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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五年行动8篇

发布时间: 2022-08-17 08:45:08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教育五年行动8篇,供大家参考。

党员教育五年行动8篇

篇一:党员教育五年行动

贯彻落实《2019 —2023 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长期检查评估报告 近两年来,xx 公司党委认真落实《2019-2023 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按需施教,坚持联系实际、继承创新,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不断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党员教育机制不断健全、教育培训形式不断创新、教育培训内容不断丰富、教育培训效果不断提升。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全公司各级党组织把党员教育培训作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和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全力抓好落实。公司党委成立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办牵头抓总、各级党组织分工负责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建立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开一次碰头会、每半年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每年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集中

 解决党员教育培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对基层党组织落实党员培训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真正形成了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基层党组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切实抓好抓实党员日常教育,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狠抓落实,夯实党员教育培训基础。在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我们着重狠抓了四个落实:一是落实培训计划。每年年初,公司党委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对党员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深入调研,摸清了基层党员教育培训情况,结合调研情况有针对性制定多年全公司党员培训工作计划。对培训的任务、目的、方式、内容及组织领导等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安排。特别是对基层党组织的“三会一课”的主要内容、操作程序和有关要求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和细化,使之一目了然,便于基层党组织照章行事。二是落实培训职责。我们对培训职责进行了明确。公司党办负责制定全公司党员教育培训的规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基层党组织具体负责实施。三是落实培训资金。为了保证党员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资金从党费专户列支,确保党员培训经费足额,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四是落实培训任务。把党员培训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工作要点,作为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评内容,定期检查。各基层党组织也把培训任务和内容落实到人,制定了培训责任目

 标,把培训日程安排细化到天,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强化措施,拓宽党员教育培训途径。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适应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需要,突出政治功能,切实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全面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方面基本任务,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坚持集体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辅导培训与座谈交流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走出去”学习与“请进来”授业相结合,不断把教育培训工作引向深入。各级党组织切实用好“共产党员”教育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载体,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抓实集体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党的组织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提高党员的作用。通过党员佩戴党徽上岗,设立党员、劳模创新工作室及示范岗、责任区,争创先锋班组和创新班组,举办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导师带徒、献计献策等活动,引导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鼓励和引导党员参与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为党员搭建实践锻炼平台。

 (四)完善制度,健全党员教育培训机制。健全领导协调机制。公司党委会定期研究部署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要求党员教育联系会议成员单位定期沟通情况,协调制定培训计划,解决突出问题,做到统筹规划、上下联动、综合管理。健全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制。公司党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通过深入基层督查指导,及时掌握了解党员教育培训情况,督促基层认真落实党组织生活、党员目标管理、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等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不断拓宽教育培训渠道,切实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避免时紧时松现象。二、存在问题当前我公司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其主要有:一是部分党员消极对待教育培训。由于是生产企业,平时职工上班实行倒班制,人员少,加上生产任务紧,相对比较辛苦,个别党员教育培训积极性不高。二是培训规模不大。组织开展党员培训方式还比较简单,以会代训多,通过邀请专家讲座、组织外出参观考察、举办短期培训班等方式进行培训次数较少,且规模不大。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没有充分利用起来。三是培训内容安排不科学。在培训内容的安排上还缺乏系统性、科学性。传统内容多,对新技术、新政策研究不深、不透,缺乏时代性与实用性。

 三、工作思路与对策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方面要明确各基础党组织

 领导责任。要根据上级部署,作出年度党员教育培训的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运行制度,做好组织指导和督促检查工作。另一方面是明确基层党组织直接责任。基层单位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负责具体安排落实,调动广大党员参与的积极性,扎实开展党员教育的各项活动,保证党员教育的质量和覆盖面。

 (二)统筹兼顾,紧跟时代步伐。根据时代特点,把加强党性教育、政治理论指导与开展科技、经济、法律等教育相结合,把开展培训与解决党员生产生活实际问题相结合,使他们感受到党组织的温暖,增强干事创业的信心,激发自我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健全制度,形成长效机制。要健全党员日常管理机制。主动进入党员的各项社会活动之中,实施跟踪教育、管理与监督。要健全党员激励约束机制。注重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舆论氛围,使党员保持党性的行为获得正面评价和舆论支持,违背党性的行为得到有效监督和及时纠正。

 (四)创新方法,切实增强实效。要采取科学、灵活、多样的教育培训形式,有效增强教育培训效果。充分利用和发挥远程教育快捷、方便、灵活、实用的优势,尽快让这一最新、最灵活、最便捷的教育方式为党员所接受。同时,通过立典型,树榜样,使广大党员在典型的带动下奋发工作,锐意进取。

 (五)注重实效,加强学风建设。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要求,加强指导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教育培训表面化、程式化、庸俗化,防止学用脱节、空洞说教,防止不分层次对象“一刀切”、“一锅煮”,防止检查过多、过度留痕。

 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 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中长期检查评估报告 一、认真学习《规划》。各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规划》,结合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规划》答记者问、《规划》有关问题答复意见等学习资料,深刻领会中央制定和实施《规划》的重要意义,全面系统掌握党员教育培训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方式方法等。要把加强党员教育培训作为重大政治责任,结合《规划》要求和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的思路和举措,坚决把党中央关于党员教育培训的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单位党组织要有计划高质量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确保到 2023 年底前把本单位全体党员普遍轮训一遍,提升教育培训效果,完善教育培训体系。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引导党员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认真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 7个方面基本任务,把党性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贯穿始终,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对党员进行系统教育培训。

 三、落实工作责任。直属机关党委加强指导督促,举办各类型示范培训,推动《规划》落实。各直属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兜底本单位党员的集中培训,聚焦基本任务,统筹培训资源,围绕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党建业务实际,分层次分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防止多头调训、重复培训、长期不训。党支部要落实抓党员日常教育工作的直接责任。落实学时制度,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 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 56 学时、至少参加 1 次集中培训。

 四、确保培训实效。各单位党组织要探索丰富教育培训方式,坚持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组织生活、实践锻炼有机结合,学好用好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要引导党员端正学习态度,严守培训纪律,通过教育培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宗旨意识、提升能力素质、严格纪律作风、发挥先

 锋模范作用。在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中,要切实严肃工作纪律,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表面化、程式化、庸俗化,防止学用脱节、空洞说教。

  五、强化保障措施。各单位党组织要调研分析党员学习需求和参训意愿,每年就党员集中培训工作作出安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保证党员、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的学时要求。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落实党员教育培训经费,保证工作需要,并主动联系协调部党校组织党员集中培训。部党校要发挥在党员集中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积极为各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员集中培训提供支持和服务。

 六、严格考核评估。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表率作用,推动带头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参加所在单位的党员教育培训。要健全理论学习考核评估制度,结合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开展述学评学,把党员教育培训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直属机关党委将调度各单位党组织抓党员教育培训的年度工作情况,并开展中期和 5 年总结评估。

篇二:党员教育五年行动

21 年3月 月

 第一部分:

 《 条例 》 的主要内容一

 《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党员教育管理作为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部署推进,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党员,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取得明显成效。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党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必须把党员教育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政治可靠、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意义:《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条例》 主要内容《条例》共10章46条,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出基本规范。第一章 总则对党员教育管理总体要求、遵循的原则作出规定。

