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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1000字读书读后感多篇14篇

发布时间: 2023-05-03 12:05:04 来源:网友投稿

《活着》1000字读书读后感多篇14篇

《活着》1000字读书读后感多篇篇1

  本文讲述了江南小镇两兄弟李光头和宋钢的人生。李光头的父亲不怎么光彩地意外身亡,而同一天李光头出生。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在众人的嘲笑声中挺身而出,帮助了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被后者视为恩人。几年后宋钢的母亲也亡故,李兰和宋凡平在互相帮助中相爱并结婚。虽然这场婚姻遭到了镇上人们的鄙夷和嘲弄,但两人依然相爱甚笃,而李光头和宋钢这对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也十分投缘,他们在相互照顾中成长,后来宋凡平被红卫兵折磨致死,只剩下李兰带着两个孩子生活。

  慢慢的他们长大了,两个兄弟性格迥异,李光头很有商业头脑,只顾眼前享受,而不在乎未来。而宋刚呢,踏实肯干,勤奋朴实,后来他们都看上了林红,对林红展开猛烈的追击,林红对宋刚很喜欢,而对李光头嗤之以鼻,后来林红和李光头在一起,而李光头的商业头脑在他在收垃圾时显露出来,后来做成县里一霸。而林红和宋刚都是任劳任怨的上班,后来厂里倒闭,宋刚去外地,被人给骗了去做丰胸生意,而李光头一来二去和林红搞上了,后来事情传到宋刚的耳朵里,他回来了,林红和李光头闹翻了,李光头继续遭受着道德上的折磨,林红后来去做了妓院的老板……

  我们错了,还是这个时代错了。这部小说更多了透露出一种绝望,这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在十年动乱的形势下,人们活的很压抑,宋凡平那么杰出,却被红卫兵折磨致死;宋刚那么努力的工作,却被沦为边缘化的群体,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被社会的齿轮无情的碾压;而像李光头这种少数具有商业头脑的人却搭上了时代的快车,过的风生水起;像林红一样的女人更多的是李光头这类人的润滑剂。爱情在现实面前变得很无力苍白,金钱至上的社会只有钱才是至高无上的,有钱有关系的李光头后来顺风顺水,一个电话就把烟草公司的厂长给开除了,林红后来投入到了李光头的怀抱与此有关。爱情却输给了金钱,输给了关系。社会会成就一群人,同样也会碾压一群人。这其中该说好呢还是说坏呢?

《活着》1000字读书读后感多篇篇2

  “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这句话出自余华的短篇小说《活着》的自序。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空气中弥漫着绝望的叹息。《活着》从一个旁听者的角度道出了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经历了家庭的富裕到衰落,经历了身边一个个亲人相继死去。福贵是一个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因他气恨而亡;母亲又因病去世;儿子有庆被抽血至死,女儿凤霞产后败血症而亡,挚爱他的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女婿二喜意外工伤而亡,外孙子苦根吃豆子却被撑死了。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一个个离去。福贵几乎时时身陷生与死的边缘,痛苦的挣扎,忍受着至亲们一个个的离去,在一次次希望的破灭中坚忍不屈的依旧活着。他失去了金钱,一个又一个亲人的死亡,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的老牛与他为伴。

  第一遍读完《活着》,感到特别沉重,内心的压抑久久不能散去,作者似乎在故意考验我们读者的忍耐力,感到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再读第二遍,我却被被他的坚强所打动,面对诸多苦难和不幸,他依然坚强地面对自己的人生。生命是一个过程,生老病死,我们都得一样一样地过。人生无常,聚散离合。福贵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多么辛苦。作者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从福贵身上,我们可以看到,“活着”是一种力量,是一种忍受,是一种接纳,是一种责任。

  读完《活着》,与福贵相比,工作、生活中我所遇到的一切困难原来都不算什么。

  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生活从来都不容易。我们要好好活着,活着,活着……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好好活着,认真面对每一天!!!

