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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元育人模式本土化实践

发布时间: 2022-11-07 11:40:04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经济要发展,科技要进步,人才培养是关键。我国与德国职业教育运行环境差异很大,借鉴德国“双元制”模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变,将双元育人模式本土化。文章介绍了双元育人模式的国内外实践,分析了双元育人模式在我国本土化实践的瓶颈,包括法律法规有待完善、企业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育人过程对接有待优化、“双师型”教师质量有待提高、社会支持环境有待优化。同时,提出双元育人模式在我国本土化的建议:从观念上更新校企合作思想、从立法上保障校企双元合作、从制度上落实校企双元政策、从师资上保证校企双元实施、从环境上营造“劳动最光荣,校企共育人”。

[关键词]双元育人模式;本土化;德国“双元制”;“双师型”教师;校企合作

[作者简介]刘素梅(1966- ),女,山东聊城人,河南省焦作市教育局,副教授,硕士。(河南  焦作 454100)范学刚(1966- ),男,河南焦作人,焦作技师学院,高级讲师。(河南  焦作  454650)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9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实施‘双元’培育改革,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实践与研究”(课题批准号:ZJA19022,课题主持人:刘素梅)和2017年度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于SPSS分析下提升职业院校教师职业精神的研究”(课题批准号:ZJB17035,课题主持人:范学刚)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9)19-0052-07

2019年初,国务院重磅出台了《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充分肯定了职业教育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的作用,并提出要“借鉴‘双元制’等模式……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只有将德国“双元制”模式按照我国各地市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加以本土化,才能更好地发挥市场的决定作用、合作企业的主体作用,改变学习与工作相分离的教育根本问题,促进产教融合,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发展。

一、双元育人模式的国内外实践

(一)德国“双元制”育人模式

德国“双元制”举世闻名,是德国经济腾飞的“秘密武器”。“双元制”的一元是职业学校,对学生传授与职业有关的专业知识;另一元是企业或公共事业单位等,对学生进行职业技能方面的专业培训。“双元制”由政府对职业教育进行宏观指导,具体实施由行业主管部门、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

1.在立法方面。德国2005年版本的《联邦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做出了具体要求:一是明确了员工任职前的培训和就职后的培训(继续培训和转业培训);二是明确了教育培训企业和受教育培训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是明确了联邦政府对培训机构及培训人员资格的规定;四是明确了行业协会对实施培训条例的监督实施和结业考试(包括资格证书的发放);五是明确了联邦州政府对职业教育的组织管理和职业教育研究的规定等。《联邦职业教育法》确立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主体地位,明确了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标准与权利,规定了企业(教育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义务,明晰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法律责任,为企业实施职业教育构建了一个有利的法律环境。目前,德国联邦政府正在推进《联邦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工作,这是1969年颁布实施、2005年修订后的第二次重大修订。“双元制”育人模式既是保障德国专业人才供给的重要途径,也是帮助人民适应劳动和生活方式变化的重要通道,同时也为增进社会凝聚力做出了重要贡献,是德国经济腾飞和社会福祉的重要保障。

2.在教育企业方面。截至2012年,德国大约有200万个工业企业,其中约44万个是经过主管部门认定有培训教育资质的企业,我们称为“教育企业”,他们享受与学校一样的社会待遇。这是一种荣誉与认可,也是一种宣传,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企业与学校互为供需,当企业需要技术革新和技术工人时,学校提供;当学校需要新的技术、实训基地、实训教师时,企业提供。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工业、商业、手工业、服务业以及农业等领域,并且大型企业的参与积极性远远高于小微企业。

“双元制”对企业来说具有三大优点:一是节约人力津贴。每年每所“双元制”大学会把9000余家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双元制”岗位提前发布在网站上,由学生自主选择培训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依据法律,企业与学生签订3年的教育培训合同,并在学习期间按月给学生发放津贴,津贴只有熟练工人工资的1/3。二是避免人才流失。企业通过规定教育培训内容,积极认真地培养青年人作为企业的专业技术技能后备人才,并且学员在学习的同时也为企业创造利润,三年后约有85%的学生与企业签订永久性就業合同,避免优秀人才的流失。三是降低招聘风险。通过在企业的教育培养,学生对企业的工作环境、工作人员和工作任务有较深入的了解,就业后能够很快投入工作,因此降低了企业培养新员工的巨额费用和招聘风险。据统计,1个教育企业培养1名新员工,1年要花费约16.435万欧元,其中工资是8.269万欧元,设备投入是5.893万欧元,另外联邦政府还补贴总费用的15.5%,劳动局补贴总费用的17.7%,培训后的员工1年可以给企业带来7.730万欧元的收益。因此,教育企业实施职业教育实际上是为自身发展培养后备人才,这样企业才愿意花费大笔资金培养培训员工。

