时调整策略和方法,以便达到双方(或几方)都能接受的条件,以便促成谈判,达到双赢。谈判之后,认真总结经验及不足,以便在将来的商务谈判过程中更进一步。

  (三)、进行法律培训和讲座方面。

  1、坚持日常工作过程中的熏陶培训。

  在工作过程中,及时纠正相关工作人员的不规范行为,并及时给予法律知识的培训。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与业务人员及时沟通并传授相关法律知识及法律操作技巧,以便让业务人员了解其对口业务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和技巧,使他(她)在日常工作中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在合同审查过程中,指出先关不当或风险点,并认真说明为

  什么和法律方面的相关规定,使合同起草人员或相关人员在接纳法律意见或建议的同时学到了相关法律知识。这样,在将来的合同中,他(她)就会自觉注意先关法律规定和与之相关的风险点。

  工作再忙,有人来或者电话咨询相关的法律问题,都要求自己认真、耐心地予以解答,直到让他(她)心中明朗或者至少没有疑惑。

  2、重视法律知识及法律务实方面的专门培训

  根据办事处政府的要求举办了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在培训过程中,深入浅出并在课后认真回答了参与人员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

  (四)、每周五担任办事处政府的法律顾问免费咨询接待工作

  1年以来接待*街道办事处社区群众的免费咨询96起,并在工作台上放置留有咨询律师私人电话的名牌,随时接听到访群众的电话咨询。有效地为社群的广大群众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潜力和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受人员数量、时间、精力等因素的制约,政府法律顾问还未能全方位、多角度参与政府决策和日常涉法事务。

  二是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至今已有多年,虽然在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从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要求来看,从实现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目的出发,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下一步打算

  一是加大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事务的参与力度。政府法律顾问对政府依法行政过程中所涉及的法律事项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的范围应进一步扩大,这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

  二是提高政府法律顾问人员综合素质。法律顾问在承办政府法律事务时,不是简单法律适用问题,更多的会涉及法律、政策、社会问题,作为政府法律顾问不仅需要丰富的诉讼经验,更需要的是较强的政治意识、专业意识、责任意识,对区情的正确把握以及对决策风险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因此,必须提高政府法律顾问业务技能和综合服务能力,更好的适应政府工作需求。

  村居法律顾问自查报告

  __年以来,__镇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依法治县的工作要求,结合__镇社会治理等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开展法制宣传、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依法执政方面

  一是全镇为每个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在各村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二是制定《__镇镇党委政府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党集体议事制度和决策机制,监督党委、政府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三是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政府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根据__镇实际,把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从加强和改进镇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出发,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力度。为加大宣传力度,全镇认真制定行政执法的各种规章制度,便于干部、群众监督,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秉公执法。狠抓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完善责任体系,厘清责任界限,创新载体抓手,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任务分解体系和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深入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探索建立季度重点对象提示制度。持续正风肃纪,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惩治“四风”突出问题,切实救助“五类”现象和“四不”问题。

  (二)依法行政方面

  一是__镇将调解中心、信访接待室、“综治中心”办公室整合为一个综合办公室,建立“信访维稳制度”,并由专职人员采取“一

  事一调解”方式对信访、矛盾纠纷案件进行集中办案,人员的通知、笔录、调解工作全部由专职人员负责,集中处理时,根据案件类型,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目前调解纠纷84起,调解率达100%。二是加强对人员、刑释人员的教育和服务工作,特殊人群管理到位。目前__镇23人,刑释人员100人,精神病人员98人,吸毒人员348人。

  (三)依法治理方面

  通过民主协商,制定了符合各村实际情况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提高群众遵法守德的自觉意识。

  (四)法治宣传方面

  制定__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建立日常普法工作台帐和相关资料的撰写、档案的整理。每个季度更换法治宣传栏,__镇综治中心联合司法所在__大街开展禁毒、食品安全、预防非法集资、全民宣传月、“3.15”“6.26”禁毒宣传日、世界环境日等。在交通要道、人流量较大区域悬挂法治宣传横幅87处,LDE屏滚动播放40条,法治宣传简报78期。在重大节假日通过座谈会、集中宣传、走访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以“送法下乡”“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十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重点加强对党支部书记、主任、领导干部、法律明白人、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发挥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在全镇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开展“四个一”主题宣传活动。一是__镇举办了学习宣传宪法周主题启动会,全镇所有干部参加。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学习宣传宪法周主题启动仪式,强化了对宪法法律的尊崇。二是全镇开展了宪法诵读活动,各村代表共180人参加。三是在__大街开展一次宪法集中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材料、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材料4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四是开展“讲一堂宪法课”活动。联合__司法所到__康城开展宪法知识讲座,各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共180人参加。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举措

