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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劳动关系协调员岗位职责3篇(精选文档)

发布时间: 2023-01-04 12:20:08 来源:网友投稿

上海劳动关系协调员岗位职责1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管理劳动合同;  (3)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  (6)协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上海劳动关系协调员岗位职责3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上海劳动关系协调员岗位职责3篇(精选文档)

上海劳动关系协调员岗位职责1

  (1)劳动标准实施管理;

  (2)管理劳动合同;

  (3)参与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

  (4)进行劳动规章制度建设;

  (5)开展劳资沟通和民主管理;

  (6)协调处理员工申诉和劳动争议。

上海劳动关系协调员岗位职责2

  相关专业指: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社会工作、法学等。

  ——劳动关系协调员(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3)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工作1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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