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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期限(3篇)

发布时间: 2023-05-15 11:10:04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期限

  

  中共江西省农业厅委员会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西省农业厅

  【公布日期】2015.03.12?

  【字

  号】

  【施行日期】2015.03.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江西省农业厅委员会关于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8月1日至9月1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我厅进行了巡视。10月22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我厅反馈了巡视情况,指出了我厅农业项目资金管理不到位,存在廉政风险;干部职数、交流管理不规范,影响工作效率;行业协会、学会管理不严,成为“第二部门”等问题,并对今后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巡视组向我厅反馈巡视工作情况后,厅党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坚决按照巡视组要求,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的问题细化为12个专项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深入推进。经过全厅上下共同努力,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已基本完成的整改问题(10个)

  1、关于工作中重争取、轻管理,重使用、轻监督,对重大项目资金及专项资

  金使用情况监督不够,特别是对下拨基层的资金使用没能做到有效监督的问题。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制定了厅农业项目管理责任落实细则、农业建设项目评审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规定、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农业项目资金全过程、各环节、各管理主体的监督管理,明确项目实施各环节的监管要求与监管责任。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制定印发了《2014年全省农业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重点对近两年安排给市县未验收的农业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在县级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组织11个设区市农业部门交叉检查;厅业务部门组成6个省级重点抽查组,对11个市按不少于30%的比例进行了重点抽查。本次共检查14大类2541个建设项目,占总数的56%,总投资18.3亿元。同时,对2014年农业财政专项资金,聘请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了专项检查,共检查8大类农业财政专项,涉及18个县(市),项目资金7.65亿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有关项目单位进行整改。三是强化信息公开。重点加强项目申报网上公示,去年9月份以来,先后对拟立项的72个畜禽、渔业标准化养殖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项目申报审批公开透明。

  2、关于项目资金审计监督不够的问题。建立完善厅审计监督工作机制,制定了《厅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明确了内部审计事项,主要程序、责任和要求。《规定》提出每年对厅属二级财务核算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等事项后,对该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按照厅属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201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我厅组织对单位法人离任的厅属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江西省水产科学研究所、江西省农技推广总站、江西省土壤肥料技术推广站、江西省农产品检测中心等6个单位开展离任经济审计,重点审计2013-2014年财务收支情况和经济决策事项,摸清家底、明确经济责任。针对审计中发

  现的问题已督促各有关单位进行整改。

  3、关于对畜牧口七个部门和单位审计表明,存在会计核算不规范、资金使用随意、大额采购未走政府采购程序、未经集体研究决策等问题。根据审计发现的问题,厅纪委抽调了厅属有关单位纪检和财务人员,成立了三个核查组,于2014年10月28日—11月14日,对厅畜牧口七个部门和单位作进一步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厅党委高度重视,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收兵”的原则,积极开展问题整改。一是严肃追究责任,厅党委于2014年12月2日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各单位全面进行整改,并决定对3个单位相关责任人进立案调查,涉案人员4名,其中正处级3名、副科级1名。二是责成省畜牧兽医局针对疫苗采购、结算、疫苗应缴副反应补偿等问题,进一步修订制度,加强疫苗管理。三是责成3个单位将违规发放的慰问金、津补贴等进行清退收回,并完善财务内控制度。四是针对检查反映的财务问题,下发了整改通知,指导各单位进行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对三个单位责任人的立案调查已经结案,对涉案的3名正处级干部分别给予党纪处分,其中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对1名科级干部进行了诫免谈话。五是认真配合省纪委对省畜牧兽医局3名领导干部去年春节期间收受“红包”问题调查核实,其中,1名厅级干部由省纪委立案调查,厅纪委对涉案的2名正处级干部免职,并分别给予诫免谈话和党内警告处分。

  4、厅重要建设项目存在占用专项资金和违规收费的问题。经核查,发现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工程建设占用疫苗应急补偿及疫苗推广费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责成畜牧兽医局牵头,厅纪委督促四个建设单位加快畜牧大楼建设进度,抓紧竣工决算,申请验收。收回省养猪协会及动保协会疫苗售后技术服务费结余资金,继续用于动物防疫相关工作,今后不再委托协会等单位收取疫苗技术服务费。目前,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大楼已进行了竣工决算程序,组织开展自验,向农业部申请验收。

  5、关于干部交流管理不规范、轮岗交流不畅的问题。一是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3名正处领导干部进行了交流轮岗;二是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副处领导干部分2批交流轮岗了7人。三是加强厅属单位纪检监察力量,配齐厅属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省水科所、省养蜂所、省红壤所等4个单位纪委书记,并全部采用了异地交流任职。四是加大对从事项目审批和资金管理工作干部交流力度,对1名从事项目和资金管理工作8年多的同志进行提拔交流。自2014年10月以来,先后调整干部2批35人次,其中:平级交流12人(正处8人、副处4人)、提拔重用16人(正处6人、副处10人)、因工作需要或到龄等原因免职7人(正处5人、副处2人),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今后,我厅还将根据职数空缺情况、干部成长规律以及工作需要,通盘考虑对机关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有计划分批次地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

  6、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要求,大力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的A4改版工作,对全厅干部人事档案材料进行查漏补缺及核查,201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450份干部人事档案的A4改版工作。下一步,我厅将以中组部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为契机,按照2014年12月4日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完成好对干部档案的整理建档工作。认真落实干部任前档案审核规定,严格审核拟提拔重用干部的档案,严肃整治涂改、伪造、撤换、损毁档案材料和在“三龄两历一身份”上造假的问题,对档案资料和信息存在涂改造假问题的,一律取消提拔重用资格。

  7、关于干部人事会议记录不够规范的问题。针对有的会议记录本没有按工作性质分开,共用一个会议记录本,有的记录不完全的问题,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整改。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会议记录人员高度重视会议记录工作,切实维护会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高质量做好会议记录,全面客观真实反映会议主要内容、决策过程和决定事项;二是加强教育培训。举办公文处理等工作的培训班,采取理论辅导、专题讲座等方式,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强化培训。组织文秘人员参与重大会议的筹备、综合材料的起草等工作,切实提高会议文秘人员会议记录等综合工作能力。三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规范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会议记录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干部人事工作记录,确保记录结构完整、记录详实准确。目前,我厅干部人事议题已坚持做到与其他议题分开记录,党委及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记录本专门记录干部人事议题。

