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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牛虻》读后感【10篇】(范例推荐)

发布时间: 2022-12-17 14:20:04 来源:网友投稿

《牛虻》读后感1  现在的孩子,是在蜜水中长大的。比起亚瑟,我们要幸福得多了。我们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在家长爱的保护伞下长大。而亚瑟呢,在小时候他就失去了父爱,在比我们大些时又失去了母爱。在生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牛虻》读后感【10篇】(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2023年《牛虻》读后感【10篇】(范例推荐)

《牛虻》读后感1

  现在的孩子,是在蜜水中长大的。比起亚瑟,我们要幸福得多了。我们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在家长爱的保护伞下长大。而亚瑟呢,在小时候他就失去了父爱,在比我们大些时又失去了母爱。在生父欺骗了他的情况下,他离开了家乡,开始了流浪的生活。现在的孩子,虽然生活条件优越,但在感情上是贫穷的。父母往往是逼着孩子做作业,自己也在一边“陪读”。看到什么xx学习法、xx学习软件,都毫不犹豫地掏出钱包,尽管价格不菲……家长们望子成龙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正因为这样,孩子的成绩稍有退步,便会遭到父母的打骂,这样的日子会好受吗?如果他们都像亚瑟一样,一咬牙,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又会怎样呢?

  成绩固然重要,但健康的人格、良好的品质,更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亚瑟从小成绩优秀,但其他素质都差,那么他长大后,绝不可能成为一个坚定的、顽强的革命战士,成为一个拥有大无畏精神的人。

  一个人,只要活得有意义,有价值,而不是*淡无味的,我想,这就是人生最大的乐事吧!

《牛虻》读后感2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推翻无能清*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爱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因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读后感3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牛虻》读后感4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牛虻》读后感5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 快乐地飞来飞去 这首小诗,是牛虻最后的字迹,写完它,他就上了行刑场,然后他死了。他死得很艰难,因为给他行刑的士兵,都是那么爱戴他,他们拿枪的手在颤抖,他们的泪在脸上淌,可他们还是必须杀死他,那是工作。在无数发子弹声后,牛虻还是死了,全身都中了弹,可是死得那么坚强,那么灿烂。蒙泰尼里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他注定为自己的选择而后悔,他注定被自己逼疯,最后,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亚瑟是可怜的,琼玛的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

  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 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得到>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哭了,哭得很伤心,可是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只有上帝?? 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不能,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而当蒙泰尼里终于醒悟,而真的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

  他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他会后悔,一定会。他会明白,并把上帝 砸成碎片,他会把上帝从心里扔掉,他真心爱的,是自己的儿子。可是这一切已经晚了,天堂是无限高的,地狱是无底深的,他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再次忏悔吗? 于是无补?

《牛虻》读后感6

  亚瑟的命运仿佛是一首悲凉而激昂的交响曲,一生的坎坷却抱有忠贞不渝的理想,曾今最爱的神父,成为他无法释怀的伤痛和牵绊。

  青年时母亲病重离世,长久遭受着家族兄长的排挤鄙夷,而神父成为他唯一可以信赖依托的人。而亚瑟没有像神父一样将自身与国家的命运交给基督信仰,而是加入了谋求意大利统一的政治党派,这也就成为亚瑟一身坚持的理想。青年时因为加入政治党派而被捕入狱,随后虽然出狱却因为所爱女子琼玛的误会,家族的嘲讽与冷漠,教父和母亲的“欺骗”这一连串的打击而决定制造自杀假象偷渡逃离意大利。

  再次回到意大利时已是身体残废遍体鳞伤的中年之时,善于写嘲讽教会和时政的文章,尤其是批判红衣主教,笔名牛虻。再次与琼玛相遇,他隐藏着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此时的琼玛也是政治党派中的一员,他们密谋起义,而就当一切快要成功时红衣主教出现了,牛虻犹豫了,他没有开抢被制服了关进了监狱,越狱也失败了,红衣主教怀着慈善之心多次探狱,就在最后一次红衣主教希望帮助他逃狱,牛虻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让红衣主教在上帝和儿子面前选择一个,而主教坚信上帝可以救赎和宽恕一切,牛虻放弃了逃狱,不久牛虻被枪决了,红衣主教也带着伤痛离世了,而琼玛也知道了一切。

  当理想信念与亲密关系发生了冲突,难以抉择和无法割舍时,内心的伤痛是无以复加的,如果牛虻割舍了与神父的情感,打下那一枪,或许他在坚持理想信念上成功了,但他也会悲痛后悔。可能这是最好的结局和他料想的一样他回不去了。

《牛虻》读后感7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丧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同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赖他的老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老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这本不应该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希望牛虻能快乐,也感谢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读后感8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牛虻》读后感9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伤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当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着的《牛虻》后(蒙泰尼里把亲生的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统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统一意大利的火热斗争中,从而引起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蒙泰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的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抚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时,教父一反往日的慈祥神态,不容反驳的让他打消这个念头。这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泰尼里就是自己的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的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13年后,亚瑟带着满脸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养他的土地,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中。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13年中无时不忍受着痛失爱子的煎熬中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敢的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东西,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起东西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这一刹那,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深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救出他唯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忠于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狱中,一心想保卫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的蒙泰尼里,在牛虻的死亡判决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了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主教,在关键时刻,在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子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的忠实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的亲生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留给了人们一笔可观的精神财富,告诉了我们亲情的意义。

《牛虻》读后感10

  只有经过地狱般的磨练,才能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只有流过血的手指,才能弹奏出世间的绝唱。——泰戈尔

  历经了十三年的炼狱,从成长到蜕变。从天真的青年阿瑟到坚强的圣斗士“牛虻”,从虔诚的信徒到决心摆脱“害人虫”而离家出走的他,亚瑟伯顿终于成功蜕变。

  《牛虻》讲述了亚瑟因年轻不懂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挨了心爱的女友琴玛一记耳光而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自己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 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奋斗的斗士归来。这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与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绮达,含笑走向刑场。

  他的一生堪称坎坷离奇,他的精神令人佩服不已。

  他坚强——13年似流放的生活他熬过头了。他一度挣扎在死亡边缘,忍受了常人不能忍受的痛苦。

  他脆弱——他无法面对这个事实,自己是最景仰的神父的私生子。他开始痛恨这个世界。

  他理性——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坚持不与自己心爱的女人相认。只因为一个还没有被解开的误会。

  他感性——在琴玛一次又一次的试探下,他终于在死亡前夜向琴玛坦白了自己的身份,不过为时已晚。

  他终于成功蜕变,而我呢?

  由于小学毕业考试的失利。我未能考上心目中的中学。在蛹期,我失去了第一次羽化的机会。自然而然我进入了新街中学。在这所熟知的中学里,我赋予了很大的希望。短短的两年,让我收获了很多。刚刚进入的初三,是紧张的一年,是艰苦的一年,也是充实的一年。在初三,即将面临中考——一个关乎我人生命运的转折点。也许,我们因为它已失去了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也许,我们因为它失去了双休日的放松;也许,我们经常会熬夜到很晚做作业,早上又早早地起床。我们努力学习,我们会叫苦、叫累。但我们是快乐的,因为学习充实着我们的生活,我坚信,在付出后终将会得到收获。所以,加油吧!继续努力,然后发挥出自己最好的水*,去考取一所理想的高中。

  初三的生活对每个人来说都非同寻常,但我想只有适应了这样的环境,才不会被淘汰。初三是我们人生的一个重要的起点,它关系着我们每个人的一生,所以我们必须牢记:读书、读书、读书。虽然心里还有别样的天空,但毕竟我们还没有独闯天下的勇气,因此,我们要*静、坦然、勇敢地面对它,我相信,在这一间四四方方的教室中,我们将创造“苦尽甘来”,驶向成功的彼岸。

  我认为,初三的莘莘学子都是这么想得吧!学习牛虻,学习牛虻精神,努力把自己蜕变成一只最美的蝴蝶吧!


《牛虻》读后感10篇扩展阅读


《牛虻》读后感10篇(扩展1)

——《牛虻》读后感10篇

《牛虻》读后感1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

  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人的外国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读后感2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推翻无能清*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这是找回自我的一锤。在极度的混乱中,牛虻这狠命的一垂把自己给震醒了。他终于明白上帝只是个泥塑的雕像,只是自己的死脑筋才使得自己被框了起来。其实世上本没有这么些的规定,只是一个人的思维定式让自己动弹不得,钻进了牛角尖。也许有些看似困难的事,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可以轻而易举的得到答案。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人类曾渴望能想鸟儿一样飞翔。于是有人张开双臂,直接飞上西天;也有人从其原理入手,出现了空气动力学,诞生了飞机。*中小学生学业负担很重。有人提出了减负——不得办业校、作业量限定、不公布成绩,结果越减越负;现今逐渐针对其根本——应试制度进行改革,相信会有成效。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牛虻》读后感3

  在我的心目中,亲情是最纯洁的,最值得信赖的感情:悲时,它给你抚慰;恐惧时,它给你力量;失望时,它给你鼓励;危险时,它给你保护。所以,亲情是圣洁的。可是,我读完爱尔兰女作家艾‘丽’伏尼契所著的《牛虻》,蒙泰尼里把亲生儿子送上断头台的事实,重重地打击了我的信念和感情。

  《牛虻》叙述的是一意大利斗争中的一个故事。笃信上帝的贵族子弟亚瑟经过了一次次现实生活的挫折,改变了自己对上帝的信仰,投入了一意大利的火热生活,从而引起了一系列亲情与信仰的矛盾和斗争。

  *时,孤独寂寞的亚瑟最信赖自己的教父猛太尼里。’‘父子’‘俩的感情是真诚的。当亚瑟因母亲早逝而悲伤时,教父给他安慰;当亚瑟犹豫彷徨时,教父又催他奋进。但是有一回亚瑟把自己参加革命的志愿告诉蒙泰尼里,希望得到他的帮助,而教父一反往日慈祥的神态,不容反驳他要打这个念头。这是第一次使年轻的亚瑟十分失望。一次偶然的机会,亚瑟得知蒙太尼里就是自己生身父亲,他迷惑,悲伤,愤恨,因为他心目中圣洁的神父竟然一直在欺骗他!但是他还是深深地爱着神父,因为他是教父,是父亲。

  十三年后,亚瑟带这满是伤疤和残缺的身体由南美洲回到了生他的土地上又投入了火热的战斗。他用’‘牛虻’‘作笔名,一次次用锐利的笔锋抨击当时黑暗的社会。从此,牛虻的名字便震动了意大利。这时的蒙泰尼里已经是一个深受人们尊敬的红衣大主教了。牛虻以自己的爱父之心,常常用各种方式和他接触亲近。当牛虻发现蒙泰尼里在十三年中无时不忍受这痛失爱子的煎熬时,心中的爱和恨交织着,更加矛盾。

  一次牛虻和他的同志遭到骑兵的袭击,他勇感地接受了掩护任务。当他拿起shou枪,准备突围时,忽然听见蒙泰尼里的声音,拿着shou枪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就在那一刹那间,骑兵包围了他。

  看到这里我被书中字里行间流露出的亲情深深地感动了。我既为牛虻的被捕感到惋惜,又以为蒙泰尼里会设法就出他惟一的儿子,使得父子团圆。不料,这个上帝的卫道士并没有手下留情:是他;’‘让’’牛虻再度入狱。在监牢中,一心只想保住自己所谓的‘’清白‘’,‘地位‘’,在牛虻的死亡书上签上了名字,把自己心爱的儿子送上刑场``````蒙泰尼里很爱孩子,可是,作为一个*主教,在关键时刻他所信奉的上帝的利益和孩上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侯,他选择了上帝,保住了自己。直到这时,人们才看清他的真实面目。他是上帝忠实的信徒,他所代表的是宗教统治阶级,他之所以献出儿子是为了保住这个*阶级的利益。

  牛虻是一个英雄,可他不懂得人世间的父子亲情,是可以由信仰决定取舍的,所以他会被自己*的父亲送上刑场。

  艾`丽`伏尼契,这位爱尔兰女作家写下的《牛虻》,的确是留给人们的一笔可观的财富。

《牛虻》读后感4

  说到阅读,让我想起《牛虻》这本书,我在二年级的第一学期读了它。

  我记得当时我在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杰作,然而,主人公保罗在身体疼痛时,回答的话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所以这本书引起了我无法控制的好奇心。最后,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我读了《牛虻》,并被它引人入胜的情节迷住了……

  主人公亚瑟让我敬佩。十八岁的亚瑟从小缺乏父母的照顾,和哥哥住在一起。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颠覆了他的日常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诋毁,后来又因为神父调职,痛苦偷渡到南美洲,到处游荡。不屈不挠的意志与满身伤疾成为他见证了他所经历的一切,他的眼睛,散发着光芒,不曾黯淡过。

  亚瑟,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保持镇定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精神,这些深深地吸引了我。他是一个阳光灿烂、性格开朗的少年,经历了异常的艰难,但他已经一个个克服了,他把名字改为“里瓦雷士”,成为了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他扭伤的左臂和身上的伤痛并没有阻止他,反而使他更强壮了。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我脸红了,感到羞愧难当。主人公亚瑟经历了那些挫折,没有让他放弃。而我,面对一次小小的挫折,一次小小的考验,我为什么不采用他那种冷静沉着的态度呢?为什么不向他学习不屈不挠的精神呢?为什么自己会考试不及格,那还不是因为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所以,我必须改掉自己的坏习惯。

  这又让我想起了“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这句话。

《牛虻》读后感5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

  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人的外国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读后感6

  每个人生命里都可能有这样一本书,它令我们一读再读。而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感受。而这些内心感受却未必可以诉诸文字,因为每次试图这样做时,内心都百转千回。那么,让我以这首小诗开篇吧!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给琼玛的绝笔信没有署名,只有他们儿时一块学过的这首小诗。

  这首小诗如此轻松愉快,与小说悲剧性的结尾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亚瑟给自己取外号为牛虻,就是欣赏牛虻每天快乐地忙碌着。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乐的大马蜂,所以,以这首小诗开篇。

  亚瑟有了牛虻的坚韧和乐观,却始终无法快活。

  亚瑟是一个聪慧、敏感、善良、纯洁的青年,他自幼娇生惯养,品德白玉无暇,他见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骗。所以,当他猛然间发现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击,重创之下,他决定用假死来获得新生。而所谓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堕入了“真正的人间地狱”。亚瑟初到美洲时,为了糊口他先后做过搬运工、杂役以及在赌场里充当仆人,在一次奉命驱逐一名输红了眼的醉鬼赌徒时,被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条拨火棍打得浑身上下除了脖子没被折断外,几乎所有的骨头都断了。在被潦草地胡乱拼接上后,落下了终身的残疾。“瘸腿”、“残手”和时时发作的疾病让那么骄傲的亚瑟很难再找到工作,为了糊口亚瑟一度沦为了马戏班子里一名出尽洋相被人嘲笑戏弄的小丑。整整两年的时间,他被浓墨重彩地描画装扮成一个驼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观众的嘲笑。在这样的自我作践的过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勇气,而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亚瑟尝尽了世间百味,同时也改变了对很多问题的看法。他后来从马戏班子里逃了出来,加入了杜普雷探险队。在五年的探险过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获得了作为人的尊严,以及罗尼等人的友谊。他终于活了过来,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过来。与他的生命一起复苏的还有他做人的勇气。回到欧洲后,他成为一名杂志的特约记者,他用犀利的笔对天主教的伪善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讽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锐捕捉到政治上风云变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烧出激情。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严的肯定,在与教会的较量过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枪一样直插敌人的心脏。另一方面,他从始至终都深爱着蒙泰尼里,他对蒙泰尼里的爱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为表达眷恋的一种方式,他在报纸上毫不留情地嘲笑这位主教大人,同时,他又以匿名读者的身份为他所崇拜的红衣主教进行捍卫。很明显,这是他身体里的两个“我”矛盾冲突的结果吧?而那一次,他为了营救战友,明知凶险却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狱中,亚瑟不愿意再妥协,执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儿子和上帝之间作出选择,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牛虻被处决了,蒙泰尼里痛失爱子,悔恨交加,最终精神错乱而死。

  十九岁的亚瑟对于蒙泰尼里的爱胜过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骗毁掉了他对于上帝的信仰。他寻求新生,想活在没有欺骗的世间。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让他不得不依靠谎言度日。他的痛苦来源于强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间地狱又毁灭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齿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铭心的爱啊,为了爱,亚瑟又一次选择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对上帝的信仰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在第一次失去亚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绝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对芸芸众生的大爱来麻痹自己,支撑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亚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择,他为了所谓芸芸众生的*安和幸福,牺牲了自己的爱子,饱尝上帝痛失爱子之悲恸。他后悔了,他在淹没自己的巨大悲恸中体会到圣父之悲。进一步,他认识到上帝牺牲爱子之悲痛的虚伪,因为基督耶稣可以复活,而自己的亚瑟却活生生地被自己献给上帝以邀宠,作为祭礼。蒙泰尼里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悲痛,亚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死。

  十几年前的一个下午,有个女孩子捧了这本书,读着读着不由得泪落如雨、失声痛哭……那个下午,泪水为她的心灵做了洗礼,她仿佛新生,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将来不管遇到怎样的厄运,哪怕像泥土一样被践踏,也要顽强地活下去。或许,这样的意志就源于牛虻身上的坚韧和不妥协的精神吧?

