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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完整版】

发布时间: 2022-06-14 12:55: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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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完整版】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3篇

第1篇: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XX县在推进市委第二巡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委提出的“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确保可持续”工作思路,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县上下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攻坚拔寨的勇气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抓整改、促落实,确保实现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对标对表,逐一梳理,不折不扣进行整改,措施落实有力,承诺全面兑现。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在扶贫工作中责任压力传导不够方面
      一是扶贫攻坚工作“上热下冷”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县领导重视,乡镇、村重视度层层递减。我县从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脱贫责任、强化督查考核这三个方面做到充实扶贫力量,加强扶贫保障,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彻底杜绝扶贫“上热下冷”问题。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书记任指挥长、县长和县委副书记任第一副指挥长、县党政班子其他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XX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产业扶贫、安居扶贫、保障扶贫、劳务(就业)扶贫等十二个扶贫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调度机制,领导小组每季度调度一次,县级领导每月调度一次,乡镇每周调度一次,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随机调度,协调推进全县脱贫攻坚进程。
      2.压实脱贫责任。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县、乡、村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根据《XX县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县、乡、村、组及第一书记和帮扶工作组脱贫攻坚责任,传导工作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实行“3332”结对帮扶制度,即每位县领导结对所挂贫困村3户贫困户,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包村帮扶工作组组长、第一书记每人结对帮扶所驻村3户贫困户,乡镇和包村工作组其他干部结对帮扶2户贫困户,确保所有贫困户都有干部结对帮扶,所有科级干部都有结对帮扶贫困户。
      3.强化督查考核。以三种形式加大督查力度:从县委办、政府办、县纪委、县扶贫办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督查组,不定期进行县级层面督查;
抽调乡镇分管领导和扶贫专干组成临时督查组,每季度对各乡镇进行交叉督查;
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各地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重点督查。根据专项督查掌握的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将县直单位、乡镇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脱贫攻坚工作列为“一票否决”的工作内容。
      二是针对干部作风还不实,在抽查的干部帮扶手册中,有些干部存在填写帮扶措施不具体、不细致的情况。我县以“作风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将作风建设成效体现在扶贫攻坚上,以拔钉子的精神,一户一策,一户一个帮扶干部,扎实推动扶贫工作。
      1.“底数清”。我县要求各级干部深入农户家中,详细调查了解家庭情况,和贫困户坐在一起分析致贫原因。每位结对帮扶干部专门针对精准识别工作至少每户贫困户上户5次,摸清底数。在贫困户退出方面,严格落实贫困户收益确认公示表公开,为贫困户算清每一笔收入账,针对贫困户存在隐性收益的情况,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益登记真实准确。
      2.“政策清”。我县要求各级干部认真学习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的《精准扶贫惠民政策手册》、《第一书记、包村帮扶干部脱贫攻坚工作指南》、《精准脱贫帮扶干部手册》等宣传资料,做到熟记于心,并做好政策宣传,让最新各项惠民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3.“对策清”。我县要求各级干部深入村组调查,针对贫困户不同致贫原因,因户施策,制定一对一的帮扶方案和脱贫计划:贫困户“有能力”的“扶起来”,实现家家有长短结合的致富产业;
“扶不了”的“带起来”,实现户户有山林土地等资产性收益;
“带不了”的“保起来”,实现人人有兜底保障。
      三是针对一些驻村第一书记与原单位脱钩不彻底、示范带头作用不够、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现象。我县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关于在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组工作中实行精准工作法的通知》(永组字〔XX〕45号)文件要求,加强第一书记管理,充分发挥第一书记作用,做好示范带头作用。
      1.抓到岗到位。全面排查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对于县直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要求乡镇党委和选派单位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双方的共同责任,一起督促第一书记到岗到位。各乡镇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了对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督促第一书记到岗到位,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工作的通知》(永组字〔XX〕172号)中包村帮扶工作组成员每季度驻村时间(含因公出差、开会和培训)不少于50天的纪律要求,并与原单位“脱钩”,全身心投入到驻村工作中,严禁“走读”。
      2.抓作用发挥。各乡镇党委,及时了解掌握第一书记履职情况和选派单位重视支持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及时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报县委组织部。并要求第一书记每半年填写一次第一书记工作情况表报县委组织部。原则上,哪个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工作组出现问题,就由哪个单位负责整改,组织部门根据掌握的情况督促选派单位抓好问题整改,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求第一书记摆正位置,亮明身份,把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进村入户,做群众工作,真正做到沉在村里,发挥作用,并按照“一人一表,一季一报”的要求,填写履职情况表报县委组织部。
      3.抓考核问责。乡镇党委抓好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和季度考核;
明确了由组织、扶贫、选派单位和乡镇共同负责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
对第一书记管理和考核情况将作为党委书记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和各单位党建工作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问责力度,对第一书记因工作不认真、敷衍塞责、作风粗暴,甚至优亲厚友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直至召回撤换。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和县扶贫办9月22日联合下发《关于建立第一书记召回制度的通知》(永组字〔XX〕51号),进一步健全落实第一书记召回机制:如第一书记被“召回”,取消第一书记和选派单位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第一书记年度考核将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属重点培养对象或后备干部的,取消资格且两年内不得评先评优、提拔重用;
选派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同时,第一书记存在严重问题而乡镇党委不及时上报或漏报、瞒报问题的,参照选派单位进行问责。
      二、在脱贫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实上还不够方面
      一是贫困对象识别再精准。围绕最大限度“降低漏评率,提升识别精准率、退出准确率和群众满意度”,今年5月份以来,各乡镇根据“七清四严”条件和“应纳尽纳,不设上限”的要求,全面梳理排查了辖区内的贫困人口,严格按照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和纳入退出程序,采取大数据比对、进村入户核查和民主评议等方式,对贫困户进行了2次全覆盖、高精准度的再识别,进一步优化了建档立卡数据库资料。