《活着》1000字读书读后感多篇篇3

  在我读过的众多书籍中,没有一本能和余华写的《活着》相提并论的。“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感人的友谊。他们互相欣赏,同时又互相憎恨。他们谁都不能抛弃对方。同时,没有人有任何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如何承受巨大的痛苦,就像千钧一发一样,一根头发承受着30,000磅的重量。它没有坏。活着告诉我们眼泪的丰富和宽广,告诉我们绝望的不存在,告诉我们一个人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东西。

  徐福贵出生在一个不平凡的年代,一生风雨飘零。年轻气盛的福贵仗着家里有钱,在小城内花天酒地,终受人蛊惑,将自己的家业尽数输在了赌场上。从此一连串的打击使福贵对人生的有了万念俱灰般的绝望。妻子卧床不起;儿子因医生愚昧与当时社会的不正之风所害失血过多而死去;唯一的女儿徐凤霞因请不起医生看病而失语,最终不得不歪头结婚,之后有因难产而死。

  虽说福贵一生的凄惨与当时社会的动荡不安密不可分,但如若不是他在人生最应该用功的时候荒废学业,又怎能一事无成?当他把祖辈几代人的积蓄全部挥霍的赌场而丝毫不顾家人应如何活下去,可谓麻木之至。在本应在学校里勤奋学习的青年时代流连于莺花柳巷,喝的烂醉如泥,不省人事,可以说是堕落之至。如此一个麻木,堕落的行尸走肉般的人,等待他的也只会是孤独,落魄的人生,从而只能挣扎在社会的最低层。

  反过来再想想我们,这些处于花样年华的少年,又何偿不是处于最应该努力拼搏的时期呢?所以,我们应该在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奋力拼搏,为自己美好的未来打好坚实的基础。否则你将会走向和福贵一样的颠沛流离的人生。

  在人世间有很多活法,但是你想高贵地活着,就一定要学得一身好本领,在人生至关重要阶段做好该做的事,眼下我们就应该努力学好每一门学业。你所获得的将是一盏通往成功的指明灯,掌握一把开启未来之路的金钥匙。我们当前的生活中,无疑会有许多困难和挫折。有时候我们真的很难忍受。然而,每当我想到傅贵仍然感激他的生命,我就会感到惭愧,感到自己和傅贵之间的差距。也许在经历了这些磨难之后,我无法得到内心的升华。然而,通过观察傅贵的经历,我可以感受到同样的情感。

  让我们为了美好的未来,能够尊贵的活着而努力学习吧!21世纪的灿烂辉煌将由我们谱写!

《活着》1000字读书读后感多篇篇4

  “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丧失女的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

  为了救县长的女人,有庆可以说是被害死了。看到这里我流泪了,尽管怀疑故事的真实性,却始终感到沉重。因为当时社会复杂的人际关系,有庆送掉了年轻的生命。我一直无法释怀,眼前总是浮现出一个瘦小的男孩举着鞋,朝我跑来.他分明是笑着,我却看到了他眼底的悲哀。

  读完《活着》后感慨无限,不过有时觉得福贵的一生很是荒诞,它仿佛是一堆被刻意捏糅在一起的悲剧,显得杂乱无章。可是那荒诞背后血淋淋的时代背景无时无刻不再告诉我这它的真实。怎么说呢?读《活着》,看福贵的一生,就像是和时间畅谈,听光阴的教诲。这交谈固然沉重,但也有学习价值。学到了什么?学到了尊重生命,学到了如何去活着。正如余华又中的福贵:“我见到的这个世界上对生命最尊重的一个人,他拥有了比别人多很多死去的理由,可是他活着”。

《活着》1000字读书读后感多篇篇5

  生和死,是个永恒的话题。《活着》中写道:“我们会来到这个世界,是不得不来;我们最终会离开这个世界,是不得不离开。”不知不觉,来了,又离了,一切都是那样的无可奈何,难以掌控。却忘了,生死的界限又哪有那么清晰,我们生着,亦然亡了;我们亡了,亦然生着。蓦然想起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寥寥几字,囊括了多少万物的规律。我想,生和死,也可以用“生死合一”概括吧。

