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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费使用范围7篇

发布时间: 2023-04-30 09:25: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费使用范围

  

  行政单位福利费列支范围

  篇一:福利费开支范围

  (一)企业工资总额的组成

  工资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企业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90年国家统计局重新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函[1989]65号),93年国家统计局又发布了《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统制字[1990]1号)对企业工资总额的组成范围作出了规定。根据这个二个规定,工资总额具体有以下六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

  这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工资,也包括新参加工作的实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2)计件工资

  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工资,包括按包干办法支付给个人工资和提成工资。

  (3)奖金

  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具体包括:生产奖(包括年终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1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4)津贴和补贴

  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因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津贴的内容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从事特殊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主

  要指工龄工资)以及其他津贴。如企业免费午餐,或发现金和餐票给职工,不属于津贴的范围;企业报销书报的,不属于津贴的范围;但如每月发给书报费,就属于津贴的范围了。补贴主要是指物价补贴,目前这个项目基本上没有了。

  (5)加班加点工资

  (6)其他支付的工资

  这主要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因病、工伤、产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休假等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还包括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二)工资总额不包括的项目

  1,根据国务院据有关部门的规定颁发的发明奖、自然科学奖、技术改进奖等等奖金

  2,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支出

  具体有:职工死亡丧葬费及抚恤费、公费医疗卫生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集体福利事业补贴、工会文教费、集体福利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费、上下班交通费、洗理费

  2等。

  3,离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支出

  具体有:工作服、手套等劳保用品,消毒剂、高温清凉饮料,以及63年劳动部规定的五类等特殊工种享受的保健食品支出。

  5,非雇佣性劳务报酬

  6,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7,本企业职工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支付的股息和利息

  8,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费用

  9,应建立雇佣关系而支付给劳动部门的各种费用

  10,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11,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此外,企业发给职工的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伙食补助,以及发给职工的洗理费、卫生费等福利费也不属于工资总额范围。

  (三)职工福利费

  职工福利制度是指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应在卫生保健、房租价格补贴、生活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以及不列入工资发放范围的各项物价补贴等方面享受的待遇和权益,这是根据国家规定,为满足企业职工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而建立制度。职工福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从企业提出的职工福

  3利费和住房补助基金。

  (1)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修理费等。

  5,其他福利待遇

  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2)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

  1,退休职工的费用

  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

  3,职工劳动保护费

  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

  5,职工的学习费

  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包括职工在企业的午餐补助和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4(3)住房、医疗和工伤等保险费用

  目前社会保险各地规定不统一,请查询各地有关文件。

  (四)工资与福利费的关系

  从本质上讲,工资与福利费是一致的,并无本质上的差异。福利费是传统计划经济的产物,是我国旧的分配体制的一部分,其本质是小范围的社会再分配。在计划经济时期,分配趋向平均化,但由于各地各人情况差异较大,这种平均化分配实际上是无法实现的,因此需要一种分配制度予以调整,这就形成了现在的福利制度。在目前市场经济的情况下,已经没有必要再区分工资与福利费。

  (五)税法对工资的规范

  <企业所得税税前项目扣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重新规范了税法所确认的工资的范围。主要是拓宽了工资薪金支出的范围。目前,我们掌握的“工资总额”的概念和口径是1989年国家统计局第1号令,关于职工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劳动成本中,许多奖金、津贴和补贴并没有统计在工资总额中,造成劳动成本统计的不准确。为区别于传统的工资总额概念,,办法,采用“工资薪金支出”的新概念来概括企业的劳动成本。,办法,第17条对工资薪金支出定义为“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5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其关键有两点:一是存在“任职或雇佣关系”;二是任职或雇佣有关的全部支出,包括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报酬。

  所谓任职或雇佣关系,一般是指所有连续性的服务关系,提供服务的任职者或雇员的主要收入或很大部分收入来自于任职的企业,并且这种收入基本上代表了提供服务人员的劳动。所谓连续性服务并不排除