  一个人的爱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绵长。至亲至爱的人对自己的伤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虽非己愿而事实是蒙泰尼里亲手铸就了亚瑟的悲剧。亚瑟不肯妥协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剧命运的原因。他把这个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对待别人的错误不懂得宽容,除了尖刻的嘲讽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对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没有给自己留活路。他过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挚爱的蒙泰尼里和琼玛面前,他也表现得那么骄傲那么目中无人。他对自己的痛苦难以忘怀,对于别人的痛苦也缺乏设身处地的深刻体会。因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应当去仇视人群吗?智力*庸的人就活该被愚弄吗?为了保护自己就该像个刺猬一样对待朋友吗?即使生命只是个臭皮囊,难道仅仅因为厌恶了人间的丑陋就对它不懂得爱惜了吗?毕竟,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时刻。

  我认为一个饱经苦难的人,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拥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赞同亚瑟像一个战士、斗士那样悲壮地死去,哪怕它的意义在于揭露宗教的虚伪,为了跟上帝争宠,为了唤醒中宗教毒害颇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乐的牛虻,永远地活着。

  一本好书,展示的是另一个世界、另一种人生。它把读者的爱恨悲欢的和书中人物的爱恨悲欢进行沟通交流,让我们的心灵因为共鸣而得到滋养,变得更加丰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牛虻》当之无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题外话

  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亚瑟不肯妥协;为什么亚瑟不肯慈悲;为什么亚瑟害怕死亡还要选择死亡。

  在某个瞬间,牛虻差一点点就忍不住告诉琼玛他就是琼玛爱着的亚瑟呀,一直以来,牛虻多么渴望得到琼玛和蒙泰尼里的爱啊,只要他选择了宽容,他就会重获幸福。可是,可是,可是他选择得了宽容吗?如果选择了宽容,过去所受的苦难算什么?如果选择了谅解,被践踏蹂躏的自尊怎么办?如果选择了宽容,他将没有办法面对自己的内心!所以,亚瑟不仅仅是小说中一个角色而已,他是一个有思想有感情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一个人!

  这本书的两大主题:爱与恨。对于爱这一主题人们非常容易理解和接受,而能透辟地解释人类恨的情感的作品并不多。幸运的是,《牛虻》做到了,做到了刻画人性入微到骨髓里。大概这就是《牛虻》打动我的最深刻的原因,随着年龄的增长,牛虻的精神已经融汇在了我的血液之中。

《牛虻》读后感7

  亚瑟的命运仿佛是一首悲凉而激昂的交响曲,一生的坎坷却抱有忠贞不渝的理想,曾今最爱的神父,成为他无法释怀的伤痛和牵绊。

  青年时母亲病重离世,长久遭受着家族兄长的排挤鄙夷,而神父成为他唯一可以信赖依托的人。而亚瑟没有像神父一样将自身与国家的命运交给基督信仰,而是加入了谋求意大利统一的政治党派,这也就成为亚瑟一身坚持的理想。青年时因为加入政治党派而被捕入狱,随后虽然出狱却因为所爱女子琼玛的误会,家族的嘲讽与冷漠,教父和母亲的“欺骗”这一连串的打击而决定制造自杀假象偷渡逃离意大利。

  再次回到意大利时已是身体残废遍体鳞伤的中年之时,善于写嘲讽教会和时政的文章,尤其是批判红衣主教,笔名牛虻。再次与琼玛相遇,他隐藏着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此时的琼玛也是政治党派中的一员,他们密谋起义,而就当一切快要成功时红衣主教出现了,牛虻犹豫了,他没有开抢被制服了关进了监狱,越狱也失败了,红衣主教怀着慈善之心多次探狱,就在最后一次红衣主教希望帮助他逃狱,牛虻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让红衣主教在上帝和儿子面前选择一个,而主教坚信上帝可以救赎和宽恕一切,牛虻放弃了逃狱,不久牛虻被枪决了,红衣主教也带着伤痛离世了,而琼玛也知道了一切。

  当理想信念与亲密关系发生了冲突,难以抉择和无法割舍时,内心的伤痛是无以复加的,如果牛虻割舍了与神父的情感,打下那一枪,或许他在坚持理想信念上成功了,但他也会悲痛后悔。可能这是最好的结局和他料想的一样他回不去了。

《牛虻》读后感8

  《牛虻》,今天回家看到家里的书架,就想安利一本我特别喜欢的书。我并不是把他当做一本纯粹的革命书籍来看,我觉得它更多的是反映理想与现实的残忍,一种信仰的破灭却是成全了另一种信仰的牺牲。对亚瑟来说,拒绝神父的拯救,不仅仅是为了革命而牺牲,更有一种孩子式的赌气,Padre为了泥塑的神而抛弃了自己,自己则不屑于他的施舍。死亡是对Padre的无声*,也是对革命的虔诚,所以对亚瑟而言就只有这一条路才配得上他的骄傲。

  这本书说的是亚瑟有一位敬爱的神父蒙泰尼里,亚瑟称他为Padre(神父的意思,也可指父亲)。亚瑟参加了青年意大利党,参与了革命,在一次对神父的忏悔中暴露了他们的行动,从而导致了战友被捕入狱,同时亚瑟又发现自己是神父的私生子。亚瑟感到了背叛,于是伪装自杀,流亡到南美洲。13年后他再回到意大利,却又被捕。在监狱中他与神父相认,但神父在上帝和亚瑟之间选择了上帝,绝望的亚瑟选择了就义。

  亚瑟和神父相认的那段我看了很多遍,我还记得当时是一个晚上,我看到这段的时候,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能感受到神父的纠结,亚瑟从希望到失望。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信仰的权利,只是感到很可惜。尤其是最后神父在亚瑟死后也发了疯,当时的我总是想,如果神父当时肯退一步,之后这些悲剧就不会发生。但如果真是这样,这本书也失去了摄人心魄的力量。悲剧才会让人记忆深刻,让人反思,唏嘘之余让人感慨。

  “Padre,您难道从不明白我真的没被淹死吗?”“Padre,您的上帝是个骗子。”

  “你们已经杀死了他!你们已经杀死了他!我却受着煎熬,因为我不愿让你们死去。”

  虽然蒙泰尼里是软弱的,不肯完全抛弃他的宗教,但他却是愿意帮助亚瑟越狱的。而亚瑟在得知Padre的选择后拒绝了越狱。在这件事里,我觉得不完全是神父的错。至少他愿意去违背自己的神去帮助亚瑟,这时亲情是占了上风的,而亚瑟则显得有些固执。与其说亚瑟是为了革命而牺牲,不如说亚瑟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坚持与固执而选择牺牲。没了Padre的支持,他该是心如死灰的吧,在南美的13年也该是度日如年。所有悲剧都是性格的悲剧,性格决定了你的选择。这不是一个悲剧,而只是一个让人遗憾的故事。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阴差阳错地一次次地错过。亚瑟并不是一个合格的革命者,因为他在感情上欠缺隐忍,但这也体现了他的真性情。

  还有,我很喜欢庆学先先生翻译的这版,文字读起来很流畅,有画面感,抒情却不矫情,这也是我读了不止一遍的原因。

《牛虻》读后感9

  作者伏尼契写作的初衷,是想写一部革命者的赞歌,这从书名便可以看出来。但实际上给我的感受,却不只是一本关于革命的书。那些让人念念不忘,甚至潸然泪下的动人情节,不是来自斗争和牺牲,而是来自牛虻和蒙泰尼里神父,以及与琼玛之间的爱和救赎的故事。

  先说说亚瑟和琼玛。

  “琼玛,过去我是爱你的。记得你小时候还是个很难看的小丫头,那时候我就爱你,现在我仍然爱你。”

  爱情的种子早在年少的时候就已播下。可却因为卡尔狄神父的泄密,让这两个原本可以成为恋人的伙伴产生了误会。琼玛在没有听完亚瑟的解释就打了亚瑟的一记耳光。而且一直以为是自己的一耳光,让亚瑟自杀。此后一直活在深深的内疚里不能自拔,三十出头的人乌黑的头发下已经有了缕缕白发。这个见到河流就要想起亚瑟的姑娘,将自己的心狠狠地钉在了耶稣的十字架上,一钉就是十三年。

  牛虻是在事后才知道琼玛这些年是怎么过来的。正如在某个夜晚看到蒙泰尼里神父跪在神坛前思念忏悔一样。可是,如果在这个时候告诉琼玛自己就是亚瑟,那无疑会让她更加难受。因此牛虻一直没有承认。直至死前,给琼玛的信中才写道:

  那时候我就爱你,现在仍然爱你。这封信里,在写道你名字的地方,我也在纸上吻过。我已经吻了两次,两次都没有得到你的同意。

  琼玛和亚瑟的爱情是个悲剧,亚瑟和神父之间也是一个悲剧。

  亚瑟原本以为一生的依靠就是蒙泰尼里神父。替神父找文稿的那个17岁的傍晚,以及和神父一起旅游的那次短暂时光,似乎是全书中最为温暖的场景。然而,当得知生父就是蒙泰尼里神父的时候,亚瑟的生活崩塌了。带着对神父的仇恨,他远走美洲,经历常人所不能经历的苦痛。而尽管这样,他依旧在梦中渴望拉父亲的手,渴望得到神父的爱。与其说是为了革命回到故乡,其实何尝不是想要神父永久地待在自己身边,才参加的革命。可就像梦中的举动一样,蒙泰尼里神父再一次选择了上帝,牺牲了自己的儿子。好在作者是善良的,为了不使读者过分绝望,在结尾处让蒙泰尼里神父当众吐露内心的悔恨。他终于选择了亚瑟,抛弃了上帝。虽然有点迟,但毕竟能给读者一点心灵的慰藉。一如《唐山大地震》中,做出选择的母亲一样。

  说是红色年代的产物,但感动人心的却不只是革命的热情与牺牲。我看到的,更多的是关于爱和救赎。那个深夜跪在神坛日日忏悔的父亲,那个使自己的生活过得如同修女般单调乏味的琼玛,他们都深深印在脑海里,一想起来就隐隐作痛。

  当然,虽过着非人生活的牛虻,却能凭着敏感又坚强的内心,走过人生所有的低沉与灰暗。比起保尔,更令人振奋。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给我们一棒子,那时候多想想牛虻,似乎就会多一些勇气和力量。是的,我们需要牛虻这股劲。

《牛虻》读后感10

  对于我们这一代年轻人来说,牛虻是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名字。

  而我,是把牛虻作为理想中的英雄来看待的,甚至连他脸上那条长长的伤疤,都是为了衬托某种男性的力度和美感而存在的。一位内心深处没有任何痛苦与创伤的男人,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啊——如果他面对的是牛虻那海洋般汹涌澎湃的胸膛,那逆风而行的阴郁却倔强的身影。

  牛虻是痛苦的。虽然我们不一定能真正理解他的痛苦,我们只知道当他还被叫做亚瑟的时候曾经幼稚地走进神学院的小礼拜堂,以忏悔的心情在十字架前面跪下来,期望自己“准备着要跟上帝和它自身以及整个世界和*相处的灵魂”能够在默默背诵祷文中获得*静。青春的狂热、迷信乃至蒙昧遭受到现实的欺骗,在砸碎了往昔所虔敬的伪善的十字架后,多愁善感的青年亚瑟的内心留下了第一道伤口——滴血的伤口。

  这就注定了英雄与悲剧联系在一起,但即使山崩地裂的悲剧,也无法磨灭披荆斩棘的英雄本色。我永远忘不了牛虻被捕后在狱中写给琼玛的遗书:“明天早上太阳升起的时候,我就要被枪毙了……说到明天早晨的事我希望你要明白,我是非常快乐、满意的,觉得不能向命运之神要求更好的结局了,我将怀着轻松地心情走到院子里,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货架一般,我已经尽了我工作的本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这简直不像是在死神的阴影压迫下写的遗书,牛虻在命运所安排的刑场上微笑着倒下了,但他那滚烫的呼吸依然在字里行间萦回,这是置身于世俗河流的我们无法理解的怎样的一种感情啊!

  牛虻对于我们这一代人来说,已是遥远的话题。长久以来,我们认为只有那些杀富济贫或舍身救美的侠客才是英雄,我们习惯了把英雄想得十分完美。这是贫血的心灵何其肤浅的认识!面貌丑陋、申请咄咄逼人的流放者牛虻远不如侠士那么可爱,但你贴近他的胸膛,能倾听到一颗思想者的心灵所爆发的电闪雷鸣。在这种博大到与世界同在的情操面前,侠士形象便显得如纸张般苍白而单薄。英雄并不仅仅作为一种形象、一种行为而存在,更是一部可歌可泣的发展史……我们很难揭晓生活的所有谜底,生活对心灵的磨砺与考研时永无穷尽的,但生活中的风风雨雨迟早会帮助我们判断出,谁才是真正的高傲的精神贵族。

  牛虻写给琼玛的遗书没有签名,只写着他和琼玛小时候坐在草地上念过的一首小诗:“不论我活着或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我曾经把它抄在日记本的首页,这首诗随我的心灵一起成长。现在,能记得这几句小诗的人越来越少了,但我还记得它,它已构成我生命中的钙质。我很庆幸读到《牛虻》这本书,对于我,它远不只是一册英雄主义的课本,它还使我认识到:“生命的痛苦本身并不可怕,因为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生命无法超脱的痛苦,无论是在风中、在雨里,做一只快乐的牛虻都是值得自豪的——哪怕以最渺茫的光、最微弱的热……”


《牛虻》读后感10篇(扩展2)

——《牛虻》读后感10篇

《牛虻》读后感1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牛虻》读后感2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

  合上小说《牛虻》,我已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动了。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它闯过浅滩和激流,浪花撞击在礁石上,奔腾着,跳跃着,又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

  从打开小说的第一页起,我就不由自主地被这浪潮所席卷,欲罢不能。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的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役和苦难中*出来!”

  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着他重新站起来,用残废的手握起笔,对准一切虚伪外表下的丑恶灵魂,毫不留情地抨击和鞭挞;也正是这崇高的信念,支持他“怀着轻松的心情,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学童”一样走进刑场,昂首面对乌黑的枪口。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人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在这世界上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是精神的支柱,崇高得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这股精神力量鼓舞人直面人生,勇敢承受生活的各种艰难困苦,也

  使人以更加超脱的态度看待生与死。

  小说的封面上写着:影响三代*人的外国名著。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来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如今,站在新世纪的门槛上,迎接我们的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只有拥有坚强意志和独立精神的人,才能走在时代的最前端。精神的浩气长存,即使相隔百年,依然可以感受到那深深的震撼力。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继续影响一代又一代人。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读后感3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后感4

  现在的孩子,是在蜜水中长大的。比起亚瑟,我们要幸福得多了。我们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在家长爱的保护伞下长大。而亚瑟呢,在小时候他就失去了父爱,在比我们大些时又失去了母爱。在生父欺骗了他的情况下,他离开了家乡,开始了流浪的.生活。现在的孩子,虽然生活条件优越,但在感情上是贫穷的。父母往往是逼着孩子做作业,自己也在一边“陪读”。看到什么xx学习法、xx学习软件,都毫不犹豫地掏出钱包,尽管价格不菲……家长们望子成龙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正因为这样,孩子的成绩稍有退步,便会遭到父母的打骂,这样的日子会好受吗?如果他们都像亚瑟一样,一咬牙,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又会怎样呢?

  成绩固然重要,但健康的人格、良好的品质,更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亚瑟从小成绩优秀,但其他素质都差,那么他长大后,绝不可能成为一个坚定的、顽强的革命战士,成为一个拥有大无畏精神的人。

  一个人,只要活得有意义,有价值,而不是*淡无味的,我想,这就是人生最大的乐事吧!

