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正文

2022贪污腐败观看心得2000字

发布时间: 2022-06-09 18:0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贪污腐败观看心得2000字,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贪污腐败观看心得2000字

贪污腐败观看心得2000字3篇

【篇一】贪污腐败观看心得2000字

学习心得

自从学习了公司的《案例披露报告》、《董事长工作报告》、《百项改革报告》、《工作部署报告》以来,心里久久不能够平静。原以为只有在新闻上才会有这样那样的贪污腐败事件,哪想到,在公司里面却有那么多的蛀虫的侵蚀。看你看他们的历程,开始也不是蛀虫的天性,然而却有了今天的惨痛教训,这不及让我想到了,网上报道的刘志军、张曙光等人。同样是对国家做出过贡献,但是后却以此为自己贪污腐败的资本,不顾国家人民的利益,对国家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这些贪污贿赂现象让我们知道,官员的贪污腐败的在存在极大的危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损害了机关干部和领导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也就是说损害了政府的形象,最关键的是让人民群众不信任党和国家,让党和国家脱离了群众,让党和国家失去了凝聚力和向心力。而对于公司来讲,极大的危害了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同时损害了领导层在公司员工心中的形象,也损害了公司的形象,最关键的是让公司员工不再信任公司还有公司领导,让公司的管理失去了效率,让失去了凝聚力和向心力,对公司未来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所害也不利的影响。由此可以看出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近几年来,公司反腐败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由于反腐败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的存在导致了反腐败工作形势严峻。为此要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着力解决损害公司利益的突出问题,既要保证公司及员工的利益又要控制腐败现象的增长,期间必须制定落实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必须要以中南宪章、董事长报告等的方针政策作为依据和指导,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从根本上从源头上治理贪污腐败。党公司管理人员从思想上、行动上远离贪污受贿。公司高层的正确领导下,在公司员工强有力的监督下,公司管理层思想上自我反省自我提升的形势现下,贪污受贿的想象将会逐步减少。通过大家的努力,反腐倡廉工作必然也会取得巨大成效的。

纵观历史,各朝各代,没有一个朝代能在贪污腐败横行的时候天下太平的,也没有一个朝代在伤害大多数平民百姓的利益后能屹立不倒的。古语有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作为管理层,就好比是民间的官吏,只有自身作则,严以律己,才能从一个小县到一个城市一个省一个国家,一层层的坚固起来,才能能建设繁荣富强的国家,公司也才能够不断的创造更高的效益,更好的品牌,更好的口碑。为了公司和个人的发展,为了迎接不断迎来的机遇和挑战,这是我们必须首先做到的,“打铁还需自身硬”。保证了自身的纯洁性,才能不至于随流失去,才能不断创造辉煌,创造属于中南的奇迹,属于中南的明天。

【篇二】贪污腐败观看心得2000字

  一、《刑法修正案》中贪污腐败犯罪存在的不足一对领导随行人员贿赂性质界定模糊。

  在《刑法修正案》当中的第388条所添加的一项条款,虽然增加条款属于正常现象,但所增设条款的详细位置对于其行为性质界定上存在较大的争议。

  首先,所增设的条款主要针对向上级领导身边随行人员进行贿赂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以此来让《刑法修正案》整体的规定更加严谨,该举措值得认同。

  其中第388条规定是针对接受贿赂行为所作出的,但却对于向领导身边的随行人员进行贿赂的行为没有纳入到犯贪污腐败犯罪的范围当中,且仅是简单的列举除了具体的刑罚,没有对罪名加以明确,该行为性质上的界定较为模糊。

  二对处罚资金的数额并没有具体标准。

  有关贿赂犯罪、对企业贿赂犯罪以及介绍贿赂犯罪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在修整之前,只是单纯的对贿赂犯罪规定了其相应的没收财产法规,虽然《刑法修正案》当中增设了相关三种罪行的处罚金额,并对具体的罚金采取了必并制度,但却没有对详细的数额标准做出明确要求。

  这样较为模糊的处罚方式,极大程度上对罚金的实践造成一定的影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进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三对贪污腐败犯罪法定情节有所忽视。