 《条例》 主要内容第二章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章作出规定。——学习的内容方面。要求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学习的方式方面。要求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实践要求方面。强调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过硬本领,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要求全面学、系统学、贯通学、深入学、跟进学,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条例》 主要内容第三章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条例》按照党章有关规定,总结党员教育工作历史经验,结合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需要,从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规定了党员教育基本任务,并分别明确教育的重点内容和目标要求。通过加强这7个方面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个问题:全面准确理解 《 条例 》 关于党员管理的重点内容第四章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用8条篇幅,从5个方面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作出规定(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组织党员定期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按期交纳党费。(二)组织开展集中培训。(三)搞好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条例》第21条对组织党员参加集中学习教育作出原则规定。同时明确,省级党委、行业系统党组织可适时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四)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党员在日常工作中履职尽责。——在联系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中主动作为。——在关键时刻和完成重大任务中冲锋在前。(五)加强激励关怀帮扶。

 第二个问题:全面准确理解 《 条例 》 关于党员管理的重点内容第五章 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一)党籍管理。(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三)党员档案管理。

 《条例》 主要内容第六章 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依据党章规定,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相衔接,坚持党员政治标准和基本条件,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立足教育、区别对待,对在党员日常监督中发现问题的,综合考虑问题性质、情节轻重和本人态度,规定了 提醒谈话 、 批评教育 、 限期改正 、 劝其退党或除名等4种教育管理和组织处置方式,由轻及重、层层递进,既从严要求,又体现组织关怀。一是明确对党员进行日常监督的方式和内容。二是明确进行提醒谈话的情形。三是明确开展批评教育的具体情形和要求。四是分别对限期改正、劝其退党或除名等组织处置,进一步细化适用情形和要求,为党组织稳妥有序开展组织处置工作提供法规依据。

 《条例》 主要内容第七章 流动党员管理流动党员是党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一些基层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责任落实不够、流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难等问题,着眼让每名流动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条例》从3个方面作了规定。(一)强化流出地、流入地党组织共管责任。明确流出地党组织应当与流动党员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和管理服务等工作,流入地党组织应当协助做好流动党员日常管理,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应当衔接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二)组织流动党员过好党的组织生活。明确流入地党组织落实党员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参加多重组织生活的办法,组织流动党员就近就便参加组织生活;乡镇、街道、村、社区、园区等党群服务中心应当向流动党员开放;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三)对流动党员分类管理提出要求。从不同类型流动党员实际出发,分别对农村流动党员、城市社区流动党员、流动人才党员的教育管理作出规定。同时,对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的管理提出要求。

 《条例》 主要内容第八章 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推进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既是信息化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党建工作改革创新的必然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指示要求,从指导基层工作实践出发,《条例》作出了以下规定。(一)明确总的要求。就是推进基层党建传统优势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不断提高党员教育管理现代化水平。(二)对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出要求。强调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打造党务、政务、服务有机融合的网络阵地。(三)对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应用提出要求。强调坚持网上和网下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优势,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业务应用。(四)对党员学网用网和网络行为规范提出要求。。

 《条例》制定的背景和意义第九章 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立足抓基本、管长远,对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作出明确规定。(一)在党中央领导下,成立由中央组织部牵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宣传部、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教育部党组、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等参加的全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小组,明确相关职责,建立运行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省(区、市)党委也要建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构。(二)明确地方各级党委、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和基层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等抓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职责要求。(三)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队伍、场所、教材和经费等基础保障作出规范。(四)是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检查考核作出明确规定,对工作中失职失责的予以问责追责。

 第二部分:贯彻 《 条例 》 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二

 第二部分:贯彻 《 条例 》 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一、关于党员党籍管理《 条例 》 从取得党籍、停止党籍、恢复党籍和重新入党等方面,对党员党籍管理作出规定。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两点。一是把握好党员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以及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 年时间仍未返回的, 一般 予以停止党籍的规定。

 第二部分:贯彻 《 条例 》 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二是把握好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的规定。还有一种特殊情况 , 根据政策规定 , 党员取得永久居留权并在国外长期定居 , 以及取得外国国籍的 , 都按停止党籍处理 。

 但是 , 对取得永久居留权的曾有党员身份人员 , 回国后本人提出恢复党籍要求 , 符合条件的可恢复党籍;对加入过外国国籍 、 经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曾有党员身份人员 , 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 , 回国后表现好 、 符合党员条件的 , 可重新入党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一方面,停止党籍是对党员党籍的 管理手段 ,不是组织处置,也不是党纪处分;另一方面,党籍是党员的政治生命,处理党员党籍问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要采取 十分慎重的态度 。

 第二部分:贯彻 《 条例 》 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二、关于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一是将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权限扩大到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权限不适用此规定)二是实行网上转移党员组织关系。(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还需要按照 《 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 的规定执行)三是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

 第三个问题:贯彻 《 条例 》 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三、关于党员监督处置的4 4 种方式提醒谈话 批评教育 限期改正 除名处置一是要辩证把握四种方式的侧重点、系统性。每个都有其适用对象、责任主体和预期效果,是相对完整的工作形态和相对独立的实施过程。

 党员监督处置方式适用对象实施主体预期效果提醒谈话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以及群众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组织负责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批评教育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员 。党组织 改进提高限期改正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但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管理并且决心改正的党员。党组织 改正错误行为除名处置 6 类予以除名的情形 党组织纯洁党的组织健康党的肌体第三个问题:贯彻 《 条例 》 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

 第三个问题:贯彻 《 条例 》 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二是要把党员监督处置融入党的组织生活之中。三是要指导督促党支部切实履行管党职责。四是要把组织处置抓细抓实。这里还要说明的是 , 除 《 条例 》 规定的除名处置方式外 , 对不履行党员义务 、 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 , 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 , 一律不予承认;对确实无法认定党员身份的 ,经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批准 , 可不予承认党员资格 。

 第二部分:贯彻 《 条例 》 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四、关于做好党费工作一是抓好基本制度落实。二是严格落实管理党费职责。三是严格选好管好党费工作人员。建立党费工作人员分级备案管理制度, 今后 党费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向上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报备 。落实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党费会计必须具备会计工作能力。

 今年年底前,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分级对党费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 ,培训到乡镇(街道)基层党委一级,组织他们学习掌握党费业务、财经纪律以及审计基础知识。四是严肃党费监管责任追究。五是继续做好补缴党费使用管理。

 第二部分:贯彻 《 条例 》 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五、关于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管理总的是要抓住 出国(境)前、国(境)外期间、返回后 等3 3 个节点,立足国内党组织抓好联系和管理工作。

 行前教育谈话;按规定程序办理保留组织关系手续(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 年)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每半年与党员联系1次 次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及时为其恢复组织生活或恢复党籍第二部分:贯彻 《 条例 》 需要注意把握的几个重要问题五、关于出国(境)学习研究党员管理出国(境)前返回后 国(境)外期间要特别注意, 鉴于国外环境的特殊性, 不在出国学习研究任教党员中建立党组织,不以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

 谢谢大家!