  临时工的使用,服务的连续性应足以对提供劳动的人确定计时或计件工资。因任职或雇佣关系支付的劳动报酬应与所付出的劳动相关,这是判断工资薪金支出合理性的主要依据。

  企业职工除了取得劳动报酬外,可能还持有该企业的股权,甚至是企业的主要股东,因此,必须将工资薪金支出与股息分配区别开来,因为股息分配不得在税前扣除。特别是私营企业私人控股公司,其所有通过给自己或亲属支付高工资的办法,变相分配利润,以达到在企业所得税前多扣除费用的目的。企业支付给其所有者及其亲属的不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应该推定为股息分配。

  职工在企业任职过程中,企业可能根据国家政策的要求,为其支付一定的养老、失业等基本社会保障缴款;按照劳动保障法律的要求支付劳动保护费;职工调动工作时支付一定

  6的旅费和安家费;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要求,支付独生子女补贴;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为职工承担一定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离退休政策规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支出等,这些支出虽然是支付给职工的,但与职

  工的劳动并没有必然关联,,办法,第18条将其排除在工资薪金支出范围之外。

  工资薪金支出的范围应该这样把握,,办法,第17条是对工资薪金支出的总括性定义,企业因任职雇佣关系支付给职员(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和临时工,第19条明确排除的人员除外)的全部支出,除非属于第18条明确排除的项目,否则应全部列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以非现金形式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工资薪金支出额。

  ,办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支出的范围与“工资总额”相比在以下几方面有所扩大:1,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误餐补贴全部计入工资薪金支出。因为从近几年的实际情况年,企业以误餐补贴形式支付给职员的支出越来越大,而且基本上与误餐与否不直接挂钩的,实际上已成为工资薪金支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各种名目的奖金,包括创造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奖和技术进步奖。

  3,住房补贴。指根据省级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标准支付

  7的住房补贴,不包括从住房周转金中支付的住房补贴。

  计税工资及其管理鉴于我国当前市场发展的状况,对企业劳动力成本的扣除还必须加以限制,不能完全放开。对税前扣除的计税工资的管理办法,目前实行5种制度:1,执行国务院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的事业单位,按国务院规定的工资制度发放的工资可以据实扣除;2,经批准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其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支出,在工资薪金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以内的,可以据实扣除;饮食服务行业企业在国家规定提取的提成工资范围内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扣除。上述两类企业在工效挂钩或提成比例范围内,未实际发放而建立的工资储备基金,在提取年度以不得扣

  除;在实际发放年度,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以据实扣除;挪作他用的,不得扣除。

  3,软件生产开发企业职工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4,其他企业实行定额计税工资制度,定额扣除标准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现阶段为人均每月800元。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可以上浮20,,最高为人均每月960元。

  5,外资企业的工资据实扣除。

  8随着国有大中型企业工资制度的改革,企业工资将逐步放开,由企业根据劳动力市场状况自由确定。企业税前扣除的工资将逐步过渡到合理性工资薪金支出据实扣除。在这种情况下,计税工资管理主要是工资真实性检查和合理性定性分析管理。

  决定工资合理性的唯一尺度是市场工资水平。具体分析,包括以下3个方面13个因素:1,职员提供的劳动:1,岗位责任的性质;2,工作时间;3,工作质量、数量和复杂程度;4,工作条件;2,与其他职员比较:5,通行的总的市场情况,可比工资;6,职员与所有者关系;7,职员的能力、8,企业某一种特定经营场所的生活条件;

  9,职员以工作经历和教育情况;10,职员提供劳动的利润水平;11,是否有其他职员可执行同一职责;3,投资者的分配和所有权:12,企业过去关于股息和工资方面的政策;913,职员的工资同该职员所持有的股权份额之比例。

  这些合理性分析所要分析的重点,一是防止企业股东以工资名义分配利润;二是防止企业的经营者不

  篇二: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现状分析及其解决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现状分析及其解