  今年以来,通过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确保了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较为浓厚的工作氛围,对于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确立“依法治县”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村、单位对依法治县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二是宣传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宣传途径还需进一步发掘,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当前全镇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将结合实际,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继续把依法治县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做到以月促年,更好地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体措施,推动__镇依法治镇工作的良好开展。

  三、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及措施

  (一)以法制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

  1.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进一步抓好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人民法治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3.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规范信访秩序,促进社会矛盾依法化解。

  4.深化“法律十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5.不断深入开展农村专题法制宣传,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培养法律明白人、完善法律图书室、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

  设。

  6.多形式开展企业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法治论坛、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水平。

  (二)以法治创建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理

  1.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围绕“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示范带创建活动。

  村居法律顾问自查报告

  __年以来,__镇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拓创新,扎实推进,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依法治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依法治县的工作要求,结合__镇社会治理等工作实际,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开展法制宣传、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等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依法执政方面

  一是全镇为每个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在各村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公共事

  务、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二是制定《__镇镇党委政府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规则》,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规范完善党集体议事制度和决策机制,监督党委、政府的决策行为,提高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三是坚持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四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委、政府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遵守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根据__镇实际,把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从加强和改进镇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出发,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力度。为加大宣传力度,全镇认真制定行政执法的各种规章制度,便于干部、群众监督,使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秉公执法。狠抓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完善责任体系,厘清责任界限,创新载体抓手,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任务分解体系和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深入推进“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探索建立季度重点对象提示制度。持续正风肃纪,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肃惩治“四风”突出问题,切实救助“五类”现象和“四不”问题。

  (二)依法行政方面

  一是__镇将调解中心、信访接待室、“综治中心”办公室整合为一个综合办公室,建立“信访维稳制度”,并由专职人员采取“一事一调解”方式对信访、矛盾纠纷案件进行集中办案,人员的通

  知、笔录、调解工作全部由专职人员负责,集中处理时,根据案件类型,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目前调解纠纷84起,调解率达100%。二是加强对人员、刑释人员的教育和服务工作,特殊人群管理到位。目前__镇23人,刑释人员100人,精神病人员98人,吸毒人员348人。

  (三)依法治理方面

  通过民主协商,制定了符合各村实际情况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提高群众遵法守德的自觉意识。

  (四)法治宣传方面

  制定__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成立七五普法领导小组。建立日常普法工作台帐和相关资料的撰写、档案的整理。每个季度更换法治宣传栏,__镇综治中心联合司法所在__大街开展禁毒、食品安全、预防非法集资、全民宣传月、“3.15”“6.26”禁毒宣传日、世界环境日等。在交通要道、人流量较大区域悬挂法治宣传横幅87处,LDE屏滚动播放40条,法治宣传简报78期。在重大节假日通过座谈会、集中宣传、走访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同时充分利用微信QQ等网络平台,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以“送法下乡”“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十进”为载体,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重点加强对党支部书记、主任、领导干部、法律明白人、党员进行集中培训,发挥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在法治宣传教育中

  的积极作用,在全镇形成了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

  开展“四个一”主题宣传活动。一是__镇举办了学习宣传宪法周主题启动会,全镇所有干部参加。运用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学习宣传宪法周主题启动仪式,强化了对宪法法律的尊崇。二是全镇开展了宪法诵读活动,各村代表共180人参加。三是在__大街开展一次宪法集中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材料、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开展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共发放材料4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四是开展“讲一堂宪法课”活动。联合__司法所到__康城开展宪法知识讲座,各村干部及村民代表共180人参加。

  二、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举措

  今年以来,通过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确保了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较为浓厚的工作氛围,对于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确立“依法治县”的思想观念,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村、单位对依法治县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二是宣传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宣传途径还需进一步发掘,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工作存在的不足以及当前全镇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将结合实际,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继续把依法治县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做到以月促年,更好地营造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落实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具体措施,推动__镇依法治镇工作的良好开展。

  三、下一年度工作计划及措施

  (一)以法制宣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

  1.加强宪法学习宣传,进一步抓好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和谐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人民法治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3.组织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规范信访秩序,促进社会矛盾依法化解。

  4.深化“法律十进”活动,抓好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学法用法工作,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5.不断深入开展农村专题法制宣传,积极开展送法下乡、培养法律明白人、完善法律图书室、农村“两委”干部法制培训、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等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6.多形式开展企业法制宣传主题活动,通过举办法制培训班、法治论坛、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水平。

  (二)以法治创建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理

  1.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围绕“抓基层打基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法治示范带创建活动。

  村居法律顾问自查报告

  根据贵单位《关于调研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情况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单位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本单位工作情况

  自2017年至今,我镇根据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求,我单位开始自聘海南广哲律师事务所吴祝亮律师作为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日常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法治政府工作方面。其中包括代写法律文字材料、起草行政诉讼《答辩意见书》、参与重大民事矛盾纠纷调解、对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帮助群众解决法律咨询以及政府的项目征地赔偿款的分配指导、制定分配方案等;

