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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精神

发布时间: 2022-06-06 15:1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两会精神,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两会精神

2022年两会精神3篇

第一篇: 2022年两会精神

2019两会学习两会精神三

2019年全国两会关于房价相关提案最新政策解读

1、房地产相关政策有哪些新动态

70年产权到期有了新说法

在3月15日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就网友最关心的“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的问题,给出了明确回答。

李克强总理表示:中国有句古话“有恒产者有恒心”,对70年住宅土地所有权到期续期问题,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做出了回应,就是可以续期,不须申请,没有前置条件,也不影响交易。

李克强总理强调:“国务院已经责成相关部门就不动产保护相关法律抓紧研究,提出议案。”

在此前的3月8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部长通道”中回应社会热点问题时也已明确表示,“请大家放心,居民购买住房,其财产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充分保护。”

再次强调:“房住不炒”

3月5日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

对于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要合理增加住宅用地,规范开发、销售、中介等行为。真正实现房住不炒。

两会期间,“房住不炒”成为新热词,很多代表就此发表了看法和建议。

房贷趋于收紧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3月10日在两会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住房贷款在中国还会以相对比较快的速度发展,但是确实要适当平衡。随着住房产业的政策调整,增速估计会适当放慢。

去年个人房贷增速较快引发市场关注。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2016年全年全国贷款增加12.65万亿元,其中,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为主的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增加5.68万亿元,占比达到45%。人民币

今年1月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增量仍达到6293亿元,不过最新公布的2月数据显示,新增住户部门中长期贷款 3804亿元,环比1月的6293亿元降幅明显。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郭树清在今年全国两会召开前给出意见,“分类实施房地产金融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效推进去库存”。

棚改进一步推进货币化安置

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闭幕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在2017两会的最后一波部长通道中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2015年开始,启动棚改三年计划,今年有条件全面完成棚改任务。

货币化安置提高效率,搬出后就可以入住,免除周转之苦;
可以对房子自由选择。去年,货币化安置比例近一半,今年将进一步推进货币化安置。

“因城施策去库存”

因城施策去库存,这是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三去一降一补”重点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今年政府工作对房地产领域的总安排。

陈政高表示,目前房地产市场分化严重,而且日趋严重。一线城市和三四线城市情况大不一样,这就给调控带来了挑战。

一方面,一二线热点城市,特别是珠三角、长三角、京津冀地区部分城市,以及内地一些区域性中心城市,去年因大量投机性资金的涌入而出现了大涨的现象,在去年10月持续调控之后,到目前仍有部分城市存在房价反弹性上涨压力。这些城市的房地产市场存在较大的金融风险隐患,需要高度警惕和控制。

另一方面,不少三四线城市仍然存在大量的库存,需要积极想办法来化解高库存带来的金融压力。

基于市场的分化,在房地产调控上,就必须实行分类指导、因城施策:热点城市的调控重点应当是控房价、防风险、防泡沫;
而三四线城市和县城的重点依然是去库存。

支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镇发展

3月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开幕会,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优化区域发展格局。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支持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发展,推动一批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设市,发挥城市群辐射带动作用。推进建筑业改革发展,提高设计水平和工程质量。

全国政协委员朱鼎健认为,特色小镇不应被曲解成房地产的“圈地项目”,应多规合一,结合当地特有资源做全方位的产城开发和建设,要让当地百姓成为“特色小镇”之主体和最终受益者,而非开发商。

房地产税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今年不审议草案

谈到房地产税,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副秘书长、发言人傅莹说,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这是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任务中列出来的,所以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据我了解,我们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

2、两会代表有哪些房地产相关新提案

全国政协委员李晓林:

让买房者以不低于5%的首付款进入市场

李晓林的提案《关于在三四线城镇房地产市场中分散杠杆风险加大去库存力度的建议》,建议提出为破解三四线城镇楼市去库存这一难题,着力将已经由开发商加杠杆可能形成的风险分散化,由购房人和银行与开发商分担。

具体措施包括让银行积极配合,与政府配套政策有机互动,加大对三四线城镇包括机构和家庭购房者的买房贷款支持力度,让买房者能以最低不低于5%的首付款进入市场,再以同期居民存款利率作为房贷利率基准并适度适时从优放贷,最大限度吸引购房资金,通过加快开发商的解困步伐使银行和政府的风险得以减缓乃至规避。

全国政协委员张泓铭:

加快住房公积金条例修改

张泓铭今年向大会提案三条,一是建议商品住房小区车位应区别情况确定产权;
二是对住房的空置情况要心中有数;
三是加快住房公积金条例修改,保障交纳者权益。

住房公积金方面,他建议明确住房公积金的私人产权属性;
明确住房公积金限于区域内的互助性;
明确交纳者同政府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
明确住房公积金的外部经济关系是商业关系;
明确住房公积金同住房保障是友好的外部商业关系;
明确规定把公积金增值余额净值,归于交纳者个人。

全国政协委员梅兴保:

借鉴股票“T+1”,买房后三至五年才能再交易

梅兴保建议用“T+N”年交易制度遏制炒房,即房子正常交易后购房者须在三至五年后才能进行第二次交易,遏制房地产炒作。就像股票实施“T+1”制度是为了防止当天炒作,而为了防止炒房,可考虑实施“T+N”年交易制度,北上广可以先出台这项政策。

全国政协委员许家印:

建立房地产长期限价机制

许家印对房地产长效调控机制提出两点建议:其一,建立房地产长期限价机制,要根据区域、建设标准、交楼情况科学设立不同的限价标准;
其二,完善房地产开发商企业资格认证,改变目前有钱就能进入房地产的现状。此外,他认为,房产税不一定能降低房价。

3、其他热点声音

“房地产税开征起步幅度要小。”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主任周学东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长远看,建议开征房地产税,这是抑制炒房最有效的手段。但开征起步时幅度要小,例如税率低一些,条件宽松一些,例如从夫妻名下第三、第四套房产开征。

“建议地方政府2017年成立房地产公司。”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公开表示,全国地方政府应成立自己的房地产公司和房地产基金,以此作为抓手来调控房价。

“去年全国有二十余热点城市房价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但随着严格的调控政策落地,今年的房价不会再出现明显上涨”。李稻葵表示,但是我国尚缺一个长期、有效的房地产市场政策,即地方政府手中不掌握有房源。

他介绍,香港地区与新加坡有超过六成的居民居住在政府所有的房屋中,这一模式可以借鉴,即成立各地的房地产公司和基金,将手里的房源对外出租或视情况出售,以此作为调控房价的有效抓手。

“对不同收入人群采取不同的住房供应方式。”

全国人大代表杨伟程建议,完善住房供应政策,对不同收入人群采取不同的住房供应方式。

对于低收入人群,由政府提供廉租房或发放租房补贴;
对于中等收入人群,发展限价房、住房合作社等多种住房供应方式,政府给予土地、税收优惠,限制上市交易条件或不允许上市交易;
对于高收入人群,通过商品房市场满足房屋需求。

第二篇: 2022年两会精神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3月5日至14日上午,举世瞩目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经过与会2946名代表的共同努力,大会获得了圆满成功。现将大会盛况、主要精神和我省代表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会概况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胜利召开,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对开好这次大会非常重视。会议开幕之前,中共中央召开了“两会”党员负责人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就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党和国家的重要工作以及如何开好“两会”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指出,开好这次大会,对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次大会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的职权,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完成好大会的各项任务,将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动员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以新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议程。共10项:即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查和批准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2年中央预算;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
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草案的议案;
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会议期间,中共中央政治局各位常委分别到各代表团参加审议活动。大会秘书处还分别安排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到各代表团听取意见,介绍情况,回答询问。

二、大会主要精神

(一)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

3月5日上午,温家宝总理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共分三部分:一、2011年工作回顾;
二、2012年工作总体部署;
三、2012年主要任务。温总理说,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全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同心同德,团结奋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国内生产总值47.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2%;
公共财政收入10.37万亿元,增长24.8%;
粮食产量1.14万亿斤,再创历史新高;
城镇新增就业1221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8.4%和11.4%。我们巩固和扩大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温总理着重从五个方面总结了2011年的工作: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遏制物价过快上涨,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产业的竞争力;
大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深入推进改革开放,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对政府工作存在的缺点和不足,温总理坦言:节能减排、物价调控目标没有完成;
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等方面问题还很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待提高,廉政建设亟需加强。

2012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
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
进出口总额增长10%左右,国际收支状况继续改善。温总理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目标略微调低,主要是要与“十二五”规划目标逐步衔接,引导各方面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来,以利于实现更长时期、更高水平、更好质量发展。提出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综合考虑了输入性通胀因素、要素成本上升影响以及居民承受能力,也为价格改革预留一定空间。

温总理在报告中部署了2012年的“九大任务”,具体包括:一是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二是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三是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四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五是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六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七是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八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九是努力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

温总理强调,做好今年的工作,必须坚持突出主题、贯穿主线、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把“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更好地结合起来。代表们认为,政府工作报告目标明确,措施有力,求真务实,是一个高举旗帜、科学谋划,凝聚力量、催人奋进的施政纲领。报告通篇贯穿了科学发展的主题,突出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总结工作实事求是、重点突出,部署工作积极稳妥、针对性强,完全符合实际,顺应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表示赞成这个报告。代表们结合审议,对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普遍赞同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预期目标、总体思路和要做好的各方面工作,认为这些目标、任务和要求,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同时,针对报告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国务院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共修改19处,其中比较重要的修改有9处。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财政部,分别向大会提交了计划和预算的书面报告。代表们一致表示同意这两个报告。