  《活着》中的福贵,出生起便如“夏花之绚烂”,活在一个地主家庭。多美好的生啊,但他蹉跎岁月,挥霍无度,贪婪地享受着生而为人的滋味,如一酣甜的美酒,缠绕着舌尖,刺激着每一个味蕾,令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他开始狂欢,忘了妻子,忘了父亲,更忘了自己。妻子的千万次呼唤,也未曾把他换起——个喝醉了沉睡的酒鬼,谁又能让他醒来呢?他活着,也死了。

  一声霹雳,他猛然惊醒。仰望天空,呵!要变天了。乌云吞噬了大半天空,天空尽头只留下微弱的光芒。寰宇阴森森一片,草木枯萎,唯有他,与那在后匆忙追赶的人群。他败光了所有家产!我想,他的心情是极富杂的,对那声霹雳心存感激,又憎恨无比,又或许想继续品尝美酒,把自己灌醉。无论如何,他不得不活过来。但,太晚了,唯一能做的,便是在这暗淡的世界挣扎。“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原来,现实生活竟是那么不堪一击,他却无能为力。此时的他,是一只蝼蚁,搬着比自己重百倍的磨难,战战兢兢地爬着。前面,是座大山,再前面,还是座大山。生和死的界限,已被渐渐虚化。

  可谁又知道,命运无常,造化弄人。这,才刚刚开始。父亲的亡,孙子的生,妻子的逝······生生死死,已成了他的家常便饭。他曾抱有希望,至少把希望寄托于下一代身上,现实却把希望的密网一点点扭曲,撕碎。他拼尽全力去重织,已然于事无补。他默默地,安静地承受着生和死,一次次地重感“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无奈和痛楚,不亚于苏轼的“不思量,自难忘,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他虽活着,却经历着死亡的折磨。我想,福贵一定是有过轻生的念头,在生与死之间,苦苦抉择,最终选择了活着。因为他明白,“死亡不是失去了生命,只是走出了时间。”“活着什么也不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走过浮华和喧闹,看过生离死别,转头才知道,死亡是另一种形式的永存。

  时光的烙印慢慢褪去,或许,福贵淡然了,会默默一笑吧。谁不曾绝望过呢,每个人生来孤独,只是不喜欢失望罢了。

  于是的,他和一只也叫福贵的牛,相濡以沫。这是繁华落尽一片萧瑟中对自己,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他用生命的情绪去化解死亡,用死亡去关怀生命。我觉得,他没有对抗了,但又与麻木不同,这是一种信念,一种更高尚的人文情怀——逆来顺受,放弃内心的挣扎和疑问,默默忍受它。

  他和牛在田地上耕作着,无论是先前的美酒,还是后来的霹雳,他都不在乎了,只是一个人,默默地。生命,不就是用来感受的吗?他或许在想,生与死如同东方徐徐升起的朝阳和西方断肠的夕阳,日复一日的交替着。朝阳无论阴晴,兀自地悬挂于天空,夕阳无论有多么不舍,也将默默地下坠。看似先有朝阳,再有夕阳。然而我们总会被自己所处角度,双眼蒙骗。哪有什么朝和夕啊?地球每时每刻都在不增不减地默默旋转着——以它那不十分圆的圆。朝和夕,本就是一体,只是形式不同罢了。生和死又何曾不是这样呢?

  阳光照射着大地,一人一牛的影子被拉得许长,道不尽这是朝阳的亲吻,还是夕阳的呼唤……

《活着》1000字读书读后感多篇篇6

  《愚公移山》这个故事,我是听着长大的。这则千古流传的寓言,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炎黄子孙。可能因为太小,当时读得时候并没有体会到此间蕴含的真理。今天重又翻看它,才真正感受到愚公移山的坚定和勇气。

  有个叫愚公的人,年纪都快九十岁了,面对太行、王屋两座大山居住。由于大山挡住了他家的通道,出门都要绕道而行,很不方便。于是,愚公就把家人人召集在一起商量:“这两座大山,堵住了我们的路。我打算和你们一起,用尽全力挖平这两座山,那样我们以后出门就方便多了!你们说这样可好?”愚公的提议得到了大家的赞同。于是,愚公就带领子孙,算上他自己,能够挑担的共有三人,一起敲碎石头,挖出土块,用畚箕和箩筐装土石,挑运到渤海之滨倒掉。