篇三:党员教育五年行动

  苏教基„2011‟8 号

  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实施学前教育 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0‟41 号要求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并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现结合国家和我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有关文件的精神 就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编制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编制实施行动计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编制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是国务院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当前 国家和省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已经明确各地面临的主要任务是抓好落实、推动发展。编制和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是落实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任务的重要抓手 是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学前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 是促进学前

  2 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大举措。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直接关系到学前教育在“十二五”之初开好局、起好步关系到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

 对照国务院提出的要求编制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市、县市、区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二、科学编制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 1.统筹发展编制计划。为与全省“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作相衔接 我省各地需编制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要围绕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 对未来 5 年学前教育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我省“十二五”学前教育普及与提高工程、农村幼儿园建设工程、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统一纳入五年行动计划之中。要制定近阶段发展总体目标制定改革发展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制定并分解落实年度任务统筹长效机制与专项工程、内涵发展与硬件建设、全面普及与质量提升推动城乡、区域、园际之间优质协调发展。

 2.合理布局明确任务。要合理规划学前教育布局和结构。各地要深入调查研究 准确掌握当地学前教育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结合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根据人口规模和城乡差异合理规划幼儿园布局 逐步实现适龄儿童就近入园。要切实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民办幼儿园。重点关注公办民办幼儿园结构重点关注农村和城市集体所有制幼儿园发展重点关注流动人口子女入园问题。要

  3 对每一所幼儿园的五年发展都提出明确定位和要求 统筹规划新建、改建、扩建以及优质园创建任务落实年度建设计划并逐项科学安排确保年度规划落实到园、建设规划落实到点。

 3. 制订政策强化措施。各地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的体制机制使政策保障成为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发展所需人、财、物等各项资源对改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结构和素质要有明确的措施 对实施五年行动计划所需的财政投入有适当的分担比例 要制定本地区学前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落实各项财政支持政策做到预算有科目增量有倾斜投入有比例拨款有标准资助有制度。要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共同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

 4.规范文本按时报送。各市、县市、区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项目书见附件 1主要包括学前教育现状分析近五年适龄儿童数量及分布含流动人口子女 教育资源缺口测算发展目标及年度任务分解主要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内容并形成相关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2、附件 3 。相关表格可在江苏教育网www.ec.js.edu.cn下载。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将本地区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项目书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请各市教育局汇总本地各市、县市、区项目书于3 月20 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同时报送电子稿。各地如有新出台的贯彻国家和省学前教育会议精神的文件请一并报送。

 三、扎实推进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

  4 行动计划重在行动。

 各地要抢抓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按时保质编制好行动计划并尽快加以实施。要加大推进力度统一将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纳入民生工程。要加强对五年行动计划实施的专项督查 各地要把五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实际效果列入对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的考核内容。对计划不科学、 实施步伐慢、 政策措施不到位的地区 要加强问责。

 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编制和实施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与监测。

 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编制及实施情况将作为省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同时还将作为全省学前教育先进县市、区和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评比的重要内容。

 联系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殷雅竹联系电话025-83335671电子邮箱yinyz@ec.js.edu.cn。

 附件1. 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项目书

 2.

 幼儿园现状一览表 3.

 幼儿园年度建设规划表

  二〇一一年二月一日

 主题词学前教育 行动计划 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 年 2 月 11 日印发

  5

 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 项目书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江苏省教育厅 制 2011 年 1 月

  6

  填报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学前教育现状分析

  所属单位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7 近五年适龄儿童数量及分布含流动人口子女 

 教育资源缺口测算

  8 发展目标及年度任务分解 主要政策措施

  9 重点工程项目 所属人民政府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注表格不够可另附页。

  10 附件 2 幼儿园现状一览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

  填表日期2011 年

  月

  日

 序号 幼儿园全称 在园 幼儿数 办园体制在相应栏目打√ 教职工 总数 教职工总数中的专任教师数 2010 年经费来源 教办 部门办 集体办 民办 专任教师 总数 在编全额 拨款教师数 在编差额 拨款教师数 聘用 教师数 财政拨款 万元 保教收费 万元 贷款 万元 其它 万元

 合计

  11 附件 3 幼儿园年度建设规划表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盖章

  填表日期2011 年

  月

  日

 办园体制 建设类型 新增资源 部门办 办 原有 新增 原有 新增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序号 幼儿园 全称 办园 规模 经费来源 新增师资 省优创建 教办

  集体民办 新建 扩建 改建 土地面积亩 建筑面积㎡ 设施设备 万元

 总额 (万元) 财政拨款 (万元) 其它 (万元) 总数 进编 教师数 聘用 教师数 已创时间 拟创 时间 原有

  新增

  2011 年 1

  2

 …

  合计

 2012 年

篇四:党员教育五年行动

城市大丰区农村住房条件改善 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办厅字〔2022〕25 号)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盐城市农村住房条件改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盐办字〔2022〕40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市第八次党代会和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农房改善作为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引领的重要抓手,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扎实促进共同富裕,加强农房安全和品质提升,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重点推进 1980年及以前建的农房改造改善,支持鼓励 1981 年至 2000 年所建农房的改善,对有安全隐患的优先及时改造,同步推动农房改

  善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互促互进、农村适宜产业发展、加强基层治理和乡风文明建设,建设让群众更向往的美丽田园乡村,五年全区改善 13000 户以上农村住房,确保 2022年底前基本完成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危房消险解危、2026 年底前基本完成 1980 年及以前建的且农户有改善意愿的农房改造改善,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共同富裕,谱写“强富美高”新大丰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民主体、自我更新。强化规划引领,尊重农民意愿,科学合理布局,坚决杜绝强拆,严禁出现农民“被上楼”“被改善”现象,有效调动农民自我更新住房、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坚持政府支持、分类施策。突出农村危房、老旧农房两个重点领域,顺应城乡发展演变规律,既支持进城入镇改善,又支持留乡改善,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有针对性地推动农房改善和村庄改善。

 (三)坚持规范操作、严守红线。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强化全过程档案管理,确保工作有据可循、有迹可查。积极稳妥推动农房改善,切实把握好时度效,严格负面清单管理,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生态管控区域和生态保护红线、基层负债红线。

 (四)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推进。加强农房改善与农业农

  村现代化、特色田园乡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社会治理、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有效衔接,整体谋划、一体推进,加快实现农民居住形态、农村发展质态同步升级。

 (五)坚持建管并重、风貌管控。在推进农房改善过程中,突出融合发展、特色打造和功能提升,注重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建筑组群保护,严禁大拆大建。着力抓好村庄产业发展、社会治理等“后半篇文章”,同步建立健全长效管护运行机制。加强农房风貌管控,塑造沿海特色风貌。

 三、重点任务 (一)着力做好农村危房整治。各镇(街道、区)在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房安全性评估(鉴定)。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房,应立刻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对评估(鉴定)为 C、D 级的,依据评估(鉴定)意见制定整治方案,建立区、镇、村三级台账,督促农户落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隐患整治,做到完成一户,销号一户。特别是对 D 级危房,要第一时间清人,设立警示标识、安全围挡,督促农户结合实际,落实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选址新建、拆除等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着力改造困难群体危房。对民政等部门认定的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其房屋鉴定为 C、D 级的以及

