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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大会记录3篇

发布时间: 2022-08-24 19:1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大会记录3篇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大会记录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部分修改,2002年11月14日通过) 总纲第一章 党员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第三章 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大会记录3篇,供大家参考。

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大会记录3篇

篇一: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大会记录

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部分修改, 2002年11月14日通过)

  总纲 第一章

 党员 第二章

 党的组织制度 第三章

 党的中央组织 第四章

 党的地方组织 第五章

 党的基层组织 第六章

 党的干部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八章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第九章

 党组 第十章

 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 第十一章

 党徽党旗 总纲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 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规律, 它的基本原理是正确的,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中国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最高理想, 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充分发展和高度发达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 走中国人民自愿选择的适合中国国情的道路, 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必将取得最终的胜利。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 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

 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 创立了 毛泽东思想。

 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 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 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在毛泽东思想指引下, 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 经过长期的反对帝国主义、 封建主义、 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 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 顺利地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完成了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 政治和文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 总结建国以来正反两方面的经验, 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实现全党工作中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 实行改革开放, 开辟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 逐步形成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线、 方针、 政策, 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 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 创立了邓小平理论。

 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 是毛泽东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继承和发展, 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引导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不断前进。

 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 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 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 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 怎样建设党的认识, 积累了治党治国新的宝贵经验, 形成了“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 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 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始终做到“三个代表”, 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 执政之基、 力量之源。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这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 需要上百年的时间。

 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 必须从我国的国情出发,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在现阶段, 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 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 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 但已经不是主要矛盾。

 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任务, 是进一步解放生产力, 发展生产力, 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并且为此而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

 必须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 多种

 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鼓励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逐步消灭贫穷, 达到共同富裕, 在生产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发展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各项工作都要把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 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 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作为总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

 跨入新世纪, 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

 在新世纪新阶段, 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 巩固和发展已经初步达到的小康水平, 到建党一百年时, 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到建国一百年时,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基本实现现代化。

 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坚持改革开放, 自力更生, 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 民主、 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社会主义事业中, 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其他各项工作都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

 要抓紧时机, 加快发展,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依靠科技进步, 提高劳动者素质, 做到效益好、 质量高、 速度快, 努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 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 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改革开放, 是我们的强国之路。

 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与此相适应, 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领域的改革。

 开放包括对外对内的全面开放。

 要发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更多更好地利用外来资金、 资源和技术, 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 包括西方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 管理方法。

 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 勇于开拓, 在实践中开创新路。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坚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巩固人民民主专政。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积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 切实保障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 管理

 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

 广开言路, 建立健全民主决策、 民主监督的制度和程序。加强国家立法和法律实施工作, 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保持社会长期稳定。

 依法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 危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

 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建设物质文明、 政治文明的同时, 努力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应当大力发展教育、 科学、 文化事业, 尊重知识, 尊重人才, 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弘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

 应当用党的基本路线和爱国主义、 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员和人民群众, 增强民族自尊、 自信和自强精神, 对党员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 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 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 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 有道德、 有文化、 有纪律的人民。

 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 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 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 保卫祖国和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维护和发展国内各民族的平等、 团结、 互助关系, 坚持实行和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积极培养、 选拔少数民族干部, 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 文化, 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全面进步。

 中国共产党同全国各民族工人、 农民、 知识分子团结在一起, 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 各民族的爱国力量团结在一起, 进一步发展和壮大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 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不断加强全国人民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 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 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的团结。

 按照“一个国家、 两种制度” 的方针, 完成祖国统一的大业。

 中国共产党主张积极发展对外关系, 努力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争取有利的国际环境。

 在国际事务中, 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 维护我国的独立和主权, 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 维护世界和平, 促进人类进步。

 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 互不侵犯、 互不干涉内政、 平等互利、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的基础上, 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

 不断发展我国同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关系, 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

 按照独立自主、 完全平等、 互相尊重、 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 发展我党同各国共产党和其他政党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要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必须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坚持党要管党、 从严治党, 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 凝聚力、 战斗力, 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成为领导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前进的坚强核心。

 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

 第一,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全党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 统一行动, 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

 必须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 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 全面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反对一切“左” 的和右的错误倾向, 要警惕右, 但主要是防止“左”。

 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选拔使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政绩突出、 群众信任的干部, 培养和造就千百万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从组织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贯彻落实。

 第二, 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

 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 理论联系实际, 实事求是, 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全党必须坚持这条思想路线, 积极探索, 大胆试验, 开拓创新,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不断研究新情况, 总结新经验, 解决新问题, 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