  黄河边上,也住着一个老汉,这个人很精明,人们管他叫智叟。他听说这件事后,讥笑愚公的不明智,试图阻止他,说道:“你可真是老糊涂了!凭你这风烛残年的力气,连这两座山的毫毛也动不了,更何况是搬运泥土和石块呢!”愚公听后,长叹道:“你也太顽固不化了,以至不通情理,连寡妇和儿童都不如。虽然我终究会死,但我还有儿子呀,儿子又生孙子,孙子再生他的儿子,儿子又会有儿子,子子孙孙,无穷无尽,而那座山并不增高,为什么不能将它搬平呢?”智叟听后哑口无言。天帝被愚公的真诚和意志感动,命令山神把两座大山搬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情,只有坚持不懈,事情终究会取得成功的。

《活着》1000字读书读后感多篇篇7

  “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

  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许这就是家珍所认定的幸福.两年前看完《活着》,很多细节都已经模糊了,可是家珍的这句话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里,直到现在依然如此清晰。只有经历过分离之苦的人才知家人团聚的真实可贵吧。

  活着》主要讲了“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在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地主少爷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福贵因母亲生病前去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过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然而,真正的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家珍因患有软骨病而干不了重活;儿子因与女校长血型相同,为救女校长,抽血过多而亡;女儿凤霞与队长介绍的城里的偏头二喜喜结良缘,生下一男婴后,因大出血死在手术台上;而凤霞死后三个月家珍也相继去世;二喜是搬运工,因吊车出了差错,被两排水泥板夹死;外孙苦根便随福贵回到乡下,生活十分艰难,就连豆子都很难吃上,福贵心疼便给苦根煮豆吃,不料苦根却因吃豆子撑死……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我总是因为无法得到上天的特别眷顾而抱怨命运的不公。从儿时眼馋玩伴手中的洋娃娃,到现在羡慕女友的美丽出众,我一直扮演那个自卑的角色。母亲说我总是把目光停留在未知的远方,而忽略了身边唾手可得的小幸福。我不信,我不正是因为找不到所谓的幸福,才那么努力地追求吗?

  直到看到家珍的话,我突然感到茫然,曾经执着着的梦想也开始变得模糊。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我开始回忆过去的点滴:每天早晨母亲比闹钟还准时的morningcall,在自修课上和同桌狂吃零食,傍晚一家人围在桌前吃饭,热气给父亲的眼镜片蒙上一层白雾??我发现自己拥有的太多,也正因为自己拥有,才觉得它们似乎是可有可无的。

  前些天,一个好友打电话来说她父亲车祸被送进了医院,好在并不是很严重,只要留院观察几天。我一边安慰她,一边想,此刻父亲可能也正开着车穿梭在这拥挤城市的某个角落吧,不禁有些担心。突然发觉,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只希望一家人能平平安安的,晚上可以吃到父亲的拿手好菜,听到母亲越来越亲切的唠叨??

  几天后,好友一脸喜悦地告诉我,她父亲出院了。看着她脸上洋溢着的笑容,我更坚定了:原来这就是我所追求的幸福。

《活着》1000字读书读后感多篇篇8

  看了余华的《兄弟》,看到他们在苦难生活的忍受与挣扎,我屏住呼吸,泪水不住盈满眼眶……心里在叹息,人怎么会这么残忍,仿佛看到两个小男孩穿着又脏又破的衣服,脏脏的小脸,面对生活,无奈,无助,和两人之间的深厚情感,相依相靠,觉得这种感情再也不会分开,为相依一生。

  随着时间的流逝,逝者再也不会相伴,两人也长大,感情依然深厚,可是在面对自己感情的时候,两人有了分岐,因为是兄弟,相互并不忌恨,可是,宋钢因为和林红走在了一起,就要和那时连吃饭也没有着落的李光头一刀两断,并说出了很绝情的话,说,他们的父母不同,并且他们都已经死了,他们就不是兄弟了,难道他忘了自己在监死的李兰面前许下的诺言,只因为爱情的出现?可是为什么必须失去一样呢,两者是不矛盾的啊!