  8、关于社团法人兼职不规范的问题。按照省委组织部统一部署,我厅借全省开展退(离)休领导干部社团兼职清理之机,从2014年10月24日起,对全厅在职和离退休副处以上干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清理。一是对未经批准已经兼任社团职务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一律由本人辞去所兼任的社团职务;二是已经批准兼任社团职务的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凡不符合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的,一律由本人辞去所兼任的社团职务;三是凡符合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且经批准已经兼任社团职务的在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原则上待社团下次换届时按社团章程辞去所兼任的社团职务;四是符合省委组织部规定,经批准已兼任社团职务的人员,不得领取任何报酬;五是已兼任社团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的在职领导干部,凡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均须于2014年12月底前自行辞去所兼任的社团职务。经核查,全厅不符合规定兼任社团职务的副处以上干部共53人、78人(次),其中在职33人、离退休20人。截止2014年12月9日,不符合规定兼任社团职务的53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均向所在社团和厅组织人事处递交了个人辞职报告,主动辞去了违规兼任的社团职务,其中9名离退休干部和2名在职干部主动辞去了兼任的社团法人,社团法人兼职不规范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

  9、关于社团资金管理不严的问题。针对“社团资金管理不严”问题,我厅进一步加强厅社团资金管理工作,于2014年11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厅各单位、各部门自觉将挂靠社会团体资金管理纳入监管范围,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制度,将财政补助收入与非财政补助收入分开核算,设立明细账,确保专款专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社团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此基础上,组织厅有关对口部门对省农民体协、南丰蜜桔研究会等9个社团进行了重点检查,完善了资金管理制度,发现并及时纠正了少数兼职人员领取薪酬的问题。同时,在安排2015年部门预算中,对省花卉协会、园艺协会、对外交流协会、南丰蜜桔研究协会等22个非预算单位的协会(学会),一律不再安排预算经费;对农学会、畜牧兽医协会、农民体育协会等3个属厅预算单位的社会团体,根据工作需要,对其经费进行了重新核定,其中核减省农学会预算经费5万元。

  10、关于社团有“官办”色彩的问题。在对全厅53名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领导干部)违规兼任社团职务(含法人)清理到位的基础上,专门下发了《省农业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按照“经费自筹、人员自聘、工作自主、会长自选”原则,进一步规范社团管理。一是厅机关各部门、厅属各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不得兼任社会团体(包括境外社会团体)领导职务(含社团分支机构负责人);二是今后我厅原则上不再审批筹建新的社团,也不再审批在职和离退休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兼任社团职务;三是领导干部(含离退休领导干部)因特殊情况确需兼任社团领导职务的,应严格按照赣办字〔1999〕172号和赣组发〔2014〕8号文件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且不得领酬。同时,按照《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社团预算经费管理,核减和停止有关社团预算经费,有效改变了原来部分挂靠社团有“官办”色彩的现象。今后,我厅还将按照政社分

  开、管办分离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挂靠社团与行政机构脱钩,支持社会团体依法按章、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切实解决社团行政化倾向问题。

  二、需要较长时间完成的整改问题(2个)

  11、关于项目多,资金分散的问题。结合我省现代农业建设重点任务,积极商请省财政厅就资金整合问题进行对接,制定专项资金整合工作方案,提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新技术示范推广、现代农作物种业、畜禽良种补贴、基层农业技术服务、农村沼气建设、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病虫害防治、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农业产业化及现代农业专项项目等10个省级财政专项进行整合,缩减5个专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已向省财政报送了《2015年申请省级农业财政专项报告》,待省财政批复后即可实施。

  12、关于超职数(岗位)配备干部问题。一是及时消化超职数配备的干部,2014年11月,厅党委通过组织调整,及时消化了省农垦办超配的1名调研员职数。二是加快对超岗位配备干部问题的整改。目前,全厅超岗位配备的干部共6名,其中有2名干部已接近退休年龄,拟通过退休的方式自然消减,其余4名干部拟通过交流轮岗解决。如厅属省经作站超配1名正处级调研员、1名副站长岗位,鉴于该站正处级调研员2016年10月到龄退休,在2年内可以消化到位;超配的1名副站长,将通过交流轮岗予以解决。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全省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的要求,通过自然减员、交流轮岗等方式,按照省委组织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用2-3年时间基本完成消化任务,即:对超配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岗位,在2年内(2016年9月底前)完成消化任务,对超配的处级非领导职数,在2017年9月底前消化到位。同时,对于涉及到的厅属单位在未整改消化到位前,一律不新配备处级领导干部。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整改重点,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继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原因、继续抓好整改。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厅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91—86215160;邮政信箱: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东二路02号省农业厅监察室,邮政编码:330046(信封请注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cn。

篇二: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期限

  

  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报送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18.09.23?

  【字

  号】兰民党发〔2018〕60号

  【施行日期】2018.09.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

  正文

  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报送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报告

  市委巡察办:

  现将《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予以呈报,请审阅。

  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

  2018年9月23日

  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4月28日至7月23日,对市民政局进行了巡察,9月13日就巡察情况进行了反馈,在对市民政局党组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此,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迅速安排部署,对照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在深入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的基础上,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思想引领,将整改落实工作同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领导带头,将整改落实工作同落实“两个责任”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落实工作同完善制度机制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正风肃纪,将整改落实工作同严格执纪问责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动民政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二、整改目标

  坚决遵照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进一步在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在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坚持立行立改、边整边改、务求实效、群众满意的目标,根据难易程度、轻重缓急,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内容,逐项认真研究,逐条制定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范围,限期进行整改;坚持做到既有马上改的举措,也同步建立管长久的机制,切实做到一件一件抓整改,一项一项抓落实,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坚决做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通过下大力气抓整改,着力解决从严管党治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

  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断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三、整改任务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问题

  问题1: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还要增强。干部学风不实,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领会不深入、不透彻,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决策部署知识点掌握不足。对党员干部要求不严格,传导压力不够。基层党支部领导核心地位弱化,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战斗堡垒作用不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措施:

  ①强化责任意识,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始终绷紧管党治党这根弦,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抓班子、带队伍,全面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②坚持每周一举办中心组理论(扩大)学习制度不放松,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党章党规、中央、省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决策部署,同时每年至少在全系统组织开展2次以上党建知识考试,检验一段时间内的学习效果,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能,以能促用的目的。

  ③加强纪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树牢纪律意识,坚决做到“四个服从”,明界限、知底线,始终绷紧律己之弦,把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对个别群众评价差、不履职、不担当的党员有针对性的加强教育,起到处理一个教育一方的警示作用,真正将压力传导到边,督促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尽责。

  ④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结合全市“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上级党组织加强对所属基层支部的业务指导、督导检查、打造标准样板党支部,通过党支部书记述党建等