 第三,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 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 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 凌驾于群众之上。

 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 一切为了群众, 一切依靠群众, 从群众中来, 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党风问题、 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

 党坚持不懈地反对腐败, 加强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第四, 坚持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

 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 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

 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必须实行正确

 的集中, 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 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

 加强组织性纪律性, 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不断完善党内监督制度。

 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在原则问题上进行思想斗争, 坚持真理, 修正错误。

 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 又有纪律又有自由, 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 思想和组织的领导。

 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党必须按照总揽全局、 协调各方的原则,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党必须集中精力领导经济建设, 组织、 协调各方面的力量, 同心协力, 围绕经济建设开展工作。

 党必须实行民主的科学的决策, 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做好党的组织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发挥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党必须保证国家的立法、 司法、 行政机关, 经济、 文化组织和人民团体积极主动地、 独立负责地、 协调一致地工作。

 党必须加强对工会、 共产主义青年团、 妇女联合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 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

 党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和情况的变化, 完善领导体制, 改进领导方式, 增强执政能力。

 共产党员必须同党外群众亲密合作,共同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

 第一章

 党员 第一条

 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 农民、 军人、 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愿意参加...

篇二: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大会记录

共产党历次党章的制定及修正简况

  中国共产党历次党章的制定及修正简况( 一大至十七大)

 中国共产党自 1 9 2 1 年诞生至十七大先后制定、 修正过十七次党章 。

 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时期制定过七部党章。

 其中一大到六大制定的六部党章, 都是在共产国际直接指导帮助下制定的, 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幼年时期党的建设的一些特点。

 1 9 4 5 年七大制定的党章, 则是在1 9 4 3 年共产国际解散后由中国共产党独立自 主制订的, 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在政治上和党的建设上的完全成熟。

 一大党纲

  1 9 2 1 年7 月 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 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纲领 》 。

 这是党的历史上关于党的建设的第一个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

 《纲领》 共十五条, 规定了 党的名称、 性质和纲领, 提出了 党的最终奋斗目 标。《纲领》 宣布“我党定名 为‘中国共产党’”; 规定了 党的纲领是“以无产阶级革命军队推翻资产阶级, 由劳动阶级重建国家, 直至消灭阶级差别; 采用无产阶级专政, 以达到阶级斗争的目 的──消灭阶级; 废除资本私有制, 没收一切生产资料, 如机器、 土地、厂房、 半成品等, 归社会所有; 联合第三国际”。

 《纲领》 也对党的组织章程、 党的组织原则、 组织机构和发展党员 作了 明确的规定。

 ( 这个纲领现仅有第三国际保存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 俄文版和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保存的C ·M·维尔巴编的陈公博《中国的共产主义运动》 附录《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个纲领》 英文版 。

 两种外文本均缺第十一条。

 两个版本由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译成中文。

 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辑的《中共党史参考资料》 第二册第1 9 7 至1 9 9 页收录了这两个版本的译文)

 二大党章

  1 9 2 2 年7 月 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讨论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

 。

 这部章程是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比较完整的章程, 共六章, 二十九条。

 章程第一次明确提出了 彻底地反对帝 国主义和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 即党的最低纲领; 第一次详尽地规定了 党员 条件和入党手续, 对党的组织原则、组织机构、 党的纪律和制度, 也都作了 具体的规定。

 ( 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 第二册第5 0 8 至5 1 0 页)

 三大修正党章

  1 9 2 3 年6 月 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 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 》 。

 章程共六章, 三十条。

 它 和二大通过的党章相比较, 基本是二大党章原来的结构的内 容, 只是个别条文的改动。

 如在关于党员 入党手续方面,第一次规定了 新党员 候补期( 劳动者三个月 , 非劳动者六个月 )

 。

 党章还分别规定了候补党员 和正式党员 的权利和义务。

 ( 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 第二册第53 5 至5 3 7 页)

 四大修正党章

  1 9 2 5 年1 月 在上海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 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 。

 章程规定, “凡有党员 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 在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将党的支部规定为党的基层单位。

 并规定从四大开始对中央委员 会委员 长的职务, 改称为“总书记”; 地方各级党的执行委员 会的委员 长职务, 改称为“书记”。( 全文收录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 )

 五大修正党章

  1 9 2 7 年4 月 至5 月 中共在武汉召 开的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没有专门讨论修改党章的问题, 在五大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 》 中, “认定必须改正并补充旧时的党章”。