《牛虻》读后感5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推翻无能清*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爱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因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牛虻》读后感6

  今天,我看了《牛虻》后,有很多感想。我们现在的孩子,都是在蜜罐中长大的。比起亚琵,我们要比他幸福好多倍。我们吃得好,穿得好,用的也好,还在家长的爱护下快乐的成长。然而,亚琵不仅失去父亲,而且还是去了母亲。在她的养父的欺骗下,他决定离家出走。

  我们现在的孩子,虽然生活环境好,但是在感情下却很*淡。肯定有很多孩子的家长天天押这孩子做作业,而怕孩子偷懒,自己接在孩子的一旁陪她一起看,也就是“陪读”。

  去到书店,只要看到什么学习用品、学习软件等等……都会拿出钱包把它买下,不管价格多少。而玩具就一律不给。家长们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情大家都可以理解。但是就因为这样,我们孩子的成绩都会慢慢的退下来。成绩一旦退下来就还被家长打骂,这样的日志谁会好受?假如孩子们也像亚琵一样,受够了气,就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会成什么样呢?

  谁然成绩很重要,但是还要需要好的人格、品质也要好。只有好的人格和品质,才会有更好的成绩。有人活着为了钱,在他们看来钱是万能的,是十足的好东西;有人活着为了权,因为在现在的社会,有权就会有钱,随之什么都来了。有人活着为了爱,为了爱自己的家人,朋友和伴侣。这些都要做到,但我看了,一个人,活的有意义、有价值。为社会做出贡献而不是味同嚼蜡的活着。这才是我们活的最快乐的是吧!

《牛虻》读后感7

  《牛虻》,是爱尔兰女作家伏尼契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意大利人民反对奥地利殖民统治的革命斗争为背景,在革命的背景下,这个故事也是跌宕起伏,充满了爱恨情仇,非常引人入胜。

  在牛虻经历了欺骗、背叛、入狱、误解,特别是当他得知自己的亲生父亲就是神父蒙泰尼里时,他彻底崩溃了——他砸碎了家里的神像,也砸碎了心中对人世、对宗教所有美好的憧憬。伪装了投海自尽的假象后,他漂泊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13年炼狱般的艰难生活,而再次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破茧重生成为了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革命战士。

  牛虻的革命信仰如此坚定,以至于13年非人的折磨中,他都能坚持下来。后来琼玛问他为什么没在想到自杀?他抬起头,诧异莫名,“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做?”这是他的反问,也是他最铿锵的回答。一个从小养尊处优的人,沦为扫猪圈、在马戏园里扮演驼子、在港口给海员打杂……哪一种都足以打垮、毁灭他,但所有的遭遇都没有摧毁牛虻,他选择了活下去,他选择了忍辱负重,继续战斗。他像钢铁和冰块一样冷酷、绝情,又像刺猬一样拒绝别人的关心和爱护,他追寻着自己的信仰,死守着自己的秘密,孤独而执着。

  但牛虻毕竟是血肉之躯,他对亲生父亲的那种刻骨铭心的爱恨交织是最打动人心的。当起义中他举枪射击时,因为父亲的突然出现让他一时心慈手软,结果不幸被捕入狱,导致了最终的被执行枪决。

  在狱中,面对前来探望自己的蒙泰里尼,牛虻主动承认了自己就是当年的亚瑟,父子间的对话,既让人感到父子情深,又看得出不同信仰的相害相伤。但最后因为蒙泰里尼信仰的坚定,在自己孩子的枪决执行书上签了字。看似是他在亲情与信仰的斗争中以信仰战胜了亲情,但最后还是受不了“自己亲手把儿子送上了断头台”的精神折磨,在严重的精神分裂中痛苦死去,这让我想到了我们国家的鲁迅先生。

  在刀光剑影中演绎爱恨情仇,在革命的大背景下展现人的悲欢离合。我们的人生也是如此,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别人的嘲讽、背叛能使我们懂得种种道理,坚定自己的信念能使我们更加顽强。合上《牛虻》我终于明白了,经典名著是又有思想深度又有可读性。

《牛虻》读后感8

  整个故事设计的极为巧妙,有铺有垫,有血有肉。

  全文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段对话,男主人公问女主人公对杂耍班里一个驼背的表演有什么看法,女主人公觉得那种表演使人觉得不舒服,那是耻辱,是人类的堕落。

  “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堕落的,只是堕落的方式不同罢了。”

  女主人公觉得一个人肉体是一件神圣的东西,不愿看到它受到糟蹋变成丑恶。

  男主人公的一段回答简直令我振聋发聩。

  “难道你从来不曾想到过,那个可怜的小丑也会有一个灵魂———一个活生生的、7拼命在挣扎的人的灵魂,拴牢在那一个弯曲的躯壳里,被迫做它的奴隶吗?你对于一切都慈悲为怀,你看见那个穿着愚人衣服、挂着铃铛的肉体感到怜悯,难道你就没有想到过,那个可怜的灵魂是那么赤裸裸的竟连一件遮羞的彩衣都没有吗?想一想吧,它在那些观众面前,冷得簌簌发抖,被羞耻和苦恼压得喘不过气来,只觉得观众的嘲弄就像皮鞭一般抽着它,观众的哄笑就像烧红的烙铁烫着它裸露的皮肉!想一想吧,它在观众面前是那样无可奈何:四面看看,想找山来藏,山不肯倒在它身上;想找石来挡,石又无心来遮护它;因而它嫉妒老鼠,倒不如它们还能有地洞可以钻!而且你还要记住,灵魂是哑的,它哭喊不出声来,只得忍受,忍受,忍受!”

  读完映入我眼帘的居然是凤姐的形象,是啊,我也曾呵呵过她,然而她却一步一步站到了我需仰视的那个山丘。

  一切加害于你的、偶然的困难,都可以当成是人生过程中正常的状态。没有人会为你的幸福准备好所需的一切,幸福必须靠自己去争取。

《牛虻》读后感9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丧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同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赖他的老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老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这本不应该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希望牛虻能快乐,也感谢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读后感10

  我是非常快乐的,满意的,觉得不能向命运之神要更好的结局了。我已经彻底进了我工作的本分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一个人能够这样,还能有什么别的心愿呢?——《牛虻》

  很小的时候在一堂语文课上就听老师提起过《牛虻》,但因当时条件有限没能拜读,但也许是小孩子崇拜英雄的原因,我心底深深地记住了他——牛虻,甚至直到今天也无法忘怀。

  前几天到图书馆看书本来并无意去找它,却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遇见了它,在摆列的众多新书中它是那么渺小和苍老,泛黄的书页似乎已经无法引起想去触摸它的兴趣,但当我看见它时一种神圣而庄严的情感油然而生,因为那久经时间洗涤的泛黄的书页中记载着我心目中伟大的英雄——牛虻。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上一个世纪意大利人民处于深重的灾难之中,奥地利侵略者、教皇和封建统治者形成了三座大山,无情而残酷地压迫着意大利人民,但是勇敢的意大利爱国志士们毫不屈服,他们坚强而勇敢地为了祖国的统一,民族的独立而奋斗着。亚瑟,单纯、天真、幼稚的爱国青年,在苦难的磨练下最终成为一名成熟的、有血有肉的爱国英雄。当知道牛虻就是亚瑟时,我震惊了,很难想像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使他由天真、单纯变的成熟而干练,又是什么样的动力使他肢体残疾、疾病缠身后仍不屈不挠。都说时势造英雄,我想确实是这样的,在那个黑暗污浊的社会里拥有坚定理想信念的牛虻傲然独立,为着民族的*和自由而奋斗着。

  他早就知道“很可能我有一天就被人家杀死——这是一个革命工作者的自然后果”。但是他毫不畏惧,更不会因此而退缩。在给琼玛的信中,他写道“我已经尽了我工作的本分,这次死刑的判决,就是我已经彻底尽职的证明。他们要杀我,是因为他们害怕我”,“如果你们留下来的人能够坚定地团结起来,给他以猛烈的打击,你们就要看到伟大的成就了”。读到这里我看到了他对敌人的蔑视、不妥协,他面对死亡威胁时的威武不屈,以及他临死前丝毫也不放弃对敌人的嘲弄与讥讽。他坚贞不屈的斗争精神和对正义事业的必胜信念,对民族*事业的无限忠诚,以及视死如归、慷慨就义的英雄行为深深地感动着我。

  牛虻,我心目中的英雄,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一个真正的强者。他让我明白了人生中遇到挫折并不可怕,关键是无论遇见怎样的苦难都不要轻言放弃,要坚守自己的理想,要充满信心坚强的面对人生。


《牛虻》读后感10篇(扩展3)

——牛虻读后感10篇

牛虻读后感1

  爱的保护伞下长大。而亚瑟呢,在小时候他就失去了父爱,在比我们大些时又失去了母爱。在生父欺骗了他的情况下,他离开了家乡,开始了流浪生活。现在的`孩子,虽然生活条件优越,但在感情上是贫穷的。父母往往是逼着孩子做作业,自己也在一旁“陪读"。开到什么xx学习法,xx学习软件,都毫不犹豫地掏出钱包,尽管价格不菲……家长们望子长龙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正因为这样,孩子的成绩稍有退步,便遭到父母打骂,这样的 现在的孩子,是在蜜水中长大的。比起亚瑟,我们要幸福得多了。我们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在家长日子好受吗?如果他们都像亚瑟一样,一咬牙,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又会怎么样呢?

  成绩固然重要,但健康的人格、良好的品质,更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亚瑟从小成绩优秀,但其他素质都差,那么他长大后,绝不可能成为一个坚定的、顽强的革命战士,成为一个拥有大无畏精神的人。

  一个人,只要活得有意义,有价值,而不是*淡无味的,我想,这就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吧。

牛虻读后感2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com,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牛虻读后感3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牛虻读后感4

  每个人生命里都可能有这样一本书,它令我们一读再读。而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感受。而这些内心感受却未必可以诉诸文字,因为每次试图这样做时,内心都百转千回。那么,让我以这首小诗开篇吧!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给琼玛的绝笔信没有署名,只有他们儿时一块学过的这首小诗。

  这首小诗如此轻松愉快,与小说悲剧性的结尾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亚瑟给自己取外号为牛虻,就是欣赏牛虻每天快乐地忙碌着。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乐的大马蜂,所以,以这首小诗开篇。

  亚瑟有了牛虻的坚韧和乐观,却始终无法快活。

  亚瑟是一个聪慧、敏感、善良、纯洁的青年,他自幼娇生惯养,品德白玉无暇,他见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骗。所以,当他猛然间发现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击,重创之下,他决定用假死来获得新生。而所谓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堕入了“真正的人间地狱”。亚瑟初到美洲时,为了糊口他先后做过搬运工、杂役以及在赌场里充当仆人,在一次奉命驱逐一名输红了眼的醉鬼赌徒时,被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条拨火棍打得浑身上下除了脖子没被折断外,几乎所有的骨头都断了。在被潦草地胡乱拼接上后,落下了终身的残疾。“瘸腿”、“残手”和时时发作的疾病让那么骄傲的亚瑟很难再找到工作,为了糊口亚瑟一度沦为了马戏班子里一名出尽洋相被人嘲笑戏弄的小丑。整整两年的时间,他被浓墨重彩地描画装扮成一个驼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观众的嘲笑。在这样的自我作践的过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勇气,而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亚瑟尝尽了世间百味,同时也改变了对很多问题的看法。他后来从马戏班子里逃了出来,加入了杜普雷探险队。在五年的探险过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获得了作为人的尊严,以及罗尼等人的友谊。他终于活了过来,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过来。与他的生命一起复苏的还有他做人的勇气。回到欧洲后,他成为一名杂志的特约记者,他用犀利的笔对天主教的伪善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讽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锐捕捉到政治上风云变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烧出激情。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严的肯定,在与教会的较量过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枪一样直插敌人的心脏。另一方面,他从始至终都深爱着蒙泰尼里,他对蒙泰尼里的爱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为表达眷恋的一种方式,他在报纸上毫不留情地嘲笑这位主教大人,同时,他又以匿名读者的身份为他所崇拜的红衣主教进行捍卫。很明显,这是他身体里的两个“我”矛盾冲突的结果吧?而那一次,他为了营救战友,明知凶险却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狱中,亚瑟不愿意再妥协,执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儿子和上帝之间作出选择,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牛虻被处决了,蒙泰尼里痛失爱子,悔恨交加,最终精神错乱而死。

  十九岁的亚瑟对于蒙泰尼里的爱胜过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骗毁掉了他对于上帝的信仰。他寻求新生,想活在没有欺骗的世间。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让他不得不依靠谎言度日。他的痛苦来源于强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间地狱又毁灭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齿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铭心的爱啊,为了爱,亚瑟又一次选择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对上帝的信仰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在第一次失去亚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绝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对芸芸众生的大爱来麻痹自己,支撑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亚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择,他为了所谓芸芸众生的*安和幸福,牺牲了自己的爱子,饱尝上帝痛失爱子之悲恸。他后悔了,他在淹没自己的巨大悲恸中体会到圣父之悲。进一步,他认识到上帝牺牲爱子之悲痛的虚伪,因为基督耶稣可以复活,而自己的亚瑟却活生生地被自己献给上帝以邀宠,献给基督信徒作为祭礼。蒙泰尼里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悲痛,亚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死。

  十几年前的一个下午,有个女孩子捧了这本书,读着读着不由得泪落如雨、失声痛哭……那个下午,泪水为她的心灵做了洗礼,她仿佛新生,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将来不管遇到怎样的厄运,哪怕像泥土一样被践踏,也要顽强地活下去。或许,这样的意志就源于牛虻身上的坚韧和不妥协的精神吧?

  一个人的爱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绵长。至亲至爱的人对自己的伤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虽非己愿而事实是蒙泰尼里亲手铸就了亚瑟的悲剧。亚瑟不肯妥协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剧命运的原因。他把这个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对待别人的错误不懂得宽容,除了尖刻的嘲讽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对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没有给自己留活路。他过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挚爱的蒙泰尼里和琼玛面前,他也表现得那么骄傲那么目中无人。他对自己的痛苦难以忘怀,对于别人的痛苦也缺乏设身处地的深刻体会。因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应当去仇视人群吗?智力*庸的人就活该被愚弄吗?为了保护自己就该像个刺猬一样对待朋友吗?即使生命只是个臭皮囊,难道仅仅因为厌恶了人间的丑陋就对它不懂得爱惜了吗?毕竟,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时刻。

  我认为一个饱经苦难的人,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拥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赞同亚瑟像一个战士、斗士那样悲壮地死去,哪怕它的意义在于揭露宗教的虚伪,为了跟上帝争宠,为了唤醒中宗教毒害颇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乐的牛虻,永远地活着。

  一本好书,展示的是另一个世界、另一种人生。它把读者的爱恨悲欢的和书中人物的爱恨悲欢进行沟通交流,让我们的心灵因为共鸣而得到滋养,变得更加丰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牛虻》当之无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题外话

  我似乎明白了:为什么亚瑟不肯妥协;为什么亚瑟不肯慈悲;为什么亚瑟害怕死亡还要选择死亡。

  在某个瞬间,牛虻差一点点就忍不住告诉琼玛他就是琼玛爱着的亚瑟呀,一直以来,牛虻多么渴望得到琼玛和蒙泰尼里的爱啊,只要他选择了宽容,他就会重获幸福。可是,可是,可是他选择得了宽容吗?如果选择了宽容,过去所受的苦难算什么?如果选择了谅解,被践踏蹂躏的自尊怎么办?如果选择了宽容,他将没有办法面对自己的内心!所以,亚瑟不仅仅是小说中一个角色而已,他是一个有思想有感情有血有肉的活生生的一个人!

  这本书的两大主题:爱与恨。对于爱这一主题人们非常容易理解和接受,而能透辟地解释人类恨的情感的作品并不多。幸运的是,《牛虻》做到了,做到了刻画人性入微到骨髓里。大概这就是《牛虻》打动我的最深刻的原因,随着年龄的增长,牛虻的精神已经融汇在了我的血液之中。

牛虻读后感5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可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梦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述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必须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可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以往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终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杯具。”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感情与梦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杯具。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齐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十分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我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我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能够理解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理解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向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我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仅有那个空洞的上帝。

  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应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我的信仰吗你会后悔,必须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我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当站在一齐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可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最终,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明白他还活着,她能够释然,她能够渐渐忘记自我以往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感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可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杯具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当是最终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牛虻读后感6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牛虻读后感7

  牛虻被爱与恨的枷锁捆缚一生,无论是他又爱又恨的神父,还是想爱又不敢靠近的詹玛,亦或是他一直坚持有时却不被组织支持的信仰。

  这本书实在太震撼我了,已没有余力一一叙清,以下略捡一二,算是对自己也对这场头脑风暴的交代啦!