  形式,强化压力传导,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的作用,积极主动开展党内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使党支部更好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更好地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责任领导:王俊东、陈启馥、杨文俊、马俊源、杜文艳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责

  任

  人:王立明,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整改范围:局机关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2:研究解决工作短板不够有力,破解难题力度还需加大。破解“养老难”问题进展较慢,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体制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养老专项资金投入不到位,未全部落实《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指标规定。公办养老机构发展不均衡,城区养老床位紧张,矛盾突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水平低,养老设施覆盖率低,养老综合管理平台尚未建成。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热情不高,政策引导支持仍需加强。

  整改措施:

  ①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体制机制,进一步破解“养老难”问题,加大力度构建功能齐全、服务丰富的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体系,按照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发展思路,完善政策支持,健全体制机制。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方案》(兰政办发〔2018〕192号)、《关于转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放管服改革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兰民发〔2018〕112号)等一系列推动养老服务业改革发展的政策,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供保障。

  ②加大养老服务发展资金投入,积极争取部、省资金支持我市养老服务发展,将每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60%以上用于养老发展。协调财政部门严格按照《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兰政发〔2015〕98号)精神,列支养老专项资金,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③加快市级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建设,力争2019年底建成使用,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水平;加大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力度,提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积极联合规划、建设、房产等部门落实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相关政策,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阵地。

  ④加快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中心建设,2018年底前投入使用,新增床位500张;加快市第二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中心建设,2018年底完成主体工程,2019年投入使用,新增床位500张;加快市老年公寓西站分院建设,计划2019年建成,新增床位100张。同时,督促城关、七里河、西固加快建设公办养老机构,缓解城区养老床位紧张的问题,发挥公办养老机构保障机制。

  ⑤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养老机构雇主责任保险等优惠政策。同时,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

  责任领导:杜文艳

  责任处室:福慈处

  责

  任

  人:张毅祥

  整改范围:各区县民政局,市社会福利院、市老年公寓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还需下功夫改进。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压实压细工作不够。个别局属单位没有成立相关的领导小组,与局党组签订的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没有进一步细化分解,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针对性不强,有照抄照搬迹象,内容空洞,缺少具体措施。政治学习不够,蜻蜓点水、浮于面上,应付检查,心得体会照搬拼凑,思想认识不足;对党员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监督不够到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形式手段较为单一,效果不佳。

  整改措施:

  ①全面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兰州市民政局意识形态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每季度召开一次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坚持问题导向,将意识形态工作压力传达到基层,落实到末端。紧密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加强专题调查研究,按要求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书面报告。

  ②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重点督促检查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目标责任书情况,对方案照搬照抄、内容空洞的,加强指导,责令整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压实推进。

  ③强化政治理论学习,修订完善理论学习计划,从严落实理论学习制度,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依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室,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化学习理解,指导实践。

  ④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加大督导力度,督促指导局系统各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进一步创新学习形式,通过邀请专家辅导,组织理论研讨,开展交流座谈等形式,强化思想引领,深化学习效果。

  责任领导:王俊东、陈启馥、杨文俊、马俊源、杜文艳

  责任处室:人事处

  责

  任

  人:王立明,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整改范围:局机关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常抓不懈。

  问题4:“三重一大”事项制度落实不够严格。部分局属单位存在“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不健全、会议记录不规范、决策落实不严谨的现象。个别单位存在“一把手”先定调子,班子成员后讨论的情况。

  整改措施:

  ①局党组切实肩负起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章》《党组工作条例》《中共兰州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以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确保党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②着力强化局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按照局党组有关议事规则,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织会议研究讨论制度。

  ③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紧盯关键少数,对举报“一把手”搞“一言堂”“先定调”行为的,由驻局纪检组深入调查了解,一经查实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王俊东、陈启馥、杜文艳

  责任处室:办公室、人事处、驻局纪检组

  责

  任

  人:王立明、王

  峥、边学文

  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整改范围: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常抓不懈。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的问题

  问题5:党建工作抓得不严不实。党组落实和督导党建工作责任发力不够,党

  建工作力度层层递减,党组对紧扣民政工作实际抓好党建工作的思考、研究、部署不深入,班子成员重业务、轻党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没有做到定期研究、布置、指导、督促、检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到位。局属单位党建工作基础薄弱,工作不扎实,全面从严治党停在口头上,缺少抓手,没有措施,不安排、不尽责现象突出。

  整改措施:

  ①局党组坚持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党建工作,传达上级精神,安排落实党建任务,做到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切实加强局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局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层层传导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

  ②局党组成员每半年必须深入分管单位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专题调研,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同志每半年必须向分管局领导、驻局纪检组书面报告党建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③切实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建设,选齐配强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和党务专干,每年开展一次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专干培训,每季度开展一次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基层党建七项制度,提升基层党建质量。同时坚决执行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不定期约谈局属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及时掌握各单位党建工作情况,对认识不到位、履职不力的严肃问责。

  ④着力加强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考核管理办法和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夯实理论基础,持续提升党员干部服务能力,着力解决服务群众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完善和落实制度中实现办事提速提效、服务创质创优,从严从实抓好民生保障工作,不断

  提升工作水平。

  责任领导:王俊东、陈启馥、杨文俊、马俊源、杜文艳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责

  任

  人:王立明,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整改范围:局机关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6:落实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不够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严格,流于形式,党员大会召开次数较少,会议记录简单,有应付检查、突击补记会议记录的现象。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重形式、轻内容,批评和自我批评缺少“辣味”,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措施:

  ①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制定“三会一课”计划并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对局属各单位“三会一课”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整顿,同时规范全体党员学习笔记,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对记录不认真、文不对题、应付作假的,一律通报批评,并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

  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必须按照规定主题召开,上级党组织必须选派专人列席指导基层党组织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发言要深刻透彻地剖析原因,实事求是地评价自己,对轻描淡写、缺少“辣味”的情况,必须重新回炉,并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另行召开;同时定期督促支部、党小组分年度做好会议记录,支部每季度对党小组记录本进行检查,上级党组织每季度对所属支部记录进行督查。

  责任领导:王俊东、陈启馥、杨文俊、马俊源、杜文艳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责

  任

  人:王立明,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整改范围:局机关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7: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严格。一是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的时效性、针对性不强。部分党员对“四个意识”“四个全面”“三严三实”等应知应会知识概念不清,心得体会、党性分析报告有照抄照搬情况。个别党支部书记党建理论薄弱,党建应知应会知识还没有完全掌握。二是党性修养弱化。查摆问题“不疼不痒”、思想根源剖析“不深不透”、存在问题“久治不愈”,成绩说得多,问题找的少,个别领导干部缺乏敢于正视问题、纠治缺点的勇气,思想态度不够端正。三是党费收缴管理不严格。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组织党费收缴时间不统一,有的按月收,有的按季度收,还有的按年收。四是发展党员、评先选优等程序不够规范。