  《刑法修正案》充分体现了详细的数额标准不能够成为贪污腐败犯罪的主要标准的要求,有助于真正实现数额与情节相互并列的二元模式。

  因此,从数额中心化的立场上来看,该次刑法中所作出的修正有关键的意义。

  但这其中,需要注意的是罚款金额与情节相互并列的二元模式在确立上并不适用于所有贪污腐败的犯罪行为。

  但由于情节元素自身的模糊性及不易操作性,可能会重新在司法实践当中出现边缘化的问题。

  二、《刑法修正案》视角下贪污腐败犯罪的优化策略一贿赂标准应包括非财产性利益。

  当前《刑法》中第385条规定,国家的各行业的工作人员通自身职位上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取财物或是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其他人运用不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属于受贿罪。

  基于此,贿赂的标准及详细的内容却只能是财务。

  而关于财务的具体界定及详细的范畴,其及包含有着明确价值、能够管理的物体、狭义上的财务,同时,还包括可以通过金钱来衡量、有着财产性质的相关利益。

  但对于无法体现出财产性质的贿赂行为,例如托关系直接向国家工作者进行贿赂,就不能将其定为财物,这样会超出预测的范围,违反刑法规定的原则。

  但不管是哪种形式上的贿赂,其性质上都是让国家工作人员用自身的权力来谋取更多的利益,都是对国家工作者行为清廉及不可践踏的侵犯与侮辱。

  因此,从立法的角度上看,应在贿赂犯罪的创新、相关新情况以及反腐倡廉斗争的实际需要上,结合《联合国反腐败公共约定》,将贪污腐败犯罪行为的范围延伸到非财产性的利益,以此来真正解决当前《刑法修正案》中对于贪污行贿法律规定不完善的问题。

  事实上,该次刑法修整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已经为非财产性相关利益行为入罪奠定了基础,详细来说,在贪污犯罪的定罪标准上,修正案已经转变了原有的数额中心理论模式,将其他有关情节等同于数额,使其能够单独决定贪污犯罪成立并成为刑法轻重的主导要素,因此,日后非财产性的利益受贿犯罪行为也就并不存在界定上的障碍。

  二单纯性质贪污也应视其为犯罪。

  单纯性质上的贪污,与常见的受贿行为是相对的,主要指的是凭借职位上的便利而接受他人馈赠财务,但实际上却没有为他人谋取任何利益。

  从解释理论角度分析,由于我国《刑法修正案》对贪污腐败犯罪成立的基本要求是应具有为他人谋取一定利益的这一关键性要素,因此,单纯性接受贿赂的行为并不能构成犯罪。

  但若从立法理论的立场上来看,其大力提倡取缔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素的观点的理由是极具说服力的。

  从利益性质角度上,这其中的利益主要指的是正当性的利益,但同时也有可能包括非正当的利益,如果把为他人谋取利益视为贪污腐败犯罪的主要构成要素,就说明将国家工作者应履行的基本责任看成犯罪成立的关键要素之一,这不仅严重违背了理论,并且在客观上也会导致国家工作人员为逃避法律的漏洞出现收钱不办事的情况,会对自身的职责产生懈怠,进而让行贿者无法从中得到相应的利益。

  这样的行为相对于贪污贿赂后履行自身职责的行为所产生的危害性更大,性质更加严重,情节更加恶劣,因此,若是单纯的惩罚后者而不对接受贿赂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罚,有失法律的公正公平性。

  对此,若是站在贪污贿赂犯罪所保护的法律权益是职务行为的清廉性、不可买卖性的立场上来看,只要国家工作者利用自身职务便利接受了相关人员的贿赂,就应视为犯罪。

  以此,其中的清廉性与不可买卖性主要针对的就是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自身职务上的权力,利用其便利条件接受正常薪资范畴以外的财务,这些财务并不属于应得的利益。

  对于在主观上能否为他人真正谋取利益或是否存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想法及行为,并不会对受贿行为定罪产生任何影响。

  由此,从严谨的贪污受贿犯罪刑事法、完善及优化腐败犯罪机制的角度上看单纯性的接受贿赂行为定罪,并应将为其他人谋取利益这一关键要素作为贿赂犯罪加重犯罪情节来看待,才更加合理。

  三贪污腐败犯罪应彻底废除死刑。

  随着世界各国对于人权主义的重视,关于废除死刑运动进展的如火如荼,为我国死刑罪名过多这一刑法规定引起了社会各领域的不满,在众多人员的强烈呼吁下,在2011年所出台的《刑法修正案》中终于在死刑废除上向前迈出了第一步,同时一次性的取消了我国近年来在司法实施过程中适用性或是不适用的死刑罪名共计13项。

