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正文

从传承角度谈建立浙江戏曲博物馆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 2022-11-08 13:30:04 来源:网友投稿

摘要:本文以建立浙江戏曲博物馆为构想,回溯浙江戏剧发展的历史,对浙江戏曲传承和发展的现状展开研究,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行之有效的建议。全面分析在浙江省内建立戏曲博物馆的各项优势,对其必要性加以论证,旨在以浙江戏曲博物馆为载体,推动浙江传统戏曲的传承与发展,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关键词:浙江戏曲;博物馆;必要性;传承

一、戏曲历史积淀在浙江

戲剧业内有这样一句话,说“一部中国戏剧史,半部在浙江”。浙江戏剧,戏里戏外,无疑都是中国戏剧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两宋时期,杂剧空前繁荣,中国戏曲史上第一部较成熟的戏曲形式便诞生在浙东南一带,时称南戏,因其发源于温州,故又称温州杂剧。其将歌唱、舞蹈、念白、科范融于一体,表演形式趋于成熟。

元代,南戏获得了进一步的繁盛,“四大南戏”横空出世,瑞安书生高明的一部《琵琶记》更是标志着南戏创作的高峰。同时,杂剧也由大都繁荣到了杭州,在浙江形成了又一个鼎盛时期。及至明末清初,浙江剧种达到了高度繁荣,高腔、乱弹、调腔、滩簧等多个戏曲声腔纷纷涌现,并逐渐形成婺剧、绍剧、瓯剧、和剧,以及湖剧、姚剧、甬剧、越剧等诸多地方戏曲剧种,而苍南布袋戏、提线木偶戏、皮影戏等多种由艺人来操纵玩偶动作共同完成的戏曲形式则表现出多样化的艺术魅力。

辛亥革命后,古老剧种纷纷受到重创,源自嵊州小城的“的笃班”却在此时大放异彩,后又于民国26年改名为越剧。作为浙江戏剧的后起之秀,越剧却演绎了一段辉煌传奇,成为“中国第二国剧”,进入了中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建立浙江戏曲博物馆的必要性

(一)浙江在中国戏剧历史上的重要地位

浙江在中国戏曲史上具有突出的地位,被誉为“中国戏曲的摇篮”。这不仅仅是因为中国戏曲正式形成的标志——宋元“南戏”诞生于此,而且也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敢于不断突破、寻求发展,在这片土地上也诞生了一大批的作家、戏曲理论家及大量的作品。[1]

目前,中国各个地区的戏剧文化博物馆存在资源少、分布零散,缺乏代表性以及前瞻性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问题。浙江作为浙江是中国戏曲大省,拥有深厚的戏曲文化底蕴,在传统戏剧的传承与保护工作中应当走在前列。

(二)戏曲专题博物馆的包容性

利用浙江丰富的戏剧资源和作为“戏剧大省”的各项优势,集中浙江存在的戏剧种类于一体,作为保存戏剧资料、普及戏剧知识、宣传戏剧精神的重要载体,浙江戏曲博物馆将在这一过程中发挥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对于一些已经亡佚或确实难以继续传承的剧种,一方面能够以图文的形式对其进行静态的保存,以音频、视频等进行动态的展示,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增加民众对其的了解,不至于完全退出历史舞台。

(三)借鉴地方博物馆参与戏曲传承与保护的经验

位于苏州的中国昆曲博物馆在昆曲的研究、保护与传承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此外还有川剧艺术博物馆、粤剧艺术博物馆、越剧博物馆等专题博物馆在各地建立,并承担了各自剧种的展览以及与公众互动的功能。

通过借鉴地方博物馆参与戏曲传承与保护的经验,着力于把戏曲博物馆建成地方百姓喜闻乐见的开放性公共空间,专业院团、师生学习教研的活动场所,推广地方旅游文化产业的新型平台[2]。

三、探索戏曲文化传承新途径

在浙江建立戏曲博物馆,有利于通过对现有文物进行收藏与分析,对剧种的演出形式、唱腔进行演示解说等方式,使浙江本土的一些古老剧种能更多地展现在大众眼前,从而得以较好地实现戏剧文化的传播与传承。

主题性的戏曲博物馆也将为浙江本土戏剧在内容和形式上的发展与创新提供一个更为宽广的平台。博物馆中的互动区域将创造一个传统戏曲与大众接触交流的机会,为其注入新的想法和活力,从而促进传统剧种在当下得到全新的发展。

浙江戏曲博物馆的建立还有利于省际戏剧文化的交流与传播。如在省外剧团、爱好者参观时,浙江戏曲博物馆可以通过对浙江本土戏剧进行分剧种的专门展示,彰显浙江戏剧独特的地域特色和艺术风格。随着浙江戏剧博物馆运行机制的成熟,可以不断摸索新的发展模式,加强与其他相关机构的交流合作,从而发挥更大作用,如承担一部分文化馆甚至剧团的职能。以南京博物院为例,其立足于新建的非遗馆,秉承保护和传承江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念,定期向公众开放数场非遗展演,江苏地方戏曲占有很大比重。[3]

建立浙江戏曲博物馆,有利于戏剧遗产的保护、传承与戏剧艺术的传播,赋予戏剧文化新的时代内涵,推动浙江戏剧文化的交流与传承,展示传统文化艺术精粹的独特魅力。

参考文献:

[1]沈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下的浙江戏曲[J].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报,2009。

[2]杨林.戏曲艺术传承背景下的博物馆展示[J].建筑与艺术,2014。

[3]刘香.博物馆里“搭戏台”:地方戏曲文化传承的新途径[J].戏剧之家,2015。

最新文章

版权所有:博古范文网 201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博古范文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博古范文网 © All Rights Reserved.。浙ICP备12018771号-1