  整改措施:

  ①进一步创新学习形式,通过开展小微课堂、发放“口袋书”,组织集中培训、专家辅导、学习研讨、知识竞赛等形式,强化“四个意识”“四个全面”“三严三实”等内容的学习记忆,确保党建知识熟知、熟会,并充分利用微信平台、民政门户网站、qq工作群等现代媒体,合理设置学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教育活动,丰富理论学习的内容载体,增强学习的感染力、吸引力。

  ②进一步加强党员党性修养,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学风,通过组织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同时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赴兰州战役纪念馆、兰州市烈士陵园参观践学,接受红色教育、传承红色基因,引导广大党员践行合格党员要求,努力在学深悟透,知行合一上下功夫,着力纠正个别党员查摆问题“不疼不痒”、思想剖析“不深不透”、存在问题“久治不愈”的行为,使全体党员自觉对照合格党员标准,敢于正视问题接受批评,勇于改正错误缺点,努力提升党性修养。

  ③严格执行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各党支部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工作,每月收缴1次党费,做到帐目清楚、手续齐全。

  ④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程序发展党员,严格落实发展党员、评先选优工作程序,紧紧抓住培养、考察、培训、公示和跟踪教育等环节,注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按照党章

  规定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同时严格规范评先选优工作程序,以党员积分考核制度作为党员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开展评先选优工作。

  责任领导:王俊东、杜文艳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人事处

  责

  任

  人:王立明,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整改范围:局机关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8:社会组织党的“两个覆盖”还有空白点,从量上的数字覆盖到质上的党的工作有效覆盖还有较大差距。

  整改措施:

  ①对市民宗委和市委统战部所属的社会组织通过选派党建专干或成立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等方式,促使其积极开展党的工作,实现“两个覆盖”;对同一主管部门管理数量在20家以上的社会组织,以主管部门为依托成立行业党委,规范覆盖成效。

  ②以此次整改为契机,进行新一轮摸底检查,对长期不开展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党组织,按照社会组织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撤销登记。

  ③按照《兰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照考核标准和内容,对已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每年开展2轮次考核,督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从党组织建设规范化、党组织阵地规范化、党员队伍建设规范化、党组织学习规范化、党建经费管理规范化五个方面做好支部的规范建设,结合对各市直

  业务主管部门抓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等次,实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从数字覆盖到有效覆盖的转变。

  责任领导:王俊东、杜文艳

  责任处室:社会组织党建处

  责

  任

  人:刘振文、王

  健

  整改范围:各社会组织党支部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的问题

  问题9: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牵头抓总不够。局党组日常工作偏重业务,突出单位和行业特点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一件一件具体落实不够。二是压力传导不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存在“上热中温下冷”情况,落实力度和效果逐级递减。局属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在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上还没有形成常态机制,个别局属单位领导对履行“两个责任”的内涵和要求说不清,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三是组织推动不深不细。局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实,对基层单位监督检查指导不够。部分局属单位很少研究安排党建工作,全面从严治党目标责任没有细化分解、到人到岗,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融合度不够,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存在“两张皮”现象。

  整改措施:

  ①层层传导压力,靠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摆在全局工作的第一位置,坚持从严治党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同安排、同部署,做到逢会必讲从严治党、落实必抓从严治党、考核必看从严治党,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局党组、机关各党支部及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和业务特点,每月召开1次党建工作部署会议,专题研究从严治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按时完成整改。

  ②厘清工作责任,抓好关键环节。制定《党组抓从严治党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抓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清单》及《党组成员抓从严治党分管责任清单》3张清单,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从严治党责任体系。建立每月汇总、双月分析、半年总结工作机制,及时跟进、动态掌握局系统各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③督促检查推动,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局系统从严治党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对重视程度不高、落实工作不力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情节严重的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王俊东、陈启馥、杨文俊、马俊源、杜文艳

  责任处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责

  任

  人:王立明、王

  峥

  整改范围:局机关各党支部,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10:对社会组织监管力度不够。市民政局对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多年不开展活动、列入“异常名录”的276家社会组织提出整改意见或注销要求,截止巡察时该工作尚未完成。落实国家和省、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方案总体部署和要求进展缓慢,首批试点的9家社会团体中尚有4家未脱钩。

  整改措施:

  ①加强工作力量,进一步明确责任,靠实工作任务,加强与业务主管单位的沟通协调,发挥业务主管的职能作用,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对具备整改条件、尚未完成整改的,通过加大执法约谈整改和指导换届,督促加以规范;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加强督促尽快办理注销登记手续,通过依法撤销处罚程序,使其退出社会组织序列。

  ②对市农委主管的兰州市农产品产销协会、市文旅局主管的兰州市出版物市场发展协会,市商务局主管的兰州典当行业协会和兰州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等4家未完成脱钩相关工作的行业协会,一方面继续对其业务主管部门予以督促,同时提请市政府督查室、市效能办协助督办,确保尽快完成脱钩第一批试点工作。

  责任领导:杨文俊

  责任处室:市民间组织管理局

  责

  任

  人:刘振文

  整改范围:市级相关社会组织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2018年12月前整改到位。

  问题11:殡葬市场监管落实不够到位,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的殡葬改革步伐缓慢。殡葬行业违规经营、乱埋乱葬行为还没有完全纠正和遏制。经营性公墓垄断城市公墓市场,万元以下的中低档墓地比例过低,普通老百姓消费不起,“死不起、葬不起”现象引发的社会矛盾较为突出。

  整改措施:

  ①组织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对全市各区县殡仪服务单位、医院太平间、宗教场所、公墓(墓区)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同时每年组织成员单位至少开展一次联合督查活动,不断加强对殡葬市场的监管、服务。同时充分利用殡葬民俗节日积极宣传引导治丧群众选择树葬、壁葬等生态葬法,鼓励公墓开发、推广生态殡葬服务,切实推进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的殡葬改革取得成效。

  ②指导各区县民政局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不断加大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监管力度,依法加强公墓管理,强化日常检查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规予以查处,对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案件在市级相关媒体予以曝光。进一步规范殡