  但让人遗憾的是,在最新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中,并没有真正将贪污腐败犯罪中的受贿罪死刑废除,主要是因为,从国家的角度上来看,当前国内贪污腐败风气盛行,若是不对其加以严惩,则会直接影响国家的进一步建设与发展。

  如果在这样的形势下,将贪污腐败犯罪的死刑废除,显得不合乎常理,时机未到。

  若是从群众的角度上看,大众对于官员仇视抵触的心理以及要求大力惩罚贪污犯罪行为的呼声依旧较高,并且长时间受到重刑思想的影响,广大群众甚至许多法律专家对于死刑依旧存在较大的认同感,目前并不是废除死刑的最佳时机。

  但如果站在实现刑法公正且特殊预防立场上看待死刑问题,对于重大贪污腐败犯罪分析所实行的假释并限制减轻刑法的无期徒刑,依旧能够形成对犯罪分析的严格惩治,更关键的是,长期限制自由,相比一次性的结束生命更加让人痛苦,对人的警示作用更强。

  此外,立法也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意见,但不能盲目的迎合与顺应群众,更不能被所谓的民意绑架。

  因为大众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着情绪化,有时会失去理智,个人主观色彩强烈,这与法律中的稳定理性等特征存在冲突。

  因此,贪污腐败犯罪中的死刑废除问题,不能简单的依据民意来定夺,而是要考虑死刑规定自身是否存在正义、科学合理性,要深入思考死刑的实际适用性是否能够真正达到遏制贪污腐败犯罪行为,总之,纵观当前我国整体情况,已具备废除死刑的时机,最终决定还在于立法者。

  三、结语《刑法修正案》的出台,针对贪污腐败犯罪问题的重要修改与调整,极大程度的弥补了原有刑法中贪污腐败犯罪上的不足,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反腐倡廉行动提供更加有利的刑法保障。

  但从当前的立法上来看,为我国《刑法修正案》当中对于贪污腐败犯罪的法律规定依旧存在着许多急需完善之处,怎样构建科学合理、完善严谨,且具有实际操作性的贪污腐败犯罪法律文案仍需要对其展开深入探究,腐败贪污犯罪的法律确立依旧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1]赵秉志.论中国贪污受贿犯罪死刑的立法控制及其废止——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现代法学.2016,381.[2]张兆松.论《刑法修正案九》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十大重大修改和完善.法治研究.20162.[3]谢杰.贪污贿赂犯罪治理的制度优化与规则补充——基于对最新司法解释的法律与经济双面向反思.政治与法律.20166.作者张照炜单位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PEP小学英语五年级下册

Unit four When is Easter? 教学设计

教学内容: PEP小学英语五年级下册Unit four When is Easter ?Part A: Let’s spell。

教材分析:unit4的主题是When is Easter?主题是东西方节日及个人的生日。主题图通过学生们在教室里谈论母亲节、中秋节和生日的情境,呈现出本单元要学习的核心词汇和句型及其语用环境,拉开了本单元学习的序幕。为学习单元A.B部分的各个板块做好准备。而Let’s spell板块为我们呈现了字母组合th在单词中发/θ/和 /ð/的规则。通过听音圈词活动,强化记忆th的发音规则,巩固学习th的音形拼写对应关系。第三部分通过选择单词写句子,帮助学生按照发音规则拼写句子。这些设计符合英语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有效的突出了英语核心素养。

学情分析:五年级学生学习英语已经有二年半的时间了,对于教材的特点和结构都比较熟悉。此阶段的学生活泼好动、好奇心强、勇于尝试,具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并有很强的自尊心和求知欲,对于学习英语的兴趣已经逐渐显示出自己独特的个性。

设计理念:根据英语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及突出英语核心素养,本节课我设计以情境教学为支撑,以学生小组合作为方法,在合作学习的基础上经过老师的点拨轻松掌握th的发音规则,并能在不同形式的练习中巩固学习th的音形拼写对应关系。发展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以及引导学生进行发现式的学习,观察,感知体验并自己归纳,突出以教师为引导,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

教学目标:

1.学生能够掌握字母组合th在单词中发/θ/和 /ð/的规则。

2.学生能够根据th的发音规则读出生词。

3.学生能够按照th的发音规则拼读单词,并进一步提高在单线上抄写句子的能力。

4.引导学会发现、观察、体验学习的学习方法。

教学重难点:

重点:学生能够掌握字母组合th在单词中发/θ/和 /ð/的规则。

难点:学生能够根据th的发音规则读出生词 。

学习方法:情境学习法、小组合作法。

教具准备:多媒体教学课件、单词卡片、评价奖章等。

教学过程:

一、Warm Up

1绕口令游戏。口舌之争。

【设计意图】拉近师生距离,愉悦学生心情。增进对彼此的认识,以便让课堂顺利开展,同时锻炼学生的齿舌灵活能力。

2. Greeting

T: Hello, boys and girls.