      二是台账资料进一步得到完善。今年整改工作开展后,为进一步提升乡镇扶贫工作站、村扶贫工作室规范化建设水平,全县统一为每个乡站、村室印制了“XX县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乡站(村室)档案袋”,为每一户贫困户配置了“XX县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档案袋”,并对档案袋中的内容明确了分类和规范整理等要求。目前,所有乡镇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已全部整理到位。同时,通过每季度交叉检查和县主要领导不定期督查,各乡镇严格对照《XX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贫困户退出程序,档案资料规范齐全,“一证两册两表”填写做到了与实际相符。
      三是基层基础力量不断强化。为保证基层扶贫队伍稳定并发挥最大效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XX年脱贫攻坚包村帮扶工作组及成员的通知》,进一步增强了力量,稳定了人心。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印了《村第一书记和包村帮扶干部工作指南》,明确了干部帮什么、怎么帮、应达到什么效果,进一步指导村第一书记和包村帮扶干部更高效地开展帮扶工作。举办全县性业务培训班,仅9月份就举办了2期,通过不断强化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操作能力。第一书记和包村帮扶工作组严格按照要求,倾心履职,尽力帮助贫困户解决实际问题。
      四是金融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有力。通过政府搭建风险补偿机制平台,以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主,推行“基准利率、政府贴息”的办法,加大产业扶贫信贷通惠民贷款力度,充分发挥金融资金的引导和协同作用,引导信贷资金流向贫困户,扶持贫困户发展涉农产业和光伏产业等扶贫产业,助力精准扶贫。另外,还推出了针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家庭农场贷款,引导家庭农场主吸纳贫困人口就业。
      三、在帮扶贫困户脱贫产业上办法还不多方面
      针对产业扶贫思路不宽、措施不细和产业扶贫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我县大力扶持优势富民特色产业,引导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根据全县农业发展布局,结合农业产业帮扶工作。北部重点打造永吉线绿色大米扶贫产业带,永鹿线重点打造烟叶扶贫产业带,抚吉线高速(XX段)重点打造井冈蜜柚扶贫产业带;
东部区域重点发展有机白茶;
南部山区重点打造永龙线白莲、药材等扶贫产业;
县城周边恩江、佐龙、坑田等乡镇重点发展养殖业。今年通过政策帮扶支持,产业发展奖励。
      二是引导、支持和奖励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创业就业。我县年初下发了一号文件和四号文件,在产业扶贫上,全面推行“扶贫和移民产业信贷通”,把联结贫困户受益作为给予各类经营主体财政资金扶持的前提条件,固化贫困户与企业、基地的利益联结,推动农业产业发展与贫困群众增收脱贫深度融合,使贫困群众有长期稳定的收益。同时深入挖掘帮扶单位的帮扶作用,通过帮扶单位建基地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
      三是鼓励贫困户以多种生产要素入股,建立收益稳定长效机制。引导贫困户以资金、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股权证。各乡镇努力引导低保贫困户以土地等资产入股的方式,参与种田、药材种植、蘑菇种植、烟叶种植等多种经营,增加收入;
对因残、因病、因灾、因教育等原因致贫的特困户,视情况给予临时救助或特别救助。
      四是积极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实现精准脱贫目标。XX年3月30日下发《XX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永府办字〔XX〕65号),整合资金 亿元,优先用于精准扶贫;
XX年7月3日下发《XX县调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方案》(永府办字〔XX〕136号),整合资金 亿元;
专门用于精准扶贫,更好地使扶贫工作有抓手,贫困村、贫困人口根本利益得到充分体现。
      四、在脱贫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管理上不够规范方面
      为加强扶贫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管理,我县根据《XX省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方案》(赣府字〔XX〕50号)文件精神,下发了《XX县脱贫攻坚工程项目“绿色通道”实施细则》。同时,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办还联合下发了《XX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永财农〔XX〕8号),要求各相关项目单位、乡镇(场)落实项目招投标工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市委第二巡察组在我县扶贫领域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通过严格脱贫质量标准,精准贫困人口识别、退出程序,改进完善各项扶贫措施,压实扶贫工作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建设基层脱贫攻坚队伍,不断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水平,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存在的问题已按时整改到位。今后我县还将以此次整改为动力和契机,确保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第2篇: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部署,20XX年X月XX日至X月中旬,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司法局进行了集中巡察。X月XX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我局专题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按照市委第六巡察组的要求,我局认真迅速开展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政治担当,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市司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第六巡察组发现的问题,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努力通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X月XX日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组认为,市委第六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实事求是、严肃中肯地指出了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整改建议,为局党组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履行好管党治党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明确了努力方向。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完全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司法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陈向群、局长张加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任副组长,抓好自身和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由政治部主任周云燕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办公室、计财处、人事处、宣教处、机关党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巡察整改的督查落实。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X次党组会议,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针对巡察整改主要任务,局党组明确了3个巡察整改工作专项小组,分别负责有关整改任务的措施落实和督查推进,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认真学习领会,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清单》,针对巡察指出的所有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确定了X项整改任务、X条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其中,局党组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整改全面工作,同时直接承担具体整改任务X项、  X条。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X月7日,局党组专题召开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整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后,局党组及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各专项小组先后召开X次碰头协调会议推进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能够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并抓好巩固提高,《整改方案》中明确的整改任务,现已全部完成。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废止、修订或新制定X项规章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1.党组在决策过程中,对个别重大事项不把关、不监管,局领导出国考察不按规定上会讨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局党组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的主体地位。明确今后市局机关人员随上级团组出国(境),需经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履行报批和公示程序。


