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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妇女工作意见和建议【精选推荐】

发布时间: 2022-08-22 19:35:05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对妇女工作意见和建议【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对妇女工作意见和建议【精选推荐】

 

 议 对妇女工作意见和建议 3 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省委、市委妇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妇联和妇女工作,结合襄城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加强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 1.重要意义。妇女工作是党的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实现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最大限度地调动包括妇女在内的全区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重要意义,推动我区妇女事业创新发展。

 2.新的形势和任务。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化,妇女利益群体不断分化重组,流动更加频繁、思想更加多元、需求更加复杂,妇联工作也因领域、对象、内容、方式的新变化面临新的挑战,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妇女工作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市委妇女工作会议精神,着力提升妇女综合素质,激发妇女创业发展热情,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断加强妇联自身建设,促进全区妇女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3.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为主题,以把妇联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妇女群众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为目标,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组

 织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妇女工作格局。通过努力,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深入人心,妇女的平等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妇女的素质全面提升,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妇联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充分发挥妇女在“精致襄城、首善之区”建设中作用 4.充分发挥妇女在创业就业中的重要作用。以支持妇女创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重点扶持巾帼家政、手工制品等妇女创业就业特色项目,培养一批女性创业发展先进典型,示范带动外出人员回乡创业。加强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实践基地建设。加强女性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妇女培训和扩大就业。大力扶持女能人、女科技致富带头人、女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发展。

 5.充分发挥妇女在“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和妇女文体健身活动,完善妇女儿童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努力满足不同层面妇女的精神文化需求。注重培育和宣传“三八红旗手(集体)”等先进妇女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感染和带动更多的妇女实现全面发展。

 6.充分发挥妇女在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严格按规定配齐配强女干部。重视党政正职、重要岗位女干部的选拔配备工作,到 2015 年努力实现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女干部数量达到乡镇(街道)总数的 15%以上。实现村委会成员女性比例达到 30%,村委会

 主任中女性比例到 10%以上。居委会成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 50%左右。每年新发展党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 25%以上。加大女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在基本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女干部,在适合女干部特点的岗位上优先安排女干部,在女同志比较集中的部门和单位优先选拔女干部,在应配未配女干部的领导班子中出现空缺时优先配备女干部,在竞争性选择中定向选拔女干部。领导班子调整出现女干部空缺的,应及时补充。注重源头储备,加强对女选调生、女“大学生村官”等基层女性人才队伍的培养。重视发挥妇联组织培养、推荐女干部的重要作用。

 7.充分发挥妇女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和社区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引导妇女以良好的言行影响家庭,以科学的方法教育子女,以家庭和美促进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妇女学法辨是非、知法明荣辱、守法定行止。充分发挥妇女维权热线、基层妇女维权服务站、妇联信访窗口等阵地的作用,进一步畅通妇女诉求表达渠道,引导妇女依法理性有序反应诉求。注重发挥基层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在传承文明、弘扬新风、化解矛盾、增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

 三、有效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8.完善妇女权益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政策。进一步健全保障妇女权益的工作机制,强化政府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主体责任,强化相关部门的维权职责。支持妇联履行代表和维护

 妇女利益的职能。健全完善立体维权服务网络。坚持和完善聘请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土地仲裁员等制度。

 9.切实维护妇女基本权益。大力发展妇女职业教育,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比例应高于 40%。在录用、培训、晋升、报酬、劳动保护等方面规范用人单位行为,保障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严格执行《湖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等法规,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征地补偿款分配权和集体经济收益权。进一步完善家庭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和反对家庭暴力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胁迫儿童乞讨等违法犯罪行为。

 10.切实保障妇女特殊利益。加大对妇幼保健的投入,扩大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覆盖面。依托乡镇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或党员群众服务中心) ,加快建设覆盖全区的乡镇留守人员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留守人员服务室。深入推进“关爱农村留守家庭,邻里关照互助”活动,推广十户联防治安模式,保护留守家庭安全。加强对困难妇女儿童群体的扶持和救助,支持妇联开展贫困患病妇女救治、妇女法律援助、“母亲健康快车”、“单亲特困母亲安居工程”、“金凤工程”等救助工作。切实解决困难妇女群体就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安置、社会救助等突出问题。

 四、着力增强妇联组织凝聚力 11.切实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支持妇联按照“纵向巩固、横向拓展、设置创新、功能提升”的思路,夯实组织基础。完善乡镇(街道)、

 村(社区)妇联组织体系,在村民小组和社区网格建立妇女小组。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和高校妇委会建设,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普遍建立妇女组织,在女性较为集中的行业或行业协会以及开发园区、大型专业市场、商业楼宇、产业链等灵活设置妇女组织。逐步扩大妇联团体会员规模。