3.在组织教学方面。学员在企业接受技能培训的时间约占整个培训时间的70%,学校教学时间占30%。理论学习中,专业课与文化课的比例约为7∶3。职业学校以理论教学为主,解决在实训技能操作时“为什么”的问题,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实践教学采用项目作业的形式进行,结业考试时结合企业实践收获拟定汇报主题,使理论知识转化为职业能力。这种教学组织方式有利于发挥职业学校理论教师和企业实训教师的各自优势,有利于理论传授与实践培训交替进行,有利于将新技术较快地反映在教学中,有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劳动态度和劳动习惯,实现从学校到社会的良好过渡,增强学生毕业后对工作的适应性。“双元制”在教学中还注重传授广泛的知识,特别是与就业有关的知识,如事故预防、工业安全等知识,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职业教育、劳动、工资等法律,企业管理、社会保险等方面的知识。

(二)双元育人模式在我国的本土化实践

1.双元育人模式改革试点。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职教20条”也强调“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引入德国“双元制”,在各大职业院校进行了试点和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双元育人模式能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校企通过合作共同培育社会急需的紧缺人才,是职业院校与企业实现互惠共赢的有效模式。这种合作模式顺应了企业发展的现实需求,架起了学校和企业互联互通的桥梁,从体制上确立了学校和企业双主体育人、双导师指导、双元招生、双元教学、双元评价的双元育人长效机制,形成了具有本地特色的技术技能人才双元育人模式。各地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还将相互配合建立产教对接的供需衔接机制;依托政府和部门网站,搭建产教对接专业服务平台,建立责任分担的合作育人机制;市级政府部门统筹各类职业教育经费和培训经费,设立双元育人改革试点专项资金,完善实训基地功能定位等。

2.双元育人模式本土化实践案例。“职教20条”提出:“到2022年……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升,培育数以万计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推动建设300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德国的教育企业。山东省平度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广东省中山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双元制”本土化实践中成功地实现了创新,适应了社会需求,培养了创新型高技能人才。

第一,以“双元制”模式助力乡村振兴的“平度样板”。平度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借鉴了德国“双元制”办学模式,引进德国生产标准以及先进技术和设备,以“校企融合、创新驱动、实践导向、服务发展、双元共赢”为教学改革理念,在校内建起了原种场、饲料厂、养殖场、奶制品加工厂等。示范企业实训基地是法人,由校委会直接领导,对企业法人实行教学业绩考核和生产效益考核的双重管理。工人就是任课教师和相关专业学生,他们自行负责采购、管理、生产和销售。教师与师傅合一、学生与学徒合一、教室与车间合一、作品与产品合一、教学与生产合一,实现了专业链对接产业链,将企业要素融入了教学全过程。2018年,平度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联合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等多家单位和涉农类企业共同完成的《助推县域三农转型升级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荣获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这是对平度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双元育人模式本土化实践的认可和鼓励。

第二,中山市政府牵线搭桥,助推“双元制”模式本土化。2016年,广东省中山市政府按照“双元制”模式,突破体制障碍,筹集3个亿,由中山市国资委成立中山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德培训基地建设主体,进行市场化运作。中德培訓基地充当了德国“双元制”中企业的角色,发挥企业功能。培训基地按照企业要求自行选拔具有10年以上的一线生产经验的能工巧匠作为培训师,经过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理念及教学法培训,使“双元制”本土化,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中德培训基地走进企业调研,了解企业需求,开设订单式人才培养班,和企业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根据企业需求调整内容,把需要工作的人培养成工作需要的人。

3.双元育人模式本土化实践的评价。黑龙江省大庆市2017年对开展双元育人试点的中等职业学校出台了考核评价办法。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政府统筹、体制机制、双主体育人、双主体教学、双导师指导、双主体管理、双元评价七个方面;评价办法采取专家评、企业评、学校评、师傅评、教师评、学生评六种方式;评价程序为自上而下逐级评价,时间为每学期前两周;评价结果用于指导双元育人模式的改革实践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4.双元育人模式本土化实践的地方性条例。2019年3月1日起,上海市开始施行修订后的《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新条例中增加了有关“校企合作”的章节,其目的是加强对产教融合的引导和推动,解决校企合作的制度短板,体现职业教育类型教育的显著特征。该条例分别对学校和企业提出了校企合作的原则、方式和具体形式;对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企业依法予以表彰和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向流动,共同培养“双师型”教师。该条例既重视对接产业需求,迎合产业发展方向,将企业的先进元素融入专业教学过程,又规范了职业学校教育发展、学生实习活动,完善了职业培训制度、多元化人才评价体系等。