  无房户,按照农户申请、村民评议、镇级审核、区级审批的工作程序,结合实际开展加固改造、原址翻建或选址新建。建立农户主体、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等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对特别困难的群众落实好托底安置。逐步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坚持因地制宜、应改尽改、动态清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着力推动老旧农房改善。系统梳理 1980 年及以前建的农房,同步摸排安置政策落实不到位、农户过渡时间过长等情况,深入了解农民改善住房的意愿及计划改善的方式、时间和资金投入等,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通过进城入镇购房、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选址新建等方式进行改造改善。支持鼓励 1981 年到 2000 年所建农村住房的改善。

 (四)着力抓好农村“空关房”治理。高度重视老旧“空关房”治理,积极探索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举措,畅通改造改善渠道,鼓励通过签订协议并给予补偿的方式,积极引导农户自行拆除、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或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盘活利用。

 (五)持续强化规划设计引导。根据调查摸底结果,结合村庄布局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情况,深度抓好村庄规划编制,完善确定村庄四至范围,加快推进建设用地调整补充,为村庄实施旧房翻建和新房插建提供实施条件。同时,农房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原则,在满足相关

  设计规范和抗震设防要求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置功能空间,满足农民现代生产生活需求,并考虑全生命周期功能转换。强化农房风貌塑造,农房形体应当风貌协调、尺度适宜、错落变化、层次丰富,灵活运用院落、敞厅、天井、露台等形式。积极借鉴传统乡村营建智慧,吸取传统建筑元素和文化符号,用好乡土建设材料,注重绿色节能技术设施与农房的一体化设计,确保农房与乡村环境相适应,探索形成具有地域特点、乡土特色、时代特征的乡村民居范式。

 (六)持续推进农房建设管理。全面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服务的指导意见》(苏政传发﹝2019﹞104 号)等文件要求,加强统筹,做好规划引导,严格落实农房建设管理责任。新建、翻建、改扩建农房严格遵循一户一宅和建新拆旧要求,按照《盐城市大丰区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大政规发〔2022〕1 号)的规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宅基地用地手续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在城镇规划区的从其规定),提交必要的设计图纸或拟选用的农房设计方案图集。对于统一代建的农房,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督检查,邀请村民代表参与工程质量监督。对于农户自行建设的,建房人可选择使用政府部门提供的图集或委托专业人员(单位)进行设计,鼓励委托具有资质的企业或具有相应技能的乡村建设工匠施工。承建人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施工操作规范和施工技术标准。建房人对农房质量安全负总责,

  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农房设计、承建人、材料供应等单位或个人分别承担相应的质量和安全责任。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对农房建设审批、竣工验收的服务和指导,引导农民依法依规申请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七)持续加强特色风貌塑造。以农房改善带动村庄建设水平提高,以村庄现代化引领农房品质提升,打造一批特色田园乡村。在改善农房的同时,加强规划引领管控,依据镇村布局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引导村庄分类发展和整治提升,注重保护好村庄公共空间,延续村庄与自然有机相融的空间关系,尊重水绿生态脉络,保护乡村的自然禀赋、历史要素、传统文化,切实留住乡愁记忆。实施“拯救老屋行动”,加强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组群保护,强化各类遗存的活化利用,修缮加固传统建筑应采用传统建造技艺和传统建筑材料,新建农房要与传统建筑、整体风貌相协调。集聚提升类和特色保护类村庄要保持富有传统意境的田园乡村景观格局,加强重要节点、公共空间、建筑和景观的详细规划设计,彰显乡村地域特色,打造新时代鱼米之乡。规划新建的村庄应规模适度、尺度适宜、边界自然,加强体现乡村风貌的关键载体设计,传承创新传统建造方式,塑造具有乡土特色的自然风貌。

 (八)同步完善规划发展村庄各类设施。高质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新建新型农村社区应同步配套建设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或就近接入城

  镇生活污水收集管网。持续完善城乡统筹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有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引导鼓励村民通过栽植农作物(蔬菜)等乡土适生植物绿化美化村庄。加强水、电、路、气、通信、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根据规划发展村庄规模和村民需要合理集约设置党群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健康养老、农贸商业、金融物流、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和清洁能源建设。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推动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验收,加快农村地区千兆光纤网络覆盖,深入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进一步提升应急广播终端覆盖密度和双向化比例,在有明确应用场景的农村地区有序推进 5G 网络建设。

 (九)同步促进农村全面发展。将农房改善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紧密结合,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等建设。鼓励和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融合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协商等制度,构建上下贯通、便捷高效的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深化美丽庭院建设专项行动。大力支持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进城入镇落户,推动小城镇多元特色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按照“省政策指导、设区市负责、县(市、区)主体、镇(街道)具体实施”的工作要求,区委区政府继续保持现有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推进领导机制,加强对各镇(街道、区)督促检查、协调指导,抓好各项重点任务推进,提升农房、村庄建设品质和工作规范性。各镇(街道、区)按照市、区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狠抓落实,确保农村住房条件改善取得实效。同时,各镇(街道、区)要根据农房改善调查情况,制定农房改善五年行动方案、分年度改善工作计划和实施项目。各镇(街道、区)应将农房改善用地计划需求纳入年度农村村民住宅用地计划需求摸底上报,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用地保障。

 (二)拓宽多元改善渠道。为农民提供多元改善选择,由农民自主选择进城、入镇或留乡;选择留乡改善农房的,可加固改造,也可原址翻建或选址新建;翻建、新建的,可统一代建,也可自行建设;选址新建的,可重点考虑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较为完善的规划发展村庄集聚。统筹推进城区、小城镇建设发展,吸引农民进城入镇改善住房条件,并充分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引导有留乡意愿的农民自我更新住房。

 (三)强化资金政策支持。统筹用好各级资金,主要用于

  提升规划发展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确保完成省、市、区下达的年度指导性改善任务。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镇(街道、区)的考核奖补;差别化制定改善农户奖补政策,适度提高 1980 年及以前建的农房改善、进城入镇购房和规划发展村庄空关房有偿退出等补助比例。落实改善农村住房条件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减免等政策,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适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建立农房改善资金投入可持续保障机制。

 (四)突出设计服务指导。组织编制区级农房设计方案图集,在省、市级提供的技术文件基础上,结合本地自然条件、农民生产生活习惯等,形成具有本地区特色的农房设计方案图集,供农民免费选用。建立履约情况良好的施工企业名录向社会公布。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培训和交流,加强农房建设和使用安全宣传教育,向农民群众、相关技术人员和镇村干部普及相关知识。

 (五)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认真抓好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推动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稳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采取多种土地供应方式,满足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的合理用地需求。引导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银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农民自主改善住房条

  件。建立农房建设管理制度,强化镇级农房建设管理能力建设,充实专业力量,切实加强统一代建农房质量安全管控。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纳入全省规划用地“一书三证”在线监管平台统一管理,鼓励依法委托镇级发放给相关实施主体。建立农房设计和风貌管控机制,引导农民按照政府提供的方案图集建设农房。建立健全乡村建设评价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及时公布经过培训的乡村建设工匠名单,探索建立乡村建设工匠管理制度。

 (六)加强实施过程管控。建立健全农房改善工作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督促检查。高度重视改善过程中档案资料收集、归档和管理,建立改善农户“一户一档”、统一代建的农房改善项目“一案一档”和农房改善实物工作量台帐,同步做好工作推进情况实录,确保程序规范、资料详实、数据可靠、工作过程可追溯。“一户一档”要真实全面反映农房改善前情况、改善过程和改善后状况;“一案一档”要符合工程建设档案管理有关要求,涵盖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档案资料。定期开展农民满意度调查,动态掌握农民意愿和需求,及时研究解...