  亚瑟对教父蒙太尼里的爱之深,蒙太尼里二十年的陪伴让亚瑟感觉到了真实的父爱,他渊博的学识,高尚的品格,对信仰的虔诚,发自内心的关心,无疑给了亚瑟很好的教导。亚瑟有什么理由不去敬爱蒙太尼里呢?亚瑟和蒙太尼里的爱是相同的,可是他们的信仰背道而驰。亚瑟对蒙太尼里的爱深切又矛盾,所以后来他会冷酷的评判蒙太尼里,也会换一个名字为蒙太尼里洗白。可能这样做对他们当时的活动也是有些好处的,但是也也从侧面反映了牛虻爱的矛盾和痛苦。牛虻的信仰坚定虔诚,但是最后一次越狱逃跑,面对神父他依然不忍下手。

  牛虻之前所有冷酷的伪装在这时候都土崩瓦解,他深爱着蒙太尼里。蒙太尼里的信仰虔诚又坚定,他觉得牺牲亚瑟就可以拯救很多人,可是痛失最爱后他发现这群残忍的人根本不值得去拯救,他们饮着别人儿子的血肉,却一点同情也没有。心情悲痛的神父在亚瑟死掉之后很快也死去了。这真是一场悲剧。

  这本小说因为此更加真实。

牛虻读后感8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题记

  我是含着热泪读完《牛虻》的。

  小说的主人公亚瑟出生在一个富商家庭中,由于经常受到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但他却把神父蒙太尼里看成是自己的良师慈父,而且他认为一个虔诚的教徒和一个为意大利独立而献身的人是不独立的。当遭遇最亲爱的神父那痛彻心扉的欺骗与背叛时,当受到最心爱的琼玛那沉重的误解后,当周围的所有都将他孤立时,亚瑟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几乎要发狂。从此,“亚瑟”死了,他的“灵魂”漂泊到南美洲十三年,成为了一只“牛虻”。

  在这十三年里,痛苦和艰辛如地狱里的魔鬼一直在折磨着他,令他遍体鳞伤。谁能想象,一个流浪到南美洲的孤独无依的人会怎么样?在寂寞的世界里,或许只有劳累才能让他忘记心中的痛。但是或许生命又给他开了一个玩笑,白热病席卷了美洲大陆,此时的他已经是被死神拽着脚了,但苦痛并没有带给他软弱,带给他的反而是坚强!十三年过去了,此时呈现在我们眼前的是一个饱经风霜,意志坚强,机智勇敢的牛虻。他回到了意大利,重回了这个曾经让他无比伤心的地方,在此积极投身于自由民主运动,但结果还是让人心碎,为了营救那些为人民自由而战的人,他和*的人展开了枪战,救了战友们,自己却因为没有子弹而被捕。

  牛虻是个多么值得我们尊敬、敬仰的人啊,他刚毅的性格,坚强的品质,给我们带来的是他那钢铁般的信念。是刚毅,让他从虚幻世界中解脱出来,浴火重生;是坚强,使他的斗志始终昂扬,不畏苦难;更是信仰,让他放弃年轻灿烂的生命。有太多太多如牛虻般刚毅、为了信仰的人了:司马迁,遭受宫刑,完成被鲁迅誉之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林则徐,面对人生的大起大落,淡然处之,高吟“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只有坚持着我们的信仰,才能在所有苦难的都集中到身上时,勇往直前。在我们有限的生命中,能够激发灵魂的高贵与伟大的,只有虔诚的信仰。在最危险的情形下,最虔诚的信仰支撑着我们;在最严重的困难面前,也是虔诚的信仰帮助我们获得胜利。亚瑟有自己的信仰,他能在经受无数艰难险阻后,仍然笑对未来。我们又何尝不能做到呢?我们应该学学亚瑟。无论有什么困难时,总会有信仰支撑着他,让他毫不退缩。

  身为一名医学生,“健康所系,性命相托”的医学生誓言仍然响彻耳边。选择了医学,选择了成为一名医学生,就已经选择了和其他人走一条不一样的道路!大一时的懵懂已过,我们正在经历着大二的成长。但我明白当我穿上白大褂的那一刻,一份圣洁在心里,而一份责任已悄然落在肩头!只因为选择医学,只因为我们是医学生。曾经在我们手里死去了多少只青蛙,多少只兔子,多少只小白鼠,曾经的我们摸着油油的尸体,挑着微小却致命的病毒……但那些为以后临床做准备的一切都过去了!现在的我也在慢慢寻找方向,寻找未来的路,也许还在迷惑着,但我会坚信自己内心的声音,坚信自己的信仰!在很多人看来我们是勤奋的,只因为我们面对的是活生生的人,面对的是独一无二的生命,面对信任和依赖,我们别无选择!未来不知道会有什么在等待我们,而现在我们能做的唯有好好学习知识,有一天能够救死扶伤,不枉费我们的努力……不管前路怎么艰险,有了信仰,我们就会有支撑自己走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牛虻读后感9

  上周,我妈妈买了牛虻这本书给我看,本来我是没打算看这本书的,可是,刚好老师叫我们要写牛虻的读后感,我只好看了起来,可是,当我看起来后,我就被这本牛虻深深的吸引了。

  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

  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此时的牛虻简直生不如死,欲哭无泪。他失去了幸存在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线希望,失去了曾经与他朝夕相处的琼玛对他的那份最纯真无瑕的爱情,也失去了在他近乎绝望时与他同甘共苦,一起出生入死的倚达。

  他什么也没有了,两手空空,他什么没有了。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希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革命胜利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焕然一心的新社会迎来了第一个春天,这时人们在改革建设中不经意见发现了它的存在。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它依旧不逊当年那种豪情气壮,一心只为革命的金子精神!

  这就是牛虻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不仅内容精彩,里面的道理更是深深的吸引着我,在未来的道路上,如果我碰到什么困难,我一定想想牛虻这本书,这样,我就会有无穷的动力了。

牛虻读后感10

  很久很久都没有正因虚幻的某件事物或者某个人而流泪了,这次控制不住的抽噎令我明白了我并不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只是闷骚之至、败絮其外的模样欺骗世人,嘴唇薄约等于冷血这种事在我身上被否定了。

  我妈说她年轻的时候看过《牛虻》,我很想问她她当时有没有像我如此——被一种令人震惊的委屈、羞愧与痛心占满了心房,以至于无法控制自己感情的外泄,不知是出于什么我所不知道的内心隐藏着的东西的指使——但是她说已大都记不清了,于是我只好抿了抿嘴唇把那句话在唇齿间来回兜转了几个圈最后有些不甘地咽下了肚子,听着它在我的肠道里发出响亮的震撼我的灵魂的"咕咚"的噪音。我终是转移了话题,将目光投向道路旁阴暗的模糊不清的树影。

  我似乎看得见一个瘸着腿但身着正装,面上有一条醒目的长长的疤痕的年轻人,他的五官称得上俊朗,但是和在一齐却显得不那么如人想象的逗人爱,他踩着随意的散漫的步伐,脸上是毫不掩饰的高傲甚至算刻薄,他的唇口之间总能溢出窥探到人内心深处的罪恶与忏悔的辛辣讽刺,尽管总是真理,但是人们常常不愿提起这种令自己羞耻的旧账,尤其是以近乎嘲笑的形式。他是牛虻,费利斯·列瓦雷士,以前的亚瑟·伯顿。也许在他生命的最后,那个充满泪水与苦难的"以前"二字能够被一些人所忽略。

  但我总是矛盾着的,我不愿意删去那个词,正因太多的苦难甚至能够改变一个人的灵魂,我的心中呐喊着:"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亚瑟了!"但是我又不得不关照一下自己已经软下来的心肝脾肺肾,我明知那个孩子——哦,请允许我称呼他为孩子——即使在身体和心灵上伤痕累累、疲惫不堪,改变了太多,却从未改变他对他的神父和琼玛的爱,即使是爱与恨纠结的缠绕,即使是深深压抑在心底的常人想象便觉得灵魂不堪重负的咆哮与泪水,即使是被人鞭打毒骂、被迫把自己的生命与尊严踩在脚底的滑稽,我仿佛恍惚中觉得,他在把他之后的人生当做一个使命来做,仿佛在演戏一般,什么不应出此刻舞台上的台词被他无声地勒住自己的脖子重新回到扎进他满是腐烂发炎伤口的心脏。

  一个人,以前信仰上帝的,教养良好干净整洁的人,去了南美,在乱世中体验了真正的地狱,当奴隶,被鞭打的劳工,然后去耍戏班子应征成为一个驼背,或者说怪物、小丑,用畸形与可笑的身体去博得那些大众们的笑声——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但是他说:"人们就喜爱看这个。"他苦涩得嘴唇发抖。兴许是苦难生活中碰见更加艰难的人时的自豪感与微小的满足感,普通大众们心中所拥有的黑暗的角落在很多时候被挖掘,尤其在那种年代,于是利用机会来发泄来嘲笑,这也许不是他们的错,而是病态的社会的一种趋势,人们被扭曲的灵魂所发生的价值观的错乱颠倒。

  琼玛问他:"你为什么不抹脖子自杀呢?"

  他惊奇地望着她。"我没有想到你会问我这个,"他说,"我的工作怎样办?谁帮我做呢?"

  受尽了命运的折磨,被最信赖的人欺骗,并且在临死之前仍然没有得到他所苦苦挣扎着向残酷的生活讨要、哀求的爱,他所爱的,永远爱的,他曾是那么恨他,曾写文章尖锐地嘲笑他,但是最终正因他放下枪,只为了他颤抖得如此疯狂,最爱的,最恨的,但仍是最爱的——父亲,他这副躯壳的父亲,他的灵魂的父亲,他所敬爱的神父,永远的。

  那个红衣主教最终选取了上帝,而不是他。

  也许是生活的苦难让他明白了宗教于他没有任何好处,他所领悟到的是上帝高高在上淡然的观看着人间的所有丑恶、悲苦与卑微,仁慈而冷血,博爱而残酷。他体会到的是宗教是人们心中近乎自欺欺人的慰藉,让毫无目的的生活变得有那么一点渺茫的能够朝前看的渴望,神明也许存在,但是他不必须叫做上帝,佛祖,**,不管怎样说,他并没有真正的解决任何人生命中的苦难。

  我是一个喜爱HAPPY ENDING的人,我甚至心中有着微微的渴求,兴许那个可怜的列瓦雷士能够最终逃出来,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加美妙了——但是他最终死了,太过于贴合情理的,看多了戏剧性的俗套的故事的我一半理解了一半感到无与伦比的辛酸。

  但是我却在流完了眼泪后恍惚觉得,他最后解脱了。从自尊被践踏的苦难的回忆中,从爱恨交织感情从未得到应有的回应中,从一次又一次的冒险心惊胆战中,从痛苦不堪勒紧的皮带与手铐中,从永不停息的令他没有力气站立的病的折磨中,从太过沉重的紧迫的职责中…他一生究竟得到了多少真正的爱呢?他犯了很多错误,但是常常坚持真理成为了他的动力,仿佛他仅为这个而存在。

  亚瑟为了青年团,为了上帝,为了琼玛,为了亲爱的神父,为了光明的未来而存在,而列瓦雷士仅仅为了*,为了他所坚持的事业而存在,我几乎能够看见亚瑟的灵魂只有最强烈、最深刻的感情波动残留在那不被侵蚀的碎片中,其他的都化为了绝望所污染的黑色的沉寂。

  他最后死了,不用再忍受煎熬,也许对于他是一件好事,正因他早已无惧。

  我不得不抑制住我正因他而感到的强烈的委屈与不值。

  他兴许是个英雄,兴许不是。

  我想到的却不仅仅仅是这个。


《牛虻》读后感10篇(扩展4)

——《夏感》读后感10篇

《夏感》读后感1

  树林里鸟儿啾啾的`叫着,河边绿道上走过一个个早起锻炼的人们,我和妈妈也在其中。早起的太阳呀,撒下金子般的阳光,忽的我看见灌木丛里闪闪发光,定睛一看,原来是蜘蛛网上挂上了晶莹的小露珠。我对妈妈说:“妈妈,你看,那是夏洛的网呢!”“夏洛的网?”妈妈疑惑的问道,“在哪呢?谁是夏洛?”

  你们是不是也和我妈妈一样不认识夏洛呀?那就让我来给你们说一说吧!

  夏洛,是一只蜘蛛,它是小猪威尔伯的好朋友。朱克曼家的谷仓是他们的家,这生活着很多小动物,只有蜘蛛夏洛愿意和它做朋友,小猪威尔伯渐渐长大,他无法逃脱被做成熏肉火腿的命运,在它苦恼时,蜘蛛夏洛用细小的声音说“我帮你。”你猜猜看,夏洛会用什么方法来帮助小猪威尔伯?让我来告诉你吧,夏洛是通过在网上织字的办法来帮助威尔伯的。她陆续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然后织了“光彩照人”,这些字让所有人都认为威尔伯是一只非比寻常的猪,最后夏洛织出了“谦卑”,让威尔伯在集市比赛中赢得了特别奖,得到大家的认可,使他有了一个安详的晚年。然而因为织网和做卵袋消耗了夏洛的身体,她迅速地衰弱下去,死在了集市上。更重要的是威尔伯带着夏洛的514个未来儿女的卵袋回到农场,整个冬天它都在精心照料着夏洛的卵袋,在春天孵化出蜘蛛宝宝,从此蜘蛛们世代幸福地生活在谷仓里。威尔伯用自己的力量呵护夏洛孩子的成长,也使夏洛与威尔伯的友谊得以延续。

  妈妈说,如果没有夏洛,威尔伯肯定逃不过变成熏肉火腿的命运。如果没有威尔伯,也许夏洛只是一只普通的蜘蛛。是真挚的友谊改变了他们彼此的生活,所以他们真诚地帮助对方,不计回报地付出一切。

  伙伴们,你的身边有这样的朋友吗?我想一定有,让我们珍惜友谊,对朋友多一点关心,多一点爱护!

《夏感》读后感2

  夏洛的网是无私的网,是友谊的网,是无私的网。

  这本书是在去年的暑假买的,不过我连翻都没翻一下。一开始我并不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名字,我这个人不看书的内容如何,就看它的名字怎么样。

  因为疫情的原因,我在家闲来无事。其他的书差不多看完了,无奈之下,只好把它拿出书架。书的封面已经落了一些灰尘,我轻轻的"吹了一下,还是很脏,我又拿湿毛巾擦了擦,便翻开了书本...

  其实,我读第一遍的时候,并没有读懂这本书它真正的思想是什么。只是觉得威尔伯与“没有一个人知道,一个黑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陪着她。”夏洛的友谊很珍贵,毕竟在人与人之间很难存在这样的友谊。

  到第二遍读得时候,我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懂。不知为何,莫名讨厌威尔伯。

  然后第四遍,第五遍...

  当看到夏洛为威尔伯织起“文字”网的时候,我的内心有那么一点点震撼。作者将夏洛织网的过程写得很具体,不过我并没有仔细的去看这一段,我并不喜欢写得太过于详细的文章。

  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老鼠坦普尔顿,在这本书里,坦尔普顿并不算是一个主角。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喜欢这一只老鼠。它贪吃、自私。总之一切不好的词语都可以形容它。但它在集市时在紧急时刻咬醒了威尔伯,也许,这就是我喜欢它的原因吧。

  在读到夏洛马上要死的时候,书中“没有一个人知道,一直黑蜘蛛曾经起过最重要的作用,在它死的时候,没有一个谁陪着它身边。”这一句话让我有心里一点难过,我反复琢磨这句话,却悟不出什么来。

  其实呢,人与人之间也有一个网,只是这个网还没有织出来而已。

《夏感》读后感3

  我读了粱衡的《夏感》后,知道了这是一篇作者对金黄的夏季的赞美,让我们一起认识了作者的眼中独特的夏天。下面是作文栏目小编为您精心编辑的《夏感》读后感,希望对你的写作有所启示,写出好的作文。

  前一段时间我们学了《夏感》一课,主要写了作者抓住夏天热烈、急促、收获已有而希望未尽的特点,描绘了夏天金黄色大地上万物蓬勃生长的景象,表达作者对夏天之情以及对劳动人民的深情赞颂。我顷刻间有了一个感悟,夏天带给了我们热烈,也给我们带来了优雅,夏天带给了我们快乐的元素,也带给了我们生命的音符,没有蓬勃旺盛的夏怎会有硕果累累的秋!有些文人笔下的夏是干热的风、密布的云、狂暴的雨,一切似乎都是恶与毒的象征。而本文作者梁衡却以独具的慧眼在看似压抑、令人苦闷的表象之内发现了夏季那生命勃发的美、紧张劳动的美,给人以深刻的启迪。这就是我的感悟。

  课文有一句子写得特别好如“春之色为冷的绿,如碧波,如嫩竹、如嫩叶,贮满希望之情;秋之色为热的赤,如夕阳,如红叶,标志着事物的终极。”这句话具有对称性,近似于文言,显得雅致。那么单写了春之色与秋之色,夏之色与冬之色我想该这样写夏之色为热得黄,如金橘、如麦浪,孕育着蓬勃的希翼;冬之色为纯的白,如银霜、如飞雪,象征着美好心灵。有两句是描写夏天的美景,一首是宋朝杨万里的小池,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两句是通过对池中小河以及河上蜻蜓的.描写,表现了作者对初夏景象的热爱和闲适的心境。另一首是唐代诗人孟浩然的《夏日南亭怀辛大》其中有一句写诗人书写夏日傍晚乘凉所感悟美景。此景清新、闲适,随手写来虽淡自然却又典雅至极那就是荷花送香气,竹露滴清响,描写四季的诗句还有很多。

  遗憾的是,历代文人不知写了多少春花秋月,却极少有夏的影子。大概,春日融融,秋波澹澹,而夏呢,总是浸在苦涩的汗水里,有闲情逸致的人,自然不喜欢这种紧张的旋律。我却要大声赞美这个春与秋之间的黄金的夏季!

