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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乡村生态林建设模式与措施

发布时间: 2022-10-31 14:40:05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阐述了河南省乡村生态林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构建“村民主导、政府参与式”新型发展模式,并提出健全利益驱动机制,完善产权制度,打造区域优势品牌,创新种植技术,开发新林地等保障措施。

关键词:生态林;乡村地区;模式;措施;河南省

中图分类号:S731.7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0439—8114(2012)19—4429—04

乡村生态林是指为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社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生长于乡村地区的森林、林木[1]。其主要包括乡村防护林、公用林地、风景林、生产用森林及林地、企事业单位林地、居民区林地、道路林地等。

1 乡村生态林建设的背景

1.1 低碳时代背景

由人类活动引起的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已经对各国经济发展提出挑战,面临全球性的经济发展难题,2009年底中国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上向世界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比2005年减少40%~45%。气候变化大会争论声沉寂下来后,“低碳”概念渐成热点和焦点,预示着低碳时代已悄然来到。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是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应对气候变化、参与国际竞争的客观需要。所谓的低碳经济实质就是一种低排放、低能耗、高产出的经济发展形态。低碳经济的实现方法就是源头的“无碳”、过程中的“减碳”、末端的“去碳”,而末端的去碳主要就是二氧化碳的捕捉、封存、消耗,在农村可行的方法主要就是发展以减少二氧化碳为目的生长的林木、森林即生态林。用植树造林方式将大气中的气态碳变成固态碳,降低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据统计,森林每生长1 m3蓄积,约吸收1.83 t二氧化碳,释放1.62 t氧气,用木材替代水泥等建筑材料,1 m3木材可减排0.80 t二氧化碳。

1.2 新农村建设背景

河南省“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可见,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是河南省“十二五”时期新农村建设的工作重点。在新农村建设实践中顺应生态文明发展趋势并作出相应的发展调整,是推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向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转变的重要内容。在推进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过程中,生态林的发展是充分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维护乡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河南省农业科学院连续长期观测表明,与相同条件的农田相比,林网内小麦可增产6.8%~17.6%,玉米可增产5.5%~13.1%。农田林网内风速平均降低35%~40%,蒸发量减少10%,相对湿度提高6.3%(最高可达29%),土壤含水量增加6.1%[2]。

2 河南省平原乡村生态林建设中的实际问题

对新郑市薛店村、王家新村、柏树刘行政村和开封县的各乡村进行调查后发现,生态林建设处于刚起步阶段,在建设中不断遇到一些新问题,制约了乡村生态林建设的步伐,影响了林业生态省建设的大局。

2.1 动力机制不健全

首先是植树造林的投入产出比小于农产品的投入产出比。在预定投入固定的情况下,农民以及外来投资者肯定更倾向于农作物的种植。因此,如果政府要引导投资方向,必须至少补贴两种种植收益的差额。

其次是生态补偿问题。无论是南美的热带雨林,还是各国的生态保护区,所在区域及其居民在其保护活动中产生了巨大的正的外部性,这种市场失灵的领域就需要政府对生态保护区实行生态效益的补偿,而目前我国的生态补偿机制并未建立起来。

2.2 经营无规模

新农村建设还在推进中,庭院中及四周、路旁、田间地头基本为农民自己栽种的泡桐、白杨树,沟岔河道林木基本为柳树,果林、菜地周围基本都是有防护作用的花椒树,这些均为生命力强的普通树种,而且均为自发栽种,由于村民居住区域未经合理规划,这些林木零星分散难成规模,给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2.3 农民短期经济利益与乡村生态林保护长期利益难协调

参与乡村生态林建设的主体农民是典型的理性经济人,因此,由于生态林经济效益不高而粮食、经济作物产品价格日益上涨,出现了林—田选择矛盾、人—林矛盾。首先是已造林。一些未进行新农村改造的地区林地分布不合理形成了树影地、林田争水争肥导致农业减产问题。其次是新植林。由于2006年开始取消农业税,并对农业生产实施一定的良种补贴、农机购机补贴,使农作物的种植投入产出比不断提高,而农民不但未从政策性生态林中获得任何的经济收益,反而被林地占用了一部分的耕地,因此,这一部分新植林得不到当地群众的支持,难以存活。更有甚者,对经营性生态林进行破坏、偷窃等。