  2.党组履职不到位,以行政办公会的形式研究干部工作。修订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清单》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在议程安排、研究事项、参加人员等方面进行区分界定。今后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局党组会议进行决策。
  3.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沟通交流、协作配合不够。注重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组织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党组成员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讨论,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四个意识”,凡中央和省、市以及局党组、行政作出的决策部署,确保做到政令畅通,落实到位。按照要求,筹备组织20XX年度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提升班子成员的大局意识、团队意识。除民主生活会之外,每年开展制度化谈心谈话至少X次,市局政治部每年对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的情况进行汇总,增进班子成员间的相互交流和理解支持,进一步提升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4.局党组书记没有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党组书记对“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认识不到位,党组会议不经常专门研究党建工作,党组织对抓思想政治工作不严不实,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相对粗放,特别是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不够。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不称职的理念,切实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意识。健全局党组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制度,每年制定党建工作计划,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少于X次,召开X次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形成至少1篇关于党建工作的调研报告,党组成员每年至少X次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党建工作。制定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等X项制度,修订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纪实手册》,并严格抓好落实。与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召开廉情分析会,在全局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举办中心组理论学习报告会,进行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专题报告。二是注重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常态化。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XX年工作安排》。赴焦裕禄纪念馆、红旗渠等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基地,开展“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讲党性、团结和谐讲奉献”主题党日活动。推行“书记上党课”制度,局党组书记带头为机关干部上了“学习焦裕禄精神,旗帜鲜明讲政治”专题党课。加强党性教育,开展“规章制度学习月暨警示教育月”活动,组织规章制度知识竞赛,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管工作,开展广泛谈心谈话,了解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管理,突出重视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重要时间节点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5.落实领导干部谈心谈话要求还囿于简单化,党组对谈心谈话工作没有建立相应的长效机制,领导干部不注重倾听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心声,对干部职工关心不够。一是按照“三大一实干”活动要求,继续开展分层分级谈心谈话活动,局党组书记带头与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谈心谈话30余次,并与10位新调整岗位的中层正职干部分别进行了任前谈话,年内班子成员与所有局管干部开展谈心谈话,通过领导干部相互谈、一般干部全面谈、廉政建设经常谈,来征求意见、发现不足、增进团结,并将谈心谈话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制定出台了《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继续推行司法行政系统“一线工作法”、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累计不少于两个月,一般干部不少于一个月,以设立意见箱、发放征求意见卡、召开座谈会、设立公众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价。
  6.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参加所在支部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意见》,通过党组会严肃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提高对组织生活纪律的认识,建立健全组织生活的通知、登记、请假等制度,落实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小组的层级职责,切实加强对组织生活的管理,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到实处。
  7.坚持党的领导与业务工作开展的融合度不够紧。存在党建归党建、业务归业务,党的组织生活仪式化,机关日常工作事务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务现象,党费收缴不按时足额。一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明确党在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领导地位,业务工作中的重要决策、重点项目和重大开支等须经党组讨论决定。二是制定了机关党委书记、直属单位和机关党支部书记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要求各支部每年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建立“三会一课”计划备案制度,开展创建特色支部、人民满意先锋岗等活动,健全机关党委书记、支部书记年度党建工作述职制度,切实做到基层党建工作知有内容、行有标准、做有目标。三是根据上级规定,及时动态调整公布党费交纳标准。开展党费收缴“回头看”,全面排查党员交纳党费情况,对少交的、漏交的开展补缴工作。
  8.在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干部选任条例方面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讲规矩、不讲程序,有因人设岗现象。一是认真学习人事政策文件规定,提高干部人事工作水平。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今后进一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关口前移加强选拔任用监督,并结合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等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三是X月份组织开展了市局机关部分中层正职的调整、选拔工作,全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规定程序,并请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9.对干部培养、管理、使用、调整工作机制不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渠道不宽。内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健全。一是加强局管干部综合研判工作,全面掌握干部德才表现,增强干部调整的前瞻性和宏观统筹,落实全市年轻干部工作推进会要求,贯彻落实市委“接力100”青年干部选拔培养计划,2名同志成为“接力100”深度调研对象,新提拔中层正职4名,其中“80后”1名、“85后”1名,真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各方面表现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到合适的岗位上来。二是组织开展“打铁还需自身硬”大练兵活动,加强机关干部教育培训,丰富知识结构,提升素质能力,拓宽培养渠道,有步骤有计划地安排干部上下和横向挂职,多岗位锻炼干部,巡察以来已安排1名干部在省司法厅挂职、接收武进区司法局1名干部来局挂职,今后将继续制度化分期分批选派年轻干部、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挂职锻炼。三是摸底调查全局干部任职情况,制定《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方案》,对任现职满5年,或在同一处室工作满XX年的中层干部,原则上进行轮岗交流,6名中层正职干部现已轮岗、调整到位。