 五大闭幕后不久,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 9 2 7 年6 月 1 日 通过了 《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议决案 》 。

 这个修正议决案共有十二章, 八十五条, 对四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 作了 许多新的补充和修正, 特别是在党的组织系统方面, 作出了 远较前四个党章详尽系统的规定。

 其中, 第一次明确规定“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

 这是在我们党的根本法规上, 第一次出现民主集中制的提法。同时, 第一次规定入党者的年龄必须在1 8 岁 以上。

 第一次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 并规定“青年团中央, 应派代表出席党的中央政治局会议, 各级团部亦应派代表参加各级党部机关之常务委员 会议, 此等团部之出席代表应有表决权。

 ”修正章程在“党的中央机关”一章中, 明文规定中央委员 会除选举正式中央委员 一人为总书记外,还要选举“中央正式委员 若干人组织中央政治局指导全国一切政治工作”, 体现了 加强集体领导的精神。

 ( 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 第四册第4 1 5 至4 2 1 页)

 六大党章

  1 9 2 8 年6 月 至7 月 在苏联莫斯科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通过了 《中国共产党党章 》 。

 党章共十五章, 五十三条。

 六大党章基本保持了 五大党章的基本内 容, 在结构上作了 一些调整。

 六大党章较以前几部党章, 更加突出地强调了 共产国际的领导。

 在第一章规定“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 命名为‘中国共产党’, 为共产国际支部”; 在第二章规定“凡承认共产国际和本党党纲及党章, 加入党的组织之一, 在其中积极工作, 服从共产国际和本党一切决议案且经常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 ”, 这是按照列宁建党思想对党员 资格作了 更为完整的表述。

 在关于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方面, 规定党员 及地方组织要无条件地执行“共产国际代表大会或本党代表大会, 或党内 指导机关所提出的某种决议”, 并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要“得共产国际同意后召集之”。

 ( 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 第四册第3 4 8 至3 5 4 页)

 七大党章

  1 9 4 5 年4 月 至6 月 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章 》 , 是我党独立自 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

 七大党章共有十一章七十条。

 它 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 在党章发展史上第一次增加了 党章的总纲部分。

 总纲是党的最基本的政治纲领和组织纲领, 是党章的前提和总则, 是每一个党员 “一切活动的准则”。

 总纲总结了 党成立二十四年来的斗争经验, 以简洁的文字阐明了 党的性质与理论, 中国革命的性质、 动力、 任务和特点, 党领导中国革命的基本方针和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二, 确定了 毛泽东思想为全党的指导思想。

 第三, 特别强调了 党的群众路线。

 第四, 更加完善了 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对扩大党内 民主和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作了 详细的规定。

 ( 全文载于《中共党史参考资料》 第九册第5 6 9 至5 7 7 页)

 八大党章

  1 9 5 6 年9 月 2 6 日 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 ,是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制定的第一部党章。

 新党章根据执政党的特点, 提出了 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

 总纲规定:

 “中国共产党的任务, 就是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 尽可能迅速地实现国家工业化, 有系统、 有步骤地进行国民经济的技术改造, 使中国具有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 现代化的农业、 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

 ”党章对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的根本原则作出了 许多新规定。

 针对党处于执政党地位的情况, 强调“必须不断地发扬党的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的传统”。

 此外, 八大党章对党的组织机构也作了 一些新的规定。

 如中央委员 会除选举中央政治局以外, 还选举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 会; 党的监察委员 会增加了 要积极检查党员 遵守党的章程、 党的纪律、 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规、 法令的状况; 明确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等。

 八大党章还首次把“各尽所能, 按劳取酬”的分配原则写进党章。

 ( 全文载于1 9 5 6 年9 月 2 7 日 《人民日 报》 )

 九大党章

  1 9 6 9 年4 月 1 4 日 中共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 ,体现了 九大在思想上、 政治上和组织上的错误方针。

 九大党章背离了 八大党章的正确纲领, 在党章中肯定了 根据“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发动的“文化大革命”。

 在总纲里充满了 个人崇拜的错误。

 特别是把林彪作为“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列入党章, 这在党章的历史上是从未有过的。

 九大党章否定了 八大已经明确的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和党领导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的任务; 在党员 条件上, 取消了党员 权利和入党预备期, 把八大党章规定的党员 十条义务改变为“活学活用马克思主义、 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等五项接班人的条件。