Ss: Hello, teacher.

二、lead-in

1.看情境图,引出三只小猪进考场的故事。学生发现这个故事中的每句话都有什么特点,小组合作读一读说说自己的发现。

【设计意图】:通过情境图的展示,让学生在情境中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引出课题。

三、Presentation

1.出示学习目标,明确本节课的学习任务。

2.继续看情境,小组合作读句子,说说你发现了字母组合th有几种不同的发音,交流。

The first pig is thirteen.He likes maths.

The second pig is three years old.

He is thin.

The third pig has a birthdayon the fifth of April.

3.老师解疑,出示th在单词中的两种正确发音。

清辅音:/θ/

舌尖放在上下齿之间,气流由舌尖间的缝隙挤出,声带不振动。

浊辅音:/ð/

舌尖放在上下齿之间,气流由舌尖间的缝隙挤出,声带振动。

教师示范,学生模仿。

学生以各种形式自由练习发音,展示学习成果。

【设计意图】:通过仔细观察发现疑问,提出疑问。带着疑问学习新授,主题突出,学生的学习中心地位明显。由教师直接给出答案,打消疑惑,直奔主题,明确th的正确发音。

4.拆音法读单词。师生一起读。

【设计意图】:教给学生明确的学习方法,让学生理解知道单词的拼读规则。

5.小组合作分一分。

给单词正确的归类。

【设计意图】:及时了解学情,以便于掌控课堂。同时考察学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突破重点。

6.质疑引导,发现规律。

教者做简单的提示,引导学生自主归纳规律。

清辅音:/θ/

1.单词是数词。

2.以th开头的单词。

3.以th 结尾的单词。

浊辅音:/ð/

1.th后有er的单词。

2.单词是代词,冠词的单词。

【设计意图】:及时总结归纳规律,以便在后面的学习中能举一反三。同时也是对前面知识的巩固,对学情的再次回查,突破难点。

4、 Practice

1.继续来到情境图,三只小猪又遇到了问题,家谱图。怎么读呢?

学生展示。

2.三只小猪想送鲜花给妈妈。师生一起拍手说。

【设计意图】:通过情境,既可以培养学生口头表达能力,又可以提高学生对单词的熟练掌握程度。朗朗上口的chant再次让学生巩固体会th的发音。

5、 Production

Choose,write and say.

【设计意图】:能够按照th的发音规则拼读单词,并进一步提高在单线上抄写句子的能力。

通过挑战天气预报员,熟练运用知识在日常生活中。

六、Sum-up

学生自由说说本节课的收获。

七、Homework

1(必做).Listen and imitate the listening twice.

(听录音并模仿两遍。)

2.(选做)Try to find out more new words about “th”.and read .

板书设计:

Unit four When is Easter?

A Let’s spell

清辅音:/θ/ three thin thirteen maths

浊辅音:/ð/ this that mother brother

教学反思:

【篇三】贪污腐败观看心得2000字


重启福利房?
[提要]福利房与商品房之间巨大的价差,正成为一种强力的刺激和驱动,将已被房改政策封存多年的福利分房重新唤起。一些部委、央企甚至于高校,通过各种或明或暗的政策通道,进行带有福利性质的分房和建房。一位曾在国家发改委任职的学者表示:目前部委公务员中,科级以下的年轻公务员每月只能拿到3000元左右,租房都困难,根本承受不起买房的压力。如果不给这部分年轻人提供住房保障,他们会觉得没有希望。
目前,部委公务员住房两个出口:一是由"两局"统建统分,是为"主通道";
二是利用自有用地改扩建。央企属于经营性机构,可以不断产生企业利润。"这个利润怎么花?一是对外扩大投资,二是对内增加福利"。
福利房与商品房之间巨大的价差,正成为一种强力的刺激和驱动,将已被房改政策封存多年的福利分房冲动,重新唤起
在停止福利分房10余年后的今天,一些部委、央企甚至于高校,通过各种或明或暗的政策通道,进行带有福利性质的分房和建房;
一些地方城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低价房,也被质疑为向特定人群输送利益。
福利房与商品房之间巨大的价差,正成为一种强力的刺激和驱动,将已被房改政策封存多年的福利分房冲动,重新唤起。而福利房回潮的冲动,恰与价差的大小呈正相关——价差越大,冲动越强。
同时,当福利房成为一些部委、央企和地方公务员的“隐性收入”新通道、且饱受社会责难时,公务员的住房制度改革更显紧迫。
正如香港大学城市规划及环境管理研究中心教授赵丽霞在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专访时所言,一个国家对待公务员住房问题的态度,与社会经济理念密切相关,“在发达国家,公务员的住房福利通常被理解为公务员工资的一部分,即实物工资”。
赵丽霞认为,如果中国内地能从“实物工资”的角度去理解公务员的住房问题,并从工资制度改革入手去解决问题,将有助于公务员的住房福利从“隐性”变为“显性”,从而增加透明度,增进公众的信任和谅解。
夹缝中的部委新"福利房"年轻公务员租房都困难,根本承受不起买房的压力。如果不给这部分年轻人提供住房保障,他们会觉得没有希望
在寸土寸金、几无新房可售的北京市中心城区,仍有一些人有其"特殊"购房通道:虽然周边商品房单价上涨到4万元/平方米,甚至5万元/平方米,他们还能享受到5000元至6000元/平方米的"成本价"。
这些人中,既有国家部委的公务员,也包括一些央企的职员。住建部"新7号楼"
在与记者见面之前,住建部职工、52岁的康艺琳(化名)至少已洽谈过14位意向购房者。大多数人都因为担心产权过户问题,选择在最后一刻终止交易。
康艺琳的这套待售房产,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的住建部大院内。这是一个令人羡慕的黄金地段。
在周边商品房价格已突破4万元/平方米的情况下,康2010年8月时交付的购房成本是5625.86元/平方米。
这套面积67平方米的一居室小户型,在住建部大院内价值约30万元。大院外,这样一套一居室的价值约275万元,翻了9倍。
2010年10月,这座在原址4层筒子楼基础上翻建而成、内部人称"新7号楼"的高层住


宅完工交房。其工程学名称为"建设部大院北区改造项目"。物业是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整座大楼共分4个单元,累计户数约为324户。
中国投标网上登记的一份资料显示,建设部大院7号住宅楼工程总建筑面积为39150平方米。其中,地上27818平方米;
地下3层,11332平方米。
"新7号楼"在拆迁翻建后,除安置原有职工住户外,多出的约200多套房源,或按面积标准配售给首次分房的处级公务员,或为一些业已升迁的干部提供"以小换大、以旧换新"的调配性房源。
康艺琳之所以能分到房,恰是因为"在当年的筒子楼里有一间面积约为30平米的职工宿舍"。
但康还透露,她有两套住建部大院的房子。另一套"和这套差不多"。
目前,康的这套"新福利房"处于出租状态,月租金为4500元。而《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新7号楼"内,用于出租的房屋不在少数。
有关"新7号楼"买卖的信息,据康自己了解,目前"还无一成功案例"。
康艺琳向记者提供了一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机关服务中心"印制的售房合同。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中注明:房屋性质为"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房屋产权登记地址以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为准"。之后,在长达10页的合同条款中,找不到允许或不允许房屋转让、交易的确切说明。
住建部"新7号楼"的竣工时间是2008年,交付时间为2010年。根据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已购经济适用房满5年后可上市交易。但康艺琳的房子究竟是经济适用房还是回迁房,产权是央产还是私产,产权证最终能不能拿到,能不能自由交易,都让她感到一头雾水。
作为中国住房建设的具体推动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内部建房、分房"自保"计划,始终在媒体的高度关注之下。
此前,曾有该部负责新闻宣传的官员向记者诉苦:"住建部已经10年没有分房了。在所有部委中是排在最后的。"
《财经国家周刊》曾发采访函给住建部办公厅新闻处。但至截稿时,对方仍未作任何回应。
一位在附近从事二手房交易的房产经纪人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住建部大院内建于上世纪80、90年代的央产房,如今大都已按照"房改售房"的相关政策流向了北京市的二手房交易市场。
据这位经纪人称:他的客户中曾有一位"高级别官员",房改时有两套建设部大院内的房子,面积分别为53平方米和62平方米。"后来这两套房子共卖了近500万元。"
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建设部大院"关键词,找到不少租房、售房信息。其他一些部委住宅小区的租售信息,在网上同样能搜索得到。
根据北京市一家大型房产中介公司发布的售房信息,记者联系到位于北京市东三环附近的一位经纪人温先生。他正在代理外交部"和谐雅园"住宅小区3号楼的一处房产租赁业务。房屋面积约为80平方米,月租金报价5500元。随后记者以"看房"身份暗访。在与李姓业主的交流中获悉,该小区建于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2010年刚刚将钥匙交到外交部公务员手上,部分房源信息就流向了二手房租售市场。
对于部委新住宅小区的"租售风",某部委一位不便具名的房管处处长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根据现行政策,一些部委机关的老房子(已购公房)可以上市交易,但新房不允许上市,也不能出租,发现后就会被收回。"去年有关部门还专门下了一个文件,凡是按经济适用房配售的都不能出租"。
这位房管处处长还表示,在理论层面,中央国家机关的保障性住房"一不能上市,二不