2.4 产权界定不清

河南省乡村生态林主要是农村集体林,林权归村集体所有,主要包括围村林、村—村路旁、河堤两侧、闲置河道、沟汊生长的生态林,种植成本以及经济收益均由村集体统一调控,“形式上人人都拥有,实质上人人都没有”。这就出现两种难题:其一,因产权不明或利益分配不均而导致的毁林事件依然存在,该栽树的地段栽不上树;其二,一些地方的新造林,特别是沟河路渠植树和农田林网新造林,尚未按要求落实林权,树木权属不清,造成林农幼树管护积极性不高,管护不到位,不能保证成活,部分地段“年年栽树不见树”。

2.5 经营管理创新不足

目前的自然生态林和人工生态林中的非经营性生态林没有专一的管护人员,对于林木的病虫害防治、经营技术等均没有引起注意,从而降低了林木的经济效益。经营性生态林鉴于其较高的经济效益,经营主体一般会对其进行必要的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等,但是如何优化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共生关系、如何延长林业种植的产业链条等是有待研究的问题。

2.6 林种结构不合理

据统计,在现有生态林面积中,确定的防护林占61.1%;在造林树种上,片面地强调省工、省钱,防护功能差的树种如侧柏、花椒树等仍被确定为主栽树种。同时,林种面积组成中幼林面积偏大,占90%左右,有的林分间作农作物,耕作次数多,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3 河南省平原乡村生态林发展模式建构

3.1 理论依据

3.1.1 可持续发展理论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认为,可持续发展即是一种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限制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的经济发展模式。这就要求通过探索一条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科学发展之路,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生态林发展过程中,既要强调乡村经济的发展、森林资源数量增长与质量提高,又要为农民的生活、新农村的改造、农业的生产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3.1.2 制度及制度变迁理论 乡村生态林建设是落实乡村节能减排的重要途径,同时,乡村生态林的建设刚起步,又存在显著的高社会效益、低经济效益特点,需要发挥制度的约束、激励作用来保障其发展,生态林的建设还需经历一个长期的过程,还会不断遇到很多新的问题需要及时解决,因此,也将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

3.1.3 参与式发展理论 乡村生态林建设的地点在乡村,因此,在政府提出政策以及目标后,真正落实的主力军应是积极、主动参与的当地群众,而群众参与的目标是追求有效益的可持续乡村发展,因此,需要建立村民参与、村民自治、消除冲突的新型模式。

3.2 河南省平原乡村生态林发展模式设计

综合国内外的发展经验,典型的乡村生态林建设模式有村民参与型、政府主导型、村民主导型3种,根据河南平原乡村的特点以及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规划出村民主导、政府参与式新型发展模式:由农户、当地政府、林业部门、外来经营者四方参与主体,按照乡规民约组成专门协会机构——乡村生态林合作社。合作社统筹规划,四部门各司其职:外来者在有效的市场运作机制下,利用其信息网络发达的优势,负责搜寻林产品的市场供求信息,保障市场运作的通畅;当地的林业部门提供健全的服务,病虫害的防治、林木管理以及技术创新;当地政府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制定有关生态林的激励及约束政策、并起到监督与利益协调的作用;当地的农户是参与的主体力量,要从事具体的栽种、修剪、砍伐、林产品加工等,并享有财政补贴以及合作社的利益分红。这样就由单一、分散的农户活动上升到农民林木协会的活动,并分别建立起利益驱动机制、宏观指导机制、配套服务机制和市场运作机制,共同推进河南省乡村生态林业的发展壮大[3]。具体的发展模式如图1。

4 河南省平原乡村生态林建设模式的运作措施

4.1 健全生态林建设利益驱动机制

乡村生态林的发展首要的就是要建立起利益驱动机制,通过将林产品在市场上交易获得收益和政府补贴两种形式让农户及投资者获益,如图2所示。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农户及投资者自觉把资金、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投向乡村生态林的建设,调动农户及投资者发展乡村林业的积极性。