篇五:党员教育五年行动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形成全党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态势。《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前 言

 01总则02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03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04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目 录05 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06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07 流动党员管理08 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09 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10 附则

 学习中央通知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1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形成全党从严从实抓党员教育管理的良好态势。2《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总结吸收实践创新成果,对党员教育管理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作出规范,是新时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3通知指出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学习中央通知《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激发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夯实党长期执政基础,实现党伟大执政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知强调

 学习中央通知通知要求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按照党章要求和《条例》规定,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01各级党委各党组要把抓好党员教育管理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形式主义。02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严格执行《条例》规定。03中央组织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条例》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条例》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04

 总 则第一章

 第一章:总则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一条如何制定条例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组织应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二条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性

 第一章:总则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第三条指导思想

 第一章:总则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严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管理;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和实效,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第四条 遵循原则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第二章

 第二章:考核内容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自觉学懂弄通做实。第五条◆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情感融入。建立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中心内容的党员教育教材体系。◆教育引导党员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第六条

 第二章:考核内容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理论宣讲、组织生活、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学深悟透、入脑入心。第七条◆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过硬本领,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学、系统学、贯通学、深入学、跟进学,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第八条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第三章

 第三章:党员教育基本任务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努力掌握并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第九条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锻炼,教育党员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做到“四个服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第十条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入党誓词,坚持合格党员标准,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培育良好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家风。加强宪法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第十一条

 第三章:党员教育基本任务加强党的宗旨教育,引导党员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密切联系服务群众。第十二条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引导党员学习党史、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共产党人价值观,激发爱国主义热情。第十三条

 第三章:党员教育基本任务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围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决策、推进落实重大任务,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读世情国情党情,回应党员关注的问题,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要求上来。第十四条注重知识技能教育,根据党员岗位职责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引导党员学习掌握业务知识、科技知识、实用技术等,帮助党员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增强服务本领。第十五条

 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第四章

 第四章: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党员应当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党支部应当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贴近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开展志愿服务等。◆党员应当按期交纳党费。党组织应当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第十六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一般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进行。第十七条

 第四章: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第十八条基层党组织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党组织负责人应当经常同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第十九条

 第四章: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市、县党委或者基层党委每年应当组织党员集中轮训,主要依托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基层党校等进行。根据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中心工作和党员实际,确定培训内容和方式。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第二十条◆党组织应当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围绕学习教育主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查找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省级党委、行业系统党组织可以根据党员思想状况和党的建设需要,适时开展专题学习教育。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主要方式◆党组织应当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通过树立、学习身边的榜样,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开展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先争优,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鼓励和引导党员参与志愿服务。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第二十二条◆党组织应当坚持从严教育管理和热情关心爱护相统一,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激励关怀帮扶党员。◆针对老党员的身体、居住和家庭等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方式,进行教育管理服务,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力所能及的作用。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甚至失能的党员,组织活动和开展学习教育不作硬性要求,党组织通过送学上门、走访慰问等方式,给予更多关心照顾。第二十三条

 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第五章

 第五章: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经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基层党委审批接收的预备党员,自通过之日起,即取得党籍。◆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对停止党籍的党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恢复党籍。对劝其退党、劝而不退除名、自行脱党除名、退党除名、开除党籍的,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符合条件的可以重新入党。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或者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党员,一般编入其经常居住地或者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园区、楼宇等党组织。◆党员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发生变动的,或者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应当转移组织关系。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可以在全国范围直接相互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党组织接收党员组织关系时,如有必要,可以采取适当方式查核党员档案。对组织关系转出但尚未被接收的党员,原所在党组织仍然负有管理责任。党组织不得无故拒转拒接党员组织关系。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对没有人事档案的党员,应当由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基层党委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者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保存。◆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党员档案电子化管理。第二十六条

 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第六章

 第六章: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党组织应当通过严格组织生活、听取群众意见、检查党员工作等多种方式,监督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履行党员义务、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等。第二十七条发现党员有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和纪律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以及群众对其有不良反映的,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第二十八条

 第六章: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第二十九条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但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管理并且决心改正的党员,党组织应当作出限期改正处置,限期改正时间不超过1年。对给予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应当采取帮助教育措施。第三十条

 第六章:党员监督和组织处置◆党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规定程序给予除名处置:(一)理想信念缺失,政治立场动摇,已经丧失党员...

篇六:党员教育五年行动

ldquo;五年行动计划”

 简

 报

 第十期

  安徽省审计厅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二日

 转型与发展速度加快

 地位和影响同步提升 ——合肥市审计局实施五年行动计划成果斐然

 2006 年省审计厅决定在全省审计机关启动实施“抓建设, 练内功, 提效能” 五年行动计划以来, 合肥市审计局认真领会, 精心谋划, 严密组织, 迅速行动, 持续推进, 呈现出转型与发展速度加快,地位和影响同步提升的良好局面。

 合肥市审计局先后获得“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全省审计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审计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全省审计机关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和“合肥市文明单

  2位”、“合肥市政风评议工作先进单位” 以及全省审计机关历次主题活动年先进集体等一系列荣誉。

 一、 推进审计队伍建设, 机关整体效能不断提升 实施五年行动计划以来, 合肥市审计局坚持以人为本, 狠抓审计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 培训开发、 考核奖惩和监督管理等机制建设, 着力打造学习型、 创新型、 效能型、 服务型、 和谐型的“五型”审计机关, 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精神状态和综合素质, 不断完善审计机关内部管理, 提升机关的整体效能。

 一是紧扣地方发展中心, 突出重点任务整合调配审计队伍。

 积极构建大财政审计的格局, 打破部门界限, 统一调配局内人员, 确保每年预算执行审计任务的及时完成。

 同时, 还设立专门对市属 3大开发区审计的直属分局, 缓解财政审计工作的压力。

 2008 年, 适应合肥市“大建设” 的需要, 统筹内部投资审计力量, 按照全局一盘棋的思路, 建立“五统一” 的投资审计模式, 将八大类投资审计业务分解到所有业务处室, 切实做到了以审计任务为导向, 集中优势审计力量投入重点审计工作。

 2009 年, 还专门制定局审计人员统一调配使用办法, 加强对审计力量的整合与调配。

 二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狠抓学习培训提升审计队伍素质。

 积极整合机关学习教育资源, 不断建立完善了审计学习周、 专题攻关、审计经验交流会、 网上学习园地、 处长论坛、 荐书倡读等学习载体,连续 6 年举办全市审计机关学习周活动, 对全员进行集中封闭培训,2008 年起依托内网在机关共享所有不涉密的文件资料, 2009 年起在

