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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小学图书室借阅规则优秀4篇

发布时间: 2023-09-06 11:15:03 来源:网友投稿

小学图书室借阅规则优秀小学图书室借阅规则一、凡本校在校教职工或学生均可办理借阅手续。集体借阅由班主任办理借阅手续。二、教职工一次借书总量不超过5册,学生一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图书室借阅规则优秀4篇,供大家参考。

小学图书室借阅规则优秀4篇

小学图书室借阅规则优秀篇1

小学图书室借阅规则

一、凡本校在校教职工或学生均可办理借阅手续。集体借阅由班主任办理借阅手续。

二、教职工一次借书总量不超过5册,学生一次借书总量不超过2册,特殊用书除外。

三、教职工借业务参考用书,还期不得超过一学期,其他图书不超过1个月;学生借还期不超过1周。

四、借阅时,由借阅者填写借书卡,管理人员要有借还记录。

五、任何借阅者不得在书上圈画、叠折、写字、卷拆或弄脏、弄潮,如有损坏或者丢失,照价赔偿。

六、非本校人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借阅。

七、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必须将所借图书还清。

小学图书室借阅规则优秀篇2

2016年秋季学期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凭本人校讯通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5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工具书、珍贵书、为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二、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一年级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

三、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

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六、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馆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七、损坏赔偿:

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情切轻微的,按书价20%赔偿。

2、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50%赔偿。

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按原书价进行赔偿,并全校通报批评。

5、损坏和遗失的书籍同时有逾期的应缴纳超期罚款。

九、偷窃惩罚:

1、凡偷窃本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以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馆内或校内通报批评;同时按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以上惩罚措施同时执行。

3、利用非本室库藏书籍偷换本室库藏书籍者,除没收全部书籍外可按本条之1“偷窃惩罚”管理规定进行惩罚。

4、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和纸屑。

十、赔偿、罚款交费办法:

1、由本室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

2、凭通知单到校总务处出纳员处交纳罚款,若金额不大则先从押金扣除;

3、到本室办理罚款完毕手续。

十一、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班主任有责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小学图书室借阅规则优秀篇3

图书室借阅制度

一、学生向图书管理员借阅图书,填写好登记表,听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

二、读者借阅图书,一律凭借书证。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代借。

三、学生在书架上取书阅览时,每次只准拿一册,图书阅览完毕请放回原处,保持架位整齐有序。

四、借阅时,要爱护图书,不在书中乱写乱画,保持书刊整洁,不掉页、不丢页,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五、对借阅的图书,到时未还或丢失按价赔偿

六、借书数量及期限

1、教职工每人每次可借5册图书,借阅期限为90天。

2、学生每人每次只可借2册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六、借阅时间:

星期一

图书室图书整理,暂不开放

星期二、四

上午8:55-9:25

下午1:4:30-5:00

1-3年级借阅和归还

星期三、五

上午8:55-9:25

下午4:30-5:00

4-6年级借阅和归还

小学图书室借阅规则优秀篇4

小学图书室借阅制度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教学体系中和个有机组成部分,在学校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须知:

1、图书室的各种图书、教学杂志等供本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借阅。图书借阅者,每次只能借一本,图书管理人员,按要求对图书进行登记。

2、凡在图书箱借阅图书者,均由图书管理员填写“唐店小学图书借阅登记表”,借书时要检查原书,如有污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说明,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3、借阅图书者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折页、剪裁、折卷图书,不得在图书上画线、批注或涂写,否则,按图书受损程度照价赔偿;借书遗失者应自购相同图书归还。

4、书一经借出,中途不得转借他人,按规定时间归还.,每次不得超过一周。

5、借书时间为周一、三 上午。

6、应执行按期归还图书,因特殊原因不能归还者,必须在最后之日补办续借手续,否则超期一天,每册罚款0.10元,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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