  二是法律扶贫工作方面。其中包含对扶贫工作中与各农业合

  作社签订的《产业扶贫协议书》提出法律意见,为我镇产业扶贫、合作入股等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三是参与行政应诉方面。其中包含参与对原__林场职工劳动人事争议、原__林场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征地赔偿行政诉讼、土地确权行政复议等行政诉讼类的应诉答辩,以及基层群众矛盾纠纷处置调解等。

  政府法律顾问的参与为我镇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起到了很大作用,一定程度上促进的我镇依法行政、法治政府的建设,极大增强了基层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

  二、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专职法律顾问的聘用对政府行政工作和基层普法工作具有重大的的作用和意义,建议贵单位继续增强法律顾问下基层工作,使法治政府、全面普法等工作进一步提高,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筑牢法治基石。

  村居法律顾问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我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县依法治县办等县级部门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齐抓共管,扎实地推进了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建立组织,明确依法治理工作职责。

  一是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目

  标要求,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形成了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各部门协调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工作格局。二是按照普法宣传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甘棠镇20xx年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计划》,印发到各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三是按照目标要求,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安排布置全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四是镇党委、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对各村(社区)、单位的目标管理,并进行工作成效季度考评制度,签订了20xx年普法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普法依法治理不合格的单位不能参与评先评优,使我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五是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并保证了足额到位,为我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结合实际,广泛宣传,强化法制宣传实效。

  一是抓好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定了党委中心组成员和机关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通过会前学法和专题学法的方式,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针对不同单位成员的不同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依法行政、创新管理的责任意识和执法能力。

  二是强化村支两委干部的法制培训。为提高村支两委政策法律水平和依法治村为群众服务的能力,镇法制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各村支两委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镇机关全体人员等共4多人,进行了4次普法培训。就开展综治、维稳、“大调解”、信访食品安全等相关政策法律知识进行了培训

  三是突出抓好青少年学法用法。进一步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深入开展了依法治校活动,结合治理和整顿学校周边环境,加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学校创造健康文明的学习生活环境。

  四是抓好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法制宣传教育。加强企业规章制度建设,完善和规范企业运行机制,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观念,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广大企业职工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是抓好农民和社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适合农民特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积极发挥基层社区法制宣传栏的功能作用。加强两委干部和村社党员的法律素质,开展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其依法管理村(社区)务、防范和化解矛盾的能力。

  六是抓住各种契机,结合实际开展法律宣传。今年以来,镇党委政府在消费者日、禁毒日等时节,开展法制宣传共计三场次。镇法制宣传小分队和各部门宣传骨干、宣讲员走进村社,紧紧围绕全镇发展开展了多次送法下村宣传活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并进一步完善了各村(社区)法律图书室供群众阅览。

  (三)普治结合,加强治理,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1、坚持依法行政,全力建设法治政府。在完善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坚持依法行政,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切入点。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政府,围绕便于群众知情办事,将群众办事指南、财政收支等情况同时公开在宣传窗口。规范了政府机关的权利运行,推进了各项事业的制度化和法制化,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依法行政水平。

  2、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切实推进平安创建。我镇在做好“法律七进”,抓好普法宣传工作的同时,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围绕保障和促进我镇协调稳定,把法制宣传教育同平安创建相结合,与积极排查社会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相结合。按照“统一协调、整体联动”的工作方针,会同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联合调解镇、村的疑难、重大矛盾纠纷,予法于事,于治于时宣传法律、教育民众。

  3、推进依法治村(社区),夯实民主法治基础。各村(社区)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制度,以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为蓝本,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民主管理,做到村(居)务公开内容具体化、形式标准化、程序规范化。民主监督健全有效,村(居)委会干部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广大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落实。

  (四)推行“网格化服务”,推进依法治县工作出新招。

  一是法律、政策宣传进村入户。按照“工作在‘网’上提速,服务在‘格’中提效”这一要求,组织各服务小组进村入户进行政策和法律宣传,扩大依法治县知晓面,通过走访宣传,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引导农民合法表达诉求。

  二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进村入户。我镇充分发挥各级网格员的作用,及时发现和掌握矛盾纠纷动态,健全预防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和调处,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登记造册,逐一落实调处责任人,确保“小事不出网格,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镇”。

  二、主要措施和效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是搞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保障。20xx年以来,我镇党委、政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了目标管理。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保证了普法经费的按时足额到位。切实加强普法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按时按要求向县法治办报送各类信息和报表,资料收集齐全、整理及时,档案管理规范,全面完成了区法建办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二)强化了普法队伍和阵地建设,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关键。今年以来,我镇的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务实的工作作风争取了党委政府的支持。

  (三)进一步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5月6日,镇人大主席团组织镇辖区的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对今年来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评议。严格执行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分片包干联系制,定期督促检查镇机关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法律七进”贯彻落实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镇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普法资料不全面、单一;三是普法骨干师力量不足,缺泛专业性、技术型法律宣传人才;四是在普法形式上有待创新。