  小说前半部分的人物形象比较丰满,他可能善于写那个年代的故事,写的宋凡平和李兰身上都有许多传统的,人性的`美德,在面对困难时,坚韧,乐观,举手投足,每个微笑,都在塑造人物形象,他们是困境下有着完美体现的人。

  可是宋钢——宋凡平的儿子,他从父亲那里继承来的不应该仅仅是相貌,还应有性格吧,宋钢虽然善良,可是懦弱,没有原则。

  他答应李兰的话,要照顾李光头一辈子,可是他为了林红背弃了,林红是漂亮,可是找妻子的标准不应只是漂亮吧,他喜欢林红什么呢,林红说喜欢他,踏实可靠,值得信任,可是爱他就要接受他,包括他共同患的兄弟,她不明白,宋钢和李光头过去的事情对他们意味着什么,这种感情,太难隔断了,即使李光头在追求她的过程给了她伤害,可是他是自己丈夫的兄弟就要换一种态度去对他了。

  在后来的生活中,李光头发达了,比较有戏剧性地成功了,和人物性格有关,笔墨不多,只是情节,他成功了,他太忙了忽略了他的兄弟,可是在他心里,宋钢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在心里从没有背弃他的兄弟。

  小说情节安排了李光头的发达,宋钢的潦倒,和李光头对兄弟情的惦念,李光头的发达和性格和自己的机遇有关,可是成功也是需要经营的,作者归许多因素于李光头适应这个社会,如鱼得水,我不喜欢的是,宋钢应该是个儒雅的人,怎么会为了钱去做那种骗人的不体面的营生,他可以没有许多钱,平平淡淡,也不至于那么残吧。

  作者怎么安排自己的小说,都有一定的用意,他可能想反映什么,从来悲剧结尾的小说比喜剧小说更多一些,更容易打动人,可是我自己觉得,从苦难中走来的兄弟两人,他们之间的感情一辈子不会变的。

《活着》1000字读书读后感多篇篇9

  今日上午教师讲了《愚公移山》这篇课文,学习后,我深受启发。

  《愚公移山》讲的是愚公家前面有两座大山,家人出行非常不便捷,于是愚公带领亲属一齐去挖山。这事被智叟听到了,想愚公真是痴心妄想。第二天一早智叟去劝愚公不要挖山,愚公说,我去世了,有我的儿子,子子孙孙干下去,不怕大山平不了。这句话感动了玉皇大帝,他就派了夸娥氏的两个大力士儿子把两座大山背走了。愚公坚忍不拔、锲而不舍的精神真让我感动。

  最让我感动的是愚公对智叟说的话:“儿子去世了,还有孙子,孙子又会生男孩,儿子还会有儿子,子子孙孙干下去不怕大山平不了。“愚公为何如此说呢?由于他有目的专1、持之以恒的高贵品质。为了便捷大伙,他宁愿困难自我,愚公用这种牺牲自我的办法移动大山,这是何等崇高的精神啊!

  与其说愚公是靠玉皇大帝移走了山,还不如说是靠毅力,靠锲而不舍的精神。他是多么值得大家学习啊!和他比起来,我还差不少。我的英语不好,母亲给我买了一本英语字典,开始我还认真看,过了几天,我感觉没意思了,也不看了。到了考试的时候,我的分数还是那样低。将来我要像愚公一样,做到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这篇故事告诉大家愚公是一个遇见困难只须坚持下去就能克服困难的人,我也要学习他这种精神