《夏感》读后感4

  在美国大作家E·B·怀特的笔下,蜘蛛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小猪威尔伯的生命,也让我心中多了许多感动。

  小猪威尔伯原来可是一只不起眼的落脚猪,还差点惨死于阿拉布尔先生的斧子下。逃过一劫的威尔伯后来和蜘蛛夏洛建立起了真挚的感情,可是好景不长,威尔伯未来的命运却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威尔伯只能悲痛绝望地接受这命运了。但作为好朋友的夏洛却坚信它能救小猪,它吐出一根根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这让威尔伯在集市上赢得了特别奖,和一个幸福的未来,小猪终于得救了。

  这种友谊是单纯的,是真挚的,也是幸福的。小猪威尔伯因为有和夏洛的这段友谊,是他免于成为熏肉火腿,在夏洛死后,小猪威尔伯细心地照料,使得夏洛的后代得以延续。这段友谊是纯洁的,也是无私的。为了一句诺言,夏洛为威尔伯无私的奉献,她把毕生的精力都给予了威尔伯,到死的那一刻,她也无怨无悔、不求回报。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很难找到如此的真诚,尔虞我诈充斥着我们的生活。蜘蛛夏洛教会我们坚持的美、坚守的一生。在生活中,友谊是多么的珍贵。在我困难的时候,多亏朋友的帮助让我度过难关。当我有什么东西忘带时,他们总会义不容辞地借给我,而我和朋友之间总是会多一份宽容,少一分争执。友谊让我们获得了快乐,所以我们应当好好珍惜友谊。最后,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在冬天的一缕暖风中,威尔伯送走了夏洛的子女。生命是严肃的,是毫不留情的,死亡也是如此。夏洛的死绝不是一场悲剧,她的生命走到了尽头,但她的一生是圆满、善良、朴实的。伴随在那声“再见”和那已经飘零的蛛网,她永远活在威尔伯的心中,也活在了我的"心中。

《夏感》读后感5

  最近刚刚看完英国著名作家多丽丝莱辛的作品——《天黑前的夏天》。从一读起这本书的头一章节,就有写读后感的冲动。但一直强压过来,是想知道这本书从头到晚到底是怎么描述一个女人的心路历程。

  时间是任何人都无法逃脱的维度,《天黑前的夏天》里的主人公凯特逃脱家庭,逃脱自我泯灭的生存陷阱,即使最终回了家,找到了自我,也终究无法逃脱时间。想到这一点,才明白为什么原本一个圆满的结尾配了这样一个哀伤的书名。天黑前的夏天,夏天结束,便是天黑。时光这个词,贯穿始终。一个短暂的夏天里,凯特的人生记忆中,展开了一条悠长的时光隧道。“一个女子,像过去漫长岁月里常做的那样,站在树下,端着托盘。”漫长时光仿佛铸铁一般锻造出凯特,一个居家女子本分屈从的形象,这是在夏天的开端。“在一件需要全心投入、历时漫长的事件一端,走来一个自信勇敢的年轻姑娘,另一端走来的则是一个中年妇人——她自己。”婚姻这场事件也是一条时光的通道,站在两端的人却如此迥异,离开家庭之后的凯特通过观照他人,看到了自己。“等到一年之后,想起这个夏天的离家经历,她会作何感想?可以肯定的是,她的想法绝对不同于现在。”即使回了家,时间继续前行,或许一切又都会改变。最终,她又将原本的想法否定了。

  夏天结束秋意渐起的时候,凯特的旅行终于到了终点,她勇敢地提起箱子,在年轻人的喧哗骚动中走向了家门,也走向命运固有的道路,把他们留在后面。她让头发保持原样,以本来面目面对家人,面对将来的生活,是自我意识让她变得强大起来。路或许依旧是那条路,只是在黑暗降临的时候,她有了更充足的底气,能够任时光荏苒。

  时光永不可能倒流,也不可能停止。但能让自己在时间的流动中更加勇敢。

《夏感》读后感6

  水是生命的源泉,书则是智慧的源泉。说起留给我印象最深刻的书,那当然就是《夏洛的网》了。因为每次读这本书,我的眼泪都会情不自禁地在眼眶内打转,感慨于小猪与夏洛的友谊如此深厚,欣慰于小猪能有这样一位挚友,何其幸福!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群快乐地生活在谷仓的小动物,它们在朝夕相处、互帮互助的过程中,建立起了深厚的友谊。其中,最令人感动的是蜘蛛夏洛。她为了扭转威尔伯即将被宰杀的命运,在网上织出了奇特的文字,让人们误以为威尔伯是一只特别的小猪,从而获得了奖章和安享天年的未来。可惜的是,夏洛因年龄和劳累过度的原因死去了,只留下了小猪和夏洛的孩子们,为此小猪悲伤欲绝。

  作者在这本书中,通过写动物之间的友谊,凸显了友谊的可贵。他告诉了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朋友,珍惜与朋友在一起的时光。这对现实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现在大部分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每个孩子都受到整个家族的溺爱,因此,在和朋友的相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小摩擦。而读了这本书后,让我明白了我们不应该因一时的矛盾,就和朋友斤斤计较,只懂得索取,不懂得感恩与回报,那样会失去了朝夕相处的密友,失去深厚的友谊。

  除此之外,我还被文中的一位女孩的善良和爱心所打动。她就是弗恩,这个外表柔弱的女孩,内心却是坚强的,她用坚定的话语与实际行动说服了爸爸,从斧子下救出了即将离去的小猪,虽然小猪被卖给了舅舅,但弗恩依然每天去看望小猪。这个小女孩是多么有同情心,多么善良啊!我真为这只小猪能有一个这样的小主人而感到开心、自豪。同时,我也深刻地意识到:无论是相貌丑陋的动物,还是性情暴躁凶猛的动物,我们都不能歧视它们,要爱护每一个美丽纤弱的小生命,给予它们关怀与爱护。

  《夏洛的网》给我开辟了一条深厚的友谊道路,让我懂得了朋友之间友谊的重要性。

《夏感》读后感7

  前一段时间我们学了《夏感》一课,主要写了作者抓住夏天热烈、急促、收获已有而希望未尽的特点,描绘了夏天大地上万物蓬勃生长的景象,表达作者对夏天之情以及对劳动人民的深情赞颂。我顷刻间有了一个感悟,夏天带给了我们热烈,也给我们带来了优雅,夏天带给了我们快乐的元素,也带给了我们生命的音符,没有蓬勃旺盛的夏怎会有硕果累累的秋!有些文人笔下的夏是干热的风、密布的云、狂暴的雨,一切似乎都是恶与毒的象征。而本文作者梁衡却以独具的慧眼在看似压抑、令人苦闷的表象之内发现了夏季那生命勃发的美、紧张劳动的美,给人以深刻的启迪。这就是我的感悟。

  课文有一句子写得特别好如“春之色为冷的绿,如碧波,如嫩竹、如嫩叶,贮满希望之情;秋之色为热的赤,如夕阳,如红叶,标志着事物的终极。”这句话具有对称性,近似于文言,显得雅致。那么单写了春之色与秋之色,夏之色与冬之色我想该这样写夏之色为热得黄,如金橘、如麦浪,孕育着蓬勃的希翼;冬之色为纯的白,如银霜、如飞雪,象征着美好心灵。有两句是描写夏天的美景,一首是宋朝杨万里的小池,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这两句是通过对池中小河以及河上蜻蜓的描写,表现了作者对初夏景象的热爱和闲适的心境。另一首是唐代诗人孟浩然的《夏日南亭怀辛大》其中有一句写诗人书写夏日傍晚乘凉所感悟美景。此景清新、闲适,随手写来虽淡自然却又典雅至极那就是荷花送香气,竹露滴清响,描写四季的诗句还有很多。

  遗憾的是,历代文人不知写了多少春花秋月,却极少有夏的影子。大概,春日融融,秋波澹澹,而夏呢,总是浸在苦涩的汗水里,有闲情逸致的人,自然不喜欢这种紧张的旋律。我却要大声赞美这个春与秋之间的黄金的夏季!

《夏感》读后感8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作家E·B·怀特所着《夏洛的网》。它讲述着这样一个打动了半个世纪的童话: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树立了最真诚的友谊。但是,一个坏音讯突破了谷仓里的宁静:威尔伯将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欣喜若狂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承受任人分割的命运了。但是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观的赞誉威尔伯的网上文字,它不辞艰苦地织出了“王牌猪”、“了不起”、“光荣照人”、“谦卑”这些文字,威尔伯的命运彻底被改动了,它在集市的大赛上博得特别奖,和一个安享天年的将来。但,这时,夏洛的生命也走到了止境……

  夏洛为了威尔伯付出了太多太多。在威尔伯孤单时,夏洛陪伴在它身旁;在威尔伯叹息难过时,夏洛不时为它打气;在威尔伯在为本人未来的命运伤心时,夏洛义无反顾地救它;在威尔伯需求夏洛时,夏洛永远不会丢下它……夏洛走到了生命的止境,每一天都备受煎熬,心跳不如往常有力,它感到疲惫老弱,但它仍坚持到救了威尔伯的命才安静地、悄然地离去。没有一个人晓得,一只灰蜘蛛曾经起过的重要作用,在它死的时分,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它身旁,它无怨无悔地为威尔伯付出了一切,它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夏洛是威尔伯最忠实的朋友!

  《夏洛的网》,一首关于生命,友谊,爱,温情与忠实的赞歌!一部给人以无限温情、打动和神往的童话!让我们一同领会人世可贵、纯真而感人至深的友谊吧!

《夏感》读后感9

  这是一个小猪和蜘蛛之间的友谊的故事,它是一本写给小孩也是写给大人的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朱克曼家的仓库里,快乐的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擎的友谊。但好景不长,当小猪威尔伯知道自己将来的命运竟是被熏成猪肉火腿时,沮丧的快要疯掉。这时,蜘蛛夏洛却说:“我救你。”后来,蜘蛛夏洛在自己的网上织上了被人类称作网上奇迹的字,为小猪威尔伯再一次比赛中获得了奖金和一个安稳的天年。就在这时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这本书讲述的故事着实令人感动,蜘蛛夏洛舍己为人的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文章中,坦普尔顿(老鼠)是一个贪得无厌的家伙,也正因为它的贪得无厌,才有了威尔伯安稳的天年。

  回想起我和朋友之间常常为一些琐事,闹得不可开交。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感不如。

  我和余源钊既是邻居又是同班同学。因此,我上学时总要顺路去等他

  一起去上学。有一天中午,我和家人到火锅店去吃饭。吃完后,我径直去了学校。那天下午,他迟到了。

  “你为什么上学的时候不等我?”一下课余源钊就气呼呼的问我。“今上午放学时我一出校门口你就不见了,你让我怎么告诉你嘛。”“你就慢慢编吧。”“你爱信不信。”“好哇,你给我记着。”余源钊愤愤的说。就这样,我俩的关系一直僵了好长时间。

  读过这本书后,我明白了:朋友之间应互相信任,而不是互相猜疑。

  “书乃全人类的营养品。”“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我现在总算明白了这几句话的意思了。书,原来是一种可以纠正一个人的缺点的药。读书吧!让你享受书中的乐趣。

《夏感》读后感10

  故事发生在阿拉布尔夫妇家的一只落脚小猪威尔伯身上,威尔伯出生因为落脚的原因。它的男主人阿拉布尔先生拿定主意要把这头落脚猪给杀了。

  在她女儿的恳求下,终于保住了小猪威尔伯的性命,在费恩的精心照料下,威尔伯变得越来越健康和可爱.胃口也大了起来,阿拉布尔夫妇把猪卖给了朱克曼先生家,在朱克曼家认识了许多小动物,也认识了改变它一生命运的最重要的朋友夏洛-一只灰色的小蜘蛛。

  夏洛为挽救威尔伯的生命,却让自己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从“我救你!”夏洛诚恳地说。这里就可以看出夏洛是一个乐于助人,积极向上,热心的小动物。现代社会,每个人都被金钱和利益迷惑了双眼,唯利是图,好像只有金钱才是活着的意义所在,一只小蜘蛛用自己的行动无情地给了我们人类一记响亮的耳光,让我们每个人都能清醒,世上除了金钱还有比它更有意义的,珍贵的友情和对好朋友无私的、不求回报的付出,如果每个人都能做到这一点,这个社会定是和谐、安定的乐园。

  “威尔伯永远忘不了夏洛。”这些新蜘蛛没有一只能替代夏洛在他心中的位置,夏洛是无可比拟的。这里就可以看出夏洛在威尔伯心中没有一个人可以代替。他的形象已经在威尔伯心中生根发芽,我被威尔伯牢记夏洛而感动,它们之间的情谊让人动容,而夏洛为朋友付出自己的生命,不求回报,还认为是提升生命的价值。这种高尚的品质让人敬佩,虽然没有一个人知道一只小蜘蛛在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但夏洛无怨无悔。

  这本书让我们所有的读者落泪,也触动了我们心中最温暖的角落,让我们每一个人都互相理解,每一个人在心中都种下了爱和友情的种子,让我们用心浇盖、慢慢长大,直到变成参天大树,让友谊之树的树荫洒遍世界的每个角落。


《牛虻》读后感10篇(扩展5)

——《外婆》读后感10篇

《外婆》读后感1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近,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外婆》,是当代作家伍剑老师写的。其中,我印象最深的部分就是“外婆的菜园”了!

  书中的外婆有一个大大的“菜园”,她总是去菜园里摘菜,当然,她的手艺也不差。而这引起了我对外婆的想念。我的外婆,厨艺好得没话说,她做的菜可以用“口齿留香”来形容。她做的“糖醋排骨”、“啤酒鸭”真算得上是人间美味了。

  说起外婆,我真的有好长时间没见到她了!记得上次相见的时候,还是国庆节呢!每当想起外婆,我的脑海里就会浮现出一张慈祥和蔼的脸,上面布满了皱纹,一双充满溺爱的眼睛注视着我。

  我的外婆脾气很倔,叫她不要吸烟她偏不听,她有一身的病,什么脑肿瘤呀、糖尿病呀等等。她做过两次脑部手术,之后,记忆力就越变越差,今天说的事明天都不一定记得,但她唯一不会忘记的,就是关于我的一切。比如,我最喜欢吃的菜、最喜欢穿的衣服、最喜欢的动画片、最爱唱的歌,她都一一记在心里,从不会忘记。

  我的外婆还有个习惯,就是每天下午都要到楼下和张奶奶打麻将,还因为赶着去打麻将从楼梯上摔下去了,吓死我了!后来,她又迷上了电脑,天天在电脑上打麻将。这不但让她的视力变差了,身体也慢慢变的更虚弱了。也对,天天坐在电脑桌前,水也不喝,觉也不睡,饿了就只吃一点面包,身子肯定会支持不住的。不过现在,我和她讲道理,告诉她这样是不对的,她就听我的话不玩了。看来外婆还是很讲道理的。

  外婆,是母亲的母亲,她拥有比母亲更无私的爱!外婆,是长者,她有着对晚辈的关心和照顾;外婆,是亲人,是世上最爱你的人之一;外婆,是天使,把温暖带进你的心底!在我的生命中,除了父母,外婆就是最重要的人。长大后,不论干什么,我都不会忘了外婆对我的关心和教导,那会是伴随我一生的财富。

《外婆》读后感2

  童年,是每一个人一生的惦记,是一个充满欢声笑语、喜怒哀乐的回忆,她的每一件小事都会让人留恋忘返。最近几天,我看了一本名叫《外婆》的书,对我的.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作者伍剑,他就写下了自己童年时代的回忆。小说讲述了作者童年时离开父母,和外婆生活在一起的一点一滴。外婆是一个以苦为乐、满肚子全都是故事,乐于助人的人。是外婆鼓励了作者读书,并且还教作者做人的道理,从而让作者学会笑着面对困难,清白做人等等的道理。

  我读完书后感叹万千,故事中的这些揪心而感人脏腑的文字,是一段刻骨铭心的历史,使亲历的人永远不会忘怀,就连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都能够从文字中体会到一个真实的镜像。文中的外婆也是让人难忘的艺术形象。外婆这个雕塑般的形象,凝重如远古油画牵人情思,撼人心魂,引人沉湎。

  想到这,我又想到了自己的小时候,记忆又焕然一新,仿佛又回到了从前……

《外婆》读后感3

  开始看到书名的时候,感觉非常奇怪,同时又觉得很好玩,“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是谁的外婆啊?居然能爬到苹果树上去?莫非她长了翅膀?好多问题都浮现在我的脑海,管它呢,看看不就知道了?