  下一步我镇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努力创新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七五”普法工作中,我镇将加大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力度,制定更为切实可行、富有成效的工作方案,使我镇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能再上一个新台阶。

篇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

  

  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路径

  张有亮;赵佳敏;王亚萍

  【摘

  要】2014年河北省开始实施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但在2015年河北省石家庄市农村仍然发生了贾敬龙案件.通过相关调查分析,发现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涉及国家、法律顾问人员、农村等层面的问题很多.社会工作者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个案、小组等专业方法可以帮助特定人员解决心理问题及社会问题.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要发挥社会工作者在法律法规制定、村规民约整合、农村弱势群体维权、村民纠纷解决、农民罪犯矫正等方面的特殊作用,防止农村再次出现类似贾敬龙事件.

  【期刊名称】《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年(卷),期】2018(017)001【总页数】5页(P54-58)

  【关键词】贾敬龙案;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社会工作者

  【作

  者】张有亮;赵佳敏;王亚萍

  【作者单位】兰州理工大学

  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50;兰州理工大学

  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50;兰州理工大学

  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5【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90-052贾敬龙是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北高营村的村民,2015年因自己精心营造的婚房被强拆,其于2015年2月19日持射钉枪将其所在村党支部书记何建华杀害。

  2016年11月15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依法将故意杀人犯贾敬龙执行死刑。贾敬龙作为一个普通的农民,却预谋策划,犯下如此重大罪行,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及时、有效的法律救济渠道的缺失,这种情况在农村尤为明显,农村急需农村法律顾问制度。

  一、理念先行: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理论分析

  (一)社会冲突理论

  社会冲突理论以科塞、达伦多夫为代表,他们认为,现代社会围绕“权力”和“权威”形成了两个阶级:一方是占有很多权力和权威的阶级,另一方是被迫服从权力和权威的阶级。这两个阶级存在于社会的任何一个组织中。[1]贾敬龙案件就发生在这样一个社会组织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何建华就如同村庄中拥有权力和权威的一方,而贾敬龙和普通的村民就是被迫服从权力和权威的另一方,村支书拥有一定的资源和权力,在分配的过程中不可能是完全公平的,也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于是就会形成村支书与村民之间支配与服从两种角色地位。贾敬龙只是一个村民,手中没有资源和权力,只能被迫服从于权力和权威的一方,因此,不同程度的压迫、强制引发有系统的社会对立和冲突。虽然在农村中有法律顾问人员,他们在某些方面会给农民提供一些法律建议,但是法律顾问人员作为一个外来人,不能从根本上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

  (二)社会工作的安全阀机制作用

  安全阀制度体现的是一种社会安全机制,为了证明社会冲突的正功能作用,1956年刘易斯·科塞在《社会冲突的功能》一书中提出了安全阀制度的概念。所谓安全阀机制,就是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功能联系和沟通渠道。功能联系是安全阀的压力部位,它是人们在生产劳动、资源分配、生活娱乐等社会生活中所形成的相互依赖、协作、交换的关系。功能联系的根本点就在于用多种纽带把人们联结起来,降低社会成员的孤立程度,因为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依赖、协作、交换的关系越紧密,现实

  性越强,人与人之间由具体的现实对象而发生的冲突就越频繁,但这种冲突越不会表现为激烈对抗,就越有可能进行多种折中选择来缓释冲突。[2]简单来说,“安全阀机制”就是发生冲突时,有一种可以发泄的渠道或工具,以此来减少冲突和矛盾的发生。农村虽是一个熟人社会,但是村民在相互交往的过程中,仍然会发生一些冲突,继而引发矛盾和纠纷。

  所谓农村法律顾问制度是指法律服务人员(包括律师及其他基层法律工作人员)进驻乡村,对其所在村庄的村民给予法律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具体包括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涉法涉诉信访、纠纷调解、村务“法律体检”、其他法律咨询等。农村法律顾问在农村的作用主要是通过法律的手段帮助解决纠纷和冲突。而在农村地区,法律手段并不一定是最好的解决冲突的手段,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民之间的冲突,社会工作能起到很好的安全阀作用。社会工作者通过个案或小组的方法从心理、家庭、社会等角度出发,分析冲突产生的原因,然后对症下药,配合法律顾问人员宣传法律知识,提高人们的法律素养,增强人们的法律知识水平,最终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矛盾和冲突。

  二、实践探索:河北省农村法律顾问制度

  河北省从2014年开始实行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主要包括“一村一法律顾问”和“十户普法宣传员”两项制度。“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主要任务是“三引导一化解”,即引导村干部依法治村,引导村民学法守法,引导村民依法表达诉求,化解疑难纠纷。这一制度具体实施模式如下:

  1.引导村干部依法治村。法律顾问帮助村干部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出法律审查意见,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2.引导村民学法守法。法律顾问通过以身说法、以案释法开展普法教育和宣传,使村干部和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得到提高。

  3.引导村民依法表达诉求。法律顾问积极引导村民借助法律手段调节各种经济关系

  和民事关系,帮助村民走依法调解和诉讼的路子,做解疑释惑工作并跟踪服务,提供法律援助。

  4.化解疑难纠纷。法律顾问帮助村干部及时化解纠纷,解决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河北省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较早,各项相关措施较为完善,通过河北省司法厅了解到,河北省在2015年6月底前已实现农村法律顾问的全覆盖。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在实行的过程中也存在明显的弊端,而社会工作者通过助人自助的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解决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三、问题审视: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瓶颈

  河北省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从2014年实施以来,无论是从国家层面、法律顾问人员层面还是农村层面都存在一系列的问题。

  (一)国家层面

  1.国家重视不够。在精准扶贫背景下,国家对于农村的扶贫工作更多体现在经济的帮扶与支持上,对于农民的法制扶贫关注较少,各级领导也没有把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真正纳入到日常工作当中。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实行主要靠各级司法机关和地方的基层法律工作者。没有国家的大力支持,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关注度不高,不利于法律顾问制度在农村地区的贯彻与执行。

  2.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通过了解,河北省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中,政府按每个村每年不到5000元标准购买法律服务,确保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覆盖全省50201个村。但是笔者认为不到5000元的经费太少,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实行需要经费的地方很多,其中法律顾问人员的补助和法制宣传的费用就会占用很大一部分经费。另外,举办法律培训所需的场地、设施、宣传书籍等都是需要经费的,经费不足必然会影响活动的实施。

  (二)法律顾问人员层面

  1.农村法律顾问人员不足。据了解,包括农村在内的乡镇法律服务市场对法律服务乃至对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有巨大的需求。通过调查河北的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可知,农村法律顾问是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组成的,法律顾问的人数较少,根本达不到“一村一法律顾问”。因为法律顾问人员都是兼职的,他们有自己的工作,只是定期到自己顾问的村庄进行宣传,解决一些农民的法律问题。河北的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中,参与者更多的是律师,法官和检察官很少,而法官、检察官作为职业法律工作人员,有更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更高的法律素养,由他们担任农村法律顾问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因此,除了律师和其他基层法律工作者参与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外,也应该分配一定数量的法官、检察官参与到此项制度中去。另外,法律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也是农村法律顾问的合适人选,虽然他们缺少法律的实践经验,但是他们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可以利用假期和周末时间对农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这样不仅可以弥补农村法律顾问人员的不足,也可以提高法律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取得双赢的效果。

  2.农村法律顾问人员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通过了解,有些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意识较差,有的人仅仅是为了完成任务,应付差事,对农民咨询的问题不能耐心认真地解答。这样的工作态度不仅不能使法律顾问制度很好地贯彻执行,也会增加农民对政府的不信任。所以,政府要加强对法律顾问人员的监督,对严重不负责任、影响较大的事件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农村层面

  礼是中国传统法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有学者指出:“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法律、道德、哲学、宗教、科技等皆为国之一部分,各个部分相互依赖,密不可分……而这个圆的核心可以用一个字高度概括的话,那就是‘礼’”[3]。由此可见,礼在我国法律史上的重要性,在现代社会的农村地区,社会、法律的极大发展并没有削弱“礼”的巨大作用。据调查,有大约81%的村民认为农村的习俗和宗法制

  对农民日常生活问题的解决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当农民遇到问题时,他们不是寻求政府、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宁愿去找朋友、找家长、找亲戚。习惯、礼俗、宗法族规、道德在农村仍然是主要的社会调控手段,人们对礼俗、习惯的推崇甚至超过了对法的重视,对自发生成的这些“民间法”的接受程度远远要高于法律。[4]虽然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一定程度上提升了农民的法律意识,但是仍有很多村民的法律意识十分淡薄。

  四、完善路径:社会工作者介入农村法律顾问制度

  贾敬龙生活在河北石家庄,河北在2014年已经实行了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但是仍然存在制度的贯彻落实不力、资金不足、法律顾问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通过社会工作者介入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村规民约的整合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减少村民之间的冲突。

  (一)社会工作者介入农村法律法规协商制定过程

  有法可依是实现依法治贫、法治扶贫的前提条件。进一步开拓中国特色扶贫开发事业,要坚持立法先行,发挥扶贫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目前,我国关于农村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各种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大多是以城市为基础的,这种法律在农村的适应性不高,因此建立中国特色的农村法律法规是十分必要的,《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强调“加快扶贫立法,使扶贫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

  1.在国家层面积极推进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立法。农村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不仅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同时也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5]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实现立法和扶贫改革相衔接。另外,还要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自己市区的法规。在地方制定法规时国家要做好监督者的角色,要使地方做到立法有据、立法符合实际。