  决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福利是人员支出中“奖金”、“津贴”及日常公用支出“福利费”科目的加总。奖金、津贴科目核算工资中包含的奖金及津贴,福利费科目反映的是单位按国家规定提取的用于职工福利的费用,提取后作暂存款处理,支取该费用,在暂存福利项目中列支。

  目前,福利提取标准一般按职工人数每人每年300元的标准提取。如一个单位50人,该单位全年提取的福利费即为15000元。

  具体核算过程为:提取福利费

  借:经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福利费15000贷:暂存款——福利费15000开支福利费5000元

  借:暂存款——福利费5000贷:银行存款500根据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单位开支福利费在提取的限额中支取,然而,经济的发展使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呈上

  10升趋势,人均300元福利已不能满足实际开支需求。在单位经常性经费有限,福利开支标准不高的情况下,单位增加职工福利的方式主要是:1、自行提高开支标准。为增加职工福利,单位提高了各项福利开支标准,如午餐补贴从200元调至300元,考勤奖从200元调至300元不等。2、巧立名目,设置各项补贴。为增加职工收入来源,单位设立了各种补贴,如慰问补贴、下乡补贴、观摩补贴等,在经常性经费不足的情况,从专项资金列支,增加职工福利。

  由于福利费科目只反映提取金额,对于超支福利,在人员经费“其他”科目核算。具体过程是:借:经费支出——人员支出——其他

  贷:银行存款

  由此可见,福利费超支导致了核算福利费的会计科目在同一会计年度不一致,“福利费”科目仅反映提取的金额,没有反映单位实际支取的福利费用,科目的实际使用价值不大。而单位以提高标准、巧立名目等方式提高福利后,在财务管理、审计等方面都产生了不利影响,主要表现为:1、加强财经纪律角度:单位自设名目,自行提高补贴标准,不利于维护财经纪律。2、审计角度:超支福利费用从“其他”科目支出,福利费被“隐蔽化”,审计部门审核单位账务,统计某单位全年人员福利费用,无法从报表上的福利费科目得知,须逐笔查找明细账,增加审计成本。3、单位角度:由于各

  11单位经费福利名目不一,福利标准不一,导致单位收入苦乐不均。

  签于上述情况,为解决目前福利费开支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工作。

  1、提高福利费提取金额。在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形势下,按人均300元的标准提取福利费已脱离实际,要根据实际情况,由财政或人事部门发文,统一提高行政事业单位每人每年提取福利费的标准。2、增加福利费开支来源。由于经常性经费有限,提取的福利费也是有限的,针对这种情况,财政部门可按统一标准及单位职工人数下达福利费专项

  资金,对于超过提取部分的福利费在该专项中列支,可避免其他专项资金被挤占或挪用,使专款得以专用。3、统一会计核算科目。在提取福利的基础上,超支的涉及人员福利的开支都在“福利费”科目反映,这样,福利费科目不仅反映提取的福利,还反映单位全年实际支取福利的金额,方便核算,有利于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4、规范、统一福利发放。针对单位巧立名目发放福利,单位收入苦乐不均的现状,笔者建议,由纪检部门统一规定补贴名目,由财政、人事部门统一规定发放补贴的标准,针对某些单位发放的特殊补贴如办案补贴、执法补贴等,由单位另报纪检部门审批后发放。

  此外,特别针对职工福利中的结余奖,笔者认为应取消该

  12项奖励或尽快改变其核算方式。结余奖是财政部门鼓励行政事业单位节约日常公用经费而采取的一项鼓励措施,公用经费包干结余部分可发放结余奖。然而实行该奖励后,为增加结余奖金,提高职工福利,单位有意识地将应在或已在经常性经费开支的费用,列于或调整至专项经费开支,变相挪用、套取专项资金,极大损害了经费开支的严肃性。另外,由于结余奖的存在,造成人员经费年年红字,原因是结余奖经费来源是经常性经费中日常公用结余,而核算科目却是人员支出“奖金”科目,核算方式不合理,致使“红字”情况发生。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应取消福利费项目中结余奖开支,以纠正单位变相“节约”经费的行为。如果现阶段不能取消结余奖,需改变核算结余奖的会计方式,即从日常公用经费“福利费”科目核算,而不是从人员支出“奖金”科目核算。这样,经费来源于公用经费,也从公用经费列支,即方便核算,又利于财务管理。