  3全市审计机关开展财政资金绩效审计、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 计算机审计、 专项审计调查和审计文字宣传等八个方面重点课题的联合攻关活动, 每年有的放矢地组织干部职工外出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数百人次, 选派干部到审计署、 署特派办和省审计厅参与审计, 并出台优惠政策, 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审计职称考试, 推动知识更新, 促使审计干部队伍整体规模和结构不断完善, 截至目 前, 全局 98 名审计干部本科以上学历 71 人, 其中MPA 等专业研究生 16 人, 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 54 人, 其中高级职称 16 人, 取得国家计算机二级以上证书共有 35 人, 通过审计署 AO认证考试 37 人, 审计队伍的学习力、 创新力也得到明显增强。

 三是推行目 标管理考核, 鼓励争先创优推动提速提效。

 着眼于发挥考核评价机制的督促引导功能, 按照合法高效的要求, 不断改进管理方法, 建立健全了一套以机关目 标管理考核制度为核心的内部运行机制, 正确评价工作实绩, 引导审计干部争先创优, 推进审计工作提速提效。每年根据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下达的工作任务,确定全局工作目 标, 并将这些目 标层层分解至各部门和每个人, 明确责任, 狠抓落实。

 同时, 对获得奖励、 审计成效、 科研成果、 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宣传等内容, 实行加分引导。

 并将工作质量、 勤政廉政等方面的问题作为年底评优“一票否决” 事项。

 在日 常考核方面, 利用内网系统的公告功能, 在机关实行每周局长办公会确定一周重点工作、 每半月 审计项目 实施进度、 每月工作完成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 局领导周值班考勤情况、 审计信息宣传和信息化建设任

  4务完成情况等多项内部公告制度, 还建立局领导批办事项登记督办报告制度, 形成了对各项工作及时透明的监控。

 2009 年, 又创新实施了机关工作局领导点评制, 由局领导对各部门每月 主要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点评, 好处说好, 差处说差, 问责问效, 点评情况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依据。

 该做法得到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市委宣传部还组织市属主流新闻媒体对此进行集中报道。

 综合平时动态考核与年底集中考核情况, 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此外, 还建立实施服务承诺制、 限时办结制、 AB 岗工作制、 首问负责制等九项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通过这一系列机制和制度的施行,激发了审计人员干事创业的激情, 近两年做到当年审计项目 一律当年完成, 同级审项目 也在向人大报告的同时完成全部审计报告的出具。

 由于效能建设成绩突出, 被评为“合肥市机关效能建设年先进单位”, 有关处室在全市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 还获得了“群众评议满意处室” 的荣誉。

 四是推行人事制度改革, 注重保护和调动审计队伍的积极性。在机关大力营造“讲学习、 讲能力、 讲实绩” 的文化氛围, 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 先后开展多次部门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 近 3 年来通过竞争上岗和参考运用竞岗成绩先后提拔了 36 名干部, 变“相马” 为“赛马”, 减少了矛盾, 端正了风气, 增强了机关的生机与活力。

 同时, 还适时开展干部轮岗交流, 2008 年, 一次性与市直机关跨部门交流进出总计 14 人, 内部轮岗 21 人, 加强了审计干部多岗位锻炼, 优化了人才资源组合, 增强了部门之间的协调, 提高了机

  5关的整体效能。

 2006 年以来, 全局先后提拔了 9 名副县级以上干部。

 五是积极拓宽用人渠道, 不断优化审计队伍结构。

 截至目 前,已连续 6 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了 20 名优秀的年轻公务员, 2008年还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了 2 名优秀审计业务人员, 有效地为审计机关补充新鲜血液, 优化了审计人才队伍的年龄和专业结构, 目 前全局人员平均年龄 41 岁。

 此外, 本着“不求所有, 但求所用” 的理念,通过政府采购招标选聘 20 家社会审计机构参与审计的方式, 弥补了现有人才资源特别是投资审计等专业人才不足的缺憾, 确保全局审计工作又好又快地推进。

 二、 推进审计法制化进程, 审计工作机制逐步完善 五年行动计划实施以来, 合肥市审计局把握审计规律, 推动审计法制建设, 提请市委、 市政府出台 5 项规范性文件, 完善审计工作机制, 提升了审计监督水平。

 2006 年, 市委、 市政府合发 6 号文印发《合肥市审计结果运用办法》, 规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行为, 明确有关部门和机关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协调配合责任, 推进了审计结果的运用。

 2008 年, 市委、 市政府合发 21 号文印发《关于实施审计监督“双百” 制度的意见》, 明确“审计监督范围百分之百覆盖, 审计发现问题百分之百整改”, 实行“一事一报” 制度, 所有审计项目 都须整改到位后, 报政府审批销号;我局还提请市政府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关于贯彻落实审计监督“双百” 制度限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实施意见》, 进一步明确整改责任, 规范审计整改的程序和步骤。

 2009 年,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

  6《合肥市审计结果公告试行办法》, 明确了审计结果公告的载体、内容、 审批程序及有关要求; 为切实把中央扩大内需政策落到实处,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我局代拟的《合肥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审计监督若干规定》, 保证了中央投资的安全有效运用。

 2010 年, 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合肥市经济责任审计评价办法》, 分市直部门、 企业、 县区领导干部三类, 确定相应评价内容, 规范了审计评价工作。

 与此同时, 该局还制定了《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和制度》、《党委政府交办任务简易程序》、《审计项目 现场工作量核定办法》、《审计人力资源调配办法》、《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车辆管理暂行办法》 等一系列工作制度。

 通过制度建设与执行, 实现审计机关规范高效运转。

 三、 推进计算机审计和审计信息化建设, 审计技术和保障能力得到增强 着力“学、 攻、 管、 用”, 审计信息化建设成果丰硕。

 2006 年以来, 通过人员培训、 实践锻炼、 应用提升, 我市审计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

 2008 年我市成功承办全省审计信息化工作现场会, 促进了全省信息化建设工作。

 2009 年获全省审计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

 通过“学”, 转变了观念, 提高了技能。

 2007 年以来通过大面积大强度多层次的培训。

 2009 年该市以 98. 4%通过率名列全省 AO认证考试第一,“不会计算机审计就不是合格的审计人员” 的观念已深入人心。

  7通过“攻”, 化解了信息化建设难题。

 2007 年, 合肥市审计局实现了审计与财政的联网工作, 对各预算单位的预算收支实行联网审计监督。

 2009 年, 又建立了大建设信息管理查询系统, 实现对合肥市大建设范围内投资项目 的立项决策、 招投标、 合同履行、 资金拨付、 审计结算和竣工决算及项目 建设资金的网上申报情况等进行动态查询。

 通过查询系统, 实现了联网监督, 无缝对接, 同步跟进。同时也大大提高了相关部门间的协作效率。

 今年该市还探索建立养老保险系统联网审计, 整合政府监督资源, 正在申报“合肥市政府资金联网审计系统”( 即合肥市政府资金综合监控平台)

 项目, 目 的是联通市使用财政资金各个部门的基础信息, 打造“大监督” 的格局。

 通过攻关, 市局与全部县区局软视频连接成功, 在全省率先实现省市县三级视频会商系统联通, 标志着合肥市审计信息化建设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通过“管”, 为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2008 年推行了审计信息化动态跟踪考核制度, 2009 年进一步完善, 形成信息化考核由事后考核向事前、 事中和事后相结合的考核模式。