(二)关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

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刑事诉讼法修改16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根据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的需要,有必要对刑事诉讼法予以修改完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有20个亮点:⑴尊重和保障人权。⑵补充完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不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⑶明确规定证人强制出庭制度,多项措施加大证人保护力度。⑷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侦查阶段就可以委托辩护人。⑸充分吸收律师法的相关规定,修改完善律师会见阅卷程序。⑹扩大刑诉中法援的适用范围,进一步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⑺适当调整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提高诉讼效率实现繁简分流。⑻刑侦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但应当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⑼强化对侦查措施的法律监督,进一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⑽明确二审应开庭审理的范围,对发回重审作出限制性规定。⑾复核死刑案件可讯问被告人,复核结果应通报最高检察院。⑿进一步细化逮捕的法定条件,检察院审查时可讯问嫌疑人。⒀单独规定监视居住适用条件,加强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⒁审理未成年人案有专门程序,未成年人犯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犯罪记录予以封存。⒂特定范围公诉案件可以和解,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⒃严打腐败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缉一年可以没收违法所得。⒄对暴力精神病人可强制医疗,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和谐。⒅逮捕后除了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⒆补充完善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进一步保障被害人合法权利。⒇五个方面完善审判监督程序,确保案件质量维护司法公正。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十一届全国人大到2013年3月任期届满,届满之前需选举产生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是选举法修改后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进行选举。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以按人口数分配为主。在不超过3000人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中,按照人口数分配的代表名额为2000名,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分配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为8名,根据人口数计算的名额数,按城乡约每67万人分配1名,其他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这一规定保障了各地方在国家权力机关有平等的参与权,各省区市不论人口多少,都有相同的基本名额数。为保证各少数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名额,决定明确规定少数民族代表的名额占代表总名额的12%左右;
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1名代表。此外,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归侨应选代表名额,决定都作出了与十一届相同的明确规定。对妇女代表则规定:“妇女代表的比例应当高于上届。”

代表在审议中一致认为,刑事诉讼法这一次修改,顺应了时代潮流,顺应了国情民意,体现了新形势下与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新要求,有助于正确运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特别是新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内容,是刑事诉讼法落实宪法精神的重要体现,彰显了我国立法与司法全新的理念,体现了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符合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贯彻了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的要求,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有利于保障全国人大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致表示赞同。大会还审议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两个办法。

(三)关于人大常委会和“两高”报告

3月9日下午,吴邦国委员长向大会报告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指出,一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24件法律、法律解释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通过14件,决定提请本次大会审议4件,听取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4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5件,还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过去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更加注重修改完善现行法律,更加注重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紧紧围绕推动“十二五”规划纲要顺利实施,继续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更加紧扣大局、更加贴近民生,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以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代表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作用;
坚持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同外国议会和多边议会组织的友好往来,为推动国家关系全面发展、维护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自身建设尤其是思想政治建设,提高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这些卓有成效的工作充分证明,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也是党在国家政权中充分发扬民主、贯彻群众路线的最好实现形式,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代表们在审议中认为,吴邦国委员长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内涵丰富、重点突出,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立法、监督、对外交往、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客观地展现了新形势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新思路、新作风、新发展、新成效。是一个理论性、实践性、指导性都很强的报告,是一个开拓创新、务实进取的报告。

2012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一年。代表们坚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一定能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上迈出新步伐,在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取得新成效,在代表服务、对外交往、自身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代表们对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表示赞成,对其工作表示满意。认为“两高”的工作报告实事求是、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文风朴实。代表们一致认为,在过去的一年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主攻方向,以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为着力点,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的理念,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的新要求,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审判质量和司法公信力,着力解决司法实践中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实施,促进了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篇: 2022年两会精神

2022年两会精神心得体会两会心得体会

2022年两会精神心得体会 要深化开展调查研究,多到田间地头、工厂企业、群众家中走一走、看一看,详细理解自身的特色优势和短板缺乏,摸贫寒困现状和致贫原因,确保政策施行有的放矢。要注重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在“走出去”中开阔视野、启发思路;坚持博采众长、为我所用,认真审视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可行有效的方法创造性地加以运用,到达以人之长补己之短的良好效果。

学习两会精神打赢脱贫攻坚站要学会俯下身子。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广阔扶贫一线干部要把群众当亲人、把战场当考场,自觉践行为民宗旨,实在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要深化群众身边,用接地气的语言宣传好党的政策,多给群众出实招、办实事,鼓励贫困群众自强自立,用勤劳和汗水创造幸福生活。要改良工作作风,俯下身子、放下架子同群众干在一起、想在一处,求真务实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坚决杜绝高高在上、“不食人间烟火”的行为,防止陷入形式、官僚的桎梏。

学习两会精神打赢脱贫攻坚站要坚决理想信念。扶贫工作重在“精准施策”,贵在“持之以恒”。要坚持因地制宜、因第 1 页 共 2 页

人施策,根据不同的致贫原因和贫困程度进展综合考虑,合理确定“差异化”帮扶措施,不搞简单的“一刀切”,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要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帮扶措施一经敲定,就要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恒心和意志,锲而不舍地加以执行,增强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防止出现“政策打架”、各自为政的现象,树立政府权威,维护政府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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