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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议案两会提出的议案5篇

发布时间: 2023-08-05 14:35:04 来源:网友投稿

议案两会提出的议案建议:修改年终奖计税方法钱锋认为,如果将年终奖平摊到每个月,那么速算扣除数应该减12次,而不是只减一次。减一次速算扣除数造成的后果,就是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议案两会提出的议案5篇,供大家参考。

议案两会提出的议案5篇

议案两会提出的议案篇1

建议:修改年终奖计税方法

钱锋认为,如果将年终奖平摊到每个月,那么速算扣除数应该减12次,而不是只减一次。减一次速算扣除数造成的后果,就是会产生多拿几元奖金却要多缴数千甚至数万元税收的不合理结果,也就是说,税前收入高的人,税后收入反而低了。这样不能体现纳税的公平性。

为此,他提出两个解决方案。第一,采用新的应纳税额计算方法。如果将年终奖平摊到每月计税,正确的算法是先计算每月的纳税额,再乘以12,得出年终奖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12×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2。举例来说,甲年终奖为18000元,应纳税:(18000/12×3%-0)×12=540元;乙年终奖为18012元,乙应纳税:(18012/12×10%-105)×12=541.2元。乙多拿了12元资金,要多交1.2元税,12元的税率10%。

第二个方案是采用年收入平摊月均方法计税。建议在企事业单位第二年一月发去年年终奖时,采用年收入平摊月均的方法进行计税,公式如下:去年月均计税收入=(去年基本收入+去年年终奖 )/12,根据去年月均计税收入计算得出去年月均应纳税额,然后按如下公式计算年终奖纳税额:年终奖纳税额=去年月均应纳税额×12–已纳税额。

问题一:

对低收入工薪族不公平

年度收入相同交税却不同

钱锋表示,目前年终奖计税方法对低收入或月收入不均的群体是不公平的。

例如,如果甲月收入是xx元,年终奖是18000元,平均月收入3500元,根本不需纳税,按照目前的算法却要缴495元税;

如果乙月收入是10000元,年终奖也是18000元,平均月收入是11500元,每月应纳税1045元。乙每月应纳税:(10000-3500)×20%-555=745元,年终奖纳税540元,乙少纳税(1045-745)×12-540=3060元;

再比如,甲每月收入3500元,不用纳税。乙1~6月月收入1000元,7~12月月收入6000元,下半年每月需纳税(6000-3500)×10%-105=145元,共需纳税145×6=870元。虽然甲乙两人的年度收入一样,乙却要多缴870元税。

问题二:

计税方法不合理

多拿1元钱多交1155元税

钱锋表示,出现“多拿1元钱多交千元税”的怪现状,需要从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上找原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1)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资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前的年终奖纳税计算方法存在问题。主要是目前年终奖纳税计算方法不够合理。他还举了几个例子:

例1:甲的年终奖18000元,因为18000/12=1500元,其适用税率为3%,所以应纳税18000×3%-0=540元,实际收入为18000-540=17460元;但是,如果乙的年终奖是18001元,因为18001/12大于1500元,其适用税率为10%,所以应纳税18001×10%-105=1695.1元,实际收入为18001-1695.1=16305.9元。乙多拿了1元资金,却要多交1155元税。

例2:甲的年终奖660000元,其应纳税660000×30%-2755=195245元;但如果乙的年终奖是660001元,其应纳税660001×35%-5505=225495.35元。乙多拿了1元资金,却要多交30250元税,收入反而比甲少3万余元

议案两会提出的议案篇2

两会上,代表委员亦在热议城镇化将带来的土地新机遇,而在地方,相关的试点也早已在全国各个省份推广开来。在3月6日,政协“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提案办理协商会上,国土部亦透露了新进展。

本报获得的当日会议材料显示,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目前,大概已经有10个省已经出台,或者正在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规章制度。而国土部正在研究制订国家层面可以执行的政策,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土地市场,公开出让,并希望尽快能出台。

胡存智说,我国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总量是城市集体建设用地总量的一倍,布局比较散,效率低,因此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大有可为。在现行的制度模式内,农村的集体建设用地最多只能在乡镇村集体范围内流转。突破政策的藩篱,成为多方利益主体共同的动力。

记者获得两会民革中央提案也显示,其希望以农村建设用地上市改革作为重点,在不违背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记者获悉,此份提案正也成为国土部督办的重点提案。