  篇三: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本单位购置各种职工文体活动设施或器材开支。

  2、对本单位举办食堂、医务室等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

  3、本单位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的面对全体职工的业余文体娱乐活动的相关开支。

  4、对本单位职工的特殊困难补助。

  135、对本单位职工的预防保健开支。

  6、对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儿童节日慰问。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不得用于以下开支项目:1、请客送礼

  2、变相发放奖金、津贴

  3、其他违反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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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费使用范围

  

  事业单位工作经费的开支范围相关制度

  事业单位的费用报销标准参考当地财政部门发的文件,餐费、办公用品、车油费等是没有标准的,标准只是针对差旅费。

  1、差旅费的报销。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需借支差旅费,应先到财务部门领取并填写借款单,按照借款单所列内容填写完整,然后送所在部门领导和有关部门人员审查签字。出纳人员根据自己的职权范围,审核无误后给予现金支付。出差人员回来后,应持各种原始至出纳员处报销,出纳人员要熟知差旅费的开支范围,标准和方法。程序:出差人应先到财务部门领取报销单,将有关原始凭证,例如,车、船票,住宿发票,餐费票等分类后粘贴在报销单据背后,经所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送财务部门,出纳人员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后予以报销。报销单据作为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差旅费以外的其他费用。各单位内部有关人员进行零星物品采购或单位职工支付医药费等费用,可持原始凭证到出纳处,出纳人员认真审核这些开支是否符合各种规定,是否有有关人员或部门批准后予以报销。出纳人员依据批准报销的金额支付现金,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印章,并依此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登记日记账。

篇三: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费使用范围

  

篇四: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费使用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使用范围和标准

  为了适当地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的生活困难,特作以下的规定:

  一、工作人员的福利费标准,根据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和城乡生活水平的不同情况,另作具体规定。

  二、中央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费,经过国务院人事局作必要的调剂以后,由各机关的人事工作部门掌管使用;地方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费,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的人事局(处)在本省、区、市辖区内作必要的调剂以后,由县级以上各级的人事工作部门统一掌管使用。

  工作人员福利费年终结余,一律不再上缴,但不能挪作别用。

  三、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生活费困难;

  (二)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患病医药费困难;

  (三)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死亡埋葬费困难;

  (四)解决工作人员的其他特殊困难;

  (五)补助集体福利事业费用。

  四、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和其他经济收入,负担本人生活费(职务不同,生活费用应有所区别)和他(她)们家属生活费(一般根据家属居住地的人民生活水平确定)有困难的,或者因家属治病医药费、家属死亡埋葬费有困难的,以及有其他特殊困难的,都应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的原则,酌予定期或者临时补助。

  福利费解决了工作人员各项困难,还有结余的时候,对集体福利所需费用,可以适当地给予补助。

  五、工作人员的各项困难补助,由本人申请,经过本机关福利组织评议以后,商请本机关人事工作部门确定。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的精神,结合当地具体情况作具体的规定。

  七、本规定自一九五七年六月一日起实行。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一九五四年三月所发《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办法的通知》和本院一九五四年十二月所发《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问题的补充通知》都同时废止。

篇五: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费使用范围

  

  机关单位办公费的范围

  机关单位办公费用是指行政机关、政府部门及其派出机构、事业单位等各类组织在日常办公中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租金、水电费、电话费、邮电费、公共事业费、耗材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餐费等。

  其中,租金是指机关单位为办公使用而支付的房屋租金;水电费包括机关用水和用电的费用;电话费指机关单位用于电话通讯所支付的费用;邮电费是指机关单位邮政、快递、传真等各类通讯费用;公共事业费包括机关单位用于保障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等)所支付的费用;耗材费指机关单位用于日常运转所需的办公用品(如纸张、笔、墨、印章等)的费用;差旅费是指机关单位出差所需的交通、住宿、伙食等相关费用;会议费是指机关单位召开会议所需的场地、设备、餐饮等费用;培训费是指机关单位用于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的各类培训费用;餐费是指机关单位因工作需要而发生的餐饮费用。