二、双元育人模式在我国本土化实践的瓶颈

(一)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职业教育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规保障和顶层设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是1996年制定的,距今已有20多年了,立法精神、立法技术、立法内容等方面都有待完善。一是没有满足时代发展的需要,没有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的独特价值和突出特色,没有体现“以人为本”和“终身教育”的现代教育理念;二是没有明确职业教育相关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和法律责任,立法依据不清晰,定位不规范;三是原则性条款过多,体例过于简单、笼统,内容上也缺少“法律责任”部分;四是在实施过程中,宣传力度不够,社会各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认知不足,配套细则不完善,执行力缺失,贯彻落实不到位,违法成本小或没有,相关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没有敬畏感;五是大部分地区没有制定适合本地区的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法律法规,特别是缺乏促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地方性条例,不能有针对性地指导当地的校企合作。

(二)企业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

世界发达国家以及我国职业教育的实践经验证明,没有企业和社会力量的参与,单纯依靠职业院校单方面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无论是质量还是数量都无法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求。2018年,杭州金属热处理工种的高级技师年薪高达18万元,初级车工的年薪也在10万元以上;深圳的高级技师、技师的最高月工资分别为2.77万元、2.26万元。用工市场出现的“技工荒、技工贵”严重制约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客观反映了我国职业教育培养目标过于宽泛、培养对象不够明晰、人才定位不够精准、技能培养不够贴近岗位等问题,主要原因在于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单一,现行的教育管理体制机制造成校企之间有隔阂,企业没有认识到自己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主体,没有积极主动参与到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过程,导致职业院校自身无法培养满足企业需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从而形成如今的“技工荒”现象。企业有人才需求,并且有培训优势,本应与职业院校构成双元育人模式的主体一起参与到职业教育中,但作为一个经济单位,当成本支出无法得到等同或者超值的回报时,企业就会顾虑重重;同时,由于受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与评价体系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学校缺乏主动意识,企业缺乏参与动力,担心自己投入成本培养的人才,毕业后成为竞争企业的员工,企业因为这种“后顾之忧”而消极应对“作为重要办学主体”。另外,传统的学校办学也缺乏面向行业企业购买专业教学服务的动力和机制,导致校企合作的有效性不足、效益性不高。

(三)育人过程对接有待优化

在双元育人模式本土化实践中,由于校企双方沟通不够,没有合适的平台或载体,造成产教融合契合度不高,主要表现在:职业学校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对接不紧密,对区域经济的服务能力和推进作用不强;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不对接,现行人才培养模式难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对新型职业的需求;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不对接,学生毕业即失业;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不对接,空有一纸文凭,眼高手低;职业教育与终身学习不对接,高标准新型职业培养培训平台缺乏;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不够健全,学校与企业没有平等对接,企业对国家职业教育发展政策认识不到位,学校对企业发展规划不了解;政府、学校和企业之间的对接和联系平台缺乏,导致政、校、企沟通不畅,对接不紧密。另外,缺乏专门的机构研究国家、省、市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为地方政府制定职业教育双元育人地方性法律法规提供政策参考;缺乏专门的机构研究国内外双元育人模式,为地方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提供经验参考;缺乏专门的机构研究地方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和企业发展状况,为校企双方合作提供业务指导,并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和职业院校招生、就业信息,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对双元育人质量的考核评价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双元育人模式本土化实践的发展。

(四)“双师型”教师质量有待提高

随着职业院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教师队伍建设已成为困扰学校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一是队伍结构不合理,青年教师占比小,如焦作市职业技术学校3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仅占教职工总数的15%,且老教师知识老化,动手能力差,新教师实践经验严重缺乏,多数教师没有完全掌握新技术、新设备、新技能、新标准。二是“双师型”教师比例低,文化理论课教师多,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少,专业课教师动手能力差,不能满足专业课教学的需要。三是受人事编制、学历等门槛的限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的职业院校毕业生难以进入学校,再加上薪资待遇偏低和人才引进激励措施缺失,优秀的专业人士一般不会把职业学校作为就业的第一选择。四是职业学校缺乏专业课教师招聘自主权,各地市人社部门统招来的教师难以适应专业课教学需求,同时企业的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缺乏相互交流,缺乏相互认证,缺乏双向流动。河南省教育厅要求到2020年底,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这几年河南省在努力培养“双师型”教师,但和企业的师傅相比,教师的动手能力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

(五)社会支持环境有待优化

我国自古就存在“学而优则仕”的传统观念,认为当工人出苦力、地位低、收入少、没出息。“有数据显示,近年来,技能劳动者的求人倍率一直在1.5以上,高级技工的求人倍率甚至達到2倍以上。”①一边是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难”,另一边是用人单位“招工难”,这种两难态势反映了技术技能型人才供给侧存在严重的失衡,凸显了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的被动和滞后。这一严峻现实倒逼我们必须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利用职业教育的多元性,彰显职业教育的跨界性,让行业企业及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进来,校企加强合作,产教相互融合,促进双元育人模式本土化,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实现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双元育人模式在我国本土化的建议

