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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落实情况报告优秀3篇(精选文档)

发布时间: 2023-07-13 19:00:07 来源:网友投稿

制度落实情况报告优秀制度执行“三句话”彭德怀在讲到执行规章制度时有三句话,一是“要自己带头执行,让别人无话可说”;二是“要加强对执行制度的检查,让投机者无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度落实情况报告优秀3篇,供大家参考。

制度落实情况报告优秀3篇

制度落实情况报告优秀篇1

制度执行“三句话”

彭德怀在讲到执行规章制度时有三句话,一是“要自己带头执行,让别人无话可说”;二是“要加强对执行制度的检查,让投机者无机可投”;三是“要敢于瞪大眼睛批评,让厚脸皮下不了台”。提高制度执行力,倘若人人都按照这鞭辟入里的三句话去做,必然有制度执行的力度、效益和质量。

“要自己带头执行,让别人无话可说”,这是一种亮相,是一种榜样。领导,就是引领和导向,做在前头,就是标杆;恪守规矩,就是尺子。身教胜于言教,其身正不令而行,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上行下效,古今一理。任长霞有“跟我学,向我看齐,对我监督”的笃行,就有带出好队伍的必然。怕的是说得好,做得差,严求别人,放宽自己,没了底气,没了资本,也就没有威信和威力,制度执行就会流于形式。

“要加强对执行制度的检查,让投机者无机可投”,这应成为一种常态。制度运转,离不开检查,是否失灵,是否梗阻,是否违规,是否空转,检查跟上才能发现,才能纠正,保障畅通。一项制度的制定,总是针对一些问题的,或是纠正扭转,或是严令禁止,或是提倡发扬,以求问题的解决。然而,人的思想境界各有不同,执行制度难免参差不齐。制度执行磕磕绊绊是有的,出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也是有的,这都不要紧,检查跟得上,问题就不难解决。有的人把制定制度当目的,注重制定,注重颁布,对执行过程却不当一回事,缺乏严肃性、彻底性,不是架空,就是走样,这样的教训是深刻的。

“要敢于瞪大眼睛批评,让厚脸皮下不了台”,这应成为及时雨。落实执行制度,难免出偏差,出问题,及时点拨提醒,就会注意收敛;及时批评指正,就会悔悟纠偏;及时问责,就会惩一儆百,批评力激发执行力,这是毫无疑问的。当“老好人”,怕伤和气,怕丢选票,怕打击报复,对违反制度规定的现象听之任之,姑息纵容,就会导致制度形同虚设。制度强化而不“墙化”,需要每个党员干部都敢于当“黑脸包公”,瞪大眼睛,敢抓敢管,对违反制度规定的人,敢于批评,敢于查处,敢于追究,形成风气,必然能抓出实效。

制度之力在执行,执行好坏在领导。对照彭老总的三句话,每个领导干部都应深思践行,以高度的党性原则和认真的态度执行制度,率先垂范,认真督查,敢于批评,这样才会有自觉性、严肃性,也才会有质量和效果。

制度落实情况报告优秀篇2

项目合同执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项目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合同签订

第三条 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第四条 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第五条 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第六条 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七条 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第八条 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九条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开头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违约责任等条款。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合同有效期的生效日期不得早于双方的签署日期。

第十条 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章 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 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三条 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第十四条 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第十五条 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四章 合同履行

第十六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七条 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十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变更解除

第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第二十条 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二十一条 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第二十二条 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二十三条 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四条 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第二十五条 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六章 纠纷处理

第二十六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第二十八条 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二十九条 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第三十条 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的足够的时间。第三十一条 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

1、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

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帐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二条 对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三条 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第三十四条 对于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第三十五条 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三十六条 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考。

制度落实情况报告优秀篇3

根据区委《关于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关于干部外出请假制度整改要求,现将个人外出请假报告的制度落实情况、报告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存在问题:

1、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上,由于对干部请假报告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其重要意义不清楚,落实不到位,存在过一次未执行请假制度而直接参加外地考察学习。可能是对请假制度认识上有误区,认为外出都是为了本职工作,请不请假不重要,而未能带头遵守请假制度,造成本的单位对请假制度重视程度不够。

2、报告程序认识上,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认识不到位。存在过一次先外出、回来再补办手续的情况。由于对请假制度了解掌握不够,在程序上不知如何操作,曾经存在过一次忘记请销假的情况,后经相关负责人提醒,才及时进行了销假。

3、报告执行上,由于外出考察期间,临时有其他单位的学习考察安排,有两次请假后的实际时间地点与申报的不符。这可能是思想上对请假制度认识不到位,心理上重视程度也不够,因而未能及时上报而直接参与考察。

整改措施:

1、加强制度学习,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自觉性。要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请销假制度,并严格监督,抓好请销假制度在本单位的贯彻落实;同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上传下达和协调沟通的作用,及时提醒、督促本单位人员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2、严格履行手续,确保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对关于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进行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同时如实填写《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审批表》,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书面呈批手续的,也要采取当面或电话方式请假。请假人按期返回后,要及时向批准人及登记备案机关销假。

3、强化日常监管,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充分履行职责,树立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使全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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