 通过对县区审计机关的考核, “以市带县, 全面提升”, 实现市局与县区之间的同频共振、 良性互动发展的局面。

 2010 年该市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化考核力度, 对审计项目 实行“双审核” 制, 审计项目 通过 AO与 OA 交互审核后, 才能上审计业务会议, 目 前已开展的审计项目100%通过审核。

 通过“质量从源头控制, 考核从项目落实”, 强化审计信息化的应用, 促进审计质量和工作实效的提升。

 同时, 充分利

  8用 OA 系统公告功能, 定期公示工作动态近 10 项, 强化问责问效,促进工作提速提效, 机关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用”, 信息化取得显著成绩。

 现在市局所有行政及业务公文均通过网上流转, 一线审计人员 95%以上会熟练使用 OA 系统进行文档处理。

 计算机辅助审计也普遍得到应用, 正向数据式审计和信息系统审计纵深推进, 近两年对市地税局“税收征管系统” 和“车船税管理系统” 开展系统审计, 成功发现了税收征管系统存在的技术漏洞和隐患, 在审计报告给予反映, 引起被审计单位的重视。

 在对市检察院审计中, 审计人员通过对其工资统发数据进行数据式审计, 迅速发现了该单位存在发放津补贴、 奖金以及公积金计提基数超标准等问题, 大大提升了审计工作效率。

 该局还对重点项目 全部实行 “一个项目 两个方案”, 即计算机审计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2006年以来, 有 3 篇专家经验获审计署颁发的荣誉证书, 10 篇应用实例获审计署的应用奖和鼓励奖。

 1 个四小软件在全省获鼓励奖。

 四、 推进审计业务建设, 审计转型成效显著 一是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全程跟踪审计, 提高了工程建设的绩效。

 合肥市审计局在全省率先开展了 建设项目 全程跟踪审计,2006 年以来对重点建设项目 实现了全部覆盖, 先后对 125 项“大建设” 项目 进行跟踪审计和工程决算审计, 涉及建设资金总额 124. 43亿元, 累计核减 17. 9 亿元, 在全市上下引起广泛关注和好评, 受到审计署、 省审计厅的充分肯定。

 市政府以 116 号令发布施行《合肥市国家建设项目 审计监督暂行办法》, 规定对政府投资审计项目 实行

  9审计计划管理, 对重大投资项目 实行跟踪审计, 以竣工决算审计结果为工程财务结算的依据。

 市审计局参加了所有重点项目的立项论证会、 招标会、 建设协调会, 对每个建设项目 明确专人进行现场跟踪, 工程完工组织决算审计, 促成政府及建设管理机构形成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 100 多份, 从源头上解决了工程招投标、 设计变更、材差、 价款结算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规范了建设程序, 提高了建设绩效, 保护了干部, 使我市的工程建设“干成事”、“不出事”。

 与此同时, 市审计机关完善投资项目 审计组织方式, 加强投资审计制度建设, 先后制定《国家建设项目 跟踪审计操作规程( 试行)》、《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协审国家建设项目 业务操作实施办法( 试行)》、《大建设项目 审计统一组织管理暂行办法》 及实施细则、《加强大建设项目协审队伍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协审国家审计业务考核办法》 等一系列管理制度, 实现投资审计管理规范化、高效化, 并探索实行“搁置问题、 分项审计” 的审计模式, 着力提高审计效率, 确保每一项大建设工程进度都不会因为审计而受影响。

 为服务滨湖新区建设, 根据市领导批示, 该局第一时间与业主单位联系, 进点实施跟踪审计。

 在首次全面审计的基础上, 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市长吴存荣在该局《关于合肥市滨湖新区启动区建设情况审计的报告》 上批示,“督促包河区及相关单位按审计...

篇七:党员教育五年行动

1 -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征求意见稿)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会议部署以及《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特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新特征新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快探索构建新发展格局,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落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要求,立足自立自强这一本质要求,以增强企业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和抗风险能力为目标,以对标世界一流为方向,以数字化改革为重点,全面加强企业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建设,增强供给体系的韧性,打造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的新时代企业家队伍,助力我省率先畅通经济循环,率先实现省域治理现代化,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中发挥更好作用。(二)主要目标。到 2025 年,实现全省中小制造业基础管理规范基本普及、规上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提升全覆盖。企业现代化管理理念不断增强,现代化管理和数字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管理人才队伍不断优化,“雄鹰企业”“单项冠军”等龙

 - 2 -头企业全球产业链控制力明显增强,创新能力、品牌知名度达到或接近世界级水平;中小企业无标生产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产作业现场大为改观,生产效率大幅提升。培训新时代企业家 2 万名以上、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20 万人次以上。二、主要内容(一)加强战略管理。针对企业制定战略管理缺乏科学的依据和论证、战略目标定位不当、战略管理模式较单一等问题,引导企业围绕国家战略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要求,加强顶层设计,注重研究主业在一定社会、经济、市场、区域等条件下及不同发展阶段的生命周期问题,加快形成以主业为核心并紧紧围绕主业培育竞争力的发展战略。强化国际化经营,构建更加适应国际化经营需要的管理机制,有序融入世界产业链和创新生态圈。(二)加强组织管理。针对组织间职位不清晰、职责不明确、部门协调不顺畅等问题,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目标明确、边界清晰、权责对等、精简高效的组织体系,完善组织运行机制,形成权责明确、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体系。结合数字时代发展新特点,推动面向数字化转型的企业组织与管理变革。针对用人难、育人难等问题,引导企业围绕人力资源的获取、配置、利用、保留和开发等核心环节持续探索管理创新,健全科学的人事管理评价体系和综合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全面提升人才队伍素质。

 - 3 -(三)加强创新管理。针对自主创新能力弱、科技创新型人才不足、产业链不完善等问题,引导企业建立包括研发、项目管理、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创新管理体系,聚焦“专精特新”发展。加强产学研用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收购和兼并合作,充分发挥全省网上技术市场作用,快速高效利用先进的科技成果和人才资源。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围绕龙头企业建立一批创新共同体,组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四)加强数字化管理。针对企业信息化管理缺乏统筹规划、信息化与业务“两张皮”、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不够、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引导企业设立“首席数据官”,探索建立数据开放与共享机制,推进 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企业的规模化集成应用,推进工业互联网应用和“上云用数赋智”,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未来工厂。加快建立数字化转型闭环管理机制,推进数字化转型管理工作与质量管理、信息安全、职业健康管理等体系的融合应用。加强企业信息安全保障,探索推进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与“企业码”等政务服务系统对接。(五)加强标准化管理。针对具有国际话语权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产品标准等较为缺失的问题,鼓励企业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工作,提升标准化的能力和水平,支持龙头骨干企业积极争取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先进团体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话语权能力,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 4 -(六)加强质量管理。针对缺乏系统化的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水平与智能化水平存在一定的脱节等问题,引导企业加强现场基础管理,积极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六西格玛、全面质量管理等质量管理技术与方法,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鼓励中小企业开展 ISO9000、ISO14000系列认证,以第三方评价方式驱动质量提升、管理升级。(七)加强品牌管理。针对品牌意识淡薄、品牌缺乏核心价值等问题,引导企业制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建立创立、维护、巩固全过程的品牌管理体系,树立品牌形象,增加品牌资产价值,将浙江制造的优势持续转换为品牌优势。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浙江制造”品牌企业培育工程,打造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建立市场研究、客户关系管理等制度,完善营销管理和用户服务体系。(八)加强供应链管理。针对供应链管理能力不强、成本和质量管控不到位、运营效率不高等问题,引导企业加强供应链合作管理,培育和优选上游供应商,推进横向经济组织联合和纵向供应链整合,建立稳定的供应关系;加强重点原材料、关键部件的备份管理,降低断链断供风险。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组建企业共同体,稳定和畅通供应链。(九)加强文化建设。针对企业文化形式化、文化内涵理解不深刻等问题,引导企业凝练核心价值观,加强员工关爱,主动营造栓心留人氛围;挖掘企业故事,加强先进文化建设。学习借鉴先进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经验做法,切实履行