  2.把国家实施的一些惠农政策上升为法律。这样,农民的合法权利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农村法律顾问也能够大胆地依据法律切实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利。

  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素养和敏锐的观察力使他们更了解农民和农村,因此在制定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的过程中,为了使政策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社会工作者应该参与协商与表决。

  (二)社会工作介入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与村规民约整合

  我国的乡村治理正从传统的乡村控制型向现代的乡村治理型转型,乡村治理不只是农村内部的自我管理和发展问题,也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乡村治理需要处理好国家与乡村、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国家、政府需要放权。地方法规规章关于村规民约的规范不应该为命令性、强制性的规定,而应该为建议性、鼓励性、倡导性规定,以引导为主,需要修改现有的不合适规范。同时,村规民约也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6]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离不开农民的参与,受到村规民约的影响。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与村规民约相结合能更好地实现现代乡村治理,因此,社会工作者应参与制定与现代化社会相一致、能够促进共同发展的村规民约,在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实施的基础上,与当地村规民约相结合。

  (三)社会工作者介入农村法制宣传工作

  社会工作者在日常的学习和培训中,都有法律知识的积累,在介入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中,社会工作者应和法律顾问人员一起在农村进行法制宣传。

  1.根据农民的需要,因地制宜地进行法律宣传。农民在乡土社会中遇到的纠纷一般是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婚姻纠纷等,所以在进行法制宣传时可以侧重于《民法》《土地法》《劳动法》《婚姻法》等与农民息息相关的法律的宣传。

  2.对村干部、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外出务工的农民平常很少在家,可以利用他们假期回家时对他们进行集中培训,积极宣传与他们日常工作和生活相关的法律,使他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升。村干部在村里是一个重要的角色,他们是行

  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人员,所以应加强对村干部的重点培训,使村干部能够依法办事、依法为农民谋福利。

  (四)社会工作者介入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中弱势群体的维权

  现代农村社会中,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占很大的比重,这些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他们应该受到更多的关爱和关注。当弱势群体遇到一些社会问题时,由于害怕别人的歧视和流言,往往会选择默默承受,特别是留守妇女。这时,社会工作者应紧急介入,耐心劝说,突破她们的心理防线,使她们通过合理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利,真正体现农村法律顾问的价值。具体来说,社会工作者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维护农村弱势群体的权利:

  1.为弱势群体及其家属提供个案工作服务。社会工作中的个案工作主要是社会工作者与弱势群体的案主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沟通。社会工作者应针对弱势群体的个人生活环境、性格等进行个案辅导,并建立资料档案,以便于对案主进行跟进服务。

  2.对弱势群体进行心理指导。社会工作者具有心理学方面的专业知识,而农村弱势群体遇到问题之所以不能妥善解决,主要是因为不能很好地进行心理调节。因此,社会工作者应该多找农村弱势群体聊天,告诉他们遇到心理问题可以找社会工作者进行倾诉,以免心理问题越积越多,引发严重的后果。

  3.在农村开展社团组织活动。在农村,社会工作者可以带领弱势群体开展各种活动,比如开展弱势群体和其他村民一起参加的集体活动。开展这样的活动不仅有利于舒缓弱势群体平常压抑的心情,也有利于弱势群体与其他村民的交流与沟通,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侵权事件的发生。另外,社会工作者还可以不定期地邀请一些医生为弱势群体检查身体,宣讲专业的医疗保健知识和各种疾病的预防知识。

  (五)社会工作者介入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中的纠纷调解

  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欠债还款纠纷是农村中普遍存在的纠纷问题。农村社会过去和现在的纠纷解决方式仍是以调解为核心。[7]

  农村法律顾问是指进驻乡村对村民给予法律方面的指导和帮助的法律服务人员。当村民在农村遇到纠纷时,农村法律顾问更多的是通过法律的途径帮助解决问题,告知纠纷的性质、社会危害等,然后让其选择是通过调解的方式还是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社会工作者在纠纷调解的过程中可以起到比农村法律顾问更重要的作用。社会工作是以利他主义为指导,以科学知识为基础,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的助人服务活动。当村民发生纠纷时,社会工作者作为一个中间人,可以用专业的方法进行调解。比如,社会工作者在纠纷调解的过程中会用到支持性技巧,支持性技巧是指工作者通过身体及口头语言的表达,令受助者感到被尊重、被理解、被接纳,从而建立信心的一系列技术,比如共情、澄清、反馈、引领、重述、聚焦等专业沟通技巧。这些方法有利于使纠纷当事人对社会工作者产生信赖关系,稳定自己的激动情绪,更好地表达自己的需求和要解决的问题,避免矛盾升级。因此,在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中,社会工作者应该和法律顾问人员一起参与农民的纠纷调解。关于纠纷调解,社会工作者应该首先介入,用专业的技术进行调解,在调解的基础上,农村法律顾问人员应告知纠纷当事人纠纷的性质与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这样可以有效地解决纠纷,也能更好地贯彻实施农村法律顾问制度。