多方思路推进建设用地入市

上述的提案办理协商会,国家发改委、国土部、公安部、民政部等均有高层前来参加,与会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表示,国家发改委在调研的基础上正在抓紧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和《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

这些大政规划,正是框定了城镇化进程中呈现的新的土地发展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宝龙集团董事局主席许健康提供本报其了解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建制镇19683个,乡12395个,镇乡合计32078个。如果通过土地整理置换流转,集约土地,为农村发展二、三产业提供建设用地,能大大推动城镇化的建设。

协商会上,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也尤其提醒,在城镇化建设中必须节约集约用地,防止大拆大建。

两会上,政协与人大诸多提案议案均围绕城镇化土地市场发展,许多已经分配到各个部委及相关部门推进协商。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透露,民革中央在“两会”期间提出的编号为0301“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城镇化”的提案,是今年两会国土资源部重点督办的两个提案之一。

本报获得的民革中央在一份提案中了解,民革中央认为,农村闲置的住房和土地既是巨大的发展资源,也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所以要探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体系,为构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提供方法和途径。

提案认为,要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上市改革作为重点,在不违背土地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通过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既令农民获益,又能促进城市建设发展,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对此,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透露,事实上,国土部正研究制定的关于深入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这个意见已经几易其稿,争取尽快出台,形成在国家层面可以操作的政策意见。

地方多路探索

除广东省3月11日出台的《广东省城镇化发展“”规划》之外,多地也在规划政策上,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入市作出了诸多探索。

就在1月底的北京市两会上,北京市长王安顺在报告中提出,xx年北京将推动集体土地流转起来、资产经营起来、农民组织起来。因地制宜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让农民共享城市化过程中的土地增值收益。

而就在1月18日,深圳宣布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合法工业用地可申请进入市场流通。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主任王幼鹏表示,此举是国土资源部批准深圳实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的最新创新成果。

深圳市将原农村建设用地公开挂牌,是国内第一次让农民土地直面公开市场,这也意味着以政府作为一级土地单一出让主体的模式被打破。

据本报了解,国土资源部政策法规司和其他相关部门,正在就地方试点形成的模式、经验进行总结。在此之前,经国务院、国土资源部批准,安徽芜湖,江苏苏州、昆山,广东深圳等地相继开展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

上述提案协商会上,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表示,从目前各地情况看,已有10个省份出台或正在制定相应的集体用地流转的规章制度。

胡存智说,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应该在坚持公有制的基础上,探索多种实现形式的捷径:一是要明确土地所有权的主体;二是逐步完善集体土地的产权权能;其他更重要是要推动实现以土地为基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强化土地产权保护管理。

议案两会提出的议案篇3

新奥特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xx年6月24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草场1号硅谷电脑城六层会议室召开。到会股东(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38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400万股的71.68%,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于一新先生主持。

会议通过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1)刘保东辞去副董事长职务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 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孙季川辞去董事职务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曹令一辞去董事职务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吴晓隆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伍江瑜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选举刘万英为董事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监事的议案》

(1)任乐时辞去监事职务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黄琼为监事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吴正斌辞去监事职务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汪传宝为监事

同意3871 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吴卫东辞去监事职务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选举李清海为监事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零五条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至少一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尤其要关注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影响。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一十二条为: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修改公司章程第五章第一百一十七条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同意3871万股,占到股东会持有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新奥特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xx年6月24日

议案两会提出的议案篇4

××公司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促进主营业务的发展,满足公司日常营运周转的资金需求,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经公司第××届董事会第××次会议讨论,审议通过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并提交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短融券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根据目前市场利率水平,本次短融券的预计年综合融资成本在×%左右低于公司的综合财务成本,预计每亿元节省财务费用人民币××万元。

公司拟授权公司总裁在有效发行额度内,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事宜(包括但不仅限于每一次发行的数量、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利率、承销商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并签署相关文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表决。

××××股份有限公司

××××年十二月四日

议案两会提出的议案篇5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股东大会于20xx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总计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8,131,50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4.34%。公司7名董事、2名监事、3名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白开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xx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方案》,同意78,13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xx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78,13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xx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78,13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xx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同意78,13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20xx年度报告正文与摘要》,同意78,13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xx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78,13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xx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78,131,5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吴晓锋代表三位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作了述职报告,向股东大会汇报了作为独立董事20xx年度参加董事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及其它工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丁明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深圳)事务所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小编·》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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