  嗬,这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当我把正本书看完,一个个问题迎刃而解了。

  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可是《苹果树上的外婆》里的小主人*迪,不像其它孩子,有外婆又有奶奶,他都没有。就没有,这令他很伤心。然而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了苹果树上。外婆和他一起做了许多妈妈*时不让他做的游戏:去游乐园、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还有,这外婆的打扮非常奇怪,头上戴着一顶插满羽毛的大帽子,帽子下露出白色的卷发,胳膊上挎着一个大绣花挎包,穿的是一件旧式长裙,裙子下面露出白色的花边裤,这个外婆呀,总有大胆的主意,即使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

  外婆总是有些大胆和新奇的主意。这个想象出来的.外婆可真是大胆年轻啊。我妈妈说她以后也要多鼓励我做些大胆的尝试,不再处处限制我了。

  邻居来了一个新奶奶。她得了风湿病,行动不太方便,小安迪就帮她做了许多事情:买东西、种花、收拾房间等等。新奶奶还教会了安迪用袜子存钱,为他做李子蛋糕、为他补衣服。在帮助新奶奶的过程中,小安迪觉得自己长大了,周围的人也开始转变对他的看法了。安迪觉得快乐多了。原来帮助别人也能让自己快乐啊!这位老奶奶的故事也非常奇特,而安迪就在这两位老人的关心和爱护中懂得了许多许多……

  我真想有这样一个外婆,她可以带我去海上冒险,去套野马,还可以让我开她的小汽车,不时地冒出大胆、新鲜的想法,带我做一些新奇刺激的事。那么,我的童年该会多么的丰富多彩啊!呵呵,看,安迪羡慕其它孩子有外婆和奶奶,可是,他却拥有了让我羡慕的的外婆和奶奶。当然,苹果树上的外婆是出现在安迪梦中和想像中的虚幻的外婆,邻居老奶奶真实的关爱让安迪感受到了真正的幸福,并学会了用自己的行动去爱奶奶。这就是我读出的感动,每天都可以拥有外婆和奶奶的爱的我们,是否会记得在享受亲情的同时,也把自己的爱送给自己的亲人呢?

  我的爸爸妈妈工作很忙,爷爷奶奶也一样,没有时间带我。 我从小就是外婆带大的, 外婆还要帮助妈妈做家务,真的很辛苦。 虽然她没有象安迪的外婆和奶奶一样有趣,但是她给我的爱和关心却比爸爸、妈妈多。 我的外婆和我的故事也有很多很多,虽然不是很精彩,确实很真实。

  我们每个孩子都是在长辈的呵护下长大的。现在我的外婆年纪大了, 我要好好孝顺外婆,做外婆的小助手,让她可以开开心心地生活。

《外婆》读后感4

  “苹果树上的外婆”是一本书的名字。我刚看到这本书时,就起了一个个疑问:外婆怎么会长在苹果树上呢?这个外婆是长什么样子的呢?……我迫不急待地拿起书,一口气把它读完了。

  这本书里说: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安迪却没有,这令他很伤心。然而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了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的打扮很奇特,裙下总是露出好笑的白色衬裤花边;外婆又很大胆,总是不时地冒出一些新鲜的主意,就算闯祸被警察处罚也毫不在乎。嘿!这个外婆还真的好“另类”。更有一天,安迪的邻居家又搬来了一位新奶奶。新奶奶同样很奇特,同样好另类。

  而安迪在外婆的纵容下去游乐场玩惊险游戏、去荒漠驯服野马、去海上冒险、去和海盗搏斗……做出了许许多多令人难以想象的“出格”事情。

  书中令我最难忘的是外婆开着一辆汽车去套马,而这辆车的功能神奇极了。车上有很多的神秘安钮:有的可以遮阳散热,有的可以出水解渴,当人累了想睡觉时,这辆车居然还会自动驾驶。最后安迪他们找到了群野马,并用口香糖驯服了两匹野马。这可真是有趣,我可真希望也能有这么一辆车啊!

  接着安迪还从新搬来的另一位老奶奶那学会了如何助人为乐,如何尊敬老人。

  这是一本令人愉快的书,安迪是幸运的。起初,他一个奶奶也没有,后来他同时拥有了外婆和奶奶,老人给了安迪快乐的童年。

《外婆》读后感5

  读了《苹果树上的外婆》,我非常喜欢文中的小男孩安迪,他是怎样的一个男孩呢?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吧。

  在我的心中,安迪是一个特别想有外婆的小男孩。因为他的一坐旋转木马就头晕,而他的星期六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待在自己家的里,偶尔陪安迪去游乐场的魔鬼宫玩,晚上睡觉就会做噩梦,所以安迪特别想有一个外婆,能够陪他痛痛快快地玩。

  在我的心中,安迪还是一个想象力非常丰富的小男孩。安迪想象自己有一个无所不能的外婆。想象外婆陪他一起去游乐场痛快地玩,吃他爱吃的零食;想象和外婆坐着功能强大的汽车一起去草原套马;想象和外婆一起到印度洋上历险;想象和外婆一起去猎。安迪的想象力真是太丰富了,他把自己想做的事都幻想了一遍,我也是一个爱幻想的男孩,说不定哪天你也会读到我的幻想故事呢,期待吧。

  我要向安迪学习他乐于助人的好品质。有一天,他们有了一个新邻居,是一位患风湿病的老,她活动很不方便。于是,安迪就帮助老摆好他可以摆的家具,又帮老奶奶去买火柴。当老奶奶说想种花时,他又毫不犹豫地把自家的花送给老奶奶,并帮老奶奶把花种好。安迪真是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热心肠的好孩子。

  心中的安迪,你心中的安迪是一个怎样的孩子呢?快来和我交流一下吧。期待……

《外婆》读后感6

  当我一开始看《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的时候,就深深地喜欢上了它。

  我看完《苹果树上的外婆》之后,感觉书中的主人*迪简直就是我。我和安迪一样,都没有外婆和奶奶。可是有一天,安迪的外婆突然从天而降,来到了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穿着奇怪又新潮:头戴羽饰大帽,还有鬓白的卷发,胳膊上挽着一个绣花大包,美丽的长裙下露出帅气的白色花边裤。外婆不仅仅打扮奇怪,行动也十分让人惊奇:外婆不仅仅带着安迪去游乐场玩耍,去草原上套野马,并且还让安迪开小汽车,到印度去捕老虎,去海上冒险……如果也能让我拥有一个这样的外婆,我的童年将会是多么的完美啊!

  不久,邻居搬来了一位老奶奶,她得了风湿病,行动很不方便。安迪就主动去帮忙老奶奶搬家、买东西、整理房间衣物,老奶奶也教会了安迪煮土豆、做李子蛋糕、给他讲许多趣味的故事……于是,安迪便有了这样一位慈祥的好奶奶。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亲情是我成长路上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从安迪身上我也明白了:帮忙别人也能让自我欢乐的道理!

《外婆》读后感7

  安迪跑进花园,外婆已经在那里了,她正在编织安迪的绒线帽子。外婆打算今天开着车带安迪去草原套野马。外婆的车是辆奇特的汽车,什么音乐都能播放。它可以将座椅变成床,可以打太阳伞,它们还装有电扇。下面是更神奇的:它还备有汽水和吃的!安迪还代替外婆开了一会儿车呢。到了草原,他们准备好套索,外婆想套一匹白马,觉得这样她像一个太妃。安迪想套一匹黑马,认为这样他像一个强盗王。他们大获成功,套到了两匹自己想要的马。而且他们还喂了两匹马一匹一块口香糖。他们快乐地骑着马,无忧无虑。他们骑着马回到了家,坐在苹果树上。结果他们吃饭时发现下雨了。第二天,外婆和安迪又打算去印度捕老虎。他们在海上遇到了风暴,不过最后还是逃险。他们没捕到老虎,又回到了苹果树上。

  我觉得外婆的车简直是太神奇了!世界上竟然有这么高档的车,什么都能供应!我真想去试试。外婆在开车时不遵守规则,我认为是不对的。万一出了危险怎么办?难道她没有想到这一点吗?我认为外婆还很爱冒险,连去印度捕老虎的主意都有。她还在遇到风暴的时候冷静地指挥安迪,没有慌张,临危不乱。我觉得,她是一个好外婆!

  如果我有一个有这么多优点的外婆该多幸福呀!

《外婆》读后感8

  经过徐越教师的推荐,我买了一本由澳大利亚作家米拉·洛贝些的一本国际大奖小说《苹果树上的外婆》。

  《苹果树上的外婆》主人公是安迪,这本书主要讲了:几乎所有的孩子都有外婆和奶奶,可是安迪却没有,这令他很悲痛。然而有一天,外婆从天而降,来到了安迪家的苹果树上。外婆和他一齐去游乐场、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外婆打扮的很奇怪,裙边下总是露出好笑的白色纯裤花边。这个外婆好还真“另类”。有一天,邻居家搬来了一位奶奶,也很奇特,而安迪在两位老人的爱护中懂得了许许多多。

  外婆的打扮也很奇怪,喜欢戴着插着羽毛的帽子,总是不舍得摘下来。外婆有一个施了魔法似的包包,安迪想要的游艺卷、方向盘……应有尽有,好像拿不完似的。外婆的汽车也很异常,有遮阳伞、食物、水……几乎在车上需要的东西都有。我好羡慕安迪,我也真想有一个这样能干、神奇的外婆!

  安迪的思想异常活跃,他能想象出和外婆一齐去套野马、海上旅行等等很多欢乐的时光。我真佩服安迪,他有着无限的想象力。

  读完这本书,让我回味无穷。这时,我情不自禁的想起了我的外公,他离开我们快十年了,我异常的想念他。我们要关心和爱护身边的亲人,珍惜我们所拥有的。

《外婆》读后感9

  我学过不少篇课文,从这些课文中,我认识了舍己为人、乐于助人的蒙古猎人海力布;为自己想的少,为别人想的多的鲁迅先生;具有伟大父爱的一位学生父亲。但我最受感动的课文还是《外婆家的石桥》了。文中外婆背“我”去桥岸看病,背“我”去桥上游玩的那一幅幅动人的画面,至今还时时刻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这篇文章主要记叙了我对外婆家石桥的怀恋及外婆背我去石桥岸外看病时,瘫倒在石桥上,匍匐着背我爬桥顶的事。表达了我对外婆深厚的怀念、爱戴、感激之情。文中的外婆这样关爱作者,我的外婆又何长不是这样?

  记得5岁那年,我住在乡下的外婆家。太阳落山了,我坐在外婆家的门前,仰望天空。只见天色越来越暗,不一会儿,天就黑下来了。深秋的晚上很冷,马路上的行人也没有了,周围静悄悄的。这时,只见一轮明月高悬天际,银灰色的月光洒落在外婆家小屋的屋顶上,更显得寂静了。天空中的无数颗小星星,一闪一闪地发着银光,好像在不停地眨着小眼睛,又仿佛在说着什么悄悄话。啊,这夜晚,就像一幅美丽的画卷!我被那乡村夜晚的景色迷住了,冷风袭来,我却不觉寒冷。

  这时听到了叫声:“梦涵,快回屋睡觉!外面冷,会着凉的。”原来是外婆在叫我呢。我连忙回答:“外婆,我就来。”说完,我搬起小凳,朝屋里走去。这时,才感觉身上凉透了。我回到屋子里,躺在床上,感觉头有点疼,还老是不停地打喷嚏。外婆听见了,穿好衣服走到我床前,用手摸了摸我的头,又用手摸了摸她的头,说:“唉呀,怎么有点发烧了。”我一听,心想:现在得病真不是时候,怎么偏偏在晚上得病。外婆赶快把我叫起来,给我穿好衣服,把我抱起来说:“走,娟娟,我带你看病去。”外婆顾不上年老体弱,抱起我朝医院走去。从外婆家到县城医院非常远,马路上很静很静。风一阵比一阵大,铺天盖地地朝我们刮来。我紧紧偎依在外婆怀里,虽然阵阵寒意不断向我涌来,但我却感到心里无比温暖。路上,外婆喘着粗气,她脸上的汗水都滴在了我的脸上。我求外婆放下我,让我自己走。可外婆硬是不肯,一口气跑到医院。到了医院,外婆顾不上喘口气,就去挂号室给我挂了号,接着把我送进了急诊室。借着灯光,只见外婆的脸上流下一颗颗豆大的汗珠。外婆气喘吁吁地顾不上擦一把汗,就招呼医生来给我看病。医生诊断后对外婆说:“您不要着急,这孩子是得了重感冒。我给她打一针退烧针,回去按时吃药,过几天就会好。”外婆听了,这才长长地舒了口气。在她那布满皱纹的脸上,露出了几丝欣慰的微笑,仿佛一块石头落了地。

  无论什么时候,文中外婆的形象跟我的外婆关心我的事还不断出现在我眼前。受到作者的影响,我也要热爱外婆、尊敬外婆,不跟外婆吵嘴,做一个尊老爱幼的好学生!

《外婆》读后感10

  刚开学,我们的班主任就从图书室为我们借来一些课外书,单看这些书的面子五颜六色,可爱的卡通图片就足以让人爱不释手了。我从这些书中挑了一本名叫《苹果树上的外婆》,这本书的名字起的听奇怪的,也不知道作者是怎么想的?这是谁的外婆啊?居然能爬到苹果树上去?莫非她长了翅膀?还是她是苹果树变的?带着这些疑惑,让我迫不及待的,仅用两天的时间就看完了,下面就来说说我对这本书的体会吧。

  这本书里的小主人公名叫安迪,他让我觉得他很可怜,那是因为身边的小伙伴们都有外婆和奶奶,可是他呢?一个都没有,要知道如果没有外婆和奶奶,他就不能像别人那样幸福地生活,爸爸妈妈去上班了没有空来陪他玩,外婆和奶奶会讲故事、玩游戏。然而后来他又有外婆了。有一天,他的外婆从天而降,坐在苹果树上,并且和安迪一起做了许多*时妈妈不让他做的游戏:去游乐园、去套野马、去海上冒险……还有,这个外婆的打扮非常有趣,头上戴着一顶插满羽毛的大帽子,帽子下露出白色的卷发,胳膊上挎着一个大绣花挎包,穿的是一件旧式长裙,裙子下面露出白色的花边裤,这样的装扮比我妈妈还时髦。

  这个外婆呀,不仅打扮奇怪,她的想法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例如让小安迪开车、即使被警察处罚也不在乎,去海上当海盗 ……,这样的外婆让我都羡慕死安迪,如果也能让我拥有这样一个外婆,可以带我去海上冒险,去套野马,还可以让我开她的小汽车,不时地冒出大胆、新鲜的想法,带我做一些新奇刺激的事。那么,我的童年该会多么的丰富多彩啊!然而不幸的事,这个奇怪的外婆只能是出现在安迪梦中和想像中的。 因为当安迪把外婆和他游玩的经历告诉爸爸妈妈。姐姐哥哥的时候,却遭遇了嘲笑和讽刺:"安迪,外婆早就去世了,你那个外婆只是在你的梦境中和想象中的吧?"