  葬行业违规经营、乱葬乱埋行为,有效解决殡葬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③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规划建设,一是加快推进西固区、红古区、榆中县、永登县、皋兰县殡仪服务中心和骨灰寄存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审批建设;二是推动制定殡葬设施规划,对照甘肃省“十三五”殡葬设施规划,结合全市调整城市第五版规划需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协调规划部门,积极研究制定兰州市殡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力争规划城市、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三是加强联合督查。联合殡葬工作成员单位对全市经营性公墓进行督查,指导各公墓单位严格执行《甘肃省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中低价位墓穴的供应量、比例应不低于总供应量的70%。并提供总供应量5%的特价墓穴供城镇特困群众消费”的规定,着力缓解殡葬行业社会突出矛盾。

  责任领导:杜文艳

  责任处室:社会事务处

  责

  任

  人:张晓岚、宋

  宣、杜

  敬

  整改范围:各区县民政局、市殡葬事务管理办公室

  市殡仪馆、全市各公墓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12:市烈士陵园作为兰州市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们的国家意识,国民观念逐渐增强,市烈士陵园因循守旧,没有适应新时代要求,积极探索多元化、多层次教育需求模式,教育宣传形式单一,作为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有的教育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整改措施:

  ①认真筹备“9·30”烈士公祭日活动,向社会各界大力宣传英烈不朽功绩,以良好的面貌、优质过硬的服务为社会各界提供爱国主义教育平台。

  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重点在清明、七一、八一、“8·26”、“9·30”、国庆等重大节点,联合媒体开设专版深入宣传,并组织宣传队伍深入学校、农村、厂矿及社会单位,把宣传英烈的工作延伸至社会各个角落。同时积极探索信息化宣传新方式,筹备建设以网络、手机APP、电子大屏、环幕3D、专题数据库等为主要内容的智慧陵园,实现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等功能全覆盖,打造一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③不断提升陵园硬件建设和园区发展,一方面对9号烈士墓区进行提升改造,筹备建设10号墓区,将231名烈士骨灰全部入土安葬。另一方面筹备烈士馆布展,展出烈士生平遗物,并规划陵园西片区发展,把景观、雕塑、绿化、主题园有机融合,形成爱国主义教育阵地新亮点。

  责任领导:杨文俊

  责任处室:优抚安置处

  责

  任

  人:季

  红、魏世奎

  整改范围:市烈士陵园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13:民政救助政策落实监管上还有漏洞。重资金物资分配,轻使用监督检查。

  整改措施:

  督促指导各区县严格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通过明察暗访、抽查检查等形式,对政策落实、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困难群众得到实惠。

  责任领导:马俊源

  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

  责

  任

  人:王

  军

  整改范围:各区县民政局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14:约谈工作不规范。市民政系统普遍存在没有按照市委约谈工作办法开展约谈的现象。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兰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实施细则》和《市民政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开展约谈工作,同时突出重点,增强约谈针对性,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监督机制,紧盯局系统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送礼、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及反映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等问题,及时开展提醒、告诫约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早扯袖、早红脸、早出汗,充分发挥约谈在督促提醒、压力传导和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方面的积极作用。

  责任领导:王俊东、陈启馥、杨文俊、马俊源、杜文艳

  责任处室:驻局纪检组、办公室

  责

  任

  人:王

  峥、边学文、局属各单位党政负责人

  整改范围: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15:管党治党监督责任履职不到位。监督执纪不精准、不规范。对有些问题线索核查方法单一,定性不准,处理不严,没有起到“震慑”作用。

  整改措施:

  ①深入学习和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髓要义和创新观点,加强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纪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纪律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紧盯重点人群和重点领域强化监督。

  ②加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调查核实力度,定期梳理问题线索,严格按市纪委监委监督执纪有关工作要求,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增强问题线索核查方式和

  质量。把握违纪事实中的每一个关键人物和环节,提取其中最关键的证据,注重书证与言证的相互印证。对在日常监督检查、财务审计、信访举报中发现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查。

  ③注重区分违法与违纪、违纪与失误等政策界限,谨慎提出初核建议和结论,不搞模糊处理。对反映问题属实的,坚持将党纪处理在先、政务处理在后的原则,建议党组从严处理。对反映问题失实的,及时澄清是非;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的也要严肃追责,一查到底,真正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责任领导:陈启馥

  责任处室:驻局纪检组

  责

  任

  人:边学文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16: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机制不健全。一是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缺乏针对性的廉政风险预防措施和跟踪监督。二是对重大项目监管不严,重点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的现象。三是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有国有资产流失现象。个别单位存在固定资产没有入账管理的问题。四是下属单位职工食堂开支挤占服务对象专项经费、个别单位存在“靠山吃山”的情况。

  整改措施:

  ①按照市民政局《行政职责清单》、《行政权力清单》、《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等四项清单,督促各级各类人员依法依规推进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预防措施和跟踪监督。在大额资金使用上,严把预算管理源头关,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对局属各单位、机关各业务处室全年列支经费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严把推荐、识别、酝酿、讨论、公示、教育等6个关键环节,客观公正地向局党组反馈拟提拔任用对象廉政情况审查意见,并按程序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考试和任前廉政谈话。在项目建设方面,建立《重

  点领域监督台账》,按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主要查看项目是否按程序推进、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遵规守纪,确保项目建设规范、阳光、廉洁运行。

  ②组织资产管理员加强学习,提高资产管理员管家意识;加强资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局属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单位所有资产采取定人定责,按照二维码对号入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资产管理责任人员启动问责机制,近期由局财务审计处牵头,组织对资产管理较弱的局属单位资产进行再次清查。

  ③对局属有食堂单位进行财务监管,每月各单位向局财务审计处报送职工伙食费交纳情况、当月职工就餐情况及职工值班情况,有效实时监督职工食堂收支情况,坚决杜绝挤占服务对象经费和“靠山吃山”的行为。

  责任领导:陈启馥、杜文艳

  责任处室:驻局纪检组、财务审计处

  责

  任

  人:边学文、井二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范围: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17: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监管弱化。一是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部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资金分配审核不严,挤占挪用现象依然存在。二是局属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审核不严。财务核算、科目设置、往来账务清理不规范不及时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单位食堂账目不清,发票管理散乱,往来挂账较多,在审计和资产清算中均提及该问题,但至今未得到有效整改。三是单位自行采购程序不规范。个别单位批量办公购置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四是局属单位聘用会计较多,不利于财务水平提升及有效管理,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措施:

  ①加强局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学习,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财务监管,规

  范财务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资金目标绩效评价,发挥资金社会效益;严把资金分配程序,使专项资金按照用途使用,杜绝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严格落实福彩公益金分配、使用、公示、监督等制度。

  ②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完善财务审核制度,增强监管力度;将有条件的单位职工与供养人员伙食分开核算,杜绝核算不清,挤占供养人员伙食情况发生。