  10.违反机构编制管理相关规定,超审批权限设置内设机构,擅自设置职务名称。X月XX日,局党组下发了《关于撤销法律服务中心大楼管理办公室的通知》(常司党组〔2017〕39号);
同时,向市编办申请挂牌成立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已获批。今后,将进一步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科学、合理、规范机构设置,杜绝违反编制管理、擅自设置内设机构和职务名称的现象。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存在问题
  11.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和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一是按照市财政、审计关于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相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并已全部通过新版OA系统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审批流程、标准等。二是加强财务有关规定的学习培训,上半年组织了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关于财务管理相关问题的专题培训,X月份召开了市局预算编制会议,着重加强对公务接待的预算管控,形成了全局上下严格遵章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行业协会等公务接待的管理,X月初对常州公证处、各行业协会开展了全面财务督查,通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相关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之中。四是严肃问责机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督查,将对公务接待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处置和通报。
  12.公车改革不彻底,存在借下属单位车辆出差转移“三公”经费支出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市公务用车改革的相关规定,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公车管理制度文件精神,修订完善了《执法执勤车辆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市公务用车平台和局OA平台程序申请用车,严禁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自问题反馈以来,没有发生擅自使用下属单位车辆的情况。
  13.超范围开展达标评比。认真学习掌握中央和省、市关于清理达标评选表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理不合规的各类考核与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废止了《表彰、奖励工作办法(试行)》,今后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时,主动请示报告,避免出现违反规定的现象发生。
  1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部分事项未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规定。部分大额宣传用品采购时也未实行政府采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了《大宗物资采购、宣传用品印刷管理办法》《行政经费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管理。二是X月份按照规定对《常州司法行政》杂志的采编印刷进行了招投标,现已确定中标方、中标额。三是在X月份组织的财务督查中,对下属单位、行业协会大宗宣传用品、物业管理、工程建设方面的采购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通报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四是今后对未达采购标的额的较大金额采购事项,将严格进行比价询价,并按照规定报局党组会或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15.不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存在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招投标管理办法》,今后将按照党组会议事规则要求,对项目工程严格实行党组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加强对局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督查到位,杜绝擅自变更工程量的情况。
  16.项目资产管理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对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动态管理,明确资产处置的流程和规范。全面梳理了市局机关的未入账资产,查找相关资产,明确资产状态,搜集依据材料,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账手续。今后将对全局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及时发现整改资产管理中的相关问题。
  17.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存在监管漏洞。制定《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食堂菜品采购管理规定》,严格菜品采购工作流程,菜品采购增设监管环节,严格按照供货合同对采购菜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菜品公司供货后由两个以上专人进行核收,并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供货情况进行抽查。
  18.工程监管有待完善,有超付工程款情况。加强对市局在建工程的监管,严格按照合同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往来款项,严格付款审批程序,杜绝超付工程款的现象。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超付情况进行调查,并立即采取追回措施,超付款项7.1万元现已全部追回。
  三、巩固整改成果,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总的来看,经过前一阶段努力,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整改工作还需继续努力、不断深化。我们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放大巡察工作效应,切实将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强大动力。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
对正在推进解决的问题紧抓不放,加快工作进度,争取政策支持,持续抓好整改落实。以问题为指引,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
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的工作,对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问责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十三五”规划,认真履行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治宣传的职能,大力加强公正执法、依法行政、诚信执业工作,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忠诚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增创发展新优势、培育常州“幸福树”,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第3篇: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巡察反馈整改情况报告_村级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村级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20**年*月*日至*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对盘龙街道罗岗社区开展巡察。20**年*月*日,巡察组向我社区反馈了巡察意见。街道党工委、罗岗社区党支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整改。