  在机关单位办公费中,各项支出都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和规定,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和报销。对于一些特殊支出,如礼品、红包等,机关单位应当严格限制,避免超标、超范围使用公款。

  总之,机关单位办公费是机关单位日常运转不可或缺的重要支出,需要科学合理地规划和控制,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合法性和合理性。

篇六: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费使用范围

  

  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开支范围有哪些

  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开支范围有哪些?工会经费是有多方面组

  成的,要想用工会经费还有国家的监督,所以说工会经费是比拟重

  要的,会计做账的时候一定要认真,而且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一定

  要清楚。

  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开支范

  工会,或称劳工总会、工人联合会.工会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

  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这个共同利益团体诸如为同一雇主工作的员工,在某一产业领域的个人.工会的一般法律性质是社团法人.中华

  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

  会组织具备民法通那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基层工会法人

  资格登记方法》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具

  备法人资格的工会组织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当民事义务.《工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

  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方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这一规定,为工会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提供了依据.根据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基层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组

  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

  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

  知识培训;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工会自身建设;培训工会干部和工

  会积极分子沼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建家活动;工会为维护职

  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服务和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慰问困难职工;基

  层工会办公费和差旅费;设备、设施维修;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

  的必要补助.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

  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2、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

  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

  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

  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

  购置费与

  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

  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

  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

  馆、阅览室、读报组所需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广播站的消耗用品费

  等.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费

  用.如: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等.3、工会业务费用于履行工会职能、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

  工作等方面的费用汝口: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

  用;如: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学习政治、业务所需费用;培训工会干部

  和积极分子所需教材、参考资料和讲课酬金;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

  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奖励;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费用;建家活动费

  用;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开展的法律咨询服务、劳动争议协调等各

  项工作活动的费用;慰问困难职工的费用;基层工会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4、事业支出.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教育、生活服务等附属事业的相关费用以及对所属事业单位必要的补助

  支出.

  5、其他支出用于以上支出以外的,由工会组织的活动费用.6、上解经费支出.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以上就是关于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开支范围的详细介绍,希望对

  你有

  所帮助,更多与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有关的内容,请继续关注。

篇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经费使用范围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及会计核算

  国家层面关于福利费方面的文件:1、1957年《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国务院1957年05月22日发布),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生活费困难、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患病医药费困难、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死亡埋葬费困难、解决工作人员的其他特殊困难以及补助集体福利事业费用。

  现在公职人员收入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收入水平,尤其全民大多参加社保、医保等保险,除了个别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外,家属在养老、医疗、丧葬方面基本不存在什么大的困难,所以当时制订的福利费使用范围对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没有什么意义。

  2、1965年

  《内务部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问题的通知》(〔65〕内发字第17号)明确福利费补助的对象,应该仅限于工作人员本人和依靠工作人员供养的父母、配偶、子女和未成年的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弟妹及其他亲属,不是依靠工作人员供养的亲属,不得享受福利费补助。福利费的使用范围,目前仍以解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生活困难为主;在生活困难解决以后如果还有结余,一般地可以对下列集体福利进行适当补助:

  1.工作人员家属的统筹医疗费用的超支;

  2.机关、单位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少年之家、理发室、浴室的零星购置费的开支;

  3.慰问住医院的患病工作人员少量慰问品的开支。

  “工作人员生活上的困难,应该首先由本人解决。一时解决不了,而在以后能够自己解决的临时发生的困难,一般地应该通过向互助储金会借款或其他互助互济办法解决。确系依靠本人力量无法解决的困

  难,可以给予适当补助。”文件精神是提倡集体互助和自力更生,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困难,只有确实无法解决时,才给予适当补助。这一条路又卡死了,你不能说双11剁手一时爽,把生活费都给刷光了,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