  ③加强局属各单位财务人员政府采购业务的学习,提高政府采购业务知识水平,增强各单位办公购置政府采购意识。

  ④逐年加大局属单位财务人员的招考录用力度,逐步由正式职工担任财务工作。

  责任领导:杜文艳

  责任处室:财务审计处、局属各单位

  责

  任

  人:井二怀、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范围: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方面的问题

  问题18:“三公”经费支出把关不严。局机关在外出培训中,存在培训单位负担食宿的情况下,参加培训人员仍领取误餐补助的情况。

  整改措施:

  对全市自实行误餐补助以来,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外出培训的报销凭证进行全面复查,对凡发现培训单位负担食宿,又同时领取误餐补助的情况予以纠正,按照实际发生金额从后续误餐补助中予以抵扣。

  责任领导:杜文艳

  责任处室:财务审计处

  责

  任

  人:井二怀

  整改范围:局机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常抓不懈。

  问题19:基层单位领导干部违反作风纪律规定。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公车私用、上班时间聚餐饮酒,违反作风纪律规定,受到纪律处分。

  整改措施:

  牢固树立坚持不懈抓作风意识,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探头”作用,伸长触角,增强敏锐性,紧盯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和党员领导干部,在重要节日期间,对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利用QQ、手机短信、微信等进行纪律提醒,并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坚守每个节点,逐个突破“四风”问题,持续释放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责任领导:陈启馥

  责任处室:驻局纪检组

  责

  任

  人:边学文、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整改范围:局属各单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并常抓不懈。

  (五)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

  问题20:支部书记选配还需高标准。在对个别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的配备上对人选要求标准不高,人选把关不够严肃慎重,基层群众意见较大。

  整改措施:

  ①在干部选任工作中,严格按照高标准配备干部,扩大参加测评人员范围,更广泛地听取基层群众意见。

  ②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对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的配备人选严肃慎重把关,把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组织能力、领导能力,业务水平高、联系群众紧密、群众满意度高的干部选配到党组织书记岗位,注重依事择人,做到

  人事相宜、人岗相适。

  ③对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人员,影响期满后拟重新安排到党组织书记岗位的,在任用前书面征求驻局纪检组意见,并“打好预防针”,防止“旧病复发”、“带病上岗”,确保“病愈出院”。

  责任领导:王俊东、杜文艳

  责任处室:人事处

  责

  任

  人:王立明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21:执行干部选任程序不严格、不规范,干部调整配备不及时,干部队伍激励机制不健全。

  整改措施:

  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选任程序办事,不断细化和规范选人用人的方式和程序,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原则、条件和标准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进一步把好推荐提名关,规范干部动议、民主推荐工作,集体研究确定考察人选,着力强化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二是进一步把好考察识别关,把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规范考察对象确定方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考察干部;三是进一步把好酝酿决定关,坚持局党组民主决策和票决制度,严格执行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原则;四是进一步把好任职试用关,认真落实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不断提高选任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责任领导:王俊东、杜文艳

  责任处室:人事处

  责

  任

  人:王立明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22:编制管理、人员调动、干部职工档案管理不规范。局系统人员借调

  和招聘不规范,干部档案缺乏动态管理审核。对局属单位干部档案管理未做规范要求,干部档案普遍较散乱,没有统一装订,缺失较多,对干部职工档案缺乏动态管理。

  整改措施:

  ①对局系统借调人员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做好与原单位的对接,严格规范借调手续,制定《借调人员管理台账》,完善借调审批程序,做好借调人员信息登记,借调期满后做好个人工作鉴定。同时,出台干部上派下挂工作制度,通过短期挂职、跟班锻炼等形式,既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力度,又有效避免长期借调人员。

  ②制定完善《兰州市民政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制度、干部档案材料鉴别归档制度、干部档案整理制度、干部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干部人事档案转递制度、干部档案检查核对制度、干部档案保管和安全保密制度等8个方面进行分类细化,进一步促进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正规化。

  ③结合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对全局系统干部档案缺失材料进行查缺补漏,及时对缺失的档案材料予以补充完整,做到认真甄别、去伪存真,统一装订、统一管理。

  ④完善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制度,修改完善干部人事档案转递、缺失材料补充、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审签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正规的任前审核制度,做到谁审核、谁签字,并将审核结果及时装入干部档案中,做到室内有制度、管理有薄册、查阅有记载、转递有回执、管理有专人。

  责任领导:王俊东、杜文艳

  责任处室:人事处

  责

  任

  人:王立明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23: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存在漏报或者填写不规范的情况;处分执行不及时、不跟踪、不到位;对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掌握不够,谈心回访制度落实不好。

  整改措施:

  ①重点做好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有关规定、制度的学习,加大督促力度,做到及时跟踪、及时预防、避免漏报;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填写说明和规范工作,防止填写不规范。

  ②落实处分决定宣布、送达、执行、签字制度,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各环节、程序全面到位。针对省纪委决定废止《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对受纪律处分人员开展谈心回访办法》这一新情况,认真研究分析采取不同形式掌握受处分人员思想动态,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回访教育。

  责任领导:王俊东、陈启馥、杜文艳

  责任处室:人事处、驻局纪检组

  责

  任

  人:王立明、边学文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六)落实精准民政扶贫政策方面的问题

  问题24:落实低保兜底政策不到位。个别县区仍然存在一、二类低保对象未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识别不精准,低保档案资料不完善,参合费用资助工作未落实,分散特困救助对象集中供养意愿征求意见制度未落实等问题,落实低保兜底政策有遗漏。

  整改措施:

  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督促各区县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建设,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入户调查、档案规范等工作,精准认定保障对象

  类别,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加强与扶贫部门衔接,将“三保障”未解决的农村一、二类低保对象及时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于“三保障”政策已解决的保障对象,统一退出建档立卡系统,纳入兜底保障范围。

  ②扎实做好困难群众参合资助工作。加强与人社、财政部门衔接,将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孤儿全部纳入资助范围,严格落实城市全额低保对象、农村乡一、二类低保对象、特困救助供养对象、孤儿100%全额资助(每人60元);城市差额低保对象、农村三、四类低保对象50%资助(每人30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员定额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基本医疗保险率达到100%,资金拨付及时到位。

  ③严格落实分散特困救助对象集中供养意愿征求意见制度。督促各区县严格落实分散特困救助对象集中供养意愿征求意见制度,结合街道干部包人定期走访看望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工作,对分散特困救助对象集中供养意愿进行细致摸底,做到不遗漏一人。对于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救助供养人员要及时联系当地供养机构,切实做好集中供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责任领导:马俊源