 - 5 -社会责任,积极开展社会公益事业。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高度重视节能环保工作。引导企业强化党建工作。(十)加强风险管控。针对风险管控意识淡薄、风险管控制度不够健全等问题,引导企业强化风险防控意识,聚焦企业债务风险、投资风险、法律风险、金融风险、财务风险、运营风险等,构建全面、全员、全过程、全体系的风险防控机制,抓好各类风险的监测预警、识别评估和研判处置。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薪酬分配等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和企业主个人财产,优化产权结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三、重点任务(一)推进管理摸排诊断。以县(市、区)为主体,以“雄鹰企业”、“放水养鱼”培育企业、骨干高新技术企业、雏鹰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需帮扶提升和倒逼规范企业等为重点,对辖区内的规上制造业企业,对标管理重点领域开展排摸。根据行业类别、企业规模和地域分布等,逐个建立企业管理问题清单,调查了解是否需要政府或专业机构帮扶管理提升的问题和需求。充分发挥专家团队、行业协会和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作用,分行业开展入企调研,找准制约企业管理增效的短板和瓶颈问题。(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优选全球管理标杆。选择一批管理理念先进、管理

 - 6 -水平较高、企业经营较好、典型性和可复制性较强的企业,分行业优选一批覆盖不同规模、不同发展周期的管理对标提升的先进模式、标准和案例。引导企业自主选择同行业标杆,重点针对全省雄鹰企业、单项冠军、产业链关键企业等链主型企业和头部企业,优选世界 500 强、全球隐形冠军等作为对标目标。针对全省行业骨干企业,优选中国制造业 500 强、中国民营企业 500 强等作为对标目标。针对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优选全省管理创新示范企业、“新星”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等作为对标目标。支持各地、各相关行业协会通过购买服务、奖励补助等形式组织企业到国内外先进企业对标学习。

 (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国资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三)分类实施对标提升。重点围绕我省 415 先进制造业集群、“新星”产业集群和十大标志性产业链,推进关键企业管理对标提升。引导大中型国有企业开展对标世界一流管理提升行动,深化国有企业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切实改变行政化管理方式,加快形成反应灵敏、运行高效、充满活力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进上市(拟上市)企业和股份制企业现代治理水平提升,总结梳理浙江上市公司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典型案例,开展公司治理专项行动,通过公司自查、现场检查、督促整改,切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围绕高质量发展园区、制造业特色小镇、小微园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提升。(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国资委、浙江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 7 -(四)全面开展对标评价。重点针对产业发展周期不同阶段,中小微企业、规上企业、股份公司、雄鹰企业面临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指导相关专业机构充分吸收国际先进管理标准,结合对标经典案例(模式),制定企业管理星级评价体系。支持各县(市、区)每年分批组织开展管理对标评价,5 年内实现全省规上制造业企业管理对标评价全覆盖。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管理效能提升跟踪评价,加强纵向对比分析,探索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国资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培育管理标杆企业。探索将企业管理对标评价结果纳入“亩均论英雄”、“信用浙江”等评价体系和人行征信体系,对优秀企业在“企业码”信息中予以标注,支持管理评价优秀企业积极参与政府性评奖评优、试点项目申报等。优化完善《浙江省企业管理创新奖评选暂行办法》,在各市、县(市、区)的管理星级评价优秀的企业中,建立省级企业管理提升培育库,每年认定省级管理对标提升标杆企业 20 家。(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六)打造新时代企业家。在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雄鹰企业、链主企业中遴选一批家国情怀深、责任意识强、经营水平高、行业影响力大、长期扎根实业的企业家,探索授予“浙商终身成就奖”称号,加强浙商精神传承。大力实施“浙商青蓝接力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

 - 8 -深入开展“浙商名家”“浙商薪火”“希望之光”培训,提升企业管理现代化水平。打造一批省市县共享、培训机构共用的精品课程,每年全省开班 100 个以上,培训企业管理人员 4 万人次以上,培育壮大新生代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队伍。

 (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委人才办、省经信厅、省工商联、省人力社保厅)(七)强化对标提升服务。探索设立“教学、观摩、实践”为特色的“浙江民营经济学院”。引导管理咨询行业规范化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全省企业管理咨询师、培训师以及咨询、培训机构评价体系,培养认定一批精理论、懂实战的“浙江管理咨询名师”,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企业管理咨询机构。支持相关专业机构分地区、分行业开展管理咨询活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人力社保厅、省工商联)(八)创建管理实训基地。依托高校职院、行业重点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分行业创建一批“教演用”三位一体的管理和技能提升实训基地,强化企业场景式实训,力争全省建立实训基地 100 个以上。发挥雄鹰企业、本土跨国公司 30 强、管理标杆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引导企业建立以管理和技能培训为主的“企业学院”,推动“企业学院”升级为省级实训基地。(责任单位:省人力社保厅、省教育厅、省经信厅、省工商联)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由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企业管理对标提升工作,建立管理对标提升专项工作组,

 - 9 -组织、经信、科技、人社、统战、高校、有关商协会等单位要加强协同推进力度。各市、县(市、区)统筹相关工作,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切实推进企业管理对标提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对工作突出的相关县(市、区)优选纳入工业领域争先创优“最佳实践”。(责任单位:省工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二)加大政策保障。各市县要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加大对企业管理对标提升和企业人才队伍素质提升工作的支持,加大购买服务力度,扶持培育第三方企业培训行业发展,扶持优质“企业学院”和培训基地软硬件建设。择优推荐专业服务机构申报国家和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对管理星级评价较高的企业,优先推荐享受“放水养鱼”政策,在金融支持我省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相关政策中给予倾斜,在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专项基金、用地用能等相关要素保障中优先支持。探索开展“管理提升券”工作,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推广使用。(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强化服务指导。探索建立企业管理提升援助服务中心。发挥驻企服务员作用,组织管理咨询机构、数字化转型工程服务机构及志愿者“向企业送管理”。推进企业管理评价数字化转型,建立省级企业管理评价数据库。在“企业码”上设立企业管理服务专区,精准推送“浙商名家”“经济大讲堂”等培训内容,以及各职能部门的相关政策。(责任单位:省经信厅、

 - 10 -省工商联)(四)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工作交流,定期召开企业管理对标提升现场会。探索打造“经济大学堂”,搭建“科学家+企业家”交流融合平台。加强对企业家的政治关怀,扎实开展“浙商永远跟党走”系列活动,强化民营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引领。加强宣传引导,积极报道标杆企业的先进经验和成功案例。(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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