  3、1981年

  《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行政机关从预算包干结余中提取的集体福利费开支范围的暂行规定》明确从预算包干结余中提取集体福利费可用于下列开支:本单位举办的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的补助;本单位举办的少年之家、校外辅导站所需费用的补助;职工家属统筹医疗费超支的补助;本单位举办的理发室、浴室的补助;开展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费用的补助;其他必要的集体福利开支。

  此文对(〔65〕内发字第17号)规定支出范围的拓展,明确了从预算包干结余提取的集体福利费开支内容。

  4、1998年

  人事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调整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的通知》(人发〔1998〕106号)只提及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费提取比例和标准的调整,每人每月福利费标准提到12元/月。

  定西市财政局关于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及会计核算》

  一、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使用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

  的通知》(国务院1957年议字第19号)规定,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一)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生活费困难;(二)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患病医药费困难;(三)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死亡埋葬费困难;(四)解工作人员的其他特殊困难;(五)补助集体福利事业费用。

  集体福利使用范围:

  1、看望本单位因病、伤住院的工作人员,购买少量慰问品支出;2、单位举办食堂等集体福利开支的补贴;3、健康疗养支出,如职工体检等;4、其他零星集体福利支出。

  另,《内务部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问题的通知》(〔65〕内发字第17号)的规定,福利费的使用范围:目前仍以解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的生活困难为主;在生活困难解决以后如果还有结余,一般地可以对下列集体福利进行适当补助:

  1、工作人员家属的统筹医疗费用的超支;2、机关、单位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少年之家、理发师、浴室的零星购置费的开支;3、慰问住医院的患病工作人员少量慰问品的开支。

  二、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会计核算

  因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已按计提比例编制预算,财政据此下达控制数指标,所以单位发生福利费支出时,在预算控制数内据实计入费用(同时计入预算支出)即可,无需计提。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新旧衔接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算的通知》(财会〔2020〕34号)有关内容“(十一)关于应付福利费:新制度未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单位按规定发生福利费开支时,应当在计提标准内据实计入费用(同时计入预算支出)。单位在新旧制度转换时,应当对原账的“应付福利费”科目余额进行分析,在财务会计下,将其中属于职工福利基金的金额转入新账的“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将其他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在预算会计下,对于其中属于从财政拨款中提取的金额,应当在确定新账的“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余额时作为调增项处理,对于其中属于职工福利基金(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形成)的金额,应当在确定新账的“专用结余”科目余额时作为调增项处理,对于其他余额,应当在确定新账的“非财政拨款结余”科目余额时作为调增项处理;同时,按照相同的金额登记新账的“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借方。”

  单位按规定发生福利费开支时,应当在计提标准内据实计入费用(同时计入预算支出)。

  财务会计

  借: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预算会计

  借:行政支出/事业支出

  贷:资金结存-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财行(2020)13号

  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的使用管理,根据财政部和福建省福利费开支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是指用于本单位职工各类集体福利和慰问事项的费用,其适用对象为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和非在编雇用人员。

  二、开支范围

  按照“减政放权、增强实效”原则,福利费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得用于以下事项:

  (一)请客送礼。

  (二)发放奖金、津补贴。

  (三)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实物、代金券及有价证券。

  (四)与福利事项无关的开支。

  (五)其他违反财政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

  三、开支管理

  按照“厉行节约、实事求是、规范透明、严格管理”原则,福利费开支执行以下管理要求:

  (一)

  福利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

  (二)

  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支福利费。

  (三)不得预提列支福利费。

  (四)在职在编人员和非在编雇用人员福利费实行统筹使用。

  四、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对本单位福利费的使用管理负责。

  (二)各单位按照福利费开支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制定福利费具体使用办法,明确开支对象、形式、标准和程序等,并将使用办法报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

  (三)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各区可参照执行。

  (四)《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人事局关于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

  福利费开支范围的通知》(厦财行〔2005〕13号)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及工会经费提取标准的通知》(厦财行〔2007〕21号)同时废止。其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END-【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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