  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

  责

  任

  人:王

  军

  整改范围:各区县民政局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25:城乡低保资金重划拨、轻监管。对低保评定等重点领域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制度笼子编织不牢,由于个别县区民政部门审核把关不严及动态核查不及时,导致违规发放低保资金情况依然存在。

  整改措施:

  ①严格落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区县严格按照个人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审核审批等程序,严把低保审核关,以开展农村低保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将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及时予以清退,切实做到“应退即退”。

  ②对督查中发现执行低保政策“优亲厚友”“人情保”“关系保”等行为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致函当地政府建议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马俊源

  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

  责

  任

  人:王

  军

  整改范围:各区县民政局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问题26: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健康扶贫政策不到位。部分工作人员存在对健康扶贫政策内容不清楚,理解不透彻的情况,入户宣传也仅仅停留在发手册、发传单阶段,部分贫困户仍不了解健康扶贫相关政策,没有有效推进健康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

  ①严格落实兜底医疗救助政策。加强与扶贫部门衔接,扎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00元以上兜底医疗救助工作。督促各区县严格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00元以上兜底医疗救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期间产生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大病保险再报销后”,剩余合规费用超出3000元部分予以兜底救助。

  ②及时足额拨付医疗救助资金。指导各区县积极主动协调当地财政部门,按照上年度实际支出资金的60%,向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足额拨付医疗救助资金,确保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充足到位。

  ③加强健康扶贫民政政策培训。定期组织各区县、乡镇(街道)工作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经办人员开展健康扶贫领域民政部门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经办能力,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机构服务。

  责任领导:马俊源

  责任处室:社会救助处

  责

  任

  人:王

  军

  整改范围:各区县民政局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常抓不懈。

  四、整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为切实加强全局系统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经研究成立兰州市民政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俊东同志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市纪委驻局纪检组组长陈启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文俊、马俊源、杜文艳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督查室承担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联络、督查调度和汇报报告等具体事项。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在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全面扎实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二)靠实工作责任。局党组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抓紧抓实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责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集中调度,加强指导督办,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承担整改任务的各处室、单位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整改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工作要求,拿出实招硬招,对症下药,综合施策,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推动整改。

  (三)狠抓整改落实。各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责任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的态度,牵头抓总,加强对牵头整改工作的督

  促检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要建立整改进展情况周报制度,各单位、各处室于每周一书面上报上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没有进展的也要“零报告”。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问责。

  (四)体现整改成效。全局系统要坚持严字当头,全力以赴,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每一件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提高管党治党水平,为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篇三: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送期限

  

  公司巡视工作管理办法

  总则

  1.1为了加强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的监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保证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公司各项决策、决定及重大工作部署落实到位,确保政令畅通,充分发挥巡视工作专题调研队、政策宣传队、群众工作队、业务帮扶队的作用。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纪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以及中共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1.2巡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巡视工作要在公司党委领导下,依靠被巡视单位党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开展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

  2.2《中共中国有限责任公司党组巡视工作办法》(Q/CSG219013-2011)

  职责

  3.1在公司党委领导下,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公司巡视工作,通过定期(巡视例会)或不定期听取巡视组工作汇报,审议巡视组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办公室、人事部、人力资源部、审计部、纪委、监察部、政治工作部、工会、战略咨询委、企业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3.2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3.2.1贯彻上级和公司党委有关巡视工作要求;

  3.2.2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3.2.3向公司党委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3.2.4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3.2.5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3.3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巡视办),设在公司纪委、监察部,巡视办主任由纪委、监察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3.4巡视办工作职责:

  3.4.1巡视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联络;

  3.4.2督促检查公司领导对巡视工作批办事项的办理和落实情况

  3.4.3综合、汇总分析有关材料,组织筹备有关会议;

  3.4.4配合相关部门对巡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调配、监督和管理,做好巡视组的服务保障;

  3.4.5协调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3.5巡视办根据党委的要求和公司年度中心工作,协调成立巡视组,负责具体巡视工作任务。

  3.6巡视组工作职责:

  3.6.1在公司党委领导下,开展具体的巡视工作;

  3.6.2执行公司年度巡视工作计划、方案、决议;

  3.6.3按照本办法第6、7条规定的工作方式和程序开展巡视工作;

  3.6.4及时将巡视工作情况报告巡视办。

  巡视对象

  4.1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

  4.2省公司管理的领导干部;

  4.3县级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所正副所长。

  主要任务

  重点了解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以下情况:

  5.1遵守政治纪律情况,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中长期发展战略及推进一体化管理,贯彻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执行公司各项决策、决定及重大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5.2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落实企业“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

  5.3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5.4选拔任用干部情况;

  5.5用户工程“三指定”、选人用人、“小金库”等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5.6切实加强对县级企业管理和工作指导、落实农体制改革情况;

  5.7规范招投标监督管理、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及技改项目投资建设等工作情况;

  5.8上级转办纪检监察信访件的处理情况以及被巡视单位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来情况;

  5.9与地方政府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的情况以及与行风建设重要客户联系沟通情况;

  5.10独立法人单位的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债权债务情况;

  5.11一线员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5.12公司党委要求了解的其他事项。

  工作方式

  巡视组工作方式包括但又不限于以下形式:

  6.1召开班子见面会或巡视动员大会。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单位后,应及时召开班子见面会或动员大会,向被巡视单位说明巡视目的、任务、要求和纪律等,并听取被巡视单位党委全面工作汇报或专题汇报,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职工代表参加,必要时,可召集被巡视单位直属县区局党政负责人参加;

  6.2公布巡视信息。被巡视单位应当在巡视组进驻后,及时在全局范围内公布巡视组进驻的信息,包括巡视组成员的联系方式、接访方式等;

  6.3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巡视组可根据工作需要,与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或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个别谈话一般应当由巡视组2名以上成员参加,特殊情况下需要“一对一”谈话的,由巡视组长决定并报巡视办备案;

  6.4列席会议。巡视期间,被巡视单位凡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局长办公会议等涉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会议的,必须提前2天以书面方式将会议通知及议程报公司巡视办,同时话通知巡视组组长。巡视组组长或副组长列席会议。若会议议程临时更改,必须及时通知巡视办及巡视组;

  6.5组织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巡视组可根据需要,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和抽样调查。针对巡视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别情况可组织专题测评;

  6.6调阅、复制资料。巡视组可围绕了解的内容查阅或复制有关的文件、财务账目、档案、会议记录等;

  6.7走访调研。巡视组可根据需要对被巡视单位的下属单位或部门进行走访调研,必要时可采取进行暗访或走访地方党政机关和纪检监察组织等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对重要问