(一)从观念上更新校企合作思想

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技术教育,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一是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数量大幅扩张向提升质量内涵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向类型教育转变,重构职业教育发展格局,纠偏职业教育发展方向,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二是坚持学校和企业双元育人,使行业、企业在办学中的重要主体地位得到充分彰显,构建面向真实生产环境的任务式培养模式,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变化,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三是在中小学生中每学期开展职业体验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职业生涯规划和劳动技术课程改革等,通过职业体验活动等形式,建立包括职业体验教育在内的学生综合实践评价制度,开展职业启蒙教育,从源头上进行观念更新。

(二)从立法上保障校企双元合作

法律的认可与赋权,对企业参与职业教育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这是我国职业教育服务产业转型升级,培养数以亿计的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法律保障,因此必须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修法行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既要不断修订,也要保持足够的谨慎,保证法律的连续性,不能对前法全盘否定。一是内容上突出立法的针对性。在校企合作方面,要针对职业教育的主体做出规定:明确企业也是职业教育的主体之一,必须担当起培养人、培训人的责任;明确企业的权利和义务,接受职业院校实习和实训是企业的责任;明确校企合作的原则和要求,并规定校企合作的具体方式和保障措施。二是表述上突出立法的可操作性。尽量减少使用“应当、鼓励、酌情”等模糊词语,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约束力和规范性,增加“法律责任”的内容。在双元育人模式本土化实践中,对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以及落实落足相关税收优惠等激励组合政策;对没有履行相关职责的企业、学校和单位施行惩戒,使之对法律有敬畏之心。三是探索制定地方法律法规。出台校企合作地方条例,加快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双元育人立法进程,保障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顺利实施;实现校企主导、政府推导、行业指导的合作机制,为校企双方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职工培训、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

(三)从制度上落实校企双元政策

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定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文件。各地市政府要注重相关各方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成立由教育、发改、工信、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税务等部门组成的地市级职业教育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双元育人模式本土化实践的各项政策落地落实。一是在合作中把校企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要建立“平等、利他、共赢”的合作理念,平等是前提,利他是关键,共赢是根本。二是由教育部门牵头建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育人研究服务中心”,搭建校企双元合作平台。三是由发改委牵头出台整合配套政策,将给予产教融合型企业的“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激励政策落实到位。四是由财政局牵头设立“双元育人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共同开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教师培训、实训基地建设等。五是由工信委牵头提高企业用工待遇,改善工作环境,增加企业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吸引力。六是校企共同制定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指南,开设产业研究课程,使人才培养与企业需求挂钩。七是各地出台技术技能型人才双元育人改革试点考核评价办法,用于指导双元育人改革的实践,并且作为“双元育人专项资金”的使用依据。

(四)从师资上保证校企双元实施

“双师型”教师不但要有教学科研能力,还要有职业资格能力,不仅是学校的教师,而且是企业的员工。从校企双元育人、校企双重主体到教师、师傅双重身份,“双师型”教师只有在追求公益性的学校里和追求营利性的企业中游刃有余,才能更好地促进产学研相互融合,保证校企双元育人的实施。校企双方要加强职业学校教师和工程技术人员以及高技能人才的对外交流、同行交流、社会服务、课题成果转换等,以此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政府相关部门要适当放手专业教师的招聘,增加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自主权,要明确行业企业或行业协会参与“双师型”教师认定、培养、管理的程序和权责,建立健全职业院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相互交流、相互认证、互聘共用、双向流动,从师资上保证校企双元实施。

(五)从环境上营造“劳动最光荣,校企共育人”

国务院决定自2015年起,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作为“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职业教育,中央电视台等宣传媒体也强力推出了《大国工匠》《大国重器》等节目,展示了“中国高度”“中国速度”“中国精度”和“中国态度”,充分体现了“中国伟大”,精准诠释了习总书记提出的“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这一宏大主题,逐步转变了人们的传统思想。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移动通信等新媒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宣传职业教育;可以将“职业教育活动周”延伸为“职业教育活动月”,将大国工匠、劳动模范请进校园,为学生讲述他们的成才故事,同时职业院校学生可以走街串巷,贴近群众,利用专业技能志愿帮扶,营造“劳动光荣、崇技尚能,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社会氛围;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大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共同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

校企合作、双元育人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此过程中,职业教育只有促进双元育人模式的本土化,才能促进产教融合,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发展,实现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劉景忠.办好职业教育是全社会的大事[EB/OL].(2019-

04-09)[2019-07-01]. http://guancha.gmw.cn/2019-04/09/content_327260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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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刘永林.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须双管齐下[N].光明日报. 2018-02-12(2).

[13]河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关于做好2019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9〕270号)[Z].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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