4.2 进一步完善产权制度

进一步放宽、放活林地经营权。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的原则,大胆对平原地区现有人工林进行林权制度改革。北京22个试点乡镇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6万hm2林地已确权。除对公益林、重点水土保持林、生态区位特别重要、采伐后难以恢复的森林实行严格保护外,其他用材林、农田防护林、薪炭林的经营权可以采取拍卖、转让等多种形式进行流转。明确林木所有权,由林权人自主进行经营、管护,在保证采伐后能及时更新的情况下相关部门为民营林的采伐提供一切可提供的便利条件;依法保护林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得随意中止和撕毁林地使用权、转让权、承包经营合同等,各地、各部门要尽量为广大林农创造宽松条件。要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使农民通过发展林业、种植树木得到长期实实在在的收益。

4.3 打造区域优势品牌

结合各地的比较优势、群众种植意愿和市场效益,重点开发以果实观光采摘为主题的品牌生态果林示范区,不仅开发了乡村旅游业,又带动了果业的种植和生产及销售,实现了环境保护、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有效结合。如现在新郑市的大枣采摘基地、樱桃沟、中牟西郊的草莓采摘基地等,走在前列的当属西峡县。早在2006年,西峡县充分发挥“中国名特优经济林——猕猴桃之乡”和“中国名特优经济林——山茱萸之乡”的优势,先后在英湾、袁店建成以猕猴桃为主和在栗坪、黄龙庙建成以山茱萸为主的农业观光园;再如南阳板栗、辛夷等生态经济型树种的栽种,形成“生态与产业并进,绿色与增收双赢”的局面。

4.4 创新生态林种植技术

乡村林业要注重科技含量的提高,加快保护与建设技术的发展,加快自然灾害防治技术的开发,健全乡村科技推广体系,实现乡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效果。

首先是解决树影地问题。林田争水争肥、树冠遮挡光线、树根影响农作物深挖耕种等负面影响是农民排斥在田间以及围田种植生态林的原因。只有研究出协调林田矛盾的新技术才能激发农民种植的积极性。

其次是创新栽种技术。一是开展果林栽种技术培训。县乡林业部门系统传授各类林果经营管理知识,让农户积极参与,推动乡村林业的发展;二是探索最佳生态林造林模式,采取不同树种、不同密度、不同混交方式和立体种植等。

再次是推广优良树种。一是要引进树冠密、碳汇能力强的品种,提高单位种植面积的生态效益,例如常绿的美国火炬松和树冠高大的107杨、2001杨;二是要引进适宜的经济型生态林品种,如日本甜柿和美国杂交杏李。

4.5 开发新林地

作为全国的粮食生产核心区,1978~2007年30年间河南省的耕地面积以每年1万多公顷的速度减少,2007年末人均耕地面积为0.081 hm2,2009年末的人均耕地面积已经下降到0.073 hm2,下降了约10%。并且,随着人口上升、征地修路、城市化推进趋势加剧,土地后备资源已经亮起“红灯”[4]。

因此,退耕还林并不可行或者说并没有太大的余地,这就需要开发耕地以外的新林地。目前的乡村中,由于无子女户老人的去世、家庭规模的缩小、常年进城务工定居城镇等,出现了部分空置宅,形成多个“空心村”。在短期不能完成新农村人口居住集聚的情况下,可以尝试先种植速生生态林利用起来;另外,在乡村墓地种上景观生态林,也是对逝者安息环境的美化。

参考文献:

[1] 赵淑梅,张从景.城市生态林建设的“宜居”作用和生态林建设模式选择[J].河北林业科技,2010(6):52—54.

[2] 宋 歌.河南省生态林业建设的实践与思考[J].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2010(8):27—29.

[3] 钟昌富.黑龙江省乡村林业发展模式研究[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2007.

[4] 王先菊.河南新农村建设中的生态农业研究[J].农业经济,2012(1):.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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