根据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反馈意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反馈意见。罗岗社区党支部收到反馈意见后,多次召开班子会议,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落实,明确要求,责任到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巡查反馈意见落实到位。

(二)真抓实干,确保整改措施落实。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张伟任组长,纪工委书记杨迎军等任副组长,罗岗社区也相应成立了以社区支部书记为组长,社区“两委”干部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党工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  发展的问题,从清理社区财务入手,严格落实社区事务决策程序。重点建立和完善社区“三资”管理、财务公开、居财街管、印章管理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务、居务公开制度,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做到简明、实际、实用,让老百姓看得明白。配套制定社区干部行为规范及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对社区事务规范化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违反规定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让干部把规章制度扎根于心、落实于行。

2.党支部履职能力缺失。

党支部履职能力缺失的整改情况:

一是社区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内生活制度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全面推行“双记实、双述职、双评议、双考核”制度。对开展的组织生活各类记录、资料、影像进行及时的收集、整理和完善,对相关的档案材料进行详细的分类、归档和保管,做到组织生活各项台账和资料管理齐全,规范、详实。建立党建工作台账,将党员的学习教育、遵章守纪等情况纳入考核当中,推动党内组织生活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严格按照“双推双评三全程”,落实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以及预备党员的接收等制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工作,健全党员管理工作台账。对于党员管理“五册”中缺项的流动党员管理名册及时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做好流动党员调查工作,充分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流动党员情况、核实党员信息,逐级建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个性化服务。严格规范社区党组织党费收缴工作,认真核定每个党员交纳党费的基数和比例,建立《***党员交纳党费情况登记表》,按月按人足额收交党费,按季度上交党工委,同时做好现金和原始票据的管理。

四是及时与县委老干部局进行充分沟通,调和化解矛盾纠纷,确保驻村工作积极开展。同时加强对第一书记日常监督管理,做好值班日志,切实覆行第一书记驻村四项职责,确保驻村工作开展实效。严明纪律,转变作风,建立督查通报制度,定期对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通报处理,强化结果运用,狠抓责任落实,彻底扭转驻村工作开展被动局面。

(二)监督流于形式,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个别社区居组干部法纪意识淡泊,侵害群众利益,致使信访问题突出。

针对社区出现的个别社区居组干部法纪意识淡泊,侵害群众利益,致使信访问题突出等整改情况:严明党的纪律,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每位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中。

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加强廉政党课教育、以案说法教学、正反典型激励、警示教育基地现场感悟等方式,努力触动基层党员干部心灵,切实转变监察对象思想认识,促使他们增强法纪观念、坚守法纪底线、不越法纪红线。

二是严肃处理违纪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逐个深入细查,对查证属实的,根据问题性质、大小、轻重,上报街道纪工委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形成有力震慑。

三是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活动。选取典型案例,特别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用身边人身边事警醒教育党员干部的同时,对以往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以制度规范工作、堵塞漏洞、做好防范,坚决杜绝违纪违法案例再次发生。

四是注重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督。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经常提醒,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提醒,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做到警钟常鸣,防微杜渐,切实提升监督执纪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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