  (六)社会工作者介入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中的罪犯矫正

  我国的罪犯矫正都是在城市进行,实行社区矫正。农村没有真正的矫正机构,也没有真正的矫正人员。在罪犯矫正的过程中,社会工作者更了解矫正人员,他们可以从矫正人员的生理、心理、家庭等方面入手,协助矫正人员工作,帮助其自力更生,更快地融入到社会中。因此,应该在农村建立专门的农村矫正机构。由于我国村庄较多,专业的矫正人员较少,因此可以在每个村庄设立一个农村矫正工作室,配备司法矫正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由于专业人员较少,一个农村矫正工作室可以管理多个村庄的矫正人员。这样可以减少司法局或司法所在社区矫正方面的压力。此外,社会工作者具有一定的个案、小组、社区的工作技巧且工作方式灵活多样,注重个

  性化差别,能更好地满足服刑人员的需要,实现罪犯矫正的目的,所以,社会工作者应介入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中的罪犯矫正工作。

  五、小结

  农村是乡土气息浓厚的社会,约定俗成的规则和村民固有的心理是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中不能回避的现实。社会工作者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个案、小组等专业方法帮助特定人员解决心理及社会问题。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实施过程中需要社会工作者的参与,他们运用专业的方法和科学的技能在法律法规制定、村规民约整合、农民法制宣传、农村弱势群体维权、村民纠纷解决、农民罪犯矫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农业实现现代化”一直是最近几年的热点问题。2016年10月17日国务院印发了《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该规划确定了要从创新强农、协调惠农、促进农业均衡发展、绿色兴农、开放助农、共享富农等六个方面推动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国家精准扶贫的支持与帮助,在农村的精准扶贫中,农民的法制扶贫是非常重要的。农村法律顾问制度的目的就是让法律基层工作人员深入农村,面对面帮助农民解决自身遇到的法律问题。但是,农村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一种新的制度,配套的各项制度措施还不健全。农村法律顾问人员都是专业性较强的法律人员,他们更多的是从法律知识方面帮助农民解决法律问题。社会工作者是具备法学知识、心理学知识、社会学知识的专业工作者,他们可以通过专业的方法和技巧帮助农民,真正达到助人自助的目的。因此,社会工作者的介入,可以完善农村法律顾问制度。

  [参考文献][1]侯均生.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11.[2]康均心.平等化·犯罪·安全阀机制[J].社会科学家,1994(6).[3]曾宪义,马小红.中国传统法研究中的几个问题[J].法学研究,2003(3).

  [4]易国锋.传统孝文化对农村法治建设的影响[J].江汉论坛,2009(5).[5]宋培章.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J].政法论丛,2000(1).[6]高其才.通过村规民约的乡村治理——从地方法规规章角度的观察[J].政法论丛,2016(2).[7]刘新星.从农村规范秩序的变迁看农村法制建设问题[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4).

篇三: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区村法律顾问的问题及对策

  我们湖州市各级司法部门按照市两办1号文件的要求,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建设,按照区司法局的要求,我们南林所担任了81个行政村主体的法律顾问,也既承担了相应的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及维护的任务。不可否认,我所律师担任相应村法律顾问后,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对于提升所在村村民的法律意识,把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引向农村,为

  建立“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其中也存在诸多不足而期待进一步完善。

  一、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

  1、宣传普法,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法律顾问是农村的免费法律宣传员。律师作为具有法律知识的专业人员,在从事农村法律顾问过程中,可以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通过法律咨询等方式将法律常识性问题予以宣传、解答。逐步向村民灌输法律基本常识,树立其法律理念,将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予以充分阐述清楚,转变村民对法律的看法。让其从观念上彻底产生“原来法律是这么规定”的理性转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知晓在法律的范围内,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又将如何做等等。

  因法律意识的淡薄,无形中容易产生社会矛盾,积累恩怨,形成纠纷。最终甚至出现以违反法律(以致构成犯罪)的手段去解决这些纷争,恶性循环,无端造成社会不稳定,更不利于纠纷的有效解决。

  法律顾问可通过宣传,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予以渗透,《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保障法》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等等。法律顾问在提供法律服务时,可凭借自身的口才以及结合业务实际中的真实案例,给予法律宣传,通俗易懂而更有宣传效果。

  2、调解斡旋,化解群众法律纠纷

  法律顾问是农村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生活中矛盾在所难免且常因小事产生。事实证明,其矛盾很大一定程度上也往往集中在邻里纠纷,而且相互斗气的情形较为突出。一旦不能妥善化解,则容易激化矛盾,甚至出现行为过激。一般情况下,在矛盾产生过程中,也往往因对矛盾所存在的法律利害关系无法做出正确判断从而导致久而不决,个体矛盾引发成群体纠纷甚至宗派斗争。因此,此时就应当出现一位代表公正,却又能依法处事的中间人。律师则是最佳人选。