能继承,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这和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还略有区别,后者满5年后可以上市交易,但收益的70%要交给地方政府。
公务员住房"新通道"
在中国停止福利分房10余年后的今天,部委公务员是否还能享受到特殊的福利分房待遇?政策通道是什么?
实际上,机关部委在建房、分房问题上一向态度谨慎,目前大多数部委均能做到"有法可依"。
以稔熟住房政策的住建部为例。"新7号楼"的建设可以从一系列的相关政策中找到支撑。199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建设部等单位关于《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1999]10号文)中提出,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可以多渠道并存:
一是"在一定时期内,国管局、中直管理局可统一组织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按建造成本价向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出售";

二是"有建房土地或相对产权有危旧住宅小区进行改建的单位,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有关部门批准,近期可利用本单位现有土地自建住房,按不低于同等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向本单位职工出售"。
这项政策明确了部委公务员住房的两个出口:一是由"两局"统建统分,是为"主通道";
二是利用自有用地改扩建。
住建部的"新7号楼"的依据显然是后者。记者在调查中也发现,利用自有用地改扩建,正在成为"后福利分房时代"部委公务员的"新通道"。"在‘后福利分房时代’,部委之间的强弱差别,就在于你有没有自己的大院。"一位对部委公务员住房现状比较了解的学者说。
据了解,与住建部在自有用地上拆宿舍、建高楼做法类似,同样以"危旧房改造"、"增加容积率"、"低层变高层"方式兴建福利房的部委还包括铁道部等单位。
铁道部在海淀区的羊坊店旧房改造工程,于2009年实现了竣工入住;
交通部在2000年以后,陆续对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0号院的宿舍进行了翻建。
按照相关政策,利用自有土地建房,"在报批时房源的10%要交给国管局,由国管局统一调整分配给部委公务员";
此外,在土地变性、更改规划和容积率过程中,部委还要与地方政府进行沟通。如果沟通不畅,则会给日后的产权证办理留下麻烦。
对于那些没有"大院"的部委,其福利房路径则通常是向地方政府积极争取新划拨土地,打政策擦边球、集资建房。
以"团购"的名义,分享城市公共住房保障资源也成为部分部委省地省力的做法。
一年多前,有内部人士发网帖爆料,称农业部团购"金隅景和园"限价房3栋楼,户型从60到95平方米不等,团购价在6400元~6700元/平方米,不及周边商品房价格的三分之一。随后,曾有消息传出农业部已暂停团购。但记者实地走访发现,3栋楼仍然属于农业部的定向团购房。
6月29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东五环外侧的"金隅景和园"。在施工现场,多位工人均表示知晓此事,并且向记者指出3栋楼所在的位置。其中一位甚至还表示:"刚才还有农业部的人来看房。他的房子在5层。"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科技部也已加入了"团购"福利房的行列。北京市丰台区六里桥东南部的经济适用房项目首科花园,"大部分房源都定向销售给了科技部员工"。
在这股"福利房回潮"的冲动中,央企的动机似乎更强烈一些。
有熟悉内部规则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央企属于经营性机构,可以不断产生企业利润。"这个利润怎么花?一是对外扩大投资,二是对内增加福利"。由于当前对央企红利上缴的问题还存在不同意见,现实中,难免倾向于"自肥",提高员工住房福利即是一种主要表现。

最新文章

版权所有:博古范文网 201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博古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博古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201877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