《活着》1000字读书读后感多篇篇10

  《活看》是我唯一一本一口气读完的作品,看了开头后,就总忍不住想知道后面怎么样了,可主人公富贵总是在有些光明的时候,又跌人Z黑暗。从良田百亩到租五百田,从耀武扬威到低声下气,从一·大家人到孤身一人,这种种的痛苦按压而至,用祸不单行此时都显得有些苍白,有些无力。就像富贵他爹说的“先养鸡,鸡大厂变鹅,鹅大了变成羊,羊大了又变成牛。到我手里,徐家牛变成羊,羊又变成鹅,传到你这里,鹅又变成了鸡,现在是鸡都没有了,’ 或许你觉得这是一个悲剧,那我再给你讲一段,福贵被俘,解放军说可以让他回家,“我就站起来,—‘直走到那位长宫面前,扑通跪下后就哇哇哭起来,我原本想说我要回家,可话到嘴边又变了,我一遍温叫着:‘连长,连长,连长‘别的什么话也说不出来,那位长官把我扶起来,问我要说什么。我还是叫他连长,还是哭。旁边一个解放军对我说:‘他是团长。”。 是不是又有些搞笑,但这绝不是喜剧,因为富贵所有的亲人都死了,到晚年的时候只有一只老黄牛陪伴着他,我想这样的结局让谁都不会有一丝喜悦。那这到底是篇怎样的小说呢,听我细细道来。

  文中的故事是作者通过富贵这样一个没有多少文化的老人的回忆讲述出来的,他经历了许多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平静地对待这个世界,没喊天喊地的抱怨。小说的语言很浅显,易懂。看起来很平淡,就像一个真实的故事,真实到没做任何文学的渲染一样。正如作者在前言里写的“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该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世界。”而作者所做的也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媚叙说着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 《活着》是高尚的作品,它向我们表达着这样一个道理: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看完这部高尚的作品让我觉得有些闷。就像空气中的氧气不够,呼吸有些吃力一样。它似乎在抱怨些什么,但没有发泄‘似乎在批判些什么,但又没有控诉,似乎在诉说些什么,但又没揭露。好像除了叙述一个故事外,作者什么都没做,这也许就是当下一些作家所谓的“军区写作”吧。其实作者在言语之间已经暗暗向我们表露,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我也很想像作者一样写一篇高尚的文章。可这又是一篇必须谈感想、谈看法的文章,任何东西一让人改感想、谈看法的话,那它就不再单纯。世人总喜欢以自己的眼光去判断黑白,也许又正是这黑白蒙蔽了世人。如文中的龙二,他在富贵败家的时候赢光了富贵所有的财产,他此时的身份就有些模糊,到底是惩罚富贵败家的执法者?还只是出老干的赌徒?其实世上本无黑白,谈看法的人多了,便有了黑白。 写到这里,我把笔顿了顿,回想看书时的愤怒、忧愁、郁闷,以及无可奈何,一直到情绪千万,千言万语。可现在仔细想后才觉得作者的用心良苦,他不发泄、不控诉、不揭露,让我们读完后心静如水,大法回味。就像一道泉水,喝时甘甜可口,喝完后发现什么味道都没有,也许恰恰正是这种无法回味,才能让人铭记于心。

《活着》1000字读书读后感多篇篇11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十年动乱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活着》1000字读书读后感多篇篇12

  今天,我在《中国古代寓言故事》中看到了《愚公移山》这则寓言故事。

  虽然愚公那种精神十分可贵,为了子孙后代方便外出,竟想到了移山。

  可是愚公他想过没有,他如果真的把两座大山移走了,山上的飞鸟、野兽到哪儿安身呢?愚公这样做,那简直是自私自利,他自己一家需要方便出行,可是动物们也需要一个家呀!

  还有,愚公对他的邻居说:“我自己有儿子,儿子再有儿子,儿子的儿子再生儿子,子孙后代一代一代地去挖,总有一天能把山挖掉。”愚公这么说,他也不想想,他的子孙后代全都挖山去了,那山未挖完,恐怕他的子子孙孙都已经饿死了,再说了,他儿子孙子恐怕没他那么傻,说不定,等他一死,就不挖了。

  而且呢,既然外出不便,那他为何不搬家呢,他家的人那么多,山都可以去挖,那么,搬个家,恐怕没有挖山累吧!