 12.切实加强妇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要选好配强妇联领导班子,把政治素质好、群众意识强、开拓精神足的优秀女性人才选进各级妇联领导班子,坚持从党政后备干部中选拔妇联主席。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可由党委领导班子中的女干部兼任,同时另配备1 名专职妇联干部。通过换届选举产生的村(社区)妇代会主任(妇联主席)享受同级副职待遇。加大妇联干部的交流任用力度,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把妇联中层干部纳入党政干部交流和使用范围统筹考虑,把优秀妇联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和交流到重要岗位,真正把妇联建成培养和输送优秀女干部的重要基地。各级妇联主席、副主席人选应事先征求上一级妇联的意见,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妇联备案。扩大各级妇联常委、兼职副主席的比例,把性别意识强、乐于从事妇女群众工作的优秀女干部、女知识分子、女企业家、女能人作为兼职妇联干部充实到各级妇联中。各地要因地制宜,从女“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和社区网格管理员中,安排人员从事村(社区)妇女群众工作,充实基层妇联组织工作力量。

 13.切实加强妇联组织的作风和能力建设。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普通妇女、面向妇女基本权益维护,做好妇女群众工作。坚持深入基层、

 深入妇女、倾听妇女呼声,了解妇女需求,反映妇女意愿。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把妇女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作为谋划、推进妇女工作的唯一标准,为妇女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加强对妇联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

 14.切实加强妇女服务阵地建设。区级财政支持建设区、乡镇两级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坚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公益性质,并落实国家扶持妇女儿童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农村、社区要按照阵地共建、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健全“妇女之家”,切实发挥作用。

 五、进一步加强党对妇联和妇女工作的领导 15.坚持和完善党领导妇联和妇女工作的制度。各级党委要把妇女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解决妇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妇联按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把妇联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配套体系建设之中,做到妇联基层组织建设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同步,妇联主题活动与党的中心工作同步,妇联阵地建设与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同步。完善党委定期研究妇女工作制度,各级党委每届召开一次妇女工作会议,每年听取一至两次妇女工作汇报。

 16.健全支持妇联参与人大、政协工作的制度。各级人大要充分发挥妇联在推进立法、监督中的作用,在制定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时,应征求同级妇联意见;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力度,对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各级政协要发挥妇联参与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支持妇联

 界别及女性委员参政议政,在组织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专项视察、调研活动时,应吸纳妇联参加。

 17.完善政府支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制度机制。认真制定并实施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妇女儿童工作。将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工程;在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规章、政策时,应听取妇联意见;在组织相关执法活动时,可吸收妇联参加;一些从政府职能转移出来的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事务和项目可以交给妇联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本行政区域女性总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 1 元的标准划拨妇联工作经费,按项目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应增加。

 18.营造良好的妇女工作社会环境。把妇女理论、妇女权益保障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理论研究和政策研究部门要加强对妇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建立健全党委宣传部门、新闻单位与妇联的新闻宣传联系制度,大力宣传优秀妇女和妇女工作,形成尊重妇女、关心妇女和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社会风尚。

 对妇女工作意见和建议 市妇联现有老干部 9 人,其中正县 4 人,副县 5 人,离休 1 人,退休 8 人。在妇联工作最长的有 40 多年,最短的也有 20 多年。这些老干部当年作为妇联的精兵强将,曾经为襄阳的妇女事业做出过重大

 贡献,尽管因为年龄问题退下来了,但仍然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政治力量。尊重老干部,关心照顾老干部,是妇联的优良传统。为了在今后政治上更加尊重老干部,思想上更加关心老干部,生活上更加照顾老干部,以促进妇联机关老干部工作更上一层楼,我们特对本会老干部工作谈点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一、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 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是党的一贯要求,也是老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更是做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的前提条件。为使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得到很好的落实,妇联党组坚持让老干部参加重大活动或者重要会议,比如妇女代表大会、三八纪念大会等。通报重大决策,比如新出台的党的方针政策、妇联党组对妇联机关内部管理方面所研究的一些新的规定和决议。积极组织老干部每年参加一次党小组会议,春节组织老干部回机关参加文化娱乐活动,工作搞的有声有色。

 建议:成立老干部党小组,使老干部能够独立自主的开展活动。每年召开一次老干部座谈会,认真听取老干部对妇女工作和老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老干部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保障老干部的合法权益。

 二、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 多年来,妇联党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定期每年对老干部进行健康检查。其次,春节及各种节假日期间,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

 依然对老干部给予了关照,钱虽少但情深意重,所有的老干部都心存感谢。第三,组织老干部每两年外出考察一次,以此让老干部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不断接受更多的文明信息,学习外地的发展经验,让思想跟得上形势,为襄阳的快速发展发挥我们微薄的作用。

 建议:近期我们大家想到湘西湖南凤凰古城--芙蓉镇这条线路上看看,这条线路开支不大且路途平坦,也就几天时间。单位如实在抽不出人来,我们可以自己组织。

 三、积极落实离退休老干部的政策待遇 妇联党组对老干部工作十分重视,重阳节组织开展了很多活动,也给予了很多温暖,同时积极落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审计局联合下发的【2007】7 号《关于规范发放在樊市直机关公务员津补贴的通知》精神,按照“发放范围及对象,”“发放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政府目标责任奖、档案达标先进单位奖、党建先进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奖等做到了一一落实,受到了老干部们的一直好评。

 以上是我们对妇联老干部工作的看法和建议,在妇联人员少、经费少、职能虚的情况下,还能够对老干部如此关心重视,我们是很感动的。妇联的困难有史以来都是存在的,党组领导能慎重对待老干部问题,办得到的尽善尽美,办不到的尽力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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