  直到有一天,搬来了一个新邻居奶奶。刚开始安迪并不怎么肯搭理她,但后来不知是相处熟了,还是看她得了风湿病,行动不太方便,反正小安迪帮她做了许多事情:买东西、种花、收拾房间等等。而新奶奶也教会了安迪用袜子存钱,为他做李子蛋糕、为他补衣服。在帮助新奶奶的过程中,小安迪觉得自己长大了,周围的人也开始转变对他的看法了。安迪觉得快乐多了。原来帮助别人也能让自己快乐啊!最后,安迪在外婆和奶奶的关心和爱护下,懂得了许多道理,也有了一个快乐的童年。

  邻居老奶奶真实的关爱让安迪感受到了真正的幸福,并学会了用自己的行动去爱别人。这也让我有所感受,我也有疼爱我的长辈们,她们虽然没有象安迪的外婆和奶奶一样有趣,但确实对我很好……我们每个孩子都是在长辈的呵护下长大的。现在长辈们年纪大了, 我要好好孝顺他们,让他们也可以开开心心地生活。


《牛虻》读后感10篇(扩展6)

——《*》读后感10篇

《*》读后感1

  赫胥黎如果生活在现代,一定会发现广告比他设想的未来世界里的睡眠教学更有效率,更无处不在,对人的影响也更大,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睡眠教学只是期望通过在睡梦中不断的播放相同的内容来增加心理暗示,而广告提供的不仅是暗示,还有诱惑,让你集中注意力去接受灌输,这可比在睡眠教学有效率多了。

  《*》中的社会是一部完美的机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机器的零件,维持着机器的运转。人的产生从不受控制的自然孕育变成了流水线作业,成为了标准化生产的一部分。每个人虽然生下来就被分为五个不同的等级,注定要从事某个工作,但每个人都是快乐的。通过各种化学或者生物手段,每个人都热爱自己的工作,庆幸自己属于当前的阶层。这种快乐当然也是标准化生产的一部分,相同阶层的人过着一模一样的生活,享受着同样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有一切可能破坏这种快乐和整齐划一的东西都被毁灭,任何可能激发人的激情、狂乱的东西都被唾弃,从莎士比亚到爱情都是禁止事项,毕竟你已经得到快乐。

  这种把人作为机器的愿景从古至今都有,从马克斯。韦伯的工具理性到近现代的资本主义和*的各种实践都有所体现。资本主义最深层次的逻辑就是效率和生产,如果人能够像机器一样,那么生产的效率肯定会更高。人类成为社会动物是自然的选择,我们的语言我们的文明等等一切在一开始只是为了维持我们的生存,但当我们开始思考我们为什么而活时,我们才真正的成为人,生存就不再是的目标,我们和动物的区别就在这里,这就是我们的价值理性。

  社会是我们生存的保障,也是我们实现价值的*台。每个社会阶段自有它内部的运行逻辑,在当前和之前的阶段我们的社会需要分工、需要贫富差距、需要阶级分层、需要工厂、需要人劳动、需要更有效率的生产、需要消费才能维持整个社会的生存,在社会分工中、在贫富差距中、在劳动中确实会有人感到痛苦,但是这是当前阶段不能避免的,这就是工具理性。工具理性是价值理性的前提,只有当生产力发展到不需要人们劳动就有足够的物质时,每个人才会有真正的自由去选择自己的价值和实现自己的价值。

  但是认同工具理性存在的必要性,不代表我们认同把人物化。对于什么是足够的物质,我想也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现在的物质生活相比于几十年前已经是极大的进步,更别说几百年前,没有理由相信以现在的消费主义倾向,人类会有满足的那一天。

  消费主义和物化是发达工业社会所特有的问题,我们越来越生活在一个以消费定义人的社会,一个以你买了什么来定义你是什么人的社会。在一个生产力富足的社会,物质生产的扩大是靠消费的扩大来维持的,而不是单纯依靠生产力的进步,所以社会展现的消费主义倾向就不足为奇了,这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消费主义所带来的人的物化以及价值选择的丧失,让我们实现目的的手段变成了目的本身,简而言之物质生产是我们实现价值的手段,但在消费主义影响下它越来越成为的目的,我们的价值变成了更多的消费。

  在行政控制和消费引导下,人们从出生开始就被预定将要消费什么,以及将要从事什么工作。消费*均主义和政治民主一样给了人们看似*等的想象,当我们所有人都消费同样的商品,都有投票权利时,它看起来确实是*等的。

  “但这一切都无补于如下事实:个人无力控制有关生死、个人安全和*的各种决策的作出。发达工业文明的奴隶是受到抬举的奴隶,但他们毕竟还是奴隶。因为是否是奴隶既不是由服从,也不是由工作难度,而是由人作为一种单纯的.工具,人沦为物的状况来决定的。”

  《*》的人是物化到极致的人,所有人的一切都是被预定好的,只是为了维持整个社会机器的运转,它确实给人提供了快乐,但是它也没收了所有人选择价值,认识价值的权利,而这种权利是我们之所以为人的根本。

《*》读后感2

  这个“*”,难道不是人们一直心心念念向往的生活吗?难道不是社会发展正在努力实现的宏愿吗?———“世界稳定,人民幸福(不必为土地和*争论不休了,没有了战争)。人们要什么有什么(不必为生存发愁了)。决不会想要得不到的东西,人们富足、安全(每个人都无条件相信自己拥有的就是最好的)。不会生病,不害怕死亡(解决了人类终极难题)。对激情和衰老一无所知(永葆青春、性无禁忌,丝毫不用压抑本性了)。没有父亲、母亲的烦恼事,没有妻子、孩子或爱人让他们产生强烈的情感(免去了多少人七情六欲的枷锁)。如果有问题,有嗦麻帮忙(不必再为坏情绪苦恼了,分分钟到达“彼岸”)”。———伟大的作者啊,将人类的理想国、乌托邦,用文字勾勒出来后,所有人都不淡定了。这个*,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吗?———没有了信仰,没有了割据之战,世界便成了君主的城池,人们则沦为了玩物任人摆布;没有了生存压力、没有了欲望,便失去斗志,亦然体会不到拥有的快乐;没有了激情澎湃的心潮、没有了对青春永驻的向往,没有了提防和忍耐的病痛、也没有了对死亡的恐惧,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至于情感,是人类与动物最大的区别。我一边看着文章…一边打着寒颤,因为我觉着我们已经走在新世界的路上了……

  向文末自杀的野蛮人致敬,敢于坚守做自己的人都是胜利者。像极了当今社会那些拥有鲜明个性的人,不认命,敢于活出真实的自己,当然也要能背负的起相对的责任。最近特别火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也是这个信念:“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是谁只有我自己说了算!”口碑一路飙升,说明人的潜意识是渴望独立自主,掌控命运的。无可奈何,大多数人只能在心里澎湃一番,回归现实依然无力改变。

  回顾这本书,突然感觉我身上所有的缺点,像失散多年的老友,庆幸它们还在,至少能让我感觉,自己还活着;庆幸现在的世界,有纷争、有欲望、有激情、有爱…才有日新月异不断进步的时代。“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点没错!

《*》读后感3

  近些年,看了很多关于马老师的书,但大多是东拼西畴的那种,只有这一本,我觉得是写的最好的,推荐大家读一读。网上有电子版或在线的。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到淘宝上买一本看看,不管你是否会从事电子商务,这本书对你都会有很好的启发的。

  书中的内容非常丰富,关于马云、关于阿里巴巴、关于淘宝、关于支付宝当然还有马云的17个战友都有说不尽的故事,但对于我来说,最想发表的感悟有以下2点。

  关于马云

  马老师说过,男人成功需要实力、胸怀和眼光。很显然,他就是这样的人。一个不懂计算机、不懂网络的人竟然可以创办并领到一家全*最强的电子商务公司,这不得不让人惊叹。在看过这本书后,我觉得,马老师能够成就如此非凡的事业不仅是因为他抓住了互联网发展的这个重大机遇,同时也是他个人魅力的集中体现。首先从他的创业动机来看,他创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想通过自己的实践去创办一家企业,以便把经验能够教授给别人。其次,他有极强的行动力,认准的事情马上就行动。他曾说过,现在很多年轻人是晚上想想千条路,早上起来走原路。我想这正是我们现在很多年轻人的真实写照。第三,团队精神。从创办*黄页,到EDI,再到阿里巴巴,马云始终都有一个或大或小的创业队伍跟随着他。这样的情形不仅说明了马老师极强的个人魅力,同时也说明了在现实社会中,不管是创业还是就业工作也好,要做成事,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与智慧才行,只有和别人配合好了,才有可能把一件是做成功。

  要写对马老师的感悟,那真的有太多太多,但透过阿里巴巴的企业文化--六脉神剑,就能够很好的洞悉阿里巴巴(包括淘宝、支付宝)是怎样一个公司、马云是怎样一个人。虽然很多的企业都有类似于阿里巴巴六脉神剑的企业文化,但真正能够像阿里巴巴这样把文化落实到每一个员工身上,落实到每一天的工作中的却少得可怜。

  关于电子商务

  在*谈到电子商务,那就必然要谈到阿里巴巴和淘宝。但如果单从形式上看*的电子商务似乎也和美国或者其它地方的电子商务一样,就是一个提供为企业与消费者、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在线交易*台。但通过看这本书,我才发现,电子商务、互联网对于*的意义将远远超越生意的范畴,进而影响到*的经济发展以及国人的思想道德层面。从生活中时常听到的诸如"无商不奸"等句子就能看出,*的生意人长期缺少诚信意识,一个企业的发展也根本不是以客户为导向,而是以利益驱动。在没有一个完善的诚信体系之下要建立让人可信的电子商务模式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这也是*一直以来缺少良好诚信商业环境所导致的一个必然结果。*的电子商务现在好处于一个很小的规模,从它所占的居民消费比列中就可见一斑。一方面是我们起步晚了一些,但更重要的还是整个社会对于电子商务的认识不足,对于非面对面交易形式的不信任以及*整体电子商务配套基础设施的不完善所导致的。

  但阿里巴巴和淘宝的出现,使得整个电子商务环境在*有了很大的改善。因为它们不仅培养了*人网上购物的习惯,更重要的是为电子商务在*的.发展做出了很多创新,比如支付宝。支付宝的诞生不仅是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便利的支付方式,更重要的是使人们能够放心地在网上购物.这个第三方的担保支付工具不仅加速了电子商务在*的发展,更加速了*人对于诚信的理解。

  虽然从规模上看,电子商务在*整体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大,但就从目前的发展趋势上看,它必将成为*乃至世界的重要经济形式而长期存在。电子商务不仅改变了*人的购物方式,也推动了经济增长,对于广大卖家来说,也是实现理想的重要*台。

《*》读后感4

  近些年,看了很多关于马老师的书,但大多是东拼西畴的那种,只有这一本,我觉得是写的最好的,推荐大家读一读。网上有电子版或在线的。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到淘宝上买一本看看,不管你是否会从事电子商务,这本书对你都会有很好的启发的。

  书中的内容非常丰富,关于马云、关于阿里巴巴、关于淘宝、关于支付宝当然还有马云的17个战友都有说不尽的故事,但对于我来说,最想发表的感悟有以下2点。

  关于马云

  马老师说过,男人成功需要实力、胸怀和眼光。很显然,他就是这样的人。一个不懂计算机、不懂网络的人竟然可以创办并领到一家全*最强的电子商务公司,这不得不让人惊叹。在看过这本书后,我觉得,马老师能够成就如此非凡的事业不仅是因为他抓住了互联网发展的这个重大机遇,同时也是他个人魅力的集中体现。首先从他的创业动机来看,他创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想通过自己的实践去创办一家企业,以便把经验能够教授给别人。其次,他有极强的行动力,认准的事情马上就行动。他曾说过,现在很多年轻人是晚上想想千条路,早上起来走原路。我想这正是我们现在很多年轻人的真实写照。第三,团队精神。从创办*黄页,到EDI,再到阿里巴巴,马云始终都有一个或大或小的创业队伍跟随着他。这样的情形不仅说明了马老师极强的个人魅力,同时也说明了在现实社会中,不管是创业还是就业工作也好,要做成事,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与智慧才行,只有和别人配合好了,才有可能把一件是做成功。

  要写对马老师的感悟,那真的有太多太多,但透过阿里巴巴的企业文化--六脉神剑,就能够很好的洞悉阿里巴巴(包括淘宝、支付宝)是怎样一个公司、马云是怎样一个人。虽然很多的企业都有类似于阿里巴巴六脉神剑的企业文化,但真正能够像阿里巴巴这样把文化落实到每一个员工身上,落实到每一天的工作中的却少得可怜。

  关于电子商务

  在*谈到电子商务,那就必然要谈到阿里巴巴和淘宝。但如果单从形式上看*的电子商务似乎也和美国或者其它地方的电子商务一样,就是一个提供为企业与消费者、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在线交易*台。但通过看这本书,我才发现,电子商务、互联网对于*的意义将远远超越生意的范畴,进而影响到*的经济发展以及国人的思想道德层面。从生活中时常听到的诸如"无商不奸"等句子就能看出,*的生意人长期缺少诚信意识,一个企业的发展也根本不是以客户为导向,而是以利益驱动。在没有一个完善的诚信体系之下要建立让人可信的电子商务模式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这也是*一直以来缺少良好诚信商业环境所导致的一个必然结果。*的电子商务现在好处于一个很小的规模,从它所占的居民消费比列中就可见一斑。一方面是我们起步晚了一些,但更重要的还是整个社会对于电子商务的认识不足,对于非面对面交易形式的不信任以及*整体电子商务配套基础设施的不完善所导致的。

  但阿里巴巴和淘宝的出现,使得整个电子商务环境在*有了很大的改善。因为它们不仅培养了*人网上购物的习惯,更重要的是为电子商务在*的发展做出了很多创新,比如支付宝。支付宝的诞生不仅是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便利的支付方式,更重要的是使人们能够放心地在网上购物.这个第三方的担保支付工具不仅加速了电子商务在*的发展,更加速了*人对于诚信的理解。

  虽然从规模上看,电子商务在*整体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大,但就从目前的发展趋势上看,它必将成为*乃至世界的重要经济形式而长期存在。电子商务不仅改变了*人的购物方式,也推动了经济增长,对于广大卖家来说,也是实现理想的重要*台。

《*》读后感5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思想有了些许混乱。在当今社会,许多人都沉浸在欲望之中,这些欲望包括对物质财富的渴望,对不再经历生老病死的折磨的希望以及对多位伴侣的向往等等。但在新伦敦社会中,这些问题你都无需担心。在这里,你不用经历出生,也不会生病,你的自然寿命很长,死亡也只会在睡梦中突然降临;你不用担心你会不喜欢自己的工作,更不用担心你会因为缺乏物质财富而被社会排除在外;你不用担心你会找不到适婚对象及婚后的生育问题而被长辈唠叨或者会因为复杂的男女关系受到社会谴责。我想这在我们大部分人的眼里的确算的上是一个*了。但如果将这个大部分人*移放到这个社会中,我想新伦敦的社会稳定有很大可能会被打乱。因为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我们:人应该是自由的。而他们从睡眠时期就被灌输着追求稳定的观念。当我们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用我们的观念来看新伦敦社会时,将我们的认知套在他们的世界上并且将二者进行比较,这样的做法本身就是不太妥当的。一个社会的好坏究竟如何,应该是由当世的人决定的,而不是那些并不存在于那个社会的人所能评判的。

  在许多看客眼里,新伦敦世界是不自由的。书中的约翰也这么认为。约翰是来自所谓的野蛮人保留地,他们的生活方式及观念和我们相似。最初,他也十分向往母亲口中描述的新伦敦社会。但当他真正生活在其中时,他感到了压抑与不快乐。新伦敦的人接受的教育与他不同,他们来自两个社会。当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惶惑,我们每个人都过着自以为快乐且正确的生活,为社会发光发热,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非常的和谐美好。但正如林达所言,刺破*静水面的锐利冰峰,它也许只露出了一角。新伦敦社会的睡眠教育让我想到:我们现在所认为的“自由”“思辨”是否也是教育后的产物呢?究竟是人在改造世界还是世界一开始就把我们限定在一个范围内再任由我们去“玩耍”呢?人类之所以有着不同,根本原因是否是因为受到的环境教育不同呢?如果我们也像新伦敦社会一样,从婴儿时期便同时同地接受着教育,我们会不会是一模一样的?胚胎技术及医疗技术等等的发达让我想到:科技进步的意义在于*人们的双手,给予人们更多的思考时间。如果最终,它会成为奴役人的工具,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继续发展呢?以及像新伦敦这样的社会是不是我们想要的,安全、稳定,井然有序,不用担心任何东西。如果有人产生新思想新观点,便会被送往另一个岛屿继续生存。这本书一直被认为是反乌托邦经典著作,但它难道不是乌托邦本身吗?《*》之所以美丽,不在于它有新世界,而在于它还有“野蛮人保留区”。你爱“自由”和“痛苦”的话,可以选择去保留区;爱“幸福”和“稳定”,可以选择留在*。还有很多困惑到嘴边却又说不出来,这本书留给人思考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

  对于这些个问题的解答,还需要慢慢思考体会。也许在某一天就会醍醐灌顶。

《*》读后感6

  书中描绘了一个科学无限发达、秩序极度稳定的乌托邦——人类的幸福是精英治国下的科学工程,人类的出生由“孵化和设置中心”用试管和器皿在流水线上精确地操作,“胎生”成了被淘汰的污秽词汇;人在出生前,被设定成五个从高到低的等级、不同等级人类将在出生后担任辛苦程度递增的工作,但无论被设置的.条件好与坏,每一个人都乐于接受自己的社会角色,并因此感到庆幸和自豪;不愁吃穿,没有疾病,不害怕死亡,青春永驻,没有衰老和丑陋,人人彼此相属;想要什么就能立即得到,绝不会想要得不到的东西;万一出现了不良情绪,也不需要担心,吞几片对身体无害的药物便能立即忘记烦恼——人民热爱集体、热衷于消费,被设定为“永远幸福”。

