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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律师的尴尬

发布时间: 2022-11-05 16:15:04 来源:网友投稿

在2010年夏俊峰案件的辩护中,夏的律师滕彪强烈呼吁废除城管制度。“1997年城管出现以来,弊端早已显现,所犯罪行累累,可谓民怨沸腾。迄今未有一部全国性的《城市管理法》或者行政法规。”滕彪关于废除城管制度的言论,在网络上得到很多人的支持。

但是,对于滕彪的言论,一些人表示质疑,他们认为滕彪和夏的另一个律师陈有西,比起帮助夏俊峰,对废除城管制度更感兴趣。另一些人则质疑利用社会媒體宣传夏俊峰案件究竟是在帮助夏俊峰还是害了他。利用媒体,夏俊峰的律师和支持者可能“夸大”这个案件。

对于“大肆宣传”的担心来自媒体、政治、法律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在任何社会都是复杂的,但在中国显得尤为突出。许多中国人相信,公众的在线抗议可以改变法律的裁决。2012年5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就因为公众的抗议判处吴英死缓。中国的法律体系由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负责,党在做出决定时,往往注重包括公众的情绪在内的其他因素。

很多人质疑夏的律师通过媒体,把夏俊峰案件置于公众讨论的做法,正如张鹤慈在博客中写道:“律师应为他们的客户服务而不是利用媒体给自己进行宣传。在夏处于法律弱势的情况下,他的律师应该承认一些无可辩驳的事实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辩护……律师的目标应该是减轻刑罚,而不是将他塑造成一个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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