 在组织原则上, 取消了 八大党章中关于发扬党内 民主, 加强党的集体领导, 发挥下级组织的积极性、 创造性等条文,并取消了 五大以来设立的党的监察委员 会。

 ( 全文载于1 9 6 9 年4 月 2 9 日《人民日 报》 )

 十大党章

  1 9 7 3 年8 月 2 8 日 中共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 继续了 九大的“左”的错误, 沿袭了 九大党章的总纲和条文, 只作了 个别的修改和补充。由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败露, 十大党章删去了 九大党章中有关林彪为接班人的内 容。十大党章继续肯定了 “文化大革命”, 并且强调“这样的革命, 今后还要进行多次。

 ”( 全文载于1 9 7 3 年9 月 2 日 《人民日 报》 )

 十一大党章

  1 9 7 7 年8 月 1 8 日 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 》是十年内 乱以后的第一部党章。

 它 恢复了 八大关于把中国建设成四个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的提法。

 在内 容上与九大、 十大党章比较作了 较多的修改。

 譬如:

 在总纲及有关条款中增写了 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内 容; 在党的中央委员 会, 地方县和县以上、 军队团和团以上各级党的委员 会, 都设立纪律检查委员 会; 提出党要认真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政策等等。

 但是, 由于十一大仍然肯定十大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是正确的,十一大党章没能清除“左”倾错误的影响, 继续沿用了 “文化大革命”的错误理论、 政策和口 号。

 这些错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彻底的纠正。

 ( 全文载于1 9 7 7年8 月 2 4 日 《人民日 报》 )

 十二大党章

  1 9 8 2 年9 月 6 日 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审 议通过了 《中国共产党章程 》 。

 这部党章吸取了 历届党章正反两方面的经验, 是在七大、 八大党章的基础上发展、 提高而写成的, 也是吸取了 九大、 十大党章的教训并彻底清除了 十一大党章中存在的“左”的错误而写成的。

 十二大党章的重要特点是:

 第一, 有一个比八大党章更为充实完整的总纲, 总纲对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 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

 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对中国现阶段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和党的总任务, 对加强党的建设基本要求, 对党在国家生活中如何正确发挥作用, 都作了 马克思主义的规定。对毛泽东思想, 新党章在十一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的基础上, 作了 比七大更科学的表述。

 第二, 新党章对全体党员 、 党的干部提出比过去历次党章更加严格的要求。

 党章规定, 共产党员 必须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要求党员 “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 ”, 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等。

 第三, 对党的民主集中制作了 比较充分、 比较具体的规定。

 而且吸取了 历史教训, 明确规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 “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 作出决定”。

 “不允许任何领导人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第四, 新党章对党的中央和地方组织体制作了 重要的改变和新的规定, 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在选举中央委员 会时, 还要选举中央顾问委员 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 会。

 还规定党中央只设总书记, 不再设主席和副主席, “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产生。

 ”第五, 对加强和改善执政党的领导也作了 一系列具体的规定。

 另外,十二大新党章首次将入党誓词载入党章。

 ( 全文载于1 9 8 2 年9 月 9 日 《人民日 报》)

 十三大修正党章

  1 9 8 7 年1 1 月 1 日 中共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章部分条文修正案〉 的决议》 , 对十二大通过的党章部分条文的内 容作了 修正。

 修改部分涉及到十二大党章的十个条款, 即第十一、 十六、 十九、 二十一、 二十二、 三十、三十三、 四十三、 四十六、 四十八条。

 十四大党章

  1 9 9 2 年1 0 月 1 8 日 中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 《中国共产党章程》 ,共有十章, 五十条, 是对党的十二大通过的党章的进一步修正, 突出了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 并将其贯穿党章全文。

 新党章在总纲部分, 增加了 关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 阐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历史是我们党开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并不断前进的历史。

 把这一段历史写入党章, 反映了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新党章把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的“一个中心、 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及一系列方针载入党章, 并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了 切合实际的新要求。

 根据中央顾问委员 会向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议, 从十四大起, 不再设立党的中央顾问委员 会和省、 自 治区、 直辖市顾问 委员 会。

 鉴此, 党章删去有关顾问委员会的条文。

 ( 全文载于1 9 9 2 年1 0 月 2 2 日 《人民日 报》 。

 )

 十五大修正党章

  1 9 9 7 年9 月 1 8 日 中共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 。

 这次修改党章集中在一个重大问题上, 即在党章中明确规定, 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党章总纲规定: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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