  总之,我觉得挖山这个办法一点儿也不好。

《活着》1000字读书读后感多篇篇13

  “这一生都只为你,情愿为你划地为牢……”余华划了一个牢,在这牢里,李光头和宋钢为“情”字煎熬,我也被他们兄弟的大情大爱所深深折服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李光头开始是一个滑头样的人物,他虽然也重兄弟情意,但在他心里最重的还是他自己。他甚至曾以自己是宋钢的弟弟而用各种态度想方设法让宋钢远离林红,因为他喜欢林红。他的这种所谓的喜欢是一般人所不能理解的,林红落水后宋钢没有去送她回家,而李光头却说出了“这才是我兄弟”的话。从他八岁时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开始,包括小时候他见到宋钢时宋钢不是最重要的,而是他手里的“大白兔”才是最重要的,他的这种占有欲蒙生了他对喜欢的事物的那种难得的勇气。有人说李光头是天生的商人,这话不确实不错,他从小就能跟着别人屁股后头说出“……谁煮沉浮呢?”他也会懂得对苏妈说“你会有好报的!”这一切哪里又像是个小屁孩儿说的?

  宋钢,一个懂得照顾别人又真正理解人的男人,从李兰西归之后,他就一直坚守着那个只要有一口饭他会让给李光头吃,有一件衣服他会让给李光头穿的诺言。他为了对林红的爱而不惜做了无数和他个性很不谐条的事情,他和周游一起去卖非法的药骗人,甚至为了林红做了丰胸手术,不惜变成一个不男不女的家伙。宋钢短暂的一生都在为情字煎熬,最终在自己的爱情之牢里死去了,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也为和林红的夫妻情。为和李光头的兄弟情他要看着李光头变好,变成功;为和林红的爱情他要让林红过上有钱的好日子,于是他在为这一切努力着,宋钢骨子里有父亲宋凡平的性格,他是中国传统好男人的形象,这个懂得中国传统文化里责任和义务的人一直坚持着他的做人原则,他结婚后都没有抛弃这个那时正缭倒的兄弟。他也曾为了成全李光头和林红而早有轻生的念头。然而在面对生命的态度上他却远没有宋凡平的自信与乐观。

  事实上,李光头也在为情字煎熬,开始是为他所谓的爱情,那里更多的则是欲。直到林红和他兄弟结婚他也没有放弃,他做了结扎手术来证明自己的决心。正是这个儿时因偷看女人屁股而被人耻笑的滑头在时代的发展中一次次的膨胀着欲望,直到最后他做出了对不起兄弟的事,他或许也未曾想到真正履行了那份决心,然而他兄弟的死未尝就和他无关。正如有的人说的那样,李光头是好人中的坏人。我想这坏人的成份就是他没有控制人性本身的罪恶部分,做了对不起兄弟的事。

  评论家李敬泽在对《上部》时就指出:“余华不擅处理复杂的人类经验。”“《兄弟》是真的简单,简单到以为读者只有一双敏感的泪腺……”针对《下部》更多的人说它荒诞,离奇。然而正如作者所说的那样,我们就是生活在一个放肆的年代,例如革命电视剧中插播性病广告,女顾客为了拿走商场促销的羽绒服不惜如店家所说脱光了去抢等事件都有发生。余华要表达的正是“我们今天生活中最大的现实就是超现实”(严锋)。而《兄弟(下)》不过是一种艺术的真实,一种源于现实又高于现实的东西。受人关注,被人批评正是说明了它的可存在性。

  余华先生在后记中写道:这是两个时代相遇以后出生的小说,前一个是十年动乱中的故事,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惨烈的年代,相当于欧洲的中世纪。后一个是现在的故事,那是一个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诚然,我们现在就生活在后一个时代。如何在一片浮躁中把握自己的心灵,从容地走好属于自己的道路。这才是余华先生的《兄弟》给广大活在富与穷之间的人们的启示。

《活着》1000字读书读后感多篇篇14

  大概是现实生活中听多了、见多了各种苦难,很多时候在阅读文学作品时就不愿再读到那些血淋林的场景。可选择拿起余华的小说《兄弟》时,我就得再一次面对压抑、疼痛,面对人性可以怎样的坏。正如书中苏妈质疑时说出的那句:“人怎么会这样狠毒啊!”