  题进行了解核查;

  6.8受理来信、来、来访。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公司管理的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来访等。反映问题不属于巡视职责范围的,按照归口办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或单位处理。

  工作时间及程序

  7.1对被巡视单位开展巡视工作以年度为期限。

  7.2工作程序

  7.2.1巡视办拟定年度巡视工作计划,报公司党委研究确定后实施。

  7.2.2开展巡视前,巡视组应当向公司纪委、监察部、人事部等有关部门了解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7.2.3巡视组根据被巡视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巡视工作方案。

  7.2.4巡视组向被巡视单位出示开展巡视工作公告并向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说明任务,协商主要工作安排,开展工作。

  7.2.5巡视组召开被巡视单位见面会或动员大会,向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通报开展巡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要求,说明巡视的目的、任务和方式。听取被巡视单位党委工作汇报,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民主测评。

  7.2.6分别听取被巡视单位纪检监察和人事部门的专题汇报。

  7.2.7召开不同级别座谈会,与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个别谈话。

  7.2.8受理反映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访、来。

  7.2.9到被巡视单位直属部门和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或暗访。必要时,征求地方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7.2.10对反映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经公司巡视办主任请示巡视

  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深入了解。

  7.2.11巡视组列席被巡视单位的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局长办公会议等。

  7.2.12受公司党委委派,巡视组长可与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谈话或诫勉谈话。

  7.2.13巡视组应在每月底向巡视办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完成现场巡视工作后10个工作日内撰写巡视工作报告上报巡视办。巡视办负责审核巡视报告,并呈报公司党委。

  7.2.14巡视工作报告形式不作具体要求。巡视组应对巡视中了解到的情况进行认真分类梳理、归纳分析。巡视工作报告要客观真实,内容详实,有根据、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以便公司党委决策时参考。

  7.2.15巡视工作报告经公司党委同意后,形成反馈意见,由巡视办安排巡视组向被巡视单位分层次反馈。

  7.2.16被巡视单位在反馈意见后15个工作日内报告整改措施,自整改措施报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巡视办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巡视工作人员管理

  8.1巡视人员以巡视组为单位开展工作,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和其他工作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巡视组组长、副组长由公司系统在职干部或转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担任,巡视组成员由巡视组组长所在单位推荐的优秀人员担任。

  8.2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8.2.1政治坚定,同党中央和公司党组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

  8.2.2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公道正派,联系群众,清正廉洁,组织纪律性

  强,严守党的秘密;

  8.2.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敏锐;

  8.2.4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力、财务、企业管理、党务、纪检监察等专业知识;

  8.2.5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和文字综合能力;

  8.2.6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8.2.7中国共产党党员。

  8.3巡视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对被选调单位进行巡视,不连续两年对同一单位进行巡视。

  8.4巡视工作人员由公司党委聘任,聘期为一年。

  8.5担任巡视组组长、副组长的非领导职务人员待遇按照同级领导职务待遇的100%标准发放。其他巡视工作人员视巡视时间及工作强度,给予适当工作补贴。

  8.6年度巡视计划完成后,巡视办应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为维护党和国家及企业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三年内不可选聘为巡视工作人员。

  8.7对违反巡视纪律、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巡视办报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在聘期结束前解除聘任。

  巡视结果的运用

  9.1巡视办对巡视组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重要情况和意见、建议,及时报公司党委书记批示或提交公司党委会议研究处理。对于应由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批转该单位研究处理。

  9.2巡视办对巡视组反映的重大问题,在报请公司党委同意后,应及时进行分类、综合、分流处理。

  9.3巡视期间反映的重大问题包括:

  9.3.1巡视期间发现巡视对象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问题;

  9.3.2被巡视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严重影响工作和班子建设的问题;

  9.3.3关系职工切身利益、干部职工反映强烈、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大事件;

  9.3.4巡视组认为应当及时报告的其他事项。

  9.4分流处理按以下原则进行:

  9.4.1对被巡视单位重大、敏感问题的反馈,要经公司党委书记批示后进行。

  9.4.2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及违纪违法大案件线索,转公司纪委、监察部调查处理。

  9.4.3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需要进行组织调整的、班子成员需要作出组织处理的、群众意见大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及巡视中发现的优秀领导干部等情况,专题报告公司党委。

  9.4.4对其他需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掌握情况或调查处理的,分别转有关职能部门。有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办理,并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巡视办反馈。

  9.5巡视工作报告中对被巡视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评价,经公司主要领导同意后,巡视办将情况提供人事部,作为对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巡视工作纪律

  10.1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巡视工作人员对巡视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应按程序及时请示报告。巡视组及工作人员不得干预被巡视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承办案件,不处理被巡视单位的具体问题,在重大问题上不得擅自表态。

  10.2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了解情况要认真负责,深入细致。反映情况要全面准

  确,不回避和掩盖矛盾。

  10.3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不泄露、不扩散巡视工作情况。巡视组及其工作人员在巡视过程中收到的信访举报材料,除需要进行了解的以外,应根据情况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被巡视单位领导或巡视办处理。巡视组对巡视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要妥善保管,及时整理、归档或销毁。

  10.4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关规定,不接受被巡视单位赠送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红包和各种有价证券等;不接受被巡视单位安排的娱乐、旅游和联欢等活动;不在被巡视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巡视工作期间的差旅费统一由公司报销。

  10.5严格履行巡视工作签证手续,被巡视单位配合巡视办做好巡视组的考勤。

  10.6巡视组对被巡视单位干部群众反应强烈、属于巡视工作职责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应当了解而没有了解,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1被巡视单位的责任

  11.1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按要求如实汇报情况,及时提供有关资料,为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生活条件。

  11.1.1安排独立办公地点,配置办公脑并安装OAK办公系统,为巡视组长开通具有与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相同阅处权限的办公ID;

  11.1.2为巡视组深入基层调研或走访提供必需的引导。

  11.1.3就餐原则上在被巡视单位饭堂进餐或安排工作餐;住宿原则上安排在被巡视单位招待所,如被巡视单位没有招待所的,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就近安排在经济类酒店住宿。

  11.2对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要认真对待,积极研究改进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及时报告情况。

  11.3被巡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隐瞒不报或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无正当理由拒绝

  纠正存在的问题或不按要求整改的,指示、暗示、强令有关单位或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和有打击报复行为的,对被巡视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追究其领导责任。

  11.4不得违反规定向巡视组工作人员赠送任何纪念品、礼品、红包及有价证券等。

  11.5违反巡视有关规定的,公司将对相关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进行责任追究。

  12附则

  12.1本办法由公司巡视办(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修订。12.2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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