  这个世界被设定得“完美”,没有痛苦,没有冲突,没有求而不得的忧虑,没有面对困境的忍受或抗争——没有强烈的情感,没有闪耀的思维火花,没有美好高尚的品格。

  这个“完美”世界听起来让人毛骨悚然。

  人类再不需要依靠自由意志去通过个人创造、情感体验、艺术和美的追求来获得幸福;人自出生就已拥有一切。

  刘瑜在序里问,“你还要些什么”,她给出的答案是:通过个体努力去争取幸福比“被幸福”更体现生命的价值。

  整本书也通过用反讽意味十足的笔触来描绘出的可怕乌托邦,来证明,真实的自由的人生虽然伴随痛苦,但因此获得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

  距离这本书出版已过去近百年,事实证明乌托邦正在慢慢实现,反乌托邦文学的预言性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啊。

《*》读后感7

  赫胥黎如果生活在现代,一定会发现广告比他设想的未来世界里的睡眠教学更有效率,更无处不在,对人的影响也更大,无论是儿童还是成年人。睡眠教学只是期望通过在睡梦中不断的播放相同的内容来增加心理暗示,而广告提供的不仅是暗示,还有诱惑,让你集中注意力去接受灌输,这可比在睡眠教学有效率多了。

  《*》中的社会是一部完美的机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机器的零件,维持着机器的运转。人的产生从不受控制的自然孕育变成了流水线作业,成为了标准化生产的一部分。每个人虽然生下来就被分为五个不同的等级,注定要从事某个工作,但每个人都是快乐的。通过各种化学或者生物手段,每个人都热爱自己的工作,庆幸自己属于当前的阶层。这种快乐当然也是标准化生产的一部分,相同阶层的人过着一模一样的生活,享受着同样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所有一切可能破坏这种快乐和整齐划一的东西都被毁灭,任何可能激发人的激情、狂乱的东西都被唾弃,从莎士比亚到爱情都是禁止事项,毕竟你已经得到快乐。

  这种把人作为机器的愿景从古至今都有,从马克斯。韦伯的工具理性到近现代的资本主义和*的各种实践都有所体现。资本主义最深层次的逻辑就是效率和生产,如果人能够像机器一样,那么生产的效率肯定会更高。人类成为社会动物是自然的选择,我们的语言我们的文明等等一切在一开始只是为了维持我们的生存,但当我们开始思考我们为什么而活时,我们才真正的成为人,生存就不再是唯一的目标,我们和动物的区别就在这里,这就是我们的价值理性。

  社会是我们生存的保障,也是我们实现价值的*台。每个社会阶段自有它内部的运行逻辑,在当前和之前的阶段我们的社会需要分工、需要贫富差距、需要阶级分层、需要工厂、需要人劳动、需要更有效率的生产、需要消费才能维持整个社会的生存,在社会分工中、在贫富差距中、在劳动中确实会有人感到痛苦,但是这是当前阶段不能避免的,这就是工具理性。工具理性是价值理性的前提,只有当生产力发展到不需要人们劳动就有足够的物质时,每个人才会有真正的自由去选择自己的价值和实现自己的价值。

  但是认同工具理性存在的必要性,不代表我们认同把人物化。对于什么是足够的物质,我想也是个没有答案的问题,现在的物质生活相比于几十年前已经是极大的进步,更别说几百年前,没有理由相信以现在的消费主义倾向,人类会有满足的那一天。

  消费主义和物化是发达工业社会所特有的问题,我们越来越生活在一个以消费定义人的社会,一个以你买了什么来定义你是什么人的社会。在一个生产力富足的社会,物质生产的扩大是靠消费的扩大来维持的,而不是单纯依靠生产力的进步,所以社会展现的消费主义倾向就不足为奇了,这是资本主义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是消费主义所带来的人的物化以及价值选择的丧失,让我们实现目的的手段变成了目的本身,简而言之物质生产是我们实现价值的手段,但在消费主义影响下它越来越成为唯一的目的,我们的价值变成了更多的消费。

  在行政控制和消费引导下,人们从出生开始就被预定将要消费什么,以及将要从事什么工作。消费*均主义和政治民主一样给了人们看似*等的想象,当我们所有人都消费同样的商品,都有投票权利时,它看起来确实是*等的。

  “但这一切都无补于如下事实:个人无力控制有关生死、个人安全和*的各种决策的作出。发达工业文明的奴隶是受到抬举的奴隶,但他们毕竟还是奴隶。因为是否是奴隶既不是由服从,也不是由工作难度,而是由人作为一种单纯的工具,人沦为物的状况来决定的。”

  《*中》的人是物化到极致的人,所有人的一切都是被预定好的,只是为了维持整个社会机器的运转,它确实给人提供了快乐,但是它也没收了所有人选择价值,认识价值的权利,而这种权利是我们之所以为人的根本。

《*》读后感8

  这个“*”,难道不是人们一直心心念念向往的生活吗?难道不是社会发展正在努力实现的宏愿吗?———“世界稳定,人民幸福(不必为土地和*争论不休了,没有了战争)。人们要什么有什么(不必为生存发愁了)。决不会想要得不到的东西,人们富足、安全(每个人都无条件相信自己拥有的就是最好的)。不会生病,不害怕死亡(解决了人类终极难题)。对激情和衰老一无所知(永葆青春、性无禁忌,丝毫不用压抑本性了)。没有父亲、母亲的烦恼事,没有妻子、孩子或爱人让他们产生强烈的情感(免去了多少人七情六欲的枷锁)。如果有问题,有嗦麻帮忙(不必再为坏情绪苦恼了,分分钟到达“彼岸”)”。———伟大的作者啊,将人类的理想国、乌托邦,用文字勾勒出来后,所有人都不淡定了。这个*,真的是我们想要的吗?———没有了信仰,没有了割据之战,世界便成了君主的城池,人们则沦为了玩物任人摆布;没有了生存压力、没有了欲望,便失去斗志,亦然体会不到拥有的快乐;没有了激情澎湃的心潮、没有了对青春永驻的向往,没有了提防和忍耐的病痛、也没有了对死亡的恐惧,和行尸走肉有什么区别。至于情感,是人类与动物最大的区别。我一边看着文章…一边打着寒颤,因为我觉着我们已经走在新世界的路上了……

  向文末自杀的野蛮人致敬,敢于坚守做自己的人都是胜利者。像极了当今社会那些拥有鲜明个性的人,不认命,敢于活出真实的自己,当然也要能背负的起相对的责任。最近特别火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也是这个信念:“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是谁只有我自己说了算!”口碑一路飙升,说明人的潜意识是渴望独立自主,掌控命运的。无可奈何,大多数人只能在心里澎湃一番,回归现实依然无力改变。

  回顾这本书,突然感觉我身上所有的缺点,像失散多年的老友,庆幸它们还在,至少能让我感觉,自己还活着;庆幸现在的世界,有纷争、有欲望、有激情、有爱…才有日新月异不断进步的时代。“生于忧患,死于安乐”一点没错!

《*》读后感9

  在学习英语的时候。也许有的同学会羡慕欧美人那一口流利的英语吧。其实羡慕是完全不必要的。我们中华泱泱大国,5000多年的文化历史,岂能是这些欧美小国能够比拟的呢?话说到底,这都是应试教育带来的弊端,学习英语本身是没有错的,它能增进我们的视野,也能方便的利外国朋友的交流,让我们更好的了解,把握住世界的动态。但让我想不通的是。我们白己的语言,我们自己的汉字,这几年却似乎被人忽视掉了。

  也许有的人说,汉字还要学习吗?我们天天在说,天天在用的东西,就算不学也能够学握的。是的,你也许识字,也许能看明白报纸利电视。但是给你一篇古人写的文章,你是否能看得明白呢?知道里面所要表达的含义呢?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进程,很多是被记录在纸上的,如果我们连这些古老的文字都搞不懂,怎么还好意思去提弘扬民族文化,继承前人遗志呢?记住,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

  汉字最注重的是横*竖直。*人民同样如此,我们*时所推崇的东西不正是这些吗?老师从小就教育我们为人正直,不屈不挠,有情有义,诚实诚信。我认为,我们的汉字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的工具,更是一种文化,是一种二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的民族气节。中华民族历来备受外族欺扰,从秦王汉武时期的匈奴精骑,到五胡乱华的震荡纷争,从蒙古大军的匆匆铁蹄,到日本鬼子的南京屠掠。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民族却始终没有在这些外来入侵者面前屈服。我们咽下悲痛的眼泪,拿起反抗的锤子和镰刀。保卫我们的家园,保卫我们的祖国。

《*》读后感10

  阿道司赫胥黎,英国著名作家、学者、诗人,赫胥黎家族杰出的成员之一,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先后毕业于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他以小说和大量的散文作品闻名于世,看着他在书中描绘的批判性文字,眼前也已然浮现出了他这个人的性格特点,他心中的社会道德,他为人处世的标准以及对于理想的拷问。他是一个人道主义战士,人文主义者,同样的他也是一个批判社会的现实主义作家。我想他和比他早半个世纪的罗曼罗兰也许是同样的人,他们有人的思想,而非神的思想,他们有自己信仰的东西,但绝不单单只信仰宗教,他们不盲目,是标新立异的,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人。

  赫胥黎一家在英国历史上可谓是名门望族。从托马斯赫胥黎到奥尔德斯赫胥黎三代中,出了很多杰出人物。他们在生物学、人类学、工程学、物理学、文学、商业、艺术、外交、教育、国际事务等领域作出了卓著贡献,可谓真正的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融合的典范之家,这不仅在英国,就是在全世界也罕见。

  赫胥黎家族的传世名言:尽可能广泛地涉猎各门学问,并且尽可能深入地择一钻研。也正是因为他出生于这样一个家...


《牛虻》读后感10篇(扩展7)

——牛虻读后感

牛虻读后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牛虻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牛虻读后感1

  在这百般无聊的假期里,书,成了我唯一消遣时间的工具。而《牛虻》这本书给我注入能量,带来了活力。

  《牛虻》是一部描写革命爱情悲剧的书:在神甫的诱骗下,亚瑟(牛虻)忏悔着透露出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他暗恋的——人琼玛以为是他告的密打了他耳光,于是他伪装自杀,流浪了13年,改名为牛虻,再次回到意大利,却不幸被捕,但他视死如归,慷慨就义。这时琼玛才知道,他就是亚瑟,但心中的悔恨已无法抹去。

  “真正意义的行动是不应当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个城市里,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他赶快前进。”牛虻那坚持信仰,宁死不屈的精神,曾极大的鼓舞了为民族独立人民翻身*而奋斗的一代又一代革命者。而此时牛虻也使我感受颇深:是什么鼓励着牛虻度过流亡时那如人间地狱般的13年?是信仰!是坚定不移的信仰!也正是这信仰,让牛虻宁死不屈,视死如归,我们虽然生活在和*的国家,不需要我们去牺牲,但我们也需要有坚定的信仰,永远坚持它,这样无论遇到任何挫折我们都不会击垮,这样你会发现自己越来越强大

  牛虻,这不朽的形象就如同一盏明灯,永远为我指引前进的方向。

牛虻读后感2

  我经常犯一些小错误,总是觉得这些小错误微不足道,做错就做错吧!没什么大不了的,小错误犯多了往往却成了大问题。当我读了《牛虻与老虎》这篇文章后,让我有了新的感想和认识。

  故事是这样的:

  有一天,老虎遇到一只牛虻,老虎骄傲地说:“不要在我眼皮下飞来飞去,否则你小命难保!”牛虻生气地爬在老虎身上吸血,老虎奋力挣扎,牛虻越钻越深,最后老虎便奄奄一息了。

  是呀,比起老虎,牛虻是那样的微不足道,但却能将老虎置于死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人人皆知。然而当我们面对一个个小事,总是毫无顾忌地去做,不想想小事所带来的后果,会因小失大。一个小缺点,不及时纠正就会养成一个坏习惯,而这个坏习惯有可能会危害终生。

  这篇文章也给我很大的教育,它告诉我不要小看一件小事,不要小看一个小缺点,不要小看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也想告诉大家:不要小看每一件事。正所谓“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

牛虻读后感3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丧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同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赖他的老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读后感4

  《牛虻》重的亚瑟无疑是一个很有信仰的人,先是坚定不移地笃信上帝,后来呢?又坚信无神论,并以同教士为敌而乐,并因此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与他对应的红衣主教蒙坦里尼同样也是一个信仰坚定的人,他自始至终都笃信万能的上帝,悲痛地看着自己的亲生儿子被处死,自己也因悲愤过度而亡。

  当亚瑟在狱中要求他的父亲、红衣主教同他一起逃走并一同战斗时,他事实上也在要求他父亲放弃他的信仰,甚至向他的信仰开战,这对红衣主教来说是无论如何也难以忍受的;而当亚瑟断然拒绝蒙坦里尼安排他逃走时,他拒绝的不仅是教士的恩赐,更是一个父亲的爱子之心。亚瑟要坚持他的信仰,蒙坦里尼同样也要坚持自己的信仰,后者所能做的只有安排前者越狱;而前者拒绝这个安排与其说是坚持自己的信仰,倒不如说是出于对教士的愤恨和对蒙坦里尼的绝望。

  一个人的政治思想,行为习惯是很难改变的,所以交朋友只能顺其自然,而不能以自己的思想、信仰和行为苛求对方。父子亲情都可以因此而破灭,更不要说仅仅交往的朋友。

牛虻读后感5

  今天下午终于把《牛虻》读完了,用了两天的时间来读,当然不是全部时间。读起来的感觉就好象三年前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因为是同一性质的书籍。虽然是同一性质,但是我一定要阅读它,首先因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再者我不阅读的话,我无法给自己当初那这本书到身边一个交代。

  《牛虻》,一本影响三代*人的外国名著。书的内容提要是这样写的: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又是高压纯正的文学名著。主人公叫牛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他最热爱的姑娘,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他尊敬的生父,却是凶残的政敌!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求真理,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了意大利的独立于自由。

  牛虻,让我想起了保尔,因为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和保尔同样的东西――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不屑牺牲自己的一切,执着坚定地都斗争到底。

  年青时被捕,坚决不招供,虽然后来中计。

  逃亡落难时,被一个强大自己两倍的人大了个残废,想到自己的“工作”而没有自杀。

  再次被捕时,面对残酷的统领,毫不畏惧,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不迫;活着令人起敬,死时更令人佩服!

牛虻读后感6

  爱的保护伞下长大。而亚瑟呢,在小时候他就失去了父爱,在比我们大些时又失去了母爱。在生父欺骗了他的.情况下,他离开了家乡,开始了流浪生活。现在的孩子,虽然生活条件优越,但在感情上是贫穷的。父母往往是逼着孩子做作业,自己也在一旁“陪读"。开到什么xx学习法,xx学习软件,都毫不犹豫地掏出钱包,尽管价格不菲……家长们望子长龙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正因为这样,孩子的成绩稍有退步,便遭到父母打骂,这样的 现在的孩子,是在蜜水中长大的。比起亚瑟,我们要幸福得多了。我们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在家长日子好受吗?如果他们都像亚瑟一样,一咬牙,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又会怎么样呢?

  成绩固然重要,但健康的人格、良好的品质,更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亚瑟从小成绩优秀,但其他素质都差,那么他长大后,绝不可能成为一个坚定的、顽强的革命战士,成为一个拥有大无畏精神的人。

  一个人,只要活得有意义,有价值,而不是*淡无味的,我想,这就是人生最大的乐趣吧。

牛虻读后感7

  现在的孩子,是在蜜水中长大的。比起亚瑟,我们要幸福得多了。我们吃好的,穿好的,用好的,在家长爱的保护伞下长大。而亚瑟呢,在小时候他就失去了父爱,在比我们大些时又失去了母爱。在生父欺骗了他的情况下,他离开了家乡,开始了流浪的生活。现在的孩子,虽然生活条件优越,但在感情上是贫穷的。父母往往是逼着孩子做作业,自己也在一边“陪读”。看到什么xx学习法、xx学习软件,都毫不犹豫地掏出钱包,尽管价格不菲……家长们望子成龙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正因为这样,孩子的成绩稍有退步,便会遭到父母的打骂,这样的日子会好受吗?如果他们都像亚瑟一样,一咬牙,离家出走,那这个社会又会怎样呢?

  成绩固然重要,但健康的人格、良好的品质,更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亚瑟从小成绩优秀,但其他素质都差,那么他长大后,绝不可能成为一个坚定的、顽强的革命战士,成为一个拥有大无畏精神的人。

  一个人,只要活得有意义,有价值,而不是*淡无味的,我想,这就是人生最大的乐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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