  在小说里,我第一次有了恐惧感是李兰不得不继续去丝厂上班时,出门前她脸色惨白浑身发抖,“拉开屋门抬脚跨出去时的恐惧仿佛是要跳进滚烫的油锅”。因丈夫刘山峰在厕所偷看女人的屁股时掉进厕所淹死了,李兰被迫承受舆论的质疑与打击,随便被任何人嘲笑调侃,造成自卑与绝望,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几个月前我读过简媜一九九〇年五月发表在《联合报》副刊一篇叫《哭泣的坛》的文章,那个自杀的十九岁女孩子在面对办公室男同事喜欢说些“不干净”的话,动则“带黄色纤维的话语”,接着又无辜被卷入办公室的桃色丑闻,受到这些攻击时,作为传统家庭长大的规矩女孩子是抱着多大的恐惧才害怕去上班啊。看到简媜写道:“我们会发现,仍然有那么多人在年龄、学识的虚相里,沿用原欲处理人生,在最容易纳藏贪、瞠、痴的项目里一一逼出原形,我同情他们更甚于怜悯你。”我怜悯李兰,怜悯这个十九岁的女孩子,可是对人群有了更多的畏惧。

  宋凡平的出现,竟让我感受到了《大话西游》里那段经典台词的意义,“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我猜中了开头,却猜不中这结局。”宋凡平的确是位“盖世英雄”,从厕所里拉出全身是蛆的刘山峰,在大家唯恐避之不及的情况下把他的尸体一路背送了回去,在所有人都欺负李兰和李光头时,他帮他们抗米做重活,带他们走在阳光下,不再只是怯懦的藏在月亮之下。宋凡平给了李兰安全感、自信、尊严,以及爱情, 说“驾着七彩祥云”娶了李兰一点都不为过,两个家庭重组在一起真是过了一段很幸福的时光。只是啊,世事无常,造化弄人,岂止是他们没有猜到这结局,我们所有人都没有猜到。

  先是宋凡平被活活打死,接着是孙伟,以及孙伟的父亲被残忍虐待后选择自杀而死,我看着那些红袖章们如何将这些好人,不好不坏的人,一步步逼死,怎样残忍的对待他们。放下书的那个晚上我依然可以想起宋凡平在车站被活活踢死的样子,孙伟父亲瞪圆了眼睛一动不动,地上全是砸碎了的砖头,浑身都是伤口的场景,一夜又是一场噩梦。“人要是真想死了,总能有办法”,李兰对自己说出的这句话,是何等的绝望啊,我想她的尿毒症或许也是她心里想早日去陪宋凡平的一种“表达方式”吧。为何给过她那么幸福的时刻,转眼又全部收回去呢,这样只会更痛苦。想起李兰在宋凡平死后七年都没有洗过头发,觉得洗了头发就对不起他,便知她对宋凡平的深情了。好在,让我觉得有一丝安慰的是李兰在死前死后,儿子李光头、宋钢再次给了她尊严,这两个孩子很孝顺。

  比起《兄弟》上部的沉重,下部的基调就要欢快的多了,但仔细一想就会觉得各种荒诞与嘲讽也同样可悲。以李光头、宋钢、林红三人的故事为主线,通过他们的变化,我们可以窥见刘镇的变化,以此作为缩影,我们可以看到更大的社会变化。此刻大概除了一言难尽,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还有,我现在特别不喜欢一句话:你们都会有善报的。

  简媜在那篇文章快结尾处写道:“人的一生,就是善良与邪恶、美丽与丑陋、灵性与兽欲不断干戈的过程,我们的赤子之心必须通过地狱火炼、利鞭抽打、短刀剜骨而后丢弃于漫漫黑夜的草丛,连饥饿的野兽也闻不出腥味了,那才是美丽的心,尊贵的心。”只是啊,这样美丽的心、尊贵的心真是太少了,拥有的人都拥有闪耀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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