  从法律角度上,能够做出详细分析综合判断,讲事实讲法律阐述孰对孰错;从情理中,又能结合平时办案经验、调解技巧,把握双方争议焦点,洞察各方心态,动之于情晓之于理,不偏不倚以达到化解矛盾的最佳效果,起到止纷争而握手言和。有道是没有解不开的结,其关键就在于方法,而律师的介入以及自身的绝对中立,较之于其他人员明显更具有较大的优势,更能有效说服双方。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今早扑灭火苗。

  此外,法律顾问还可以协助社区调委会调解各类复杂疑难纠纷,审查人民调解文书,以及协助村居社区干部处理涉法类事务,参与群

  体性事件的疏导并可配合政府机关预防和化解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的矛盾纠纷,进一步提高村居社区管理的法治化水平。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法律保护者。

  二、律师担任农村社区法律顾问的现状

  1、工作经费不足,城郊发展不平衡。我区虽有财政支持每个律师村法律顾问补贴费用,但与律师事务所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编印宣传资料、更新法制宣传栏以及定期专人值班所需的经费和律师的交通差旅费相比,仍有较大的缺口。

  2、农村村委缺乏重视

  在现实中,因农村法律顾问律师与所服务的村之间往往属于完全陌生的两方,之间并未形成一种信任与默契。而现今所存在的“熟人社会”,更何况法律顾问的费用并非村居自身支出,进驻原因也完全是一种行政指派。因此,法律顾问与村居之间难免存在尴尬,如需融洽则需一段时间的磨合期。再者,法律顾问的介入,不可否认的其所强调的是“依法办事”的理念及行事风格,无形中增强的也是群众的法律意识以及维权意识,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原本法律意识并不太强,以及原本就缺乏依法管理的基层组织的各项活动肯定存在矛盾,因此,有的难免就将法律顾问视为其基层管理的绊脚石。届时,即便法律顾问表现出十足的服务热情,也总有热脸贴冷屁股的感觉。特别在村居社区此前原本就有法律顾问或律师朋友的情况下,双方之间的沟通常常存在流于形式,签个合同盖个章来应付各项考核而已,而当真正发生纠纷或存在法律疑问时,却仍然投向原来的法律顾问或律师

  朋友,将现有的法律顾问凉在一边,以致形成一种打入“冷宫”的尴尬。由此一来,也就达不到政府要求设立法律顾问的初衷,甚至出力不一定被讨好。

  3、律师服务缺乏主动

  律师作为自由职业者,其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往往是有偿,而且根据律师自身的职业特点,在一定程度上时间并非由自己把控,为了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常常忙于各项法律事务的处理。农村法律顾问作为政府的一项惠民工程,带有公益性,律师所提供的服务此时更多体现的是一种社会责任。虽然每年度能够获得政府的一定金额的补助,但不可否认其金额与律师所代理的其他案件的代理费以及充当企业法律顾问所收取顾问费相比,两者明显存在较大差异,诱惑性不大。因此,律师的服务意识以及服务的积极性在这两种情形下不可相提并论,也在情理之中而无可厚非。正因如此,就很难强求律师能够主动提供法律服务。更何况,有的村委会比较偏僻,而有的律师即便上门提供法律服务一来一去就要花费一天时间,再加上有的村委对法律顾问原本就缺乏重视和热心,律师的工作也就停留在例行公事,应付检查之上,即便提供服务,其内容和方式也过于简单。因对法律顾问服务的被动性从而出现了在从事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时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瑕疵问题也就司空见惯,在所难免。法律顾问工作也就流于形式而无实质意义。

  三、完善律师担任农村法律顾问的对策

  1、完善各项工作保障机制。我们认为,构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律师担任农村法律顾问为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环节,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支撑,离不开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政府的主导和支持,需要政府部门在人、财、物方面给予一定的保障。如编印资料、活动宣传等工作经费的保障。因此急需提高律师担任农村法律顾问的补贴标准。发挥律师服务村居的能动性。

  2、律师与农村之间双向选择

  法律服务原本就是一个合同行为,合同建立在双方真实意思的基础之上。政府指派律师驻农村原本是好心,其结果并非一定能够达到初衷。因此,在进行农村法律顾问的推行过程中,应当考虑律师自身特点以及村的现状,例如有的村原本就已经有自己的法律顾问,早已建立了自身的法律顾问制度,此时政府就无需另行指派,这和“一村一法律顾问”思路也完全符合。为了提高双方积极性及服务意识,最好能够顾及两方情况,切合实际,以在政府指导下双向选择为主,政府指派为辅。

版权所有:博古范文网 201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博古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博古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20187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